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园内,此时的林妍极度紧张,神经高度紧绷,她清楚地知道今晚的行动究竟有多重要。
一旦成功,从今往后便可纵横大陆,山高路远任她闯,无拘又无束。
同时还能以此报复仇人・张法,抢夺原本应该属于他的机缘,大幅度削弱他的实力。
一想到张法,林妍就忍不住责怪起自己。
当初在精神病院的时候,她明明有机会能仗着强大的体质强杀对方。
可是奈何没有克服心中的恐惧,心里始终忘不掉对方的恐怖。
因此没敢采取强杀的方式,而是希望用偷袭终结对方,却哪料反而让对方抓住破绽,得以逃脱。
“不会了,再也不会了!”微微叹了一口气,林妍摇摇头试图甩开张法给她来带的心理阴影,“只要今晚成功,一切都将逆转。”
平复情绪,稳定心神,林妍将背包取下来。
哗啦一声所有的食材被尽数倾倒在地,而后更是拿出三袋细盐全都撒了上去。
似乎是担心不够均匀,她又蹲下身开始往食材上涂抹细盐。
直到一切准备就绪后,她便不再有任何动作,默默地站在马圈边等待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周围一如往常寂静安逸。
可是林妍的神经却没有丝毫放松,依旧是紧绷着身体,甚至略带一丝恭敬的意味,仿佛即将迎来某位重要人物。
“哒哒哒……”
大约过了近五分钟后,清脆的马蹄声传来,紧接着从动物园西北方向的阴影处,慢慢走出一匹通体耀黑的高大马匹。
由于浑身的毛发耀黑,而且行动轻盈,要是它不主动发出声响,在夜晚还真的很难发现它的踪影,只不过它目前的状态却异常醒目。
原因无他,仅仅是因为它的嘴里叼着一头……狮子!
就在马匹登场的一瞬间,张疯忍不住揉了揉眼睛,他想要确定自己究竟有没有看错。
直到将眼皮都揉红才不得不接受现实,它嘴里确确实实叼着一头成年雄狮。
仅仅只是一眼,张疯就认出了雄狮的来历。
它的名字叫做木法沙,要知道这还是他给对方取得。
同时也是动物园内唯二的雄性狮子,另一个则是它的儿子。辛巴。
可以说在动物园所有的动物当中,它绝对是最为凶猛的生物,没有之一。
然而此刻木法沙早已身死,整个脑袋都凹了进去,似乎是遭到重击血肉模糊,并且身上还有多处被啃食过的痕迹。
张疯猜到会有生物进化,但是万万没想到会出现马吃狮的情况,而且从其他动物的表现看来,木法沙应该不是第一个受害者。
另一边,直面马匹的林妍,浑身止不住的颤抖起来,有那么一刹那,她甚至想要逃跑,想要放弃行动。
“你果然在这,张法的坐骑,黑风!”
