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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暮闻歌/jinxuan 当前章节:1484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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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血脉相亲

作者:jinxuan

备注:

如果没有幼年时那场意外,荀戈不会有弟弟。

如果没有荀戈遭遇的不幸,荀归不会出生。

荀归的名字里承载着母亲对长子荀戈的思念,然而这份浓烈的思念却融入了他的骨血,烙在了他的心底。

当荀戈归来,这份仿佛与生俱来的深情渐渐苏醒,酝酿成了荀归逃不过的劫,让他从此再没有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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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

午夜,房间里安静得只能听见均匀轻缓的呼吸声。

城市璀璨的灯光被深蓝色窗帘滤过以后,剩下一片黯淡的柔光,笼着床上熟睡的少年。

卧室的门缓缓打开,一个黑色的影子悄无声息地走进来,在床边站定,俯视着少年的脸。

两个人的呼吸声此起彼伏,像是共存于另一个世界,谁也没听见房间外响起拖鞋声。

“荀戈!你怎么在弟弟房间里?”

床边的黑影颤了一下,像是从噩梦中惊醒,出了一身冷汗。

“啪嗒”一声,房间的灯亮了。

荀戈转身时,已经平复了刚才惊慌的表情。

凌秋站在门口,长卷发有些凌乱地披散着,几缕绕过肩,搭在剧烈起伏的胸前。她倒像是比荀戈受了更大的惊吓。

“我只是睡不着,去了趟洗手间,顺便看弟弟有没有踢被子。”荀戈笑了笑。

不等荀戈说完,凌秋已经三步并作两步地走了过来,把他紧紧抱住,红着眼睛说:“我看见你房间没有人,我以为……我以为你……”

荀戈听着凌秋快哭出来的腔调,低声安慰道:“我不会再被带走了,妈。”

“我知道……我知道……我就是害怕……”

荀戈皱了皱眉头,琢磨着该说什么才能打断凌秋即将开始的如同祥林嫂一样的念叨。

“咦,你们怎么都在我房间里?”床上熟睡的人终于后知后觉地醒了过来,顶着乱糟糟的鸟窝头,有些不高兴地揉着眼睛嘟哝起来。

荀戈松了口气。

果然,凌秋一听到这声音,立即放开荀戈,走到床边坐下,怜爱地抚摸着鸟窝头,柔声说:“你哥哥来看你有没有踢被子,正好妈妈也是这么想的,这不,碰到一起了。对不起啊,吵到你了,乖,接着睡吧,明天还要上学呢。”

“喔。”荀归点点头,缩进被窝里,忽然扭过头,迷迷糊糊地说:“哥,谢谢你。”

荀戈站在屋中央,笑得有些勉强。

凌秋给荀归压了压被角,起身对荀戈说:“不早了,去睡吧,明天和弟弟一起去学校。”

“嗯,你也早点休息,妈。”

荀戈回到自己房间,摸索着爬上了床。

这间屋子采光不好,城市的灯光照不进窗户,夜里不开灯的时候,盛满黑暗。

荀归躺在床上,睡意全无。他习惯的床,应该是硬的、窄的、潮湿的,现在身下这柔软的床铺让他很不舒服。

两个月之内要改变十七年的习惯,谈何容易。

十七年来,荀戈从没有怀疑过自己姓占,名字叫占戈。他有一个叫占厚成的石匠父亲,和一个叫林翠芬的农民母亲。他有一个土墙草顶的家,坐落在偏远的大山里,三个月前在一场大火中化作灰烬,连同他的父母,连同他十七年的人生,一起被摧毁。

灰烬散去后,露出了一个谎言般的真相。

荀戈动了动手指,仿佛还能感觉到父亲去世前握住他的手时,传来的粗糙感。那是父亲最后一次拉着他的手说话,他说,孩子,你阿妈已经去了,我也不行了,有些话我本来是要带进棺材里的……你不是我和你阿妈亲生的,你阿妈从人贩子那里抱回你的时候,你只有四个月大……孩子,去找你的亲生父母吧,这些年,委屈你了……

荀戈揣着一张母亲从人贩子手里拿到的照片,离开了山里的那片灰烬。

被拐卖十七年的少年重回生身父母身边,这条消息登上了当天晚报的头版头条,成了打拐办的经典案例。报纸的铅字块旁边印着一张照片——荀戈被亲生父母荀志平、凌秋团抱住,荀志平哽咽着,凌秋泣不成声,他却低着头,面无表情。

荀戈眨了眨干涩的眼睛,和那时候一样,他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

凌秋是个大公司的小员工,温柔而细腻,眼泪像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荀归虽然已经能开口叫她一声“妈”,但是心里仍然很难把她和“妈”这个称呼联系起来。养了自己十七年的阿妈是个火爆、粗糙,但是善良、憨厚的村妇,从来不会轻言细语,隔着三亩田都能听见她的大嗓门,她逮到儿子偷偷下河沟游泳时,会挥着鞋子追打半个村,最后落下来的,却是不轻不重的一巴掌。

