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见过猎豹和豺狼互博吗?又或是狮子与蟒蛇?没错,黎唯哲和夏昭时的战争,差不多,就是那么一回事了。
两个身高超一八八的高大男人,一个偏重力量型,一个更多技巧性,干起架来,打得那叫一个日月无光,山河破碎,难分难解,惊天动地。原本这层楼是该医院的VIP专属病房楼,一直空旷安静,环境幽谧,气氛良好,却因为被这一场阵势浩大的打架声所吸引,渐渐由远及近地传来了医生护士们此起彼伏的脚步声,惊呼声,尖叫声,当然,其中也不乏夹杂着许许多多不自量力的叫停声,劝架声,阻拦声。然而无论怎样,一切都是徒劳,一切都没有用。
最无辜的人是李一南,还没闹明白过来究竟怎么一回事儿呢,就被黎唯哲撇到一旁,抢了风头;但最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却是一向大度宽容,脾气温和,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庄景玉。很奇怪,这一次,庄景玉竟然没有上前制止,息事宁人。
他不是黎唯哲的同类,但他确是,最懂黎唯哲的。他知道他那性格恶劣,脾气不好,又护短成性,愤怒爆棚的爱人,此时此刻,最需要,也最想做什么。
而他选择理解,也愿意跟随。
后来庄景玉的好友魏嘉从别人那儿添油加醋,火上浇油地听说了这件事情,在听得眉飞色舞津津有味的同时,也不禁暗暗咋舌,忍不住好奇:“喂,景玉,你不好意思跟黎唯哲抱怨也就算了,但你老实告诉我,当时你看着他们俩打架……呃,为了林烟打架,你难道真的……心里没吃醋?一点点……都没吃醋?都不在乎?”
那时候,庄景玉动作缓慢,但神情坚决地摇了摇头:“没有,”他回答得干脆,而后面对好友那一双霎时瞪大写满不信的怀疑眼神,淡淡一笑,“不能想象吗?嗯,也是,其实刚一开始,我自己也不能想象,也觉得纳闷。毕竟,以前听到黎唯哲跟我承认,曾经他差一点,就要对林烟动心的时候,我是真的很不高兴,非常吃醋的。可是好奇怪,他为了林烟跟夏昭时动手──我从没见过他对谁下过那么狠的手──到最后两个人甚至是打得头破血流收不了场,一身衣服皱得不成样子……都是很贵的衣服吧,结果裂的裂,扯的扯,开线的开线,几乎都碎成烂布条了……这件事情,我却真的一点点,真的是一点点,都没有吃醋。”
“也没有丝毫不爽的感受。”
“我甚至觉得解气,觉得黎唯哲打得真好,打得应该,打得值得。”
“我靠!”听到这里魏嘉实在是hold不住了,立刻炸毛跳起,揪着庄景玉的衣领登堂上脸地破口大骂,“你这也太圣母了吧!要是周云飞这样,看我不让他滚去客厅睡一年沙发!”
庄景玉顿了顿:“话不是这么说,”他微微皱眉,看样子应该是在斟酌措辞,“我不生气是因为我很明白,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还因为我知道,黎唯哲,是一个好人。”
“……”这理由让魏嘉绝倒,“哈!?”
庄景玉却突然转了话题:“你相信吗,黎唯哲时至今日都还清楚记得,曾经跟他萍水交往过的,所有,美少年的名字。”
“每一个,他都记得。只要看到对方的脸,他就能又快又准清晰无误地,叫出对方的名字。”
“人数大约有上百来个。那么多,有些哪怕只是经人介绍,只有过一面之缘,甚至根本连话都没有说上几句,也没有过任何身体触碰的少年,他也居然都能记得,都能叫出。”
魏嘉觉得自己听得有点迷糊,脑子晕晕乎乎的,赶紧打住:“哦……等等等等!可、可这……说明什么……又能说明什么呢?”
