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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逍遥的逍遥的尾巴 当前章节:15415 字 更新时间:2026-6-21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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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经年(上) BY: 逍遥的逍遥的尾巴

  文案:

  年上攻 蛰伏等待 怅然若失

  李明淮,我问你,爱情是什么?

  是你对蓝彩洋那样,还是我对你这样?

  李明淮,我问你,我对你来说是什么?

  是养育多年的晚辈,还是令人作恶的败类?

  李明淮,我喜欢了你这么久,放弃了,又重新捡起来。

  你能不能告诉,怎么才能断掉这痴心妄念

  哈哈哈,李明淮,我这么的爱你,

  可过往经年,岁岁朝朝,我什么也留不住。

  所以说,是不是一开始错了,结局也就错了

  楔子

  过往经年,一闭眼,就是你那温柔

  【阶段一:回忆什么的,最可笑了】

  1.1 外表叔叔驾到

  我已经不太记得是怎么认识李明淮的了,可我记得自己小时候狠狠咬过他一口,那时候我十一岁,他被我咬的哎呀一声,使劲把我甩的一个踉跄,“这孩子怎么野成这样?”

  我咬他的时候已经认识他好几年了,他是我家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小时候来过我家,据说我出生的时候他还抱过我。

  可我不记得。

  废话,小时候抱过我的人多了去了,我就是要记,也得记住那个胸脯最软最舒服的阿姨。

  我们张家亲戚多,体系庞大,整个村跟我们家都说的上关系,就是不说那些个远房亲戚,光爷爷我就有五个,每个爷爷下最少有五个子女,我自己的亲爷爷就有八个孩子,七女一男,没错,张家到我爸爸这一代阴盛阳衰,把男孩儿看的比什么都金贵,张家成了村里有名的超生游击队,我的爷爷们就是超生游击队的队长、副队长、参谋长,指挥着家里能生的女人生儿子出来,不能生的女人们好好的伺候好张家的儿子们。

  所以我小时候在张家就是个土皇帝。

  整个张家跟我同辈的姐姐妹妹们都用那种既愤恨又羡慕的眼光看着我,整个张家的媳妇婆婆的也都把我捧在手心里。

  没错,到了我这一辈,张家成了单传了。

  张家人倒不兴女人不上桌的说法,一到吃饭,院子里几乎坐不下,五个爷爷并着坐在上面,女人们挤着坐在下面,张家的儿子孙子松松款款的坐两边,一时间也有点皇帝上朝的感觉——就是没这么穷的皇帝们。孩子多,钱自然就少了,张家也就人口多,在村子里算不上最穷的也差不了多远,人穷就得会被人看笑话,张家的女人总没新衣服,补丁摞补丁的穿着,在外面买个东西闲个话,别人的目光都往身上转,收回去的时候总有那么点看不起人了,这都什么年代了,香港回归都快十年,哪儿来的土包子还穿补丁?

  张家的女人是没上过学的,哪儿来的生财之道,缝纫机早普及了,针线活谁家女人不会干,守着那一亩二分地还不够一大家子吃的。等看着别人家的儿子带回了城里的媳妇,别人家的女儿嫁到了城里去,张家的爷爷们终于着急了,再这么下去张家女人就嫁不出去了。

  临走的那天白天我跟小爷爷家的堂妹跑到对门杜三叔家的地里扫了他家二斤毛豆,找个人少的地方用火烧了吃,剩下的揣在裤兜里回去馋馋那些个姐姐妹妹。晚上我因为吃多了烤毛豆把被窝弄得臭烘烘没法睡,光着脚下床准备给我爸妈捣乱,还没掀门帘子就听见他们屋里有亲爷爷的说话声。

  爷爷们向来住在自己的正屋里,从来都是叫人进去说话的,要是去了谁家屋子里,那必定是大事儿了。

  我靠在隔屋的墙皮上听爷爷和爸爸妈妈说话。

  “四儿还那么小,我舍不得。”妈妈小声的哭。

  “你要舍不得再给我生一个孙子。”

  “……”妈妈只有哭,爸爸一声都不吭。

  我听的不明不白,想着床上的屁臭味也该散了,重新爬上上床,攥着裤兜里还剩的几粒烤毛豆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就被妈妈叫起来,喊着我洗干净脸,换了身崭新崭新的衣服,又不是过年,我纳闷,但也没说话,等妈妈把换下来的旧衣服扔进水盆里,我才想起来兜里还有几颗烤毛豆呢,不由觉得惋惜。

