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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作者:velvetmace/译者:kasumisou 当前章节:15375 字 更新时间:2026-7-2 15:47

故事从Sherlock的房东彬彬有礼却又语气坚定地通知他还有30天时间搬离现在的住所拉开序幕。房东甚至都没有费劲找个理由来搪塞他,于是Sherlock自告奋勇替他补完了所有原因:夜半三更的噪音、透过房门飘入走廊的气味、给各种柜面造成的永久性损伤,还有,当然不能不算上他和公寓正下方单元里女人之间的争吵。

对此,男人是这么回答他的,“我建议你尽快开始找落脚的地方吧。”

暗示房东放弃初衷的念头在Sherlock脑袋里一闪而过,不过他立刻摒弃了自己的想法。若想让房东对他强加于脑中的想法信以为真,他只有将那个傻瓜转变为百无一用的血奴。这太不值了,Sherlock是一个有品的血族。因此,他立刻着手做出相应安排。

当天下午,Mycroft到访。Sherlock不情不愿放他进了屋。自家兄弟的穿着打扮一如既往地无懈可击、超凡脱俗。不沾一点尘土的皮鞋就连鞋底也光亮如新,几乎不曾在室外满是油渍的人行道上留下脚印。Sherlock都快怀念起过去Mycroft徘徊于巴兹医院产科病房找寻食物的日子了。毋庸置疑,其乐融融的家庭生活让Mycroft变得极其无聊。

等等,收回前言:Mycroft今天自命不凡的样子实在让人忍无可忍,Sherlock疑心渐起。

“真不幸,”Mycroft四下打量起宽敞通风的错层套房,用一贯不冷不热的语气说道,“这地方格调还不错,我会怀念这里的。”

Sherlock并没有开口询问对方是如何得知他被房东赶出公寓的消息的。他只是在心中暗自咒骂自己的迟钝,然后将早前总结为何会发生这一切的原因修正汇总,最终这张列表上所列的理由只剩一项。他早该从中嗅到Mycroft的影响。这次耍得又是什么花招,老哥?他在心中打了一个问号。

于是他大声说:“这就是你此行的目的?向我的公寓致以最后的敬意?”

“事实上,我来是想让你搬回来和我一起住。”

Sherlock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是Lestrade的女儿们打定主意跳过无趣的青春期直接自立门户了?还是说你终于成功说服你那位固执的伴侣把她们送去寄宿学校了。”

笑话,”Mycroft说,“说服Greg把她们送入得体的私立学校就花了我不少精力。而且你错了,我并没有说让你搬回原来那几间旧屋住,我的女儿们仍旧好好地住着。我的意思是隔壁楼上的公寓目前无人,你可以搬去那里住。”

“我明白了,近得恰到好处的距离,刚好适合餐后过来闲话家常?又或者刚好适合你插手我的实验。”

“你不能再接二连三地破坏公寓了。”Mycroft咂着嘴说,“再说让你自己受伤的可能性也并非为零,尤其考虑到你糟糕的三餐饮食。更不用说在对待尸体上,Lestrade认为你已经开始失控。你现在的所作所为不折不扣是对死者的亵渎和不敬。”

“Lestrade总爱如此感性,可没见他对结果有什么异议的。我的实验帮他逮捕了一个又一个罪犯。”

Mycroft的视线向下游移,他没有开口反驳,认真思考的样子看上去几乎有些一本正经。“话虽如此,但你需要一个居住的场所,而我正好有一个。”

“巧了,”Sherlock展露一抹灿烂的笑容。“有间公寓正等着我入住。我的客户,一位可爱的女士,最近买下了贝克街的一些房产——比起你在圣詹姆士街的那套,这间对我来说要方便多了。”

“动作够快的。”

“我有四小时时间——绰绰有余。另外,你会发现她是我这边的人,所以不要以为你能够暗示她把我扫地出门。”

Mycroft的视线停在了自己的指甲上,好似忽然之间被迷住了双眼。“啊,好吧,既然被你看穿了,我们还是把话挑明了说吧?我要你回来住,Sherlock。独立生活的实验到此为止。”

