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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却要 当前章节:14849 字 更新时间:2026-6-6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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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昭靛蓝同人]《 Mermaid Song+泉殇》却要

[靛蓝/叶昭] 《Mermaid Song》

海的声音。

下雪的声音。

雪花落在海面上的声音。

还有,美人鱼的歌声。

赵湛正在做梦。他清楚地知道这一点。

但即使在梦中,他仍然能够清楚地听到雪簌簌落在海面的声音。

轻柔却又清晰,仿佛冬天凝结在少女脸颊上的泪水一般细碎的冰晶消融在波涛中,向着幽深沉默的海底下降。

还有与落雪声或涛声都不同的,能够穿透梦境的声音,缥缈,却又带着几乎可以被触摸到的凉意的歌声。

那是美人鱼在唱歌。

在飘着大雪的海面上,在冰冷彻骨的海水里,在寂静的能听到冰晶消融的夜晚。

醒来的时候身边是空的,被褥是冷的,整个别墅安静无声。

赵湛隐约记起,叶朝枫昨天曾经说过要离开一段时间。

是一星期还是一个月或一年,他记不清了。

因为那时他们正拥抱在一起,呼吸和肢体交错缠绵,语言已失去效用。

说拥抱或许不那么确切。因为那时一方的双手被天鹅绒窗帘缚在身后,动弹不得。

赵湛缓缓将手举到眼前,红肿还未完全消去,又添上了新的吻痕。有人习惯用这种方式来消肿。

现在想起来,似乎两个人每次发生关系的时候,赵湛的双手都不曾自由过。

有时是领带,有时是衬衫,一端捆住他的双手,另一端绑在沙发的扶手边,或者壁炉的铁架上。全看那个人的兴致。

尽管每次都会反抗,但右手受伤的他,根本不是叶朝枫的对手。

不过,不管开始的地方在哪里,至少都会在床上醒来。

肌肤上密布着欢愉的痕迹,全身都酸痛疲倦,这证明那个男人再次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但身体已经被仔细擦拭过,干净清爽。床单同样干燥温暖,有淡淡的洗涤剂的芳香,舒适得让人不愿起身。不用看也知道,床头的柜子上一定也摆放着整洁的衣服,代替昨夜被撕破的那些,一定也是熨贴舒适的。

叶朝枫那个男人,在任何时候都是十足温柔体贴的。

但赵湛却挣扎着坐起来,他用力甩头,要把这些念头清空。他讨厌想到那个男人的温柔,特别是在被侵犯了一夜之后。

慢吞吞的起床下楼,不出所料的看到早餐摆在餐桌上。土司烤得恰到好处,单面的煎蛋有七成熟,牛奶在保温箱,生菜和香肠整整齐齐的码在盘子里。

赵湛习惯于先洗个澡。推开浴室门时发现水已经放好了,天蓝色的浴巾搭在伸手可及的地方。水温刚好,只是稍微有点满。那个人一定在出门前加了一次又一次,好让水温始终是适中的。

明明已经走了,却又好像无处不在。

到处是那个男人留下的痕迹。厨房也好,浴室也好,他的身体上也好。

还有他的心底。

混蛋。赵湛低声说,攥紧了没有受伤的左手。

他没有权力这么做。夺走自己的生活夺走自己的尊严夺走自己的一切。

即使自己曾经说谎欺骗了他,也已经把一切都偿清了。

右手永远不能举枪,也失去了曾经引以为傲的警察身份。他已经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可那个男人还不满足,他想要他的身体,还有灵魂。

昨夜,他把他绑在落地窗前,一次又一次的吻他,缠绵噬骨。

在古老的神话中,美人鱼彻夜歌唱,用甜美的歌声诱惑着过往的水手,让船只在礁石上撞得粉身碎骨,沉进海底的深渊。为了对抗那蛊惑人心的歌声,辛巴达也曾经把自己绑在船桅上。

但是辛巴达最终得救了,而赵湛却正好相反。

虽然每次都被绑住双手,但赵湛知道,这不过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形式罢了。这让他可以对自己说,我不是自愿的,我是被迫的,我没有沉沦,我还是我。

他用力堵住起耳朵,紧紧闭上眼睛,死命抱住在大风中飘摇的船桅。

我没有被诱惑,我听不见歌声,我不愿意,我不愿意!

