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后,新年春节刚过,林烟穿着一身仍旧显得颇为喜气洋洋的茜红色厚羽绒服,外加一条黑墨色的紧致贴身熊皮裤,头上戴着包耳帽脸上罩着大口罩,脚上还登着一双加绒加毛的矮膝貂皮靴──看那样子,简直就像是刚刚才从南北极穿越过来的科考人员似的,几乎把自己裹成了一个球,没拖行李,肩上就背了一个咖啡色的PRADA长挎包,独自出现在了S市机场的VIP候机室里。没办法,这一次他要去的是北边儿的D城,六年前他在那儿呆过一段时间,很有经验,深知那儿即便是在早已农历立春的二月底,也仍旧春寒料峭大风大雪,冻得不行。林烟怕冷,现在就这么穿,都恐怕觉得还不够暖和。
不过哪怕只是一个“球”,林烟也依然是一枚无可辩驳毋庸置疑的优质美球。品位高卓的时尚打扮,特立独行的凛冽气质,疏离淡漠的慵懒表情,以及半遮半露无意掩藏在口罩帽檐之下的,那一双隐约可见的精致眉眼……一入机场,便不由自主地吸引了无数人倒抽冷气流连忘返,惊艳惊叹的关注目光。甚至还有人为他频频驻足回头观望,拿出手机来疯狂地给林烟拍照摄像──估计他们是在怀疑,这会不会某个变了装的超级大明星。
但事实上谁也想不到,眼前这位超级大美人,其实只不过是为了御寒和保暖而已……
林烟是一个人来的机场。夏昭时并没有跟他相伴同行。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夏昭时先提前一周飞去了D城。原本当时他是叫了林烟跟他一起走的,可是那时候的林烟一听,却没有很快点头答应,而是直接先飞扑到网上去查了下D城最近的天气温度。结果一查就十分悲催地发现,那几天D城正好巧不巧地赶上了西伯利亚的冷空气回流,大风降雪降温,约莫要过整整一周,温度才能勉强回升回来,放个晴天。于是林烟软磨硬泡死活不愿跟夏昭时一起走,说要是现在就去D城那铁定是会冻死他的,无论如何他都一定要等到下周天气回暖了才肯过去。夏昭时对这样怕冷怕到简直让他都觉得有些可爱的林烟感到十分好笑,不过好笑之余倒也懒得管他,反正自己是没什么所谓的,便很大度地干脆给林烟单独订了一张一周以后飞往D城的头等舱机票,让林烟到时候自己过来但是不用操心,反正他会提前派人先去机场里专门等着,总归,是要按时接到他的就是。
一句话将林烟听得恍惚愣了愣,旋即浅浅一笑,忍不住翘高了唇角眯弯了双眼,毫不吝惜地夸奖夏昭时说,“喂夏昭时,我发现,有时候,你真的很有当一个完美情人的潜质诶”。
只可惜,就除了洁癖过度,和外加性冷淡了那么一点点。
在这近两个月的日子里,林烟始终没有再回去过自己的房子,就连春节期间也没有。凌望不厌其烦地给他打了无数通电话发了无数条短信,问林烟现在到底在哪儿,日子过得怎么样,还有没有被夏昭时欺负之类的……林烟实在是被他烦得不堪其扰忍无可忍,终于在某一天彻底受不了爆发了,直接拨回去跟凌望冷冰冰地扔下一句话:“我和夏昭时现在过得好得不得了。你要是真那么想住那栋房子的话,那就给你吧。毕竟我也不是个什么小气的人,你想要就尽管拿去好了。”
──但事实上,关于前半句,林烟其实是讲了假话。因为夏昭时压根儿就没在那个房间里怎么呆过。反正在林烟清醒的时间里,他很清楚地记得,自己基本上就没有和夏昭时打过哪怕只超过区区的五次照面。而至于个中原因,林烟很明白,一来是因为夏昭时真的很忙,二来当然更是因为,夏昭时现在还没有办法做到跟林烟“同床共枕”的这种亲密程度。不过林烟对此倒也不怎么着急,至少某一晚他洗完澡,因为忘了带浴衣进去所以不得不裸着身体走出来的时候(嗯哼~林烟不否认这里边儿有自己故意勾引的成分存在~~),夏昭时不仅偏着头瞥了林烟许久许久,半晌过去,夏昭时甚至还伸出手来在林烟的腰部附近小小地捏了一把,然后眼睛一眯微微笑着说:“嗯,看着很好,手感更好”。林烟是最擅长察言观色的,那一刻夏昭时眸中百分之百的真心赞美和赏心悦目,他不仅快速捕捉到了,并且也坚信自己绝对不会,更绝对没有看错。于是当晚夏昭时虽然和以往一样毫无留恋地离开走了,但是等到门一关上,林烟便再也装不下去,飞快一个转身几步奔回了床边猛地一下扑倒下去,将自己重重摔在了柔软宽敞的大床上,裹着被子抱起枕头,满脸笑容咧得就跟只奸计得逞偷了腥的坏狐狸一样,乐呵呵地左右滚了好几个圈儿,然后顺便还在心里面默默地比了一排胜利的V字,得意洋洋地想:哼哼~~很好很好,再接再厉!等着瞧吧,总有一天,他发誓,他一定要把夏昭时这个洁癖至上的俊美男人……发展上床!
