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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残像
寂寞残像
文:混世精灵
人这一辈子,不一定非要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一辈子。
我只想一个人,躲得远远的,然后得知远方的你一切都好,会幸福地笑,就足够了。
我还记得那年嘈杂拥挤的火车站,我同叶濛道别时候的情形。那天他的眼皮肿肿的,嘴巴嘟着,紧紧地拉着我的手不让我上车,却不说话。我使劲想抽身也没能得逞,不断地劝他说,火车要开了,别闹了。直到最后,叶濛猛地一撒手,把我顺势往里一推。
那时候我已经一屁股坐在了车厢地板上,摔得发懵。车厢门很快关上了,我看见叶濛使劲地拿手抹着眼睛。
他的影像变得越来越微小,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却从未从我的视线中消逝。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一种错觉:叶濛还在我身边,我们每天都在一块儿,过着平淡的日子。
朋友说,顾延,老大不小的了,怎么还不快找个伴?也有人问,参加了这么多老同学的婚礼,怎么就对你没什么刺激呢?我说,你们甭瞎操心了,要找人我早找了,可实在没喜欢的。一起玩到大的死党不留情面的揭穿我:顾延你丫的就是一个无情种,你是不是天生有情感缺憾?我一直觉着死党的话很有见地,自从早恋泛滥的那个学生时代起,我就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生下来就没爱这样的情感和能力,我的感情一直是张白纸,从来都不知道喜欢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我对自己作了公允的评价:我的无情是无药可救的。
寂寞是个承载太多感□彩的字眼。它寂寥、苍凉、像一汪死水。但它跟孤独不同,孤独里饱含着深深地不情愿,埋葬着渴望摆脱这种状态的希冀。而寂寞可以变成一种平凡的习惯,独来独往,静静行走,成为生命的一部分。许多人按捺不住寂寞,爱情就适时地出现了,即使它不出现,人们也会拼死拼活地去追寻。而我却从不把爱情当作生命的必须,我并不是不相信它,它一定是存在的,萦绕在幸运的人们的身边,却绝对与我无关。
我有时候也时常怀疑,是不是骨子里那份过度的自恋在作祟。我的生活一帆风顺,家庭和睦;从小到大我都以一个优秀者的姿态身处在同龄人之中。我始终觉得没有人能够了解我,读懂我,也不认为有人拥有进入我的世界的资格。所以简单来说,我是一个甘愿寂寞,甚至注定寂寞一生的人。我从不否认这是一种犯贱的行为,更不感到悲伤。我曾经也妄想着有一个人可以彻底改变我的这种人生态度,却没有想到,遇到的那个人却狠狠地推了我一把。但这并不是他的错,也许是我的错,甚至是这个时代错误。
他是叶濛。一个,住在我心里的家伙。
我的大学四年在另一个城市消磨殆尽。它并不像许多人所烂漫幻想的那样美好而斑斓。这是一个专属于高调者们的舞台,与我内心的寂寞所不合。无聊的时日给我腾出来更多胡思乱想的空间,在空旷而陈旧的校园里蹉跎人生。我甚至怀疑自己当时的选择是错误的,我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如此决绝地背井离乡,只身一人来到这个远不如家的城市。但后来我明白了,这都是命。叶濛说:这是上帝决定的,他让你来了,只为见到我。
一见钟情是个俗之又俗的东西,被第一眼印象所迷惑的人注定要走上歧途,无疾而终。我绝没有料想到这样的事情也会降临在自己身上。大二下的英语考级,我冲出宿舍楼的时候已经只剩下十五分钟。那一天像是中邪了,什么都变得特别不顺:闹钟坏了,下着暴雨,找不着事先备好的铅笔。我一路狂奔到教超抓了两只付款,收银台却排起了长长的队伍,缓慢的消化着。好不容易就快排到,前头的一家伙磨磨蹭蹭的在包里掏钱包。我是个极没耐性的人,脾气很躁,脱口而出:“你他妈的能不能快点?”
