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如此的好看。
他不知道我总是跟在他的身後,总是在他身後看著他。我喜欢看著他,超过了去想我的还不知道在哪里的媳妇和儿子。
我握著我的刀,是熟悉的触感,我握它握的太紧,手心沁出凉汗。它陪著我渡过了很多时光,我和它出生入死,它陪著我杀过很多人。人人喊打的奸佞小人或者是人人敬仰的大侠,杀他们的过程轻松或者艰难,痛快或者不痛快。
它与许许多多的剑或者刀交锋,可是它却从来没有与人对决过,我能听到它的铮铮而鸣,我能感到它兴奋的颤栗。
因为,我也是这样。
可是,我不能。
我没有去看他,转身去拿我的包袱。离开这里,我要离开这里。否则,我会控制不住自己。我有预感,如果我再留在这里,我就要失去什麽。
凌三少爷的剑刺过来的时候,我没有躲。他的剑锋刺破我身上并不厚实的衣物,他的剑法很好。剑锋只是刺破了衣服,没有伤到我半分,那冰冷的剑尖贴著我胸口的肌肤,我能清晰地感觉到它的清冷。
“拔刀。”他说
我摇摇头。
他笑,一挥手,他的剑从我胸口划过,衣服瞬间出现了一道几寸长的口子。这是我为数不多的衣服之一。
“那就留下来。”
我依旧摇摇头。
“留下或者拔刀。你可以选择一个。”他的剑轻巧地挑断挂在我手上的包袱。
他依旧笑著,风中的烛火映著他的笑容,明明灭灭。他不知道,他的笑容对我来说是多麽地勾魂,摄魄。再看上几眼,我心中一直压抑忽略的东西,就要浮出水面。我害怕这样的结果。
我拔出我的刀,它通体黝黑,就像看不见底的深渊那种黑,就像不会醒来的噩梦一样的那种黑。它黯然无光,如同我。
那一夜,下了大雪。
铺天盖地,天地间苍茫一片。
三月,我去了江州。
江州的春天很美,正是草长莺飞的季节,桃花欲燃,江水如碧。
这种地方很适合漂泊久了,停下来。我感觉我像是漂泊了很久,一切都支离破碎,这是以前从来没有的感觉,我需要停下来。
在江州,我遇到了朱老爷子,他有一座客栈,不大不小,全木的建筑。泡在春天里,散发著一种木头的香气,这里让我想停下来。
我住在他的客栈里,经常喝酒。女儿红、竹叶青、桃花酿、花雕,都是他曾经喜欢喝的酒。朱老爷子说,喝酒就是折磨自己,满足别人。因为,你不想醉的时候,一喝就醉了。你想喝醉的时候,却不会醉。最後,你满足了卖酒人的腰包。
我一直在半醉半醒之间,我不知道我是想喝醉,还是不想。我只是怀念那种感觉,怀念一种我永远不会得到,却想得到的感觉。
朱老爷子最後将客栈交给我,他要去云游四方。他说他年轻时四处奔波,去了很多地方,却没有心情去欣赏。现在他想回过头,去那些曾经去过的地方,去把失去的东西找回来。
他说可惜他没有一个胖丫头,否则,他就把可以把丫头嫁给我做媳妇,给我生一大堆的胖小子。
我笑了笑,心里像空著一大片。
六月份的时候,破鞋找到了我,他在我的客栈里坐了一会儿,说这个地方不错。之後,他经常来与我喝酒,穿著他的新鞋。
我们喝酒的时候,不太说话,本来都是沈默寡言的人。虽然两个没话说的人一起喝酒没什麽意思,但两个人喝闷酒,总比一个人喝酒要好上那麽一点点。
一天,他突然问我:“你不去看看他?”
他!我自然知道破鞋说的他是谁,我摇摇头。
破鞋斜著眼睛看了我一眼,问:“你喜欢他?”
我低头把玩手中的酒盏,这酒盏是前街的陶瓷店买的,有些粗糙。
见我久久没有说话,他冷笑一声:“既然喜欢,又何必要走。”
我笑了笑。我是喜欢他,如果不是喜欢他,我不会那麽痛快地离开凌府。我一定会,我一定会……
他有地位,有声望,他是最有可能成为凌府主人的凌家三少爷。他还有一个和他很相配的未婚妻。今年年底,他们便要成婚,整个江湖的的人都在为这一场盛大的婚礼而准备。然後,他们会有自己的孩子,他们的孩子也将会是天之骄子,他的妻子和孩子都会成为他的掌上明珠。
而我呢?
我只是个没有人知道名字的杀手,我只是他身边不爱说话的侍卫。过一段时间之後,他就不会再记得我。
我就像偶尔遮住太阳的阴影,总是要消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