可是有个越来越清晰的声音在他心底说道:

骗人。

如果真的不愿意的话,他的佩枪就放在床头的柜子里。你有一万个机会可以开枪打死叶朝枫,或者打死自己。

但你没有。

房门没锁,车子就停在车库里,抽屉里扔着旅行支票和金卡,想走的话,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

但你没有。

你害怕被束缚,但你更害怕绳子被解开。如果松开双手的话,你害怕自己会去拥抱那个人,就此沉沦。

一夜又一夜,这种恐惧越来越强烈,令他颤抖不已。赵湛生怕有一天,那个男人会松开他的双手说,湛,其实你是自愿的,其实你是爱我的。

而他更怕那个心底的声音会不受控制的替自己回答:是的,我是爱你的。

那时候,他最后的情感和尊严也会丧失殆尽。

但是,那令他害怕得几乎要崩溃的一幕并未发生。

在昨天夜里,那个人将他的双手束在背后,大力的拥抱他,然后低声在他耳边说:

“别怕,湛。你瞧,你是被迫的,你并非出于自愿。”

你仍是你,你没有沉沦堕落,是我强迫了你,所以别怕。别怕。

当那个人一遍一遍向他保证,并且吻着他绝望的泪水时,赵湛才发现,原来船早已经被岩石撞得粉碎,自己紧握不肯松手的,是一条破碎的桅杆。

赵湛走出别墅的时候雪已经停了,但天空仍未放晴。厚重的铅灰色的云层压在海面上,海涛怒吼着卷起波涛,冲上沙滩。然而沙滩上什么也没有,唯有厚重的积雪。不,这样说还不够准确。与其说岸上只剩下积雪,倒不如说一切有形体的东西都被积雪掩盖消失,失去了应有的存在感。没有贝壳没有海鸥没有泛着咸腥味的海风,连涛声也变得遥远,一夜之间,整个世界都变成白雪皑皑。仿佛有只手抹掉了一切造物,唯独留下孤寂的海。

美人鱼在哪里呢?

也许没有人能逃开赛壬的歌声,也许无论如何逃避,最终都会沉入海底,但在碰上礁石之前,他仍然要捂紧双耳,尽力驶向相反的方向。

明天有一班从法兰克福飞往中国的班机。

希望大雪不会再继续。赵湛想着,发动车子,向着远处的城市开去。

缥缈的歌声从身后隐约传来,弥散在海风之中

《Mermaid Song》完

《泉殇》(修改版)

泉殇?I

美丽而充满温情的五月刚刚过去。春光垂垂老矣,在枝头行将凋谢的花朵上,残留下最后的狂欢痕迹。

银色的轿车平稳的滑过路面,像一头小型的抹香鲸在北极的冰层下,悄无声息的游动。

赵湛像往常一样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因为叶朝枫总是喜欢自己开车。

两人都保持沉默,只有AZURE RAY缥缈的歌声在车中回荡。叶朝枫对但凡能称之为音乐的东西都抱有令人吃惊的兴趣,他收藏来自不同国家的不同语言和风格灌制的唱片,并且耐心的一张一张听着。叶朝枫时常殷切的向赵湛兜售他所喜爱的歌曲,直到那五音不全毫无乐感的青年不小心睡着为止。

最近叶朝枫的应酬很多,两个人都很疲惫。

叶家正处于新老交替,权力交接的时期,叶朝枫即将接替他的父亲,成为叶氏下一任的龙头老大。叶家重要的生意,如今已差不多全由他出马了。作为叶朝枫的保镖,赵湛陪同叶朝枫出席每一次宴会,参加每一次行动,忠心耿耿,尽职尽责。

但只是看上去而已。

他以卧底身份在叶朝枫身边待了六个月。这六个月之中并没有发生什么大事件。他要做的仅仅是收集和传递资料给警方。赵湛很努力,也很小心。这是他的工作,他应当努力。但这工作是这样危险,他又不得不加倍小心。

他是在玩火。这一点赵湛自己很清楚。

不过这样的生活就要结束了。叶朝枫最近正在谈叶氏多年来最大的一笔军火生意。一旦成功,这将是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桩军火走私案。

当然,对于警方来说,这种情况是不允许发生的。上次接头的时候,包局反复叮嘱他,无论如何要借这个机会端掉叶氏。方法很简单,赵湛想办法弄清交易的时间地点,然后警察埋伏在现场,人赃俱获。事情结束后,他就可以结束卧底的生活,回到正规编制。

“我跟叶远铮斗了一辈子,却一直不能将他绳之以法。”分手时,包局拍着他的肩膀,神情坚毅决然:“现在他要退休了,我也要退休了,这是最后的机会,我不能放过。”

“小赵,你是我最得力的部下,不要让我失望。”

车子跑在环山公路上,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飘起了细细的雨丝。公路两旁种着美丽的白皮松,苍翠的枝桠间,依稀能看见远处的海面。偶尔有一两棵桃树掠过车窗,花太半已谢,零零落落的委了一地,毕竟已经六月初了。

“况是青春将日暮,桃花乱落如红雨……”赵湛想起李贺的两句诗。

好像明白他心思似的,坐在身旁的男人忽然笑道:“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寺里面说不定还有没凋谢的桃花,去了找找看。”

寺里?赵湛微微一怔,再看那人时,他又在专心的开车了。

今天天气有些闷热,叶朝枫的西装领带都扔到后座,衬衫的袖子卷到臂弯,露出肌肉结实的手臂。因为长期住在海边的缘故,皮肤晒得很是耐看。从侧面看,青年脸部的轮廓带有明显的混血儿特点,鼻梁挺拔,眼窝深陷,褐色的睫毛浓密而略带弯曲。有点像古希腊的英雄雕像。

