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夫君,我没有办法告诉你这些,因为你见到的我,是一个叫央舒的歌女。
那一天,我算准了你从这条路上经过的时间,我拿着一把琴,纤纤手指划过琴弦,然后你走过来,我开始歌唱。我相信,在这个世间,绝对没有比我的歌唱还要优美的歌唱了。
我想你一定会爱上我的。
果然,你爱上了我。你天天来这里听我歌唱。第七天的时候,你拨开了围观的如痴如醉的人群,抓住我的手,温柔而霸气地说:“央舒,跟我走,我要娶你。”
你娶我的时候,已经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两个门当户对的夫人,同你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我进门的那天,她们的目光使我不寒而栗。
新婚那天,你掀起我的盖头,你看到了我的脸,你说:“央舒,我们似曾相识。”
似曾相识,夫君,不是的,我们不是似曾相识,我们真的遇见过。在我十六岁那年,你拾起了我的手帕,还给了我。
为了你,我心甘情愿地来到人间,我愿意为你从没有苦痛的长明山来到纷纷扰扰的世间。我愿意停留在你身边,温柔,坚定,矢志不渝。
你喜欢听我唱歌。只要你征战回家,我就对你唱那首我们都很喜欢的歌:
云淡风清好时光,青莲放,杏花开,小船摇曳到江南。携手同游相伴久,一生一世长相守。
你握着我的手说:“央舒,会的,我们会长相守的。”
我忍着泪水,你不知道,你真的不知道,你的央舒只能陪伴你三年。
这是第三个年头了,我有了你的孩子,你对我那么好,我们的恩爱从来没有比你娶我的时候少过。
可是我就要走了,身为狐族,我没有力量改变和对抗属于狐族的既定命运,我一开始就知道这个结局,我无能为力可我义无返顾。
除夕,寒冷的夜。
你抓着我的手,流下了滚烫的泪,灼烧着我。你哭着说:“央舒,别走,不要走。”
夫君,我给你留下了一个女儿,可是我还来不及看她一眼就要走了。
夫君,我走了,不能再照顾你和我们的孩子了,你一定要善待她。我多么想看着我们的孩子长大,我会像爱你一样爱她,教她琴棋书画,看着她一点一点长大,然后某一天让她嫁给一个像你一样英勇专情的男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幸福。那个时候我们都老了吧,这一生,我们一起慢慢变老。
风起了,月落了,妲己醒来了。
她看着天空,凄凉的歌声渐渐飘荡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