摸了一下胸口位置,林妍忍不住倒退一步,脑海里回忆起前世种种。
曾经她就被黑风无情的撞击过,差一点就一命呜呼,然而那一次仅仅只是因为她不该走在路中央,被飞驰而过的张法,如同蝼蚁一般碾压过去。
虽然最终在同伴的救助下捡回性命,但是至此之后,她便患上了黑风PTSD综合症,骨子里会不自觉地恐惧张法、恐惧黑风。
只不过重活一世,再次回到末日开始前,林妍知道此时的黑风还没有和张法相遇,这是她的机会,极为重要的机会。
只要自己克服恐惧,将实力还不够强大的黑风驯服,不仅可以为自己添加助力,还能夺走原本应该属于张法的机缘,一举两得。
因此即便心里怕的要死,怂到不行,她还是鼓足勇气来了,无论如何都要拼一把。
“这些都是我准备的食物,因为你爱吃咸味,所以全都抹了细盐。”
也不管黑风听不听的懂,反正林妍开始自顾自地介绍起来,那模样要多怂就有多怂,要多讨好就有多讨好,完全不像是拿了金手指的主角人设。
黑风是大宛马,又称汗血宝马。
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纯血骑乘马品种,有着3000多年历史,与阿拉伯马、英国马并列为当今世界上仅有的3种纯种马。
由于汗血马的皮肤较薄,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被看到,。
且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出汗后,局部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
因此给人以「流血」的错觉,故而称之为汗血宝马。
不过别看它高大威猛,此时嘴里还叼着血淋淋的雄狮,但是马匹的性格通常都极为温和,绝对算得上是动物界里的乖宝宝。
也正因如此,人类从很早就开始驯养马匹,甚至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在所有动物当中,马对于人类的贡献最大,最不可取代。
正是因为有了马的存在,这才让人类从凶猛的野兽变成高度社会化的智者。
例如:当初牛逼哄哄的印加帝国,虽然没有马匹但是却有羊驼,对,就是那个喜欢吐口水的羊驼。
凭借着羊驼可以驼送货物的能力,硬生生造出大量城邦,修建了不少道路梯田。
而马匹的能力,自然是比羊驼强上N个档次,无论是运输、战争、乃至耕地,全都可以派它上场独当一面。
马的感官十分优秀,视野范围能达到300到330度。
并且视网膜外面还有一层照膜,即便是夜晚也能看清事物。
听觉也异常发达,耳朵甚至可以自由旋转,能听到55至33kHz的声音,隔着老远就能听到危险袭来。
嗅觉也很敏锐,能够辨别同伴和识别自己的主人。
同时还具备出色的记忆力和学习能力,简单的刺激和奖励就能它们完成复杂的工作。
哪怕是离开自己的家数年之久,依旧能够准确返回,成语老马识途就是因此而来。
当然,最重要的是马的速度,它一共具有四种步态。
速度3到7公里的慢步。
速度上下限极大的快步。
对侧步,通俗说就是顺拐,这种步伐造成的颠簸极小,使得骑手能够轻松驾驭。
最后一种跑步,一匹优秀的马能在80秒内跑完1200米,5天不到奔袭600公里。
如果用一天80公里的速度行走,连续几十天下来都不会累!
早先在没有发明出马鞍时,都是用马匹来拉战车,然而等到骑兵横空出世,就此迎来了全新的战争时代。
成吉思汗之所以能够掀翻整个欧洲,遇神杀神,遇鬼宰鬼,很大程度就是凭借战马的机动性。
要不是南宋时期,大汗・蒙哥被四川、重庆军民灭杀在钓鱼城下,导致蒙古国内乱分裂,放松了对欧洲的统治。
恐怕现在的欧洲还是蒙古人的牧场,哪有后来的崛起。
总之骑兵能永久保持战术主动性,胜可追,败可退。
只要指挥得当不脑瘫,基本上就是对手可以赢,但是自己永远不会输。
因此在古代,马的地位甚至高于普通人,一匹好马能值千金,就像武圣・关羽能拒绝金银、美色,却无法拒绝赤兔马!
当然,曾经也有人提出过用其他动物替代马。
马虽好,但是其缺点也很明显。
尤其是马的胃很小,常常吃一点就饱,过一会就饿,而且很挑食,不新鲜不吃,比国宝熊猫还拽。
常说的马无夜草不肥,就是这么来的。
并且战马饲养难度高,费用消耗大,甚至为了保持战马的力量和体能,还必须得给它们喂盐。
要知道古代的盐可是等同于金子,由此可见饲养战马究竟有多费钱费事,只不过人类找来找去,也找不到任何动物替代马。
战场上刀剑嘶鸣,哪怕下一秒就是死亡,马也不会退缩。
朋友会被叛逆你,亲人会猜疑你,但是只有马会和你同生共死,永不离弃,永不怀疑。
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关于马的成语,都是正面的、积极的,充满了活力和积极进取的精神。
马与人类,简直就是天生的一对,最佳搭档,没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