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有人用幻术杀了两个人,德列斯登,我认为那个人就是你。只要让我找到你怎么作案以及你作案的证据,我保证让你没办法活着对我施展同样的伎俩。”摩根用巨掌将血迹擦掉。
现在轮到我吃惊地看着他了。我得清一清思绪才能及时反应过来。摩根认为我是凶手,由于摩根很少在用他的脑筋,这表示圣白议会认为我是凶手。惨了。
当然了,以摩根的脑容量来说,这很合理。有个巫师曾杀过人,而我就是那个以前曾经被控用魔法杀害他人的巫师,即使自我防卫条款让我免于一死。条子在办案时不会先去找有可能犯案的其他人,而是先怀疑有前科的人。对我来说,摩根只不过是另一种条子。
而对摩根来说,我只不过是另一个罪犯。
“你不是当真的吧。”我对他说。“你觉得是我干的吗?”
他冷笑地看着我,口气轻蔑而充满自信,慷慨激昂地定了我的罪。“不要装了,德列斯登。我猜你一定是在想,以你的聪明才智所想出来的妙招一定能瞒得过我们这些迂腐的老头。不过你错了,我们认定是你干的,而且我们会追查出来的。当我们查出来后,我一定会亲自来确定你无法再伤害到任何人。”
“够了吧你。”我告诉他。我真的很努力很努力设法让我的声音听起仍然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不是我干的,不过我在帮警方找出是谁干的。”
“警方?”摩根问。他眯着眼,似乎在打量着我的话。“你讲的好像他们本来对这事有管辖权一样。这对你没有好处。就算你找了一个代罪羔羊,让那个人替你顶凡人律法的罪,圣白议会也让正义得以伸张。”他的眼睛在星光下交烁着狂热灿烂的光芒。
“随你便。喂,如果你找到任何有关凶手的消息,任何能帮助警方的,可不可以给我个电话?”
摩根用十分嫌恶的表情看着我。“德列斯登,你是要我告诉你,我们何时能逮到你吗?你很年轻,不过我没想到你也很笨。”
我把已涌上嘴边的话又吞了回去。摩根已经几近狂暴了。倘若我早知道他有多么渴望想逮到我,就不该火上加油往他嘴上打那一拳。
算了。我可能还是想往他嘴上扁一拳,不过我应该不会打那么用力。
“晚安,摩根。”我告诉他。在我这张贱嘴闯更多祸之前,我还是先走为妙。
他的速度快得不像是一个快要拿到退休金的家伙。他的拳头以时速一百万公里的速度击中我的下巴,我像个断了线的木偶一样倒在地上。有好一阵子我都无法做任何事,连呼吸也很困难。摩根阴森森地俯视着我。
“德列斯登,我们会监视你的。”他转身走开,黑色大衣很快就被幽暗的夜色吞没。他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们会找出真相的。”
我可不敢跳起来从后面偷袭他。我用手指摸了摸我的下巴,确定没骨折,才站起身走向金龟车。我的腿一阵松软。我强烈期盼摩根能找出真相,至少那能让圣白议会没办法用魔法戒律第一条将我处死。
在我走回金龟车时,可以感觉到他在后面看着我。摩根那个混账,他有必要对于受命来监视我这么乐在其中吗?我只要想到接下来几天,只要我去哪他就会跟到哪,就觉得很没力。他实在很像卡通里那只一直躲在老鼠洞外的公猫,等小老鼠一探出头,就会一爪把它给拍烂。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小老鼠。
这比喻让我稍微宽了心。卡通里的那只猫到最后终是吃足了苦头。或许摩根也会吧。
问题是遇到摩根后老是会勾起我许多惨绿少年时期的回忆。那是我开始研习魔法的年纪,而我的老师却企图将我诱入黑巫术一门,当他失败后就想杀了我。最后他反而被我杀了,算我好运——反正他就是死了,而且是我用幻术干的。我违反了摩法戒律第一条:汝不可杀人。一旦罪名成立,该条戒律只有一种判决,且会用某一把剑来执刑。
圣白议会将死刑判决减了刑,因为根据传统,巫师若是出于自我防卫或是保卫手无寸铁之人,便可以使用致人于死的法术,而我声称我是先受到攻击的证词,也因为我的师傅已挂点而死无对证。不过他们反而让我陷入了一种加速的缓刑:只要一好球就算我出局。有些巫师认为这种判决是很荒唐的(我也是其中之一,不过我这票当然不算数了),其他的巫师则认为不该管那些酌情减罪的状况,早该判我死刑。摩根就属于后者之一。我运气还真好。
我太了解圣白议会了,他们向来是道义摆两旁,否则无法解释为何他们如此怀疑我。全世界都知道我是他们的眼中钉,老是在公开用我的技能挑战传统。议会里八成有不少人要我死,我得更加小心了。
我摇下金龟车的窗子,让我在开车回芝加哥的路上不至于睡着。我已经虚脱了,不过脑袋却像只在轮子上不断奔跑的天竺鼠,一直没头没脑地转呀转的。
这出乎意料的结果真是沉重得让我哑口无言。圣白议会怀疑人是我杀的,要是找不出其他的嫌犯,我就要被逮捕了。看来玛菲的案子对我来说是非常非常的重要了。不过如果要继续调查,我就要想办法找出那凶手是如何施展那道法术的,而要找出这个答案,我又得从事一项高度引人质疑的研究,这研究本身可能就足以让我被判死刑了。进退维谷。如果我对摩根的智商充满信心,我就会怀疑是他干了这桩凶案,再嫁祸给我。