登了机直入头等舱找到座位坐下,林烟关了手机取下口罩系好安全带,降下椅位翻出毛毯来盖着,然后便直接从包包里拿出了眼罩戴上,开始准备睡觉了。这是他坐飞机的一向习惯。不过才过了短短几分钟,林烟刚培养出来那么一点点模模糊糊的困倦睡意,意识朦朦胧胧中,就感觉到身边的座位来了人,陆陆续续地坐下,放包,系安全带,拿书,翻书,叫住乘务员,要了杯咖啡……好吧,到此为止的这一切林烟都还能忍,直到身旁的那人在沉默许久之后突然出声叫了他一句:“嘿!原来真的是你啊,我的林大美人?”
林烟一愣。这声音听着实在是有些耳熟。林烟皱起好看的眉头努力想了想,结果还没能来得及在记忆里搜索到对上号儿呢,就听见身边的男人一口身受重伤痛彻心扉似的自嘲语气,聒噪至极地开起玩笑来:“哇啊哇啊,不会吧林美人!?拜托这才过了多久啊!你就算认不出来我的脸,但好歹也应该记得我的声音吧!不然简直枉费我当年写了那么多歌唱给你听诶!”
哦……听到这里林烟顿时恍然大悟了,是齐逸。
摘下眼罩,林烟升高椅位揉揉眼睛打着呵欠,一脸恹恹地转头看向对方,没什么精神地跟对方打了个不怎么热情的招呼,敷衍的意味完全不打算掩饰,勉强算是应付。没办法,原谅他不能跟久别未见惊喜重逢的老朋友露出个好看的笑脸来吧,毕竟任何人要是被从将睡欲睡的好梦中给生生叫醒,恐怕都是没办法露出好脸色来的吧,更何况,林烟还有轻微的低血糖。
林烟跟齐逸是在大约三年以前认识的,认识的原因很简单也很普遍──他是林烟的顾客。齐逸一个天王级别的华语歌手,会很多种乐器,而且自己填词谱曲,模样温润文雅,是音乐唱片界鼎鼎有名的大才子。本来他的星途一直都是属于那种一路平稳稳中有升的的从容淡定型的,结果在遇见林烟以后,这种平平稳稳的安然状况就被彻底地改变颠覆了。或许这也正是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吧,因为林烟首先从性格上来讲就是一个太激烈极端的人,再从外表上来看,林烟的美貌也完全不是细水长流越看越好看,而是只一眼就能将人惊艳摄魂,惊心动魄的那一种的,因此和林烟接近接触,交往深交的人,都会在潜意识的不自觉里,被他的气场所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就好比齐逸,他曾经的音乐事业原本是无所谓巅峰不巅峰的,因为似乎处处都是一片坦途;可是在遇上了林烟以后,毋庸置疑,无论是业内的专业人士,还是只是普通的粉丝民众,都不约而同地承认,那几年,就是齐逸事业上,绝对的巅峰。
好歌一首接一首,经典一张续一张,甚至那几年华语地区的各大音乐奖项,也几乎是被齐逸一个人给囊括包揽进了怀中,寸土不让。只是他的粉丝们永远不会知道,那几年,自己的偶像所创造歌唱的,那些让他们听得或激情澎湃,热血沸腾的热歌快歌,又或是泪流满面,黯然销魂的情歌慢歌,要么,就是齐逸专门为林烟所写的,要么,就是齐逸被林烟刺激激发了灵感,然后写出来的。
可是其实林烟什么也没有做。什么多余的事情,也没有为齐逸做。他和齐逸之间,也无非就只有MB和顾客之间那一点,不得不做的分内之事罢了。可是林烟自己不明白,他这个人,本身,对于很多人来说,就已经是一株最剧毒的罂粟,和一枚最致命的鸦片。
让人病入膏肓无药可医,但偏还情愿心甘,无悔无怨。
李一南就是齐逸介绍给林烟认识的,然而如今想来,这应该算是齐逸把自己的好兄弟好哥们儿给害了。但幸好齐逸自己要比死党幸运那么一点点,年纪大些也理智些,很多事情看得开也想得通,没有李一南陷得那么深。想当初齐逸一发现自己对林烟似乎有那么一点无可自拔愈演愈烈的动情苗头的时候,便迅速地快刀斩乱麻,立刻结束了这段荒唐香艳的主顾关系。虽然做决定的那一刻他还是感到很不舍,发现林烟对自己的决定无动于衷还是觉得很难过,而离开林烟以后他无论生活还是事业也都很明显地进入了一个低潮期,甚至他也曾夜半醒来感觉身侧冰凉刺骨寂寞如雪,然后无比痛苦地抱着脑袋揪着头发后悔质疑过这个决定到底是否正确……但后来,当齐逸看到自己的好友因为林烟而变得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不疯魔不成活的狂乱状态,一点也不再复他曾经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那样多情但也无情的花花公子形象的时候,齐逸便如同一个真正的过来人那般淡淡地了然一笑,而后便彻底地释然和放下了。
他承认自己的确是喜欢林烟的,并且还不止是“喜欢过”,而是直到现在,甚至未来很久,都会一如既往地这样喜欢林烟下去。毕竟林烟对齐逸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无论是感情抑或是工作,更不管他是想抑或是不想。可是比起李一南和凌望那两个痴人来说,齐逸自认为自己对于林烟,还远没有达到那种非他不可要死要活的致命地步。他很清楚,他太清楚,林烟是一淬,他永远也要不起的毒。能在有生的瞬间遇到林烟,就已经花光了他,所有的运气了。
