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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万马帮

作者:扬之水 当前章节:3094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18:59

更新时间2006-2-28 9:37:00 字数:3005

 万马帮并没有马,它不卖马也不养马。之所以取名叫万马帮,据说是其帮主雄才大略,立志让“万马齐喑”,所以才取的这个名字。

不过,虽然帮主雄才伟略,可是手下不硬,撑了这么多年,万马帮仍旧只是一个地方性的帮派。

这种事在江湖已经屡见不鲜了。江湖,是一个讲究绝对实力的地方,纵你智比天高,若是没有一身功夫,照样叫你命比纸薄。

我现在的身份是万马帮中的一个新人。

离开曲府之后,我四处游荡,正巧碰上了万马帮招人,就去面试,一番考核下来,进入了这个小帮派。

现在的江湖帮派,早已不像以前那般无组织无纪律了。他们秉持精英团队,刻苦学习,真诚合作的理念。如果你没有一技之长的话,那么非身家清白者不收,非吃苦耐劳者不收,非潜力可期者不收……

不知是哪一个帮派首先提出了“帮派即我家,我爱我家,我爱我帮”的口号,并以此大大提高了帮内的凝聚力,发挥了非同一般的战斗力量。以致几乎所有的帮派都以此为鉴,纷纷提出各种口号,或者各种方法将帮众的个人利益紧紧捆绑在帮派的利益上。

而万马帮的口号是“对同志要如同春天般的温暖,对敌人像冬天般的冷酷。”……

万马帮的帮主,自诩为雄才大略的伟丈夫却不是个男人,她,是个女人。

对于“伟丈夫”这三个字,她有自己的理解:“这三个字不就是形容如同我这样有大志向,大能力的人吗?谁说‘丈夫’一定是女的,皇帝都有女的呢,更何况丈夫呢?”

帮主叫吴钕,非常有男儿气概,说实话,我很佩服她。

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在我面试的时候,面试的考官问我以前是做什么的。我老老实实的回答:以前在曲府做花王。

主考官大笑,旁若无人的道:一个做花王的也想学人走江湖。

马上他就笑不出来了,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他身边的吴钕冷着脸,狠狠的抽了他一个耳光,扔下一句话就走了:做花王的怎么了?我以前是个丫鬟!

很快,我就被录取了。并且直接隶属于帮内最具有杀伤力的小组,帮主的妹妹——杨扬率领的亲卫队。之所有说是“最具有杀伤力”,那是因为组内除我之外,全是都女的,而且百分之百都是美女。

有一句话叫温柔乡是英雄冢。“冢”就是坟墓的意思,十多个温柔乡,最起码可以杀死十多个英雄的战斗力,如果这样的杀伤力还不能称之为最,我不知道,什么样才能叫“最”了。

不过,我觉得,也许在我还没见识到她们变成英雄冢的时候,就会先给我立碑一块,叫做“斩空之墓”了。

也许是因为我是组内唯一的一个男人,又也许我老实木讷的外表容易引起女人的母性,又或许……反正我每天都会被亲卫队的其他人戏弄。呃,又或者应该称为“调戏”?

这种在外人看来作为男人应该是趋之若骛的事,对于我来说,却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噩梦了。且不说每天足以累死一头牛的活,光是一群人在你耳边唧唧喳喳个不停,就足以让你得个神经性紊乱什么的症状直接躺医院。有人说,一个女人等于三千只鸭子。听了这话后,我很想找个菜市场——如果能把我身边的女人当鸭子卖了,我得赚多少啊?

其实,她们都是群善良可爱的女孩子。看到流浪的猫狗会心疼,听到感人的故事会流泪,即使见到春花秋月,也会莫名其妙伤感的女孩子。帮内的人都很喜欢她们,很照顾她们。她们,就像是一群任性而可爱的小妹妹一般,让所有人为之疼爱。

我也很疼爱她们,因为她们真的很像我的妹妹。虽然,我从未有过妹妹。但是每当她们对我撒娇,在我面前调皮,装可爱的时候,我就觉得,如果我有一个妹妹的话,也会是同样的感觉吧。

万马帮,虽然是一个小帮派,但无疑,它却是一个很团结,很有凝聚力的小帮派。不过,如果仅仅只有这一点,并不能让它在这个复杂充满诸多阴暗面的江湖中生存。

如同许多小帮派一样,万马帮也同样拥有一个靠山。一个让它可以在这个复杂纷乱的江湖中悠闲自得的生存下去的靠山——赤练仙子李莫愁!

