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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不太爽》作者:微阳/二阳从来不三俗/液液液液液
文案:
《糟糠》姊妹篇,暴躁炸毛攻X好脾气倒贴受,HE
请勿说攻渣,攻很萌的不要黑他,不换攻不换受。
正文:
一
凌晨四点,天还是黑的,平志诚早早就已经起床,像往常一样在厨房里忙活。
他将头天晚上泡好的一大盆米放在特制的大型白钢锅里,再加上四分之三锅水和两勺食用油开始熬粥,他不停的用勺子搅免得糊底。这炉火很旺,很快水就开了,蒸腾出来的水汽熏着平志诚的脸,没一会儿他就出汗了。即使这样,他也不能离开,还得继续忍受。
平志诚经营的是一家粥店,这种南粤风味的粥店在他所在的北方城市里还是比较少见的。他开的店店面很小,只经营早餐和晚餐,平时就他一个人忙活,早上开铺熬粥,准备配料,下午配货,晚上收铺关店……
不过他是有招一个人帮个忙的打算,因为最近也不知道哪个好事儿的在网上发帖疯狂赞美他粥店里的粥有多好喝,慕名而来的食客蜂拥而至,原本生意就不错的小店,一时间客流量更多了,所以平志诚比往常忙了无数倍,他恨不得变成千手观音,才能面面兼顾。
一个小时过去了,粥也早就熬好了,已经滚了几个开,米粒全都开了花,他趁着熬粥的空隙把该准备的食材弄好,又把大锅挪到其他的灶上,在特制的炉盘上摆好六个小砂锅,就准备开门了。
正值春天,天亮得早,天气暖了,人们总有说不出的精神头,平志诚拉开卷帘门,活动了身体,没一会儿第一个顾客就上了门。这人是个女的,也算是常客,平时挑剔的要命,但是在平志诚这里不算事儿。
“一份菜干猪骨粥打包。”这名顾客说。
“今天没有。”平志诚把粥分在小砂锅中,头也没抬就说。
“怎么又没有?”顾客的声音顿时提高了八度。
“您抬头看看那牌子,菜干猪骨粥只每周六晚上供应,平时老子懒得熬,而且说了多少遍,没有就是没有,你是怎么问都没有。”平志诚总算是给面子抬起了头,一字一顿的对她说。
平志诚暴躁、固执、说一不二,不管是刚开店的时候几乎没什么生意还是现在顾客盈门忙不过来,他都是这副死样子,虽然大家都熟悉了他是什么德性,但总有人挑战他。
比如说顾客头顶的那个牌子就在隔断上方,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每日供应粥的品目,有些还是“限量供应”,周几周几是什么粥的,十分清晰,这些约定好的东西他不会重申,除非没买到材料会在贴张纸以示说明,否则规矩是雷打不动的。
女人愣住了,在平志诚那冷冰冰的语气下,她的声音也相对变弱了些,“……那鱼片粥总有吧。”
“有。”
“一份打包。”
“好,等着。”平志诚边说边回身开始了麻利的动作,现在人不多,他也不着算急。他盛了一大勺粥在砂锅里,点了灶上的火,那粥原本就是滚开的,没用几秒钟便在砂锅里翻腾起来。平志诚抓了些切好的姜丝和鱼片放在里面,又撒了点调料,及其有耐心的搅合着,待鱼片卷曲变白,再煮了一会儿就算大功告成。这时这位顾客的身后已经聚了好几个人,那他也没理会,井井有条的把粥倒在纸碗里,从玻璃隔断中间开的小窗里面递出去。女人给他钱,他把钱收好就不管了,开始问下几位顾客需要什么粥。
他这儿属于半自助服务,外面的台子上有和纸碗配套的盖子、塑料袋和一次性勺子,顾客可以自己装。堂食更方便,他们自己找地儿坐,没地儿就站着,不管用什么方式,吃好了就必须得把纸碗自己扔掉,这也是规矩——平志诚为此特地用斗大的字儿一条一条的写在大红纸上贴在墙上,曾经有人不遵守,他还从操作间里出来跟人家吵了一架,说那人听不懂中国话,看不懂中国字儿,那架势简直是店中一霸,人们见他不好惹,从此之后便也规规矩矩的执行着。
平志诚是自己图个省事儿方便,毕竟等人多的时候他忙都忙不过来,哪有空给他们收拾这些,他脾气又暴躁得很,最烦那种说了无数遍也要继续问的顾客,换句话说,爱来不来,哥没兴趣伺候你。