他抬起头,与Sherlock四目相对。片刻后,Sherlock感受到了兄弟强加于自己身上的意志,这股外来的意念正试图一意孤行地逼迫他的思维与情感与眼前的男人达成共识。

竟然打算像暗示一个人类那样暗示我,Sherlock暗想,震惊之余,厌恶升腾而起。真没创意。他移开了胶着着的视线,“我现在没有毒瘾,你这套对我不管用。”

Mycroft放松了下来,“试一下总没错。”

“为什么要试?”Sherlock问道,“是因为你已经厌倦了Lestrade?还是因为他的血液已不再令你痴迷,不足以让你容忍他那些没头没脑的胡言乱语了?又或者是因为你需要我——给你些精神刺激?我还以为在一手掌控国际政局上耗费的精力足够让你忙得脱不开身。还是说对你而言,就连操控全世界也已全无挑战,毫无新意了?”

“都不是。”Mycroft的声音中流露出一丝怒气,“另外,我不允许你如此侮辱我的另一半,Sherlock。我这么做纯粹出于对你的关心。你是我的弟弟,虽然你成功戒除毒瘾让我很欣慰,可你仍旧完全不受控制。你需要找个人来平衡你的生活,Sherlock。既然当前你没有伴侣,那个人就必须是我。”

“我不是孩子,你不用对我负责。”他在沙发上坐下,“上帝,我以为在整整三个世纪之后,你至少明白我根本不需要褓父。”

“我真的不愿这么对待你,”Mycroft继续说道,“然而是你逼我下手的,我已经冻结了你所有的银行账户。你必须自食其力,我不会再出钱资助你不断堕入自我毁灭的深渊。”

Sherlock咬牙切齿,“不要假惺惺地说什么关心我会不会毁了自己了,Mycroft。我无所事事地整日在你公寓里晃来晃去的那么多年,可没见你对资助我的生活有任何不满。这都是你的独占欲在作祟。就好比有天你醒过来,却突然发现某件本该由你独享的事物脱离了你的控制。是的,我不会再按照你的游戏规则生活了,我不属于你。”

“没错,你不属于我。”他微微一笑,笑容却多少有些僵硬。“好好享受你的独立吧,Sherlock。不过记住这点,要是哪天你想清楚了,我的怀抱永远向你敞开。”说完他转身离开,话中自信满满的语气徘徊在空气中久久没有散去,Sherlock顿时有股想要大开杀戒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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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lock思索起手中所剩的选择。在过去的五年中,他慢慢转变了一批数目颇为可观的血奴。然而每一次,他都难免在心中暗自咒骂自己,并发誓他绝对不会沦落为Mycroft,将他们视作奴隶。可假如让他实话实说,血奴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太有用了。

他手下绝大多数血奴都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他们全部成为了他在大街上的眼线。他可以轻而易举地联系和召唤任何一个经由彼此血液交换转变而成的血奴,哪怕两人之间相隔千里也不例外。剩下的那些则都是他过去的客户,那些本就出于谢意而受制于他的人类。他可以在他们身上找到有用的资源,又或者让他们按他所需办事。

Hudson夫人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虽然她确实是他过去的客户,然而她并没有(在他转变她的那会儿)什么真正可以供他所用的东西。和所有走上最后一段人生旅程的普通人类一样,她没有充沛的生命力。因此Sherlock鲜少用她的血来充饥,即便有时不得已而为之,她贫瘠的血液也很难满足他的需求。她既没有庞大的线人网络,也没有什么影响力,更不具备任何他在调查案件时所需的特殊技能。

可即便如此,将她转变成为血奴,他也毫不后悔。而他转变她的理由只有一个:他喜欢她。

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曾让他产生好感,她是其中之一,虽然他自始自终都没有完全弄明白自己喜欢她的原因。不过有她在身边让他感到非常愉快。Sherlock发现自己常常会在一个案子结束后走访她的公寓,在她桌边坐下。即使他从来不喝也不吃,每一次,她都会给他泡上一杯茶然后端出一碟小饼干。而不管手头上有什么案子,他都会和她分享,供她消遣,她就在一边侧耳倾听,全神贯注。