“呵,说明什么?说明黎唯哲,真的,是一个好人啊,”庄景玉低低一笑,格外的云淡风轻,“更遑论,林烟还是在这么多,与黎唯哲萍水交往的所有人里,对他而言,最特别,最重要的一个。所以黎唯哲为他打架,为他动手,很正常,真的很正常。没什么可奇怪,也没什么好吃醋的。”
魏嘉闻言顿时垮下了他那一张皱得跟包子似的可爱娃娃脸。因为周云飞和魏嘉之间是一心一意全心全意,彼此既是最爱又是唯一,既是初恋也发誓要一路走到永远,所以单纯如魏嘉还是不太能够理解,也没有心胸去体谅,像这样的“曾经沧海,除却巫山”。吞吞唾沫,魏嘉问得小心翼翼:“最特别……最重要……那有多特别?多重要?”
“很特别,很重要,”庄景玉神情淡然,也不隐瞒,“大概,就仅次于我吧。”
“什么!?”魏嘉蓦地鼓圆大眼,一字一顿,“我、的、天……!仅次于你!?就这样你还不吃醋!?你疯了吗庄景玉?而且林烟还长的那个妖孽样子!你到底是眼瞎了还是心盲了!?”
就知道魏嘉接受不了,庄景玉叹口气:“没事儿的魏嘉,你真的不用为我抱不平,没有必要。我说没吃醋那就是真的没吃醋,不是骗你,也不是在一个人死撑。因为你不知道,如果没有林烟……如果不是林烟,那黎唯哲根本,也不可能,会喜欢我。”
魏嘉越听越迷糊,简直要疯了,扯着头发抓狂:“我晕……黎唯哲喜欢你跟林烟有什么关系啊?应该是没有林烟,他反而会更喜欢你才对吧!”
“不是的,”庄景玉闭着眼睛摇了摇头,大方承认,“事实上在遇见林烟以前,黎唯哲喜欢的,一直,都是女人。”
! ! !
“什么!?”魏嘉霎时惊白了脸,手指颤抖地指着庄景玉,哆哆嗦嗦语无伦次:“你、你……你是说……你的意思是……”
“嗯,”庄景玉痛快点头,“以前黎唯哲根本不喜欢男人,是林烟,改变了他的性向。”
“很强大吧?”
“呵呵,这就是美人的魅力哦。”
“……”魏嘉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既强烈震惊于林烟的强大可怕,又实在没办法不替好友难受憋屈。
不过难受是他难受,憋屈也是他憋屈,然而庄景玉这个当局者,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说谎托大,勉强伪装。他感谢林烟,是真的发自内心,诚心诚意的感激。有时候走到很远很远以后,再回望很久很久以前,人们会无比惊奇,甚至是近乎惊悚地发现,过往所有的人生经历,仿佛都只是一场,被老天爷设计安排好的巧合机缘。
曾经每一步混乱迷惘,道阻且长,原来都有其深意,暗藏方向。
黎唯哲先遇到了林烟,然后再爱上了庄景玉,这个顺序,缺一点,变一点,换一下,改一下,都不行,都不可以。
这就是结局。
都说林烟把巅峰留给了黎唯哲,但其实黎唯哲的巅峰,又何尝不是,落进了林烟的纤纤玉手里。“我最好的时光是和你在一起”──这句话是骗人的。两个人在一起好,但那也只是两个人好,并不是单独每一个人,一生里,最好的光阴。
最好的时光,永远是年轻。
而那个时候,他们遇上的,是别人。无论黎唯哲,林烟,还是庄景玉,夏昭时。
是的,庄景玉之所以能够如此理解黎唯哲,是因为,他经历过。林烟之于黎唯哲,正如同楚回之于他自己。或许这世上每一个人的生命总是会出现那么一个人,你们相遇但没有在一起,而你并不觉得遗憾。然后有一天你会感激,当初,无论人祸还是天意,你们失去了彼此。
然后有一天,也会有别人感激,当初,他放走了你。
这就是人生。
黎唯哲和夏昭时都不是什么好惹的主儿,干架相当凶狠。不过很难说他们究竟谁更厉害一点,谁占了上风,又或者谁赢谁输;因为他们自己好像也并不怎么在意结果,更多的,只是在发泄。
拼命地发泄。
黎唯哲不用说,明显是在发泄夏昭时对林烟的冷漠,可是夏昭时,你却是,在发泄什么。
发泄你终于知道真相以后的后悔不迭吗?发泄你终于明白错过真心以后的痛苦万分吗?又或者,是在发泄你总算恍然大悟,醍醐灌顶以后的追恨莫及,心如刀绞吗?
