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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绯罗城的沙(1)

作者:碧绿海 当前章节:4596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1:38

更新时间2005-7-27 15:25:00 字数:4511

 01

克荷林一行人的故事,说到这里或许应该告一段落了。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就在首都的骑士锦标赛进行地热火朝天的时候,卢恩-塔尼亚王国的另一座城市中,也发生了一些极其有趣的事情,在这里很值得我们说一说。

我们不妨让时间回溯半个月。

在卢恩-塔尼亚王国的南方,有一片巨大的沙漠名叫科美迪拉。这片沙漠十分广阔,据学者们研究,它是在气候变迁与魔法影响的综合作用下才形成的,而它把西南方的那部分土地都占据的时候,人类的国家才刚刚形成雏形。

在文学家的笔下,什么东西都是活的,什么东西都可以拟人化。有这么一个作家写了一篇关于科美迪拉沙漠的寓言。他写道:“很久很久以前,科美迪拉诞生在人间王国的南边。他的出生地位于大陆中部,那里气候干燥,长年高温少雨,炎热的风到处乱吹。科美迪拉喜欢上了这种气候,所以他很迅速地成长着。在他的家乡附近,有草原,有山丘,还有小树林,他们看到科美迪拉活蹦乱跳的,在他们的院子边缘乱跑,心里只是觉得有趣,很不以为然。科美迪拉每看到一块绿色的庭园都十分喜欢,想把庭园据为己有。于是他在风的协助下,撒了很多沙子在庭园里,那些不耐渴的动植物们就纷纷往四周跑开了。科美迪拉就把这些土地都合并到自己体内。

“他茁壮地成长着,用不了多少年,附近的土地都变成了他的一部分。这时科美迪拉变得十分强大,他一挥手就能把沙子撒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那些沙子还具有魔力,一落地就能把周围的水分洗干,使周围的泥土也变成黄澄澄的沙子。他从小就被身边的长辈宠坏了,以致胃口越来越大,以为天底下所有的土地都归他所有。他开始向西边扩张,路途中他遇上了很顽强的抵抗。其实,如果他用商量的语气来请求别人与他合并,别人或许会应允。可是科美迪拉的口气太高傲了,别的土地对他非常反感。

“科美迪拉在最初的战斗中遭到惨败。但他毫不气馁,伸出两只修长的手臂,绕到对手的后方去。他的双臂疯狂地吸干了地表的湖泊和水塘,阻挡了携带着水气的风向内陆吹。一到刮风的日子,满天飞舞的都是科美迪拉身上的沙子。又过了若干年,这个坏小子已经吞并了许多块土地,使他们变成了戈壁、荒漠和盐碱地。对那些软弱的投降者,他准许他们留下一块绿洲作为自己的领地。

“科美迪拉基本统一了西南地区之后,他听说北方的景色非常美丽,于是他又打起了北方的主意。这一天他高唱着自己编写的战歌,驱使他的属下浩浩荡荡地向北方进发。他们来到一片巨大的森林面前,队伍被郁郁葱葱的树木挡住了。科美迪拉来到森林面前,对森林说:‘你这片森林叫做什么名字?’‘树海。树海。’森林回答说。科美迪拉命令道:‘你赶快加入我吧!你看,我是一片多么广阔的沙漠,你在我的身体里一定可以生活得很愉快。我们一块儿奔向北方,把整个大地都变成金黄色的世界吧。’但是树海里的参天古木都晃动着树冠,齐声说:‘不,我们要当最古老的森林。沙漠啊沙漠,请你退回到南方去。’

“科美迪拉非常生气,催动属下们发动猛攻,可是森林里的草木无论是高大坚固的还是纤细柔弱的,都伸出枝叶相互联结起来,组成一道道屏障。沙漠摧毁了森林的一部分边缘,却始终没有办法向北继续推进。他们争斗了许多年也毫无成果。科美迪拉便使用出他的老战术。他把手臂向东延伸,企图从东边绕过森林。可是森林的边缘线很长很长,科美迪拉咬紧牙关,他的手臂越伸展就越细,越细就越脆弱。结果他一直够到了东边的海岸线。从海洋上吹来的季风一下子就把科美迪拉的双手绞断了,那两只手臂如今分散在地面上,被四周温润的泥土所包围,形成一个个比较干燥的小盆地。科美迪拉失去了一双手臂,又在树海面前吃了败仗,所以心灰意冷,从此,他静静地沉睡着,再也没有醒过来闹事。随着人类足迹的不断拓展,耕种与灌溉技术的提高,人们逐渐在绿洲上开辟农场和果园,从而形成了一座座繁荣热闹的城镇。科美迪拉如今已经变得非常温柔,虽然他会不时打一下呼噜,在沙漠中掀起沙尘暴,不过人们再也看不见昔日他的飞扬跋扈的姿态了。”