不过事情有时偏偏就不是这样。摩根为了将我定罪,有可能扭曲游戏规则,但是他绝对不会自己公然违反戒律。如果不是摩根,那会是谁呢?有足够魔力能够施展那法术的人并不多——除非掌控魔法的类物理学出现了瑕疵,把人的心脏爆开变得比以前简单。倘若我不去研究这些禁忌的魔法,我就不会知道真相。
碧安卡可能知道谁有可能干下此事——她必须知道。我本来就已经打算去和这只女吸血鬼聊聊,不过摩根的来访让这事变得十分必要,而不仅只是优先处理而已。玛菲对于我强行介入她的调查范围是不会感到兴奋的。而且精彩的是,圣白议会对非巫师的人都是绝对保密,所以我没办法和她解释为什么我要去调查。这实在是更妙了。
各位,有时我真的觉得有人在搞我。
等我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两点钟了。金龟车上的钟是坏的(想当然尔),不过我还满会利用星星和月亮的位置猜测时间。我既虚脱又疲惫,但我的神经紧绷得像吉他弦一样。
我想我应该还睡不着,所以决定做点炼金实验让自己轻松一下。
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培养些正常且能为大众所接受的嗜好,专门用来在现在这种时候轻松一下。就像神探福尔摩斯会拉小提琴(还是中提琴?)或是像迪斯尼版的尼莫船长(译注: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的主角)那样玩玩管风琴。可惜我都不会。我很类似魔法版的电脑狂。我会用几种类型的魔法,别的都不会。总有一天我得找点正当事情做做。
我住的地方是在一栋又老又大又宽敞的房子的地下室,整栋房子被隔成许多居住单位,地下室和地下二楼我都租了,相当干净利落。我是惟一租下两层楼的房客,而我的房租要比楼上所有那些拥有一整个窗户的人还要便宜。
这栋房子老是有吱嘎声和敲敲打打的声音,时间和生命体们不断在铭刻着这栋房子的一砖一木。我整晚都可以听到楼上和四周的所有声音和个性。这是栋老房子,但是它以惟妙惟肖的方式在黑夜中吟唱着,它是活生生的。这就是家的感觉。
一座往下的楼梯通到我公寓前门,密斯特在门口那里等着。密斯特是一只体型巨大的灰猫,我的意思是真的很巨大。有的狗还比密斯特小只哩。他重三十磅出头,这种身材已经是“过胖”的极至了;我觉得它老爸可能是山猫之类的。我大概是三年前在一个垃圾桶里发现密斯特的,一只低声哭叫的小猫咪,它的尾巴被别的狗或猫扯断了——我一直无法确定是狗还是猫干的,因为密斯特两者都恨,只要一看到别的狗或猫,它不是攻击就是逃跑。
密斯特在几个月后就找回它的自尊,不久后就深信它是本公寓的承租户,我是它勉强愿意分享空间的生物之一。现在它正往上看着我,并用烦人的声调对我喵叫。
“我以为你去泡马子了。”我告诉它。
它慢步向我走来,用一边的肩膀调皮地磨蹭着我的膝盖。我踉跄着恢复了平衡,然后打开门锁。密斯特一如以往,比我先进去。
我的公寓是个工作室,有个不算大的房间,一边角落是个小厨房,另一边是座火炉。一扇门通往我的卧室和浴室,地板上有扇外敞门,通往我实验室所在的地下二楼。我喜欢把所有东西弄得有很重的条纹理感——我的地板上有好几张地毯、墙上有挂毯、每个可以放东西的平面上都有一堆小饰品和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墙角摆着法杖和拐杖刀,一旁还有几个快被撑爆的书架(总有一天我会来好好整理一下)。
密斯特走到它在火炉前的窝,并且要求有人帮它温热,我顺从地升了火,并点了一盏油灯。喔,我是有电灯之类,但是因为这些东西实在太会故障了,所以我就懒得再开了。我和瓦斯暖炉的缘分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尽可能用简单的设备:火炉、蜡烛和油灯。我有一个特制的炭火炉和用来把烟排放出去的烟囱,但是无论我如何清扫,整个房子里还是多少闻得到柴烟和木炭的味道。
我脱下大衣,在走下实验室时先披上我的厚法蓝绒长袍。到实验室要是不穿件袍子,真的会冷到死,我跟各位保证这就是巫师穿长袍的原因。我攀下梯子来到实验室,手上握着一根蜡烛,点亮油灯和两盏酒精灯,以及角落的煤油暖炉。
灯光照亮了房间中央的长桌,其他桌子则靠着周围的三面墙摆放,房间的一端有个空间,地上放了一只铜环,用U形螺栓扣在水泥地上。桌子上方的架子上堆满了笼子、盒子、瓶子、罐子、贴了标签的各种容器、特百惠牌(译注:Tupperware,美国知名的家庭用品制造公司)的保鲜盒、一对少见的鹿茸、几张兽皮、几本发霉的旧书、一整排写满我鬼画符的笔记本,还有一颗已漂白的人类头骨。
“老鲍。”我说。我在中间的那张桌子上清出空间,把盒子、购物袋和塑胶盆倒到地上的铜环里。我需要点工作空间。“老鲍,起床。”
我把架子也清一清,还是一阵静默。“老鲍!”我提高音量说道。“快起来床啦,你这懒骨头。”
那颗骷髅头上两个空洞的眼窝亮了起来,闪着橘光,犹如烛火一般。“为什么?”那颗头骨说。“为什么我得起床听冷笑话?你又为什么一定要讲冷笑话?”