如果这世上有一个人你注定得不到,可是没关系,这世上也有一种感情会让你觉得,其实那个人,你并无须得到。
──有时候,老天看似无私无情的正义公平,其实也可以,温柔得很好。
不觉想起李一南,那个最近过得浑浑噩噩恍恍惚惚,脾气极度暴躁但又异常脆弱,一看便知是又一次陷入了与林烟冷战的可怜死党,齐逸多少心有不忍无奈叹口气,小心翼翼地跟林烟求其情来:“那个……烟烟啊,咳咳,你又不是知道,阿南年纪小性子直,以前在南边儿又是小霸王一只,一向风流高傲惯了,什么时候轮得到他忍耐忍让过啊?但现在既然他是真的爱惨了你,所以纵使有什么不对,你也就多包含体谅下吧,”摇摇头满脸感叹,“啧,你是没看到那小子最近的样子,虽然我是觉得他自己活该啦,这种事情短短两年就搞了这么多次也不知道吸取教训,但也不得不说他现在的状态就连我个旁观者看了也都觉得心酸不忍啊。而且他自己折磨自己也就罢了,可偏还连带着我我们身边一群工作人员好友同事受他的怒火怨气……哎,整个人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我估计着,他可能连睡觉做梦都在喊你的名字呢。那样子要是被他的那些疯狂粉丝们给看到了,还指不定要心疼成什么样儿呢。”说完很体贴地给林烟点了杯加糖的热牛奶,递过去,放柔声音,“所以烟烟啊,这一次李一南也要出席林家小少爷的生日宴会,你不如就大人有大量,干脆瞅着机会赶紧跟他和好了算了吧。这也算是解救了我们这些被无辜连累的可怜受害者嘛。”──他还是那么清楚地记得林烟的口味和习惯,在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潜意识里,那么清楚,清晰地记得:林烟不喜欢喝咖啡,因为那太苦太涩,而牛奶一定温热和加糖,因为那样才会甜和香。
端牛奶过来的漂亮空姐瞬间就被已经取下眼罩和口罩,完全露出五官模样来的林烟给彻底惊艳了。往回走的一路上都是保持着一副仿佛被电雷劈中般的呆滞表情,心想齐逸天王她是认识的,但回去后一定要上网查查旁边那个美少年到底是谁!靠啊……妖孽得简直没天理了啊!难怪她费尽心思挤进头等舱想要钓个钻石王老五金龟婿的目的始终达不成呢,原来大款们爱的都是这一款啊!郁闷啊郁闷,抓狂啊抓狂,但……输得心服口服。
林烟接过牛奶捧进掌心里暖手,还跟以前一样怕冷──齐逸一看便不由自主地哑然失笑,各种温柔宠溺疼爱怜惜,不自觉地爬满唇齿眉梢。
“不要,”齐逸字字真诚句句恳切,然而林烟听了却是连眼皮都没有舍得多抬起来一下,便直接冷冷地打断拒绝,“你刚刚不也说了,是李一南自己不知道吸取教训,短短两年就把这种无聊的事情搞了这么多次,是他自己骨子里就幼稚有毛病,但还死活改不了!那我也不能一直惯着他。哼,对啊,他以前在南边儿的确是小霸王一只,是风流高傲,目中无人惯了,那有本事就继续在我林烟这儿风流高傲目中无人吧,只要千万别像以前那样,几天后又使计把我约到什么所谓的顶级豪华的西餐厅里,菜难吃得要死不说,还跪下来捧花送我,念一大堆肉麻得要死的情话来求我原谅……靠,他以为他在演戏啊!那些话也不知道是哪个贱人帮他写的,真他妈的恶心死我了!他怎么不干脆买枚钻戒来跟我求婚算了?老子又不是女人。”
一通长篇大论气儿也不带多喘地就这么直接念叨下来,发泄的快感之余,林烟觉得有些渴,于是低头小小地啜饮了一口牛奶,动作优雅可爱得如同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猫咪那般,侧脸精致白皙,一如齐逸的记忆。虽说红颜易老美人迟暮,可是岁月在林烟的身上,却总是显得格外的恩情。
“再说了──”林烟喝完牛奶舔了舔嘴唇,令人浮想联翩的乳白色奶渍沫子浮在他两瓣粉嫩娇艳的红唇之上,仿若烈焰融化白霜,空气中缓慢流淌出了一抹暧昧莫名的情色意味,那副妖媚性感的动人模样,让一旁的齐逸看得很是燥热心痒,“你既然说他是爱惨了我,那他为什么不能忍耐忍让?哪怕是后来学会忍耐忍让?呵,要是我爱的人,除了把他让给别人,我什么……什么,都愿意忍。”
林烟脾气怪异乖觉性情阴晴不定这齐逸早就知道,而且在相处的日子里,对此也是深有体会。所以如今听见林烟这么说,他微愣之下旋即苦笑,知道这话题已经没有必要再继续谈下去了,只能在心里默默地为好友祈了个祷,让他自求多福,自己能为他做的都已经做了,再越界,恐怕林烟下一秒选择老死不相往来的冷战对象就会是他自个儿了。没办法,一旦和黎唯哲扯上关系,那李一南──事实上别说是李一南而是其他任何人,都压根儿,毫无胜算。