  吃了早饭,我要出去玩,被妈妈拉着不让出去,说是有重要的客人要来,让我老老实实的等着,我和隔壁杨六叔家的小泡子说好了今天去他家看刚下的小猪崽子,我撅着嘴不情愿,妈妈也不像平常似的顺着我,任我撒泼耍赖在地上打滚也不管用,倒是小爷爷在一旁惋惜,“可惜了一身新衣服。”

  我等啊等,等到了中午“重要的客人”才出现,还没看清脸就被爸爸拉着迎上去,“四儿,这是你外表叔叔,跟叔叔打个招呼。”

  我抬头看看外表叔叔,他长的很高,我得仰头使劲看他,他也低头看着我。

  我觉得外表叔叔不怎么喜欢我,看我的时候连一点笑模样都没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姨姨对外表叔叔却特别客气,把家里最肥的鸡杀了给外表叔叔做饭,爷爷们还让了自己的上位跟张家的寥寥可数的三个儿子们挤在一起做。

  外表叔叔成了张家的皇帝。

  外表叔叔吃了饭也不怎么吭声,看了看手上的表对亲爷爷说,“我明天有事,现在就得回去。”

  爸爸立刻把我推到外表叔叔跟前,忙不迭的说,“那就麻烦你了,这孩子调皮,你看不惯就揍,别手软。”

  从小到大我还没挨过打呢,凭什么让一个我不记得人打我屁股?

  我瞪着外表叔叔,他低头对我很虚伪的笑了,虽然我是个十一岁的乡下小子,但也知道什么叫虚伪,虚伪就是姨姨们跟婶婶们相互让着不知哪儿来的一根口红。

  外表叔叔伸手摸摸我的脸,“这孩子长的挺快,我上回见他才到我膝盖呢。”

  爸爸哈哈笑了,“就是个小毛头,天天横行霸道的。”

  外表叔叔又伸手想捏我鼻子,我张嘴,狠狠的咬住了他的虎口,绝不撒嘴。

  外表叔叔,哎呀一声,连忙甩手,我脚上没站稳,被甩的磕到地上了。

  一时间张家陷入一片混乱,姨姨婶婶们扑过来抱着我喊着天啊地啊菩萨观世音啊,叔叔爷爷们围着外表叔叔不停的道歉说对不起。

  1.2 我讨厌你

  可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得跟着外表叔叔走。

  外表叔叔领着我在村口搭车,他虽然牵着我的手,可我觉得他一点也不想拉着我,上了便车,外表叔叔皱着眉坐到海绵从座位上翻出来被蹭的黑黑的椅子上,他放开了我的手,歪头看了我一下,还是不笑,然后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包烟,点上一根看着窗户外面慢慢的抽,他咳嗽了几下,但还是继续抽。

  “妈妈让你带我去哪儿玩?”我坐在他后面问他。

  外表叔叔扭过头来奇怪的看了我一会儿,怪怪的笑了,“他们没让我带你出来玩?”

  “那为什么他让你带着我坐车?”

  “哦,他们让你跟着我到城里上学。”外表叔叔冷冷的说。

  我缩了缩脖子,看着外表叔叔抽烟的侧面说,“我叫张四儿,大名张矾。”

  外表叔叔重新扭头回来看了我一眼,他又笑了,“我叫李明淮,没小名,以后你不要叫我外表叔,就叫我李明淮。”

  我那个时候不知道李明淮刚刚大学毕业,有一份还不错的工作,不知道他是我们张家所有的亲戚中唯一有文化的,不知道爷爷们求他带我到城里上学的时候他是很不耐烦的,当然,我也不知道他那个时候刚刚失恋,大学谈了两年的女朋友最终还是离开了他,我更不知道那根烟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根烟。

  李明淮把我带到他住的地方。

  他住的地方不大,天花板矮矮的,一点也不像我家的房子有那么高的顶。

  李明淮把我推到茅房里,里面也是小小的,但是不像我们家里的茅房臭臭的,反而有一种香香的味道,李明淮搬了个小板凳让我坐在上面,他伸手从墙上拿了个像是锤子的东西,又转了转墙上的一个形状很怪的东西。他拿着“锤子”,居高临下的对我说,“把你的脏衣服脱了。”

  我在家里乃至村子里都是个十足的小霸王,从来没怕过谁,李明淮对我说话声音不大,也没有什么威胁恐吓的语气,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害怕他。

  我乖乖的脱了脏衣服,光溜溜的坐在小板凳上看他。他看了我一会儿,忽然笑了,这回他是真的笑了,他说:“手拿出来试试水温怎么样。”

  我乖乖的把手伸出去,“锤子”里呲出了温温的水,李明淮在我头顶上问,“水温怎么样?”

