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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作者:休修朽 当前章节:15006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21:30

太阳升起,外面的光亮稀稀疏疏地洒进来,照亮了这间贴满大红囍字的房间。方兰生接过丫鬟递来的湿帕子,擦脸净面,又展开了手让她伺候自己更衣。

另一个丫鬟手捧一大叠正红的衣裳恭敬立在一旁,那个给他递帕子的丫鬟小心取了最上面的一件,展开,帮他穿上,边穿还不忘笑着说:“少爷穿上了这身可真是玉树临风,定能羡煞外边一干男宾。”

另一个丫鬟啐她:“瞧你说的什么话,少爷今天是新郎,今天最打眼的要不是少爷,三小姐该哭去了。”

方兰生听了微微笑开,朝着不远处梳妆镜里的自己望过去。大红的吉服恰如其分地贴在身上,金丝暗绣,针脚细密得仿佛图案与衣服浑然一体。这件身上的吉服是三姐做的,三姐的针线活是二姐手把手教的,虽然没有青出于蓝的天赋,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穿好衣服,方兰生又被丫鬟按在板凳上梳头发。他那根平时戴惯了的青发带被折好小心地收进抽屉里,这根发带跟他的时间也算长久了,是他十八岁那日换的,后来戴着它关过翻云寨,走过江都,探过鬼庄,进过始皇陵,游过海底,见过仙山,跑过地底城市……那根发带,也经过另一个人的手,那双手曾经和现在头上的那双手一样细致温柔地把它缠在自己的头发上。……三个月前三姐见它旧了,买了根新的要方兰生换了,他也没舍得换。但是现在他可以毫无心绪波动的看着丫鬟把它折好,放进一个抽屉里,和他的其他新发带呆在一起。

方兰生眼看着那根大红喜庆的发带在自己头上扎根,紧得几乎和束成一束的头发连为一体。他嘴上挂着淡淡的微笑,仿佛为即将到来的喜事由衷地喜悦着。

他也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或者说完全没有感觉更为恰当一些。再往深点说,也可能是有了踏实心安的感觉。

其实人只要还活着,哪有那么多无法解决、挺不过去的事,许多事都是当时以为自己挺不过去,但是睡上几天,日子一天天过去,也就接受了,挺住了。

二姐的事是这样,少恭的事是这样。

百里屠苏的事,也是这样。

伤痛和绞成一团的心绪似乎都已经成为过去时。一年的时间,没有长到让人像失忆一样忘掉所有的事,却也没有短到能让一个人对一年前的事还牵肠挂肚日思夜想。感情这回事,从来都是越去想,就陷得越深,越不可自拔的。强迫自己不去想它,也就慢慢的不会经常想起了。

和孙小姐的婚礼推迟了一年,因为就算方兰生态度诚恳的去道歉,就算孙小姐自己很乐意,他未来的岳丈孙老爷也老大不乐意,虽然最后总要顺着自己女儿的心意,也不打算把自己的宝贝女儿这么轻易嫁给这个逃婚没担当的小子。

所以他要方兰生事业有成,要让他看到他真的能在未来照顾好他女儿,才肯把她嫁给他。方兰生当然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你逃了人家姑娘的婚,没道理一回来,人家姑娘还要二话不说就嫁给你的。况且,最重要的,方兰生需要用这段时间去缓解一些不该出现在今后的生命中的感情。——既然决定了要娶孙家小姐,往后的日子,定然要一心一意的待她,才算诚心诚意的还了这段隔世情。

丫鬟给他系上最后一个结,笑着说道:“少爷自打从外面回来,就喜欢这样笑,可是跟以前大不相同了呢。”

“怎么,不好吗?”

“当然好啊,少爷现在看着更可靠了。”那丫鬟平日里就没遮没拦,现下总算自知嘴快失言,禁了声,小心地觑一眼方兰生的脸色。

方兰生却不见愠色,还是那样浅淡地微笑着,随意地问了一句,“以前我很糟糕吗?”

丫鬟撅了撅嘴,老实回答,“那倒也不是,只是少爷您以前看着像个孩子,现在看着像个大人,更像是成家的人了。”

方兰生笑了一下,“本来也是今天才成家……”

然后他抬眼仔细端详镜里的自己。那个几乎不变的笑容是三分温、三分润、二分柔、二分坚。温润如玉,君子端方。不知不觉中,他已将欧阳少恭的笑容,学了个十成十。

就在一年多前,方兰生还把欧阳少恭视为兄长,而长兄如父,父是榜样。他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模仿欧阳少恭的一些良好秉性。无论是幼时、童年时、还是如今。从小到大,欧阳少恭教会了方兰生很多东西。