那人埋着头又找了会儿,从钱包里抽出了钱结了帐。他转过来的一瞬间,我竟立刻后悔起刚才吐出的那句粗话。那是个长得过分清秀的男孩,留着比一般男孩略长的头发,他清澈的眼神里透露着一丝尴尬的歉意,说了声对不起。
我意外地失语,同时伸进兜里的时候才发现出门匆忙,忘带钱了。就在这时,那个男孩看了我一眼,在收银台上放下两个硬币,然后转身走了。我匆匆跟过去,喊住他,“喂!别跑啊你,你哪个系的叫什么下次把钱还你。”
“不用了。”他淡淡地说。
“那把你手机号给我。”我执拗地要求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是个过分固执的人,从不欠别人任何东西,这是我的原则所在。
他无动于衷,我看着紧迫的时间,抓起他胸口的手机输了我的号码然后按下了拨号键。他大概被我这霸道的举动吓到了,站在原地,神色呆呆的。
这就是我和叶濛的第一次见面,回忆起来颇有些戏剧性但更多的是一种宿命感。人的一生中大概总要遇到这么一个克星。我想我的错误就在于被他的天使外表所诱惑了,错得连性别都忽视了。但也许正因为如此,我才能确信那并不是简单的感情。
几天后我约他见面还钱,他把地点选在了图书馆,我到时,他正一个人懒洋洋的靠在角落的座位里,低头目不转睛地盯着书看,以至于我坐在了他的面前也不曾发现。桌上堆着波德莱尔、康德、叔本华,让我看得直犯恶心。我没冒然打扰他,只是安静地注视着他,阳光下他长长的睫毛一扇一扇。那天他穿了件粉色的T恤,那曾经一度是我极其厌恶的颜色,总让我与做作和浓郁的粉脂气联系在一块儿。一个男生倘若穿粉色,只会让我觉得很娘,但面对着叶濛我却觉得那衣服很合适他。
终于他放下书,揉了揉眼睛,说话了:“你把钱放下就是了,干嘛老盯着我看?”
“谁盯着你看了,少臭美。”我把两个硬币甩到他跟前,“你看这些书,不觉得闷嘛?”
“不闷。我喜欢。”他把钱收好,下巴搁在厚厚的书上,天真地望着我。
我趁机摸了摸他柔软的头发:“小弟弟,你叫什么啊?”
“去你的!”他一下坐了起来:“叶濛。”
“哪个濛?”
“烟水濛濛的濛。”他拿了张纸,涂了两笔:“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没文化,写给你看吧。”写完他又问,“你呢?”
“顾延。”
“噢.......”这个字被他拖成长长的音节,他的眼身聚焦在我身上,让我困惑不已。过了好久他才又说话:“麻烦你让一让,挡着光线了。”我当时满心的期待全被那一句话给噎住了。
有人说缘分这样东西,缘是天注定的,分是要靠自己争取的,我想并不假。那次以后,没过多久,期末大考那周的某一天早晨,我还睡得迷迷糊糊时,枕边的手机疯子一般震动。我看见屏幕上闪动着叶濛的名字,下意识便按了通话键。
他的语速很急促,只听见他报了一串地址,让我赶紧过去帮他,不然他就玩完了。我穿衣服的时候他又打来两个催促,听他的声音似乎遇到了什么性命攸关的大事儿,我稀里糊涂地就打车赶了过去。
那是离学校不过两站地的一片居民小区。我按着他给的地址到了门口,按了几下门铃,听见里头脚步声靠近,我喊:“是我,开门。”
里头传来叶濛的声音:“叫你来就是让你开门的。”我寻着声音望过去,他从走廊上的厕所窗户那探出头来,把钥匙扔给了我,我懒得问什么,瞎捣鼓一通把门打开了。
“我朋友出远门了,把门给反锁了,你让让,我赶着去考试。”他满头大汗的冲进屋子去拿书包,我堂而皇之地走进去,往他床上一坐,扫视着四周:“你这还挺舒服的啊.......就是......乱了点。”
“把你的屁股从我床上挪开!”他抓起一个靠垫往我身上一扔:“你没有利用价值了,快回吧。”
“靠,敢情你一大早把我闹醒就为了差遣我给你开个门就完了?早知道你这态度,我决不会过来,你爱找谁找谁去。”
“我找不到别人。”他已经在玄关换上了鞋:“我没朋友。”
“去你的!”