“少抱怨了。”我愉快地告诉他。“我们要上工了。”
骷髅头老鲍嘟哝了几句,我猜那是古法语,不过当我听到“牛蛙不大可能解剖得了”这里时就听不懂了。他打了个呵欠,当他的嘴巴合起来时,一口骨牙相击发出了格格声。老鲍并非真的是会讲话的人类头骨,他是一只风精灵—— 有点类似妖精,但不大一样。他在数百年前便住进这个为他量身打造的家,而他的工作就是负责记住事情。很明显我是不能用电脑来储存资料或是记录类物理学界逐渐变动的法则的;这就是我需要老鲍的原因。过去这么多年来他和十来位巫师合作过,这使得他有着雄厚的知识底子——还有点趾高气扬的态度。“该死的巫师。”他碎碎念着,
“我睡不着,所以我们来做点药水吧,如何?”
“你讲得好像我可以有别的选择一样。”老鲍说。“现在是什么情形?”
我先让老鲍了解今天所有发生的事,他吹了吹口哨(没有嘴唇要吹出声音可真是不简单)后说道:“看起来很棘手。”
“相当棘手。”我同意。
“这样吧。”他说。“让我出来晃晃,我就会告诉你怎样摆脱这麻烦。”
这句话让我很提防。“老鲍,我放你出来过一次,你记得吗?”
他迷迷糊糊地点头,整颗头颅吱嘎作响。“姐妹会馆,我记得。”
我轻蔑地哼了一声,用其中一盏酒精灯将一些水煮沸。“你应该是一只充满智慧的精灵,我真搞不懂你怎么会迷上女色。”
老鲍一副为自己辩护的语气。“哈利,那是一种学术专长唉。”
“喔?是吗?我可不认为偷窥别人房子的学术专长是好在哪里。”
“等一下,我的学术专长又不是只有偷窥——”
我扬了扬手。“得了吧,我不想听。”
他嘀咕着:“哈利,你把我讲的‘让我出来晃晃’的意思给扭曲了。你在羞辱我的男人本色。”
“老鲍。”我说。“你是个骷髅头。你没有什么男人本色可被羞辱。”
“喔?是吗?”老鲍不服气地对我说道。“哈利,你是五十步笑百步!你的约会有指望了吗?嗯?别的男人在半夜时都有比做化学实验更好玩的事可以做。”
“事实上。”我告诉他。“我周六晚上就有一摊了。”
老鲍的眼睛由橘色转成红色。“喔喔喔喔喔喔!”他斜睨着眼说道。“她长得正吗?”
“深肤色。”我说。“黑发,深色眼眸。望眼欲穿的一双美腿。聪明,性感得要命。”
老鲍得意地格格笑。“你觉得她会想到实验室来坐坐吗?”
“你少低级了。”
“不是,我是说真的。”老鲍说。“如果她真的这么正,她跟你泡在一起干嘛?你又不是高文爵士(译注:中古骑士传奇的著名人物之一,在某些传说中,他才是亚瑟王麾下的第一勇士),你懂我的意思。”
现在轮到我一副为自己辩护的语气了。“她喜欢我。”我说。“这事情有这么震撼力吗?”
“哈利。”他慢吞吞拖长声调说话,眼中的光芒得意地闪烁着。“你要是了解女人的话,我就会玩杂耍。”
我瞪着老鲍看了好一阵子,有点沮丧地领悟到,这回这颗骷髅头可能说对了。不过他休想我会在他面前承认这件事,就算过一百万年也不干,他也很明白。
“我们要来制造一罐逃跑药水。”我告诉他。“我不想耗一整晚,所以我们现在可以上工了吗?我只记得起一半的配方。”
“哈利,你知道你在做第一瓶的时候就能做第二瓶了。”
那倒是真的。混合一瓶炼金药剂的过程总是有许多搅拌、煮沸和等待的动作,你绝对可以再做一瓶,然后轮流作业。若是急的话,你甚至还能一次做三瓶。“好吧,那我们多做一瓶。”
“喔,拜托。”老鲍责备我。“这太无趣了。你应该追求突破。试点新的吧。”
“例如什么?”