齐逸找不到更好的话好说了。空气安静了片刻,几分钟后,还是林烟先从牛奶杯里抬起头来出声打破了沉默,转眼看向齐逸好奇地问:“哦对了,你这次去D城……难道也是因为要出席林微云的宴会吗?”说完自顾自地皱了皱眉,一副若有所思但怎么也想不通的样子,自言自语道:“林微云那女人到底要干嘛?前几年无声无息毫无动静的,这一次突然请这么多社会精英豪门名流过去……呵,怎么,是因为觉得林玉哲的年纪够了时间到了,所以想趁着这个机会,给她儿子从这些人里边儿选个陪读挑些宠物吗?”话音即落仿佛瞬间想到了什么似的,很快嗤嗤一笑轻哼一声,语气骤然沈降得不屑而冷清,“不愧是当上了林家当家的女人,把林家的老传统也继承得这么好。整整一个家族,真他妈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说到最后,咫尺近距之下,齐逸几乎能够清晰地看见在林烟那一双形状姣好盈盈如波的秋水翦瞳的深处,隐隐地有孤星冷光闪烁,眉目不善,寒气直逼。
早在曾经齐逸还没有和林烟成为主顾发展上床,甚至是早在他和林烟见面认识以前,齐逸就不止有无数次地在圈子里听人八卦说起过,【宠儿】里鼎鼎有名的林大美人的爸爸林炎,跟林家,以及跟林家的上一任当家──那个早已过世的林老太太──的那一点儿不得不说的陈年旧事;不过齐逸更知道的是,这种事情若非必须,否则绝对,绝对,不要在林烟的面前主动提起。先不说齐逸本身就并非笨人,又况且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了那么多年,就算原本再怎么不济,但什么察言观色见风使舵的本领也都该练出来了,于是此刻脑中灵光一闪迅速转开了话题,歪过身子凑近林烟,动动鼻子夸张地嗅着美人身上好闻的兰花精油味的沐浴乳香,和刚刚喝进嘴巴里以及手中正捧着的浓郁奶香,一脸意乱情迷地笑眯眯道:“宴会是要去参加的没错,不过那也就是随便去玩玩儿罢了,因为林微云的那个亲亲同性爱人,嗯,好像是叫姚……雪什么的?哎不管了,是我的一个铁杆儿粉丝,林微云是为了她才叫我去的,我以后若是还想要继续在娱乐圈儿混的话,怎么着,也要卖这位新上任的大家族当家一个面子吧。不然就单凭我齐逸那点儿可怜兮兮的身家背景,哪儿能够得上资格去他们林家的家宴啊。比不上凌望韩笑李一南也就不多说了,更别提跟什么黎唯哲江臻夏昭时季晚潇谢非格萧岚这些大神级别的比了……哎,说到底,我齐逸也不过就只是区区一介伶人而已,一遇到真正的高官巨富豪门大贾,就总是逃不脱被摆布的悲惨命运啊~~”
林烟听到这里忍不住赏了齐逸一枚白眼儿,满脸无语地打断他:“你够了齐逸,在我这儿装什么苦情。我记得在去年的福布斯中国名人榜里,你好像就排在第八位,只落后了陆霭霭那个新晋香港金像奖最佳女主角影后的后面一位而已吧。”
齐逸闻言一惊,随即展颜大喜:“啊哈!想不到烟烟你居然连这个都知道啊?这么关心我么?嗯?”瞧那样子,简直激动得就恨不得直接一个立马扑上去狠狠啃林烟一口了。那半张犹如白瓷般令人销魂蚀魄骨头都酥了的绝美侧脸啊~~自从结束主顾关系以后,齐逸已经数不清自己究竟在这几年的多少个夜夜梦里,幻想意淫过多少次了。但可惜每一次都只是虚空春梦一场,外加每一次夜半惊醒,还都会可耻地发现自己竟然会全身大汗淋漓,并且湿了裤裆。
林烟捧着杯子歪起脑袋皱眉想了想,很久很久,这才长长地“哦──”了一声,而后便毫不留情地戳破了齐逸天真可笑的痴心妄想:“也不是。就是有一次无意中发现夏昭时居然在网上看这个,我趴在他身后随意瞟到了一眼罢了。之所以记到了现在,是因为我当时还真的蛮吃惊的,实在想不到你不过区区一个唱歌的而已,但居然也能赚这么多钱,真是有些震撼。”
“……”齐逸囧了又囧,憋了又憋,最后也只得尴尬地摸摸鼻子,掩饰性地咳了两声,最后好不容易才憋出来一句,“好、好吧。也对,如果你连这个都关注了,那没道理不会不知道我这次去D城,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我的‘逸鸣惊人’世界巡回演唱会,要在D城的市体育馆启动首场仪式。”
林烟听了对此没什么兴趣地淡淡“嗯”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但也就只是,知道而已了。给齐逸的潜台词是:我不会去,你也别白费心思邀请我去了,免得自取其辱,自找难看。
齐逸失望之余但幸好也早已料到了,估计就会是这么一个没有任何希望,被当场拒绝的黯淡结局。伸进衣兜里的右手紧紧攥着那一张烫金VIP座位票,捏了半天也想了半天,但到底还是没有拿出来送出去,整个人唯有苦笑,也只能苦笑。
林烟喝完了牛奶放下杯子,舔舔濡湿水润的双唇,一脸不舍地又再回味了下那份香甜浓郁的牛奶味道,揉着肚子,满足地打了个小小的饱嗝,然后重新翻出来眼罩戴上,冲着身旁的齐逸懒洋洋吩咐道:“好了我要睡了。除非飞机失事,否则任何事都不要叫醒我,”说完降下椅位刚刚躺下,顿了顿,却又忽然想起来改口道,“哦算了,如果飞机真要失事的话那还是不要叫醒我好了,就让我在睡梦中安乐地死去吧。”说完便不再言语,很快地偏头入睡了。
齐逸让林烟的话给弄得有些想笑,简直没有办法,觉得林烟实在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尤物,而且,还是属于百变型的那一种的。没错,虽然在大多数的时候,在大多数人的眼中,林烟都是绝对妖孽妖精范儿那一款没跑儿的,然而当他偶尔无意识地卖一卖萌,却又是可爱天真得不得了,让人萌得小心肝儿扑扑乱颤小心脏通通狂跳,简直都不知道究竟要怎么办才好。