“真的,你不信就算了。”他把钥匙扔在桌上,说:“你非要赖着不走也行,给我看家。”
那天我在那间贴满他个人写真海报的屋子里看了一上午的电视,顺便归置了下他乱丢的书籍和报刊。墙上那个神情略显忧郁的少年让我仿佛看到世界上的另一个我。从那之后我们的生活里才真正有了对方的存在感。在我看来,人是有趋同性的,自然而然地对与自己相类似的人产生好感。许多人说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怪人,而当我和叶濛相处了许久以后才知道原来他的特立独行是如此凄然。
在一起的那几年发生了许多事儿,起初我们见面的次数不多,偶尔在教超碰见,或者我刻意到图书馆的那个角落里去找他,亦或者假装路过他上课的教室。人海茫茫,许多时候,我们只能成为对方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擦肩而过后,就错过了余生。也许是我故意制造的擦肩而过太频繁了,他的某根神经被触动了,我们渐渐地走近了。
他的身上其实有着太多“缺点”是我不喜欢的:生活白痴,他甚至需要花费两个多小时来给被子套上被套,却还不怎么平整;身体协调能力差,体育从来就没有及格过;健忘,除了他自己以外的东西都可以找不到;挑食、优柔寡断,等等等等。也有我所喜欢的认真、执著、单纯。他是一个相当自我的人,他可以在课上突然让人不明所以然地离开教室;可以不参加任何课外活动;可以无视所有人对他的关注——他的周围从不缺少欣赏的目光。他和人说话的口气总是冷冷的,用最为简练的几个字,让人感觉像是只刺猬。这一切构成了一个这样奇特的叶濛,一个让我魂不守舍的人。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一个人,但在事实面前理由早就已经不重要了。
叶濛每天走 20分钟的路来往学校,有时则坐公交,因为他笨到连自行车都学不会。我对他说,晚上我骑车送你回去吧,年底了这边这么荒凉怕你出事儿。他瞪着我,说,你是不是吃饱了撑着了?哪儿有这么多坏人,更何况我这么一副穷酸样。他边自我调侃边咯咯地笑。我便故意逗他说,没钱不要紧,有色相就行了。他慢慢的吸着长长的面条,反应迟钝地连连点头,过了好久才明白过来,哼了一声,说:你不得好死。最终我们还是达成了协议,每晚自习后送他回去,他坐在后车座总是非常恐惧,两手死死地拽紧我的羽绒服。我说你要是扯坏了怎么办,你抓着我腰不行么?他说不要,我才不要占你便宜。
那年圣诞夜我跟他一块儿去教堂祷告。是他邀请的我,尽管我觉得有些无聊,但却为他能主动约我而感到高兴。叶濛说虽不信教,但他常来这儿,每周日来作礼拜,守住一分沉淀的心。出来后两人漫无目的地逛街,节日街头的人流量很多,他显得有些拘束,紧紧地跟在在我边上。叶濛不喜欢人多的地方,那种压迫感仿佛要把他炸开一般。我们坐车回去的时候夜已深,我看了看手表,对他摊手说:“过了门禁了,你说怎么好?”
他竟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那你爬墙吧。你不是号称运动全能么?”
“拜托.......四楼好不好,你以为我壁虎啊。”
他在月光下裂着嘴笑,“那你说还有什么办法?”