三岁那年,他教会他写第一个字。

四岁那年,他教会他背完第一篇辞赋。

六岁那年,他教会他如何哄得自己几位姐姐都开心。

他总是不断的用最容易让人接受的方式教导他,告诉他那些做人的道理。是了……他教会他这么多。

欧阳少恭。

又在他十八岁那一年,教会方兰生,如何像他那样,掩掉自己最真实的情绪,去笑得温润如玉,君子端方。

仿佛这种将他当做榜样一样的学习已经深入骨髓,抛也抛不开了。

动辄伤筋动骨。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不仅弄得他伤筋动骨的疼,还自以为是给了他天大的恩赐。现在回想起来,不知道是该说一声可笑好,还是一句可悲好。也或许这两句话本质上是一样的,因为它们总是搭伙出现。

方兰生微闭了眼,听到身旁丫鬟窸窸窣窣的忙碌声,衣料翻动带出一股微弱的风,细小的灰尘肯定会跟着在空中上上下下的浮动。他突然觉得一阵心安。

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欧阳少恭了,或者说一年前那帮人他也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了。

“少爷,时辰到了,您该出门去迎娶未来少夫人了。”丫鬟略带调笑意味的话把方兰生拉回现实,他有些腼腆的回笑了一下,起身踏出门外。

方兰生没有刻意的和以前那帮活下来的人断开联系,请柬也送过去了,只是红玉誓不再下山,襄铃说在青丘很忙,这两个都只送了礼来,本人一个没来。

风晴雪……那天之后方兰生就和她失去联系了。他只知道百里屠苏应该是散了魂,但不知道风晴雪后来的动向了。方兰生没有刻意去打听过风晴雪的消息,就像是逃避一样,他其实根本不想想起这个人,也不想再看到她。因为想起她,就会不可避免的想起另外一个人,然后……就像现在一样,身上某个地方像过电一样抽痛了一下,接着全身麻痹似的无力了一阵,然后方兰生才渐渐回复知觉,继续步伐稳健地往前迈去。

这是正常现象,方兰生告诉自己。只要不去想,也就无所谓了。

路过前厅的时候被蔡之义那帮子同窗截住了,他还跟以前一样,喜欢有事没事刺方兰生两句。今天也一样,虽然方兰生大喜了,蔡之义的不痛快仿佛到了极点。“哼!你居然能娶到孙家小姐!真是什么运都被你占尽了!真是、真是……”蔡之义摇头晃脑地端着酒杯,嘴角一撇,言辞间全是不甘不愿,如果不是自矜是个读书人,恐怕要骂两句才能解心头之妒恨。

“你怎能这么说,今天是兰生大喜……”

周复才辩了半句,被方兰生伸手一拦,拦住了。

他脸上仍是温文的笑容,丝毫不见怒气,微笑着答,“确是我运气太好,才能娶到孙家小姐,其实我也常常觉得惶恐,担心日后不能将她照顾好……不如这样,我先自罚三杯,之义兄就不要与我计较了。”

方兰生说到做到,自顾自斟满三杯酒,就要罚自己。

蔡之义惯常喜欢与方兰生拌嘴,看他气得跳脚,近一年来方兰生总是一概应承下来,他反倒一直不习惯了,憋红了一张脸,忙摆手说,“别别,算了算了,我就是随口说说,别放在心上,别放在心上。”

方兰生这才微笑着放下手里的酒杯。

“兰生……”周复张了张嘴,后面的话又吞进了喉咙里。

方兰生笑着看向周复,问道,“我如何?莫非我说错了什么?若当真有错,致文兄定要告诉我。”

“不,没有……”周复赶紧摇头,“……你、你做得很好,一点错也没有……”

周复微垂了头。可是,自打他从外边回来,这一年时间过去,已经没有太多他印象中那个方兰生的影子了。如果是以前,他一定和蔡之义争论一番,争个一二三四五出来,绝不会像这样,轻轻拿话一带,就带过去了。

方兰生还是笑着,也不再回话。

笑容是三分温、三分润、二分柔、二分坚。

温润如玉,君子端方。

他那些属于少年的棱角、任性和倔强,终于,都藏匿在了这张面皮之下,渐渐泯为尘埃烟土。

成了过去时光的一个句点,一个标志。

鲜亮得令人怀念。

但也仅是怀念。

终有一天,他也从一个少年,长成一个男子。

温文尔雅,面若冠玉。

他的双肩能够承得起娘、姐姐们与妻子柔软的脑袋,也能够担得起重逾泰山的责任。无可推卸的。我们活着,这就是责任。

从此,他能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像是所有人期盼的那样。

稳重,温柔,有担当。他也希望自己能成为别人所希望的那样。

最大的幸福不是能够随心所欲的活着,而是这些自己熟识的人,不论喜欢的,还是讨厌的,非常在乎的,一般在乎的,他们都在身边,好好地过着每一天,就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怎么能够不知足。

方兰生神色如常的把婚礼仪式的步骤默想了一遍,就被下人领着带到一匹挂了红绸的马前。

之后的过程就和别人告诉他的一模一样,方兰生领着孙家小姐的八抬花轿逛了一圈闹市区,才回到自己的方家,然后媒婆领着孙家小姐下了花轿,她手里被塞上红绸的一端——另一端在方兰生手上——方兰生就这样牵着那段红绸,把孙家小姐领到了二老面前。