这个家对荀戈而言,太陌生。当他走进凌秋为他准备的这个房间时,他看到了一个单薄但是健康的少年在房间里擦桌子——干劲十足,但是动作生疏。听到有人进来,少年转过身,满脸是阳光的微笑,还带着几分讨好的味道。那是荀戈第一次看见荀归——他的亲弟弟。

凌秋似乎把无法给荀戈的那份母爱加倍给了荀归,把他养得极好。荀戈觉得这个十二岁的少年浑身都带着阳光的味道,干净,温暖,充满了活力,像一棵茁壮生长的杉树,身姿笔直,叶片却柔软细致。

荀归把父亲当做偶像,每次提起父亲时候,眼里总是闪闪发光,让荀戈想起映在水缸里的满月。荀志平是个建筑工程师,长期出差在外,在荀戈回来后的第三天他就走了,至今没回来,但是因为荀归的缘故,他对这个生父的了解甚至超过了凌秋,知道这座城市里的哪些地标建筑和生父有关,也知道了书柜最上面那些奖杯、奖牌、奖状代表着怎样了不起的荣誉。

陌生的父母,陌生的弟弟,虽然是血亲,但是荀戈却找不到那种“血浓于水”的感觉,就算荀志平和凌秋恨不得把十七年亏欠的亲情全部给他,他还是觉得在这个家里,他是外人。

今晚不知是为什么,鬼使神差地走进了荀归的房间,着魔般看着他熟睡的脸,心里有一个模糊的声音在叫嚣——你所拥有的一切原本都应该是我的!

荀戈打了个寒战,他从没想到过自己的心里会有那么怨恨不满的声音,这让他感到陌生而惶恐。

对于自己离奇的命运,荀戈没有拒绝的余地,也没有拒绝的理由,只能接受,只能任自己的心挂在半空,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像晃荡在风里的落叶。

☆、另一种生活

深秋的早晨气温很低,荀戈把手揣在衣兜里,吸了吸鼻子,面前出现了一张面巾纸。

荀归有些担心地说:“是不是昨天晚上着凉了?哥,晚上去洗手间的时候记得批外套,要是不小心感冒了就惨了。”

“谢谢。”荀戈把右手从衣兜里抽出来,接过面巾纸的时候,觉得荀归的手指冰凉。他用那张带着香味的面巾纸擦了擦鼻子,看着个头只到自己肩膀的荀归,想了想说:“你手很凉,是不是穿少了?”

荀归笑着扯了扯校服的前襟:“最近吃得太好,长胖了,校服里塞不下厚毛衣了。哎?都这时候了?哥,赶紧的,快迟到了!”

荀戈看着弟弟急慌慌地蹿出去,想起了以前养的那只叫豆子的土狗。

这两个月来,荀归对他很好,不知是因为怜悯,还是为了做给父母看。

荀戈无意识地攥起了拳头。每次看到荀归,哪怕只是一个背影,他都会失控地产生自卑和嫉妒,尽管他不断地克制甚至咒骂这样的情绪,却始终无法让它们消失。他想,或许荀归应该是恨他的,至少是讨厌他的,因为他的出现,让荀归得到的亲情被分走了一半,得到的一些东西也只剩了一半;荀归应该是看不起他的,因为他没有吃过洋快餐,没有玩过笔记本电脑,甚至没有用过马桶。

跑到校门口时,荀归一边喘气一边看表,眉开眼笑地舒了口气,对荀戈说:“今天破纪录了,要天天这么练,没准我都能参加秋运会的长跑了!”

荀戈正思考着该怎么接话,荀归的注意力就已经被接二连三过来打招呼的同学转移了。他只听见荀归极有耐心地向朋友介绍:“这是我哥!我亲哥!啊……哎,对啊,失散多年的亲哥……真的!真的是真的……”

荀戈沉默着走进了高二七班的教室,掏出课本开始早读。

荀戈在原来的学校里也算是优生,但是在X大附中的转学生测试时,却刚过及格线。他确定那不是发挥失常,而是因为真的不会做那些题。在凌秋的坚持下,荀志平到处托关系,才勉强把他送进了这所学校,进了俗称“吊车尾集中营”高二七班。

荀归也在这所学校,这也是凌秋坚持让他进来的原因,她总觉得兄弟同校好有个照应。跳过两次级的荀归读初二,深得老师宠爱,而且难得的是同学关系也十分融洽,形容得不恰当一点,那就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毫无疑问,他是父母的骄傲,而这更让荀戈觉得自己多余。

“喂,想什么呢?”同桌刘牧撞了撞荀戈的手肘。

“没什么。”

刘牧满脸不相信的神情:“得了吧,你刚才的表情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想谁呢?”

