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之後,我出院了。是姑妈带著我走的。走之前,我还看到李叔叔和我摆手说再见。
临走之前,我苦苦哀求姑妈让她带我回我以前的家。姑妈最後还是答应了我。
那是我最後一次踏进家门。门口积满了些许灰尘,门上的鲜红色的贴纸早就褪了色,露出一大块暗红。我从袋子掏出一串钥匙,缓慢的插进锁眼,轻轻一转,门开了。
我推门进去,客厅还是保持之前的样子,空无一物的水泥地,饭桌上的花瓶也还摆在靠窗边的角落。一切都没有变,只不过物是人非。姑妈站在我的前方,双手叉腰,瞄了瞄四周,发出「啧啧」不满的声音,转过头,要求我赶快收拾好东西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可我却不想那样做。因为这里是我的家,我永远的家。
我放下行李袋,慢悠悠的走去厨房,厨房依旧。水槽上没有任何水迹,堆放著饭碗和碟子的地方稍微多了点灰尘而已。我轻轻的用手指抹去,一道灰色的痕迹赫然出现在我的指模。我扭开水龙头,汩汩细水流入掌心,揉搓一两下,刚刚灰黑色的粉末瞬间消失。
放置刀具的木板如今多出了一个空位,显得格格不入。那个空位是妈妈用来自杀的刀所放置的地方。假如没有这把刀,妈妈是不是就不会死,还是待我的身边呢?
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可是我就是忍不住幻象。幻象著妈妈此时此刻站在我的身边,温柔的抚摸我的脑袋。妈妈她根本没有离开我,她就在我的身边微笑的看著我。可是她们每一个人都说妈妈已经死了,不存在这个地方,让我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我不信,妈妈说过她会一辈子陪在小辉的身边,除非是小辉不要她。小辉我是不会不要妈妈的,所以妈妈没有离开我,她就在我的身边。
妈妈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我的泪水又忍不住掉了下来,一颗一颗热烫的泪珠滚落在砧板上面,就好像敲打我破碎的心灵。我失魂落魄的在每一个房间寻找,又跑去妈妈的房间,去寻找那一抹熟悉的身影。可是没有,到处都没有。
我无力的瘫坐在冰凉的水泥地,看著一半白花花另一半微黄的墙壁。墙壁上应该还残留著妈妈的味道,我猛然的站了起来,用手背用力的擦著通红的眼睛,走过去小心翼翼的碰触墙面,就好像抚摸妈妈的温柔的笑脸一样。我将我的脸紧紧的贴在墙壁上,鼻子使劲的嗅,似乎闻到一股从妈妈身上飘来的淡淡的清香。我紧紧的贴著墙面,这样我就可以感受妈妈曾经抱著幸福的念头去粉刷我们的美好的家的感情。
越这样想著,我的泪水越掉越多,还沾湿了大半块墙面,留下了一道道水痕。姑妈双手环胸,慢条斯理的走了进来,盯著我一脸泪水,恶声恶气的骂道:「哭什麽,有什麽好哭的?」还用手用力的推我的头。
我低垂著头,手指使劲的拽著衣角,泪珠还是无休止的往下掉,落在水泥地,扬起了一些尘土。
姑妈不喜欢我是应该的,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忽然闯进她的世界的人,扰乱了她平静的生活的人,打乱了她全盘计划的人。即使我是姑妈,我也不喜欢这样的自己。这样的我跟本不是我。
我擦擦眼睛,眼眶微红的抬起头,泪光闪闪的看著姑妈。我希望可以让她从我的眼神中明白我的意思,让她知道我的想法。即使我再也说不出声。
姑妈走了过去,瞅了瞅墙壁一眼,发出「啧啧」的声响,讽刺道:「这里真难看。」
我快速的上前,用力的将姑妈推倒在地。这里怎麽样也是我的家,我容不得别人说我的家难看。哪怕它是乞丐窝,它也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地方。
姑妈双手撑地,不敢置信的盯著我,站起身来就兜头兜脸的用力甩了我一巴掌。鲜红的五个手指头沾了些地面上的灰尘印在我的脸上。
我不能屈服,所以我不能哭。我不能流泪,所以我要忍著泪水。我把背挺得直直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盯著姑妈。姑妈眼睛布满血丝,怒气冲冲的上前捉著我的肩膀,使劲的扇我的脸,一下一下又一下。她呲著嘴,大声怒骂道:「你以为你是谁?你只不过是个小杂种而已。一个没人要的杂种而已。」
我不是!我不是!我是妈妈最喜欢的小辉!我是妈妈最疼爱的小辉!我使劲的摇著头,张开嘴,大喊道:「我不是,我不是。」可是我的声音却梗在我的嗓子,无论我多麽的努力,只能发出嘶哑的「啊啊」的叫声。
姑妈扯著我的衣领,讥笑的说:「想说话是吗?你是个哑巴,知道吗?你只是一个没人要的哑巴小杂种。」她又狠狠的甩了我一巴掌。
我不是!我不是哑巴!不是没人要!我是小辉!我是妈妈疼爱的小辉!我是妈妈最喜欢的小辉!
