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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武之道 当前章节:14820 字 更新时间:2026-7-2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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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曲2010》文武之道

作者:文武之道

开始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这没婚姻的,它也有坟头~

这话是我偷着说的。

我们家那位比较文艺,他说:在一起,有三种境界。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为第一种境界;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为第二种境界;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为第三种境界

后来,我知道了,这是人家王国维说的。而且说的是做学问。

再后来,我又知道了,这是人家晏殊,柳永,辛弃疾一起说的,说的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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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日,是元旦,普天同庆。

2010年1月1日,也是我们家豆儿的生日(户口本儿名胡晓),他29了。我能不说我比他还大一个月呢吗?

反正下午的时候,我去‘老正兴’给他买了个儿是个儿,样儿是样儿的寿桃,脑袋顶儿红扑扑的,挺喜兴。

进了家门,人家老先生一看就说:“你把坟头给我请回来了?”

“您老看好了,这寿桃呀,正经八百老正兴的,我可是祝您长命百岁的。”

“你比我还老一个月,上个月怎么不见你给自己买寿桃吃?”

“这不是希望你比我活得时间长嘛。”

“干吗?”

“你挣得比我多那么一点儿”我用手比划着,“家里那四个老人还得靠你养呢。”

“张弛!”眼前的人发飙,“人家都说三十而立,你今年虚岁30了啊。怎么就改不了小孩样!”

“噢,对啊。三十而立,要不然现在我给你‘立’一下?”我笑得能多猥琐有多猥琐。

“团出去!”

晚饭后,看着陆一鸣刚刚特快专递来的那个王府饭店的蛋糕,我两眼放光:“豆儿,咱吃吧。”

“还吃?!刚才那多半条鱼,四个鸡腿,俩猪蹄都去哪了?”

“噢,成。那我现在去厕所遛个弯儿,回来吃。”

“你!你不如就在那吃了再回来!”

我不说话了,就在那里坐着,两眼直勾勾盯着蛋糕。这是我长期战斗经验的总结:不和他吵,温柔的软化敌人,才能达到斗争胜利的目的。

他也没说什么,走到电脑旁边,按了几下鼠标,开始放歌…

听了一会儿以后,据我的人生经验判断:这是三首歌连放的。我就听过其中一首,就那个什么“乌溜溜的黑眼珠”的那个。其他那两首跟我耳朵不太熟:“这是什么歌儿?”

他摆出那副经久不衰的对牛弹琴的无奈:“罗大佑的恋曲1980,1990,2000.你不会连1990都没听过吧?”

“我当然听过。”这太冤枉我了。我不但听过,还知道一些边缘资料呢:“不就是那张《同志爱人》里的吗?”

对面的人忽然乐了:“是《爱人同志》。”

我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你笑得真好看。”

“无聊吧,你。”嘴硬的人脸红了。

“恩,那咱们吃蛋糕吧!”

“呜~”是我,叫的如此销魂,好大一块披着鲜奶的蛋糕就这样堵进了我的嘴里。挺甜,好吃。陆一鸣那小子,真会挑。

陆一鸣是谁?就是个会挑东西的小子呗。眼光真好,不好也不能和我同时看上了我们家豆儿呀。这要搁以前,我绝对把这蛋糕留着,第二天直接找到他们公司扣他脸上。现在我想通了:这么浪费的事情,咱不能干。笑着吃下去,才是最好的痛击侵略者的方式。

“你傻笑什么呢?”

“你喂得甜。”我多年来练就了一副恬不知耻的神功,“下回万一见到陆一鸣就跟他说什么节都来一个哈。”

“我看不见他。”豆儿从来都很讨厌这种话题,所以他不想再继续了,“你听歌里面唱的东西了吗?”

“听了。”

“听懂了?”

“恩。”我声音忽然沉静起来。这就是为了装我听懂了。

“张弛,我想写个歌。”对面的人声音也沉了下来,比我有内涵多了的那种深沉。

“那敢情好,大学毕业后你就没再写过了吧?”

“恩,咱毕业都六年了。”

豆儿长得很抒情,人也很抒情,就是跟我抒情的时候不多,一定要把握好,这样说不定一会儿在床上就有更抒情的效果了:“是呀,那咱们认识都十年了。”

“是十年了。所以纪念一下,我写曲子,你写词,怎么样?”

这太tm文艺了,我家豆儿站在这‘十年’的节骨眼上感慨,我一定要跟上:“行!”

