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话,在医院里的日子真的很痛苦啊,除了无聊之外,还要乖乖的听医生的话,甚至是要乖乖的听护士的话,像个被人管教的孩子一样,只有他们允许你干什么,而不允许你私自干什么,这种生活,虽说不需要想着承担什么责任,也不需要考虑工作的事情,但毕竟我是个男人,是个成年男人啊,是个有事业的成年男人啊,不能老是被当做小孩子来看待吧,被人关心的时候,同时也失去了“自由”。
还是希望回到公司,还是喜欢和自己的同事们待在一块儿,还是喜欢忙忙碌碌的工作,只有工作忙碌的男人,才不会有闲心想别的事情,比如说儿女私情什么的,虽说我的年龄足以谈婚论嫁了,但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先好好的工作,还是“先立业,后成家”吧,我不希望自己将来为了“柴米油盐”这些事情,和未来的老婆吵架。
还是那句老话,如果家里没钱,那是男人的责任,如果家里收拾的不整齐,那是女人的问题。我总要先尽到男人的义务和责任吧。
左手上的伤口也慢慢的愈合了,其实也不是愈合了,而是麻木了吧,那留着的半截小指,还是能看到白森森的骨头,只是看的次数多了,自然也就习惯了,毕竟是自己身上的东西嘛,不会那么“见外”的。
随着伤口的愈合,那种钻心的痛也慢慢的缓解了,也许是慢慢的适应了吧,也许是慢慢的神经麻木了吧,虽说我不是学医的,但我还是略懂一些医学常识的,对于我这样的伤口,神经末梢肯定是破坏了,既然是破坏了神经,自然也就不会感觉到疼痛了。
没有了左手小指,倒也没有觉得什么地方不适应,只是老是觉得这左手缺点什么似的,有种缺失的感觉。九个指头,倒也习惯了,毕竟是个小指,也不指望着它能干什么了,没了就没了吧,自己倒不是很在意了。
算算日子,在医院里已经快一个月了吧,天气也变凉了,没有夏天的酷热,感觉舒服了许多。突然之间,我想到了一句诗来,“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不过运用到这里,就成了“秋天已经来了,冬天还会远吗”。对于我来说,冬天才是我期待的季节,因为冬天里会过年,因为过年可以回家,因为回家可以一家人团圆,也只有那种团圆的感觉,才会使我感觉不再寂寞和孤独。
有时候我也在想,我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说性格外向吧,但我经常会多愁善感,经常会感觉孤独和寂寞,但说我是个性格内向的人吧,但我的表达能力,以及与人交流的能力,却是出奇的好。对于自个儿,真的说不上是属于哪个“向”的,也不在意这个了。不过,我倒是觉得,自己是个内心孤独的人,这倒是个事实,因为我经常会感觉到一种空虚的孤独和寂寞,老是觉得找不到志同道合的人,也老是觉得找不到能和自己心心相印的人,总是要承受孤独寂寞带给自己的煎熬。
这个世界,男人是离不开女人的,而女人也是离不开男人的,各自有各自的“用武之地”,也就是说,到最后,这男人一定会和女人走到一起的,一个男人加一个女人,就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只有家庭才能让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扎根的,才不会使得自己老是感觉像无根的浮萍一样,随波逐流,飘来飘去的。
