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依然早起,与往常一样,舍友们还躺在床上「呼呼」的睡觉,我轻手轻脚的走出宿舍。我还是习惯在清早的时候绕远路,经过小花园,看看他在不在。虽然昨天见过他,而且从他与方文君的两人之间密切的关系,我不得不承认他们是情侣。
我虽然忘不了苏远志,但是我可以远离。只要一离开,时间就会冲淡一切,我们再相见的时候,可能成为点头朋友。或者是不相识的陌路人。
去食堂吃早饭,我在排队的时候,碰见任平乐。他坐在我的对面,提起筷子,吃著米线。我拿了个馒头,蘸了点甜味酱就著吃。
任乐平看著我平时简吃简用已经不太满意,这次还当著他的面吃著简陋的一顿。他的脸色不太自然,心痛的看著我说道:「老五,你还是别吃馒头,我看你吃了好几天了。」他夺下我手中的馒头,将桌面上那碗米线推到我的面前,说道:「你不介意,就吃我的。」
我瞄了他一眼,摇了摇头。我知道他是对我好,可是我没有能力回报他。接受他的好意,我的良心会受谴责的。为了他好,为了我好,我不得不这样拒绝他。
我将那碗热热气腾腾的米线推回去,将我的馒头抢了回来,咬在嘴里。他脸红的说道:「对不起,我已经给你买一碗新的。你等等……」他站了起来,转身离去。
我捉住他的胳膊,摇了摇头。他坐了下来,不解的盯著我。我拿出我的随身工具,埋头写著「老大,不用。谢谢你。」
简单的几个字使得任乐平停下了动作,慢慢的坐了回去,开口问道:「为什麽?」
我微微一笑,「老大,真的不用。我喜欢吃馒头。」我编了个很假的理由,有谁会喜欢天天啃著个馒头不放?连狗也不会。可是为了买点复习资料我只好从生活费下手,从上个星期开始天天啃馒头。
任乐平将信将疑的看著我,我只好咬了一大口馒头以证明我的假理由,使得更有确信性。我干笑几下,继续啃。
啃完馒头,我就和任乐平说声再见去图书馆上自习。
虽然昨晚他告诉我他喜欢我,可是我对他没有丝毫感觉,而且还觉得有点别扭,两个男人在一起不是很奇怪吗?
我只好当什麽事也没有发生过,和以前一样相处。只不过他看我的眼神不再像以前那样,感觉怪怪的。
说去图书馆,其实我根本就没有去。一个人在校园里面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抬头望著树下的落叶,心里有点悲秋感伤。走得累的时候,随便找个地方的坐下,看看风景,看看人来人往的小路。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绕来绕去,我还是回到了那个小花园。满园的秋菊已经开始慢慢凋零了,叶子渐渐的黄了,花瓣开始掉了。我将我的书放在白色的长椅上,弯身从地上捡起一朵含苞未放的菊花,放在掌心,细细凝视。
有些东西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
坐了一会,四周还是没有人。我一个人坐在那里左看右看,心存杂念,竟然想去看苏远志。更希望在这里可以遇见他。可是他没有来。即使来了,我也不知道怎样去面对他。有太多的感情存在心里,很想告诉他,可是一开口,却只能装作不认识。有些事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偏偏自己心理作怪,想见不见,想认不认。到最後,只能一个人找个地方躲起来独自伤心。
差不多到九点半的时候,我站起了身,拿起书本离开。
我慢悠悠的走去理科楼,走进106大课室之时,我看到一个穿著白色的衬衣的人半倚在白花花的墙壁上,显得他的皮肤白皙透亮。见我一来,两双眼睛睁得大大,发出黑亮的光芒。他笑眯眯的望著我,跑了过来,有礼说道:「早上好。」
刚说不想见的人,又出现在我的跟前了。我低著头,不敢望向他,怕自己一个忍不住又掉泪了。我抿紧嘴唇,抑压自己的感情,轻轻地点了点头,歪歪扭扭的写道:「早上好。」
他微微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说道:「刘辉同学,现在你有空吗?」
