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出KTV的大门,我就看见了路灯下,满大街的车来车往,人头攒动。那个时候的我们都没有一个叫做手机的东西,想找人,只能靠眼睛了。我的头配合着我的眼睛照遍了马路上的全景,都没看见人。
人呢?上车了?马路两边的车站上也没有他的影子。正当我觉得没戏了的时候,就看见一个穿着黑色羽绒服的瘦瘦的身影,从对面的地下人行道的出口一点点冒了上来。
“胡晓!”我确定我在心里是接了一句‘可找着你丫’的了。
声音太大,把我周围站在KTV门口等人的人都惊了一跳。就tm这么大声音,马路对面的人愣没听见。(我觉得他是故意的,虽然他后来说不是。)
不过在那时,我从来没什么自觉性知道别人不待见我。于是,我撒丫子冲进了地下通道,上来时,就看见他站在车站上。我冲到他面前,就开始了热情洋溢的富有建设性的谈话:“出来了?”
“恩。”他根本没看我。
“有事?”这句比刚才那句还热情。
“恩。”他还是没看我。
“天儿挺冷的呀。”天儿真tm冷,我刚才冲出来太急,居然忘记了去拿沙发上的外衣。
“是呀。”他终于抬头了,然后就愣了,“你大衣呢?”
“忘了。”我回答的相当诚实。
“回去拿啊。你还在这里站着干什么?”
“我有事想和你说。”我心里忽然生出一种小时候跟胡同里卖爆米花的人说:我回去拿钱,你千万别走的感觉,“我去拿,你等我一下成吗?”
“行。我在这儿等你。”
“好,我马上!”
我飞着就回了KTV,跑快点儿就没那么冷了。等我拿了大衣,出了KTV门,就看见胡晓还站在那个车站底下。不错,比那卖爆米花的有素质。
再次站在他面前的时候,是他先开口的:“有事吗?”
“没事。不是…”我抬头看着他没有任何表情的脸,“咱走走。”咱得走走,车站附近那么多人,这说什么都太公众了。虽然,我也不知道有什么话不能当着公众说的。
“走。”我们俩就在这一句走之后,从崇文门一直往北走到了长安街,又沿着长安街一直走到了天~安~门~。走了半天,他没对我说一句话,我tm竟然也没说一句话。走到天~安~门~的时候,已经半夜12点多了。人零星还有一些,他忽然转了方向,开始往门里面走。说实话,我在二环内住了19年,还从没在大半夜走过天~安~门,过端门,直接站在了午门口。就那天,就他那气势,我怀疑要是午门开着,他也能往里冲!
到了午门,我停在了离紧闭着的午门一百米开外的地方。而他没有停,直直走到了午门的底下,站在那里,似乎在透过门缝往里看着什么。
现在,我眼前就是一副奇异的画面:一个黑色的背影,贴在巨大的午门上。扣着九九八十一颗金漆门钉的朱门威严而沉静,把胡晓的背影衬得,渺渺的,素素的。
我想不仅是我,无论任谁看到那样的画面,都会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感受着周围的宁谧,我看着眼前匪夷所思的画面,踩着当年历代帝王经过的中轴甬道,走到了他身后七八米的地方。
“胡晓。”我开口叫了他,心里有些矛盾:不想打扰他,又不想让他一直看下去。
他听到我叫他的名字,忽然回头,朝我笑了一下。
我这个人最善于误会别人,而此时,我就误会他那笑,是冲着我的。
我当时并不知道,那情景就是人们常常讲的:回眸的一笑便有俘获人心的力量。我只觉得,在那种气氛下,他的笑带有一种说不出的恬静与安详。这种安宁的感觉与这古老宫殿的深沉相得益彰,使我觉得,他就像一个谪仙。
感情自然流露的瞬间,就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表情。这使我理解了为何世界著名摄影师拍摄人像的时候,总告诉被拍摄的人,不要看镜头,随意动作,只有这样才能捕捉到瞬间美丽的绽放。我想,那夜,我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摄影师,看到了这世界上最温柔的微笑。而也是那夜,我的脑海就变成了这世界上唯一封存这张珍贵照片的胶片,不到思维的停止,不会抹掉。
“紫禁城真的很美。”胡晓转身朝我走来,停在我的身边,“等期末考试后,我要来看看。”
“我和你一起来。”我主动请命,心里生怕他说个‘不’字。
“你家不就在附近?还来?”
“你听说过向水没上过泰山的故事吗?”