“好,一个晚上。你去写吧。”

啊?怎么回事?我们晚上的娱乐活动改创作了?这怎么行!

“豆儿,咱明天再说吧。今日事今日毕呀。”我必需提醒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大好的1月1日,大好的我的豆儿的生日,大好的青春的尾巴,大好的,反了,好大的新买的床,我可劲儿的检测了一下它的质量……

最后,豆儿在我怀里还是没忘记他的,不,我们的歌:“那歌,咱名字就叫《恋曲2010》吧?”

“成!这名字真…真等差数列。”我没找到别的形容词,脑袋上挨了一下。

“明天递上来!”

“遵命!”

第二天,我坐在椅子上,双手扒着桌子边儿,蹙着眉,抿着嘴,一副便秘的样子。写啥?

其实,我真的想了很多,很多。我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短期记忆不行,长期记忆过盛。

但是,攒成一首歌,那简直太有难度了。

于是乎,一天的时间,我的《恋曲2010》长成了这个样子:

你拍一,我拍一,第一年…

你拍二,我拍二,第二年…

你拍三,我拍三,第三年…

你拍四,我拍四,第四年…

你拍五,我拍五,第五年…

你拍六,我拍六,第六年…

你拍七,我拍七,第七年…

你拍八,我拍八,第八年…

你拍九,我拍九,第九年…

你拍十,我拍十,第十年…

我们家豆儿看完,说‘省略号’代表的地方都很‘三俗。’

我不是这样认为的:“豆儿,咱这可是rap呀,你拍一,我拍一,第一年自己打飞机。多顺呀!”

“你能不能正经点儿?”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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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说: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以,一飞冲天。

我说:不写则已,一泻千里。这两句话没什么联系,而且后面那词儿也不是什么好兆头,不过,我的确没停住…

作者有话要说:日子就只是这么过的。不想和想太多都麻烦。和男人过,和女人过,和谁过,都是在地球上过。生活有些本质的东西都一样。

鞠躬。

1

有句诗,大家都挂嘴边,连我这没啥文学素养的都会了:人生若只如初见。

我想了很久很久,努力回忆我第一次见到豆儿时的情景:是开学初,我借了他的高数书?好像不是,好像是有天早上出了寝室,看见他,问他第五教学楼怎么走?好想也不是,好像是更早一点在学校门口的小饭馆等麻辣烫的时候遇见打了个招呼?

似乎都不是。

我不记得了,我有点恐慌,原来我并不记得我和豆儿初次见面的情景。这使我忽然想起了豆儿以前说过的一句话: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就是你的全部;而你不喜欢他的时候,他的存在对于你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在我喜欢豆儿之前我确定我是不喜欢他的,在我喜欢豆儿之前,我从来没想过自己喜欢的对象会满足不了:女的,活的这两个朴素的要求。

%%%%%%%%%%%%%%%%%%%%%%%%

我是学计算机的,豆儿也是,虽然后来他转行了。但是大学的时候,我们是一个班的,住的也很近,隔壁的隔壁。

群居是大多数动物的共性,尤其是陌生环境中,同类总是相互亲近,以提高个体在环境改变中的适应能力。我们班的野兽都懂这道理——所以,刚上大学那会儿,班里的男生在校园里活动都是成群的,一簇一簇的扎向教室,自习室,食堂,图书馆…

我和豆儿,我和我们宿舍的另外三个哥们儿,我和其他宿舍的胖子还有向水的初级阶段革命友情就是这养被培养出来的。

那时候,天还是很蓝,水还是很清,开心的时候还能哈哈大笑,郁闷的时候还能吼两嗓子,上的是学而不是寂寞,日语除了“米西”和“撒尤娜啦”,我只知道“亚美蝶”。

那时候,六个人一间的上下铺我挤着,没觉得不舒服;可是现在一百平方米的房子里,跟老大他们家比起来,我觉得这就该叫“蜗居”。

那时候,老二说:“兄弟就是一辈子的交情。”现在他当了×长,聚会基本看不到了。

那时候,老三说:“这日子没法过了。第一学期就挂了三科。”现在他见人就说:“这年头没法混了,一年才发了三篇论文。”