婚仪正式开始了。

大红喜庆,身后是喧闹的宾客与这个鲜活的世界,而爹娘在上首含笑坐着,他爹方太那张圆脸笑成了一朵大号菊花,他娘高兴得差点抹了眼泪。二姐夫也笑着立在一旁。

方兰生手执红绳,面含微笑接受所有人的祝福,与孙家小姐,他未来的娘子双双拜堂。

曾经他做过同样的事,手执红绸绳,穿着绣工与面料都不如现在精致的大红衣裳,女子的,与一个木头少年,拜了堂,成了亲,交了心,又动了情。

那是一场年少时,太过伤肝催肺的梦境。

不适合经常想起。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两篇番外基本完工,我会尽快修改出来XD------

番外 琴川家事

“大人,方公子来了。”

周复搁下手里朱批的笔,“请他去我们最常坐的方亭等着,我去换身衣裳就来。”

下人识趣体贴地答,“已经请方公子坐着了。”周复点点头,起身入后室。

周复已经于三年前考得了榜眼之位,被皇帝御笔一挥,指了个回乡就任,也就是说,目前他在琴川做县老爷。琴川的事务不多,来报官要他处理的也多是些鸡毛蒜皮的邻里争执。所以有时,他也会偷闲,提着一两壶酒,去找方兰生聊聊闲话,喝喝酒。方兰生虽然家里生意很忙,又有妻女要照顾,难得能抽空出来,也喜欢得了空就时常来找他喝喝酒,聊聊那些年少时喜聊的闲话。——也不尽然,年少时,方兰生喜和他谈快意江湖,喜论三界神鬼仙妖,如今,那些江湖,那些神怪之事方兰生已绝口不提许多年了。周复也不知道,他跟那些人还有没有联系。

想起这个周复又想起,前年方兰生的娘子孙氏生了场病。倒不是这病不能治,而是药引极为罕见,寻常人就算有钱也未必买的到,方家再有钱,方兰生说穿了也就一个地方乡绅,他自然是买不到的。见此路无门,方兰生索性丢下生意自己跑了趟岭南和几个周复都未曾听过的地方,半个月后就带着药引回来了。看着身上没有一点伤,但是人瘦了一圈,当初带去的衣服也一件没带回来。且两人谈起此事,他也只谈路途风物,说起那药引,也只含糊的说是生于山腹之中。再多的,周复也问不出来了,但他暗自度量,应是和他早年逃婚游历时遇到的那些人多少有些关系的。

除去这些,理所当然这一年他谈的最多的就是,他女儿摇摇了。摇摇全名方步摇,取其行步则摇,风姿绰约,烨烨其华之意。比如说,方兰生会乐此不疲地跟周复讲女儿摇摇今日会瞪他了,横眉瞪眼,很有气势,很有他当年的风采,将来定不会被夫君欺负了去;大前天摇摇走了两步路,跌倒了也不哭,你看,将来长大了定是个坚强的好姑娘……他的生活里,除了他们这几个一起在书院长大的朋友,就只有他的家人,他的生意了。

……为何要用只有?

周复摇摇头,甩掉这奇怪的想法。一个人的生活里有一起长大的朋友,有家人,有生意,不正该是最正常的么?

确是没什么不正常的。

但是于方兰生而言,那又仿佛是有些不正常的……周复当然记得,年少之时,那是个怎样的少年。方兰生说话喜欢带手势,经常眉飞色舞地和人讨论那些属于志怪范畴的妖怪神仙,一句好好的儒家经典通常会被他歪解到十万八千里以外……在那个几乎所有人都是为了科考而读书,埋首四书五经的年纪里,似乎只有方兰生是鲜活的。所以方兰生,他在被一些人嫉妒着的同时,也有许多人喜欢着他。那些人喜欢在课间时围着方兰生,听他讲那些天方夜谭似的奇异故事,然后在满意的听完这些奇异故事后发出嘲弄的嘘声或是憧憬的赞叹。周复就是那其中的一个,同窗之中,他和方兰生走得最近,也通常是第一个分享他爹方太书信的人——无论什么时候,来自于别人的书信的东西,总比一些纯粹胡编乱造的话本更令人信服。可能他并不单单是喜欢方兰生本人,还羡慕喜欢着他拥有的那个精彩纷呈的世界。

备考的生活总是枯燥乏味的,而那些奇怪精彩的东西,将一个满眼只有白纸黑字的人的视野充盈得五彩斑斓,让他枯燥乏味的心,也变得躁动不安起来了。但那个少年,又在那躁动的时段之后,消溺在了记忆之中。仿佛是一夕之间。

他就不见了。成了一个温和谦良的青年。

快得周复连给那些躁动不安收尾的时间都不曾有。

说实话,能看到方兰生从外面回来,并且在往后的年岁里都安分地留在琴川,周复也分不清那是高兴还是惋惜。这种情绪终归是复杂至极的,高兴来自于挚友的回归,而惋惜——那若有似无的惋惜则来自于,他总认为,方兰生与他们都是不同的,他踏入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个可以说寻常人一辈子都难窥一二的世界。那个世界有三界之分,有洞天福地,也有神鬼妖魔。他那天夜里和方兰生道别,总有一种想法,他这一走,只怕是很难回来了。