老鲍的眼窝兴高采烈地闪耀着。“哈利,爱情药水啊!如果你不想让我出去,好歹得让我做吧!精灵们知道你可以吃那种药,而且——”
“不要。”我坚定地说。“想都别想,没有爱情药水。”
“好啊。”他说。“没有爱情药水,就没有逃跑药水。”
“老鲍。”我用警告的口吻说。
老鲍故意把眼窝中的亮光熄掉。
我咆哮了一声。我既疲倦又虚弱,就算在我的全盛时期,我也不算是个A型人格的人。我偷偷走近,把老鲍从下巴处提起来,一直摇晃他。“喂!”我大喊。“老鲍!你给我出来!否则我就把你这颗死人骨头丢到我能找得到的最深的井底!我发誓我会把你摆到一个全世界没人找得到你的地方!”
老鲍的眼窝亮起来一下。“不,你不会的,我太重要了。”然后又熄了。
我咬牙切齿,尽量控制自己不把这颗骷髅头碾成碎片。我深呼吸,用多年来巫师的训练和修养控制自己的情绪,不把这只优秀的精灵敲成粉末,反而是将他好好摆回架子上,默数到三十。
我自己能够做药水吗?也许可以。但我也沮丧地感觉到我可能做不出精确效果的药水。药水是一门复杂的学问,而许多成分是着重在精确上,而不是着重在做药水的目的上,就如同法术一样。就算我做了一份爱情药水,并不代表我要用它,对吧?而且它的药效只会持续个几天,绝对不会延续到周末后,这是会惹来多大的麻烦?
我尽力将我的行为合理化。这样子一方面可以满足老鲍的企图,一方面也让他体会一下我所担心的事。爱情药水是世上最容易制作的药剂,不会让我有太多负担。而且,我心想,如果苏珊要我秀一手魔法(她向来如此),我也可以——
不行。这太过火了。这简直是承认我没办法让女人主动喜欢我,而且也不是当地占女人便宜。我要的是逃跑药水。我到碧安卡那里时可能会需要这玩意儿,而且到时如果情况糟到不能再糟时,便可以随时饮用,以便躲避摩根和圣白议会。倘若我手上有一瓶逃跑药水,会觉得安稳些。
“好吧,老鲍,好。你赢了。我们两种药都做,行了吧?”
老鲍眼中的亮光小心翼翼亮起。“你确定?你会照我讲的,做爱情药水?”
“老鲍,我哪时不照你讲的方法做药了?”
“上回的减肥药水是怎么回事?”
“好啦,那只不过是个失误。”
“还有那反重力药水,记得吗”
“我们修好了地板了嘛!又没什么大不了的!”
“还有——”
“好啦,好啦。”我愤愤不平地抱怨。“你没有必要一直挖我的疮疤。快点把配方供出来。”
老鲍边大笑边照办了,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们都在做药水。配药的过程其实都差不多。首先你得用赋形剂去制作基剂,再用某些东西和感官契合,最后用某些东西和智慧与心灵契合。八种材料全部混合,每种药水所用的药材都不同,也因人而异。老鲍有好几百年的经验,所以他可以根据某个特定的人要做的药水,推断出他所需要的最佳材料。他说对了,他确实是个无价的瑰宝——我以前从来没听说过任何精灵有像老鲍这样的能耐,找到他真是运气好。
不过尽管如此,也不代表这些日子以来,我从来不想把那颗鸟骷髅头给打碎。
逃跑药水需要八盎司的焦特可乐(译注:Jolt Cola,美国一种号称能补充体能的软性饮料)作为赋形剂,我们加了一滴汽车用的机油,主要是为了它的味道。在触觉成分方面,我们把鸟羽毛削成碎屑加进去。接着,再把三盎司涂上巧克力的意大利咖啡豆磨成粉后倒入。我把一张我从来没用过的公车票撕碎后放进去,充作智慧成分。而以前我摔坏的一小条项链,则可以充当心灵成分。我曾用一块白布存着一个摇曳的影子,就是为了现在这个场合用的,我把那块白布摊开,丢进药材里。我再把一个装了老鼠奔跑声的玻璃瓶打开,把里面的声音拍进炼熬药水用的那只烧杯中。
“你确定这样子可行吗?老鲍?”我说。
“绝对可以,这是个超级配方,你看。”
“真是难闻。”
老鲍的目光闪烁着。“药水都是这样。”
“它的效用是?是会加速的,还是会瞬间移动的那种?”
老鲍格格笑道:“其实两种都各一点点。你喝下去,就会变成风好几分钟。”
“变成风?”我看着他。“老鲍,我从来没听过这种逃跑药水。”
“我好歹是一只风精灵。”老鲍告诉我。“相信我吧,这种药很有用。”
我咕哝着煮沸第一瓶药水,接着开始制作第二瓶。老鲍告诉我第一种材料之后,我犹豫了。
“龙舌兰酒?”我狐疑地问他。“你确定是这个吗?我以为爱情药水的赋形剂是香槟酒。”
“香槟和龙舌兰有什么不同啦?只要能减少她的矜持不就好了吗?”老鲍说。
“喔,我是感觉这会造成一些……嗯……更下流的结果。”
“喂!”老鲍抗议道。“谁才是记忆精灵?是我还是你?”