那时候,我说:“我要赚钱。”后来,后来故事太长,曲折到现在,就是那句话:是你的有一天也可能不是你的,而不是你的怎么样也不是你的。

现在想着让自己看开点的东西,那个时候都不用想。那时候,我只要担心,白天课堂点名,晚上cs战队,抽空回家省亲,课余篮球比赛。

我每天唯一用功钻研的就是如何偷懒:课能少上就少上一节,作业能多抄一点就多抄一点,饭能叫别人帮我打就叫别人帮我打。最后一点,最难做到。因为大家都懒,食堂又那么挤,想抓着个人替你去打饭,比从美国抓个人去打伊拉克还难。所以,我一般都轮回着抓宿舍里的人,可是用过几轮之后,所有羊身上的毛都少了,再下手抓谁都有点困难了。

可是,我太懒了,我要开辟新的进货渠道。于是我开始紧密联系其他宿舍的群众,看准了一切机会找别人帮我去打饭。找来找去,我终于找到了一个长期薅羊毛的对象:胡晓。豆儿这学名好久没提,猛地一提,还挺变扭。

开始的时候,我发现这人有个特点,很好骗。我必需说,冠冕一点的说法就是他极富同情心。在骗他去食堂打饭的时候,我分别用了五次“不舒服“,六次”难受“,九次”头有点烫“来穿插着作为给我打饭的理由。

每次接着他从食堂给我打的鸡腿,排骨,肉丸子,我都要来一句:从小一生病就荤补,习惯了,呵呵。一个月下来,我终于忍不住问:“胡晓,你不是雷锋他们那儿来的?”

“雷锋是哪里人?”见过认真的,没见过丫这么认真的。

“成都的。”

“恩?”

“肯定和你是老乡呀。没跑。”

“其实我也不完全算成都人。我爸是成都人,但是他很早就和我妈到了昆明,我从小是在昆明长大的。”行,管他成都,昆明呢。反正西南地区的人民都乐于助人,这我已经总结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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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来了的故事,听过吗?就知道没有,我得讲一遍:我隔三差五的说自己头疼脑热,揪着同学给我去打饭,到金秋十月的一天,我终于(用这么个副词表示一下活该吧)着凉了。

估摸着是那天打完篮球,满身汗,没穿外衣,直接被凉风擅的。回去就觉得有点晕,找人带饭,愣是一个没叫住。敢情老子真的已经臭名远扬了。

但是没关系,咱班里有雷锋呀。我晕晕乎乎地晃悠到隔壁的隔壁,就看见胡晓了,在,扫地?!果然是雷锋。我当时是来不及想让他有空也去帮我们屋扫扫了(我坦白,后来闪过这个念头。),直接就是那就这几个月来见到他常用的问候语:“胡晓,吃了吗?”

他听见我问,停了手,抬起头:“吃了。”

得,这下完了。

“噢,那你忙吧。”我转身要走:总不能从找人带饭演变成让别人专门给我去打饭吧,素质就快跌停了。

“向水要去,你问问他。”得,我已经发展成为一抬脚,别人就知道我要往哪里走的地步了。

“好。”刚说着‘好’,李向水同学就提着两暖壶进来了。眼看着手里没饭盒,我很激动:“向水,你没吃呢吧?去打饭的时候帮我带一份?”

“我说张弛你怎么能懒成这样?”

向水的牢骚我已经很多人说过很多遍了。反正虱子多了不咬嘛,况且我这次很有理由:“我生病了,发烧。”为了证明我所言非虚,我一把抓起了向水小簸箕一样的手按在了自己的额头上。

“哟,真挺烫。”向水同学还是个好同学,“得了,你回屋躺着去吧,我去给你打饭。吃什么?”

“鸡腿。”

“这样了还不吃点清淡的?”

“四个。”

“回去躺着吧你。”

我回屋就发现了住上铺的坏处:这腰酸背疼腿抽筋的,往上爬,真是个有难度的事情。我们学校全民辅修武术,这是肯定:在学一食堂练铜牙,在学二食堂练钢胃,在学三食堂练气功,在学四食堂练凌波微步。回宿舍练得就是轻功:上下铺四根支柱,最靠外面的一根在半人高处镶着一个改锥把大小的把手。上床时全靠足尖一点力,轻点把手,手攀横杆,飞身跃上一人多高的铺。这活儿非身轻力韧者而不能为呀。

我那天,一定是梦游着爬上去的。不管怎么样,爬上去我就不太想动弹了。晕晕乎乎地躺了不知道多久,就听见有人叫我名字。我侧身往下一看,是一盆食物,好像是热汤面。端着它的是胡晓。