这样一副侧脸,的确很容易吸引女性。

大约感觉到来自身旁的注视,叶朝枫转过脸报以一笑。

赵湛吓了一跳,有些尴尬的收回目光,继续在松林中寻找夹杂其间的桃树。天已经渐渐暗下来,不怎么看得清了。环山公路好像永远都没有尽头,车子仍在华灯初上的山路上不紧不慢的跑着。叶朝枫极其热爱跑车,他巨大的双层车库里塞满了速度和爆发力超一流的世界名车,却永远也不会使自己的驾速超过100公里每小时。

赵湛曾听他提到过原因。六年前的一天,叶朝枫开着新车带着妹妹去兜风,以时速120公里的速度在环海公路上飞驰。

然后,不知因为什么缘故,发生了车祸。

他奇迹般的毫发无伤,但是妹妹却不得不从此在轮椅上生活。从此叶朝枫的车速总是控制在70以下。

因为后怕?赵湛问他。

不,叶朝枫说。只是不知为什么,我再也体会不到速度的美感了。

说这些话时那人时正在摆弄汽车模型,银色的双排引擎法拉利从他的手掌飞快的溜向光滑的地板,虎皮猫兴致勃勃地追过去。

赵湛见过他们兄妹的合影,穿白裙子的女孩欢笑着,扑进张开双臂的兄长怀中。

其实他还是热爱速度的,赵湛想,他只是在惩罚自己让妹妹永远失去了奔跑的权利。

对于所爱的人,他的的确确是个温柔的人。

终于,前方出现了一座影影绰绰的建筑物,在夜幕中勾勒出凝重的阴影。

“到了。”叶朝枫停住车。

四五个人向车子靠拢过来,其中一个人喊道:“是叶哥么?”叶朝枫没有回答,而是拿起扔在驾驶台上的香烟,抽出一颗点燃,打火机火光一闪,那些人立刻停下脚步。为首的人鞠了一躬:“叶哥,赵先生已经等候多时了。”赵湛的视线不易察觉的闪了一下,赵先生,赵钰?

叶朝枫点点头:“知道了,请他稍等片刻,我马上就来。”他挥挥手,几个人离开了。

但叶朝枫没有立刻下车,吸一口烟,然后倚在靠背上,将靛青色的烟雾缓缓的呼出。

赵湛不吸烟,也就了解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但在他见过的所有的吸烟者中,叶朝枫是表情最为虔诚的一个。他总是带着一种冥思的神情看着那氤氲的烟雾,仿佛凝视着一团不能消散的灵魂。

“小赵,”叶朝枫突兀的说:“你不要跟进去了吧。”

“?”赵湛一愣,旋即笑道:“怎么?要我看车?”

叶朝枫转过头看着他,他显然没有被赵湛的轻松的语气感染,只是一句话不说的凝视着赵湛。琥珀色的眸子里一丝笑意也没有,深的望不到底。

赵湛慢慢收起笑容,缓慢,却不迟疑的抬起头,使两人彼此间看得更清楚些。

能让他把那双琥珀色的眼睛看得更清楚些。

深沉的,琥珀色眼睛,没有温度,却又仿佛随时能燃烧起来。就像坚硬的冰层下,隐藏着的汹涌波涛。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几乎要被吸进那片深渊中去。

叶朝枫曾经开玩笑的说,小赵,我好像上辈子就认识你了。

其实赵湛也有这种感觉。第一次见面时,叶朝枫的笑容让他觉得无比熟悉,仿佛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相识他。

认识,但始终不能了解。

赵湛愈是熟悉叶朝枫,就愈加明白自己根本无法了解他。他不知道躲在这双眸子的背后是一颗什么样的心。赵湛只能竭力表现的若无其事,希望对方也同样不能了解他。

两人注视着彼此,目光好像只停留了一秒钟,但却长的像一个世纪。然后叶朝枫笑了,脸上立刻又恢复成往常那温和坦诚的笑容,迅速的仿佛拿起一张放在手边的面具戴上:“没什么,只是心血来潮罢了,下车吧。”他拍拍赵湛的肩膀,打开车门钻出车外。

赵湛靠在椅背上松了口气,后背已经湿透了。凭着动物一般敏锐地感觉,他隐约嗅到危险的气味。

还差一步就要成功了,千万不要在这时候出什么差错。他的指尖触到缝在袖口的微型接收器,窃听设备装在叶朝枫的领带夹里,那是他送给他的圣诞节礼物。

并不是很名贵的东西,样式也很简单,可叶朝枫却一直带着。

赵湛推开门下车。雨已经停了,泥土芬芳的气息飘荡在身周。他发现自己正站在一段古旧的围墙前,两扇阴沉的大门虚掩着。暗淡的星光照在匾额上,现出三个模糊的大字:

