更新时间2005-7-15 17:01:00 字数:3358
02
阿曼达和凯特琳是马戏团里最要好的一对儿,她们几乎从早到晚都粘在一起,形影不离。
阿曼达讨厌马戏团营地里的空气,每次演出之后,她都会找个借口跑出来,即使只是在附近的灌木丛边上走一圈,也胜过坐在那些年轻貌美却没有头脑的女人中间。每次外出她都会带上一条黑皮鞭。那是另外一条皮鞭。阿曼达对自己用的皮鞭区别分明,一条是用来防身的,另一条则是用作表演的,尽管两条都是黑皮鞭,阿曼达却不会把表演时用的皮鞭带出营地,也不会把防身用的皮鞭带上舞台。
凯特琳就是咬着山楂棒的那个女孩子。
她是阿曼达的支持者、仰慕者、跟随者,每天跟屁虫似的在阿曼达身边转来转去。她从不怀疑阿曼达会失手,反而把每次表演都当作是惊险刺激的一种享受。这一天黑玫瑰很不高兴,凯特琳不知是怎么回事,看到阿曼达急匆匆走出营地,她也疾步追了上来。
“阿曼达,你今天不舒服吗?”
“没有,我只是讨厌那只肥猪。”
“哪只肥猪?啊……你说的是葛雷默先生吗?”凯特琳惊讶地叫起来,“老板他对待我们一直都很好啊,究竟是哪里值得讨厌了?”
“那个老色胚!”阿曼达把脚下的石子踢飞,“自从他老婆病死之后,我们没有一天不是在他的无礼纠缠中度过的。”
“那是因为他喜欢我们。老实说,葛雷默先生也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凯特琳轻率地发表意见。
“你说那个色老头是个好男人?哈哈哈,真是太可笑了,他竟然是个好男人。凯特琳,如果我们没有现在这副容貌,如果你没有这么大的胸部,你认为葛雷默还会喜欢你吗?”阿曼达说。
凯特琳点点头,觉得阿曼达说的很有道理。不过这话如果是别人说的,凯特琳就不一定这么赞同了。
“我说这个老色胚就是没安好心。他那样的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动物,不值得信赖。”
“可是,我们除了信赖他,倚靠他,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我们是老板买回来的女人,一生也没有办法离开他的。”
“他那个人,用的是卑劣无耻的手段。这些年来我们为他赚来的钱,已经足够我们赎十次身了,但是葛雷默钻了契约的空子,让我们一生都成为他的奴隶。哼,这头肥猪,我恨不得杀了他!”阿曼达甩出皮鞭,抽得几根烂草飞舞起来。
“啊,你千万别!”凯特琳还以为阿曼达要真的动手,内心着急起来。
“笨蛋!我这是说气话。”
以凯特琳的那只小脑袋,确实没有办法理解太多事情。这也难怪,在所有的舞者当中,或许只有阿曼达才经常劳烦自己的大脑去思考一些事;至于其她女人,她们从小就被锻炼成一名舞者,她们被葛雷默供养得很好,生活安逸而没有忧虑,所以不需要思考。凯特琳沉默了。阿曼达知道她为什么会沉默。于是阿曼达也不说话了。
走了一段路,凯特琳忍受不住沉寂,开口问道:“阿曼达,你那么讨厌葛雷默先生,是不是你在心中有一个自己理想的白马王子啊?”
“当然了!”阿曼达说,“我不会永远呆在马戏团里,因为我不能放心二十年以后葛雷默会怎样对待我们。我理想中的男人,应该英俊潇洒,智勇双全,我不会在意他是什么出身,但我希望他能够带着我四处冒险,让我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最好他是音乐的行家,他在火堆旁奏乐,而我在月光下翩翩起舞,这才叫做浪漫。”
“啊,你居然喜欢全世界地去流浪?如果你们没有足够的钱,流浪的生活是很辛苦的。我真希望我的男人是一个贵族,他高贵、富有,能够待我好。我嫁给了他,就能过上悠闲富足的生活,像个贵妇人一样,有人伺候,不用做事。”凯特琳沉醉在自己的憧憬里,“不过可惜,我们都是身份卑微的舞者,和贵族们一个在天一个在地。这样想来,葛雷默先生也是很不错的人选了,假如他向我求婚,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嫁给他。”
“我不和你说了!每一句话都离不开葛雷默那头肥猪,真是没意思!”阿曼达生气地说,“我们不谈这些了。走吧,我们去市场上逛一逛。”