既然当下她的丈夫已置身于美国的监狱之中,她便能从基金里提取足够的钱款用于购买成套的公寓房。贝克街221号A座、B座和C座。鉴于一楼对患有髋关节炎的她来说进出更为方便,她自己住进了A座。C座的面积不够大,不仅阴暗而且潮湿。而B座,完美无缺。在Mycroft冻结他的银行账户之前,他本打算将第二间卧室用作实验室。可现在看来这个房间有另一个用处了:室友。

他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个主意:找一个人类在身边做做家务,清扫房间,或许还能给他打打下手。要知道他曾不止一次在实验中暗咒自己只有两只手了。然而老问题又出现在他眼前:谁能容忍他到如此地步甚至愿意陪伴在他左右?

当然这也引发了与之相对的另一个问题,同样也是一个不怎么让人自在的问题:有谁能容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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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很痛苦。事实上这几个月来他一直都很痛苦。身处阿富汗时,他至少还有痛苦的理由,这或多或少也让他更容易耐得住痛苦的日子。可是如今,他已回到了一直梦寐以求的地方。当远在那充斥着岩石、山羊和罂粟的战区时,当他和战友们藏身于四面泥墙的小屋中,这里恰恰是他们心心念念的梦想之地。他们会一起痴迷地幻想着回到英国后要做的事,在脑海中想像着要吃的食物、打算看的电影、还有想睡的姑娘。那时,他是他们中的一员,他和他们在一起,他还记得自己曾说:“我想在伦敦定居。我要见识有趣的事物,结交有趣的人,我指的是那些不会企图杀了我的人。”

现在他讨厌伦敦。然而问题在于,他十分确信自己同样讨厌其他所有地方。

他的生活缺了个角,不论用什么都似乎难以填补,可是上帝知道他真的努力过了。假如他确实有钱去玩上一把,赌博也许的确适合消解他的空虚,可是他没有。另一方面,酒精对他又意味着双重刺激,一部分是因为他会放任自己一醉方休,一部分则因为他深知家族中的嗜酒因子,但是在宿醉酒醒后痛苦的晨光中,他明白酒精帮不了他,像玩俄罗斯轮盘*似的赌概率永远也不会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他自然还不至于沦落到放手去玩真枪实弹的俄罗斯轮盘*,但或许也只是因为拿着把西格手枪*无法玩轮盘游戏罢了。

和Mike Stamford的相遇纯属机缘巧合,当时他正漫步于巴兹医学院的校园中,略带伤感地故地重游。假如增重是衡量一个人快乐与否的标准,那么Stamford看起来似乎过得十分快乐。

“你不该一个人住。”这是Mike在听完John用着实悲哀的口吻叙述过去数月的生活后得出的结论。

“是的,是的。我的治疗师也这么说。”John有些不屑一顾地回答。“我不能回Harry那儿去,Mike。我试过了。我熬了两天,就连我自己都觉得是个奇迹。我们两个水火不容。”

“事实上,我不是指Harry。”Stamford的眼中闪过一抹古怪的神彩,“我在想或许你可以找个室友之类的。”

“有谁愿意和我做室友?”John有些挫败地问。“我……近来不怎么好相处。”

Stamford笑了,“有趣,我的一个朋友今早说了和你一模一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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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Stamford现身走廊时,Sherlock立刻就察觉了,他甚至还微弱地感觉到了对方此时此刻的心情(高兴、急切)。他有些不耐烦地叹了口气。这恰恰是拥有血奴的一个弊端,他们就是这么麻烦,让人分心。Mycroft究竟是如何做到同时应对数百个血奴,整日面对他们的思想和情感,时刻感受他们的渴望和野心的。Sherlock不明白。要知道对一个人的集中力而言,这是致命打击。