观海寺。

不知想了什么办法,这寺院中居然一个僧人都看不见。院子里站了许多人,但连一声咳嗽都听不到。叶朝枫和赵湛一前一后走进殿中。大殿里灯火通明,萧和卓正在等他们。他是叶朝枫的左右手,赵湛和他很熟。叶朝枫没有说话,点点头,随萧和卓向后面走去。

后院是僧侣的住处,东西两侧都是厢房。院中空无一人。萧和卓走到东面尽头的房门前敲了三下。木门无声的打开一道缝。萧和卓率先走了进去。叶朝枫却回头说道:“小赵,你不用在这里等,随便走走好了。”

就是说,不要他跟进去。

赵湛点点头,向另一侧厢房走去。

这大约是僧人休憩的地方,四壁空空,空气中有淡淡的香火气息。

赵湛从口袋里掏出一本袖珍小说,是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坐在桌边翻看。海明威是他喜欢的作家,赵湛习惯看他的小说来打发时间。

他在炕桌边坐下来,一手托腮,一手翻书,看上去已经完全沉浸在小说里了。而夹在袖口的窃听器,便再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的情况下,自然而然的凑在了耳边。

叶朝枫看着面前喋喋不休的赵钰,心里的嘲弄与轻蔑在不断增长,脸上却始终挂着一付最温和,最恭谦有礼的微笑,仿佛十分感兴趣的样子。他能在一秒钟内变换十种表情,这种能力是与生俱来的。但那双琥珀色的眸子却仍然冰冷漠然。叶朝枫并没有费心去掩饰,对付这种浅薄轻浮的角色,没有那个必要。

一付花花公子派头的赵钰仍在自以为是的高谈阔论着:“我爸爸总说,叶老伯是他这辈子最佩服的人。我们两家虽然是世交,却没有什么没么合作,一直是他的遗憾。叶哥,你今回给我这个机会,小弟一定不让你失望……”

叶朝枫微笑着静听,不时做个手势,鼓励对方继续说下去,心思却飘向了另一侧的厢房。

小赵大概也在听吧,不知道他会对这般无聊的演讲作何感想。

叶朝枫想起赵湛每次听他讲音乐时的表情,有点迷茫,有点无奈,出于礼貌却又不得不强打精神听下去。其实叶朝枫自己也很无奈,费心费力白教了那么多音乐课,他却仍然是音痴一个,连哆米索都唱不准。

不知不觉,他们已经相处六个月了。他已经习惯了那个海一般的青年的存在。空闲的下午,叶朝枫总是在海边钓鱼。而赵湛,就坐在他的身旁,静静的凝视远处的地平线。那里海连着天,染得青年眼眸中一片湛蓝。

而这种习惯是如此的危险,以至于他差点鬼迷心窍地取消自己的计划。

为什么刚刚想要赵湛留在车里呢?叶朝枫在心中问自己,不是已经决定要除掉他了?不仅是除掉赵湛,还要借此重创警方。

他修长的手指住了一下领带夹,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微笑。

如果包拯认为只有警方才拥有卧底,那就大错特错了。他叶朝枫也有卧底,而且还不止一个。赵湛的真实身份保密的很好,这让他花掉了不少时间。但叶朝枫最终还是弄清了青年的身份,而且非常幸运的,赶在这场重要的交易之前。

叶朝枫已经揣摩到包拯的意图。那个黑脸严肃的老家伙要退居二线了,他想趁这个最后的机会扳倒叶家。

琥珀色的眸子流露出深不可测的笑意,来的好,他也正需要一个树立自己威信的机会。

近几年来,由于叶家势力的迅速扩张,警方和赵氏都很警觉。特别是赵爵那只老狐狸,暗中下绊子,处处牵制叶家。叶朝枫下决心要教训那个老家伙一下,但他从未将这种不满表现出来。

叶朝枫从来不对敌人作不必要的挑衅和示威,他只会寻找机会,一次置对方于死地。

现在机会来了。

眼前这个蠢货正是他需要的替死鬼。这世界上充斥着形形色色的蠢货,死掉一个两个,也算不得社会的损失。

“叶哥,我爸爸说,你是我们年轻一辈最杰出的榜样,要我多向你学习。我把你当成我的亲大哥,今后有你罩着我……”

赵钰的长篇大论终于告一段落,叶朝枫抓住机会开口说道:“赵伯父这么看重,是朝枫的荣幸。请转告令尊,今天是六月五日,六月七日零时,三号码头交货。别忘多带些人手,”他带着体谅的微笑补充道:“最近警察盯得很紧,货物的数目非同小可,千万别出差错。”多带些人手去跟警察开仗吧,我准备了足够的炸药,会做好你们双方的善后工作。

叶朝枫站起来,仿若无意的整了一下领带夹,让声音能更加通畅无阻,更加充分的传到监听人耳中。然后,他微笑着向赵钰伸出右手:“六月七日零时,码头见。”

如果一切顺利,用不了三十个小时,赵家的继承人就会带着全市的警察一起从这个星球上消失,凌晨巨大的爆炸声将会震惊整个城市,那将是他接任家族首领典礼上辉煌的祭品。

是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

六月七日,零时。赵湛在心里重复一遍。如果一切顺利,三十个小时之后,他将结束六个月的卧地生活,重归正式的警察编制。

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

谁,结束谁?