常来的食客都熟悉平志诚的臭脾气,虽然总有人说他服务态度不好,但还要隔三差五的来一次。他不能说人家贱,毕竟顾客们是他的衣食父母,而且他做的东西不仅价格公道、用料实在、量足,最主要的是味道好。还有老人家说,平志诚为人其实挺实诚的,心思不坏,因为在物价飞涨的今天,他家粥铺的价格始终没有变过,材料也始终如一的好。
平志诚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弄些面食,但是不经常,做了也是因为他想吃,但这就以北方口味为主了,因为他在南方呆了几年,除了熬粥什么小点心都没学会做。
随着时间的流逝,顾客渐渐多了起来,很快就在门口排了长龙,平志诚忙忙碌碌的干着活,人们及其有耐心的等着,也没人敢催促,反正说了也是白说,他还是那么我行我素,说多了还得对你怒目而视,管你是天皇老子还是国家主席。
早上高峰一直到十点钟才算过去,店里就剩一个顾客,早起熬得粥已经见底了,他随便吃了点儿早饭,就开始搞清洁了。
厨房最主要的清洁工作就是刷锅和擦洗操作台,一天两遍,平志诚从来不含糊,一般在晌午之前搞定。一家餐饮店,味道固然重要,但良好的卫生却是一种诚意的体现。
平志诚并不卖午餐,最后一步是泡上晚上的要用的米,再吃点儿午饭,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三点多起床去进货,回来熬粥,然后开始晚上的忙碌,直到晚上十一点收铺。
他刷了两个锅,抬头一看,那最后一个留在店里的顾客还是没走,就坐在那里摆弄手机,平志诚不满的喂了一声表示他要关门了。那家伙抬起头,露出格外灿烂的笑容对他说:“大哥,你这里是要招人吗?”
“是啊。”平志诚掐着腰,大赤赤的上下打量这个年轻人,这人的穿着很朴素,运动外套、牛仔裤、运动鞋,半长头发剪得很利落,眉清目秀,帅气自然,一点都没有现在年轻人的浮躁,给人印象非常好,平志诚觉得很满意。
“那太好了。”年轻人站起身走到玻璃隔断那里,从窗口伸进一只手,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张春宇。”
平志诚握住他的手,直截了当的对他说:“你也看到了,早上这一阶段非常的忙,你主要负责帮我的忙和营业结束后的收铺,薪水一天五十块钱。”平志诚并简单交代着,见年轻人并没有反对意见,他接着问:“你什么时候能来上班?”
平志诚这般直接,张春宇颇有些意外,他沉思了一小会儿,才对平志诚说:“老板,是这样的,我家里还有点事儿需要处理,这又是月底了,你看下个月一号我再过来行不行?”
“成,你那天要不来的话我就重新招人。”
“放心,肯定没问题。”
张春宇走了,后厨也收拾差不多了,平志诚准备出去把那张招工启事撕下来收走顺便关门,
结果出去一看,门外竟然一张纸都没有,平志诚摇摇头拉上卷帘门,屋子里瞬间陷入黑暗,也没开灯,直接从玻璃隔断下面开的矮门中钻了进去。
二
平志诚平时吃住都在店里,楼上有个小阁楼就是他的卧室,他光棍一根,自己吃饱全家不饿,在哪里都是个窝,而且这样开店方便,他对现状十分满意。
他十五岁的时候就不乐意念书了,深层次的原因是父母离婚。他爸为此追着他打了半个小时也没劝动他,他爸气得说他这驴脾气也不知道像谁。
平志诚那时候是太不懂事儿,梗着个脖子跟老爷子对着干了好长时间,最后逼得老爷子没办法,总算失望的点了头。
于是平志诚终于在十六岁那年生日之后跟着他二大爷去了南方,年纪尚小的他一没学历二没技术,就只能在诸如快餐店、小超市干一些零工,搬个货、送个外卖什么的,每月赚得钱刚够房租和吃饭。日子清苦不说,人也非常累,就那一年他瘦了能有二十来斤,不过身体倒是壮实了些。即使这样也没考虑过回家,处于叛逆期的他觉得离父母远远的才是最大的幸福。
那时候他的脾气还不算暴躁,就是挺混蛋的,不太务正业。
后来平志诚零零散散的找了七、八份工作,一分钱也没攒下来,后来他二大爷都混不下去回乡了,他还在南方一无是处的打着工。直到有个老乡带他去了更南边的地方,进了那家所谓的百年老店当勤杂工。