齐逸明白不止自己,这世上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究竟,要拿林烟怎么办才好。似乎有一种人生出来,天生,就是为了颠倒众生而存在。
中途齐逸的助理(最近才换的小菜鸟,并不知道以前齐逸和林烟的那段关系)跑过来,弯下腰凑近齐逸的耳边,无比八卦地小声问齐逸:“诶老大,这──”伸手指指林烟,“嘿嘿,是谁啊?”眼睛里闪着跟无良狗仔一样渴望独家爆料和秘闻头条的狂热精光。
齐逸流连宠溺的目光落在了林烟身上很久很久,这才转过脸来仅用自己不愿直视的余光,淡淡扫视了身旁满脸好奇的助理一眼。然后,一向,无论是对公众粉丝抑或是对工作团队,都彬彬有礼,温柔和煦的乐坛贵公子,破天荒地第一次,对自己的助理露出了一抹没什么温度的警告笑意,冷声道:“一个美人。但是是一个你惹不起,也不该问的美人。”
小助理的脸色顿时惨白。脑中骤然轰得一声巨响,直到走回自己的座位神思恍惚地坐下,两条小短腿都还在止不住地颤啊颤,抖啊抖。齐逸老大的这种迥然不同大相径庭的前后对比,给他的刺激实在是太他妈的大了。抹了把额头汩汩不断的冷汗,当漫长的一路飞行过去,他终于彻底想通明白,原来曾经齐逸之所以能那么快就跟他们打成一片混成一团,其实并不是因为他本性温柔,而只不过是因为他,没有被拂到逆鳞罢了。
看来那个美人,应该就是齐逸的逆鳞了。虽然事到如此,小助理对于林烟的身份是愈发地感到好奇了,然而至少现在,他还没有不怕死到那种程度,再也不敢多嘴多舌多问一句了。
两个小时的飞行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对于瞌睡的林烟来说是如此,对于希望能和林烟多相处一会儿的齐逸来说,更是如此。
很明显没睡饱的林烟呵欠连天一脸焉焉地下了飞机。齐逸的经纪公司为了让他温柔和煦平易近人的乐坛贵公子形象更加深入人心,专门给他安排了粉丝来接机。关口分别前。齐逸面色犹豫颇为吞吐了一会儿,纠结半天但到底还是没能忍住选择了对林烟说:“那个,烟烟,明晚林家的宴会……你放心,不管别人怎么样,但至少我齐逸,是一定会站在你这边的。”
林烟愣了一下很快好笑地看着他:“什么叫站在我这边齐逸?你是指,如果宴会上黎唯哲看不惯我要动我,你会壮起胆子,去跟他硬碰硬吗?”
很明显一口瞧不起也不相信的不屑语气。于是齐逸也笑了:“你不要这么说,也不要用这种表情看着我啊,烟烟,我也是会受伤的。没错我是很有自知之明,当然清楚自己是绝对斗不过黎唯哲的。不过在娱乐圈这种鱼龙混杂官富交接的圈子里混久了,我也不至于那么没用。这句话我不止是说着玩玩儿而已的,你可以相信我……试着相信我,烟烟。”
林烟深深看了齐逸一眼。
“……好吧,”半晌,他耸耸肩表情不怎么在意,“其实如果黎唯哲要是真想动我,那么以他的性子,无论怎么着,都还是会动我,”停顿几秒,声音渐低下去,“而我倒希望……多么希望,他能来动我……见见我。”
林烟宁愿让黎唯哲始终恨着他怨着他骂着他,因为那样至少说明黎唯哲始终记着他,念着他,想着他,也不愿像最近几年这样,被他给彻头彻尾地忽略和无视。
就像从头到尾的陌生人,根本不曾在对方的生命里存在过,留下痕迹。那些肆意荒唐,轻狂飞扬,甚至鼻尖一动,还能依稀嗅到悠悠泛着教室里的书本墨香,操场边的尘土清香,校服上的洗衣粉香的似水流年,青春岁月,年少时光,只有他一个人视若珍宝地记住记得,并且小心翼翼地珍惜珍藏。若无其事原来是最狠的报复,冷漠比暴力,更伤人心。
突如其来铺天盖地的微香里,林烟恍惚走神了几秒,一转眼静静想了想,脸上忽又浅浅绽开了一抹暖如春风般,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幸福”的柔软微笑,眨巴眨巴眼睛,眸光亮晶晶,可爱至极地偏头对齐逸道:“哦对了还有,就算没有你们,但至少还有一个夏昭时,是一定……一定,会保护我的。”
他的口气十分笃定,细听之下,里边儿甚至还多少夹带了些许得意洋洋,炫耀自负的天真味道。但那并不是因为林烟确信夏昭时对他有什么所谓的感情──那样就未免自恋得有些可笑也可怜了;而是因为林烟对夏昭时那变态无敌的控制欲,很有信心。既然夏昭时总说林烟现在是他的人,那么就算只是为了他自己的面子,因此宴会上,夏昭时哪怕是不惜代价和江家黎家彻底撕破脸皮,也是一定,会护着林烟的。这跟深情无关,林烟很清楚,纯粹,只是夏昭时个人的心理疾病在作祟。
可是齐逸对此却很明显地误会了。也对,在他的眼中,林烟这种人,应该是什么人,都能被他不费吹灰之力地惊艳迷倒,收归囊中的。一个黎唯哲就已经够逆天了,夏昭时他不熟悉,因此想不到那个人,竟然会是一个比黎唯哲,更加逆天的存在。
沉默几秒齐逸轻声问:“那个……烟烟,你跟夏昭时,现在,很好吗?”