他把盆放下,搬了把椅子靠在我下铺,端着面条,站到了椅子上,递给我的时候说了句我至今都难忘的话:“原来你真生病了,怎么不早说。”

原来他知道我是骗他的。我当时就想起了中学学的鲁迅的一篇文章。原话记不清了,反正现在就是:他的××品德,压榨出我被子底下的那个‘小’字了。那感觉不只是尴尬,甚至开始觉得自己卑劣,开口那是相当的不好意思:“那个,呵呵,也没什么大事。”

“吃面条吧。鸡腿不好消化。”

我想吃鸡腿,但是我欠人家情儿,必需低头:“好,面条好。”

那时的我们,还处在一个给别人帮助和受到别人帮助都轻松自然的时刻。从来没问过“凭什么帮你”或者“为什么帮你”这样的问题,大家都处在以物易物时代前的蛮荒期,自发自觉就是做一切事情的原因。因为,那时候我们“不想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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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钱”并不等于我就浪费。比如我那时候天天打球,换下来的运动服都是攒成一堆儿等到够分量了才放到洗衣机里。日子久了,宿舍里开始抗议。

老大过去用眼睛:脏成什么样了。

老二过去用鼻子:闻闻,这什么味儿?

老三过去用手:粘一块儿了呀。

碰巧,胡晓看见了,说:咱一块儿洗吧。我每天都用洗衣机,你的正好也放进去。

说心里话,我有点不好意思把自己又是土又是汗的打球的衣服和他穿了一天也不怎么脏的衣服扔到一起洗的。但是,禁不住这样节约呀。所以,我也就是在心里sorry一下,嘴上立马答应了。现在那拼车上班的,拼着在淘宝上团购的,最早那雏形都是我俩这拼洗衣机的。

拼洗衣机的日子相当美好,我穿着清新,顺带粘了点儿胡院草的桃花气,终于在大一的第二学期找了个女朋友。

那姑娘叫郭静婷,长得挺圆乎,总带着笑模样,我觉得笑容可掬这个词就是给她准备的。其实在她之前,我已经努力过n个各种数量级的mm了,可是她是第一个在我说了:做我女朋友好吗之后没有明确表示说不的。

我非常高兴。我高兴的原因非常简单:我成功了,终于有个女生被我搞定了。间接来说,我开始向变成男人这个终极目标发展了。

作者有话要说:猫扑参观团到此一游。。。

2

按照现在的标准来评判,静婷绝对是非常适合当老婆的那种女生:

第一,不漂亮,省心。

第二,不撒娇,省力。

第三,不逛街,省钱。

第四,不黏人,省时。

就是如此大好的一个姑娘,在交往一个月后,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因为每次下课后,她都会拿着一摞书,呈45度角夹在右胳膊底下,用五四时期革命青年的口吻对我说:“张弛,咱们去上自习吧。”

开始的时候,为了谈恋爱,这美好而高尚的目的,我坚持了几个星期。毕竟也不是没见过人家在自习室里卿卿我我的情侣。可是,跟静婷同学一起自习,那是是纯自习呀,比99金还纯!坐,是离着八丈远的;看,是一直盯着书本的;行,是上厕所才有的;归,是最后一个从自习室到宿舍的——一路上的微分,积分,让我怎么都没兴趣去拉她的手…

终于,大一期末考试结束后。我决定向她摊牌了。我不能说我素质高,可是,为了不影响她争夺年级第一的目标,我还是坚持到了考试后。最后一门高数考试后,我把她约了出来。为了好聚好散,我请她到离学校不远的一个环境很不错的餐厅。

我们坐下后,她的第一句话就是:“张弛,这儿很贵吧?咱们还是换个地方吧。”

如果是现在,如果没有碰到胡晓,我会立马拉着跟我说这话的姑娘去一人花个9块钱把那小红本儿给领了。可是,当时,我只顾得惶恐了,没来得及感动:“没事,没事。吃吧,想吃什么点什么。”

菜上来的时候,她的另一句话最终坚定了我要分手的决心:“张弛,最后那道题你求的极限是3吗?”

听完这话,我那米饭一下噎在嗓子眼里:“咳,咳…不记得了,咱们吃菜吧。”我连忙给她夹了一筷子菜。

3?我好像是5呀。完了!那20分呢吧?我不会就这么把高数挂了吧?!

“张弛,你电话里说有事儿找我说?”

“恩?恩。那,你确定是3?”

“啊?”

“不,不是。我是说,你觉得咱俩合适吗?”

“你觉得呢?”