这算是他干得最久的一份工作,持久的缘故大概是觉得这家店的煮粥师傅特有魅力,也就在那时候,不算太敏感的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喜好可能和别人不大一样。但他没在乎,靠着那么点好感一直勤勤恳恳的干活,很累,比现在累,店里的人脾气都大,因为客流量多,干什么几乎都得用喊的,做卫生有一点没做好,都得被人损得鼻大眼小。可他都熬过来了,有时候抽着烟,盯着那师傅看,什么疲惫都不见了。
平志诚现在的很多习惯也都是从那时候养成的,脾气也是。工作那样的辛苦,他也没动过想走的心思。他做事情很专注用心、一丝不苟,所以他在干杂役期间还能学到煲粥的本事。
再后来,他爸没了,他就回来了。
有点怀念那里的生活,可是时间久了,也就淡了。
回来之后,平志诚把家里的旧房子给卖了,钱用来盘了这个店,他爸留的那么点儿钱被存在银行养老,他也知道自己这一辈子就这样了,不可能结婚去祸害人家大姑娘,有了这店就算有了份营生和依托。
在南方呆了那么多年,什么样的活都干过的他觉得能开这店很满足,比上班强多了。他会的东西不多,找不到朝九晚五的工作,其他的零工也干腻味了,还不适合他,太板人,而且以他现在的火爆脾气,估计也没人受得了他,反正现在赚得钱是能够得上吃饭就行了,相反还能攒下不少。
前段时间开始,店里的生意突然变得特别好,这么个小店铺着实有些承受不住那么多客流,便有人劝他开个大点儿的店,但他没动心思,一是没兴趣,二是没功夫打理,能请个人就算是不错了。
平志诚时常回顾自己的过去,再反过来看自己现在,他觉得挺知足,每天这么想一想,什么疲惫都没有了。
正好到了月初,平志诚早把自己招了个帮手这事儿给忘了,等早高峰都过了,平志诚开始蹲在那儿擦地了,才想起那个叫什么宇的怎么还不来。他还在想要不要再招一个人的时候,殊不知自己那壮实的屁股已被外面姗姗来迟的张春宇盯着看了半天。
直到被人从外面喊了一声,平志诚才直起了腰,一看张春宇就站在外面隔着玻璃看着他。
在干活的时候被打断,平志诚当然不会高兴,他不满意的叹了口气,无意间注意到这人和上次相比剪了一个新发型,人更精神利落,就是不知道勤不勤快。
“老板,我该干点儿什么?”张春宇卷起衣袖,双手拄在台子上看平志诚忙活,跃跃欲试的就想进去帮忙了。
“你再来晚点儿活我都干完了,还雇你干毛?”平志诚没好气的反问道,一点儿也不给人留面子。
张春宇讪讪的挠了挠头皮,面对这样冷不丁的抢白,他也不生气,反而腼腆笑着说:“……那个,你上次也没跟我说要几点来啊。”
“卖早餐你说要几点来?你没半夜来。”平志诚弯腰搬起了那口大锅准备送到水龙头下面刷洗,嘴巴上面毫不留情,话赶话跟刀子似的。
张春宇嘻嘻一笑,根本没当回事儿,赶紧开了隔断下面的小门钻了进去,搭着手把大锅架在了水池上。“……老板你别生气,我明儿一定早点儿来。”
平志诚不屑的哼了一声,心里琢磨着还要不要雇个人,或许最早他把招工启事贴出去就是个错误。
不过让平志诚没想到的是,这白白净净又斯文的张春宇把袖子一撸,干起活来可是一点儿都不含糊,拿着锅刷子就刷起锅来,动作熟练而又专业,颇让他惊诧。
一口锅刷完,张春宇抬起头来,露出特阳光的笑容对平志诚说:“我干活还行吧老板。”
“凑合。”平志诚挑剔的撇撇嘴。
既然雇了人,那就不用白不用,之后平志诚指挥着张春宇擦灶台搞卫生毫不客气。而这张春宇真是来者不拒,厨房的活一把抓,不怕脏不怕累,最后还附赠刷了地,整个厨房干净清透没问题。
平志诚终于觉得有点儿满意了,他看着干净的厨房对张春宇说:“你既然来了,咱们就把工作时间说好,看你是个学生,想必也没多少时间,工资上次跟你说了,一天五十,分早晚两班倒,但周末必须上一天,中午到下午可以休息。”
“成,老板,一切都你说的算。”
“你今天来晚了,下午到晚上也得上班,暂时先带你熟悉一天,不算工资。”平志诚精明起来可一点都不含糊,他还以为自己苛刻点儿能树个棍儿让这臭小子害怕他,谁知张春宇嘿嘿一笑,特有动力的说:“成,我下午肯定准时到。”