我提起了向水,因为他总说:我家就住在泰山脚下,我居然一次都没上去过。而我家就住在离故宫不远的地方,我最近一次去好像是在初一的时候。
这就是人的本性了。我们从来不知道欣赏或者说珍惜身边的东西。因为我们总是自发的觉得身边的东西会永远在身边,它跑不了,什么时候去都是一样的。珍惜和后悔往往是连在一起的两个词汇,紫禁城真的很美,尤其是今夜的紫禁城,我想,我住在这里这么久,不去了解它,真是可惜。
“呵呵。”胡晓被我的话逗乐了,“行,那考试后,咱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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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份的考试周结束,胡晓买了三天后回家的火车票。我们约好在他回家前的一天,一起去故宫。
那天不是周末,也不是节日。赶巧是个京城降雪的天儿,鹅毛般的大学连我都好久没见了,这可乐坏了那个在南方从来见不到雪的胡晓。
穿过午门,我们进了真正意义上的紫禁城,看到了雄伟的太和殿。一片白雪皑皑下的故宫,有着别样动人心魄的瑰丽。胡晓很是兴奋,一路上他不停的给我讲着三大殿和东西六宫的建筑结构,和相关历史。弄的我觉得他有兼职做故宫导游的潜质。真汗颜,一个成都和昆明的混血比我这北京土著都了解北京的故宫。
走到承乾宫的时候,他忽然问了我一个问题:“张弛,清朝你最欣赏的皇帝是谁?”
“我欣赏谁?”我被问的有点发傻,因为我知道的就那么几个,反应了很久,我说道,“乾隆吧。”电视一天到晚就是微服来私访去的,我也没想起别人来。
“那康熙呢?他的丰功伟绩也是不可比拟的。”
“噢,那就康熙吧。”康熙我也听说过,貌似是个nb的皇帝。
“那雍正呢?”胡晓忽然狡黠的笑了一下,“他的果断坚毅也很出名。”
“那肯定是雍正了。”我忽然想起自己好像听说过什么他夺皇位的故事。
“呵呵,你就没个主意。”知道了,你还问。明摆着逗老子玩呢。
“那你呢?你欣赏谁?”我也得问问,不能光被耍不是。
“顺治。”胡晓回答得很干脆。
顺治是谁?我咋知道,我就知道同治,据说是得花柳病死的。
他看出我一脸的茫然,忽然道:“这个承乾宫就是他以前的一个妃子住的地方。叫董鄂妃。”
“你干脆过来当导游算了!”我终于把这句憋了半天的话说了出来,看着挂在承乾宫门口的简介,我由衷地表示着自己的佩服。
那天,我记得我们最后是站在珍妃井,讨论了一下古代的女子到底有多瘦的。脸盆大的井口,这要是我,保证死不了。塞都塞不进去。得了,也说不定慈禧狠,可以把块大的一块一块剁巴了,再往里扔呢。
“你行。”我用手比划着井口的大小,“你这么瘦,估计能试试。”
“团吧你。”胡晓说‘滚’从来都用‘团’字代替,这并不代表这样就伤害不到人民群众的心了。
“我也就是陈述个事实,你这么凶悍干啥?”其实他说这话的口气和凶悍沾不上边,反而带着一种俏皮。
“我凶了吗?我凶的时候你还没见过呢!”他开始了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貌似在说:小样儿的,敢说我。
说心里话,当时他那副扬起脸,眯起眼的找抽模样看得我心里一阵荡漾。我忽然觉得:老二说的话不对,他不是跟所有人都隔着一层的,起码他对我,就是想说什么说什么的。他对我,和对别人是不一样的。
多年后,我曾经非常后悔自己曾为了这样的想法高兴过。因为后来我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就不能对我像对别人一样温和,外加亲切点?
作者有话要说:你曾对我说,相逢是首歌,眼睛是春天的海,青春是绿色的河,
你曾对我说,相逢是首歌,分别是明天的路,思念是生命的火。
相逢是首歌,同行是你和我,心儿是年轻的太阳,真诚也活泼。
相逢是首歌,歌手是你和我,心儿是永远的琴弦,坚定也执着。
5
去过故宫的第二天,我送胡晓上了火车。
整整一个寒假,我们没有联系过。春节,我给宿舍里的三个兄弟还有向水都打了电话拜年。我的确跟向水问一了下他家里的电话,但是年二十九的时候,觉得太早;年三十的时候,觉得太吵;年初一的时候一直在串亲戚;年初二我觉得节已经过了,拜晚年有点搞。
年初三,就更晚了。我怕人家说:早干什么来着?