王国的西南地区只有三个季节:热、很热、非常热。不过这只是白天的气候。到了深夜,气温会直线下降五六十度,若是准备不足,就有可能在沙漠里冻死。

相比之下,绿洲上的气候就温和得多。科美迪拉沙漠里有许多片绿洲,人们在最大的一片绿洲上兴建了一座能够容纳五万人居住的大城市,起名叫做绯罗。这个城市盛产传奇故事,久而久之,整个大陆上的人们都知道了绯罗的名字,每一位吟游诗人都能随口说出一两个与绯罗有关的故事。

绯罗城在圣历一二一年时宣布臣服于神圣伟大的卢恩-塔尼亚王国。但是,同其他位于边远地区而国王的威严无法触及的地方一样,绯罗实际上仍然处于自治状态。在绯罗,最高的权力机构是一个九人评议会,九位长老分别来自三大盗贼工会——嗯,我忘了告诉大家,绯罗还有一个别名叫做“盗贼之城”。

这三个工会的影响力无处不在,使整个城市都处于他们的控制之下。当然,生活在绯罗的数万人里,只有少部分加入了盗贼工会。按照规定,工会成员不能在这座城市里偷窃任何人的钱财,违犯者将被永远驱逐出会。这是因为工会经营着自己的产业,垄断了某些产品,所以不屑于去干小偷小摸的勾当。那些实习过关了的工会成员,会分派到全国各地去,或者自己选择外出修行,因此生活在赫赫有名的“盗贼之城”,口袋反而比别的地方安全得多。

三大工会皆以它们的创始人命名。马尔都克训练的是最普通的盗贼。哈特耐恩培养暗杀者,也就是外人嘴里常说的那种职业杀手。兰得斯工会让自己的会员学习盗窃、跟踪、伪装、探听情报、格斗、射箭等等能力,与其说是培养盗贼,不如认为是给各地的达官贵人们提供雇佣兵。三大工会崇拜的都是神界十二主神之一的洛基。传说中,洛基不但是诸神的信使,还是盗贼们的守护神,洛基亦正亦邪,似乎邪气更重一些。

在刺刀巷住着这么一个年轻人,名字叫皮切·罗奇,今年二十二岁,又高又瘦,从小把身体练得十分柔软,十足是个当盗贼的料子。皮切的父亲是个小商人,每天守着那一爿小店,看起来很没有前途。所以皮切很小的时候就被父亲花钱送进了马尔都克训练营。(由此看得出当地人已做贼为傲。真是特立独行的观念啊!)

皮切学有所成,就到绯罗以东的镇子上去混日子。但是他的运气十分差劲,才是第一桩买卖,就被主家逮了个现行犯,到监牢里蹲了三个月。皮切出狱之后,去到另一个城市,在那些地方偷了几户有钱人家。后来他又失手了,为躲避警备队的通缉,他不得不回到绯罗。交齐了五年会员费之后,他在刺刀巷租了一幢小房子,一直过着悠哉悠哉的生活。

因为城里不能实施偷窃,皮切无事可做的时候,就会跑去图书馆看书。说起来,绯罗的大图书馆和其他城市也大有不同,这里收藏的多数是一些不入流的杂书,比如《一百位贵妇人的奇闻轶事》啦,《某某伯爵风liu史》啦,《解密瑟都芬魔法师工会,你所不知道的真相》啦,等等,基本上都是及尽造谣胡扯之能。自从风liu成性的奥古斯丁三世成为当今国王,关于他的书顿时充斥了一个书柜。其实这些书都是本地人闲得无聊而写的,其中某一些产量颇丰的作者,其实是在外面声名狼藉、到处受到通缉的老贼,除了呆在绯罗他们什么地方也去不了,于是只有写书来消遣日子了。