门吱的一响,赵湛抬起头,看到身材高大的青年笑容可掬的走进来。

“你在读什么?”他拿起赵湛扣在桌面的书,无声的笑了:“你肯定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读海明威打发时间的保镖。”

“会议结束了?”赵湛站起来,同样报以微笑,将书放回口袋。

“回去吧,该是吃晚饭的时候了。”叶朝枫却答非所问的说:“回去的路上顺便买材料。我想吃清蒸鲈鱼。把肉末和葱花切得细细的,用色拉油小心的烹,葱花焦黄,汤汁雪白,香气四溢……”

他慢慢抬起手,轻拂了一下赵湛的额发,声音中蕴含着自己也未曾发现的温柔:“回去吧,时间不多了。”

赵湛微怔,时间不多了?是时间不早了吧?

不过,要这么说也对。

还有两天。

这是最后的晚餐么?

泉殇?II

六月六日傍晚,阴,有雾。

笨重的座钟在敲六点钟了。每过一个钟头,一具小小的洁白的骷髅就从顶部的雕花小门里走出来,探手去敲旁边的另一扇小门。这一装饰使古旧朴素的大钟看起来多少有些诡异,不过叶朝枫很爱惜这座钟,这是祖母给他的遗物。他是个恋旧的人。

为什么报时的会是死神呢?刚来的时候赵湛不解的问他。

大概是制作者的爱好吧。叶朝枫挠挠额角,笑着。大概他也没考虑过为什么住在大钟里的是死神而不是圣彼得或丘比特。

但赵湛却不这么认为,也许因为双重身份的缘故,他总觉得设计这个装饰的人想要籍此传达什么。他是否在告诉人们,死亡的到来不仅无可回避,而且出其不意。谁能够断言下一个将要死去的不会是自己呢?也许下一秒钟死神就会敲响大门:咚咚咚,你就要死了,你准备好了吗?

在警校的时候赵湛认识一个师兄,身高一米九五,单手灌篮比乔丹还漂亮。一个冬天的下午,当那位师兄又一次跳起来灌篮时,踩到了一小片薄冰,他向后倒去,后脑勺着地。

赵湛清楚地记着那个寒冷的下午,整个篮球场的人站在死去的男生周围,比那片令他失足的冰更加沉默。

别问丧钟为谁而鸣,约翰?堂恩说,它为你们大家敲响。

赵湛坐在门廊的台阶上擦拭他的枪,每当心神不宁的时候,他就会这么做。冰冷的,沉甸甸的触感让他觉得踏实了许多。叶朝枫心爱的虎皮猫蜷缩在身旁圈椅中,注视着他的举动。赵湛一直觉得这只猫晓得他的真实身份,因为它看他的目光中总有几分怀疑和审视的神色。这种眼光让赵湛觉得有些惴惴不安。

也许再也看不到这只猫了,他想。不仅是这只猫,这里的一切都将与他告别。六点钟已经敲过了,死神缩回钟内,等待下一次的出场。他们将在七点钟出发去东城三号码头跟赵钰见面。

码头附近的街区现在大约已经被警方控制了,几十名荷枪实弹的武警埋伏在那里,等待交易双方的出现,然后一网打尽。如果发生冲突,顽抗者将被击毙。

赵湛打了个寒颤,停下手中的动作,手指比金属的枪管更加冰冷。他抬起头向窗外望去,雾气在海面越聚越浓,灰蒙蒙一片。对于一桩不能存在于光天化日下的非法交易来说再合适不过。

可是六个月前,他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天空却那么蔚蓝,晴朗得连一丝云彩都没有。太阳温暖热烈,海面上遨游着一片片洁白的风帆。风吹拂起叶朝枫的头发。高大的青年背对阳光摘下墨镜,琥珀色的眸子露出深深的笑意。

他还记得那一天叶朝枫做的晚饭:奶油生菜汤,生鱼片,咸菜豆腐汤……不同的风味,琳琅满目摆了一桌子,好像刻意在试探他的口味。

第一个圣诞节他收到他送的礼物,一双羊毛绒的手套和一条围巾,只因为自己下雪天出门时什么都没有戴。

他还记得那个人不厌其烦的向他推荐一张又一张唱片,在阳光明媚的下午,抱着吉他教他弹吉姆?莫理逊的《破碎的心》。而那首歌,他到底一小节也没学会。

一切都将成为过去。也许那个人今晚就会死去。

因为我的缘故。因为我欺骗了他。

不知为什么,每当这个念头出现时,赵湛就会觉得心脏在剧烈跳动,喉咙也像被扼住一般。

可是我没有做错!赵湛在对自己说,我是警察,我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个人的存在危害了社会的安宁,我有责任维护这种安宁。我没有过错!他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死神一直等在他的门外,我只是打开了门。