年初四,我开始想一个问题:我怎么这几天想了这么多东西,还都是磨叽的东西,我怎么变得这么敏感了呢?而且,我开始觉得自己自作多情,把人家当成最好的朋友,可是人家呢?人家的确也没给我打电话…开始想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得,自己又开始磨叽了…所以,想来想去的结果就是:不想了,烦。
只是,这个寒假我非常确定了一个问题:我想他。不是那种每时每刻都在想。而是那些从来不经意的东西,开始在我心中留下痕迹。
过年的时候,爸妈买了各大公园景点的年票,所以他们开始时不时的去景山,北海,中山公园等地方晨练,散步。赶上我也放假,他们就不管三七二一地一大清早把我从被窝里拽出来,说是什么住了楼房,不如平房,接不到地气,所以要时常出来转悠,转悠。
我被他们迷迷糊糊的踹进了公交车,拉进了景山,扽上了万春亭。站在万春亭上俯看,北京的内城尽收眼底:东边儿,就是国贸那一片最显眼;向北看,中轴线很清晰,延伸到钟鼓楼后面就是北城区;往西,入眼的就是琼海和白塔;我妈很激动地带我转了个270度,我愣没清醒。而看到南边的时候,我就更醒不了了,眼前的一切,很像梦境:一片故宫皇城笼罩在清晨的迷雾中,蕴着飘渺和神秘。我,和他,曾经去过那片梦里吧?
下了万春亭,我终于醒了。是被晨练老大爷的洪亮的练嗓子声音震醒的。
“啊,啊,啊~”干嚎,雷一样的动静!大爷们的肺活量真好啊,就是我的小心脏有点受不了。想着,想着,我忽然冒出一个很诡异的想法:下次,一定要带胡晓来,让他看看人民群众晨练的奇景,就不信惊不到他小样的——拿别人开涮,是我一贯的人生乐趣。
一个早上,想了他两次。我觉得这不算频繁。但是,刚刚坐在地安门的包子铺里,吃着香喷喷的狗不理包子当早点,我第三次想到:以后要带他来吃,多好吃的包子。
俗话说:事不过三。我觉得我想多了,我得停了。
于是,我开始想另外一个问题:千万别再惦记他了。
后来我发现,控制一个自然的东西,是非常难的。这就像,你想你不眨眼睛,然后你就开始人为地睁着眼,坚持到不行,只好眨一下,然后就失去了原来的频率,再也不知道怎么自然地眨眼睛了。如果还想恢复原来的样子,办法只有一个:不去管它,该眨就眨吧,所以如果想就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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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过后,我回了学校。进了宿舍,就看见老大,老二,和老三,都已经回来了。家比较远的同学总是打出更多的富裕,所以他们都比我先到了。
进了屋,我的开场白就是:“兄弟们,我可想死你们了~”我不是跟冯巩抄的,我就是想说句实话。
“你小子寒假过得怎么样?”老大问话的主要内容在后半句,“是不是交新女朋友了?”
“哪敢呀,上次那个我已经不成了。”我今天净说实话了。
“上次那个就是不成。”这次是老二,“要找也要找个漂亮的。”
“我哪有你那本事呀。”对二哥,我是由衷的佩服,“那么漂亮的院花都能被你搞定。”
“这你就不懂了,要用计!”老二今天心情很好,所以开始对着宿舍里其他三个兄弟开始了贫下中农再教育,“这追女生呢,万千讲究。最重要的就是:追,就是不追。不追,就是追。”
“这是什么意思?说说。”旁边的老三按捺不住了,他上学期就看上管理学院一美女了,找着人家上自习的地方蹲过好多次点儿了,就是一直没敢出手。
“要欲擒故纵,懂吗?”老二拿着桌上的矿泉水,喝了一口,大有说书的架势,“别表现的你特重视她。人都这么个心里,你越在乎她,她越不在乎你。”
“有道理。”老大正在和一个电子系的mm交往,估计说中了他的心事。
“所以说呢,千万别表现的无微不至,这要吊着。最关键的是:千万别说什么‘我喜欢你’之类的话。俗!”老二故意停了一下,看到我们三个都停下收拾手里的东西,齐齐看着他之后,才说到,“玩儿的就是暧昧。看谁撑到最后,谁就赢了。”
“什么,谁赢了?”——我们还没说话,向水忽然推门进来了。
“我们在说怎么样泡妞呢。”老大接了话,“齐宣这在给我们讲课。他老人家的经验很宝贵呀,你要不要听听?”