她们俩向城里走去。岔上大道,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忍不住向她们望来几眼。女孩们很为自己的容貌而得意。阿曼达把皮鞭卷起来系在腰带上,和凯特琳你一句我一句唱着舞者中间流行的歌。远离了葛雷默·考克斯和他的世界,阿曼达浑身上下都轻松起来。
这几天正值宫中发生叛乱,宫廷法师班布尔将国王秘密劫持到海边的行宫去了。百姓们却还以为他们的国王正躺在病床上,被一群御医包围着。
天气有些凉了。所以凯特琳就想买一件漂亮的冬装。在市场上逛了一会儿,她们俩来到一家女装店里,这里琳琅满目的各式贵妇人套装,凯特琳立刻就被吸引住了,不愿走开。“阿曼达,我想在这儿挑一件衣服。”凯特琳说。
“那我再出去逛一逛。你呆在这儿别走开,我会回来找你。”阿曼达知道凯特琳一定会把店里所有的衣服都试穿一遍,没有一两小时是试不完的。
从店里出来,阿曼达一面记下路的标识,一面漫无目的地向前走。在靠近中心喷泉的一棵大刺槐底下聚集了许多市民。阿曼达很好奇他们到底在看什么。走近了,才听到一曲悠扬的琴声。在喧闹的市集里,这琴声好比是一股清泉,让人听着浑身都感到很舒畅。是吟游诗人在表演?阿曼达想。她对吟游诗人之类以音乐为生的人挺有好感。小时候坐在破落的小酒馆里,捧一杯被开水稀释了几倍的牛奶,听着饱经沧桑的诗人唱歌和讲述故事,那是多么美妙的回忆啊!听到这首陌生的曲子,阿曼达的心里却泛起很熟悉的感觉。
“借过。借过。”她对面前的男人们说。凭着自己的美貌,阿曼达轻易穿过了层层人墙,来到圈内。吟游诗人刚好弹罢一曲,人们纷纷鼓掌,有的人掏出一些赞尼放在吟游诗人的帽子里。
这是一个外表是三十来岁的男人。头发像鸟巢一样乱,胡子也很久没有刮了,一茬一茬的看上去很邋遢。他的怀里抱着一把质地优良的五弦琴;似乎是以弹奏慢板乐曲为主的低音五弦琴,但是技艺高超的乐手也能弹奏欢快风格的快板歌曲。听到了铜币叮叮当当掉在地板上的声音,他一手抓着琴,另一只手在地上摸索,把帽子外面的铜板收进帽子里去。他竟然是一个瞎子呢!阿曼达心里真是又吃惊又敬佩——一个瞎子在无人做伴的情况下独自在世界各地流浪,他要吃多少苦啊!城镇里有小偷、流氓,野外不但有吃人的怪物出没,强盗和落魄到以打劫为生的骑士也到处都是。这个残疾的男子一路坚强地走来,光是这一点,已经比首都所有的男人都优秀得多。
阿曼达从衣袋里摸出一枚金币,走到吟游诗人跟前,郑重地放在他手上。人群中发出一阵低低的惊呼声。吟游诗人仔细摸了摸金币,露出浅笑。他把琴弦轻轻一拨,便模仿出人们通常说“谢谢”的声调来。
阿曼达也笑了,退回她站的位置去。
在她身后有人喊着:“老兄,怎么不唱一首歌来听听呢?”
吟游诗人苦笑着说:“真是抱歉,在下的嗓子在以前被弄坏了,所以没有办法唱歌。”他的说话声果然是低沉沙哑,带着一丝淡淡的苦楚。
“这样吧,”他说,“我给你们讲一个我最近收集到的传说。在我开始讲故事之前,我先为大家弹奏一曲《晨曦》,以答谢这位好心的姑娘。”
他竟然知道我是女的!阿曼达很惊奇。“这位老兄,可以让我知道你的名字吗?”
“我叫贝伦·奥尔塔。”
诗人说完,就用琴上的第一跟弦来模拟晨曦的鸟叫声,以此来揭开《晨曦》的序幕。这是一首比较长的曲子,它描绘了山林里的百鸟在拂晓时醒来,在爱巢里、在枝头上梳理羽毛,向同伴们问好。太阳从群山背后升起,世间万物开始它们新的一天生活。白猿和长尾猿在树丛间飞跃,树影婆娑,发出沙沙的响声。猎人们出现在山林小道上。这些都是北部边境的村民,他们一个个身手矫健,本领高强。他们带着忠实的猎鹰和猎犬,不时用鸟鸣声一样的哨子来相互联系,同时也诱惑其它鸟儿飞过来。乐曲在猎人们相互的呼应中徐徐结束。大家听得简直如痴如醉,想不到一把小小五弦琴也能模仿出那么多种音调。
贝伦向大家点头致谢。然后他用唾液润了润嗓子,说:“现在我给大家讲一个关于西风勇士的传说……”
阿曼达想起凯特琳还被她扔在服装店里。凯特琳在首都里无亲无故,不认识任何一个人,所以阿曼达是唯一能够保护她的人。贝伦、贝伦。阿曼达一边退出观众的圈子,一边在心里念着诗人的名字。这男人给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