她说话这话的时候,带着害羞的味道,我又矛盾了。

不敢看她的眼睛,低头,就看见盘子里两只头对头的大虾,长得好像…一个答案‘3’。Md,长痛不如短痛!

“静婷,咱俩可能不太合适。”我的音量像坐着过山车,由大到小,隐没在一口茶水中,掩饰着结束语毕的尴尬。

“为什么?”声音虽小,可是她听见了。

“没感觉了。”这是敷衍吗?我觉得不是,我的确没感觉,只是tm太多哥们儿用这做理由了,真的都变成假的了。

我觉得我坐在那里,就想找个地缝钻下去。而她此刻,肯定特希望我就变成盘子里的一只虾吧,然后就可以塞在嘴里,嚼吧,嚼吧,吞下去。想到这里,我又往她盘子里夹了一只虾:“吃吧,这虾挺不错的。”

“哗。”她一下子站起来,把虾,连着盘子一起扔在了地上。然后掉头就走。

我就那样目送她的背影闪出了餐厅,有点发呆:原来,她不是恨不得把我嚼碎了,而是恨不得把我扔出去。

%%%%%%%%%%%%%%%%%%%%%%%

回了学校,才发现大家都出去网吧通宵了。宿舍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空空荡荡,我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但是,我知道,我自己不想一个人呆着。我觉得其实我当时最想的是被静婷,或者她哥揍一顿,欠了别人不能还的感觉也不太好受。

我出了宿舍,发现胡晓他们宿舍开着灯,门开着。站在门口,就看见他,还在扫地。(为什么用了‘还’字,我也不知道。)我没啥想法,很顺手的拿起簸箕,接在了他刚撮好的一堆儿垃圾底下。

他看见了簸箕,听见了声音,抬头看我:“张弛?向水他们刚才找你呢。你看见没?说出去打游戏。”

“没有,不去了。”我蔫儿的像个霜打的茄子。

“怎么了?”

“和女朋友掰了。”我一直是个有事不憋在心里的人。不管是跟我爸,我妈,还是哥们儿。这习惯保持了很多年。

他听完没说话,看了我一眼。这是我第一次发现他的眼神可以表达很多东西,而现在,就是:没事吧?难过?

“没事。”我怎么配得到别人的关心呢?我必需坦白,“是我提出来的。挺混蛋的吧?”

“恩,呵呵。”他忽然笑出声来。

我承认,他说话前,我料想过一些答案:比如他会说分了就分了吧,或者这谈恋爱不行就算了之类的话。那样听上去挺安慰的。可是他肯定了“我是混蛋”这个说法,我忽然觉得:这才对,就该找个人骂骂我,爽了。

我真的比刚才舒服点了,开始连开玩笑的力气都回来一点了:“胡晓,你以前跟女生分手,都怎么说byebye的?”

“恩?”他有些迷茫,“我没交过女朋友。”

“哥们儿,这太虚伪了哈。”这太虚伪了,成天在你后面跟着的女生没有一个连也有一个排了,你说你没早恋过,我都不带信的,“又不是女的,标这么纯干啥?”

他没反驳我,一声轻叹让我感觉到一丝凉意,认真的口吻让我觉得我必需信:“真的没有。”

“行,得了,我知道你眼光高,没看上的。”我表示自己相信了。

“我去倒垃圾了。”他没再说什么,端着簸箕出去了。

我觉得我惹他生气了。肯定是。平常也没看他这么禁不起开玩笑呀?这下尴在这里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再进来的时候,我问了句顶没水平的话:“你没生气吧?”

“没有。”他看着我笑笑,算是告诉我他没生气,“你考试完了,不回家呀?”

“我最不着急了。”反正家就在出校门,坐上×路,七站地的地方,我着什么急。“你什么时候的火车?”

“明天上午。我正收拾东西呢。”

“听说从北京到昆明的火车票,不好买吧?”我有一搭,无一搭的跟他说话,就想确定一下他是不是真的没生气。

“那是春运,现在暑假,好点了。”

“要不然,我明天送你去吧。”看着他收拾出来的大箱子,再看看他那细胳膊细腿儿,我觉得,雷锋得轮我当一回。

“不用了,你早点回家吧。”

不行,不能不用。用了,才能说明你没生气。我都不知道自己哪里来得这个逻辑,就是觉得像胡晓这么好脾气的全民偶像,要是被我气着,我就成全民公敌了:“明天早上,我去送你。就这么说定了。明早见!”