终于,也是终于的终于,我,要出院了,是又要出院了,虽说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再来,但至少是这次要走了。本来自己想发个誓的,说自己以后再也不会来医院了,如果再进来,就如何如何,皇天后土,人神共鉴之类的,但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还是什么都不要说了吧,为自己留点后路吧,“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说不定哪天自己又回来了,还是安全第一嘛。
这次的出院,余天没来,孟浩宇也没有来,程老板当然也没有来,他们没来,不是说他们不想来,也不是说我现在已经“掉价”了,而是他们都恰好有事,公司的事情也很多,工作很忙,抽不开身,只能另派他人来接我了。派来的人,就是仇先生,对于接我出院这个差事,仇先生还是挺愿意接受的,从他的表情里,你就可以看到,他是真的高兴,也许只有这样,他心里才会舒服点吧。
仇先生开着我那辆奥迪,来到医院之后,把相关手续都办了,我才和仇先生离开了医院,临走的时候,医院的医生还送我来着,叮嘱我一定要注意伤口,如果发现有感染的迹象,就赶紧来医院检查,千万不要忽视了这种伤口,毕竟是见到骨头了。我很爽快的答应了医生,我说一定会注意的。
只要能让我尽快的离开这个地方,什么条件我都答应,实在是把我待的难受了,真的像是坐牢一样,准确的说,能比坐牢好点,至少自己想出去散步了,不需要每次都给医生打招呼,想转悠就转悠去了。
仇先生一路开着车,把我送到了“北极尚都”小区了。忘了解释了,我已经搬地方了,“北极尚都”这里的房子也已经收拾好了,简单的买了一些家具,打算以后结婚的时候,再考虑买高档家具吧。虽说家具简单,但也算是个家了,是属于我自己的家了,父母随时都可以来住,我自己的家,当然是我自己说了算了,不用再害怕别人说什么了。
来到我家里之后,仇先生大概的把房子里收拾了一下,就是有点尘土而已,擦擦就可以了,自己本来就是个爱干净的人,平时也收拾房子呢,所以房子里并不凌乱。
仇先生收拾好了之后,我就让他先回去了,我说我想美美的睡一觉,感觉在医院里老是睡不踏实,终于是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可以美美的睡上一觉了。
听到我说要美美的睡觉了,仇先生也就离开了。
送走了仇先生,我洗了澡,躺到了床上,美美的睡觉了,还别说,自己的家里睡觉就是舒服啊,很安静,空气也很清新,也没有人打扰。
虽说自己对于缺少一个指头这件事不是很在意,但在刚刚洗澡时,还是觉得有些不方便了,总是要想着保护好自己的左手,轻易不要让水溅到。
美美的一觉,就睡到了晚上,感觉很舒服,就好像是把积攒了好久的觉一下子都睡完了一样。醒来的自己,感觉肚子有些饿,也对,自己也就是早上出院之前吃了早饭而已,午饭也没有吃,现在都是晚饭的时候了,这肚子也该饿了。
大概的洗漱了一下,然后懒洋洋的下了楼,向着一个饭馆里走去。来到了饭馆里,自己突然不知道要吃什么,看着菜单很迷茫,这单身汉的日子还真是不好过啊,就连吃饭,都是一件很头疼的事情。
最后在服务员的建议下,我要了一笼煎饼,还要了两道菜,外加一碗稀饭,总算是决定下来了,决定了自己吃什么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等饭了。
在等饭的过程中,我给程老板打了一个电话,把我的情况大概的给程老板汇报了一下,我说自己已经出院了,是仇先生接的我,一切顺利,应该马上就可以上班了。程老板听到我一切顺利的时候,很高兴,不过还是叮嘱我,说让我再休息两天吧,公司虽说忙,但大家还是可以应付的来的。既然程老板都说了,让我继续休息两天,我也只能再休息两天了,虽说自己很想上班,很想忙碌起来,毕竟是闲了将近一个月了。
饭终于是上来了,味道还不错,尤其是炒的这个土豆丝,能感觉到家乡的味道,快赶上我妈做的味道了。吃了一笼煎饼,喝了一碗稀饭,感觉肚子鼓鼓的了,美美的打了一个饱嗝,从头到脚,都是舒服的。