林烟翻出口罩来戴上,遮住了表情,声音从厚厚的纱布里含糊透出,显得有些闷闷嗡嗡,不大清晰:“唔……很好啊。”
齐逸闻言一僵随即温和笑了笑,不再说话了。是啊,如果有夏昭时在,那真的不用自己,再在这里,多操什么心。反正自己能给林烟的东西,林烟都不需要,也看不起。
他总是能得到更多更好的,因为他值得更多更好的。不用想方设法更不用费尽心机,便自有那么多人,那么那么多的人,去排着争着抢着,甚至是挤得头破血流奋不顾身地,为了他赴汤蹈火,为他而前仆后继。
习惯多年早已不足为奇。真的,没有他一个小小的齐逸,什么事情。
这样一想多少让齐逸觉得有些黯然落寞。然而在分别前的最后一刻,林烟懒洋洋地冲他摆了摆手往前走了数步,却忽然身形微顿仿佛一瞬间想到了什么似的,身未转头微偏,近乎自言自语地对着身后始终痴痴凝望着自己的齐逸小小地做了个口型,轻轻呢喃了声,谢谢。
谢谢。
说完便再也未曾流连,一路大步往前,渐渐地消失走远。一如既往光芒四射独一无二的美丽背影缓缓随流进人来人往的拥挤人潮之中,但却注定,永远无法被淹没湮灭。
而在听到谢谢那两个字的瞬间,齐逸便当场神魂颠倒神思恍惚地呆滞愣住,直到他的粉丝们全部一窝蜂地叽叽喳喳围拢了上来,他也都依然,未能回过神来。有时候,当你早已习惯了一个人对你嚣张跋扈颐指气使,那么哪怕那个人只是在无意之间对你随口透露出了那么一点点,近乎施舍一般的柔软真诚,也都能让你无可救药地感觉到有一种,宛如被恩赐的救赎。
是的,那是恩赐,更是救赎。因为他们之间并不是,从来都不是,平等的。一个永远高高在上不屑一顾,是施舍的姿态,而另一个则始终卑微仰望满眼爱慕,是乞求的姿态。
齐逸被林烟那难得久违的巨大温柔给猛地砸得头昏脑胀身燥心热,胸中除却满满的兴奋激动以外,还一瞬间无法自拔地涌出了无数停不下来的创造欲望。他甚至相信,此时此刻只要现在谁肯给他一支笔一张纸,那么他就可以滔滔不绝地一路写下去──全部,都是写给林烟的歌。而自从和林烟终止主顾关系再没滚过床单以后,齐逸已经有很久很久,都没能再产生过像这样意乱情迷的灵感冲动,和到达过如此魂不守舍的巅峰状态了。心情大好对待粉丝们自然也好,于是第二天各大娱乐刊物的头版头条便是,【乐坛贵公子名副其实,抵D城见粉丝全程微笑,有求必应】,可把后来的齐逸给逗得捧腹揉肚,大笑不止。
别了齐逸林烟慢吞吞地走出大厅,无视周遭行人无数冷气倒抽的惊艳目光,没花多少时间,便在一片黑压压的人头脑门儿里找到了那个,夏昭时口中所谓派过来的接机人。那人看样子是个四十来岁的冷面中年大叔,估计是因为被长年训练和专门叮嘱过,因此在见到林烟真人的那一刹那,他除了眼波里微微泛出了一丝若不细看绝难察觉的呆滞错愕以外,下一秒便迅速恢复了正常敛去了神色,重回最初的面无表情,严肃冷漠。
……嘁,夏昭时除了控制欲和洁癖狂以外是不是还有强迫症啊!不然怎么在选手下这件事情上面这么有怪癖,一个两个选的全他妈的都是些三棍子也打不出一个屁来的闷货和面瘫啊!林烟撇撇嘴,忍不住如此腹诽。一路跟在大叔身后下到停车场走近车边,一辆低调华丽而且还定制防弹的Maybach Guard,林烟一见就简直有些受不了地眼皮抽搐嘴上直泛嘀咕:“我靠,要不要这么夸张啊!这不纯粹摆明了让仇家来追杀的吗!?”
在林烟的认识里,防弹车一向都是如此装逼犯二,令人蛋疼的天雷存在。
嘟嘟囔囔地低头弯腰钻进车里,林烟连屁股都还没有来得及坐稳,便急不可耐地冲着身边那个正正襟危坐闭眼假寐的俊美男人一脸不满地撅嘴抱怨起来:
“喂我说,夏昭时,你故意把机票的位子给我订在齐逸的旁边干嘛?怎么,到底还是对我林烟放心不下,所以想要借此机会试试我究竟有没有吸取教训,对你忠不忠心啊?”