三
平志诚刚进货回来还没从倒骑驴上下来就看见张春宇正在门口蹲着呢,他心里寻思这人未免也太积极了点儿吧,要不是穿着利落,他还以为是要饭的跑他门口乞讨来了。
张春宇听见刹闸的声音,抬头一看是平志诚回来了,赶紧站起身来小跑过去,特热情的说:“哎?老板,你上货去了?那我帮你卸货。”说话就把自己运动服的袖子卷了起来,拎起一桶花生油。
平志诚从倒骑驴上下来,把一袋大米扛到了肩膀上,却一点儿感激的心都没有,反而说:“你这么早上班我也不给你薪水,别想撬我的钱。”
“老板你想多了,你让我早点儿来,我就早点儿过来了,我想先熟悉一下工作流程,这样以后也好得心应手,放心,这会儿我白给你干,不管你要工资啊。”张春宇头也不回的大声说,倒是没看见平志诚脸上一闪而过的尴尬。
张春宇帮着平志诚把货卸好,又按要求生火、抬水、熬粥,这过程挺辛苦,但他做得非常认真,就差拿个小本儿把步骤记下来了,狗腿劲儿着实让人想多,平志诚甚至怀疑这家伙是来偷师的。
等到开店的时候,俩人磨合了一阵子,张春宇学着平志诚的样子盛粥、下料,不是把粥弄洒就是把调料弄得哪里都是,这让平志诚觉得多了一个人反倒绊手绊脚,这还不如以前那么自在,更烦的是不停有人在说诸如——“哟,平老板请了个帮手。”“这小伙子长得真精神。”“老板什么时候把店扩大点儿啊,省的我们总排队。”之类的话,默默唧唧让人觉得心烦,而张春宇呢?就跟个花蝴蝶似的对每个表扬他的人露出微笑,就差出去跟人握手合影了,这让平志诚非常不爽。
后来平志诚终于受不了,他在忙不过来的时候就把张春宇从厨房给撵了出去,等忙完高峰期,还在那儿感叹还是自己干活顺当,真后悔请了这么个家伙。
其实张春宇在外面也没闲着,他得好好表现以赢得平志诚对他的信任,才好提出自己的想法。于是他就一直在外面帮人打包、收钱、找零,分担了不少平志诚的工作量。
不过每份粥要煮多长时间都是有讲究的,即使张春宇再怎么帮忙,也没办法减少队伍的长度,于是就琢磨起该怎么提高效率来,便在晚上收铺的时候发生了这样对话。
“老板,为什么不把粥做好了,谁要盛一份就好了?”
“有病啊,做好了放时间久了还能吃吗?”
“那这样子快啊?”
“快是快了,我的店也快黄了。”
“……那……”
“那什么那!快点干活,干完活好回家。”
“……”
平志诚才懒得跟张春宇解释自己的一切行为的原由,反正这又跟他没多大关系,毕竟自己当年也是被这么骂出来的,有很多事儿还是得靠自己参详和琢磨。
不过换个角度想想,张春宇这家伙是有毛病还是迟钝?要是换一般人被他这么损,可早就受不了了。
不过晚上收铺的时候张春宇可起了大作用,平时得干到十一点钟的活不到十点钟两人就搞定了,张春宇临走前说自己要第二天上早班,平志诚只是点点头,哗啦就把卷帘门给拉上了,把他隔到了外面。
张春宇盯着卷帘门看了半天,最后无奈的耸了耸肩,咽下刚想说出口的再见,气鼓鼓地往附近的小区走去。他坐上来的时候开得那辆小跑,没着急发动汽车,反而给自己亲哥打了电话,也不管电话那头的人是不是在睡觉便大嚷起来,“张春兴,你就想一出是一出吧。”然后愤恨的挂了电话,整个人都靠在座椅上生起了闷气。
要说张春宇来平志诚打工这事儿都怪他那个不靠谱的大哥张春兴。
没错,张春宇家很有钱,他爸是酒店老总,而他哥是个美食敏感度极高的人,这城市里有什么好吃的,他哥比谁都知道,也不晓得这人哪天摸索到这家粥铺之后就三天两头的拽着朋友过来吃,并且在本地美食论坛上发帖子隆重推荐,还跟他们老爸出主意说不如把这老板挖到自家酒店的厨房来,以后吃起来也方便。
最开始他们老爸还对这个人很不屑,后来被张春兴拽过来吃了一次也魔怔了似的爱上这里了,还跟这牛脾气的老板说去他那儿工作,但刚提完就被人家给撵出去了。
这时候,他哥就对他们老爸进谗言说如果他聪明能干的弟弟可以把平志诚弄到酒店去,他就什么条件都能答应。他老爸摸着下巴权衡利弊觉得这事儿可行,张春宇潜意识里虽认为这事儿是个陷阱,但想想也答应了,说去倒是可以,条件是他负责的工作就全交给张春兴了。——家里的事业是个烫手的山芋,他们哥俩谁也不愿意打理。