我拨弄着他的发梢:“很简单啊,你收留我啊。”
“引狼入室,我才不干呢。”
“是么?那没办法了,我只能入室抢劫了。”
最终他还是成全了我,那夜很冷,他先是扔了一条毛毯在客厅的沙发上,让我将就一晚,随后又喊我进屋,说为了以免我冻死在他家里给他添麻烦,特准我进屋睡。叶濛的床不大,我们俩躺下后就很难翻身了。他看了会儿书连衣服都没脱就睡着了,我只能替他把被子盖上。他睡得很老实,整晚都没怎么动弹过,而那却是我二十年以来第一次失眠。
年后春暖花开时,叶濛的合租伙伴搬走了,我搬了进去。他迎我进门的时候嘴上挂着许多个不情愿,嘟囔道:“要不是我一时半会儿找不到愿意租的人,我才不会让你进家门。”但脸上却掩盖不住浅浅的笑容。他是一个嘴上有些坏,却心口不一的家伙。
在一个屋檐下相处久了,彼此的秘密变得越来越少。有些人的外表看上去如此光鲜,然而肚子里竟然可以是一包草。叶濛就是这样,他的天然属性让我有时候想笑,有时候又特别气恼。他可以戴着手套洗苹果、起床后穿衣服到一半然后又倒头继续睡、把钥匙攒在手上满屋子地寻找。有时候说他两句,他心情好时就会乖顺地直点头,心情不好就会把房门一甩,扔出四个字:给我闭嘴!
叶濛标榜自己是个不拘小节的人,从他的卧室到客厅都可以被堆得乱糟糟的,周末我把他们收拾好,没两天又会恢复到常态。他有时候也会过意不去地来帮忙,拿着扫把将屋子弄得尘土飞扬。他的怪癖不少,吃玉米时习惯用小刀把每一颗都劈下来。从来不吃带皮的茄子黄瓜番茄——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就像是毒药。洗澡前总是单独洗头,每回他弯着腰站在盥洗台处细致洗头时的样子,都让我有种拥抱的冲动。他的背影显得那样单薄。我会站在他背后默默地看着他擦拭完头发,他对着镜子中的我小狗一般甩甩半干的头发:“你照镜子也不用照这么久吧,再照也不可能变得比我帅啊。”叶濛说,他这些“恶毒”的话从没有对我以外的人说过,今后也不大可能了。
尽管在很多方面显得大条,但他对部分事情有着惊人的谨小慎微的心思:夜里不走没有路灯的路、从不吃街上小摊贩的食物、不吃零食、不买任何杂牌的日用品、不坐黑车,而这些事儿对曾经的我来说都是习以为常的。他常常在我吃着方便面的时候警告我我的老年痴呆会提前到来,一起出门即便深夜打不到车他也会拉着我默默地等通宵公交。在叶濛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我似乎也开始变得不那么平易近人。
他最令人深恶痛绝的怪癖是生病不吃药,不挂水,不去医院。他时不时地发低烧、牙疼导致精神萎靡,但他坚持任由身体慢慢地自我修复。尽管在我看来他的体质不佳却也没有突发什么严重的病,倒是我在某次吃过路边摊后得了急性盲肠炎,还是他陪我上的校医院。医生让他给我冲盐水,他笨手笨脚的样子还挨了批,那又着急又委屈的样子现在想来都觉得好笑。后来他说,那天我的样子就像快要死了一样,他害怕极了。我说怕什么呢,死了就死了呗。叶濛说,不许你这么说。
他和我有着太多不合拍的地方,但依旧相处得很融洽。他的心柔软地不像是一个正常的人类,他的忧伤不符合他的年龄。他比我小一岁半,却早早学会了感慨人生和过早的怀旧。他只听经典老歌,常常为夕阳西下的景色与秋日的伤景而感怀到几乎要掉泪。起初我调侃他说,别这么矫情好不好,他只是淡淡地说,你不懂的,纵然再美好的东西也会有消亡的一刻。人是向死而生的。
叶濛左手手腕上有一条淡淡的印迹,他说那是年少时割脉所留下的。我问他为什么会想自杀?他说,因为觉察到自己的存在没有意义。但是现在不想了,他去做了两年的心理咨询,已经变得坚韧许多。为此我对他说,不快乐是因为自己选择了不快乐,答应我,每天对自己笑一笑,做一个快乐的人。他鄙夷地说,原来你比我矫情一万倍。