  “不烫也不冷。”我说。

  “那好。”他伸手把墙上那个形状很奇怪的东西按了一下,锤子里的水就没有了,他把锤子挂回墙上,把裤腿和衬衣袖子都挽起来,又重新把锤子拿下来,对我说:“我给你冲着,你自己洗,台子上有香皂。”他指了指台子上的香皂。

  我知道香皂,婶婶姨姨都用肥皂洗脸,只有妈妈因为生了我,所以用香皂洗脸。

  ——

  我跟村子里的小孩儿光屁股长到大,也上着村子里的学校,可张家人都宠着我,逃个学,不写作业,老师到家里来揪人去上学,要不就是来家里哭诉我在课堂上把鼻涕抹到老师的裙子上——这些对我都没有影响,张家人舍不得教训我,哪管老师怎么说。

  我以为在城里上学也是一样的。

  到城里上学的第一天,李明淮带着我到了一个很大的房子里,房子里有一张很大的办公桌,那张桌子大到我几乎可以躺在上面再打个滚。

  我站在李明淮旁边,看着那个坐在大桌子后面的白胡子老头,这个老头长的凶巴巴的,一点也不像我的爷爷们,我的爷爷们对我向来都是笑眯眯的,恨不得天天把我抱在怀里。

  李明淮将我向老头前推了一推,说,“麻烦您了,这孩子可能有点调皮。”

  那个老头把我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只要能达到分数标准,就可以入校。”

  于是我领到了语文和数学卷子,老头让我在那张大大的办公桌上把卷子做完。

  我抬头看了看李明淮。

  李明淮对我说,“这是本市最好的小学,跟乡下不一样,不是随便说说就能进的。”

  我只得不情愿的抓了笔在卷子写。我长了这么大,哪用心在学习上过,卷子上的字我都认不全,跟不用说能写出答案来。白胡子老头越看我眼神越凶,恨不得一脚把我踢出门去。李明淮也是连连叹气,等交卷时间到了,李明淮站起来把我拉出门去,“你在门外等我一会儿,不要乱跑,我有点事情要对教务处主任说。”

  小孩子自然是不知道大人之间的事情的,不过等十几分钟后李明淮从那个白胡子老头的屋子里出来,我成为了这所“本市最好的”小学的一员。

  这天晚上,我领了学校的制服和书本还有桌套,全部由李明淮帮我拿着。等回到李明淮住的地方,他做了简单的午饭给我吃。等我擦干净嘴巴,他对我说:“你坐好,我有话要对你说。”

  其实我有点怕他。只得老老实实的坐好。

  “……教务处的主任虽然同意你入学了,但每年需要额外交一笔赞助费。你们家给的钱根本不够。并且你的户口不在本市,要想直升这所学校的初中及高中的话,我看你家所有人几年不吃饭也不见得能凑出钱来。”

  我看着他,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李明淮又扫了我一眼,“我知道你家拿不出这笔钱,要也是白要。”

  我不喜欢他那种轻蔑的瞧不起我们家人的语气,可我还是一句话也不敢反驳他。

  他那个时候虽然才二十多岁,面对我时却很有一种家长的威严在。

  他继续说:“收据我会收好,等到你满十六岁后就开始打工把钱还给我。”

  我并不明白什么是打工,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规定我必须要十六岁以后还钱。

  但有一句话我是听懂了的。

  我要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一直上到高中。

  也就是说,我要很久很久都见不到爸爸妈妈还有爷爷们了。

  很久很久都不会有人再那样的疼爱我了。

  我看着李明淮,他也很严厉的看着我,我忽然委屈起来,扁着嘴巴努力的想要把眼泪憋回去,男子汉是不能掉眼泪的!!

  可一切努力都无济于事,眼泪跟破堤似的冲出来,我憋得一抽一抽的,只差一点点就要放声大哭了。

  李明淮皱着眉毛看我,“你哭什么?”

