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如令连忙扶起自己那懂事的七儿。
“我儿不要担心,为父定当竭尽全力。”
“父亲,凡事一切随缘。其实做瞎子也没有不好,我虽然已看不见,却还是能听得到,感觉得到,有时甚至比别人还能感受更多乐趣你能不能活得愉快。父亲,其实,所有问题并不在于我是不是一个瞎子?而在于我是不是真的在乎我自己的生命?是不是真的想快快乐乐的活下去。”
“我儿能如此想我心甚慰。”
虽然这么说,在花如令心中儿子目不能视依旧是个痛。
茶楼上,雅间里。
“眼虽瞎,心却明。”
“可眼盲便是眼盲,如何比得正常之人。”
“孤城,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
叶孤城皱起眉头,他有些不解。
东方不败为叶孤城斟满杯盏,而后,笑着说:“孤城,你知道吗?无论是谁,只要肯去领略,就会发现人生本是多么可爱,每个季节里都有很多足以让人忘记所有烦恼的赏心乐趣。那么,眼不眼盲,又有何关系。重要的是人的心境。”
叶孤城若有所感,沉思起来。
“说的好!”
帘子被掀开,有人不请自入。
东方不败看过去,而后,唇角微扬。
翩翩人中凤,遨游九重天,纵无灵犀指,眉毛亦堪豪,齐名楚留香,不逊探花郎,情义是无价,鲜花满江楼,吹雪风中立,摘星天下游,得友如此,此生何求。来者虽然年纪稍小,亦少了那两条眉毛,可东方不败就是知道,他便是那陆小凤。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sekimin、紫星亲的支持~~~
补图~~~还是阿蝎虎的瓶邪系列哦~~~
玩闹需谨慎……
人不可貌相
听说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可以夹住天下利器,不知能否夹住他东方不败的绣花针。他的绣花针可是多变的,非局限于女儿闺阁中的那种。
东方不败饶有趣味地看着这位不请自入的江湖浪子,等着他自我介绍。
“在下陆小凤,刚才听公子所言,正和我心意。相逢即是有缘,我以茶代酒,先干为尽。”说罢,陆小凤饮尽杯中茶。
“我叫东方,他是叶孤城。”
叶孤城不动,他正在观察陆小凤。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看一个人的眼睛,是一种本能亦是一种直接。叶孤城从陆小凤的眼中看到的也许更多。眼前的这个人是真心以待的,所以,叶孤城喝了杯中的茶水。
陆小凤见叶孤城不言不语,却喝了杯中的茶水,心中很是高兴。再观东方不败却丝毫未动,不觉抽动了一下眉毛。
东方不败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笑道:“我杯中未有茶水。”
陆小凤笑了笑,端起桌上的茶壶为东方不败满上,东方不败微微一笑,一饮而尽。
放下杯盏,东方不败问道:“你和花满楼是朋友。更是知己。”
陆小凤欣赏东方不败,因为东方不败爽快,更因为东方不败长得好看。长得好看的人总是占尽优势的。其实,本来叶孤城的气场也是很强大的。但是此刻却因为东方不败,而被陆小凤给自动过滤稍后惠顾了。
“我和花满楼确实是知己。”陆小凤很自然的落座了,他根本就是个自来熟,尤其是对他胃口的人,更尤其是对他胃口的美人。
“花满心时亦满楼。能被你称为知己的人该是个心灵明澄、热心助人、感激生命、热爱生活的人。我们可以去见见花满楼吗?”
“自然。我相信你们也可以成为花满楼的好朋友。”
“你就这样相信我。不怕我有别的企图。”
“能说出那样话的人不该是个有企图的人。起码对花满楼不会有不好的企图。我陆小凤相信自己的眼光。”陆小凤很是自信。
“孤城,你也一起去吧!”
“好!”叶孤城心中对那花满楼也甚是好奇。
在和煦的春风里,一位白衣男子独坐在花园里,他只静静地那样坐着,似乎正体会着微风、阳光、花香和生命的美好,似乎他独处却不是寂寞,而是宁静,如一面澄澈湖水般的淡定宁静。
叶孤城为这一刻的宁静而震撼,不用问,他知道眼前的这人便是花满楼,只有他才堪配这优雅曼妙的名字。此刻,叶孤城方体会东方不败说的那些话。花满楼他看不到现实却能觉察人心,他远离尘世喧嚣独拥万花满楼,花香缥缈间,仿佛时间就此凝固,唯有他,拥有这天地间最圣洁的宁静。
“陆小凤!”
“没想到这样你都能听出来。”
“你带了朋友来!”
“嗯,给你介绍。漂亮的那个是东方。优雅的那个是叶孤城。”
“陆小凤,你这样的介绍不觉得失礼嘛!”