我摇了摇头,继续歪歪扭扭的写道:「不好意思,我准备要上课。」我提起手中的书,给他看了看。
他失望的垂下头,黑色的眸子逐渐黯淡起来,随即又摇了摇头,装成一幅没有事的样子,轻声说道:「那你什麽时候有空?」
我摇了摇头,写道:「应该没有。」随即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就走入教室。
进入教室的时候,我回转头偷偷的瞄了瞄。见他没有跟著我,我放下心来叹了叹气。应该是听到我的话之後离开了吧!没走几步,抬起头,我看到老大任乐平坐在第一排的座位上。他微微一笑,和我打了个招呼,说道:「刘辉。在图书馆看完书了?」
我心虚的点了点头。扯扯嘴角,牵起一个自认为好看的笑容。然後就爬上阶梯,回到我之前坐的位置。
我放下塑料袋,取出笔记本,认真的看著上面的重点。从昨天到现在都没有预习,一会许教授提问的时候,我又被问倒。
我抬起头,看了看远处的任乐平,见他和其他人说说笑笑的,应该没有大多问题。我放下心中的大石,继续拿著笔,预习功课。
看了一会笔记,我忽然想起我的包还在方文君的手里。昨天因为自己的落荒而逃,连自己的书包也忘了要回来,只知道要立即离开,逃避一切。或许逃避对於我这种人来说,总比和他直接面对面比较好。毕竟,我怕他真的忘了我。到时,弄得自己一身伤不是更糟糕吗?
一会见到方文君,一定要向她要回我的挎包。我信誓旦旦的想著。
许教授进来的时候,方文君还没有到。其他同学都坐好,我望著身旁空荡荡的座位,又抬起头盯著门口,等待她一抹急速的身影。想想她经常迟到,现在可能在路上正赶过来。
到了下课的时候,我连她的半个身影也没有找著。我不停的在心里说服自己,她的不来和昨天应该没有多大关系。可是,自己还是认为有很大关系。毕竟是我无礼在先,而她是不是不原谅我,所以才迟迟不来?
我提著装著书的塑料袋走了下去。走到第一排的时候,老大任乐平站了起来,左手拦在我的身前,挡著我的去路,严肃的说道:「老五,我有事要和你说。」
我半摇著脑袋,侧过他的手臂,低著头不看他,走了出去。
「刘辉……」
一直走了教室外面,我依然能听到老大的声音。不是我不想停下来,而是我不知道停下来,我用什麽心情去面对他。走出门口,同样也有一个人拦著我的去向。
我抬起头,看著眼前的苏远志。他怎麽还在这里?我不是叫他走了吗?难道他一直站在这里等我下课?
种种的疑问回荡我的脑海,一时半会找不到出口。
「刘辉。」他的背挺得直直,黑溜溜的一双大眼睛闪闪发光,嘴角上扬依然微笑的看著我,手里却拿著我的挎包。
我的包怎麽会在他的手里?
我诧异地望著他,想掏出纸笔,他却伸出手紧紧地拉著我的手,一直往前走。他的手心很温暖,温暖我的心,就像他的笑容一样。我很想甩开他的手,只不过这一次不紧紧的握住,下一次就再也没有机会。
他拉著我的手,在学校中行走。
走出校门口,他停了下来,立即松开我的手,不好意思的望著我,有礼的和我道歉。他还将我的包还给了我。
我接回我的包,挎在背上。我轻轻的点点头,感谢他还给我的包。然後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我听到他低微的一句话:「你是他吗?」
我怔了怔,僵直了脊背,缓慢的转过身,不明白的抬起头,我看到他眼眶下的湿润。他痴痴的盯著我,又问了一句:「你是他吗?」
我不知道苏远志口中的他是谁,也不想知道。我害怕知道答案,怕他口中的人不是我,而是别人。我从我刚要回来的书包里面掏出一包纸巾,抽取一片塞进他的手里,强忍著泪水转身离开。
可是他伸出手,捉住我的胳膊,让我的步伐停了下来。
我转过身,看著他低垂著头,眼神黯淡的样子,心里像被刀割一样。我用力的扯开他的手,反而越扯越紧。他微微的抬起头,我看到他眼中的泪花。他喃喃自语的重复:「你就是他,你就是他……」
他一直重复这一句。
我不明白的望著他,他却泪流满脸。我望著这个不熟悉的苏远志,心揪般疼痛,却无法言语。
我什麽也没有说,也不知道说什麽比较好。只能站在他的身旁,静静地陪著他。