“这个——”
“谁有丰富的把妹经验?是我还是你?”
“老鲍——”
“哈利。”老鲍对我说教。“当我在泡放羊的妹妹时,府上的高高祖父还没出生咧。我知道我在干嘛。”
我叹口气,懒得再和他争辩了。“好啦,好啦,妈的,龙舌兰就是了。”我倒着酒,算好倒八盎司进烧杯后,瞥了那骷髅头一眼。
“好了,现在再加三盎司的黑巧克力。”
“巧克力?”我质问着。
“哈利,马子们最迷巧克力。”
我嘟哝着,我现在最关心的莫过于赶快完成,于是量出材料的分量。我也加了一滴香水(我喜欢的某名牌香水的仿冒品),一盎司撕碎的蕾丝,还有玻璃瓶内最后的一声叹息也倒进去。我还加了些烛光进去,这堆材料散发出亮玫瑰色的光芒。
“太棒了。”老鲍说。“就是这样。好吧,现在我们再来点激昂的情书所烧成的灰吧。”
我对那骷髅头眨眨眼。“呃,老鲍,刚好用完了。”
老鲍嗤了一声。“我想想,看看我身后的架子。”
我看了,结果找到两本罗曼史小说,封面上充满了不可思议的肉欲欢愉。“喂!你去哪弄来的?”
“我上回出去玩时的收获。”老鲍愉悦地回答道。“第一百七十四页,找‘她那乳白色的酥胸’那一段。把那一页撕下来烧掉,然后把灰加进去。”
我呛到了。“这会有用?”
“嘿嘿,女人专吃这一套,相信我吧。”
“好吧。” 我叹口气。“这就是心灵材料?”
“嗯。”老鲍说,他兴奋地上下摇晃着他的颏骨。“现在,加一茶匙的钻石粉,我们就完工了。”
我揉一揉我的眼睛。“还钻石咧,老鲍,我没有半颗钻石啊。”
“我就知道。你这穷光蛋,这就是女人不喜欢你的原因。这样子吧,把五十元钞票撕成很小很小的碎片,然后放进去。”
“一张五十元的钞票?”我询问道。
“钱啊——”老鲍表示。“是非常性感的。”
我嘀咕着,把我钱包里剩下的那张五十元钞拿出来,撕碎后丢下去,完成整个药方。
下一步该我出手了。当所有的材料都混合妥当后,你必须要灌注足够的能量下去,以启动它们。重要的不是这些实体上的材料——而是这些材料所代表的意义,也就是它们对制作药剂的这个人所代表的意义,还有对要使用药剂的人所代表的意义。
魔法所产生的能源来自各方。它可以来自一个特殊地点(通常是一些壮丽的天然地点,比方说美国的圣海伦斯火山或是老忠实喷泉)、一个集中点(那好比英国的巨石阵这类大规模的),或是发自人的体内。发自人体内的魔法是最好的。有时候那仅仅是纯粹的精神力量或是原始的意志力,有时候则是情感或感觉。它们全都可以被当作引信,用来开启魔法的能源。
我有许多焦虑可以用来激发魔法,也有很多的烦恼和一狗票的倔强。我对着药水喃喃念着必备的咒语祷词,一再重复念 ,感觉到有种抗拒正在酝酿,虽然是在实体感官和范围之外,但还是存在着。我把我所有的焦虑、烦恼和倔强聚集起来,用祷词的力量和语调把它们塑造成一个大球,抛向那股抗拒之力。突然间这股魔法离开了我的身体,就像投手瞬间把球投出。
“我最喜欢这一刻了。”老鲍说。此时两瓶药水都爆出一阵绿色的烟雾,泡沫从烧杯的杯口溢出。
我倒坐在凳子上,等待药水冒完泡沫,所有的能量都离开我的身体,疲惫的感觉好似在我肩膀上多了一堵砖墙。待泡沫休止后,我靠过去把两瓶药水各倒进一个有压封盖的运动水瓶里,用不会褪色的奇异笔加上标示——非常清楚明白。自从隐形药/生发剂事件后(那次我是想长出一脸很酷的落腮胡),我可不想再把两种药水混在一起了。
“哈利,你不会后悔的。”老鲍向我保证。“这是我做过最棒的药水。”
“那是我做的,不是你。”我愤愤不平地抱怨道。我现在真的是虚脱了——彻底疲惫的程度,就连我可能会被处决这样的琐事,都阻止不了我倒头大睡了。
“当然,当然。”老鲍同意道。“你说了算,哈利。”
我在房间内走来走去,熄掉煤油暖炉和所有的火,没道晚安就从梯子爬回地下室。当我在做这些事时,老鲍仍在一旁洋洋得意。
我蹒跚走到床边后一头倒下。密斯特向来会爬上床盘睡在我腿上。我等着它上来,几秒钟后它出现了,睡稳下来,然后像台小马达一样咕噜咕噜响着。
尽管已精疲力竭到昏昏沉沉,我还是挣扎着将接下来几天要做的事汇整了一下。和吸血鬼谈话、找到失踪的老公、不要让圣白议会抓狂、找到凶手。
而且要在凶手找到我之前。
真是个愉快的想法——不过我也决定不让这想法打扰我,随后便蜷起腿去睡了。
星期五晚上我去见了碧安卡,那只女吸血鬼。
我当然不是跳下床后就马上去找她,你不可能若无其事闯入虎穴,应该要先来顿丰盛的早餐。
我的早餐大约是在下午三点时出现,我被一阵电话声吵醒。我得下床,爬到大房间去接。
“呃——”我嘟哝着。
“哈利。”玛菲说。“有啥可以告诉我的?”