谁料方兰生走了几个月就回来了,而且跟生了根似的再也没有离开过。

周复推推思绪八万五千里跑远的脑袋,将衣服整理到一丝不苟的程度,才缓缓踱向后院方亭。

远远看过去,方兰生已经一个人喝上了,周复猛觉有些不对——他们一同喝过无数次酒,哪里有方兰生不等他的时候。

他还未细想,方兰生已经发现他了,远远地冲他招招手,“来,致文,今日你一定要陪我喝到天荒地老,咱们不醉不归!”

周复浅笑了一下,他知道方兰生其实没有那样的心思,也答得面不改色,“你还未告诉我,到底是何事,需要喝个天荒地老才行。”

方兰生握着酒杯停顿了一会儿,目光涣散了又聚焦,手一歪,一杯酒让他洒了大半出来,把个灰白的石台桌面浸成了灰黑色。

方兰生又笑了一下,“致文当真扫兴,喝酒自然是兴致来了就喝,哪要那么多理由?若致文兄不愿陪我,我自己喝便是。”方兰生说完,又给自己灌了一杯下肚。

周复心想,这是真的不对劲了,方兰生虽然跟他相处时偶尔也会流露出一些当年的本性,但决计不会再像这样说话刺人了……也不知他是受了什么样的刺激,跟越活越回去了似的。寻思间,周复已走进了亭子里,撩袍坐下,慢条斯理给自己倒了一杯,方才似笑非笑看着他说,“不是上回摇摇嫌弃你身上带了酒味,你就要戒酒了?”

“所以了……今日我在致文家借宿一宿,待明日……明日拾掇干净了再回去见我的摇摇。”

周复抿了一口,立刻又放下了,“烧刀子?怎么是这么烈的酒?”

方兰生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脸上泛出些不正常的红晕,“不喝这样的烈酒,怎么能醉得干脆呢?……常言都说一醉解千愁,想一想,我竟从未体验过,太失败了……今日定要体验一把。”

“……到底出了何事?说出来,我帮你参详参详也好。”

“参详?……”方兰生盯着手里的酒杯,晃了两下,透明的液体便不安地晃出了瓶口。“不需要……咱们喝酒就行了……”

周复见方兰生那个晃荡的样子,不像是到了这才开始喝,倒像是喝得差不多了才晃过来的,心里疑惑虽然愈重,也知这时候,最好还是顺着他的话说,于是又端起酒杯,敬了一下道:“……既然如此,在下只有舍命陪君子了。”

“噗!”方兰生喷笑,“只是喝酒而已,谁要你的命了?”酒意晕染的眼角,红霞渗透的脸颊,他一个眼风扫过来,倒叫周复不好意思了一下。

片刻之后周复才笑着说,“还不是被你影响的,说话乱用成语。上回巡抚路过,差点在他面前也说错了话。若我因此丢了官,看你要怎么陪我这一生仕途。”

方兰生又连灌了两杯,才慢悠悠地答,“赔……你这一生也不过数十年,要赔你……养你个数十年……也、也不成问题……”

他举着酒杯倒酒,倒着倒着,倒歪了,酒又洒了出来。索性扔了酒杯,抱过旁边那一罐酒,冲外面候着的下人喊道,“端个你们老爷的大碗来!”

那下人征询地瞧了瞧周复,周复用口型告诉他:“小碗。”那下人就机灵的送来了个比酒杯大不了多少的瓷碗。

方兰生果然是喝得太多了,见是个碗的形状,也辨不出这碗和那个杯子比,能多盛多少酒。捧着酒倒了一碗,喝了半碗,却模模糊糊的和周复说起一些没头没脑的话——至少在周复听来,是绝对需要他自己揣摩拼接的。

“……有的人……她的一生那么长……她怎么就不明白……怎么就不明白,复活乃是逆天改命,被复活者要承受多大的苦痛灾难……明明我们已经见过了那么多因复活,因执着于活着而酿成的人间惨剧……她怎么就不明白……还有那个东西,专门折磨灵魂……她怎么就舍得……她怎么舍得,让他在那里面被锁着,折磨上千年万年……她还不许我给他超度……不许我想方法让他的魂魄就此散去……你说,她怎么就不明白……那里面怨气深重,他的魂魄在里面日日被怨气纠缠,就算日后当真可以复活,他八成也只能复活成一个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怪物……就像……欧阳少恭一样……就算还长得人模人样,也因为灵魂受损过多,在数千年的时光里变成了一个想法怪异的怪物……”

周复一怔,虽然这段话几乎听不出头尾,他还是直觉方兰生指的是数年前外出游历那几个月的事。真要说起来,这是方兰生第一次跟他谈起他那年外出所遭遇的事,所以周复愣是把这些话在心里琢磨了好几圈,又加上方兰生断断续续的呓语,才勉强猜到一些点上去。……复活、逆天、甚至隐约还有锁魂的事情在里面……竟是如此,匪夷所思之事。