%%%%%%%%%%%%%%%%%%%%%%%%%%

北京西站是个好地方,天天都有好多人,熙熙攘攘的,挺热闹——在不排队买站台票,不排队安检,钱包没被人扒走之前,我就是这么想的。

“张弛,实在不好意思。你来送我,还把钱包弄丢了。”胡晓站在站台上,揪着箱子,迟迟不肯上车,非要把我丢的钱还给我。

“得了,得了。你再不上,车就开了。”我看着别人都往上挤,生怕一会儿没法把他塞上去。

“那不行呀,你现在没钱了,怎么回去。”他掏钱包,一边掏,一边说,“那你先拿100,起码能回家呀。”

我能说我钱包里一共就不到50了吗?都期末了,不借钱花就不错了:“不用了,给我10块钱做地铁吧。”我伸手就去抓他钱包,想从里面抽个10块的出来。

“可是…”他猛地把钱包往回拽了一下,让我觉得自己像抢劫的。

“好吧,给你。”他抽出了两张10块的,递给我,“我就这么多零钱了。”

我拿了,抢过他的行礼往车上走,回头跟他说:“快点上车吧,开了,你哭都来不及。”

上了车,我就听见了催送人的人下去的广播。

“我走了,你路上小心。”我说着往车门走。

“好,谢谢你。好好过暑假。下学期见。”

“下学期见。”

我下了车,没过几分钟,车就开了。我这是生平第一次遇到这个情景:送火车。我打小没出过北京方圆百十公里的地方,没和那个亲戚朋友告别过,所以当我挥手跟火车玻璃后移动着的胡晓告别的时候,忽然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这tm太像电影了,就是那个×××(我太粗,忘了名字了,反正很多电影都这样)。

记得刚才告别的时候我好像说的是“路上小心”而不是“一路顺风”。是我刚丢了钱包,有点怕吧。没错,他的钱包可是不能丢的。因为,刚才在扽他钱包的时候,我看到了里面有一张照片。虽然就扫了一眼,我还是很确定:那个是男的!

回家的一路上我都在考虑一个问题:钱包里的相片一般都应该放谁?考虑来,考虑去,我没想出第二个答案,所以我惶恐了。我不是一般的惶恐,你就是现在告诉我外星人入侵地球了,我也能告诉你,再给我点时间,让我再想想,为啥我班男同学钱包里能有个其他男生的照片呢?

作者有话要说:《完美世界》

不知日升月落多少个夏秋

不知我已这样奔跑了多久

我从出生就注定一生的寻求

远方那完美世界的爱和自由

这样沉默爱你不知有多久

我愿付出我的生命和所有

我要你不顾一切跟我走

去想那完美世界的爱和自由

fly with me

in the perfect world

go with me

just like a bird

没什么能阻拦自由的天地

fly with me

in the perfect world

go with me

always like a bird

没什么能阻拦我们在一起

3

暑假,我搬家了。

因为拆迁,我们搬出了住了很多年的四合院。住到了我爸他们单位很久以前就分给他的一套单元房里。搬家的时候,我听到街坊邻居都在那里闲聊,大家住了这么久,都有些不舍。聊的最多的还是过去的生活,是院子里发生过的事情。

“还记得以前张家那个儿子吗?”是我家隔壁的李阿姨,她提起了很久以前住在斜对门儿一户姓张的人家。

“记得,怎么了?她儿子不是被送到安定医院去了吗?”这是内院的王阿姨。她弟弟和我妈还是同事。

“我前些日子,听说他自杀了。”李阿姨说的很诡异,我忍不住也竖起了耳朵。

“啊?!为什么啊?”

“还不就是因为他那个毛病呗。”李阿姨说完,又赔上很多叹息,“现在就可怜他妈了,一个寡妇,拉扯个儿子,现在好不容易长这么大,又没了。这叫她怎么过呀!”

“是呀。”王阿姨也很感慨,“你说原来看着挺好一孩子,怎么就成了个二椅子呢?”