我只是打开了门而已。

赵湛双手抱膝,把脸埋进手臂间。他的理智坚定地履行着作为警察的职责,但内心却在动摇。灵魂更深处有声音在喊着:他将死去!因为我的缘故。

青年叹息一声,抱住了双肩。

叶朝枫站在二楼走廊的窗口,从百叶窗的缝隙中凝视着楼下的身影。

六点钟已经敲过了,一个小时后他将和赵湛出发前往三号码头。那里现在大约已经被警方控制了。他料定警察会在交易开始后才冲进来,以便人赃俱获。不过叶朝枫已经告诉过赵钰要带足人手,双方势均力敌,想必交战会十分激烈。

很可惜,他不能观看完全过程。等双方一开火,他就会带着自己的人悄悄撤离。然后,在安全距离外轻轻按下键钮,引爆安放在码头上的炸药。

震耳欲聋的巨响,璀璨耀眼的火光,那将是多么辉煌的一场葬礼!

叶朝枫的嘴角微微上扬,但是微笑就像阳光下的薄雾,很快消失无踪。他注视着赵湛专心擦枪的背影,神情变得冷酷而又复杂。

今晚的计划还有一部分,那就是杀死这个卧底的警察。

曾经有三个不同背景不同目的,但对叶朝枫来说都极为亲近的人企图背叛他,一个是他的叔叔,一个曾是他从小到大的玩伴,还有一个是他的情妇,怀着三个月的身孕。

他们现在全都已经长眠在冰冷的海底。

海葬是他的喜好。对于敌人,他从来不曾手软。

我希望包拯今晚也去码头,那他就能亲眼看见部下死在自己的面前。叶朝枫冷笑着,舌底却有浓浓的苦味弥漫开。

我将亲手杀死他。

不知为什么,每当这个念头出现时,叶朝枫就觉得心脏在剧烈的跳动,喉咙也像被扼住一般。这让他先是觉得不安,续而愤懑,忍不住生自己的气。

他在犹豫什么呢?那人是个警察,是卧底,是潜伏在他身边的危险的敌人。

叶朝枫在屋里来回踱步,竭力调动自己的怒气,以便摆脱心底徘徊不去的惶惑。

他是个警察。他的任务是维护这个社会的秩序。他在寻找机会逮捕我。如果必要,他会抽出抢来打死我,这一点毋庸置疑。所以我不能放过他,我必须宣判他的死刑。

因为他欺骗了我。

我曾经真心的信任他,在他之前我从未信任过任何人,而他却欺骗了我。

窗外一片灰暗,笼罩海面的雾气还未散去,笼罩在叶朝枫心底阴雾也同样浓郁。他回到窗边。楼下的青年仍在低头工作,也许是因为不像平时那样挺直腰杆的缘故,他的背影看上去比任何时候都单薄。

六个月前的那个清晨,天气那么晴朗。大海像一颗巨大的蓝宝石,在太阳下闪着耀眼的光芒。站在他面前的青年态度坦然而宁静,英俊的面庞还留有少年的青涩。就像一棵年轻美好的白桦树,树干笔直挺拔,枝条上却依旧保留着最柔软翠绿的嫩叶。青年的眼睛深邃清澈,那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觉让叶朝枫一时不能呼吸。

恍如隔世。

相处的时间越长,叶朝枫就越是被赵湛所吸引。头脑的冷静理智和心灵的天真纯洁在青年身上得以完美的结合。作为保镖,他足够优秀,枪法出色,沉着细心,有像猫一样敏锐的警觉。柔韧瘦削的身体蕴含着良好的反应力和爆发力。而日常生活中,赵湛身上流露出来的坦率,诚恳和些许孩子气更让他觉得有趣。

赵湛讨厌吃洋葱,每次看到盘子里的洋葱时总会轻轻的皱眉,会悄悄用菜叶严实的包裹起来,伺机偷偷处理掉。

两人出席酒会时,赵湛的英挺俊秀总会吸引女性的目光。每当有美女上前搭讪,他总是手忙脚乱,脸上的红晕一直延伸到脖颈。

阳光明媚的下午,叶朝枫一遍又一遍的教他弹吉姆?莫里逊,教给他最简单的乐理知识,赵湛似懂非懂的听着,露出满脸的迷惘。

记忆一丝一缕滑过指间。有什么温暖明亮的东西在心底悄悄萌生。

叶朝枫缓缓摇头,告诉自己打消这荒唐的念头。

就算我被他吸引,那又如何?他是个警察,所以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谎言,他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在欺骗我。