  我再也忍不住了,扑在桌子上嚎啕大哭,“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讨厌你,我讨厌你!!”

  1.3 我来自渠县

  然而无论是什么样的哭闹都最终是无济于事的,最终我进入了这所本市最好的小学念五年级。

  我不能改变自己去讨厌的地方上学,更不能改变自己要在这个城市生活很久很久的现实。

  我是农村孩子,可能是因为从小就在泥巴里打滚,有挥之不去的泥土味,上学的第一天周围的同学都表明了不喜欢我——虽然我们穿着一模一样的制服,我的还是崭新崭新的。

  新学校有宽敞而明亮的教室,老师上课用的黑板是绿色的,还有各种各样的彩色粉笔,天花板上有长长的电灯,跟我在家里上的学校完全不一样,就连桌椅板凳都是配套的,桌面平滑,写字的时候完全不用因为桌面的凹凸不平而将字写的歪歪扭扭。

  在乡下的时候,时不时的也回来些新同学,村子里上不起学的孩子很多,经常今天是同学,明天可能就在附近的小厂子里给家里挣钱,所以新同学从来没有被老师正式介绍过。我第一天到新学校的时候,那个体型胖的好像糖葫芦似的班主任把我带进教室,推着我站到讲台上,然后她拍了拍手,用一种漫不经心又伪装兴奋的语气对讲台下的所有人说:“大家注意了,今天我们我们班来了个新同学!”

  那种拖得长长的,带着明显的虚伪的快乐语气,我一点也不喜欢,虽然我只是个小孩子,却也懂得分辨一个人是否真诚。

  讲台下的我未来的同学开始带着微笑鼓掌,他们都看起来很高兴,是真的很高兴的那种,似乎来一个新同学是很新奇而罕见的事情。

  那个时候我并没能真正意识到进入自己所念的学校到底有多么困难,当然,也就不会知道在我小的时候,李明淮给予我的有多么丰厚。

  我在乡下上学的时候,是不会一下子得到这么多掌声和欢迎的,而这样的热情,让我对自己的将要进入的学校产生了很大的好感。我回头看了那个胖的像糖葫芦一样的班主任,她正激情洋溢的看着我,笑眯眯的讲台下的所有人说道:“现在让新同学来介绍一下自己,大家说好不好?”

  又是一片掌声。

  我站在讲台前,清了清嗓子,张大了嘴巴,用尽所有的力气喊道:“我叫张矾,是从渠县来的,希望大家都能喜欢我!!”

  自我介绍完毕后,所有的人都沉默了,隔了几秒后,讲台下的所有人都爆发出了大笑,用语文课本上的一句经典的话可以进行修饰——笑的海洋。

  而我当时并不知道他们是为什么大笑——我以为他们是喜欢我,或者觉得我很有意思才会那样笑的。

  班主任拍了拍手,笑声立刻停止了,她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以后大家一定要和新同学友好相处哦。”接着她推着我的肩膀,把我安排到最后一排的一个空位置上——每一排都有六个位置,最后一排是全空的。

  将书包放进抽屉里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小小声的说:“土包子。”

  我知道土包子的含义,对于我这样从乡下来的孩子是很具有伤害意义的,但那个时候我并不在乎这些,虽然我的脾气很大,在乡下的时候也总是跟看不惯的同学扭打成一团,并且每次我都是胜利者,但我也不会在到新学校的第一天闯祸。

  因为这里不是乡下,而我的爷爷们以及爸爸妈妈婶婶叔叔也都不在这里。李明淮虽然负担我的生活,可他也对我说的很清楚,意思也表达的很明确,他希望我老老实实的,不要给他找麻烦——更何况,用他的说法来讲,我还欠了他很多钱。

  我不是傻子,不然也不会成为村子里的小霸王。

  我只能红着脸坐在那里,慢慢掏出李明淮给我的买的新文具摆在桌子上。

  中午的时候,李明淮来接我回去,他那个时候还没有买车,骑着一辆破破烂烂的摩托车突突突突的过来,将那种样子又老又旧的安全帽放在我头上,把我放到他胸前的位置,就这么突突突突的回家。

  李明淮让我去把手洗干净,他则把十分简陋的饭菜端上桌子,当他见到我只是呆呆的站在饭桌前,他十分冷淡的说:“我中午时间很紧,晚上才有时间做好吃的。”