“七童放心,我的朋友没那么小心眼的。”
“二位,在下花满楼,有失远迎。”
东方不败却突然向花满楼伸出手去,花满楼不及抽手,被东方不败握住。一时间的变化,众人皆来不及反应。
“陆小凤,我若真是你的敌人,此刻你的知己便要倒霉啰!”
陆小凤的心先是一提,而后,闻言,又松了下来。“所以,我说我相信自己的眼睛。”
日月神教为异疆之教,其教派承袭苗蛊之法。此刻的东方不败虽然不是原装货,但原来东方不败会的,他尽皆都会。就是赖在叶孤城身边的五年,他虽然不喜,却也没有全然忘记。
仔细看了花满楼的症状,东方不败确认那是毒,不过,还好,还有救。因为时间不长。但凡是毒,不入三分,便还有救。天下之物,相生相克。不是无法而救,而是不识不救。
“他的眼睛,有救。”东方不败这样说着。
陆小凤喜了。花满楼现在虽然过得不差,但是双目清明总比双目失明的要好。
“不过,救他很麻烦。”
叶孤城闻言,皱起了眉头。东方不败说麻烦,通常就真的很麻烦。因为东方不败很少说一件事麻烦。叶孤城想,也许东方不败说的麻烦是要为此付出什么。叶孤城不愿意,因为,他怕东方不败有危险。虽然他不讨厌花满楼,但是他不认为花满楼重要过东方不败。撇开那一点点的好感,花满楼于他,不过是个陌生人,而东方不败,是他唯一在乎和重视的家人。
东方不败见叶孤城皱起眉头,他自是知道叶孤城在担心他。于是,他朝着叶孤城微微一笑,用温柔的眼神安慰着。
“我也许会失败,当然,也许会成功。过程也许有点痛苦。还有,你中毒过了多少时日,我便需多少时日将毒逼出。若是其中一次有所偏差,那便前功尽弃。所以说有些麻烦。”
东方不败这样一说,众人当下明了。陆小凤和花满楼再不提医治之事。这岂止是麻烦,简直有损救人者功体。他们虽是朋友,也不过是凭了个缘字,如何让人豁出等价于性命的功力。他们无法开口亦不会开口。
叶孤城更是不会同意,他恨不得拉起东方不败离开。那不是一点点的麻烦,根本就是个大麻烦。东方不败是他家的,所以,他说了算。
“你们都不反对,那就准备准备吧!对了,虽然医者父母心,但是那什么医药费咱们还是要谈一谈的。”东方不败立马市侩起来。
由于这个急转弯太突然,现场没有人会过意来,都傻子一般愣住了。
什么意思?!
“我知道缘分重要,但是吃饭同样重要。大夫看病也是要诊金的不是。”说罢,东方不败还朝众人挤挤眼睛。
叶孤城顿时颓败,满脸黑线,他真的被某人打败了。
花如令得知花满楼可以复明,立马飞奔了过来。
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众人皆如释重负,只有东方不败神清气爽。
陆小凤终于明白了,看人真的不能只看外表,眼神犀利如他,也有走眼的时候。这个美人太厉害,尤其在讨论黄金白银的时候,那眼中的热情熊熊万丈,足以灼伤任何一个企图阻止他脚步的人。
饶是占了许多便宜,叶孤城还是不高兴。
“孤城,别不高兴。其实,我还有别的捷径,只是时机未到。”
叶孤城一听,望着笑得很有深意的东方不败。
什么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的稿提前存,依旧下午四点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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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习惯一时是改不了的……
心蛊
日月神教地处西武林,西武林龙蛇混杂,其中一点有名的便是那蛊毒。说蛊是毒也不尽然,但看他的用处。用以救人,蛊便是良药。用以害人,蛊便是毒药。任何事物都有他的双面性。东方不败作为日月神教教主,时日不短,再加上他前期的苦心钻营,自是对蛊毒有所涉猎。如今的东方不败虽比不得以前的那个,不喜毒物,却也会养着蛊。只不过他比较喜欢软绵绵比较可爱的那一类型。用东方不败的话来说,那不是蛊,那是小宠。
“你有养蛊?”叶孤城很吃惊,五年的时间,他居然不知道东方不败还养着蛊。
“嗯!”东方不败点点头。
“在哪里?”我怎么不知?叶孤城疑惑地看着东方不败。
东方不败欺近了叶孤城,而后低语着:“回客栈,晚上给你看。衮衮很可爱的。”
“滚滚?”叶孤城眉毛抽了抽,对东方不败取的名很是无语。还真是宠物的名。
东方不败拉着叶孤城的手道:“不是这个滚,是那个衮哦!”说罢,在叶孤城手心画起比划,弄得叶孤城一阵痒痒。
吟荷和剑舞在东方不败和叶孤城回来的时候早已收拾妥当,也向客栈点了东西亲自下厨。她家主人可不是随便的人,要是她家主人瘦了,老管家可是不饶她们的。当然了,至于另一位,老管家说了,不用理会。其实,吟荷和剑舞知道,只要叶孤城说好的东方不败绝对不会说不好。吟荷和剑舞其实很羡慕她家主人呢!