吃完了饭,我来到了街上,随便的在大街上乱转。真的是秋天了,明明白天温度还是挺高的,结果一到晚上,就感觉有点凉嗖嗖的了,虽说自己穿着一件长袖,但还是能感觉到一点寒意。不过,这点寒意并不会让人感觉不舒服,相反,这种淡淡的寒意,倒是让人感觉舒服,也许是夏天的酷热太让人难受了吧,能感受到这样的凉嗖嗖,也确实是一种享受啊。
街道两边的树上,已经有些叶子变黄了,偶尔会有几片叶子随风飘了下来,伴随着嗖嗖的秋风,还真是让人有一种悲伤的感觉啊。提到了秋天,好像就会想到落叶,而落叶也总是会给人一种生命耗尽的感觉,也总是会给人一种落叶归根的感觉。
随着夜色的变深,我慢慢的走回了自己的家中,虽说是回到了家中,但还是我一个人,房子里也只有我一个人的动静,我的脚步声,我的呼吸声,我的心跳声,当自己静下来的时候,也就没有什么动静了,好寂静啊,而这种寂静也往往会给自己带来孤独和寂寞,虽说是个家,但却感觉不到温馨和幸福。
这个家,还是缺些什么,缺感觉,也缺人。
又是一个旭日东升的日子,新的一天,在自己醒来的时候,已经来临了,按理说,新的一天,也就是新的一天的开始,也就是新的生活的开始,但这样的新鲜好像并不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快乐,反倒会让自己感觉到生活的单调和枯燥无味。
因为自己醒来的太迟了,早饭也赶不上了,干脆早饭午饭一块儿吃了吧,省得为了吃什么而浪费自己的脑细胞。吃过午饭之后,我就接到了仇先生的电话,他提醒我说,没有忘记他之前跟我定的约定吧,我赶紧告诉他,我怎么会忘记呢,一直都记着呢,就等着他安排了。听到了我的回应之后,仇先生就说,那就今天晚上吧,下午就到他家里吃晚饭,晚上就到外边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好好的喝一顿。
既然他这么诚心邀请,我也就不客气了,就让他表示表示吧,只要能让他的心里感觉舒服点,喝酒就喝酒嘛,无所谓了,虽说自己的酒量并不怎么样,但为了高兴,也就不在意这个了。人生能有几回醉啊。
下午,按照约定的时间,我开着自己的车子,来到了仇先生的家里。仇先生住在“缤纷南苑”小区里,房子收拾的不错,之前没有来过,今天算是第一次来,感觉仇先生的家庭气氛很不错,挺温馨的,一个家庭该有的,都有了。
来到了仇先生的家里之后,仇先生一边热情的给我介绍他的妻子和女儿,一边招呼着我,看到他忙活的样子,我赶紧告诉他,今天我是以一个朋友,或者是兄弟的身份来造访的,就不要那么忙活了。
听了我的话之后,仇先生开心的笑着,便坐下来陪我说话了,就剩下他的老婆在厨房里忙活了。提到了他的老婆,我之前还是有所耳闻的,曾经听说,仇先生的老婆很漂亮,虽说仇先生已经四十的人了,但却娶了一个二十几岁的漂亮老婆,今天一见,还真是这么回事。不仅身材苗条,容貌美丽,而且气质不凡,这仇先生是拜了什么神了,艳福如此之厚啊,娶到这么漂亮的一个美人啊。
当然,自己的赞美,只是从欣赏的角度出发的,并没有什么恶意,也更加没有什么邪念。再看看仇先生的女儿,虽说只有四五岁,也绝对是个美人胚子啊。有人说,老夫少妻生的孩子漂亮而且聪明,地域跨距越大生的孩子就越漂亮越聪明,至于后者,我倒是见识了,凡是混血儿,都长的不赖啊,但这前者,今天也算是见识了。要是以后自己也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儿的话,该多好啊。
仇先生家的晚饭也特别的丰盛,也许是因为我来造访的原因吧,还真是做了一大桌子。我就和仇先生的三口之家一块儿吃了个晚饭,说真的,晚饭的味道特别好,比外面的饭馆里做的好吃多了,只是我没有这样的福气,不能够天天吃到啊。