张春兴不靠谱惯了,听这话就立刻反悔,这完全是自己挖个坑把自己给埋起来了,他懊恼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后悔得直跳脚。
其实张春宇很迷茫,他觉得自己老爸都搞不定的人,换他来肯定也不那么容易。后来索性过来探探底。第一次他是下午来的,很不幸吃了个闭门羹,于是跟周围的店铺一打听,才知道这店只有早上和晚上才开,走之前看见店门口贴着招工启事,一点小想法就从心中萌生了,与其正面冲突,不如深入敌后。因此,他在第二天特地起了个早,规规矩矩地和别人一样排了半个小时队,他挺着急,但看周围的人不抱怨、不催促也不多问话,只抬起头对着上面的大牌子研究要吃什么,他又看了看旁边张贴的红纸,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张春宇选好了粥,付好款便在旁边找了个座位慢慢悠悠的喝了起来,就等人家忙活完。
粥还是味道不错的,像他这种对美食没什么追求的人也喝不出具体门道,但他总觉得也没像他爸和他哥说得那么邪乎啊。他时不时看看璃隔断后面的老板,就见那人一直忙活也不多说话,但凡一说话就能噎死人,就他喝粥这会儿功夫这老板还跟人吵了一架。他还真没见过这么大牌的老板……怪不得他老爸都搞不定。
张春宇终于等到渐渐没了人,手机上的游戏都赢了无数盘,老板才终于注意到他,他起身过去跟人家握手。
四
在老板明目张胆打量张春宇的同时,张春宇也毫不保留的看着面前的人。
这老板的身板儿真是壮实,那一身腱子肉被包裹在洗的干干净净的白色工作服里,一弯胳膊肘,上臂弯都能鼓起一个弧度来;还有那屁股,结结实实的两瓣肉,如果能一把摸上去肯定手感倍儿棒!大概因为长期在厨房工作,他的脸蛋儿被蒸汽熏得白白净净的,皮肤比自己的还好;个头跟他差不多高,因为正好可以平视;寸头,浓眉大眼,眉毛时不时纠结在一起,总流露出特认真的神情,还给人一种非常踏实的印象。说实话,张春宇看了这么一会儿就有些心动了,他在心里寻思:靠,这才是纯爷们儿啊!粥没让他流口水,这人倒是让他看上了。
张春宇立刻决定留下来工作,老板人还挺直接,给的薪水就算是可以,但这些他都不在乎,因为那点儿薪水还不够他车的油钱的。可是摆在他前面的巨大诱惑是如果他说动了这老板,他就可以正大光明的撂挑子不去接他老爸的班,把责任都推给他哥,不仅如此,每天和身材这么带劲的老板在一起工作,就算他脾气差点也无所谓了,光饱眼福就够了!
张春宇自认脾气不错,还擅长做人家工作,这老板一看就嘴硬心软,这样他便可以潜移默化的把自己的思想灌输给他,然后慢慢的驯服他,即使是块磐石,他也有自信让他慢慢的移动。张春宇心满意足地回家跟老爸说了自己的计划,并得意洋洋地从酒店繁重的工作中逃离开,开始来到这里从事到纯体力劳动,而且这些后厨的活一点儿都难不倒他,因为留学的时候常干。
张春宇坚信胜利是属于他的,前面的路是光明的。
但这第一天,张春宇大度的忍了一整天平志诚的冷嘲热讽和出言不逊,再好的脾气也最终被那扇毫不留情关起来的卷帘门给引爆了。这要是换做平常,张春宇早就撂挑子不干了,根本不用等到晚上。但是他得继续忍着,否则也对不起他跟他爹立下的军令状。
张春宇对他哥发了脾气就把手机给关了,坐在车上呆了好一会儿,这才终于顺了气。他开着自己的小跑车回家养精蓄锐,因为明天又是艰巨的一天。
第二天,平志诚刚把卷帘门拉开就看见张春宇在外面站着等着,因为变了天,这人穿得十分单薄,缩着脖子显得可怜兮兮的,平志诚嘴里念叨道也不知道多穿点儿,话还没说完,张春宇就躲进了店里,熟门熟路的钻进后厨,盛了一碗热粥喝进肚子里,然后才吐出一口气,说:“今儿可真冷,一碗粥喝进肚子里特舒坦。”
平志诚可没想到张春宇这么不把自己当外人,火气立刻就上来了,他颇为刻薄的对张春宇说:“我每天就卖这么一大锅粥,被你喝了我还卖不卖了?”