青竹和行伍安排了保安事宜,而后,等着吃饭。他们六人自然是三间房。东方不败和叶孤城啥关系,谁都知晓,就是不予置喙。主人的私事他们无权过问,只要保护好主人不扯主人后腿就成。主人爱谁,他们也要保护那个人。不过,四人有志一同的认为,真遇着什么事,他们估计是被保护的那个。因为老管家提起东方不败,只对东方不败的武功不予置评。
叶孤城喜欢清淡的,即使是海鲜,他也多是浅尝辄止。东方不败倒是劝他多食用些肉食蛋类,平日也弄些新鲜的水果。美其名曰:营养均衡。叶孤城不动声色的默默接受着。
吟荷和剑舞觉得他们家主人和那位公子在餐桌上无言的眉来眼去剑法已经达到了如入无人之境,所以,能避开就避开。正好着,他家主人爱清静。她们直接将饭菜送到屋里,过一会儿再取回。行伍和青竹也赞成,他们其实是羡慕的。两人的感情怎么就能那么好呢!一个火热一个冰霜,完全互补嘛!
东方不败剔鱼刺的功夫见长,叶孤城享受服务的层次也越见的高了。食不言倒是不会,只是叶孤城很少说话罢了。东方不败则喜欢欣赏着叶孤城的优雅。叶孤城那与生俱来的独特贵族气质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
用过晚膳后两人沐浴一番,除去一天的尘埃,放下一天的疲惫。
乌亮的头发还未全部干透,两人挨在一起说说话。
伸出手腕,叶孤城一直没有在意东方不败手腕上的白玉镯子,其实他一开始还奇怪呢,但是看着看着也就习惯了。
东方不败把那白玉镯子取了下来,然后放在手心里,揉了揉,很神奇地,白玉镯子变成了一个棉花团。东方不败握住叶孤城的手,朝着棉花团戳了一下,没有反应,又戳了一下,棉花团居然动了。
一直以为是玉质的光泽明暗,没有想到那却是衮衮的头角。其实小家伙白白胖胖比印象中的蛊虫要可爱多了。
“他是用我的心头血养成的。也是我养的第一只蛊。别小看他,他可是斗败了许多蛊虫后强者哦!但凡成蛊都是最强大的。现在呢,我送给你。”
说罢,东方不败将衮衮放在叶孤城的手心。
感觉易主了,衮衮终于有了动作,其实他也是有四肢的,只是短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叶孤城望着这白白胖胖的一只可爱蛊虫,心中只想着:他是用东方不败的心头血养成的,他是用东方不败的心头血养成的……
东方不败此刻却将藏匿在指环的毫毛细针直取叶孤城的心脏,衮衮似乎感受到心脏的跳动和热血的沸腾,那圆滚滚的身子居然飞腾了起来,一股脑钻进了叶孤城的衣服里。
感受到胸口一滞。叶孤城不解地看着东方不败。
“这是一种仪式。你不必担心。”东方不败这样对叶孤城解释,而后,又朝着蛊虫道:“衮衮,以后孤城可是你的主人哦!你要替我好好照顾孤城哦!你要是失责,我可是会很生气的哦!”
衮衮似乎听懂了东方不败的话,瑟缩了一下,身子又团了起来。
叶孤城心中很是感动。他却什么也不说。他与东方不败之间言谢就太过见外了。他好奇的戳了一下衮衮,衮衮伸出头挪了一个地方,再戳一下,他再挪一下,一下又一下,差点就从手掌心这么掉下去了。
这么个小东西就是蛊?!真的很神奇。
东方不败眼中带着宠溺,他微笑地望着叶孤城的一举一动。这样偶尔稚气的叶孤城很符合他的年纪。叶孤城,他不过十六岁。
“这是你我心血养成,我叫他心蛊可好?”
心蛊?!叶孤城淡淡欣喜道:“好!”他和东方不败之间有了不可忽视的牵系——心蛊。
“蛊可以抑制毒。这就是我说的他径。以毒攻毒,未必不可。可若用心蛊,我不舍得。总感觉杀鸡用了牛刀。”
“心蛊你养了多久?”