夏昭时闻言微微一笑,却并未睁开眼睛:“我没那么无聊,巧合而已。反正是见见老朋友,不好吗?”气息一顿,淡淡道,“人家这几年可是要把你给想疯了。听我一句劝林烟,做人别那么绝。可能哪一天你也会需要你曾经看不起的人的帮助的,也说不定。”
林烟一听就立刻夸张地瞪圆了眼睛,满脸的诧异无语,差点儿没被自己的口水给活活呛死。没办法, 毕竟,这句话从明明最是冷酷无情翻脸不认人的夏昭时口中说出来,于他而言,还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不禁一时失笑,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打个呵欠懒洋洋道:“好吧,的确也没什么不好的。如果说李一南是一个好床伴的话,那齐逸就是一个好牌友,和他打牌勉强不至于让我那么无聊。以后有机会,我还想多和他玩玩儿的。”
车里一片安静,夏昭时没有再搭理林烟这一段听起来实在很有点儿自夸嫌疑的自言自语。可是坐车那么无聊,林烟也不想自讨没趣,于是便不甘寂寞地凑上前去细细看了看夏昭时的脸一会儿,然后便十分惊奇地发现,夏昭时最近,似乎的确是一副累得够呛的工作狂模样:尽管脸上依旧打整得寸尘不染干净如常,然而眼睑下那两片狭长细致浅淡泛青的扇形阴影,却是无论如何,也没办法遮盖掩饰得了的。
而这发现不知为何竟让林烟忍不住地高高挑起了眉眼翘弯了唇角,表情居然有些高兴,吃吃笑着:“呀,看来这两个月你是真的很忙,不是故意想要躲我的啊。”
夏昭时气息绵长地沉默了半晌:“──所以你现在最好给我闭嘴。”
“……”林烟一哽,撇撇嘴满脸委屈,却到底不敢硬碰胡来,只能欺负夏昭时现在是个看不见的瞎子,气鼓鼓地冲着他做了个怪相。
“高速路上时速是180,你要是再敢这么做多一次,你信不信林烟,下一秒,我就叫人把你从这车上给扔出去,抛尸荒野。”
“……”靠透视眼儿啊!怎么看到的!
不过……得,他信,他服了。
D城郊区的风景是举世公认的好,可是在如此漫长无聊的一路上,林烟却始终没有向窗外投去,哪怕只堪堪一眼的目色余光。一来是因为他不喜欢,事实上是非常讨厌D城。这座城市就算再美,但是对他来说,也都是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重伤;二来则是因为,比起窗外那些飞快退后难以捕捉的绵延山野万顷园田,身边这个渐渐陷入浅眠呼吸平稳,眉目间一派安然静好平和柔软的夏昭时,才分明是一道最美,最好的风景线。
这还是林烟第一次,见到这么温柔安静,不设人防的夏昭时。如若不是因为林烟早已用他自己的身体吸取了一次又一次那么那么多血淋淋的惨痛教训,亲身领教到了夏昭时那一份深深隐藏在他那一张温文尔雅温润如玉的公子皮下的阴鸷毒辣暴力狠戾的话,那么现在来个人告诉他说,其实夏昭时真的就是一个人畜无害与世无争的谦谦君子,林烟恐怕此时此刻的自己,都会天真到毫无保留地相信。
因为这实在是一张太具有欺骗性的脸,俊美无涛实难挑剔,难怪世人都被他控制被他欺骗,被他不费吹灰之力地玩弄于翻云覆雨,鼓掌之间。
恍惚看得入了迷,但林烟从始至终都一直牢牢谨记着在心底时刻提醒自己,不要靠得太近,不要发出声音。他害怕会吵醒夏昭时,更压根儿也不想,吵醒夏昭时。
谁让林烟忽然发现,他就是喜欢……喜欢看,这样的夏昭时。
反差巨大的截然不同总是能让人在心里面情不自禁地涌生出许许多多奇妙而新鲜的新颖感觉。睡着的夏昭时无意识地敛去了清醒时那一份总是令人胆颤不安的凌厉气势,削去棱角,戾气渐消。窗外是D城降温一周大雪初停后的第一个放晴天,暖阳柔和的光线穿越层云车窗,犹如水银泻地那般一派如洗地倾洒笼罩在夏昭时的身上。静静搭放在大衣第四颗纽扣上的白皙右手安然浅眠在不断跳跃的浮动光斑里,即便是在睡梦的深处也依然保持着和清醒时一样严谨优雅而又蓄势待发的冷峻姿态,似乎随时随地都在准备着出击和进攻,侵略和掠夺。背面依稀浮现的青色血脉有如永恒不绝亘古无息的涓涓细流,生命的内核汹涌澎湃极富力量,仿佛下一秒就要冲破皮肤喷薄泻出;但在表面上,却又始终按兵不发不动声色,最后慢慢地归于沉静,流于无声。所谓的暗潮汹涌,静水流深,就像,他这个人。脸上那一张极其典型的东方美男子的清雅五官被空气中此起彼伏的金色线条给勾勒得影影重重深浅不一,但却愈发凸显得他肤如凝玉,深邃英挺。
那场景美好得就如同一幅年代久远但却历久弥新的绚烂油画,安静陈列在一座不知名古堡的幽深长廊,午后的阳光斜窗而入流于其上,色调浓墨重彩,色泽浮华明艳,挥毫细致的笔光仿佛镀上了一层粼粼潋滟的灿烂暖金,百里气场开合,万幅为他独尊。一种令人晕眩的高贵气息席卷劲风扑面而来,夹带着古老城堡所独有的厚重神秘,吹得人目乱神迷摇摇欲坠,神魂颠倒,心旌摇曳。即便是早就已经美成精了的妖孽林烟,也不禁被眼前此番景象给震撼得呼吸为之一窒,心跳随之怦然,喉热口干不知所措,仿佛时光流转翩然倒退,倏尔轻盈回到过去,而年少懵懵无知,竟有若,初初动心。