  他指指凳子,语气开始有点严厉了:“过来吃饭,我时间很紧,还得送你回学校。”

  我乖乖坐到凳子上,抓起筷子,对着饭菜看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的开口:“我想回家。”

  啪的一声,李明淮将筷子拍在桌子上,他十分严厉的打量了我一会儿,用一种十分有压迫性的语气说:“我下午送你回去,你现在就去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

  所有的小孩都会有这样的经验,这种语气其实是一种威胁,意思是——如果你敢再提回去的事情,我就让你好看。

  我闭上嘴巴,缩了缩脖子,眼泪开始在眼眶里打转转。

  “给你十五分钟吃饭,十五分钟后我收盘子。”

  我一边抽噎一边往嘴里填饭,然后时间并不多,我吃饭的速度也不够快,李明淮很准时的将桌子收拾干净,将筷子从我嘴里拔出来,一股脑的扔进洗碗池。然后他抽了卫生纸快速的给我擦了嘴巴,拉着我的胳膊下楼,重新坐上他那辆老土的摩托车,突突突突的回到学校。

  我就这样,在李明淮的安排下,上了小学,上了初中,上了高中。

  而我的小学时代,实在算不上愉快,生活在周遭人的轻视之中,我在那个时候也确实打了不少次架,为了扞卫自己可笑而不值得一提的尊严,也为了发泄对李明淮的不满。

  1.4 青春期之前

  我在小学时代,实在是太痛恨李明淮的。

  他对我的管教很严格,诸如不能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不能在吃饭的时候从嘴巴里发出奇怪的声音,成年人交谈的时候不能插嘴,衣服的袖口必须干净整洁,脏衣服必须自己当天洗干净……诸如此类的等等。

  我一点也不喜欢这样被管束着,在乡下的时候从来没有人管这些细枝末节,也不会有人在意。

  李明淮要我每个星期给家里打一个电话,给爸爸妈妈还有爷爷们汇报一个星期都学了什么,学会了什么。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会在电话里哭,李明淮认为那是软弱的行为,所以他会让我面对着墙壁罚站一个小时,这方法只会让我更委屈,哭的更厉害,但时间长了也就不哭了。

  五年级快要结束的时候,妈妈终于来看我了,爸爸没有来,正是农活最忙的时候,家里的男人一个都不能少。农忙时节妈妈也不能久留,这一年里我长高了不少,比在乡下的时候瘦了很多(在乡下的时候我是那种肥壮的小孩),妈妈第一眼并没有认出我来。

  等她看第二眼的时候,已经把我抱在怀里哭了。

  我哽咽了两声,缩在妈妈的怀里嚎啕大哭。

  我讨厌本市的一切,同学不够友善,老师也总是用瞧不起的眼神看我,我的功课很差,每次开家长会回来李明淮至少都要让我罚站两个小时——他从来不打我,唯一的手段是罚站,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四个小时……

  妈妈只在李明淮家里呆了一天,第二天走的时候我们又相互抱着哭了。

  这次李明淮没有罚我站。

  我上初一的时候,李明淮买了车,那个时候车属于奢侈品,好车李明淮买不起,所以他买了一辆旧的桑塔纳。

  车不管新旧,只要能用,就会很方便。

  但李明淮从来没有提出过开车送我回乡下,我家里的人也不可能经常来看我。李明淮

  对我一直都很冷淡,尽管他把我照顾的很好,但从来没关心过我想什么,也一直不掩饰他认为我是个麻烦的想法。

  他的想法一直很简单——等我上完高中,还清他在我身上花掉的所有钱,他就再也不管我了。他没有一天不在盼着我快点长大,这样他也就可以轻松了。

  即将升入初三的初中毕业班时,李明淮交了女朋友。

  在此之前,他也有女朋友的,却总是很快就分手,有的时候是女人们自己离开,有的时候是李明淮自己提出的分手。我知道那些女人的离开是因为我——谁会原因嫁给一个带着拖油瓶的男人?尽管这个男人前途无量,可那个时候他还不是钻石王老五。

  但一切在我上初三的时候开始有所不同,他开始变得有钱了,最开始只是些普通的小生意,时间长了自然而然的就做大了,他的住的地方也由最初的廉租屋到了后来的高层公寓。我也有了自己的房间。