好在周复这些年在官场上摸爬滚打了一阵,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心里虽然震惊,还是很快就调整了过来,拍了拍方兰生的背,试图缓和他激烈起伏的情绪。

方兰生顿了一下,忽然抬手拿袖子挡了一下眼睛,“我偏偏……偏偏还不能告诉她,他是宁愿魂散也不会这般执着于活着的……我以为她是不懂,才告诉她玉横的危害……现在就算告诉她他的想法,她也肯定不信了……我没有证据……也没有说服力……什么都没有……”

周复想要劝慰一番,却苦于对此事一无所知,无从下口。他只能再度安慰性地拍了拍方兰生的肩膀,顺手再递给他一方手帕。周复是个读书人,读书人和江湖上那些抗大刀的江湖好汉虽然没有种类上的区别,但是免不了会有行为上的差异。他不会在不知如何下口的时候胡乱拍方兰生两把,然后说一句我们干干架,活动活动筋骨排解情绪。顶多也就是递块方帕过去,然后拍拍肩把头扭到一边,表示兄弟你虽然很失态但是兄弟我能理解,我什么都没看到。

方兰生折腾了一番扒桌子上睡过去了,周复抬眼瞧了瞧天色——太阳正落了一半,挂着一个红彤彤的半圆在天边上——就扶着方兰生去客房躺下了。

他睡得死沉死沉的,皱着眉,嘴里嘟囔着无意义的单音,乍看之下还像个未成家的人一样。周复笑了笑,才刚安顿好方兰生,突然管家来禀,说是柳家少爷抱着方家小姐来访了。周复听了一面笑着摇头,一面急忙忙迎出去,瞧着倒是少了几分迎接方兰生时的从容不迫。刚走到后院口,就听到一个小女娃脆脆软软又漏风的声音传来:“干爹……爹……喇里?……”这小女孩张开双手要抱,还不忘左顾右盼的张望,像在找什么人。

周复满脸堆笑从柳从榕手里接过那个小女孩,“干爹在这,摇摇可终于想起来看干爹了?”

柳从榕在一旁也无奈摇头,笑着说,“本已收到你的口信,可这丫头哭着闹着就是要见她爹,她娘都哄不住,没办法,我只好抱来了。”

这个岁数不大、口齿不清、说话还漏风的小女娃当然就是方兰生那个被宠坏了的小丫头片子。周复当然不能真的让这丫头就去搅了他爹清梦,只得哄她说他爹睡下了,把她哄到自己儿子那,让儿子和她一起玩,两个一般大的小孩凑到一堆玩,方步摇总算是把她心心念念的爹抛在了脑后。

柳从榕听到方兰生在这个点睡了有些诧异,周复就拉了他到门口,问他:“兰生近来是否遇上什么不寻常之事,怎么来我这喝酒,竟喝起了烧刀子,非把自己喝得不省人事。”

柳从榕也有点惊讶,低头想了想,说,“昨日家里来了个蓝衣衫的姑娘作客……像是他出外游历那段时间结交的朋友。”

柳从榕说完,和周复一起沉默下来。都是和方兰生最亲近的人,自然知道什么样的事是方兰生忌讳的,他那样的性子,回来却只谈风物,对游历期间的关键事讳莫如深,任谁都不会看不出那是不寻常的。柳从榕是他二姐夫,因为方如沁的事知道的比周复多一点点,但也只有那一点点,再多也不知道了。方兰生不说,他也不会好奇心重到非要揭他的伤疤往深了问。

周复看着那两个小孩你打我一下,我挥你一下,咯咯笑着趴到一团。那份担心也轻了些,少了些,对柳从榕笑笑说:“他睡一晚就好了。”

柳从榕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着方步摇试图站起,膝盖曲了曲,又徒劳地摇摇晃晃了一阵,一屁股坐回了地毯上。

点了点头。

他们开始闲扯些其他的话题,都明白方兰生醒了会在回家的路上顺手给孙氏带点小玩意,买点小点心哄摇摇。那些过去的事终究已经过去,这里才是方兰生最后的归宿,他的家。

至少他们可以确定,对方兰生来说,这不是一个会让他后悔生憾的决定。就像周复,也不后悔在琴川这个小地方一直呆下去一样。榜眼通常不会指给一个回乡任职的职务,周复分到这么个任状书,显然是自己坚持回来。他在自己的请求下,回到这方小小的江南水土,做了一个小小的县令。

……年轻的时候我们会做许多许多个决定,只要不是会让自己后悔的决定,就是一个不留遗憾的好决定。

然后我们抱持着这样的信念,一步步走向遥远的人生的终点。

想必就是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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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武陵轶闻

传湖广一带武陵郡内有一处武陵溪涧,此涧位于深山之中,桃源村旁,水流湍急,常年水击石面,白浪飞溅。音如空响,似琴鸣潺潺。然名盛景匿,尝有人慕名而往,遍访众山而不得其入。遂有人以之为讹,称此涧乃虚构之地,世间实不存焉。