“五年吧!”东方不败回忆着道。
“现在他是我的了,也是我们的。你确实不该用他。反正内力没了可以再修炼。你挺空闲的。去吧!”叶孤城只是这样淡淡说着。
东方不败假装受伤地趴在叶孤城的身上不满道:“孤城,你这样说,我感觉我的地位下降了。我求公平待遇。不给我就不起来了。”
对于无赖的人,叶孤城只给后背,只是唇角扬起的弧度泄露了他此刻的心情。
衮衮看着爹娘恩爱无比,于是打着哈欠缠绕在叶孤城的手腕上继续假装成白玉镯子。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上班后被表弟拖着打牌到深夜·~~我那个困呀~~~其实我真的不想打~~~~于是,下午努力码字·~~
依旧转载自阿蝎虎大人的瓶邪作品~~~~
捕捉小哥的正确方法
世俗生活
看着眼前木匣子里的银票,花如令不解道:“东方先生这是何意?”
“在商言商。我用这些与花老爷您买一个互惠互利。”东方不败笑得意味深长。
“哦?!花某却不知东方先生要的是怎样的互惠互利。”有生意,花如令来了兴致。
“花老爷,您乃江南首富,其能力世人共睹。我与孤城来自飞仙岛,虽然两厢离得远了一些,但若是谈及发展,日后必不会完全没有联系。孤城是飞仙岛白云城城主。我们此次,不过是想和花老爷您交个朋友。若论身份地位,这两厢不好比较。若论长幼,花老爷无论资历还是阅历都长我们许多,所以,这见面礼花老爷当收得。切莫推辞。”
叶孤城不过颔首。他从来都是身份尊贵的,颔首已经是他最大的让步了。花如令久经人世自然知晓叶孤城必是不凡。所以也调整了做派,显得格外随和。
“好,花某便收下这份厚礼了。”花如令不是随意收礼的,他自是听闻过飞仙岛之名,他虽到大衍之年,但却练得一双好眼力。他自是知道这份礼他收的不会有任何亏损。飞仙岛在海上正处要道,将来,他还要多多仰仗。人家如今放低姿态,他还不伸手扶起,更待何时。
叶孤城虽然沉默寡言,但也是在红尘翻滚之人,海上往来人物他也多有交往。他答应东方不败来见花如令,也不过因为花满楼,所以对花家有一夕好感。此时的叶孤城还不是非常成熟的人,某些时候还有些任性。
有东方不败从中调和,三人相处的也算和乐融融。花如令想要挽留,东方不败知叶孤城不喜这些应酬,自是以花满楼为借口推脱,果然,花如令听闻别人提及他的七儿,立马改口。反正酒宴什么的能少一顿就少一顿,从商人之利来说,也算节约成本了。
二人从花家出来,东方不败拉着叶孤城的手道:“今天,委屈你了。”
“没有。你做的很好。”叶孤城也是知道的,交花家这样的商贾大家,于他,于白云城,都有利的。再说了,送的那些礼,本来就是用的花如令的钱。这下叶孤城才明白为何东方不败会死要钱了。当然了,东方不败没有全部给。他留下了医药费部分还有食宿费用。
白吃白喝是不好的!东方不败这样说。
叶孤城自是很无语,在心里翻了一个白眼。
两人在街上晃荡,东方不败打着准备医用品的旗号实则拉着叶孤城陪逛。
叶孤城今日没有带剑,他是去花家谈生意不是去单挑,带剑未免失礼。角色不同,习惯也要改一改的。当然,他一开始很坚持的,不过,后来被东方不败说动了。只是,两手空空的感觉着实有些奇怪。
“拿起没有什么不好,放下也没有那么困难,既来之则安之吧!”而后,东方不败一扭头指着馄饨摊道:“孤城,我们去吃小馄饨吧!挺好吃的。”
叶孤城虽然皱起眉头,却依然依着东方不败的意思。
馄饨摊点的老板受宠若惊,这两位一看非福则贵,看那衣衫的料子,闪得他双眼昏花。估计他挣一辈子的钱连个衣角都买不上。如今这两位居然光顾他的小摊,老板堆起满满的笑走上前招呼。
“老板,两碗馄饨,不要辣椒哦!”
老板一定神,仔细一瞅,哇~~~眼前的这位,长得可真俊呀!他们村的村花都没这人长得好看。旁边的小哥也长得好看,将来一定迷死一群女人。早知道让她闺女来的,她闺女整天巴着那个村草不放,说那村草是方圆500里最英俊的男子。狭隘!太狭隘了!没有见识呀!人才是那个……呃……对!人中龙凤!