“有啥好听的。泡妞还是要看天分的。就比如我们胡晓,这还没回来,就好几个女生往我们宿舍打电话了。”向水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电话是给他打的。
“他还没回来?”我以最不经意的感觉问起了自己最经意的问题。
“好像说明天到吧。”向水回答的更不经意,“反正明天才正式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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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控制不住自己去想他为什么比报道时间晚一天回来,就像我控制不住去想他现在应该在火车上了吧?在干吗?在想什么?
晚上卧谈的时候,老二又延展了一下他今天白天的追女理论:“所以说,千万别什么时候都贴着。要该缓的时候缓,比如在她身边呆几天之后,就消失几天。弄到了她问怎么看不到你的时候,那就是成功的开始。”
我觉得,这些东西我听来没有用。但是,在这之后,我的确从胡晓的身边消失了。我没有再和他一起去打饭,打水,也没有再和他一起洗衣服。我找着一切借口,使自己远离他。因为我发现,老二讲那些东西的时候,我一直在不自觉地往他身上套,我开始恐慌了。
大二下学期的开学,是我最矛盾和彷徨的一段时间。我和他之间有一座桥,上面有无数脆弱的连接点:从他那头看过来,就是他是否真的喜欢男生,他喜欢的男生是谁?他会不会喜欢我?我喜欢他?在‘我喜欢他’这个念头冒出来之后,我就想到了一个断点:我是否喜欢男生?
这个断点,使我开始不自觉地远离他。我开始找一切借口,不再和他一起打饭,不再和他一起打水,也不再和他一起洗衣服。
好在,他也没怎么找我。我挺轻松,当然,其实我更烦:因为我知道了,他的确不止我一个好朋友。他跟别人一样去打饭,打水,一样去自习,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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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二开始,手机终于从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了寻常百姓家。而我也买了一个。
刚刚拿到的时候,我很激动,见人就问别人的手机号码,然后就说:“等等,我存上”。
收到老大第一个黄段子的时候,我藏了整整两年,直到最后发现长江后浪实在比前浪来得浪许多的时候,我才恋恋不舍地删除了。
可是,有一条短信,我却一直没有删除,因为那是胡晓发给我的第一条短信:张弛,这是我的手机号139××××××××,胡晓。
看到这条短信的时候,我第一个反应不是存起来他的手机号,而是:我要回复什么?
我想了很久,最后挑了几个字:收到,常联系。
这看上去太像一句敷衍的话了。这就是我想要的效果。我并不想让他知道,我写的“常联系”就是“常常想和他联系”的意思。可是,我又很想让他知道,即使刻意和他保持距离了这么久,我从没有不想和他联系。
我的回复发送了不到一分钟,就收到了他的回答:好。我周末想去恭王府,你去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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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条短信后,不得不说,我傻了。
我没明白,他干嘛要找我去?人在这个时候,总喜欢胡思乱想:他为什么不找其他人?他为什么不自己去?他有什么目的吗?……
后来,我想明白了。或者说,我找到了一个解释这一切的理论:我根本没有必要在我们两个之间假设那座乱七八糟的桥,我们两个之间就是一座结构简单的桥——好朋友。(很久以后,想起这些,我明白了:其实,建筑什么样的桥梁都不重要,人总是给自己理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所以,我当然要去。我发了一个“好”字给他。然后,我们就确定了时间和地点。
再去过恭王府之后,我们彻底开展了一个古都文化周末游的活动:皇室窚,天坛,地坛,东南角楼,圆明园,颐和园…整个大二的周末,我们两个都泡在一起。
胡晓把我从一个北京人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北京人。我很难想象一个学理工科,并且是外省市来的人,会如此了解北京的历史和文化。我似乎是他最好的听众,因为他说:他讲给以前的好朋友听的时候,并没有几个人对此感兴趣的。
其实,我不敢说。我喜欢听他说,大多是与内容无关的。我就是喜欢看他说这些东西时而神采飞扬,时而娓娓道来的模样。我很抱歉,我并不是他想象中的知己,我只是喜欢看他高兴时的样子。
6
皇室窚的藏书阁,天坛的回音壁,地坛的祭坛,圆明园的大水法,颐和园的苏州街,他一个一个的说,我一个一个的听。
我想我一定看上去听得很专注,才让他觉得我实在是对这些很感兴趣。然而,我只是发现:这是一个盯着他看,又不会使两人觉得尴尬的最好时机。
坐在颐和园的昆明湖边,我给他讲起了自己小时候闹过的一个笑话:“我小时候,一直以为昆明就在昆明湖上。所以,电视里一说昆明,我就想着这儿。后来才知道,原来是个那么远的地方。你每次坐火车来,都要很久吧?”