且不论这世间是否真有此涧,只看这武陵郡内一处苍郁山道间,这同游的老人与孩童——这孩童手拿一根枯枝东挥西舞,蹦蹦跳跳跟在一个手挽竹篮的老人后面,一边走,一边四下张望,似乎对这里十分好奇。

“爷爷,爷爷,这里我以前怎么没来过呀?”这小孩在村里是出了名的活泼好动调皮捣蛋,要说方圆十里内有哪一寸地皮没被他踩过,他觉得是不可能的。但是今日他一路跟来,只觉这里与平时窜过的那些山坳树林都不同,莫说路边紫兰紫兰的那些小花儿他没见过,就连天空都似乎特别清朗明媚,映得人浑身舒畅。

前方的老人闻言点点头,“这条路,现在没有爷爷带,你是进不来的。到了。”老人说着停下,挺直了他在行进中有些弯曲的背。小孩蹬蹬两步上前,跑到了老人身边。

面前是一个不太高的小瀑布,瀑布水像雨天屋檐前的雨帘一样冲刷而下,击打在下方的大石头上,淙淙叮当的,溅起白浪无数。吸引这小孩目光的,却是涧边的一株兰草,远远的还能看到兰叶上有一颗特别大的露珠。

若有文人在此,想是会摇头晃脑念两句诗出来,再拽拽文与旁边二人赞一句:“此兰草娇翠欲滴,生机勃勃,其上露珠光华较之同类犹胜,观之波光潋滟,有如璀璨钻石,可反射百光,映照千色,实乃奇观也。”

然此处只有一老一小两名普通村人,并无文人,也就无从赞起。这老人似乎见惯此景,神色如常,这小孩虽觉此景美极,好极,却说不出是如何的好,如何的美,只想开开心心的跑过去,挑一挑逗一逗那片兰叶,顺道捏着叶片滚一滚那颗在日头下也不消失的露珠。

老者见了忙拉住他,“福娃哎,这兰草和露珠可是给俺们村守山的神鸟保护的仙草,你可万万不能碰!咱们远远看着,可别触怒了神鸟。”

小孩好奇歪头,四下左右看了一圈,“神鸟?在哪呢?”

“飞出去觅食了吧,一会儿就回来。”

正说着,就听天上一阵鹰啸,啸声高昂清脆,伴随着这声音盘桓而下的,是一只通体雪白的大鹰。这鹰不同于寻常野鹰,脖子上还戴了一串象牙项链。

它在天上盘着飞了几圈,俯冲下来,稳稳当当落在那株兰草旁边的大石头上。也不看老人和孩子一眼,半昂着头,自己的爪子和自己身上的羽毛蹭着玩。

老人往前踱了一小步,从竹篮里拿出两块标准的三层五花肉,双手捧着恭恭敬敬走了两步,奉到那只大鹰面前。大鹰似乎斜眼瞅了瞅地上的五花肉,然后慢慢转了个身,从大石头上跳下来,一喙啄到了五花肉上。

“爷爷,这就是神鸟?”

“对。它护着我们村不被外面世界的人发现,福娃啊,你要记住,以后爷爷走了,每年要买两块五花肉供奉神鸟。”

“爷爷……”这小孩还不是很信,只觉这鸟肥肥胖胖的,哪有鹰的勇猛样,哪像一只神鸟,便回嘴道:“爷爷,去年我和二虎还用石子儿打过和它长得像的鸟呢。这株兰草,就更没有什么稀罕了,外面到处都有!”

老人见他不信,摇摇头,指着那株兰草说道:“你第一次来,当然不会知道。这株兰草,与这露珠,可是自爷爷的爷爷还小的时候就长在这了,爷爷的爷爷说,他的爷爷小时候也已经长在这了……一株兰草与一颗露珠活了这么多年,还说不是仙草和仙露?”老人说着,眯眼望向苍蓝的天空,接着说道:“而且福娃你看,现在日头那么烈,这露珠还是安安稳稳的躺在兰叶上,如没有仙气护体,怎么熬得过这个日头?再说,爷爷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这颗露珠不到午时就会消散……多少年过去,现在这颗露珠还是每天夜晚凝聚,白天却是过了午时才会消散了。……日日都在同一个地方,以同样的大小出现,又较寻常露珠多有不同之处。不是仙灵,又是什么?福娃你若尚有疑问,爷爷便给你讲讲那三百年前流传下来的关于这露珠和兰草的故事……”

这小孩本来听得有些无趣,突闻有故事可听,连忙鼓掌拍手,“爷爷快讲快讲。待我听完了,就去讲给二虎花花他们听。”

老人摸摸孩童的脑袋,一边说一边挎起篮子拉着他往回走,“相传三百年前,桃花源外的世间出了一个剑魔,祸乱人间,却无人能够阻止他……后来,又出现了一个讨伐剑魔的少年……传说那少年找到剑魔后与他斗了十天十夜,斗得天昏地暗,三界大乱……天帝也压不下来,后来不得不请了如来佛祖出山,佛祖慈悲,不愿生灵涂炭,也不会不给那剑魔回头之路,所以才毁了剑魔形体,又赐他忏悔重修的生机……”