  而李明淮的妻子,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

  当然,那个时候她还是李明淮的女朋友。

  她的名字叫蓝彩洋,很诗意而美好的名字,并且那也是个很诗意而美好的女人。

  蓝彩洋是李明淮的朋友介绍的,比他小三岁,在正统的家庭条件下长大,乖巧懂事,绝不娇惯,李明淮在过去几年年的种种失败里,也终于确定了他所需要的正是蓝彩洋那种极为适合当太太的女人。

  李明淮跟蓝彩洋的恋爱谈得很顺利,无论李明淮有多忙,他们每天都会见面,李明淮每天都在晚上十点钟之前回来,也从来不在晚上的时候带蓝彩洋到家里来。

  他和蓝彩洋的恋爱谈得很纯洁。李明淮十分尊重女性,他同过去的那些女朋友分手的时候,也总是保持着优雅的风度,即使女方无理取闹胡搅蛮缠,他也会全然包容,绝不会对女人恶言相向甚至动粗。

  但初中的我,早已处于青春的萌动时期了,早恋是学生公开的秘密,每天中午在食堂的同一张桌子上吃饭,晚自习的时候一起回家,也差不多是早恋所有的内容。

  我已经不再是小学时代那个总是带着泥土气息的“土包子”,小学时候的同班同学也因为升入初中早已散的七零八落,但我想,即使如此,他们也不会轻易忘记我的拳头有多么硬。

  我在小学升初中考试的前一个月,因为一个男同学嘲笑我“笨的像猪”而打断了对方的鼻梁,对方的母亲是小学部的教务处长,如果不是李明淮的上下打点,我是不可能顺利升入初中部的。

  我并不是笨,我只是厌学而已。

  李明淮处理了这件事情以后,出乎意料的没让我罚站,他买了一沓模拟试卷扔到我面前,“你还有一个月时间努力,无法直升初中,以后你家人也不会来看你了。”

  这是意图明显的威胁,我在那一大堆试卷面前抬起头来恨恨的瞪着他,但这一切毫无效果,他的反应只是一阵冷笑,“我说到做到。”

  他向来是说到做到的。

  我最终以吊车尾的排名直升了初中部,理所当然的也被按成绩分配给了习气最差的班。

  这个班的情侣恐怕是全年级最多的。

  早恋是无关乎爱情和相貌的、

  早恋只跟朦胧和青涩有关。

  在初三的时候,我已经渐渐发现自己对女生似乎充满了厌恶感。

  我讨厌女孩子的软绵绵,尤其是她们说话时的那种软糯的语气。

  女孩子总是很麻烦很脆弱,一不小心就会被弄哭,还总是很喜欢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叽叽咕咕的议论一些很没有营养的话题。

  但我那时候也并不知道自己跟其他的男同学到底有什么区别。

  1.5 朦胧

  我的个子是在初二的时候迅速拔高的,我的同学平常也都吃钙片,一般都是玻璃瓶的“XX葡萄糖酸钙”,或者“盖X力”之类的普通钙片,只有我吃“钙X奇D”,比同类的钙片贵很多。李明淮把药买回来的那天,也只是很冷淡的对我说:“桌子上的药,每天按时吃,说明自己看。”从此以后,一直到我不再需要吃钙片,从来就没断过药,一瓶吃完了,总会有新的放在桌子上。

  我在初中的三年里,是从来没少干过打架这种事情的,李明淮因此也没少到学校开“座谈会”,他向来态度良好,就好像闯祸的人是他一样,但出了学校他对我一概不管不问,他对我的约束向来是那么简单——只要能直升本校的高中,再考上一个说的过去的大学,随便我怎么折腾他都没意见。

  所以到后来,教务处的人也麻木了,只要我不在学校里闹出事来,他们也就当我不存在。

  初中直升高中部的考试,我依然是吊车尾的惊险掠过。

  高中与初中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早恋那种事情恐怕已经不是老师的能力能管束的了的,而我所在的那个班,有很多女孩已经同男朋友出去过夜了。

  那个时候坏坏的男生总是惹人喜爱,我因为个子比同龄人高出很多,处于问题学生之列,又总是跟惹是生非撇不清关系,于是便也跻身炙手可热的的圈子里。

  我在学校里狐朋狗友交了不少,有不少确实也算的上渣子,但跟这些人混到一起也算活的真实,总比跟那些冠冕堂皇的好学生相处的自在。而我们这个小圈子,本应该臭不可闻,却因为各种言情小说的毒害,反而备受女生的青睐。