“老板,你也不用这么抠吧,就一碗粥而已。”张春宇不满的嘟囔着,转身又盛一碗,“大不了你从我工钱里扣。”
“你当我不扣?”见张春宇还要说话,他先抢来了话茬道:“你闭嘴吧,赶紧干活!”说完也不理人,闷头做准备迎接第一位顾客。
这天是周末,按惯例会卖老火粥,和那些需要现做的生滚粥不一样,老火粥主要是得把食材经过长时间煲煮,把材料的味道和精华都煮出来再贩卖。过程是不麻烦,可平志诚不乐意每天都做那些准备,而且有的材料在北方比较难弄,所以他每周就卖一天,即使这样,他每隔一段时间便得找在南方信得过的朋友订一次货,以保证材料的质量。
果然那浓香四溢菜干猪骨粥非常受欢迎,在电炖锅里煲了七、八个小时的粥是淡淡的褐色,米几乎融掉,猪骨也熬制得酥烂了,配上煮透的菜干,一股别具风味的肉香散发在空气中,不枉食客等了一周起个大早,就为吃上这样的一碗。
经过昨天的磨合,今天也临时有别的粥要卖,他们俩配合得比昨天默契多了,平志诚负责做生滚粥,张春宇负责盛老火粥。
即使这样,平志诚也挺不放心张春宇干活的,一有空就挑挑剔剔的在旁边指手画脚,不是说他盛少了就是嫌他笨手笨脚的弄洒了,恨不得自己全揽起来做了。
可人越来越多,这个要那种粥,那个要这种粥,嗡嗡嗡嗡的就跟几百只苍蝇在耳边飞一样,很快平志诚就没那个心思管闲事儿了,只顾着忙起了自己手边的活。
等后来人变少了,平志诚又关注起张春宇,见张春宇比他想象中的聪明多了,很快就上了手,知道盛粥要盛到碗边的3/4处,这样既不容易弄洒,也可以给打包的客人留下足够的空间盖盖子,于是也欣慰了一些。
也就不到一个小时,那大半锅粥就卖完了,后面迟到没买着的开始跟平志诚抱怨,他一听就来了气,不耐烦的说:“知道今天卖这粥,你们也不早点儿来,跟我这儿抱怨什么呢。”
那些人还在说怎么不多做点儿之类的话,平志诚干脆摔了勺子,掐着腰隔着玻璃窗说:“就这样,爱买不买。”
外面的人有的闭了嘴,也有不怕事儿大的在那儿继续说,这种事情每周都会发生,平志诚见怪不怪,但他还是想冲出去跟他们说道一番。来这儿买东西就得听他的规矩,车轱辘话他一点儿都不爱说,可这帮人似乎总以激怒他为乐似的,三不五时就得让他强调一番,也不知道是智障还是欠骂。
这时候张春宇从旁边开了呛:“老板,你别生气哎,大家是因为喜欢你的粥才这么说的。”
喜欢?也不见得是真喜欢,要喜欢的话早来了!还跟这抱怨?平志诚回头瞪了张春宇一眼,怒道:“闭上你的嘴,干活去,磨磨唧唧的,大姑娘啊。”
周围瞬间就寂静了,外面的顾客也不说话了,而张春宇举这个勺子彻底愣住了。片刻,被平志诚抢白了一顿的张春宇就只能无奈与外面的顾客交换了个眼神,耸耸肩,转身去忙活自己的事情了。
平志诚在心里骂张春宇臭小子,有事儿没事儿总触他霉头,真不知道是请来帮忙还是给他添堵的。
一个上午很快就过去了,也到了张春宇下班的时间,厨房里还有点儿尾巴没收完,即使这样,平志诚也让张春宇走了,明明是不想让他太辛苦,可这臭小子竟然小声嘟囔说他是小气鬼、烂脾气。
平志诚最不喜欢别人指正他的缺点,一听这话赶紧把正给张春宇盛得那碗煲了一个上午的瑶柱粥倒回了锅里。
这情景刚好被张春宇看见了,连忙过去阻拦。“老板老板,你这是给我盛的?”
“喂狗也不给你。”平志诚把纸碗往垃圾桶里一扔,拿着抹布开始擦操作台。
“别介啊,我错了还不行吗?你最大方了。”张春宇双手合十的鞠了一躬,看似很真诚的道起了谦:“老板你说错了也是对的,我以后再也不跟你顶嘴了。”
平志诚根本没搭理张春宇,埋头做起了收尾工作,不过张春宇明目张胆的盛粥他也没管。
张春宇心大,昨天的事儿他早就忘了,今天的事儿他也不准备往心里去,跟平志诚一般见识才是有毛病呢,于是拿着粥就撤了。反正这一上午时不时的与平志诚碰上那么一两下,豆腐也吃够本了,还有什么遗憾呢?