以馄饨摊为中心,周围渐渐被包围了,有胆大的坐了过来,更有甚者和叶孤城他们坐了一个桌。东方不败不以为然,出门在外,尤其是这样的地方,拼桌吃馄饨是很自然的事情,只是叶孤城不大习惯,皱起的眉头就没有放下。
吃了馄饨,东方不败又领着叶孤城在河边漫步。
“刚才怎么了,不喜欢?要是不喜欢,我们下次自己包馄饨好了。”
“也不是不喜,只是感觉很奇怪。”
“也挺有意思的是吧!”东方不败笑得灿烂。
“嗯,有一点点。”叶孤城老实地点头。
“偶尔体会一下普通人的生活其实也挺不错的。今日无风,太阳也不辣,我们去泛舟吧!在小舟上小憩一会儿我们再回去吧!”
“好!”
东方不败打听了地方,与叶孤城去雇船。哪知,船老板却说今天不做生意。
“为什么?”给个理由先。
“今天这湖被包了。”
啊?!听说过包雅间包船只的,没听说还有包湖的。
“一看您就是外地来的,您不知道,今天这湖上有人要打架,听说是什么高手。听说很厉害的。其他家也都停了买卖。说怕被连累着。刀剑无眼呀!真是~~~也不替我们这些做生意的想想。”船老板止不住抱怨起来。
好吧!打架也没什么看头,人家不做生意,那改天好了。知叶孤城不喜凑热闹,东方不败决定回去,其实盖棉被纯聊天也挺有爱的。
两人双双转过身去,迎面突然有一阵冷风吹过。
抬眼,对上一对如寒冰般冷冽的双眸。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猜猜是谁登场啰~~~~~答案,下章揭晓·~~~其实,很好猜滴·~~~
回复5566还有紫星亲的留言:咱要上班要跑亲戚所以时间不多滴~~~加上最近貌似要感冒,所以更加那啥~~~对咱的要求,大家还是放滴点(众人BS:你个三没人士~~~)~~~咱也会努力更新滴~~~~此文东方不败是惟我式的东方不败哦~~~此东方不败身体不残缺,身体是新造的,孟婆出品。武功能量是完全拿来主义,自然是原东方不败的。记忆是双重的,性格嘛……咳咳……其实是作者的。于是,大家明白否?!
新年大吉,大家吃好喝好天天好!
持续转载阿蝎虎大人的图~~~正在看盗墓笔记的大结局,小哥你居然还要让天真等十年·~~~天真表示会一直等下去滴·~~~
投怀送抱
西门吹雪
本来气氛凝滞,奈何东方不败完全不怕被冻,愣是说了一句滑稽的话。
“孤城,我觉得我欠了人钱了。”
没有想到,叶孤城这时候难得默契地配合了一次。“嗯,你吃穿住用都是我的,可不是欠了我的钱了。”
东方不败立马无赖话:“孤城不要这么说嘛,其实,人家还是有挣钱还债的。”
叶孤城闻言,恶寒一把。没办法,脸皮厚不过旁边的那位。
那冰冷双眸淡淡扫过两人,而后直接无视过去。东方不败这才收敛一些,正经道:“这少年杀气太强,不好。他的人就和他手中的那把剑一样。太冷,太寂寞。”
叶孤城沉默了,而后,说道:“若是没有遇见你,也许此时的我只怕和他一样。这样,没有什么不好。”
“嗯,当然,也没有什么好的。”东方不败不满地哼哼。
叶孤城不禁莞尔,不着痕迹地握了我东方不败的手,默默安慰着东方不败。东方不败感受着从掌心传来的地热,心中自是欢喜的。他在改变叶孤城的同时,其实叶孤城也让他安心。身负绝世武功如何,容貌过人又如何,他于这个世界不过一叶飘萍。他找不到来时的路,亦无法转身离去。因为叶孤城把他领了回去,他才感觉到了温暖,他才有了依靠。这世界谁都不能独自活下去。即使有人可以,也不会是他东方不败。更何况,在东方不败的心里,叶孤城是最好的。
一个绝顶的高手不是一蹴而就的,每一次实战都会为他的下一次拔剑累积经验。叶孤城的实战由称霸海上觊觎飞仙岛的强盗开始。虽然一次比一次的凶险减弱,可是东方不败就是不爽。在叶孤城战后,东方不败都会悄悄溜出去捉弄或是暗中整治那些他看着不顺眼的人。谁让他们仗着人多势众或者辈分高低欺负他家小孩。他家小孩他都舍不得碰一下来着。
“想留下来观看?”东方不败问。
“嗯!”
“那我们……”东方不败观望了一下四周,而后指着离他们不远一处阁楼说:“……就上那儿看吧!”
“好!”