  交女朋友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我已经记不太清楚那个女生的名字,只记得大概谈了一个月,我就带着她去一个朋友的家里了。

  我的朋友总是意犹未尽的讨论着女孩子的滋味,甚至相互交流做爱时哪些女孩的反应迷人,哪些女孩的反应乏味无趣——这让我以为同女孩子做爱是爽很愉快的事情。

  记忆里并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好记忆,最清楚的是那个女孩子的眼泪,还有她流的血。而那个朋友们所说的那种让人很“爽”的地方,又黏腻柔软的让人恶心——如果她不是哭的像是我要杀了她一样,血又流的那么多,我想或许我还是“爽”到了的。

  那女孩是自愿献身的,因为言情小说的毒害而幻想着“浪子回头”之类的可笑事情。在那之后我对她十分冷淡,那女孩子倒也同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角似的,默默的忍气吞声,然后默默的离开了。

  初体验并没能让我对性那种事情有什么好感。

  高二的时候,因为学习的日益紧张,学校要求住校,我因为不喜欢宿舍那种群居的环境而让李明淮为我申请了走读。

  李明淮没有说什么,很快将走读申请下来,生活也就一如既往,没有什么太多的不同。他对我依旧冷淡,而我对他也谈不上有什么好印象,唯一觉得他不那么面目可憎的时候,恐怕也就是每年春节他允许我回乡下那会儿。

  然而我在家里住了没有几天,就改变了走读的想法。

  那天晚上的晚自习因为学校突然停电的缘故而取消,我本来是要跟朋友去打电玩,又因为朋友中途被女朋友缠着去逛夜市而作罢,一个人打电动实在没什么意思,就算是打过了最高分,没有认识的人的陪同似乎也没什么快感。我便破天荒的在晚上九点之前回家。

  开门的时候并没有觉得什么异样,我趿拉着拖鞋去厨房翻吃的,无奈冰箱里空空如也,我便准备出门去买点什么填饱肚子,路过李明淮的房门前时也只是条件反射的从虚掩的门里看了一眼。

  便看到了李明淮同蓝彩洋在床上。

  因为太忘情的缘故他们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

  他们背对着我,我看到李明淮赤裸的后背以和臀部,还有蓝彩洋紧闭着的双眼的脸

  那个时候我只觉得全身发热,口干舌燥,下身鼓胀,双腿发软。

  这一切并不是因为蓝彩洋,而是李明淮的裸体。

  醒悟就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情。

  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对女生我总是显得那么不耐烦,而朋友之间的勾肩搭背却总莫名奇妙的让我觉得兴奋而舒服。

  我可以说是落荒而逃,毫无心理准备的接受这样的现实多少有点让人难以接受,我也实在需要点时间来消化这一切。

  我在外面转悠了两个小时才回家。

  当然,这次回去就不会再像两个小时以前那么尴尬。

  我进去的时候李明淮正在抽烟,洗衣机嗡嗡的响。

  如果两个小时之前我没有回来,这一切看起来都再正常不过了。

  过了半个月,我对李明淮说了想要住校。

  李明淮皱眉说:“如果没记错的话,我前段时间刚为你申请了走读。”

  “……”

  “没有正当的理由,我不会给你申请住校。”

  我站在他面前,竭力忍住把粗话骂出口的冲动,“你不是已经要结婚了么?”

  李明淮确实已经准备结婚了,他跟蓝彩洋的恋爱也已经谈得足够长久了,也已经是要结婚的时候。蓝彩洋对于结婚后要同我生活在一起并没有什么想法,尽管她家里的人对此很不满意,但看在李明淮是个青年才俊(或者钻石王老五)的面子上,他们也不会一下子就将事情弄糟。不过李明淮是知道的,早晚他都会安排我搬出去的,即使不是因为他和蓝彩洋结婚,也会因为我念完高中而搬出去。

  李明淮笑笑:“我这几天腾不出时间,但我会找人去办。”

  高中时代的住校,对我来说,真的是极为恐怖的事情。那是个性躁动时期,我开始研究周围所有男同学的背部。因为李明淮的裸体,我开始近似变态的执着于所有男同学的背和屁股,尤其是在公共澡堂的时候。