老人与小孩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山道的尽头。

他们身后的兰草叶晃了晃,那颗露珠就骨碌碌地顺着叶面滚到了草芯里。肥肥的大鹰又回到了那块裸-露的大石头上,却伸开一只翅膀罩到了兰草顶上,在它身上投下一片阴凉。

世间多少痴男怨女事,纠纠缠缠,当断不断,欲理还乱。倒不如这一草一露,冬夏相伴,春秋相依,不分昼夜,不论形神,祸福相馨与共焉。

fin.

作者有话要说:小花絮之龙绡宫一夜后第二天照常起床照常战斗的真相基情过后,某苏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块绢帕。指了其中一幅给某兰看,曰:试试这个。

兰(瞪眼):还来?明天怎么起床?我们还要去消灭欧阳少恭!

苏(波澜不惊):用你的善法甘霖。

兰:………………

第零壹号事物所 最新更新:2011-03-15 11:49:55

作者有话要说:之前答应的真.HE番外,前段时间断网了学校事情也多所以一直没发,今天终于回归网络了= =

恩,如果有比较喜欢原结局的,就把这篇当成独立设定的独立短篇吧……可以不把它和惜福联系在一起。  A市中心商业街高楼盘踞,各行各业的组织与公司都喜欢在这里租一间、或一层写字楼办公,这些高高耸立的写字楼里正轨、正经、正常的公司自然不少,各种奇怪且不可思议的组织也不少见。打个比方,如果你在E.国际传说这栋写字楼的第28层下电梯,就会发现,这里有个堂而皇之打着封建迷信的擦边球骗钱的“公司”。

正对电梯门的是一块竖在地上,指向右边的木标牌,这块木标牌刻意做成古旧的样子,看着像是古时候的路标。上面刻着几个大字:“第零壹号事务所”,这字凌厉苍劲,气韵十足,也不知是哪位当代大师的手笔。木标牌后面的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卷轴,卷轴上是一幅云意山色缥缈的水墨画,然而最抢眼的却不是这幅巨大的挂画,而是它侧边两条笔直下垂的黑布,布上的大字则是用白色颜料写的,看起来特别醒目扎眼。所以林草一眼就看到了上面的内容:“衰神附体?鬼怪肆虐家宅?总是遭遇莫名其妙的事件?周围离奇命案频发?……——本事务所专业承接超自然事件委托,我们以屹立数百年的信誉保证,您的困扰,就是我们的烦恼!”

林草咽了口唾沫,往右边大敞的门里望了望,将手心里紧紧攥着的、写着这间事物所地址的纸条塞进包里。林草——这个人就像他父母给他起名时希望他做个平凡但幸福的草根族一样,是个普通至极的大学生。他从里到外从头到脚都普通到路人化,打扮是时下流行到普遍的草窝头,戴副厚黑框眼镜,穿T恤加牛仔裤……属于搁人堆里就能扒拉出十几个和他差不多类型的那种人。从小到大他的成绩也永远在最标准的中等,没有拔尖到让老师特别欣赏,也不会糟糕到成为老师特殊关照的对象;性格开朗和谁都能哈哈笑上几句但就是不可能给人十分深刻的印象,爱好也总是随大流……他没有任何出众的地方,或者是能引起别人注意的地方,按理说,他的人生轨道也应该是继续这么普通至极地过完这一生的。

但就是像他这么一个普通大众到扎人堆里也找不出来的人,自大一开学以来却遭遇了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件,他不得不从网上搜寻相关讯息以求解决的方法……然后,就从网络上的一些蛛丝马迹里摸到了一个叫做“侠义榜”的论坛。

这是个很奇怪的论坛,号称拥有数千年历史和传统,它的论坛管理也是独树一帜的,非会员也可以无限制发帖,这类人主要是来寻求帮助或委托任务的,而会员和这个论坛动辄上万的流量相比就显得非常非常之少了,正式会员只有314个,而且高级会员只有十五个ID,这十五个ID所占据的高级会员的席位是由非会员和会员票选出来的,也就是说,这十五个ID相当于就是这些灵异事件解决领域的权威了。

林草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张榜区里下了单,然后,一天之后,系统提示他,他的榜单被接了。接单的就是这个第零壹号事务所,它是侠义榜论坛高级会员,排名仅在天墉城之后。看清接单人名称的时候林草一时说不清自己是高兴多一些还是忧虑多一些,因为高级会员虽然很厉害,但是接的必定也是一些危险系数很高的委托,他这个单子好歹在论坛上摆了一天一夜才有人接单,一般人恐怕不是不想接,是没能力接。