两人站定了位置,东方不败神奇地拿出一包蜜饯来,哄着叶孤城道:“很好吃的,尝尝。”
叶孤城半信半疑地咬住东方不败手中的蜜饯。感觉,有点甜、有点酸、有点咸,有点怪怪的,倒也不太难吃。
“你爱吃?”叶孤城好奇。
“这种蜜饯没吃过,所以尝尝。”东方不败笑着说,而后又道:“这种蜜饯不要急着嚼着吞下去,要含在口中,这样才能品出滋味来。很美味的。”
叶孤城很听话的没有把蜜饯立即嚼着吞下肚去,而是照着东方不败的说法含着,果然一会儿那蜜饯的滋味就变得更加悠长可口。
两人吃着蜜饯,而后把视线转移到了湖面上,那冷漠少年正站在桥头,看样子是在等人。
那桥头似乎也因为这少年的突兀而开始变得寒冷了,渐渐地,那桥上除了那冷漠少年再没有别人了。而与之门可罗雀相比,四周围反而门庭若市起来,看来,爱看热闹是人的通性呀!
不多时,从人群中走出一个人来,身材高大,却并不强壮,但手臂极长,一把锈剑用草绳胡乱绑在背后,打扮像个穷丐一样。然而,这人步履沉稳,看着便不是简单的角色。
“好像丐帮帮主哦!”东方不败打趣。
“恩,确实很有特色。”
“不过,他可能比丐帮帮主厉害。”
“确实,天下第一剑应该不只是虚名。”
“孤城呀,你怎么这么笃定他便是那人。”
“我没有笃定,刚才吃馄饨那会儿,有人谈论的。”
东方不败傻眼了,“…我怎么没听到呢?!”
叶孤城淡淡笑着。还不是因为那时某人只顾着看人了顺便听人家议论满足虚荣心了。
见着叶孤城笑得特别,东方不败厚脸皮的熟视无睹忽略过去。心道:难怪他那么想看呢!
“呐,那个臭着脸的少年是谁?”
“万梅山庄的主人西门吹雪。”
东方不败一下子不淡定了。西门吹雪PK燕南天,这都什么跟什么?!人剑合一的西门吹雪对上天下第一剑的燕南天,怎么看怎么觉得那么自相矛盾呢?!东方不败一下子囧了。不过,这场比试真的很有看头。好吧,还是先看看吧!
叶孤城用剑,湖上比试的两人也用剑,这样的机会不多。
燕南天决不是什么恶人,西门吹雪又为何会找上燕南天呢?!东方不败奇怪。
“江湖上的一切,有的时候不需要理由。”叶孤城这样说。
东方不败漾着笑说:“也许他们只是选择了这里切磋,只不过太多的人以为他们要拼个你死我活。”
“恩,也许。”
不管别人如何议论,比试也好,切磋也罢,两人终究还是对上了。
没有人知道这是西门吹雪的第一战,因为在以后的日子里,西门吹雪没有输过的记录。很多人不会记得这一战,因为彼时西门吹雪还没有那么出名。也许会有人提起这一战,也许会有人说,西门吹雪那时候没有尽全力。
武功能量不以人的大小而论,而是以你的能力来估量。很显然湖上的这两人,力量是不对等的。
这一战其实知道的人并不多,两人的约战也不过是三天前的事情,所以现场也没有太多的高手,说书人正好逮着这个空,添油加醋的吹嘘着,为自己的事业添砖加瓦增金增银。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虽然结果重要,但是对于武者来说过程更为重要,尤其是这种非生死相搏的。
若非承继了原东方不败的武功,现在的这位断然看不出湖上两人出剑的刹那,那一刹那是那样迅速,之后的相交又是那样令人眼花缭乱。
叶孤城也同样一瞬不瞬的看着现场,他在学习也在比较更在思考。
湖面自两人一跃而起就没有平静过,水花四溅,激打往四处。那些看热闹凑的近的不免都沾了一身。
两人的身子或悬浮在半空中或落在荷叶上或落在桥上,让那些看热闹的拍手叫好,让那些看门道的也暗暗吃惊。
两人最后身形交错,分别落在桥的两端。
其实,谁赢谁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知道他们得到了他们想要的。
燕南天笑着离开了,西门吹雪和来时一般冰冷着脸庞也离开了。
东方不败说:“西门吹雪就算现在不胜,将来也必定可以胜那燕南天。”
“为何?”
“一把杀人的剑和一把救人的剑,谁更加锋利。刀剑可都是越磨砺越锋利的哦!”
“确实。”
当你一剑刺入他的咽喉,眼看着雪花在你剑下绽开,你若能看得见那一瞬间的灿烂辉煌,就会知道那种美是绝没有任何事能比得上的。西门吹雪早已把全身心浸入了对剑道的追求,他的一举一动,生活方式无处不透出对于至美的追求,剑,对他来说,已不是一种武器那么简单,再他来说,是一种艺术,是一种理想,是一种唯美的寂寞。
作者有话要说:*(*^__^*) 初五大吉,财神驾到!