他是一个极端的完美主义者,做每一件事情缓慢而细致,让我觉得很受不了。他甚至连演示文稿的背景与风格都要纠结数日,对于我作业中的错别字喋喋不休。叶濛把学习看作是比天塌下来还要大的事情。他说他决不允许自己在大学四年学不到一点东西。而我则是浑浑噩噩,成天想着偷懒和早点毕业,找份安定的工作。他时常憧憬本科毕业后去莫斯科去韩国读研,他学心理学,常常在我面前称赞某某大学的心理专业亚洲第一。我说那你得好好努力了,加紧学语言,同时也明白了,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会太长了。
这样的日子日复一日,叶濛说,我很谢谢你对我的照顾,但除了说谢谢我什么都给不了你。而实际上他为我做的事儿每一件我都收藏在心里。他每天早晨拖我起来一块儿吃早餐,教育我不吃早餐是极不健康的习惯;在我睡着了的凌晨去火车站给我买回家的车票;去图书馆帮我借参考书目;院系篮球比赛时默默地为我加油。我们似乎都已经成为了对方的习惯。我曾经对叶濛这样说:除了你,我可能不会对第二个人这么好了,你把我所有泛滥的情感都偷走了。
有人会责问我,既然爱了,为什么不说出口,如果一切问题可以因为说出口就迎刃而解的话,世间就不会有这么多人为情所困。我做过无数次设想,假如叶濛接受我的感情然后我们以恋人的身份相处又会有怎样的未来。结果是没有未来。我们有各自的路和选择,终究会渐行渐远。
叶濛对于感情的认识也很浅淡,他甚至从不阅读爱情方面的小说,偶尔看文艺片,却也只是迷恋那种沉重的气氛。我一直认定他的诸多怪癖和他不合群的个性全都来源于他的家庭与童年。叶濛说他从小就是一个人,父母工作忙,把他关在家里。他很小跟着爷爷奶奶学会了认字,于是翻着厚厚的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尼采长大。他的父亲经常调换工作,于是他跟着父母辗转了祖国的大片土地,他没有归属感,甚至无法说出自己的家乡。他很少见到父亲在家,在仅限的时间里他时常目睹父亲与母亲的争吵。他的母亲是个娇生惯养的高官子女,甚至到现在都分不清楚盐和糖的区别。在家的时候与父母的对话不会超过五句。
我初听他的故事时仿佛在听科幻小说一般惊愕连连。他云淡风轻地说,我就是这么长大的,习惯了。所以我不再对他的冷漠和无情而感到奇怪,他根本没有得到过应有的爱,更不知道爱是什么。
叶濛的身边从不缺乏暗恋者和追随的目光,我经常开玩笑说他是男女老少皆宜。这些我都以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关注着,因为我知道他对于这一切的不屑。然而也曾发生过一次误会,我打了他。那次我去听他们院的一个讲座,叶濛当晚负责给教授鲜花,他走下台时便被一个男生拦住了,纠缠了好一阵才离开。散场时,我四处寻找叶濛,最后在教学楼门口看见他跟那个男生上了车。我什么都没想,取了自行车就追了上去,但那辆跑车很快就消失在视野中。
我蹲在大门口等了近一个多小时,他才回来,那男生殷勤地开门请他下车,然后离开。我阴沉着脸,转身上楼,他脚步轻盈地跟上来,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楼道里的灯坏了,叶濛在包里紧张的掏着钥匙,最终放弃了。他很怕黑:“顾延,你带钥匙了吧,帮忙开个门!”
“你知不知道那家伙在圈子里声名狼藉?你知不知道上他的车有多危险?”
“什么啊?先开门再说好吗?”