“真没什么,”荀戈瞄了一眼窗户,“班主任来了。”

刘牧迅速地打开课本,装模做样地用中国腔读着英语书,余光瞄着踱着步子走进教室的班主任,把头埋进了课本里。

……

上午的课结束后,学生冲出教室奔向食堂。

荀戈拿着饭盒走出教室的时候,后面已经一个同学都没有了。他走到初中部外的一棵梧桐树下,看着初二一班的班主任夹着教案走出来,身后是饿得两眼发绿的学生。

“哥?你怎么不直接去食堂!快走快走,再晚一点就只剩刷锅水了!”荀归一手抓着饭盒,一手抓着荀戈的手腕,嗷嗷地跟上大部队。

荀戈想说,是凌秋千叮咛万嘱咐地让我等你一起去食堂,顺便监视你有没有挑食,但是话到嘴边只化成一声轻叹——挑食?挑食是因为没有真正尝过饿肚子的滋味吧。

从抢饭大军里挤出来的时候,荀归在众人嫉妒的目光下,乐颠颠地端着饭盒走到了桌边。同样一份炒肉丝,他饭盒里的肉比别人多三分之一。

“矩子,分我点肉!”荀归刚坐下来,一个大高个就凑了过来,举起筷子就往荀归的饭盒里插,却被荀归挡了挡。

“王岳,以后没你的份了。”荀归一本正经地说着,把一大夹肉丝放进了对面荀戈的饭盒里,对大高个说:“看见没——这是我哥,我亲哥!你要想吃肉,对打菜的大妈态度好点不就行了吗?”

王岳瘪瘪嘴,一屁股坐下来,把荀归往旁边挤了挤,笑着冲荀戈说:“师兄你好,我叫王岳,是矩子的同班同学。”

“我叫荀戈。”荀戈拨了拨饭盒里的肉丝,忽然看见荀归露出一脸“你不吃也得吃”的表情,无奈地笑了笑,转了话题,“你怎么叫他矩子?”

王岳来了精神,一边嚼着糖醋白菜,一边说:“有个成语叫循规蹈矩嘛,入学那会儿,我们都开玩笑说他叫‘循规’,要是有个弟弟就该叫‘蹈矩’,结果你猜他说什么,他说他才是弟弟,所以我们就叫他矩子了。”王岳说完,撸了撸荀归的头发,换回一记白眼。

“哥,我纠正过,但是他们打死不改口,也就只能这样了呗。”

“你还不乐意?”王岳趁荀归没留意,从他饭盒里顺走一根肉丝,“典型的占了便宜还卖乖,墨家首领也叫‘矩子’,怎么着委屈你了?”

荀归因为跳过两次级,是他们班上年龄最小的一个,但是像王岳这样的朋友很多。其实,就冲着打菜的大妈每次给他的肉比别人多这一点,就知道这小子的人缘有多好。

荀戈看着对面两个人呛声,默默地嚼着饭菜。

王岳是个自来熟,成功从荀归那里扒走三根肉丝后,热络跟荀戈说起话来:“师兄,我听说你是最近才回……哎哟!”

荀戈抬起头,不用看见也能猜到是荀归在桌下踹了王岳一脚,淡淡地说:“我小时候被人贩子卖了,最近才被送回来。”

王岳会意,扯着嘴角嘿嘿笑了两声:“我这不是好奇嘛,那个……你在这里还习惯吧?”

荀戈客套地点点头。

王岳大概也觉得气氛有点尴尬,转着脑袋四处看了看,忽然发现新大陆似地两眼发光,激动地压着嗓子说:“师兄,看那边!那边!那个是初一的学妹,喜欢矩子,每次在食堂都偷偷看矩子!你给把把关,过过目!”

荀归慌了,憋红了脸:“哥,别听他胡说,我没……我没早恋!”

王岳鄙视地看了荀归一眼:“急什么啊?你对你哥这么好,肉都分给他了,他还能回家跟你妈告你不成?师兄,这种事咱都懂,你说是吧?”

荀戈看了看那边的女生,点点头,喝掉碗里的菜汤:“挺漂亮的。”

☆、生日

荀戈对自己的第一次月考成绩很不满意,照这个水平顶多能上个三流大学,而他的目标是至少上个二流的大学,然后找个好的工作,不再向父母要一分钱。

荀归看到荀戈的表情时,什么也没问就安慰道:“哥,总是要有个适应过程的,你肯定是后来者居上那种类型的,高考不会有问题!”

“……”

“哥,你该不会是怕妈打你吧?要是担心这个,全完没必要,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

“我知道。”荀戈觉得从小无忧无虑的荀归是不会理解他的心思的,所以没必要说出来。

……

事实正如荀归所言,凌秋看过荀戈的试卷,眉头都没皱一下,仍是温柔地说:“没关系,下次努力就好。你很聪明的,我的儿子我最清楚!去洗手,吃饭了。”

晚餐和平时一样丰盛,凌秋和荀归聊着学校里的事情,偶尔会问一下荀戈的情况。荀戈只有在被问到的时候才说话,其他时候一直默默地扒着米饭。

荀戈并不是一个内向寡言的人,但是现在除了他自己,周围所有人都觉得他是。他不说话,是因为不知道该说什么。

“荀戈,”凌秋看了过来,笑着说,“这周末是你的生日,有没有什么想要的礼物?要不要请朋友来家里玩?”