玛菲的声音听起来很急。当她很紧张时,声音会明显地很尖锐,这让我感到很不舒服,仿佛是用指甲在黑板上磨。看样子她调查汤米·汤姆谋杀案的工作并不顺利。“还没有。”我说。我对她说了点谎。“我昨晚忙了大半夜,什么都没有发现。”
她赏了我一句国骂。“哈利,这样子不行。我需要答案,而且你昨天就该给我了。”
“我会尽快找出来的。”
“要快点。”她咆哮道。她生气了,玛菲很少这样,但这也表示事情大条了。有些人在遇到麻烦或困扰时会慌张,有些人会崩溃。玛菲则是恼怒。
“局长又来找你麻烦了吗?”市警局长霍华德·费尔韦瑟把各种悬案都倒在玛菲和她的小组身上,让他们变成代罪羔羊。费尔韦瑟总是蛰伏在附近,找机会陷玛菲于不义,好像此举能让他免于受苦受难一样。
“他很像是《绿野仙踪》里的飞猴,你会好奇下次是谁靠着他一起猴犬升天了。”她的口气酸得像熟透了的柠檬。我听见她放了一颗我可舒适发泡腾片(译注:Alka-Seltzer,一种胃药,必须泡在开水里饮用,刚丢进水里时会起泡沫发出声响)到水里的声音。“哈利,我是说真的。你赶快帮我找到我需要的答案,快一点。我想要知道这是不是用幻术干的,如果是的话,又是谁干的,用什么方法。名字、地点——我通通都得知道。”
“这并不容易,小——”
“那就把它变容易。你要多久时间才能告诉我?我十五分钟后得在局长主持的调查委员会上提出预估的破案时间,如果提不出来,我还不如把我的警徽直接交出去。”
我做了个鬼脸。倘若我能从碧昂卡那里打听到什么,或许我就能帮助玛菲调查了——不过如果徒劳无功,我就得花整个晚上做一些没建设性的事,而玛菲现在就需要答案。搞不好我该去做一瓶清醒药水。“委员会周末的时候也上班吗?”
玛菲嗤了一声说:“你在开玩笑吗?”
“那我星期一会给你消息。”
“你到时能搞定?”她问。
“就算我想得通,我也不知道对你有没有用处。我希望你不是只有在等我的消息。”
我听到电话那边传来一声叹息,还有喝泡腾水的声音。“哈利,不要让我失望。”
换话题的时间到了,免得待会她强迫我表明立场,又抓到我在撒谎。我并不想进行那禁忌的研究,如果我能找出另一个找到真相的方法就好了。“碧安卡那边没有收获?”
又是一声国骂。“那个贱货不透露任何消息给我们,就只是微笑、点头和抽烟,聊聊天,跷着脚。你真该看看卡麦克流口水的模样。”
“喔,那不能怪他,毕竟我也听说她长得很正。这样吧,小玛,如果我——” “不行,哈利,绝对不行。你绝对不能去丝绒房,你不能和那女人说话,你不能介入。”
“玛菲探长。”我拉长声调说。“你是在吃醋吗?”
“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德列斯登,就算你有侦探执照,你仍是个老百姓。如果你陈尸在医院或是殡仪馆,那会让我很不愉快。”
“小玛, 我好感动。”
“哈利,如果你介入这档事,我会扁你到让你更感动。”她的口气既尖锐又激动。
“喂,小玛,冷静点。如果你不要我去,没问题。”糟糕,我说谎了。要是被她发现,我会被宰的。
“哈利,你真的很不会说谎,王八蛋,我应该把你关在拘留所,以免你——”
“你说什么?”我对着话筒大声说。“小玛,你那边杂音很大,我听不清楚!混账电话……你再打给我吧。”接着我就把她的电话给挂了。
密斯特慢慢走到我身边,磨着我的脚。电话又响了,当我弯下身把电话线拔掉时,它深绿色的眼珠子看着我。
“密斯特,你饿了吧?”