“四十四个小时。”他忽然转了话锋,问了我一莫名其妙的问题,“你知道我为什么从来不吃方便面吗?”
“啊?”我知道他不吃,大学里方便面可是最好的夜宵了。
“因为我每次坐火车都吃,那方便面的滋味可是连着挤车的记忆的。实在是够了。”
“那是。呵呵。”我看着他,想从他的眼中看出他关于家乡的记忆,包括我一直很想知道的照片问题,“那你原来在昆明哪里上学的?”
相处了这么久,他从没主动谈起过以前,而我也从未问过。
“昆明一中。你呢?”
原来我也没说过…“北京二中。”
“哈哈,好像个对联。”他乐得很开心,“加个横批吧。”
“有缘千里来相会。”我说完了,想抽自己一个嘴巴,难道我梦里复习过《新白娘子传奇》?
他没再说话,朝我笑了一下,站起身来。指着不远处的一座桥说:“那桥就是仿西湖断桥所造,你的横批还真应景。”(我能说我这是歪打正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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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结束的时候,我去车站送胡晓,看着他本就很大的行李箱和背包,我实在不忍心再把自己背着的一口袋东西塞给他了。于是,我拿下了一直背着的背包,打开口,里面满满的,是各种各样的吃的。
我看着他,心中带着几分惋惜,几分盼望:“这都是挺好吃的东西,都比方便面好吃,你随便找几样?”
他探头看了一下书包,然后抬起头看着我:“把容易过期的给我,剩下的留着回来吃。”
“成!”我自告奋勇地拿了我最喜欢吃的几样递给他,“这有些是北京特产呢。”
送走了他,我回了宿舍一趟,把满满一书包吃的锁在了自己的柜子里,然后就回了家:这包儿东西留在宿舍比较保险,暑假里那么多人去我们家,我可保不齐一高兴拿出来招待大家。再买?那就不是原装的了。
反正就一个月,时间那么短,都是些保质期长的东西,不会那么快就坏了。
一个月,时间那么短…
可是,对我,不是…
这一个月,我终于明白什么是广义相对论了:对于某些人说来很短的时间,对于另外的人来说可能很长。
我的暑假基本上可以分成三段:
一:接到胡晓电话前;
二:给胡晓打电话前;
三:两个都发生之后…
接到他的电话前,我们两个一直在发短信,每天每人一个很固定。时间固定:睡觉前。内容固定:晚安。
接到他的电话是个周六的上午,我正在和我妈逛超市。忽然看到手机来电显示上是他的名字,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接!找个听得清楚的地方快接!
电话接起,是他的声音:“张弛,你喜不喜欢吃火腿?”
“喜欢。”我活着这么大,还没什么不喜欢吃的。
“我明天去宣威,给你带点儿回去。”
“好。”我喊‘好’的声音又一次惊动了周围群众。
放下电话后,我妈忽然很奇怪的看着我。
“张弛,你小子坦白吧?”我家的气氛不是用和谐就能形容的。我常常觉得,我不是我爸妈的儿子,我是他们养的一只宠物。
“白啥?老妈,你买到肘子了?”
我想把话题转移过去,但是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装什么?你小子还长本事了?说,是不是有女朋友了?”
我实在不知道我妈是怎么从那句‘好’上就听出来我有女朋友的:“哪能呀?有女朋友还能不第一个向您汇报呀?”
“得了吧你。早就想说你了。上学期就不见你着家了。周末不是都陪女朋友去了吧?”
“我培养历史文化知识呢。你别瞎猜了。累不累呀。”我用不耐烦的样子掩饰着自己内心的忐忑。
“得了,得了。不说了。”我妈的不说之后,来了句更猛的,“有空带回来看看呀。”
带回去?看看?谁?胡晓?
我妈的拷问没什么结果,但是却给我带来了一个严重的后遗症。我再次思考起了被自己拍死的那个问题:胡晓和我是什么关系?
这次,我没能像上次一样,再说服自己:我们就是好朋友。我终于意识到,“好朋友”就是一件外衣,我披着接近他。而他呢?他披着什么样的外衣,和我在一起呢?