生日?荀戈脑子里转了一圈才反应过来,凌秋所说的,是他真正的生日。

荀归抢着说:“这是哥回家以后的第一个生日,一定要办得隆重点!礼物嘛,咱们一人送一份!至于生日蛋糕,那是必须的!”

“你哥都满十八了,是大人了,还像你这小孩一样总惦记生日蛋糕?”凌秋伸手点了点荀归的额头,对荀戈说:“想要什么只管提,满十八岁是件大事,妈妈会努力满足你的要求。”

“我想……”荀戈只开了个头,他知道,“想回去给养父母扫墓”这个愿望说出来会扫兴,但是除了这个,他真的什么都不想要。

凌秋见荀戈有些犯难的样子,笑着说:“今天才星期一,不着急,慢慢想,想好了提前一天告诉我们就行了,我们才好做准备。”

“谢谢,妈。”

“你这孩子,说什么谢谢,这不是……”凌秋一口气提上来,想起往事,又红了眼圈。

荀归赶紧给凌秋夹了一只鸡翅:“妈,吃菜吃菜!我爸周末能回来吧?”

“嗯,我打电话问过了,他星期五就回来。呐,你也吃点蔬菜,别盯着肉吃!”

荀归苦着脸嚼着莴笋叶子,扭头看着荀戈的时候,眼里满是笑意。

荀戈忽然觉得鼻子发酸,赶紧埋头扒饭,一块鱼肚子肉空降到了他的碗里。

凌秋又给荀戈夹了一块卤牛肉:“你别光吃白饭啊,鱼肉和牛肉都是好东西,多吃点!”

“谢……妈,你也吃。”荀戈知道不能再说谢谢,赶紧改了口,给凌秋夹了一筷子菜,等东西放进凌秋碗里,他才意识到,那只鸡的两只翅膀都在凌秋碗里了。

凌秋满足地看着两个儿子,红着眼圈笑得一脸温柔。

荀戈不敢抬头看凌秋的脸,他怕自己忍不住。

十月二十七,荀戈的十八岁生日。

荀志平星期五回来的时候说,成人礼不能随便过,一定要有一场正式的成人宴。

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那个身高一米八二,西装革履的自己,荀戈觉得陌生、别扭。

荀归穿着银灰色休闲西装走到荀戈旁边,看着镜子,无奈地叹了口气,酸溜溜地说:“同样是西装,怎么穿上身差别就这么大呢?我觉得我就是用来烘托你的小绿叶。”

荀戈看着镜子里的弟弟,十二岁的荀归虽然长得像父亲,但仍然顶着一张没完全长开的娃娃脸,一米六的个子在同龄人中不算矮,但是往他身边一站,怎么看都显得瘦小。

荀归注视着镜子里的人像,把头顶的一撮头发拉得立起来,嘟哝道:“你长得像妈,但是个子像爸,我长得像爸,身高不会更接近妈吧?”

看着那愁得皱成一团的脸,荀戈忍不住笑了笑:“你才十二岁,还没到长个子最快的时候。最后那句话……还好妈没听见。”

……

访鹤居古色古香的包间里,荀戈看着满满两桌的人,拘谨,头疼。

陌生的亲戚们看着荀戈,一个个唏嘘不已,七嘴八舌地说着他小时候被拐卖以后,荀志平夫妇有多么多么悲伤。这些话勾起了凌秋随时都会发作的伤感,于是七大姑八大婶又开始抹着眼泪安慰她说,你儿子这不是好端端地回来了?长得这么好,又懂事又孝顺……

成人礼就在这样哭哭笑笑的气氛中过去了。

吃过午饭,亲戚们凑在一起打牌的打牌,喝茶的喝茶。荀归找了个空档,把荀戈带到了附近的滨江路上。

荀戈长舒了一口气——耳边终于清净了。

“我也不喜欢那种气氛,不过有你这次的经验,我十八岁的时候大概会觉得适应很多。喔,对了,这是给你的生日礼物。”荀归从西装的内袋里摸出一只手表。

荀戈没有接。

荀归拽着荀戈的手,直接给他戴上:“这是我用自己的压岁钱买的,不是什么名牌,只是觉得挺适合你,就买了。等我以后有工作了,赚了钱,一定给你买个更好的!”

金属表带有些凉,荀归脸上的笑容却是暖的。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一直盘绕在心头的疑惑终于忍不出脱口而出,荀戈看着弟弟的眼睛:“其实你不用这样,我不会跟你抢什么,也不会……”

“你说什么呢!你是我哥,我亲哥啊!你觉得天天打架的才是亲兄弟?”荀归脸上的笑容骤然消失,带着一脸委屈的怒气,“你该不会以为我是在讨好你?我用得着吗!我和爸妈掏心挖肺地对你好,不就是因为你从小被拐卖,摊上两个大老粗的养父养母,在那种穷地方委屈了十几年?”