我准备了早餐给它和我自己。吃剩的牛排三明治是给它的,炭火炉上热着的意大利面是给我自己的。我小口小口喝掉最后一罐可口可乐(密斯特对可乐的需求和我一样大),等到我吃饱喝饱也照顾好宠物后,我也清醒并且能思考了——顺便迎接太阳下山。
日光节约时间还没开始实施,大概在六点钟左右就会天黑。我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准备。
也许你自认对吸血鬼的事略知一二。你听说的事情里面有些可能是正确的,有些则不然。无论如何,我并不期待在碧安卡的巢穴里能得到些什么有用的资讯,我认为事情在确定真相前将会愈演愈烈,而我得确保自己能全身而退才行。
巫术是一门需要深谋远虑、事先准备的学问。巫师并不是超人,只是比起一般人来,我们有得天独厚的能力可以把事情看得更清楚,而且也能善加运用这些额外收集的资讯。开玩笑,巫师这个字的字源根本就和有智慧的一样(译注:指Wizard和wise)。我们了解万物。我们并不比一般人强壮或敏捷,甚至在精神力方面也并没有强到哪里去。但是我们真的是很会取巧,而只要我们有机会,我们可以做出相当漂亮的事。
身为一位巫师,倘若你在解决问题时准备周全,大多可水到渠成。所以我把所有可能需要的东西都收集好:磨利拐杖刀并准备好以便使用;银刀套入鞘中后挂在我的左臂下方;将装了逃跑药水的塑胶压封水瓶放进我大衣的口袋里;把我最喜欢的护身符带着,那是一只银制的五芒星,连在一条银链子上——这是我母亲的遗物,我父亲再把它送给我;我把一小块白布折起来,放到我的口袋里。
我手上有好几样附魔过的东西——或是附了一半的。附全魔是昂贵且耗时的,我穷到没办法附太多的魔。咱们蓝领巫师只要可以随心所欲施法,然后祈祷不要功亏一篑就好。要是我能带着霹雳权杖和法杖去的话,我就会觉得比较安心了。不过此举就如同是开着坦克、手拿机关枪和火焰喷射器出现在碧安卡的大门口,等于宣示着我是来打一仗的。
我得在准备好对付麻烦和找麻烦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
提醒诸君,我这可不是害怕。我不认为碧安卡会为了一个凡人巫师而惹上麻烦。她不会想为了整治我而招惹圣白议会。
另一方面,我并不是圣白议会的宠儿。如果碧安卡决定暗中将我除去,议会可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哈利,要小心啊。我警告我自己。不要变成百分之百的被害妄想症患者。如果你变成了这样的一个人,你的小公寓就会成为孤寂男人俱乐部了。
“你觉得如何?”每当我把要带的行头都准备好时,就会这样子问密斯特。
密斯特走到门前一直撞着门。
“大家都很挑剔,很好,很好。”我叹口气。让它出去,接下来我也出门,上了车,把车开到坐落在湖畔高级地段的丝绒房。
碧安卡做生意的地方是一栋大型老庄园,兴建于狂飙的二十年代早期。据说是恶名昭彰的艾尔·卡彭(译注:Al Capone,一九二○年代美国最声名狼藉的黑帮老大)盖给她的一位情妇住的。
大门旁有铁围栏,还有一位安全警卫。一条细长的车道从街上通到围栏前,我把金龟车开进车道。当我把车子停下来时,后方的引擎发出类似打嗝的声音。我把窗子摇下来伸出头往后看,车子某处响起了“呜”的一声,一道黑烟从车底冒出,很快地沿着斜坡一路飘到了街上。
我瘫坐回位置上。那引擎在发出了一阵仿佛很内疚的砰砰声后就挂掉了。真是太完美了,等一下我没车回家了。我走出金龟车外,站着为它默哀了一下。
大门另一边的警卫是个结实的男人,并不算很高,昂贵的西装掩饰了他那身超乎常人的精壮肌肉。他用好似斗犬般的双眼打量着我,然后在门后说道:“你有事先约吗?”