当然,在图书馆里也有价值比较高的书籍,比如绯罗的历史,三大工会的历史。要是深入发掘其它资料,说不定能够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皮切不是为了看书而看书,而是为了打发时间。他东借一本,西拿一卷,看什么书都很随意。这一天,皮切抽出一本封皮很厚的地方志来。这本书的书名叫做《马尔都克和兰得斯的斗争史》。翻开第一页,上面就写着:“如果你对这本书抱着认真的态度,你一定会获得很大收获。麦斯特·罗杰。”皮切饶有兴趣地看了几页,期望顿时都变成了失望。以他的欣赏水准而言,这本书实在是太乏味了。皮切喜欢看那些有着许多风liu情节的书;退一步,写得精彩一些的人物传记也不错。然而这本书显然是研究学问之人的至爱,在皮切眼里,真是连一本三流黄色小说也不如。

皮切把这本书扔到了一旁。他又不经意地看了《斗争史》一眼,心想,这本书的封皮还不错嘛,颜色鲜艳,质感也很好。

“你不是说,看了你的这本书一定会有收获吗?那我一定要有所收获才行。这书的封皮不错,我不如切下来拿回家。”皮切自言自语地说。

他抽出随身小刀,三两下就把封皮割了下来。此时周围没什么人,皮切既感到刺激,又有些不过瘾。这时从书的夹层里掉出两张薄纸来。皮切拿起来看了一会儿,便按捺不住心里面的激动。原来那是一张藏宝图和一封信。信上写道:

给不知名的幸运者:

当你拿到这张地图和这封信的时候,你应当意识到,有一份巨大的宝藏已经摆在你的面前了。我,默威,一个连自己的父母亲都不知是谁的强盗,从我加入沙漠盗贼团的那一天开始,整整三十五年来我劫掠了无数财富。即使我让我的属下每个人都分到一大笔钱,我的身边仍然有将近一半的金银珠宝。当我年老力衰,我的强盗团开始衰落,我知道仇家们和觊觎这些财富的人会纷纷找上门来。我无儿无女,也没有正当的继承人,但是我不想让这些人得到我的财宝。所以我把这十几口宝箱放在了克雷斯特古城的某一个地方。对照这张地图,你们就能找到正确的位置。

我愿意把我的财富留给一个既勇敢又受到幸运女神眷顾的后辈,如果没有哪个人具有这样好的运气,我宁愿这份宝藏成为一个传说。这本书的作者麦斯特·罗杰是我的化名,如果你从书的封皮里发现我留给你的礼物,说明你是非常幸运的。我会保佑你和你的同伴,祝愿你们万事顺利。在我留下的宝藏中,请你们一定要留意一把十分特别的魔法剑。它是世上第一把具有自我意识的剑,它很狡猾,很要强,总是希望自己被掌握在一个足够强大的人手中。如果它对自己的主人不满,就会入侵持有者的思想,数落你,企图控制你,使人感到很压抑,所以一般人不要轻易使用它。不过它的威力也远远超过一般的武器。这是一把价值连城的宝剑,当年我是用很不光彩的手段暗杀了一位剑士才拿到手的。我对此十分后悔。在此我郑重提醒你(你们),金银珠宝你可以带走,但是这把魔法剑如果你无法使用好它,要么就把它留在古城,要么就找寻一个足够强大和善良的人交给他。

再一次祝福你们好运。

是默威耶!

这个五十年前赫赫有名的大盗,几乎就是绯罗建城以来最大的骄傲。每一个本地人都知道默威的名字,正如他们熟知管理城市的九大长老一样。

世上有许多无亲无故的强盗都会采用这样的方式把他们的遗产留给后人。他们的信念旁人是无法理解的,或许他们觉得,自己抢掠一生,没有被城镇的警备队打死,说明自己的运气也是很好的。既然自己即将飞上天国,不如也让别人撞一撞运气。

皮切已经对封皮没什么兴趣了。他把书夹在封皮里又插回书架上,然后他开始拼命寻找关于默威这个人的记录,哪怕只有只字片语。他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默威这个人。他找了一天,什么也没找到,但他毫不气馁,决心第二天继续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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