“不许你那样说我爸妈!”

荀归被吼得愣住了,随即毫不示弱地吼了回去:“你就记得他们!你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把我和爸妈当你亲人?我们才是和你有血缘关系的人好不好!你搞不搞得清楚!亏你都十八岁了,还这么拎不清!”

荀归气鼓鼓地转身就走,脚下带风。

荀戈看着弟弟的背影,咬了咬牙,木桩似地钉在原地。

☆、第一次醉酒

有些事情不必放在心上,可是总会时不时地跳出来,在人毫无防备的时候戳到心里柔软的地方,冷不丁地传出一阵刺痛。

枯燥单调的日子应该是漫长的,但是当节奏被加快到极致时,便转眼飞逝。

荀戈到学校拿了开学考试的成绩单,对上面的成绩仍然不满意。

刘牧看到他的脸色,极度不满地说:“你是全班第一好不好?还忧郁个啥啊!”

“年级二百二十三。”荀戈指了指成绩单上最后一列,得了吊车尾集中营的第一名没有任何值得他高兴的。

刘牧下巴脱臼似地看着荀戈,半晌才出声:“我以为你之前是说着玩玩的,原来你当真啊?高考真的打算保二冲一?”

荀戈点头。确保考上二流大学,向一流大学冲刺——读书不是唯一的出路,但对他而言,却是唯一的捷径。

“哥们儿,我服你了!说实话,兄弟我同情你,有个天才的弟弟,压力够大的!”

“和他没关系。”荀戈摇摇头。

“谁信啊!”刘牧咂着嘴,看着荀戈离开,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成绩单,郁闷地捏成一团,扬手抛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

荀戈站在家门外,正要掏钥匙,忽然听到里面传来荀志平的声音:“那套房子绝对不能卖!荀归出国的事情我再想办法。”

接着是凌秋发愁的声音:“干脆……干脆就别让荀归出国了,在国内读高中不也挺好的吗?等他再大一点,去美国念大学也行……”

“到时候就太晚了!必须从高中就开始适应那边的教学和生活。”荀志平缓了缓语气,“我知道你舍不得,但是慈母多败儿,荀归大有前途,我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了!”

“可是钱的事情……”

“我说了,我会想办法。本来都准备好了,但是荀戈入校的时候……”

“你什么意思?”一向温柔的凌秋忽然拔高了嗓音,“荀戈也是你儿子,我们亏欠了他十七年,就算要把那套房子给他,也是应该天经地义!”

“那套房子是给荀归准备的,如果他以后用不上,再做其他考虑。”

“荀戈吃了那么多苦,呜呜……我想让他念好一点的学校,有什么错?呜呜……把钱花在他身上,有什么错?呜呜……”

“你哭什么?荀戈是被人贩子拐卖的,不是被我们抛弃的,怎么说是亏欠了他?”

听着凌秋的呜咽声,荀戈转身下楼,把手里的成绩单撕得粉碎。

……

荀戈站在公用电话亭里,拨通了刘牧的手机:“刘牧,有时间吗?”

“有!”

“出来吃烧烤,香角楼,我请。”

“哎呀,我先看看天——太阳没从西边出来啊!嘿,难道是想来一次开学前最后的疯狂?先说好,没酒我不来!”

“啤酒管够。”

刘牧冲到香角楼的时候,看到荀戈已经自己喝上了,二话不说,抓了一瓶,跟他碰了碰,一口闷干,这才抹着嘴问:“说吧,出什么事了?”

荀戈沉默了很久,又开了一瓶啤酒,低声说:“我觉得……我不该回来。”

刘牧虽然成绩不好,但是脑子不笨,看这情形再听这话,立马猜到了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你爸妈嫌弃你了,还是你弟嫌弃你了?”

“我或许……是个麻烦。”

“哥们儿,你可千万别这么想。老板,烤十串辣牛肉!我跟你说,要不是当年你丢了,你弟还是个细胞!就冲这点,你也有资格挺直了腰板,什么麻烦?老板,还要十串豆腐皮!”

“如果我没回来,荀归就能出国念高中了。”荀戈仰着脖子,灌下一口啤酒。

刘牧冲着服务员嚷道:“美女,动作快点行不?酒都快喝光了,肉还没来!”扭头对荀戈说:“没看出来,你家还有点崇洋媚外的意思。你就这么想呗——其实你弟从小到大拥有的一切,其实都应该是你的!你大人有大量,没找他讨回来就算不错了,他要是敢唧唧歪歪,呼他一巴掌,让他知道谁欠谁,不就什么都解决了。”

荀戈的脑海里闪过那晚心底响起的声音,摇摇头,闷声说:“他还小,不关他的事。”

“那就是你爹妈的问题了?”