听到‘二椅子’这个词的时候,我心里忽然咯噔了一下。依稀记起上小学的时候,发生过的一件事情。

那年,也是一个暑假,和院子里的小孩在门口附近的工地里玩捉迷藏。我和住隔壁的李响一起藏到一个躺倒的空心水泥管里,然后就听到了隔壁有声音,很奇怪的声音:是男人的声音,憋着哭不出来,又喘不上气来的感觉。

如果再大一点,我们一定会马上离开。可是,那时,我们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愣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探头到了隔壁的水泥管里:我当时很肯定我看到了两个男人在打架,一个压在另一个身上,被压着的那个我认识,是里院的张翔哥哥。

跑!这是我看到李响撒丫子跑开之后的想法。我跟着他就跑。

可惜,我们当时太小,跑得太慢,没多久,就被他们两个给追上了。追上后,张翔哥就一直跟我们说一句话:“你们回去千万别和别人说,千万别说。”

我没说,因为打架本就是不光彩的事情。

李响说没说,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那天后,张翔哥就在院子里消失了。

至此,我再没见过他,直到李阿姨提起,才又得知了他的消息,恐怕也是最后一条消息了:自杀。

无论是谁,在听到自己认识的人非正常死亡后,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不安:恐惧?悲伤?哀痛?都说不上。可能就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惋惜,也是一种对回忆的祭典。我记忆中:张翔哥是个很温和的人,看人微笑时的模样,很淡,很轻,很温柔。回忆里,他的笑让我想起四合院里那棵枣树上的枣子,甜甜的。这甜染在我的心里,忽然晕出一片苦味,因为这回忆里的笑容让我想起了胡晓。

见人时,同样一副笑模样的胡晓,在我的脑海中渐渐清晰:回想这大一一年来,他对每个人都很好,他从来都是关心和帮助所有的人。记得,和宿舍老三曾经谈过:说不清他哪里不好,就是觉得他骨子里还是跟大家隔着点儿什么。没有那种肝胆相照的热乎劲,没有那种快意恩仇的哥们儿感觉。宿舍里,老二最会看人。卧谈时他说胡晓是个有心计的人,他圆滑而不失亲切,和谁都有一定的交情,而和谁又都不过命。

大一的时候,我的确以为:兄弟就是两肋插刀的,而兄弟也就必需要亲的穿一条裤子。所以,虽然我和胡晓是一锅洗裤子的,但是我们不是真正的兄弟。和他在一起,不能像和宿舍里的其他人,甚至和向水那样,想做什么做什么,想说什么说什么。和他在一起,说白了,得绷着。

绷到什么地步,我没法拿捏,起码我就没在他面前成篇成篇的扯过黄段子,因为我直觉他肯定不好这口。可是,我的确还觉得他不好这口,不是因为他端着架子,假装大尾巴狼,而是因为他纯。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么容易就相信一个人是纯的,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我们其实都很纯。我们当时都不知道,害怕别人说自己纯,其实是最纯,也是最蠢的想法了。

就这么想着,我忽然冒出了一个非常可怕的念头:胡晓不喜欢听这些荤的,也许是因为他真的不感兴趣。其实,他,还有张翔,还有…都是…那个…

这是一个逻辑上非常容易通过,而感情上非常难以接受的问题。因为我一直觉得那个东西必需是那种雌雄莫辨的生物。必需像京剧中的青衣花旦活脱脱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必需不能是胡晓——那样一个书生气十足的清俊男生。

%%%%%%%%%%%%%%%%%%%%%%%

暑假过后,我们升上了大二。

也许是因为我考虑了一个暑假这些乱七八糟,有的没的的吃饱了撑的的问题。我上学的时候,开始偷偷注意胡晓的一举一动,开始寻找一些蛛丝马迹证明我的猜想。

事实证明:我什么都没找到。事实还证明:我找到了一堆其他的副产品…

原来他几乎每天都扫宿舍的地;

原来他有时候给四五个人一起带饭;

原来他常常帮宿舍里其他人打水;

原来他在洗衣服的时候会把我们衣服的领子上都抹上衣领净;

……

“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这话我们说来说去,都说成个笑话了。当你发现这世界上还有人不把这句话当笑话的时候,你就会觉得其实自己像个笑话一样悲哀:我是去抓他小辫子的吗?怎么感觉自己像被教育对象呢?

后来,我问过胡晓:怎么可以坚持那么久,帮助别人?