他的哭没有声音,他的泪没有声响。
等他松开捉住我的手臂的手的时候,我的手臂上赫然有五道红色的痕迹。我又取出几张纸巾让他擦擦眼泪。他拿起纸巾擦了擦眼睛,抬起头直盯盯的看著我,沙哑的说道:「对不起。」
我摇了摇头。
对不起,我不想再听到对不起三个字。妈妈说了对不起,我失去了妈妈,也失去了爸爸,更失去自己的声音。
你没有对不起我,只是我看到不该看到的东西。
苏远志为了补偿我,说请我去吃饭。
他带我去那间昨天任乐平带我去的小餐馆,同样点了满桌我喜欢吃的菜,有甜酸排骨,也有鸡汤。还有我最喜欢吃的青椒土豆丝。
我出神的盯著满满的一桌菜。苏远志担心的说道:「是不是菜不合胃口?」
我摇了摇头。不是菜不合胃口,而是没有人会记得我曾经爱吃的一道菜──青椒土豆丝。
我轻轻地提起筷子,夹了几根土豆丝放入嘴里,慢慢咀嚼。这道菜从我七岁那年,我再也没有吃过。我还记得当时宋阿姨给我煮的味道,也记得妈妈给我煮的味道。
这麽多年过去了,原来我还是没有忘记。
虽然吃起来的味道不太一样,可是它却能勾起我的童年回忆。
苏远志看著我吃个不停,淡淡的开口说道:「他和你一样,也很喜欢吃青椒土豆丝。」他顿了顿,望著桌面上的菜说道:「这些菜都是他最喜欢吃的,特别是这一碟。」他指了指那碟被我差点夹光的土豆丝。「你告诉我,你是不是他?」
我怔了怔,放下筷子,忧伤的望著他,不知道说什麽。头却自动的摇了摇。
那个他是我吗?
可是,我已经不是当年的小辉,我只是个不会说话的刘辉。即使我告诉你,我是,但是我已经回不了过去。所以,你的小辉,已经消失不见了。
他举起手中的酒杯,轻轻一抿,微微一笑,醉醺醺的说道:「我找了他很久,每次听到同名同姓的人,我就迫不及待的去见他。那时我总以为自己可以见到他,可是当我看到他们的第一面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们不是。这一次,我遇见了你,当我看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找到了,你就是他,你却告诉我,你不是他。为什麽?为什麽你不认我呢?」
「为什麽你不认我?为什麽?」他抬起头,眼睛闪著泪光,悲痛的低吼。
我看到这样的他,心被揪一般的痛起来。
我很想告诉他,我就是他。可是话到嘴边,却梗塞。
我怔怔的望著他,不知如何是好。他醉醺醺的望著我,脸颊两边都漫上了两圈红晕。我拿出一片纸巾给他擦眼泪,他却粗鲁的扔掉,捉住我的肩膀喊道,「刘辉,我知道你就是他。为什麽你不认我呢?为什麽?」
为什麽?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不是你心目中的小辉,我也不是以前的小辉,我什麽也不是,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名为刘辉的过客。
他喝得太多了,我只好将他背回他的宿舍。
来到了502宿舍的时候,我敲开他的宿舍门,看到他们的舍友正愣愣的看著我,还有背上的苏远志。
我微微一笑,指著他。他们的舍友纷纷上前将他从我的背上扶起了来,放回他的床上。
他们其中一个走过来,看起来很脸熟。他看了看我,伸出手问道:「你好,你是……?」
我摸摸我的裤袋,什麽也没有。我回想一下,我的纸笔似乎被他拉著我走的时候掉在地上了,我只好看看他们的桌子上有没有。我瞄到其中一张桌子,走了过去,拿起笔写道:「你好,他喝醉了。我就把他背回来。」
他眯著眼睛,好奇的打量我。
我低著头,继续写道:「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就先走。」
那个人顿了顿,笑著说:「谢谢,那我就不送了。」
於是,我一个人走回宿舍。
走回宿舍的那条路其实很短,一拐弯就到。我却走了很久,很久,仿佛一个世纪那麽长。
假如我告诉他,我是,那麽我是不是可以重回到他的身边,得到属於我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