荀戈舌头有些大了,晃着酒瓶子说:“刘牧……算了,不管怎么样,最后一年我也得对得起……至少要对得起我养父母,他们穷,但是他们是真的对我好,真的,我以后赚了钱,要给他们重新修坟,每年都给他们扫墓……”

“肉来了,吃肉吃肉!”刘牧抓了一串热气腾腾的辣牛肉,递到荀戈手里。

……

这顿烧烤一吃就吃到了十二点,离开香角楼的时候,荀戈已经没办法靠自己残存的意识站直了,最后全靠刘牧把他送回家。

荀归听见门铃响了,从沙发上跳起来,冲去开门,一看是荀戈,立刻转头朝着屋里大喊一声:“妈,别哭了,哥回来了!他没事儿,就是喝多了!”

刘牧拍了拍荀归的肩膀:“小师弟,你哥就交给你了。他入学考试是全班第一,年级二百多名,还是觉得不满意,所以心里不痛快,我陪他多了喝点,让你爸妈别骂他。”

“师兄,谢谢你。”荀归吃力地扶着东倒西歪的荀戈。

“得了,我先回去了。”刘牧摆摆手,下楼的时候点了一支烟。

荀志平和凌秋出来的时候,荀归抢在他们出声前把刘牧说的理由复述了一遍,噼噼啪啪倒豆子一样利索。

荀志平只是看了荀戈一会儿,什么也没说,转身回卧室去了。

凌秋顶着哭得红肿的眼睛,和荀归一起把荀戈扶进他的房间,打来热水,搓好毛巾给他擦完脸,手顿了顿,把毛巾递给荀归:“帮你哥擦擦身子,我去熬些醒酒汤。”

荀归看着凌秋出去,抓着毛巾发愣——他从来没干过这种事情,虽然知道荀戈很可能已经彻底醉了,但伸手去解他衣扣的时候,还是别扭得要命,只好找些话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哥,妈妈都快急死了,要不是爸拦着,她都已经报警了。”

“唔。”荀戈不舒服地翻了个身,但没有拍开荀归的手。

扣子全部解开了,露出荀戈精壮的身体,他从小就是“放养野生”的,皮肤是健康的麦色,肌肉紧绷,线条流畅。

荀归瞄了一眼那六块腹肌,撇撇嘴,捏了捏自己的肚子——虽然没什么赘肉,但是也没有这样值得骄傲的腹肌,叹了口气,拧干毛巾,给荀戈擦起身子来。

“哥,翻身,我给你擦背。”

荀戈不知是碰巧想翻身还是真的听见了荀归的声音,往右侧一滚,面朝下趴在枕头上,任荀归把他的衣服剥下来。

荀归的手一抖,毛巾掉在了荀戈背上。

荀归看着几乎覆盖了荀戈整个背部的伤痕,虽然已经是愈合后的粉色,但仍然看得人心惊:“哥,你背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荀戈抓了抓枕头角,含糊地答道:“烧的。”

“还疼吗?”荀归咬了咬牙,倒吸了一口凉气,小心翼翼地把毛巾贴上去,像是稍微用点力气就会擦出血似地。

荀戈耸了耸肩膀,侧过头昏昏沉沉地抱怨道:“痒。”

荀归不自觉地屏住了呼吸,心里有什么东西冲了出来,让他莫名惊慌,不知所措。

☆、心乱

在X大附中,无论初三还是高三,过的都是打仗一样的日子,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来形容,有过之而无不及。

尽管没有人怀疑荀归的天赋,但是他仍然默默努力着,不是为了某个固定的目标,而是把“努力”当成了一种习惯。

比起荀归来,荀戈起得更早,睡得更晚,没人逼他,只是他自己在逼自己。

对这两个“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宝贝儿子,凌秋全力以赴地照顾,但是公司却在这节骨眼上安排她出差一个月,急得她差点辞职,但是两个儿子不约而同地强烈反对让她不得不再考虑了一晚,然后极不放心地请回一个临时保姆。

因为兄弟二人都在学校解决早餐和午餐,所以临时保姆只负责晚饭和家里的清洁卫生。当他们晚自习回家时,家里只剩彼此。

荀归洗了澡,照平常一样拿出一盒牛奶,插上管子吸了两口,忽然发现荀戈的房间没有透出灯光,心想今天怎么睡得比我还早?累得连澡都不洗了?

荀归往自己的房间走去,到了门口却脚步一顿,转弯走向荀戈的房间。

荀戈的房间门虚掩着,荀归犹豫了片刻,轻轻敲了敲门:“哥,洗了澡再睡吧,你这样睡不好。”

屋里没反应,荀归等了一会,敲门的时候用了点力气,“嗙”地一声重物落地的声响盖过了敲门声,他被这一吓,手上用了力气,呼地把门推开了。

荀归开了灯,看见荀戈蜷在地上,床单从床上一直拖到地上。

“哥!”荀归慌了,两三步跨过去,扳着荀戈的肩膀让他面朝自己,看到了一张表情痛苦的苍白的脸。

“哥,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荀归摸了摸荀戈的额头,满手冷汗,“哥……你等等,我去打急救电话!”