他说:其实,就是让自己和大家都开心的事情。

后来我渐渐明白:的确,如果帮助别人能让别人开心,那么它也就能让你开心。

在长期观察后,我开始了劳动改造的过程:

我开始和他一起去帮别人打饭,一起去打水,一起站在洗衣机前,把衣服的领子上涂上衣领净。别人高兴,我的确高兴。但是,我最希望的是看到他高兴。

我慢慢发现,我去打饭,打水,洗衣服的目的变成了:和他一起做这些事情。到了大二的上学期,我基本确定了:胡晓就是我在大学里最好的朋友。这和小时候没什么不一样,就是最喜欢和谁玩,谁就是你最好的朋友。

1月1日,是新年,也是胡晓的生日。当天,班里的人都说要借机好好庆祝一下。二十多个人,凑在一个超大的KTV包间里,真的很壮观。

全班人那天都很high。大家都唱了,唱的一个比一个精彩,一个比一个煽情,让我觉得:这么大好的一帮歌坛明日之星,怎么能都团在一拨学了计算机呢?!

唱到最后,班长点了一遍人头,才发现还有两人没唱过:我和胡晓。班长让胡晓唱,他怎么都不肯;让我唱,那就更不肯了。

“张弛,你什么时候这么腼腆了?”班长非常不满。

“打死我也不唱,打不死我也不唱。”我前一秒坚定的像个革命者,“求您了,高抬贵手吧”后一秒开始卑躬屈膝的哀求。

“我唱个短的吧。”是胡晓,估计他看我的模样实在可怜,想帮我解围了。

很短,那个就一小段,而且我以前没听过。别说我没听过,我们班没一个听过。因为那是他自己写的,清唱,无伴奏:

如果不是年少,

我们怎会轻狂。

如果不是青春,

我们怎会渴望。

如果不是思念,

我无法知道爱的重量。

最伤心的哭泣是没有呜咽的流泪,最动情的歌声是没有伴奏的清唱。只是太短了,还没反应过来鼓掌的时候,他已经坐在了我旁边。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全班就听见我一个人在那里喊:“好,再来一个!”

其实,我没别的想法,我就是想:他再替我唱一个,就省的我唱了。可是,大家都太不配合了,现场真安静啊,就留着我一个人在那里傻乐了。

半饷过后,终于有个女生说:“班长,咱们开始找人对唱吧。”

还好,大家开始一个一个拉帮结派的找人对唱了,我终于被跳过去了!

胡晓被人请了几次,都没动,一直在我旁边坐着。我是一个过来请的人都没有,所以我也一直没动,在他旁边坐着。我能感觉到,唱了那首歌之后他心情不是很好,或者说其实他今天晚上心情就一直不是很好,唱了那首歌之后尤其不好了。就那么静静坐在沙发上,不乐,也不说话,右手端着个杯子,发呆看着桌子上其他的杯子。

说实话,KTV包房里灯光很暗,不注意,谁都不会特别看清谁的表情。况且今天是新年,大家都高兴,也没谁特别发现他的反常。除了我,我刚刚听老大来了首《谢谢你的爱》——“人多时候最折磨,笑容也寂寞。”

我确定,我是用余光偷偷看他的,我还确定,越看我心里也越难受。我最终确定:他难受,我不能看他这么难受。

我很想像平常对兄弟那样,伸手过去搂搂他的肩膀,可是怕动作过大,引起全班同学对他的关心: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不想成为这里的焦点。于是,我做了一件很微小的事情,至少是动作微小的:我把我的右手,轻轻移到了他放在左腿的左手上。

作者有话要说:星星慢慢坠入大海,

夜风无声说出期待,

所有记忆都有你在,

这是无法阻拦的爱。

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给我爱的伤痛和美丽,

总在最深的期待里,

遇见最美的惊喜,

直到月光化成海,

我心又一次盛开,

你就是我的真爱,

用我生命去等待……

4

我手心很热,触到他的手背,刹那感觉到冰凉。他的手很冷。

感到冷的一瞬,他的手不经意地从我的手中滑了出来。他把右的水杯,换到了左手,拿起来轻喝了一口。没说什么,一切都很自然。

可是,我坐在那里就不那么自然了。本来是靠在沙发上的我,磨蹭着坐了起来,伸手拿了桌子上的杯子,胡乱喝了口水,然后猛然站了起来。上厕所——这是我目前想到的唯一能不让自己显得那么不自在的方法。

从厕所回来的时候,我不自觉的在黑黢黢的屋子里扫了一圈,并没有看见他。“胡晓呢?”我开口问了坐在离门口不远的老大。

“好像说有事,先走了。”

“刚走?”

“是啊。”

我上厕所统共不过两三分钟的时间,他走不远的。我不知道自己那天算不算抽疯,我只知道自己那时只有一个想法:追上他。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不想看他郁闷。我这么多感染别人的傻乐细胞不能总在平常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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