太迟,太迟了。
别说一个晚上,一个瞬间,能改变的东西,都有太多太多。沧海桑田,天翻地覆。连做买卖都要看时机──这时候你没买,以后再想买,说不定,就卖光了,更何况;是感情呢。
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这不止是一桩简简单单的事实,也并非一句轻描淡写的陈述;这更多的,其实是一种心情;一种玄妙而微妙,复杂又单纯,形容苍白,难以言说的心情。它无法被推理,也不能被计算;它没有一个永远不变的公式,也给不出一个精确无误的答案。
人心是最宝贵却也最卑贱,最坚强,可也最脆弱的东西──如果在他最需要你的时候你不在,那么以后,你也不必在了。
那一刻没有伸出去的手,定格成一个凝固的永恒。伤害已在那里,日后哪怕千千万万,也弥补不了,那一瞬间的裂缝。
天崩地裂,整整一个世界,在他的眼前错位分割。生死由你不由天,可你在云端高高在上,却任他陷深渊挣扎哀求。那份距离的凝望,那种得了承诺却仍被抛弃的惨然绝望──你没有,你是否有,真的体会过。
两个人打了很久,很久,但始终无一人上前阻拦。没胆子的不敢拦,有胆子的,不想拦。尽管双方实际上的受伤程度差不多,不过表面上看起来,夏昭时似乎是要比黎唯哲,惨上那么一点点。毕竟黎唯哲今天穿的只是一件普普通通的T恤简装,要打架也方便合适,而夏昭时则穿了一件浑然贵气的优雅正装,一件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的纯黑手工衬衫。
于是这一打,便让他原本披着的那一层彬彬有礼斯文严谨的绅士外皮,全都不见了。如同豺狼露出獠牙巨蟒探出蛇信,深藏多年的天性本能终于彻底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虽然眼眶充血大汗淋漓,但此刻夏昭时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每一寸皮肤,每一次呼吸,都分明在往外嘶嘶涌冒着令人颤栗的寒气。
所有人面面相觑。事态发展到如此地步,谁都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办,最后又究竟要如何收场。直到庄景玉背后的病房门,不动声色,发出吱呀一声轻响。
“搞什么……这什么破医院啊,还VIP病房呢,怎么连一个安稳的下午觉都不能给病人保证啊?他妈的吵死了,老子要睡觉。”
所有人皆是一惊,不约而同蓦地转眼,只见那位,两大型男为之打架,不惜流血,处在风口浪尖的当事人,此时正举着吊瓶懒懒靠在门边,一脸阴沉神情不爽,眉宇间有着淡淡的倦怠病容,纤细苍白,令人心疼。
好一个倾国倾城的病美人。
这个时候,之前已见过林烟的人心中想的基本是“果然如此“”,而之前还没见过林烟的人,心中想的,则大都是“原来如此”。
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声此起彼伏,渐成气候。显然,这又是一桩大新闻,大八卦了。
李一南本来就不关心黎唯哲和夏昭时这两人如何。事实上自从他们俩一开始动手干架,李一南最担心和关心的事情,就是,也只有,他们俩会不会动静太大,吵到了里边的烟烟,打扰到他的休息。而现在看见烟烟出来,脸色不好不说,神情又是那般的疲倦不耐,李一南心中暗道糟糕,什么都再不管不顾,就这么飞快冲了上去,嘘寒问暖,守在旁边。
然而林烟却依旧没有理他。除了因为还没忘记冷战的缘故以外,更多的,其实是因为林烟不想看见李一南的脸。那种无休无止的同情悲悯,那种令人作呕的疼痛怜惜,铺天盖地都充斥着“你要死了”的黑色气息,处处都写满了“你好可怜”的自以为是……尽管才领略了短短半天光景,然而敏感骄傲有如林烟,却早已经受够,再也受不了了。
别跟他说其实别人根本就没有这个意思,是你自己想多了。他没办法。他就是敏感,就是神经,就是变态,就是有病。
他是不想死没错,可那不代表他希望人人都知道他不想死!他很可怜!他好值得同情!他好需要被爱!全世界他只想要一个人的可怜!一个人的同情!一个人的真心!一个人的爱情!其他人都请给他滚得远远的!远远的!让他安静一点……给他一点安静,行不行?行不行!?