阿蝎虎大人的新作哦~~~
偷王之王
花满楼是一个很好的患者,没有一个患者能够像他这样心平气和的对待未知的结果。要知道给予了希望而后粉碎这希望,比一开始就不曾给予希望更加上伤人。
花如令是豪商,他审时度势,所以他绝对不会是一个小气的商人,更加不会对自己的儿子小气。所以,东方不败要什么他便积极配合的给什么。
当叶孤城看着东方不败置身的屋子宛若药铺一般,有些错愕,愣了半晌才开口道:“你这是打算医病后直接开药铺了?!”
“孤城,这个你就不懂了。我是想让他们察觉不到我的用药之妙。”
“故弄玄虚吧!”
“嘿嘿,你说是就是吧!”顿了顿,东方不败继续道:“花老爷还给了一个院子,临着花满楼的住处。我们都搬过来,方便一些。”
叶孤城狐疑地看着东方不败,而后问着:“你真的不是为了省钱?”
东方不败闻言正色道:“孤城,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这是为了给花满楼治病呀!”
叶孤城这才放下心点点头。哪知,东方不败神色一换,嬉皮笑脸着:“当然了,能够白吃白喝,省点心不是更好嘛!”
叶孤城感觉无比黑线,果然嘛,江山易改嘛!
东方不败搂着叶孤城道:“其实吧,住客栈可真是不方便。那什么,我也不好意思遣走楼上下什么的。你懂的。”说罢,东方不败止不住偷了个吻。他家小孩就是香。脸颊都是嫩的。
叶孤城的脸更黑了,这家伙真是口无遮拦。明知道后面还跟着两个人,隔音效果等于零,还说这么大声,怕听不见还是怎地。
东方不败自是知道他家小孩在顾忌什么,转身望向跟着叶孤城进来的尾巴,只见行伍和青竹顾左右而言他,非常识相地不着痕迹地退出了大门。
东方不败笑嘻嘻地向他家小孩报告:“呐,现在没有旁的人了。你也不用不好意思了。”
这个家伙,完全就是欠教训。于是,某城主暴起了。
东方不败自是不会还手的,一个劲地叫着:“行伍、青竹……救命呀!你家主人谋杀亲夫呀!”
叶孤城一听,更火了,叫你口不择言,胡言乱语。看剑!
行伍和青竹一见,立马主人的视线有多远,他们就滚多远。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是不好滴!
一阵鸡飞狗跳,花满楼不无感叹道:“感情真好呀!”
虽然平日嘻嘻哈哈,但是真的做起事情来,东方不败却是无比严肃认真的。第一次理疗用了两个时辰,双双都累了。叶孤城本想让东方不败不用回客栈了,但是东方不败坚持着要回去。叶孤城知道他执拗也就答应了。
天上星星一眨一眨的。东方不败抬头看去,觉得天空很是清澈,即使此刻它像幽潭一般可也比后世的天空要清明许多。这样的星空下,和喜欢的人一起漫步,其实,也挺浪漫的。若是小孩的表情能够再稍微温柔一点,那就更完美了。
东方不败不着痕迹的每走几步就向着叶孤城凑近那么一点点,而后越凑越近,再然后假装抬头看星星地一把握住叶孤城的手。
叶孤城感觉掌心一阵温热,撇过头看身边的人,见着那人冲着自己傻兮兮地笑,不觉得莞尔,心中道:傻瓜!也就任由东方不败牵着手,一起走了。
有东方不败陪着叶孤城,吟荷等人自是不用担心,只是等着两人回来罢了。
屋中没有点灯,东方不败却发现有些不对劲。
“有人!”东方不败握紧叶孤城的手,而后嘎然止步。
两人躲在拐角处。而后,看见有人从他们的屋子里出来,身形很快。
“看来是贼!”
于是,两人追了过去。
陆小凤在温柔乡中醒过来,想要去看看花满楼。今天东方不败帮助花满楼医治,他不敢冒然打扰,所有就去了百花楼找相好的听听曲喝喝酒小憩了一下。一晃眼,天就黑了。他琢磨着此刻去正好,于是,动身。
一个黑影从眼前晃过,陆小凤以为自己眼花,因为那个黑影有点眼熟。好吧,就是一个熟悉了一点的黑影,其实,也不关他的事。但是,接下来的两人就真的关他的事了。
“东方?叶孤城?”什么情况?!陆小凤很茫然。
好吧,不管什么事情,先追人再说。
陆小凤冲着东方不败和叶孤城打招呼,而后知道了,有人乘着他们不在偷他们的东西。这还了得,重情重义的陆小凤决定逮住那个贼。
哪知道那个贼的轻功很是了得,追了许久,陆小凤发现他居然始终和那贼保持着一定距离,简单来说就是——没追上!郁闷呀!