“没有。”我告诉他。“不过我认为碧安卡会想见我的。”
他面无表情。“对不起。”他说。“碧安卡晚上外出了。”
事情真是再简单不过了。我对着他耸耸肩,双臂交叉,靠在金龟车的前车盖。“请自便。我得在这里等拖车来,否则我自己也没办法把这台烂车拖走。”
他瞪着我看,当他努力在思考时,眼睛会习惯性眯成了一条细缝。他的想法终于送到了他的脑部,经过处理后送回了一个“打太极拳”的指令。“我会把你的名字报进去。”他说。
“好样的。”我认同道。“你不会后悔的。”
“报上名来。”他低吼道。
“哈利·德列斯登。”
看来他并不认识我,因为他脸上没有任何反应。他怒视着我和我的金龟车,走离几步路后,从口袋里拿起手机凑在耳朵上。
我偷听着。偷听并不困难。现在没人要练这绝活了,但其实只要花够久的时间,就可以训练自己的感官。
“这里有个家伙说碧安卡会愿意见他。”那警卫说。“他说他叫哈利·德列斯登。”他沉默了一会儿。我没办法从另一端的声音里听出对方在说什么,只听出是个女的。“嗯。”他边说边瞥了我一眼。“嗯。”他又说。“当然,当然,我会的。一定的,小姐。”
我把手从车窗伸进金龟车,取出拐杖刀。我把拐杖刀立在我靴子旁的水泥地上敲了几下,一副不耐烦的模样。
警卫走了回来,侧身靠在一边,接着按了某处的按钮。大门发出信号声后便开了。
“德列斯登先生,请进。”他说。“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叫人来把你的车拖走。”
“太棒了。”我告诉他。我把和迈可配合的那位拖车司机的名字告诉他,并且交待他跟那人说哈利的车子又坏了。看门狗先生相当尽本分地记下这些资料,从口袋里拿出一本小记事本抄起来。当他在抄写时,我经过他走向房子,每走一步我就用拐杖刀敲一下水泥地。
“站住。”他告诉我,语气平静且坚定。在手上没有拿枪时,人们很少讲话会带有这种绝对的权威。我停住了。
“把那根拐杖放下。”他告诉我。“还有,把手抬起来。你进屋子前得先让我搜身。”
我叹了口气,照着他吩咐的去做,也让他从上到下搜我的身。我没有转过身来面对他,不过我可以闻到他身上那把枪的金属味。他找到了那把刀,将之取走。他的手指掠过我的颈子,摸到了那条链子。
“这是啥?”他说。
“五芒星。”我告诉他。
“给我看看,用一只手。”
我用左手把护身符拉出我的衬衫外,秀给他看,一个圆圈内连着一个五角星,完美的几何圆形。他嘀咕道:“好。”他继续搜着身,找到了那个塑胶压封水瓶,他把它从我口袋里拿出,打开来闻了一下。
“这是啥?”
“养生可乐。”我告诉他。
“真是难闻。”他边说边盖上盖子,放回我的口袋里。
“我的拐杖咧?”
“你回来时我会还你。”他说。
他妈的。小刀和拐杖是我惟一的防身器具。其他能倚赖的方法都是魔法,就算在平常状况很好的时候都算是孤注一掷。光是这点就足以让我惊惶失措。
当然,看门狗先生也忽略了一些事。首先,他漏看了我口袋里的白手帕;第二,他让我戴着五芒星过去。他大概觉得只要不是耶稣受难像或十字架,我就不能拿来对付碧安卡。
他错了。吸血鬼(或是类似的生物)对那类的符号其实没有任何反应,他们是对具有信仰行为的魔力才会有反应。我对全能的主的信仰程度可能还无法让我赶走半只吸血鬼的蚊子——我和他就是不对盘。五芒星是魔法的符号,而我对它有深厚的信仰。
对了,还有,看门狗也忽略了我的逃跑药水。碧安卡真的该多教教她的警卫们增加对超自然物的警觉,以及该查哪些东西。
这栋房子相当高雅,房间宽敞,挑高的天花板和厚实的地板,已经没有房子是这样设计的了。一位打扮相当讲究、头发短而直的年轻女人在宏大的前厅里迎接我。我对她行了个礼,她带我进了一间书房,房间中央有一张古老的弯脚桌,墙上满是真皮装帧的古书,质料和桌旁的几张皮椅颇为类似。
我找了张椅子坐下并等待。再等待。再等待。我等了超过半个小时,碧安卡才出现。
她像一盏泛着清冷寒光的蜡烛般来到这个房间。她的头发是暗到发亮的赤褐色,由于实在太暗,所以几乎无法看到明显的层次,不过勉强还是看得出来。她的眼眸是深色而明亮的,皮肤光滑无瑕,化妆后更增添风采。她并不是个高个子的女人,不过身材亭亭玉立,一袭低领黑色礼服在一旁开叉,显露出一大片白皙的腿,戴着长过手肘的黑色手套,至于那双三百美元的高跟鞋则是变态嗜好狂的最佳研究对象。她简直完美到不像是真的。
“德列斯登先生。”她问候我。“你的大驾光临真是让人意外。”
我在她进到房间时站起身。“碧安卡小姐。”我点头回答。“终于见面了。耳闻不如眼见,你真是太美了。”
她笑了,声音从嘴型中传出,头向后仰,刚好让白皙的粉颈闪现片刻。“各位,这就是绅士。他们说得对。在这个国家里当个绅士,可真是件迷人但过气的事。”
“我们都属于另一个世界。”我说。
她走向我并伸出她的手,洋溢着女性典雅特质的一个动作。我对着她的手轻轻弯下腰,扶起她的手,并在戴着手套的手背上轻吻了一下。“你真的觉得我很美吗?德列斯登先生?”她问我。
“简直是仙姿玉质,小姐。”
“也很温文秀丽。”她低声说道。她的眼神飘到我身上,将我从头打量到脚,不过连她也避免和我四目相会。我说不出她是在刻意避免无意间将魔力导到我身上,还是不想挨我的魔力。她继续走进房间,在其中一张舒适的椅子旁停下。此时我自然得绕过桌子,拉出一张椅子服侍她坐下。她跷起腿,配上她那身礼服和鞋子,真是美呆了。我只眯着眼睛看了一下,就回去坐好。
“好吧,德列斯登先生,什么风把你吹到寒舍来?晚上想要来点娱乐吗?我保证别的地方不可能会有这么好的体验。”她把双手放在膝上,对着我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