  而那些难以控制的生理反应也让我不得不最终放弃公共澡堂的高峰时间,以及那些确实让人血脉忿张的裸体。

  住了半年校以后,我对李明淮说,我要在学校外面租房子住。

  这次李明淮并没有多问,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亲自到学校给我重新申请了外宿,并把房子也一并给我找好了。他把房子的钥匙交给我的时候,对我说:“还有一年你就满十六岁了,是不是该好好想想还钱的事情了。”

  1.6 那个叫陈衍的

  我一直都很讨厌李明淮的那种态度,他并不缺钱,负担我的一切费用对于如今的他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而他和朋友的公司每年为希望小学捐赠物资的钱比在我身上要多的多。

  但他就是不愿意放过我,乐于看到我的窘态。

  李明淮从来没有将我当做过负担,同样他也没有把我当作他生活中的一部分。

  我就像是他生活中的一项乐趣而已,尽管他从来没有冷酷的对待过我,也对我予给予求,然而无论如何,他的态度与方式,同跟一个陌生人没有什么区别。

  在校外租房子的生活终于让我觉得生活自在,而我也终于开始在未满十六岁的时候考虑挣钱的事情了。

  那时候,我在校外认识了几个狐朋狗友,都是二十多岁的青年,已经开始在社会上摸爬滚打,都在做一些小本生意。

  那都是些碰见执法人员就必须抱头鼠窜的小本生意,比如在吸毒的同时当个小粉头,赚点微薄的粉钱,又比如卖假发票,卖盗版光碟之类的小营生。

  李明淮给我的零花钱我攒了一部分下来,同朋友捣腾起假发票的营生,收入也实在微薄的可怜,但苍蝇肉也是肉,有钱总比没钱好。

  倒腾假发票的好处在于相较于其它两种营生更安全,也因此认识了些老板,但那个时候我还没有什么钱去做来钱更快的生意。我也并没有做一夜暴富的白日梦,所以只是满足于倒卖假发票,认识的朋友也就越来越多,

  有些关系的好朋友总是喜欢到我住的地方聚会,聚会的时候总也少不了酒,肉还有烟,一帮子人在乌烟瘴气中骂粗口比中指,那段日子过的很是放纵,我也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陈衍的,他比我大了十多岁,但出来混的时候比我还小两岁。我的朋友里,他是阅历最丰富的。

  陈衍的朋友圈子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近似于是恐怖的,也难怪乎陈衍后来被判了死刑——陈衍的朋友都是些真正的吸血虫,有的是粉头的上线,有的则是专业的打手承包商,也有的很低调,开开赌场玩玩父债子还的感人戏码。他的朋友我只是无意间碰见过,那时我年龄不大,并不知道那些人到底是干什么的。有些人对我倒是异常和蔼,但陈衍从未将他们介绍给我认识。

  陈衍对不太熟的人是很热情的,对朋友却反而漫不经心,关系越好的朋友他说话就越刻薄。我跟陈衍真正混熟大概也是因为有一次,他带着朋友大半夜到我住的地方来。闯进来的时候,陈衍跟平常我认识的差不多,笑眯眯的打了个招呼,说着麻烦了,借宿几天之类的话,他朋友却很凶狠的瞪着我。

  人十几岁的时候恐怕只有面对父母的棍棒时才懂得什么是害怕,至于其他的似乎都不足以构成威胁。

  我并没有太在意,而且也不是多嘴多舌的那种人,我住的房子里,来来去去的人多了,要是一个个都问来历,自己能累死不说,在别人看来肯定也是很讨厌的。

  陈衍和朋友在我住的地方呆了将近一个星期,足不出户,吃的东西全部是我从外面带来的,陈衍天天在屋子里抽烟,烟味都能把我给呛着,他朋友则每天都用十分警惕的目光盯着我。

  陈衍和朋友走后,又消失了一段时间,不过他那时跟我也算不上什么朋友,我对他什么时候出现不怎么关心。

  等他再次出现的时候,我都快上高三了。

  李明淮要求我在上高三以后的每次半月考都达到他的要求。

  其实他不用这样要求,我也会认真准备高考的。

  就好像雏鸟认破壳第一眼所见的为母一样。

  我爱上李明淮,最初也只是因为是他让我明白了自己为何跟别人有所不同。

  但那不过是起因。

  喜欢一个人,必然会发现他的优点,从而渐渐的觉得他完美无缺,也更容易感受到他的情绪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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