荀戈拽住了荀归的胳膊,闭着眼,咬着牙,摇了摇头,半天才挤出一句:“不用。”

“你都成这样了,还不用!”

“给我……拿点止痛片……胃药也行。”

“胃疼?好,我马上去拿!”荀归冲出去,伴随着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很快又风一样冲了过来,手上多了两粒胃药和一杯温水。

“爸说止痛片会上瘾,家里没有。这是胃药,你先吃吃看。”荀归把荀戈扶起来,只觉得他浑身都打着颤,心里慌得像天快塌了似的。

荀戈把胃药吞了下去,绵软无力地被荀归拽上了床。

“哥,有没有好一点?我们还是去医院吧。”荀归趴在床边,摇了摇荀戈。

“刚吃下去,哪有那么快。”荀戈的胃抽搐不止,引发一阵又一阵干呕的冲动,但是却什么也吐不出来。

“哥,你……你千万别出什么事,我们去医院吧。”荀归见荀戈的眉头完全没有松开的迹象,喉咙发紧,说话带上了哭腔。

荀戈睁开眼睛,一手覆上荀归的手背:“没事,老毛病,过会儿就好了。”

“老毛病?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过?看过医生没?医生怎么说的?”

“在校医院看过,胃痉挛,”荀戈苦笑一声,疼痛似乎开始缓解了,“神经紧张引起的。”

“多久了?”

“半年不到,”荀戈扭头看着荀归,那双水汽未干的眼睛显得格外明亮,透着让人无法拒绝的关怀,融掉了他心里的一层壁垒,不由得轻声安慰道,“真的没事,等高考过了就好了,我这都是心理素质太差。”

“要等高考结束啊?还要疼那么久?”荀归瘪了瘪嘴,感同身受似地,眼里蓄满了泪,硬撑着没落下来。

“又不是天天都发作,再说这点疼,我还忍得了。”荀戈情不自禁地撸了撸荀归的头发,头一次做这个动作,才发觉荀归的头发很软,摸上去像是能让人连心都跟着软下来。

“你背上的伤……当时一定特别疼吧?”

“你什么时候看见我背上的伤了?”

“……”

荀戈忍着胃里渐渐放慢节奏的抽疼,对荀归说:“你早点休息,明天还要上课,我再缓一会儿就好了。”

“你明天上午要不要请假?”荀归担心。

“休息一晚上足够了,我有经验。”为了让荀归安心,荀戈努力地笑了笑。

荀归磨磨蹭蹭地站起来,慢吞吞地“噢”了一声,走出了荀戈的房间,轻轻地关好门,突然发现门口三步外躺着一只被踩扁的牛奶盒子,里面的液体从门口一直喷射的墙上,很显然,是掉在地上,接着被踹了一脚,最后再被踩得面目全非。

荀归欲哭无泪,悄悄地拿了拖把,想了想又放回去,换了抹布,跪在地板上吭哧吭哧地擦了起来。

……

忍耐疼痛本身就是一件极耗费体力的事情,荀戈很快便昏睡过去,醒来时天已大亮——荀归拿走了他的闹钟,而且没有叫他起床,只在桌上留了一份早餐和一张纸条。

纸条上是干净清爽的字体——哥,好好休息,我帮你跟你们班主任请假。

早餐是楼下包子铺的素馅汤包和一碗小米粥。

荀戈揉了纸条,洗漱之后正准备吃东西,家里的电话响了——来电显示是刘牧的手机号。

“哟!能接电话就说明好了吧!你弟来跟咱们班主任请假了,我的天啊,从来没看见班主任对谁露出那么和蔼可亲的表情,你弟的魅力太大了!”

“嗯,我下午就去学校。”

“兄弟,别啊,你家魅力无边的弟弟直接帮你请了一天的假,班主任眉头都没皱一下就答应了,要珍惜啊!”

“珍惜什么?”

“珍惜难得的休息时间啊!不过你也可以理解成要珍惜这么好一个弟弟——昨晚是他照顾你的吧,啧啧,我现在对他刮目相看了。”

荀戈咬了一口包子,沉默片刻后说:“上课铃响了。我下午回学校。”

“哎,别拼命啊……”刘牧还没说完,荀戈就挂了电话。

珍惜——这个词重新闪过的时候,荀戈的脑海里毫无征兆地腾起了一片火海,背后的伤口随之传来灼伤的痛楚。

越是珍惜,失去的时候就越痛,痛过之后的伤就越深。这样的经历,一次就够了。

荀戈放下汤包,闭上眼几个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再睁开时,满眼清明,没了初醒时的感动和温柔。

虽然不用去学校,但荀戈还是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了一上午的书,直到饥饿感降临,才发现已经到了中午,正想着要不要叫外卖,门铃声便响了起来。

门外站着个穿灰黑色工作服的青年,戴着鸭舌帽,拎着一袋香气扑鼻的饭盒,用沙哑的嗓音问:“请问是荀戈吗?我是刘氏饭庄送外卖的,请签收。”

“我没有叫外卖。”

外卖小哥的声音突然变得清澈起来,调子也高了个八度:“老子亲自给你送盒饭,还不赶紧谢恩!”