张春宇走之后,平志诚大叹一口气,发觉自己真是给自己没事儿找事儿,花钱请这么一个活祖宗回来帮忙。他当然不会反省自己哪里不对,反而觉得他说的话就是圣旨,在这属于他的方寸之间,所有人必须得对他惟命是从。
平志诚收拾好一切,又把晚上要用的米泡好,便出去关门准备回屋睡觉,这时看见对面马路上咻的飞过一小跑还带来一阵阴风。平志诚啧啧嘴,心里想:这城市里有钱人可真多,人家开小跑,他开倒骑驴。虽然他的座驾明显有些寒酸,但聊以自慰的是这俩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有轱辘,于是他便带着这种自我安慰的心理回去睡大觉了。
因为下午张春宇不上班,平志诚忙活时候才觉得多了个人帮忙真的不一样了,总觉得身边少个人就跟缺点儿什么似的。他摇摇头,心里想人果然不能惯着,一旦享了福,就回不到过去的苦日子里面去了。
五
时间跟流水似的那么过去了,转眼距离张春宇来平志诚这里上班已经一个星期了,张春宇很聪明,也没用平志诚怎么教,工作一下子就上了手,平志诚特地新增了两个炉灶,这样两个人可以一起操作,速率不仅提升了,食客的抱怨也相对少了些。不过唯一令平志诚不爽的是厨房的空间明显变小了,一干活两个人屁股贴屁股非常不舒服。
厨房里多了个人,相对来说也热闹了起来,张春宇非常善谈,没事儿总喜欢找些话题来说,但平志诚懒得搭理他,一直是敷衍的态度。张春宇却不嫌寂寞,还跟来买粥的食客聊天,那股热情劲儿特让平志诚看着特来气,一生气他不是用胳膊肘碰就是用屁股拱张春宇几下,张春宇立刻闭了嘴,可没一会儿便跟没记性似的又跟人唠开了。一根筋通到底的平志诚哪知道表面上一脸单纯的张春宇用得是什么心思。
其实人家张春宇可享受被那紧实的屁股贴着的感觉了,每天就盼着这种时候呢。
因为工资是周结,正好也到了发工钱的日子,而张春宇第二天是上午班,平志诚头天晚上便把工钱算好装在一个信封里,只第二天等给他了。
平志诚转身上了床,脑袋枕在胳膊上寻思着张春宇除了废话多,可做事利落,他怎么说人家也不生气,还不怕辛苦,平志诚心情一好,下床又往信封里面多塞了一天的工钱才闭眼睡觉。
第二天上午一忙完,平志诚把装着工钱的信封递给了张春宇,谁知张春宇数都没数就揣兜里了,平志诚立马变了脸,心里非常失望,因为自己的一番好心就像那包钱一样被无视了,他恨不得把那多给的钱当着张春宇的面儿给抽出来。
而张春宇也没注意自家老板又生气了,拿了钱并没着急走,把围裙一摘挂在墙上,坐在那里大模大样的玩起了手机。平志诚都要关门了,却见张春宇还在那儿呆着,于是恶声恶气的赶起了人:“赶紧走,老子要睡觉了。”
张春宇把工资袋子拿出来扬一扬说:“老板,你有空没?晚上我请你吃饭得了。”
“老子晚上要开店。”
“一个晚上不开店又不会怎么样?就这么说定了,六点钟我过来。”说完,张春宇露出一个特阳光的笑容,挥挥手披着外套就走了,只把平志诚一个人扔店里了。
平志诚关门摸黑上了楼,还真的忘记泡晚上要用的米,一觉睡到四点多。这下好了,人起晚了,货没去上,米没有泡,想开店也开不成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店几乎从来没因为自己有私事而不开张,可这次却不得不去了。
平志诚没什么朋友,也没有人请客吃饭,这次被张春宇嚷着请客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平志诚在张春宇来之前写了张大红纸,上面交待自己有事儿晚上不开店。等张春宇来了,他把纸贴在卷帘门上,张春宇不自然的笑了笑,除了表面上的好感,他还被平志诚的朴实给打动了。
平志诚的生活圈子太狭窄,每天店里和去市场上货两点一线,如果需要生活用品,旁边就有家小超市,他不太讲究穿衣打扮,反正整天干活觉得舒服就行,如果不是和张春宇出来,他都不知道这个城市已经变化如此之大。
他们出去明明天还是亮的,可是坐着公交车到了目的地天色就已经全黑了,平志诚不满的嘟囔着为什么要来这么远吃饭,事实上是有种离家太远有些不安的感觉。
张春宇指着对面那家闪着霓虹灯的小饭馆说:“就那家饭店,味道很不错,我常来的。”
平志诚迷茫的盯着那家开在商场楼下的精致小饭馆,怯怯的不敢挪步,他知道这地方绝对和他的粥铺子有天壤之别。
张春宇拉着平志诚过了马路,熟门熟路的推门进去,里面更是别具洞天。独具江南特色的装修风格,有种小桥流水人家的韵味,迎面就散发出一股清新之感。
面对这里精致的装修和坐在对面的张春宇,平志诚头一次觉得有点摸不透这年轻人的心思,甚至在某一瞬间产生了想多了解一点儿这人的冲动。但平志诚什么都没说,说了显得自己多事儿妈,于是梗着脖子努力保持着当年在大城市打工时学到的大方得体,不过表现得很僵硬就是了。
张春宇看出了平志诚的拘谨,起身给他倒了杯清茶说:“老板,这就是个普通的小饭店,本质上和你那儿没区别,你放开点儿。”
这话就像戳中了平志诚的心思一般,他的厚脸皮刷的就红了,磕磕巴巴的说:“谁、谁、谁不放开了?”死活不愿意承认自己的尴尬。
张春宇体谅的笑着摇摇头,觉得这样的老板真是可爱。平志诚则别过了头往窗外看,一时间外面霓虹闪烁,店里小曲儿悠扬,这让他更不自在了。
菜点好没一会儿就上来了,四菜一汤,精致的摆在讲究的仿古的瓷盘瓷碗中。平志诚就那么看着,有点不敢动筷子。
“老板,你快点儿吃。”说话间,张春宇给平志诚夹了一筷子鱼,硬生生的破坏了这道菜的美好。
“得得得,我自己会夹菜啊,用不着你来。”平志诚伸手拦住了,不满的说。
“你多吃点儿,不够咱们再点。”张春宇并不介意,反而笑着继续给平志诚夹菜。
平志诚发现张春宇很爱笑,似乎嘴角永远都弯着的,和他说话的时候笑,被他骂的时候也笑,反正不管怎么样,人家就是不生气,他都怀疑世界上是不是真有这么脾气好的人,这一切真的不是装出来的?