我使劲的摇晃著我的头,证明我不是哑巴。可是我的嗓子真的发不出来一点声音,这一点毋庸置疑的说明我真的是哑巴这个事实。
我无力的瘫坐在水泥地上,泪水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又开始往下掉,滚落在冰凉的地上。姑妈松开我的衣领,草草的拖了我出去大厅,摔在一边,指著我嚷道:「别哭了,看著心烦。」
我止住了泪水,擦擦微红的眼睛,缓慢的伸起手,指了指我的房间。姑妈顺著我的指尖,望著我的房间说道:「还不快点去。」
我拖著疲惫不堪的身子踏进了我的房间。房间整齐干净,被子枕头都叠得整整齐齐,分别放在床口和床尾。
我拿起花色的枕头,底下满是苏远志给我的糖果。我将这些糖果放入我的衣袋。我又走到我的书桌,将抽屉里面的红色塑料袋提了出去,放进我的行李袋之中。
姑妈拉著我的手走出门口,将大门关上。在关上的那一刻,我透过门缝最後一次凝视我的家。
再见,我的家。再见,我的美好的童年回忆。
门关上了,同时也把我的快乐锁在里面。
上了车的时候,我透过玻璃模糊的看到苏远志一个人背著书包,闷闷不乐的在路上行走。我趴在车窗边,一直盯著他。他没有发现我,还时不时的嘟著小嘴,在路上无聊的踢著小石子。
余晖夕阳,只有孤寂影子陪伴。
来到了姑妈的家,已是深夜。他们住在城里,看起来也算是大户人家,比我家丰裕。他们家还有个和我一般大的女孩,叫做余絮苒。余絮苒看起来是个挺听话的孩子,只不过有点小姐脾气。
有一次在我不用上学的时候,她在我的房中发现了我那一个红色塑料袋,问也没有问过我的意见就径自拿走了。当我发现跑过去追回,她却矢口否认。
姑妈当然是帮她的女儿,而我只不过是一个侵入者。没有地位,没有身份,寄住在这个地方,只能默默承受所有的一切。但是,这次不一样,那是苏远志唯一送给我的东西。假如连这个也没有,我真的什麽也没有。
我拼命的用力敲门,姑丈听到响声後也忍不住走了过来问我。我从裤袋里面掏出一张白纸,写了几个字。姑丈看了一眼,对著门口喊道:「絮苒,开门。」
余絮苒扁著嘴,不情不愿的打开门,眼睛怒视著我,似乎要将我活生生的吞进肚子一样。姑丈侧著身走了进去,径直走到书桌旁才停了下来。桌子有一个红色的塑料袋,袋子旁边还遍布五颜六色的糖果纸。
姑丈捏起了一张糖纸,转过身,望著怯怯发抖的余絮苒,提声问道:「絮苒,这是怎麽回事?」
余絮苒瞄了瞄姑丈手指间的糖纸,低著头,小声的嘀咕:「不关我的事。」
「不关你的事?」姑丈手指颤颤的端著糖纸放在余絮苒的眼前,摆了摆。余絮苒的头低得不能再低,几乎贴到地面上。这时,姑妈赶了过来,一把揽著余絮苒入怀,狠狠的瞪著眼,望著我,问道:「又是你?」
我连忙摇头摆手,可是姑妈还是认为是我做错了事。反而,姑丈帮我。姑丈不像姑妈,他为人正直,黑白分明。他将一切告诉姑妈,姑妈才肯放过我。否则,我又无可避免的挨骂或者是挨打。
这次苦了余絮苒,她被姑丈打了。我请求姑丈原谅她,可是姑丈说:「我不能再纵容下去。」我知道姑妈很疼她的女儿,可是过多的疼爱会让人变得骄傲跋扈。他不希望他的女儿变成那样。
那袋糖果又重新回到我的手里。我打开一看,虽然被表妹吃掉了一些,可是里面还有很多。之前我一直不舍得吃,怕吃了就没有了。经过这一次之後,我决定要吃,并且要吃光。我不想苏远志给我的东西让别人全吃掉,因为他的东西只属於我,属於我一个人。
我从里面随便掏出一两颗放在手心里,滚圆的糖果被白炽灯一照,发出金辉闪闪的光芒,犹如苏远志的灿烂的微笑。我忽然想起他,想念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更重要的是我想念他的甜美笑容。
我将其中一颗金灿灿的糖果纸撕开,放进嘴里含著。一丝甜甜的美妙感觉从舌尖蔓延全身每一个角落,沁入心扉。其余的糖果我全都放入我锁好的我床柜子里面,这样就再也不用担心别人偷走。我不希望我唯一剩下的东西也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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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生的祝福:
有情人的情人节快乐,没情人的在情人节抢一个回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