“他是GAY,他是同性恋,你知道么?”我当时的情绪有些不受控制,在等待的四十多分钟里我的心情很复杂。我无法想象他们两个在一起干什么。他是一个天真的孩子,根本玩不起这样的游戏。
“知道啊,他说喜欢我,那又怎么样?”他的声音开始发颤:“你别这么凶.......好不好......快开门.......好吗?”
我的手仿佛不是自己的,甩在了他的脸颊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同时,我便后悔了。他没吭声,好像是懵了。寂静了好一会儿,他又开始疯狂的翻包,然后是清脆的开门声。
叶濛的忍耐力向来很好,他曾经自嘲说自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除了会和我顶嘴外,绝对不会有第二个人。那天他同样没说什么,进屋后他把一袋子东西甩给我,说:“你早上不是说想吃鸭脖么,反正那家伙有车,我就搭下顺风车去市区给你买回来了。”他见我迟迟不接过去,又说:“你放心啦,我没被他占便宜,都跟他说清楚了,我不会接受他的。”
“对不起,我也不知怎么就.......”
“行了行了,你真罗嗦,婆婆妈妈的,还老对我管东管西........下次再打我,有你好看的。”
那天晚上临睡前,他在我的门上敲了几下。我说有事儿么?他沉默了一会儿问:“顾延,你是同性恋么?”
“........不是......”
“那你喜欢我么?”
“.......”
“睡着了?”
“........”
那年重阳节,鉴于叶濛平时缺乏锻炼,我便借此机会拉着他去学校后山登高。在我的百般纠缠下他才勉强答应。他爬得很艰难,爬爬停停花费了不少时间。到了山顶,他一屁股坐在了天文台前的大草坪上,差遣我去买矿泉水。我回来的时候,叶濛竟不见了。打了手机才在附近的凉亭里找到了他,他正跟一女生在一块儿。
我劈头盖脸地数落他:“让你在原地等我,跑什么呀?”
叶濛一脸委屈:“还说呢.......你走没多久,草丛里突然窜出条大狗,对着我狂吠,我吓得赶紧跑,结果把脚给歪了。”
“我正好路过,就扶他过来了。”
下山的时候,我们仨是一起走的。我背着叶濛,那女生在后头给我们打着手电,趁着夜色和周围阴冷的气氛说了好几个鬼故事,把叶濛吓得不轻。整个林子里都能听见他跌宕的惊叫声。
后来她又说了个笑话:“从前有只企鹅,它走啊走,穿过了赤道,走过了沙漠和森林,来到了北极,敲开了北极熊家的门,说:’北极熊我想跟你玩儿。’北极熊看了看企鹅说:‘我不想和你玩。’然后企鹅走啊走了二十年回了家。”
我象征性地笑了笑,叶濛的反应总是慢半拍,他认真地说:“企鹅的心一定伤透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他的眼角闪着忧伤的光。
很快就是我们最后的半年,叶濛忙着准备各项出国读研的事务,我尽可能力所能及地帮他。他有时候甚至觉得我比他本人还要着急,问我是不是嫌他是个大麻烦,想早点解脱。我心中自然不是这样想的,嘴上却说:“那可不?你这个祸害,多待一天,就多拖累我一天。”他立刻变了脸,一个人一声不吭地回了房。那以后我俩持续了几个星期的冷战。
最终叶濛还是如愿以偿了,他的快乐不言而喻,我陪着他一起庆祝。我也顺利毕业,即将离开这座城市。
临走前,我给他留下一张卡片,上头是我犹豫了许久才写下的: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他接过去的时候,一下子便哭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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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后记:
许久没有新作与大家见面了。08年的我碌碌无为,但却是感慨良多的一年。写下这篇短篇谨为纪念在这一年春暖花开时与我华丽邂逅的男孩。
其他就不多说了,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伙儿牛年牛气冲天。
最后依旧欢迎各位有事儿没事儿来骚扰我。
MSN:Shiina_Sakuya@hotmail.com
QQ群:60907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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