叶孤城轻功也算不错了,可他也没有追上,心中不由赞叹一声。
“陆小凤,有这样的轻功,应该算得上偷王之王了吧!”
“要是他知道你给他取了这样的名,估计他最都要笑歪了。”陆小凤黑着脸道。
没错,他们追的那丫的就是盗仙——司空摘星。
难怪我觉得眼熟呢!原来是那猴精。不过,令陆小凤最郁闷的是,他居然没有追上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猴精,你都被人识破了,还跑个什么劲。”
司空摘星道:“既然被识破了,那更该跑,这点常识都不知道,陆小鸡就是陆小鸡。”
陆小凤火了,他明明是凤凰,跟那个鸡半个铜钱的关系都没有。
原来是熟人呀!听着他们的外号,叶孤城觉得挺有意思的。
叶孤城对身边的东方不败道:“我只想看看是不是重要的东西,若是不重要,他若喜欢送他也无妨。”
东方不败道:“那司空摘星怕是最喜欢偷一些特别的东西,还是取回的好。”
叶孤城同意地点点头。
“前面的朋友既然认识陆小凤,那便也是朋友了。追了这么许久,停下稍作歇息吧!”
司空摘星不理会,他看上了一块玉,很特别的玉,图腾居然有龙,还是五爪的,稀有呀,况且那玉的色泽也剔透,很有来头。估计玉玦的主人也不简单,若是被捉住了,说不定会很惨,还是不要停下的好。况且他还顺了一个木头疙瘩,六面正方体,核心是一个轴,并由26个小正方体组成。他觉得挺有意思的。其实,那是东方不败无聊的时候做给叶孤城的魔方。
东方不败见司空摘星并不理会自己,他一天也劳累了很多,又一路追了许久,叶孤城也不希望他继续追下去,于是,他出手了。
司空摘星在一瞬间不敢动弹了,他望着那根飞过来穿过他的双腿间,而后□泥土的竹竿,心有戚戚焉。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有更新哒~~~~依旧转载的阿蝎虎大人的画~~~有人写盗8的后续,很好看哒~~~
嫂子还是要跟着哥的……
藏宝图
司空摘星认栽,头一次乖乖将偷来的东西还给主人。不过,司空摘星不是那么老实的主儿,他一准认准了那木头疙瘩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于是,他只还了玉玦。
陆小凤却深知司空摘星的禀性,司空摘星还了玉玦,他不信司空摘星这么老实,于是,强行搜身,而后,魔方被搜了出来,一张羊皮卷也被搜了出来。
“猴精,这是什么东西?”陆小凤望了一眼来了兴致。
司空摘星连忙夺回,护犊子一般地说:“这可不是他们的。”
“嘿,我有说是他们的嘛?我只是问问这是什么?看着,怎么就像那什么藏宝图。不过,话说回来,有藏宝图你猴精还不挖宝去,在这儿偷懒躲闲真不太符合你的性格哈!”
“哎呀,你陆小鸡都能三天没事上身,还不准我闲着。真是笑话。”
好嘛,这两人遇着就剩挤兑斗嘴了。
两人忙的抽不出空,只听旁边闲着的二人悠悠来了一句:“这东西看着还真像藏宝图呢!孤城,你说是不。”
“嗯!”叶孤城点点头。
两人一愣神,司空摘星望向自己的手,啥时候手中的物件跑别人手中去了,司空摘星浑身一冷,这要是偷袭,他就死翘翘了不是。
陆小凤见司空摘星难得吃瘪,又调侃起来。司空摘星朝他喷火吐气要撒猴疯了。
“猴精,你这藏宝图哪里来的?真的还是假的?”
司空摘星不爽了,这是在质疑他的专业水平呢!于是,司空摘星说起这藏宝图的来历了。原来,那日他很无聊,去了皇宫,听说皇帝宠幸的万贵妃很是得宠,他琢磨着万贵妃那儿应该有不少好东西。司空摘星可不是旁的蟊贼,他不会因为自己缺钱花而去偷,需要有人花钱请他才偷,他很少偷金银,但是会对偷皇宫禁地里某些大人物的生活用品很感兴趣。咳咳……那啥,他对万贵妃的所有物很感兴趣,于是,他便去了。
他见着万贵妃和他一手提拔的西厂督主雨化田正在密谋着什么,而后,发现雨化田手中多了一张藏宝图。再而后,他历经千辛万苦拓了一样的藏宝图来。
雨化田?!听闻这名字,东方不败又囧了。好吧,囧着囧着也就淡定了。真是,一切皆有可能。他突然很想看看那雨化田长得什么样。好奇嘛!还有,这朝代历史是不是有点混乱,东西厂、万贵妃似乎和陆小凤、司空摘星他们的生存空间有时差哦!好吧!若是此刻再冒出个海瑞加包拯,他也淡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