那一年,最初的动心。林烟一时恍惚,因为那真的已经是太久太久,恍如隔世的过去。
夏昭时开始变得和任何一个睡着了的普通人一样,静好的岁月,静止的光阴。甚至一个留神细心,林烟还能在夏昭时那一弯不自觉微微上扬的唇线末梢,看出来几分不易察觉的轻浅暖笑。那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迷人和致命。是因为梦到了江臻的缘故吗?呵,那还真是幸福啊──如果,夏昭时此刻的梦里,真的只有一个江臻的话。
这几年林烟做梦,偶尔也会梦到黎唯哲。但最可恨的是,每一次他梦到黎唯哲,也都会无可奈何地连带着一同梦到,那个名叫庄景玉的贱货。
梦里具体是什么情节场景,一般等到林烟大汗淋漓挣扎转醒的那一刻,便已然破碎得模模糊糊七零八落,很难再记得起什么了。可是梦中那两人总是相伴同行如胶似漆的恩爱身影,带给林烟的感觉却是:就连在他的梦,在这样,明明只专属于他自己的私有物里,黎唯哲却竟然都不愿意,和庄景玉分开分离。
这是多么趾高气扬的叫嚣炫耀,这是多么致人死地的不依不饶。
如果一定要买一送一如影随形,那么林烟倒宁愿自己永远,都再也梦不见黎唯哲。宁肯玉碎不为瓦全,如今他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希望那两个人,能够一起,从他的梦里滚出去。
既然事已至此无法两全,那么相见不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
一个小时后,车缓缓停在了一栋幽静优美的豪华别墅小区前。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冷面大叔下了车替林烟打开车门,夏昭时应该是醒了但不知是何时醒的,依旧闭着双眼对林烟下令吩咐道:“下车。还有,明晚的宴会我要晚点才能到,你先去。”
林烟一听失望之情顿时毫不掩饰地溢于言表:“诶?你不跟我一起去吗?可我刚刚才跟齐逸信誓旦旦地保证了你一定会保护我的啊……你这不是存心让我丢人呢吗。”瘪着嘴不开心。
夏昭时眉头微皱缓缓睁开眼睛。林烟特别留意观察了一下,结果十分无语地发现这个家伙的眸底居然连一瞬间的朦胧迷离都没有,还跟以前一样的淡定冷静精光灼灼,清醒得简直吓人,就好像是从来没有睡过似的。
真是一朵奇葩……林烟不禁腹诽。
夏昭时目光深沉静静看了林烟一会儿,忽然唇角上翘眉眼流笑:“我发现,你好像真的是很喜欢,我救你的这种桥段。”
帅气的骑士从天而降,救走被魔鬼折磨的可怜女郎──好少女的情怀和情节。但林烟不是少女并非喜欢,他只是太过渴望这世上能有一个人,可以为他不顾一切,愿意为他奋不顾身。
抿抿嘴沉默几秒,林烟轻声道:“因为我只相信你。”
这是真话。兜兜转转寻寻觅觅这么多年,在黎唯哲的诸多影子替身里面,他最满意的就是他。也只有他。
一点点微不足道的相似相同,都不由让他迷恋得情非得已,无法自拔。
口口声声说着“相信”的林烟,目光里有一种无条件的信任,和无止境的期待。如曜石般闪烁晶莹的漆黑双眸,连夜空最美最亮的星辰,都比之黯然失色。表情专注而认真,惹人心动又怜爱。夏昭时看着看着便不知为何,竟忽然鬼使神差往前伸出了手去,轻轻捏了捏林烟被车内暖气给蒸得红扑扑的小巧脸蛋──手感正如他无数次想象中的那般美妙柔软──而后情难自已地用一种,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也完全没有想到的,前所未有的温柔嗓音,向着林烟沈声保证:“放心,只要你是我的人一天,就没有人能够动你,”顿了顿,隐忍压抑的沙哑中缓缓流泻出了一抹毋需再多言的强大自信,与生俱来,浑然天成,“你是我的,我罩着你。”
你是我的,我罩着你。
那一瞬间,林烟觉得自己几乎是要……不,是根本已经,被这句话给击中了。他的确是不需要别人的保护,但那并不代表他不喜欢,被人保护。他有多强大,就有多任性。
而很多年后再回头看,很难说他们在这时,有没有过互相勾引的嫌疑。比如林烟之前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赤身裸体,又比如夏昭时此刻不受控制脱口而出的绵绵情语。或许这更应该被称为是一种无心无意的故意和刻意。因为两个都太光芒四射,耀眼夺目的天之骄子,就算再怎么力图避免,但也终究免不了地,会被对方所深深吸引。
就像磁铁,不可抗力。
他们都在自己不知道的潜意识里企图征服对方,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是因为他们已经,被对方给征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