我忍受不了这个问题的折磨,终于在他给我打电话的七天后,给他打了电话。拿起电话前,我已经想过自己要说什么了:我想告诉他,我喜欢他。反正就是四个字‘我喜欢你’,至于怎么喜欢,你自己消化吧。我没法解释,我不敢也不能解释。
我确定,我是自私的。我想说出自己心里的感觉,但是又害怕对方拒绝,所以,我终于走上了老二说的那条‘玩儿暧昧’的路。不过,老二说,不要说‘喜欢’,那样就输了。
听到他声音的一瞬间,我竟然紧张的说不出话来,几句问候后,我竟然把憋了很久的‘我喜欢你’变成了‘我去接你’。
他听到这话后,笑了,可不是吗?这离开学还有两周呢~
“好,我把车次,日期,和车厢号都发短信给你。”
“好。”
放下电话的一瞬间,我想到居然是:我还没有输。其实,不是输赢问题,而是行刑前的等待。
接他前的两个星期,我一直在考虑,在心里画满了流程图。基本上就是:
输入语句:我喜欢你
判断语句:(这我,不确定。因为那是他的CPU)
然后就是结果,或者说if,then语句。
结果一:我不喜欢你。这结果也至少有两个分支:继续做朋友和连朋友都做不成。
结果二:我也喜欢你。(这结果,我没想过后果,因为我觉得执行到这个语句的概率是万分之一。)
可是,起码,我觉得有一个条件我得算上:他钱包里有个男人的照片。(这条结果究竟是有利还是不利,我自己都搞不清楚。)
这构架,我搭了太久。怎么都找不出个答案。当然找不出来,因为后来胡晓曾经告诉过我一句话:相思犹如欠债,本钱见到他时才算得。
%%%%%%%%%%%%%%%%%%%
接到他的那天,是学校开学的日子。
回到学校,他拿出了给我带的宣威火腿。我憋了一路的话,准确地说是一暑假的话,看着那火腿,忽然有了主意:“胡晓,这东西大老远坐火车来的,太珍贵了。我得请你吃饭。”
“好呀。”他倒不客气,“去哪?”
“地安门。吃包子。”我记得我计划过带他吃包子的。
“行。”他答应后,我们俩就抽疯似的做了一个小时多的车,从学校到了地安门。
吃包子的时候,我就光吃了。当然,还记得给他夹。
吃完包子,我跟他一起回了学校,当然,我没忘自己要说的话。事实上,就是因为一直想着,我才越发不知道怎么开口。
眼看过了树林,就到宿舍楼了。我必需抓紧机会了。过了这村儿,就没这店了。过了这片黑暗的地方,就没阴影掩护我的脆弱了了。
走着,走着,我停了脚步。“胡晓”——我强吸了一口气,叫出他的名字。声音都不像自己的了。
“恩?”他发现我没有跟上,也停了脚步,转过身来看着我。
“我想跟你说件事儿。”我往前又走了几步,到了他的面前。
“什么事儿?”他笑了,我觉得那笑不是很自然,或者是我太不自然了,所以才看什么都变扭。
“我喜欢一个人。”我觉得我得把一句话分主谓宾局部交代,这样比较容易表达。
“好呀,谁?”他又笑了一下,这次更不自然了。
“你…”看着他的表情瞬间变化,我吐出了另外一个字,“猜…”
“啊?我,我猜不到呀?”