林草在门口转了一圈,迈脚进去。

里面比他想象的要宽敞,走廊两边的墙壁贴了深色木墙纸,高大的盆栽植物从走廊的这头一直密密麻麻地延伸到那头,让人心里不自觉的有些耸,产生一股难以言喻的神秘敬畏感。

走廊的尽头应该才是真正的办公室,一个黑衣的青年正捧着一个青瓷杯烟雾袅袅神色模糊地喝茶。那个青年看到他,放下茶杯,等他走进了办公室就开门见山地问,“遇上什么麻烦了?”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面瘫得能跟宇智波鼬手冢国光之类的人一较高下。

林草心里怵了一下,心想这人怎么做前台的,木着一张冷冰冰的脸不说还用死气沉沉死人一样的声音直接问你遇上什么麻烦了……这哪是做生意的,给人报丧的还差不多,啊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我才不是要咒自己死!林草在心里反悔了几遍,终于稍稍定下心,却突然听到一个咋咋呼呼的声音传来:“你摆副死人一样的木头脸吓人啊,人家是来找你解决问题的,又不是专程来被你吓的……”

“……”

“你自己说,你刚刚那语气不跟咒人家去死似的?……啊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那位客人你别介意哈……”

“……”黑衣青年仍然不答半个音,林草估摸着,他是在用沉默和更面瘫的脸来表达他的不满。

林草又转头望着声音传来的拐角,没几秒就看到里面转出一个穿白衬衫的青年,在看到自己时立马换上一副抱歉的笑容,对他说:“抱歉我这人就是嘴快了点……这个,还有,不好意思啊我才是接待你的负责人,我刚刚有事离开了一下,”他一边说一边推了把椅子坐到黑衣青年旁边,把那青年坐的椅子用脚踢到一边去了,也不顾那青年有发黑趋势的脸色,微笑着问林草:“你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解决吗?”

“有,有……”

林草心里有些没底,这两个人,一个看起来像煞神,一个又看起来不太可靠……他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有真本事帮他。但现在,也只能硬着头皮把事情说出来,死马当活马医了。

“我们寝室最近发生了很诡异的事,可是偏偏学校不管,警察也不信……”

“等等……你是学生?”

“对啊。”

“那你知道我们承接委托是要收费的吗?”

林草摇摇头,没听侠义榜那论坛里的人说要交费啊。

白衬衫青年微笑着从桌边的立式书架上拿出一个小册子,翻开递到林草面前,“这是我们的价目表,既然你是学生……那就给你特别优惠,打一折吧。”

林草扫一眼册子上的数字,顿时被那上面一串的零砸得有些晕,只好咽了口唾沫,底气不足地问:“多少?”

“具体费用要看你委托的任务危险系数有多高,不过你放心,我们不是奸商,不会故意坑你的。”白衬衫青年笑眯眯地继续说,看起来温和又仁厚,“最不危险的情况也就是最低的价格,是这个数。”青年伸出两根手指,解释:“两千。”

奸商!

这么奸竟然还能厚着脸皮说自己不是奸商!

林草心里腹诽了好一阵,倒没有直接起身走人,因为他确实只能求助这个事务所,至于其他的接单人……目前也没这个时间去找。至于那两千,一个月生活费有一千二,拿七百出来,剩下的可以一寝室商量下凑一凑……就算每天啃馒头就白开水也比命都丢了要好吧……

两千就两千吧。想到这,林草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始和这青年讲起他最近遇到的诡异事件。

“最近一段时间,我总是做同一个梦……我揣着钥匙回宿舍,从楼梯口到我们宿舍是一条笔直的通道,楼梯口那有一扇半开的窗户,那里是平时穿堂风的入口,我正好背对着窗户在走,梦里应该是正午的时候,梦里的我却总是会想‘今天的风怎么特别冷’,我能真切地感觉到背后像被冰浸了一样一直冷到身体里……我裹了裹身上的衣服,走到宿舍门口,掏出钥匙准备开门,却听到里面传来嘎吱嘎吱的声响,像是什么东西在划着我们那个铁质的衣柜……第一天做这个梦的时候,我还没有把钥匙插-进锁孔就醒了,但是第二天,我插-进去了,还扭动了钥匙,我听到叮的一声,和里面传来的砰的一声,但是又醒了……第三天,我开完锁后伸手去推门,却觉得手上湿湿的,伸到眼前一看手上全是血,我甚至能在梦里闻到血腥味……我当时以为是这段时间压力大了,所以没有在意,但是,但是这个梦每天都在继续,虽然每天都只继续了一点点,但它确实是在一天天的往前推进……一周以后我梦到自己推开门,发现发出砰的一声的那个声音是我对面上铺的一个舍友掉下的尸体发出来的,他、他像电影里那些被肢解的人一样散架了,只有个头滚到我面前,双眼直直的看着我……”林草说到这,不安地绞了绞手,抬眼直视面前的青年,“然后我梦到他的那天,我们发现他失踪了。……最可怕的是,我还在继续做这个梦……”

“等等,”那个黑衣的青年突然抬手打断林草的描述,问他,“每天都做?”

林草摇了摇头,“不是每天,但是基本上每三天里有两天都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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