吃过晚饭之后,我便和仇先生一块出来了,找了一个环境不错的地方,要了啤酒,要了烤肉,一边聊天,一边喝酒。说实话,因为刚才晚饭吃的太多了,感觉自己的肚子很胀,再加上喝的是啤酒,肚子就更胀了。倒是仇先生,喝的真是很舒服。
聊着聊着,我们就聊到了之前的那件事情了,我明白,在仇先生的心里,已经记下了一个人情了,总是觉得我为了他断了一个手指,这份大恩大德,他没齿难忘。见到他这么说,我就提议,我说既然如此的投缘,那就干脆拜为兄弟吧,虽说他比我大十几岁,但都是性情中人,也就不在乎那些辈分之类的俗礼了。听到了我的提议之后,仇先生深情的看着我,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也许是我的话的作用,仇先生看起来有些激动,眼睛里闪烁着泪花。
短暂的对视之后,仇先生拿起了一瓶啤酒,用牙齿打开,递给了我,然后又给自己开了一瓶,和我的酒瓶碰了一下,他说,就凭这句话,他知足了,只要我不嫌弃,以后有用的上的地方,只管言语。说完之后,他开始有点沮丧了,他说这么好的日子,怎么就忘了拿香烛之类的,咱也学学人家“桃园三结义”啊。看到他沮丧的表情,我赶紧劝慰到,我说咱们也就别那么多礼节了吧,既然都不是信仰神佛的主,又何必来那一套虚的呢,兄弟,是要用心来建立的,不是靠那些毒誓来稳固的。
我告诉他,我们的感情都在这瓶酒里了,什么都不必说了。说完了,我拿起了酒瓶,仰起了头,一口气喝完了酒,仇先生也毫不含糊,也一口气喝完了酒,喝完酒的我们,都开心的笑了。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这诗真好啊,古人的智慧,我越来越佩服了,简单的十四个字,就说到了我的心坎里了。
后来,我们又聊到了仇先生的家庭。我本以为聊到他的家庭的时候,他一定会很高兴,一定会自豪的,漂亮的妻子,美丽的女儿,温馨的家庭,一个男人,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该有的都有了。但事实上,当我们聊到他的家庭时,他哭了。也许是今晚他找到了倾诉的地方了吧,也许是他确实把我当兄弟了吧,他把一切都告诉了我。原来,那个漂亮的女儿,并不是仇先生的亲生女儿,而是他妻子带来的。他的妻子是昆明人,叫章初瑶,是个大学生,而且还是一个有名的电影学校毕业的。因为长的漂亮,在大学里的时候,受到了很多男生的追求,其中不乏一些富家子弟,在诱惑的面前,那时候的章初瑶没能坚持住,于是便与一个富家子弟坠入爱河,章初瑶本以为他们的爱情会天长地久的,没想到在毕业的时候,那个富家子弟却移情别恋了,绝情的抛弃了章初瑶,更让章初瑶痛不欲生的竟然是自己怀孕了,面对着这双重的打击,章初瑶选择了自杀,绝情的她来到了一条河边,准备投河自尽的。就在章初瑶刚刚落水的时候,被刚好经过这里的仇大千救了上来,在仇大千的耐心开导之下,章初瑶“重获新生”,也就是因为这样,爱上了仇大千,最后便嫁给了仇大千。而仇大千也没有让章初瑶打胎,最后,便有了这个漂亮的女儿。
我听了之后,虽说感觉有点美中不足,但还算是幸福啊,毕竟章初瑶现在是真的爱仇大千吧,女儿也还小,应该和仇大千亲如父女吧。
仇大千接着向我倾诉,他说本来生活是美好的,他没有嫌弃章初瑶为别人怀孕,而章初瑶也并没有嫌弃他年龄大,再加上章初瑶怀孕的时间和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差不多,对于外界,他们也一直都说是那个女儿是亲生的,也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这个秘密,也只有他们夫妻两个知道。可这样的日子并不长久啊。听仇先生这样感慨,我也就慢慢的觉得有问题了,我想应该是“一枝红杏出墙来”的问题了吧,男人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为别人带“绿帽子”,有苦说不出。