我大概有30秒钟没有说话,我觉得到了这个地步,我应该什么都不说才对。可是,我最终还是没有憋住:“我喜欢你。”
终于吐出来了!死就死吧!我说完的一瞬间,就觉得解脱了:不喜欢就不喜欢我吧,喜欢照片上那个人就喜欢照片上那个人吧。我就想告诉你我喜欢你。不说我tm早晚也得憋死。
可是,这爽快劲没持续一秒,我不自觉地对上了他的眼睛,带着渴求的心情,在里面寻找着万分之一的概率……
作者有话要说:《枫桥夜泊》
秋落残阳梦离别
问琴声悠悠
前世沧桑却不忘
爱会永久
相见在桥头
白驹过隙又一生
醒来痕梦已过
曾许享受人生烟火
枫叶已落
遥望无人桥头
浪迹天涯
寻找钟声敲响的中转
你在远方是否会唱起
那首古老的离歌
月落乌啼霜满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夜半钟声到客船
燕飞南阙春又来
人去不复还
一生天涯别两端
秋叶离寒
落泪人间温暖
身在异乡分彼岸
来世枫桥相伴
梦醒秋去红叶满山
又到客船
用情难离聚散
浪迹天涯
寻找钟声敲响的中转
你在远方是否会唱起
那首古老的离歌
月落乌啼霜满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夜半钟声到客船
月落乌啼霜满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夜半钟声到客船
很久以前
离散的人
突然相见今生缘
7
据说人在感情强烈变化时,会引起眼部肌肉的抽搐,然后带动内部晶状体的颤动,在反射下,出现闪烁的光彩。
我现在看到的胡晓就是这样。月色下,他的双瞳让我想起昆明湖波光粼粼的水。
“我…”他开口只说了一个字,就忽然抿住嘴,不再说话了。
我当然更不知道说什么了。我在等待着宣判,总不能说:大哥,给条活路吧。虽然,当时我最想说的是:死缓行吗?死刑我有点接受不了。
我在矛盾中,等到了一句自己怎么都没想到的话…
“我不是同性恋。你?”这句话就是从眼前这个有着剪水双瞳的人嘴里说出来的。一瞬间,他的眼神变得和他的语气一样模糊不清。
我脑子里一下涌满了血,胀的发疼:你说什么?你不是同性恋?我想了所有可能,就是没有想到这句。
“我是?!”我喊这两字时带着强烈自嘲和讽刺的意味。(你tm什么意思?你不是?我是?)
我说完这两个字,猛然转身:思想有多远,你就滚多远。
你不用滚,你站着别动,我滚!我c你妈!不对,按照您老那意思,我只能c你大爷!
你丫钱包揣着照片,平常揣着纯情。你不是?不是你朝我笑那么温柔干什么?不是你拉着我到处去玩儿干什么?我觉得你最差就是拿我当个救生圈,或者垫背的。没想到,您老人家,把我拖下水之后,自己爬上岸,还回头说:咦,你怎么是个变态呢?
我确定,老二看人就是准:这丫真tm会装蒜。我没想到,他居然连我都隔着一层。他在我心头点起了一把火,却扔下火把,退远了,看着我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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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我猛地推开了门。就看见老大和老三匆匆忙忙地正准备往外走。看见我回来,老大急急地说:“张弛,你回来正好。快走,找老二去。他出事了!”
“啊?”我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就被老大扽出了屋子,跟着他和老三奔出了宿舍楼。
“你快说,到底什么事?”我听老大一直说着去45楼的女生宿舍,但是我还是没搞清状况。
“老二被人家甩了,想不开。这会儿站在45楼底下,发泄呢。人家女生宿舍给我们打电话,让咱们去拉人。”老三算是把话大概说明白了。
到了45楼,我们就看见老二一个人站在楼底下,大夜里的在那仰着头,扯着脖子喊:“叶盈,你下来!叶盈,你下来!”
这阵势,忽然让我想起了《有话好好说》里扯着脖子喊的张艺谋:“安红,我想你。安红,我想你。“
不过,现在的气氛一点都不搞笑。因为,我们谁都没见过老二如此冲动过。他当时的样子,就像一头受伤的野兽,喷张着所有的愤怒,发出绝望的哀鸣。
“叶盈,你下来,咱们把话说清楚。“这声音大的惹起了很多宿舍的女生探着头从窗户里向下看。院花果然不是常人,叶盈的宿舍仍旧黑着灯,没有动静。
我们三个一拥而上,团团把老二围住。
“齐宣,走走走。“
“二哥,走吧,别站着了。“
“走咱喝酒去。“
找哥们喝酒——这应该是大学里所有男生治疗失恋的通用方法。那夜,我们四个一共喝了多少,没人记得了。只是,我们喝得很有技巧,这清醒和喝醉人数的比例拿捏的恰到好处:2:2.
起码有两个人,可以架着另外两个人回去。而喝醉的就是老二和我。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老大说:你们两个吐了人家一出租车,实在是造孽呀。老三说:你们两个昨天说那些话要是录下来,基本上可以成为一个《怨夫语录》了。
“我说什么了?“这话是我问的,因为我非常怕自己说了些不该说的。
老三清了清嗓子,开始了一段评书:“你基本上属于给二哥接下长的。他说‘天底下女人没一个好东西。‘;你说‘天底下男人才没一个好东西。’他说‘天底下的女人都是骗子’;你说‘男人才是骗子’…“
“对呀,弄的我们昨天晚上都觉得你才是真正的‘妇女之友’呢。”老大嘲弄完我,看着依旧躺在床上的老二说道,“算了,不就是个妞儿,天涯何处无芳草啊。”
“我tm不是为了她。”老二说话时仍带着昨晚的酒气,“我就是气不过她涮我。老子,好吃,好玩,好喝,伺候着,最后来了句:‘咱们就是普通朋友’。要是普通,你别挨着我去吃喝玩乐,去逛街买东西呀。Md,这两个学期家里给的钱我都透支的不知道多少了。”
当时,我们也帮着老二一起报怨过,骂过。可是后来才知道,其实叶盈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普通朋友’。跟长年累月辛勤围着花儿的蜜蜂们比,老二实在算不得什么。
后来,又过了些日子,老二渐渐平静了。而我也曾问过他:不是说玩暧昧吗?怎么玩成了这样?