平志诚一头雾水的吃着着精致过分味道也不错的食物,顺便享受张春宇热情的服务,可他依然盼着赶紧吃完,因为这种地方他实在是呆不惯,其实他更喜欢那种像他工作过的简单的、大家可以热火朝天吃饭的朴素小店,而不像这里喝个汤都要考虑是不是声音太大。他就是一粗人,在这儿吃饭根本是格格不入,更不用提他身上的那件土气的白色的老头衫和这里搭不搭。
六
正当平志诚吃完最后一口蛋羹的时候,餐桌旁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两个人,他抬头看着他们,突然间感觉周围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这时张春宇站起身来,吃惊问其中一个人道:“哥……你们怎么来了?”
“我和熙远出来吃个饭。”被张春宇唤作哥的人在说话间别有意味的打量着也在扬头看他的平志诚,嬉皮笑脸的说:“小宇,你们……这进展不错嘛。”
“……那个。”张春宇拉了拉他哥的衣服,意思是让他噤声。
“啊啊啊,我知道了。”张春兴意会的笑了笑,拉着旁边站着的男人就走了。
平志诚脑筋再粗,也察觉到了哪里不对,再加上张春宇的表现,立刻就有种掉入什么陷阱的感觉,于是狐疑地问张春宇:“这是?”
“我哥。”张春宇如是说。
“哦。”平志诚放下勺子,回头望了两眼,刚刚那两个人已经不知道到哪个角落里去了。
“他,他是说……”张春宇似乎想解释,平志诚却挥挥手打断了他的话,“吃完了就赶紧走,在这儿别扭死了。”
“那个……我是想……”张春宇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于是平志诚更不耐烦了,站起身便往外走。
张春宇喊了两声老板,平志诚根本不理,他赶紧结账追上,懊恼自己什么事都没办成。
张春宇今天请平志诚吃饭原本就想说请他去他家酒店的事儿,这里的气氛好,老板看着心情也不错,可他还没等开口,却被他哥给破坏了。他就在想他哥绝对是故意的,早知道今天选餐厅不问他就好了。
平志诚大跨步的往前走,公交车站错过了也没在意,张春宇气喘吁吁的跟在后面跑,刚吃完饭让他有点岔气,肚子那里抽筋儿似的疼,后来终于受不住了,停住脚步捂着肚子可怜兮兮的喊平志诚:“老板,你等我一会儿。”
平志诚站在那里回头看着张春宇,无奈地把双手环在胸前,冷冷的嘲讽他:“看看你那废物样儿。”
其实平志诚是有点误会了,他虽然是个粗人,可对于自己某方面的隐私还是非常敏感的,早几年前就知道自己与众不同的性向,而张春宇哥哥那种探寻的眼神他觉得挺熟悉,有试探还有嘲讽,这让他觉得非常不自在。
平志诚等着张春宇追上自己,才缓缓的说:“我先回去了,明天早点儿上班,别迟到。”然后大跨步的走了。
张春宇愣怔在那里,惊诧的发现他的老板头一次对他和颜悦色的说话,这究竟怎么了?
第二天上班,平志诚明显兴致不高,连顾客的要求都懒得搭理,张春宇内心忐忑的在旁边陪着笑,琢磨着老板到底是什么心理。既然气氛不对,他便主动找平志诚搭话:“老板,你看这人越来越多了,就没想过开个大点儿的店?”
平志诚连眼皮都没抬,低头熬着粥,就跟没听见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