果然,仇先生说自从他来到“帝豪山庄”休闲会所之后,就努力的工作,而章初瑶也在“帝豪山庄”休闲会所里工作,夫妻齐上阵,听起来也不错。后来,因为他们工作努力认真,仇先生就被调到了“逍遥会所”,他也发挥他的特长,谋了一个技术部经理,而章初瑶也因为长相出众,工作能力强,被调到秘书部当了一个办公室秘书,按理来说,他们夫妻两个都是高升啊,算是个好事啊。仇先生继续诉说着,就从这个时候开始,祸事来了,因为章初瑶的漂亮,竟然引起了程老板的注意,面对诱惑,章初瑶再次没能坚持的住,便和程老板神秘的好上了。也因为这样,仇先生强硬的让章初瑶辞了职,避免了和程老板的相处机会。本以为这样就没事了,没先到,前段时间,他竟然无意中从章初瑶的手机里,看到了她和程老板私下约会的短信,也正是因为这样,伤透了仇先生的心,也让他对这个婚姻失去了信心。但虽说是失去了信心,但他们目前还是维持着这样的家庭生活。
我没有听错吧,程老板?他可是我心中的偶像啊,再怎么,也不能轻易的诋毁我心中的偶像吧,也不能侮辱我人生路上的“贵人”吧。有些生气的我,一把拉起了仇先生,狠狠的给了他一拳,对着他的脸吼道,我说你丫的喝多了吧,别有事没事乱喷粪啊。
仇先生被我这一拳打了个半醒,他一边捂着自己的胸口,一边吃惊的看着我,彷佛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发火,我为什么要揍他。
短暂的安静之后,仇先生终于发泄了,他指着我的脸,歇斯底里的对着我吼,他说他知道程老板对我很好,知道我和程老板的关系好,但那只是表面,我把程老板当成了心中的神,但程老板把我当成了什么,棋子?还是纸牌?
看着仇先生的样子,我真的希望是他喝多了,但似乎他也说到了我的心坎里,程老板究竟把我当做什么,我怎么就没有仔细想过呢。但由于自己也在气头上,又冲上去给了仇先生一巴掌,我恶狠狠的警告仇先生,我说你丫的再侮辱程老板,小心我宰了你。
仇先生推开了我,冷笑着慢慢告诉我,他说,之前的火灾,根本就不是意外事故,本来就是人为的,而那两个死了的人,也并不是被烧死的,而是之前被杀害的,借助火灾毁灭证据而已,而我却不明白,甘愿走出来充当这个“冤大头”。
什么?人为的?谁干的?难道是程老板?!
我本想继续揍仇先生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下不了手了,难道是受了他的影响。他说的都是醉话,千万不能信,程老板怎么会是那种人呢,他这么栽培我,怎么会害我呢,现在我有车有房有事业,这一切都拜程老板所赐啊,他怎么会是个伪君子呢。这叫我如何相信呢,一定是仇先生胡说八道呢,自己怀疑自己的老婆,还非要拉上程老板垫背。
我的脑子里一阵混乱啊,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呢,我的头怎么这么疼呢,有人打我吗,在哪里呢?
仇先生终于是倒下了,不是被我揍的,也不是累的,而是酒喝醉了。看着仇先生倒下之后,我恨不得抽死这厮,但无奈自己老是下不了手,脑子老是不听使唤的开始犹豫了,就像是在平静的湖面上投了一颗石子,瞬间泛起了许多涟漪一样。
心情复杂的自己,拿起了酒,使劲的喝着,希望自己也醉了,醉了,就不会想那么多了,头也就不会那么疼了。
终于,我感觉自己的脑袋晕晕的,眼前的东西也看不清楚了,似乎自己的四肢也不听大脑的使唤了,全身犯困,好想躺倒在地上啊。渐渐的,自己也倒在了地上,只是还能清醒的听到周围的声音。
看来我也是醉了,头不疼了,被晕乎乎的感觉替代了。躺在地上好舒服啊,甚至比躺在床上还舒服,我贪心的享受着这样的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