叶朝枫紧紧地握住右拳,狠狠砸在墙壁上。手心传来刺痛的感觉。他慢慢张开右手,一枚银色的领带夹静静的躺在掌心。那时圣诞节赵湛送给他的礼物。不知不觉中,他一直将它攥在手里。

可是,我将会想念他。上帝作证,我会想念他啊。

叶朝枫木然的垂下手,领带夹同伤口中渗出的血珠一同落在地上。

虎皮猫不知何时跑到楼上来,蹲在楼梯的拐角,用金色的眼珠盯着主人。它慢慢走过来,亲热的蹭着主人的腿。

叶朝枫俯身抱起猫咪。在弯腰的一瞬,有什么东西进入了他的视线。

来自一旁那扇半掩的门内。

虽然住在同一座房子里,但两人却很少进入彼此的卧室,做这种职业的人,往往会比别人有更多的秘密,需要保留更多的私人空间。赵湛的房间本来是储藏室,不算太大,倾斜的天花板上开了一扇很大的窗。这也是当初赵湛选择这里的原因——即使躺在床上,也可以看到美丽的落日和星空。

叶朝枫推开房门走进去。他看到了那吸引他目光的东西:一束已经干燥,但仍保持着鲜艳色彩的鸢尾花。细长的茎上还扎着当初的紫色缎带,形态优美的插在床头的花瓶里。

很久以前,他送给赵湛的。

那天他们去见一位前辈,会面地点的隔壁恰巧是间花店。下车的瞬间他看到赵湛怔了一下,顺着他的视线,叶朝枫看到一束美丽的鸢尾花绽放在细细的雨丝中。他当即决定买下来送给赵湛。不为别的,只因青年看着那束鸢尾花的目光触动了他的心。

怀念的,夹杂着淡淡的伤感和透明的惆怅,仿佛忆起了旧时美梦般的目光。

他把花递给赵湛的时候,他只是红着脸接过去,连谢谢都忘了说,像一个被人识破秘密的孩子。

已经过去那么久了,青年却一直都还保留着那束花。

那么他并不完全是欺骗我了?那么对他来说,我并不只是他要逐猎的对象?不仅仅是个罪犯?

叶朝枫琥珀色的眼眸亮起一点光芒,但同时唇边也露出一丝苦笑。

那又怎么样呢?他始终是警察,而自己始终是黑社会,他们之间……不会有任何的折衷和妥协。

他离开赵湛的房间,重新回到窗前。楼下的青年已经擦完枪,轻轻的揉着因为低头而变得酸痛的肩膀。

已经六点五十分了。

还有十分钟,而每一分钟又分作六十秒钟。

逃走吧,叶朝枫低声说,逃走把逃走吧逃走吧,他无声的喊着,你还有六百秒的时间。

六点五十五分。

楼下,赵湛抬起头,等待钟声响起。他的目光有些迷蒙,似乎心底也在隐隐盼望着会有意外发生,能使一切都停下来。

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七点的钟声如期响起。

当,当,当,当,当,当,当。

楼上楼下的两人同时抬起头,谛听那沉郁庄重的宛如丧钟般的钟声。阴霾的天空淅淅沥沥的下起小雨。黑袍的死神伸出干枯的手指扣响大门。

路就在脚下,除了走下去,别无选择。

叶朝枫慢慢走下楼梯。赵湛已经等在门边。青年穿着朴素整洁的蓝衬衣,手枪别在腰间。

“叶哥,时间到了。”赵湛说。

两人的视线没有交会,赵湛低头看着地板,而叶朝枫越过他望着门外的细雨。

“好的,”叶朝枫回答:“我们走吧。”

泉殇?III

黑色的奔驰车从雨中疾驰而来,激起朵朵透明的水花,停在别墅门前。萧和卓从车中钻出来,快步冲到叶朝枫面前。萧和卓没有打伞,雨顺着短短的硬发流过苍白的脸颊。赵湛注意到他衬衫的纽扣系错了三颗。

“叶哥,出事了。老爷子已经通知了赵家,今晚的生意取消。”萧和卓说,嘴唇一直在发抖。赵湛的心脏剧烈的跳动了一下。

叶朝枫默不作声的盯着助手。等待他继续说下去。萧和卓用力咬着下唇。叶朝枫知道这是他紧张时的习惯。他心中突然有中非常不好的预感。

“叶哥,你冷静点儿听我说。刚刚接到电话,夫人……你母亲她心脏病发作,去世了。”