他要的不多,真的不多。无非一份温暖的感情,和一点最后的安宁。
前者已被拒绝,而后者,请放他一条生路。
若有若无避开李一南果真既悲伤又悲悯,既疼痛又疼惜(林烟最讨厌最不想看见的)灼热视线,林烟恹恹打了个呵欠,视线轻轻一动转向夏昭时,相当礼貌却又极尽疏离地朝他微一颔首,淡笑着说:“钱我收到了,谢谢。”
夏昭时全身一震。
而四周也立刻发出了一阵意味不明的唏嘘声。什么什么?钱?……这两人之间难道有金钱交易吗?嗯……包养?MB?娈童?……哇哢哢,这八卦简直不要太劲爆太有料啊!
胸口猛然袭来一阵撕扯绞杀的剧痛。天旋地转,血腥的黑暗。刚刚哪怕和黎唯哲打得再凶再狠也丝毫不觉什么,可现在,身体却不禁摇摇欲坠,晃晃不稳了。夏昭时无法形容自己在听见林烟这一句话的那个瞬间的心情,就好像他也无法形容那个瞬间,林烟投向自己的眼神。
那眼神,其实,并不冷。
淡淡的笑意确实盈进了眼底,没有虚伪,不见伤痕。
然而却也正因为此,所以,才更显得倍加伤人。
伤人……呵,他夏昭时有什么资格,说林烟伤人。这未免也太好笑,太不要脸了。
如果说曾经林烟看他的的目光是一汪止也止不住的情潮起伏,翻也翻不尽的波涛汹涌,排山倒海,一碧万顷;那么此时此刻,就是一片平静到不能再平静的一望无痕,水天一色。
而夏昭时宁愿那里落满大雪,万里冰封。
什么都没发生过的自然而然,比强装掩饰的绝情冷漠,更冷。
没有刻意去忽略,没有过分的无视,没有矫情和扭捏……从从容容,平平淡淡,就真的像两个,交易做完,和平散场的生意伙伴。
他成了一汪深不见底的海洋,就跟曾经的自己一样。
连那一点最后的不同也已经消失不见,他们成了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真正意义上的的同类──讽刺的是,却不再同一个世界。
是夏昭时,没有将他拉上云端。从此林烟在地狱为王,再不屑他的天堂。那一双没有伸出去的手,造成的伤害已然是生离死别,而再想接近,需要跋涉的,又何止才万水千山。
每一步都要重新走过。可现在,就算他夏昭时愿意,林烟,也没有时间了。
这世上所有的悲剧,都是阴差阳错。
林烟说完就直接转身回房了,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丝毫不拖泥带水,没有一星半点的踌躇犹豫,甚至连看,都没有再多看夏昭时一眼。
黎唯哲接过一旁庄景玉默默递上的纸巾,擦了擦伤口骇人,红肿流血的额头和胳膊,面无表情地看着夏昭时,冷冷道:“你还不滚吗?”