不知道是什么人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说这句话的人一定是个智者,我深信。恩怨情仇,是江湖永恒不变的主题曲。而有人的地方,又怎能没有恩怨情仇?

我思考着这些严肃的话题,手下却迅捷的在画着画。自从某日酒醉狂态毕现,当场挥毫依照着杨扬的样子画了一幅侍女图后。画画,便成为了我的兼职,近来甚至有演变成为主职的迹象。

寥寥几笔勾出一片荡漾碧波后,一幅《侍女春日依江图》便完成了。我画的是帮里公认最美丽的梁婉汀。

说起来,我算是帮内所有男人最为羡慕的人了,不但整天呆在众香丛中,更有这种机会与美女单独近距离面对面,大有可能靠着一手不错的画技获得某个美女的青睐。比如,眼前的梁婉汀。

梁婉汀的身世很苦,她本是当朝一名二品官员的女儿,原本享受着琼楼玉宇,锦衣玉食的生活。然而,伴君如伴虎,顷刻间大祸即至。父亲被打入天牢,梁婉汀也被卖入官坊作为妓女。

不知是否极泰来,还是祸兮福所依,总算梁婉汀的运气尚好。还没有被夺去处女之身便被吴钕救了。

就这样,原本文弱的官家大小姐,成为了在江湖中厮混的女大王。

当然,毕竟出身不同,她与帮中其他的姐妹还是有些不一样。比如说,虽然也在学着修习武技,但是梁婉汀同时也没放弃对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的习练。

于是乎,不小心露了一手的我,就成为了她最喜欢接触的男人。像她这样的美女,所爱的并不是那些武大三粗的江湖人士,而是潇洒风liu的才子。

只不过,我是才子吗?

当然,是!逍遥一派,莫不是风liu潇洒的人物,若似我这等字比王羲之,画胜吴道子,琴越俞伯牙,棋赛顾师言的人还不算才子,什么人才算才子?!

可惜,我在他们面前并不能表现出来——他们不会相信我是这么厉害的人的。

所以,我又不是才子。充其量,我只能算是一个有点才情,同时又落魄无比的,读过几天书的花王吧。

即便这样,找遍整个万马帮,也再没有另一个会正确握笔的男人了。

在群叶相衬下,我这朵“红花”,也算格外鲜艳。又或者是满目尽是豪杰,引起了审美疲劳,是以有那么一点点才情的我,一时间成为了万马帮最香的饽饽。

无疑,梁婉汀就是最适合这个饽饽的人——至少,其他人是这么想的。

“阿斩,谢谢你。” 梁婉汀接过画道。她总是这样,即便欣喜无比,却还是那么的温婉。

我笑了笑,没有答话。帮里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习惯,我,总是很少说话的。

梁婉汀不以为异,轻轻的抚mo着早已吹干的画面,静静的看着画中那个迎风独立,翩然欲仙的女子,轻轻的道:“这,是我吗?”

我点点头。

她静默良久,忽地幽幽叹了口气,把画塞到我怀里,什么话也没有说,就这样转身离开了。

画中的女子,白衣素裳,绝世独立。她仅仅是站在那里,却已然给人一种璀璨无比的感觉,就像天上最耀眼的星辰,让世间万物失去了颜色。

我心中很清楚梁婉汀为什么要离去,因为她看出来了,画里的人,其实并不是她。

我但愿她不是如此的聪敏颖慧,或者,会让我心中好受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好的在为梁婉汀作画,到最后,却变成了那风华绝代的白衣。思念是一种痛苦,但是当思念已经深深的根植于脑海中的时候,那么便已经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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