母亲是个美丽的女人。叶朝枫从很小的时候就这样认为。

那种美令人怦然心动,仿佛一颗珍珠不偏不倚恰好落进你心中最深处的井口;那种美令人过目不忘,只要见过一面,即使环游地球八十圈之后也仍然会牢牢记得。

她的美是由外貌和内在同时构成的。叶朝枫见过很多女人,她们的皮肤更光滑,瞳孔更翠绿,嘴唇更红润,也更年轻。

但是她们都不如母亲美丽。

因为她们没有她那样旺盛的生命力,没有她时而忧郁沉静,时而又仿佛在燃烧般的眼眸;没有她总是抿着的,善于表示轻蔑和嘲讽的嘴唇;也没有她那种难以捉摸的诱惑的微笑。

儿子和女儿都是她的翻版,像她一样出色,一样卓尔不凡,一样能轻而易举地抓住别人的眼睛和心灵。只是叶朝枫将这种能力运用得更加成熟,更加淋漓尽致。而皓兰则漫山遍野的任意挥洒。

母亲是个药学家,业余爱好是绘画。画画时候的她不修边幅,总穿着染满颜料的帆布工作服,蜷缩在画室巨大的圈椅中,左手夹着画笔,右手托着调色盘,口中叼着香烟,在氤氲的蓝雾中奋力挥笔。烟灰常常会落下来灼穿她的衣服,烧伤肌肤,但她毫无知觉,依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母亲抱膝坐在画室的沙发中,悄无声息的从早待到晚,一根接一根的抽烟,而瓶中的威士忌酒就一厘米一厘米的少下去了。

从母亲身上叶朝枫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人的确天生就存在着差别。这与个人的努力,际遇,外貌,才能统统无关。就像母亲这样,即使穿着睡衣缩在沙发里喝威士忌喝到烂醉如泥,依然要被人另眼相看。而父亲无论多么努力,多么热爱母亲,却依然不能得到她的青睐。即使他是国内整个黑社会的教父,即使他对许多人都有生杀予夺的权利,即使他将手脚和心肝一起奉献到她的脚下,她看他的眼神仍然像看一只烟灰缸一样。

她不爱自己的丈夫,皓兰出生不久他们就离婚了。那时叶朝枫年仅五岁,母亲将他抱在膝上,亲吻他俊美的额头,同他告别。

儿子,我爱你。她说,我希望你幸福。

我希望你能得到幸福。你一定要幸福。

母亲再也没有结婚,她在世界各地飘荡着,很少来看他和皓兰,只偶尔打一两通电话。但是叶朝枫知道她爱他,就像他爱她一样。她温柔悦耳的声音,衣服芬芳的香水气息,眼角细小的皱纹都被他珍藏在心底最深的角落。

她去世了。

雨势突然变大了,水滴寒冷彻骨,二十六年的岁月中叶朝枫从未淋过这么冰冷的雨。眼前的一切变得模糊起来,他觉得地面开始摇晃。这时一只温暖的手掌扶住他的肩膀,让他有所依靠。叶朝枫恍惚的回过头,看到赵湛正焦急地看着他。他深黑色的清澈的眼眸中包含着关怀和同情。

世界停止下沉。叶朝枫紧紧抓住那只温暖的手掌,仿佛落水的人抓住救命的浮木。

“叶哥……”赵湛翕动着嘴唇,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没关系,小赵。”叶朝枫嘶哑的说:“扶住我,只要一会儿就行。”

请你扶住我,别让我倒下。

叶夫人的遗体没有运回中国,就葬在她去世的普罗旺斯。

皓兰从希腊赶回来参加母亲的葬礼。她是个美丽的女子,就像她的母亲一样。女孩坐在轮椅中,十根纤巧的手指并拢放在膝盖上,像一朵刚刚摘下的洁白的雏菊。叶朝枫走过去亲吻妹妹的额头。他们都没有哭。

葬礼庄严的进行着。牧师低声念着祷文,众人肃然垂首,静默的聆听着。细密的雨丝在风中飘浮,落在女贞树油绿的叶子上,也落在送葬者黑色的丧服上。一滴水珠在赵湛前额发稍渐渐凝聚滴落。他伸出手,让雨滴落在手心里,但水珠不肯停留,尽管越变越小,却仍然顽强的沿着掌心滑向他的指尖。

它最终将无声的归于泥土,就如灵柩中的死者一样,赵湛想。没有谁能够阻止。

丧礼已经结束快一星期了。别墅的气氛却仍然沉重滞涩,时间仿佛停止在噩耗传来的那一天。回到中国后叶朝枫一直没有任何行动,尽管赵钰三番五次打电话来催促另行决定交货时间,他都一概置之不理。

赵湛和叶朝枫相处了六个月,从未见他如此消沉过。赵湛听过一些传闻,叶朝枫的母亲在他小时候就抛弃了他和妹妹,搬到外国去了。他曾经以为叶朝枫不会爱自己的母亲,至少不会很深沉的去爱。在充斥着离异,背叛,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的家族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感情一般都会十分淡漠。他不认为叶朝枫会是例外。

但是他错了。

这个有着琥珀色眼睛的男人冷酷,但决非无情。他的感情埋藏得太深,深得自己都不曾发现。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赵湛想。必须得想想办法。

门虚掩着,但赵湛还是敲了敲门:“叶哥,我能进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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