夏昭时霎时目光一沈,五官阴鸷几乎能滴出水来。他从没有被人用这样难听下贱的字眼命令羞辱过。他觉得狼狈,可这狼狈,又不完全来自于黎唯哲。
那还来自什么?风水轮流转?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天予弗取,反受其咎。
事不过三。可他却拒绝了林烟三次,整整三次,甩开了林烟向他伸来的手。夏昭时不认为自己渣,因为相比这个字,他更觉得自己蠢。
他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夏昭时走后,黎唯哲就近让护士简单替他包扎了一下伤口,然后便进了林烟的病房。庄景玉和李一南都很自觉地没有跟进去。
林烟没有睡着,正拿着手机无聊地玩游戏。听见开门声,抬头看了黎唯哲一眼,神情似笑非笑:“哇,这还是你你第一次为我打架,我好荣幸。”
黎唯哲懒得跟他废话,单刀直入:“你就打算这样放过夏昭时了?”
林烟没有很快回答,等到这一关过了,他随手扔开手机,托住下巴,懒洋洋道:“怎么可能。别人不知道,你黎唯哲难道还不知道?我林烟是那么心地善良的人嘛。我这分明就是在欲擒故纵嘛,不让夏昭时后悔心疼,痛到要死,毁了一辈子,我怎么可能,会甘心呢,”他满口无所谓地讲着这样令人毛骨悚人的狠话,顿了顿,忽然想到什么,“诶对了黎唯哲,你信不信,今天夏昭时回去要做的第一件事,肯定就是迁怒别人,把他的手下打个半死,哈哈。”
诚然林烟是了解夏昭时的,但有关这一点,他却想错了。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个能耐,那个资格,可以让理智惊人,控制成狂的夏昭时,不问青红皂白,不管是非黑白,就这么轻而易举,丧失自我地,迁怒到自己身上来的。对于除了林烟之外的人的发火暴戾,动手施虐,那不是迁怒,而是夏昭时对于那个人,真的愤怒。
无论好的坏的,他都只给林烟一个。好是蜜糖,坏是砒霜,二者却不能剥离,无法分割。要接受就必须接受全部,要放弃,也只能放弃全部。
这是爱上夏昭时这样的男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这也是被夏昭时这样的男人爱上,所必须承担的痛苦。
只是林烟未免有些悲惨。坏的如期而至,好的,却从未兑现。
黎唯哲皱了皱眉:“好吧,虽然我不得不说你这点子实在是有点太狠太贱了……”下一秒表情旋即变化,耸了耸肩,“不过,这一次,我站在你这边。”
林烟笑眯眯地:“哟,你不讨厌我啦?”
黎唯哲瞥一眼,淡淡道:“除了你伤害庄景玉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
真是迟来的殊荣。
林烟一时恍惚,眼底万千情绪一闪而过,眸中光华流转难以言状。沉默半晌,语气竟颇为感慨,低声喃喃:“那还真是讽刺呢。以前我被人讨厌的时候,恰恰是我最喜欢自己的时候;可现在我被你们喜欢了,却反而,是我最讨厌自己的时候。”
他不想死。
林烟的价值观是,活着哪怕遭万人唾沫,但也好过死后一人孤独。死后的荣光,对他来说,连个屁都不如。
黎唯哲见林烟的状态好像有渐渐低落下去的趋势,无奈叹了口气,不知该如何安慰,只能又重复了一遍他的那个歪理:“放心,祸害活千年嘛。“
林烟失笑:“哈,是吗?”轻轻合上眼睛,似乎又倦了,“那可能我祸害的还不够,道行太浅吧。”
他比较相信夏昭时,能够活上千年。
所以……也让他后悔痛苦,寂寞孤独一千年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