“刘……刘牧?”荀戈看见外卖小哥把帽子摘了下来,那一脸笑得痞痞的表情,不是刘牧是谁?

刘牧进了屋,把饭盒拿出来,正在一一摆开,门铃又响了起来。

荀戈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揉了揉眉头,打开门。

“请问是荀戈吗?我是喜来楼送外卖的,这是你弟弟荀归给你订的外卖,请签收。”

“噢。”荀戈接过外卖,在签收单上签了字,转身见刘牧正看着自己,那种眼神说不出的陌生。

“怎么了?”荀戈一边说着一边把外卖放上了桌,饭盒打开的时候,他和刘牧两人都沉默了——荀归订的外卖居然和刘牧送来的菜色完全一样。

荀戈哭笑不得地指着饭盒说:“你该不会是和荀归串通好了的吧?要不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了?”

“鬼才跟他有灵犀!”刘牧冒起无名火,把后来的一份外卖重新塞进袋子,一气呵成地扔进厨房,“先来后到!吃我送的这份!”

荀戈觉得这顿饭的气氛是有生以来最怪异的,刘牧的情绪波动太大,都快赶得上川剧的变脸了,可是他从头到尾都像是压着一种烦躁的情绪,即使大笑的时候,也不像平常笑得那样恣意。

☆、唯一的你

因为升学的压力,荀戈和荀归忙于学业,就算坐在同一张桌上吃晚饭,也总是无话可说。

和周围的人一样,荀戈觉得荀归聪明乖巧,完全就是读北大清华的料子,顶着“天才”的头衔也不为过。这样的认识在荀戈的脑海中被改写,是在初三第一次模拟考试后。

自从那次胃痉挛凶猛发作后,荀戈虽然不太愿意,但也不得不遵照校医的建议,在饭后至少散步二十分钟,帮助消化,防止胃部负担过重。一开始荀戈认定这没什么帮助,浪费二十分钟散步简直就是奢侈,但是在刘牧的强势威逼“陪同”下,他妥协了。

最近的天气都晴朗得让人充满户外活动的冲动,荀戈眯着眼睛看了看天空,摸了摸吃得有点撑的胃,对刘牧说:“老地方?”

“当然!”刘牧挤了挤眼睛,他对散步这件事的热衷程度远远超过荀戈,即使有人评价他有点狗腿,他也只当耳边风。

所谓的“老地方”是学校西侧旧图书馆背后的一排老平房,据说以前是教室,后来改成了学生上手工课的地方,再后来手工课取消,房子也就闲置着无人过问了,加之图书馆搬进了新大楼,这个地方就更少有人造访。在这种地方散步比在操场上散步清静,不过最重要的是高三年级的同学们看不见,避免了某些不必要的羡慕嫉妒恨。

推开被疯长的野藤攀援缠绕的铁栅栏,荀戈没有像往常一样径直走进去,而是停下脚步向右侧看去。

刘牧顺着荀戈的目光看过去——挤满杂草的花圃里盛开着不知名的野花,绚烂耀眼,不禁笑着说:“又不是头一天看见,怎么,今天才注意到?”

荀戈摆摆手,低声说:“不是,那边好像哭声?”

刘牧抽了抽嘴角,仔细听了听,嬉皮笑脸地说:“还真是。不知道是哪个妞儿被欺负了,藏在这种地方哭,咱们去看看?”

荀戈想了想,点点头,不自觉地放轻了脚步走过去。刘牧跟在他身后,蹑手蹑脚,做贼似地跟着凑上去,满脸是猎奇的兴奋。

当荀戈看到灌木丛后面露出来的一角咖啡色的格子衬衫时,哭声已经变成了抽泣声,低低的,微带沙哑的。

“嘿,怎么停了?害我差点撞上!”刘牧有些不满地抱怨了一声,灌木丛后面的抽泣声戛然而止,接着是一阵窸窸窣窣的轻响。

荀戈看了刘牧一眼,说:“你先回去好吗?我看着好像是我弟弟。”

“不会吧?”刘牧怪异地瞄了荀戈一眼,冲着灌木丛喊道:“荀归?是荀归吗?是的话就出来露个脸!”

一阵沉默,突然一个人影从灌木丛里从出去,朝着刘牧的反方向冲进了废弃的老平房。

“是荀归!”荀戈话音落时,已经跟了过去,丢给刘牧一句:“你先回教室,帮我跟老师请个假!回头再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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