他的回答是:是啊。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被涮进去了。这辈子就tm动了一次感情,说了句“喜欢”,就栽了。以后,再也不玩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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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说过那句‘再也不玩儿真的了’之后,就真的没再动过真感情。大学的后两年他一直在玩儿暧昧,而毕业了,他一直在玩‘419’。后来当了官,他再玩的东西,太高级,我已经没法领悟了。
一次感情的伤害,会带给人多大影响。看他,就明白了。而看我,就完全糊涂了。因为,我发现:我对女人没兴趣了。
整个大三的上半学年,我都是在昏昏噩噩中渡过的。这种颓废的感觉,竟然使我滋生出一种‘云游诗人’的气质,让某个大一的小师妹,在一个不见月亮的夜晚,向我表白了。
她说完‘喜欢’两个字的时候,那种局促和不安,超过了半年前的我。“梨花带雨”的模样,眼中闪动的晶莹,犹胜那时的胡晓。
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用近乎麻木的情态和口吻说:“我不喜欢女人。”
不记得她当时听完这话有多惊诧了,只记得,她随后的一句话让我忽然生出一种感动:“那,你,喜欢男人?……明白了,我不会说的。”
“谢谢。”除了这个词,我不知道我还能说什么,但是这的确是我的心里话。我很庆幸自己没有伤害这个女孩儿。没有不明不白地和她开始,也没有不明不白的说我不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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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整个上半学年,我再没和胡晓说过一句话。我想,我们没什么必要说话了。而他,也没有再主动找过我。这是肯定的,我能想到,而且我并不期望他会找我。
大三的寒假,参加高中同学的聚会,几个要好的朋友聚餐之后,又提出去喝酒。于是,我们就跑到了工体附近的一个酒吧。不为喝酒,只为聊天,老朋友不见,总有许多话说。出门的时候,都只是微醺,谁都没有醉。一片霓虹灯下的车水马龙,让我想起了那年追出KTV时的样子。
我想从那时,到现在,我真的变了。因为就在眼睛扫过左边的几间酒吧时,我敏感地注意到了一片灯火下站着一个人,一个穿着很单薄的男人,他正在盯着我看。
如果不是看到那双眼睛,我并不知道眉眼如丝这个词也可以用来形容一个男人。走进时,我才发现他画着妆。不算淡,否则以我这个俗人是肯定看不出来的。
“你好。”我先开口了。他用眼神唤我过来,我也要有个表示。
“你好。”他的声音很柔,柔似丝绵,缠绕住每个听到这个声音的耳朵,“一个人?”
“和朋友。”我回头看了下那几个同学,朝他们喊了声:“你们先走吧,我遇到了一个朋友。”
看着走远的同学,我忽然听到了他略带挑逗意味的声音:“噢?我们是朋友?”
“恩?呵。见面就是朋友。”在灯红酒绿的世界里,每个人都带着面具呼吸,而最常见的一种就是轻薄。
“我请你喝酒。”
“好啊。”我想我终于开始走进那个游离于主流文明之外的世界了。
刚刚和同学喝的是科罗娜,这次和他喝得是龙舌兰。啤酒加洋酒,最容易喝醉的搭配。我想我的确醉了。
天旋地转中,我闻到了一股香水的味道。很清雅,淡淡地有种薄荷的清凉。就是因为这种凉,我渐渐有些清醒。模糊的双眼,慢慢看清了一些东西:那张带着精致妆容的脸,就在离我一拳的地方。
“醉了?”眼前的人吐气如兰,纤指如玉,抚上我的脸。
“酒不醉人人自醉。”终于知道为什么‘李白斗酒诗百篇’了。敢情喝高了,连我这种俗人都会说些风月场上的话了。
“你呵…”他只轻叹了这半句,就没再说话。而我也没再说话。因为他已经把嘴堵在了我的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