将Mike Stamford和Molly Hooper收作血奴是不可避免的,他对自己说。Stamford能让他自由进出巴兹医学院的教室和实验室,随意使用各种器材。而Molly则让他顺理成章地打着医学研究的旗号接近尸体。多年来,他和他们之间没有出过任何岔子,然而最近,Molly却开始越来越热衷于向他发动狂热的恋爱攻势。看来他真的得采取一些措施了。

门打开了,意外地,一股香甜的气息飘入房中,显然气味的主人不是Stamford。

Sherlock疑惑地抬起头。一个个子不高的男人跛着脚走入房中,原本精壮的身体在宽松的格子衬衣和厚重的夹克掩盖下略显单薄。军人的发型。曾受过伤。有创伤后应激障碍——逐渐丧失的活力没有一点回归的迹象,漫无目的的神情好似期待着生命随时画上终点。男人似乎正迫不及待地热切盼望着某个怪物将他劫走,喝光他的血,把他一步一步逼入绝境。

Sherlock松了口气。谜底揭晓,不过只是一个焦躁不安的退役军人。有那么一瞬间他多少有些担心眼前的男人或许会是伴侣之类的存在。

尽管如此,他同样让人分心。Sherlock放下移液管,幸好在被他们打断之前,他已完成了手中的小实验。

“物是人非了。”军人低声对Stamford说。

“有些变化你难以想象。”Stamford回答。

Sherlock开口时完全没有考虑自己的语气。“Mike,让我用一下你的手机。”他对自己的血奴说道,然后出于对在场另一位的考虑,他又加了一句,“我的没电了。”

面对强烈的暗示,Mike有些退缩,“抱歉,我把手机忘在外套里了。”

Sherlock向着一旁的军人抛出暗示。把你的手机给我。

男人立刻动了动,他低下头,从口袋中掏出一支光亮的手机,看上去价格不菲。

过来。这次的暗示根本没有使出他一半的力量。一个普通人都能轻而易举地将其挥之脑后,然而Watson却乖乖地顺从了他的意思,好似有重重无形锁链牵扯着他回应这股暗示。

“你可以用我的,”他说着一跛一跛地走过铺有亚麻油毡的地板,幅度不小的动作十分引人注意。

绝对不是伴侣,Sherlock心想,顿时如释重负。伴侣们能够甩开暗示的能力众所周知。虽然这让他有时格外恼火,但在很久之前,他便与Lestrade在这点上达成共识。所以,不,眼前的男人不是伴侣。面对他的暗示,男人似乎超乎寻常的敏感。

具备如此特质让男人显得更为可贵。Sherlock没有克制到了嘴角边的笑容。多个人多双手,不仅有可能助他一臂之力,或许甚至还能成为他自身意志的延伸。

Sherlock再次深吸一口气,男人周身毫不设防外露的气息正如某种催情剂,散发着强烈的气味。而他手机的状态及迫切需要室友的情况无一不在叫嚣着对外宣告自己的无依无靠、无牵无挂。不会有烦人的亲戚横插一手,也没有亲近的朋友替他担心受怕。如此香甜气息的环绕下,男人无疑正祈求着某个血族前来宣告对他的所有权。假如Sherlock不动手,毋庸置疑Mycroft必会出手。

不,他决不允许这样的情况发生。

Sherlock飞快地给Lestrade发了一条简洁明了的短信,迅速解决了一起案件,同时在脑海中得出以上结论。

“我想你一定会是一位出色的室友。”说着,Sherlock将手机递还给男人。

“没错,你让人十分满意。再见,Mike。”

“等等,”军人开口道,他一脸迷茫地转向Stamford,“你把我的事和他说了?”

“一个字都没提。”Stamford说,像是个得到主人夸奖的随从般沾沾自喜,“他就是这样,什么都知道。”

“可惜现在我不能留下,”Sherlock微笑着说,“你太让人分心了,而我还有要事在身。我公寓的地址是贝克街221号B座,明天七点我们在那儿见面,商讨一下你入住的具体事宜。”

“221B——等等。停下!”军人已完全处于震惊之中,“听着,我们才刚见面,难道你不认为在同意分享公寓之前该互相了解一下吗,你对我一无所知!”

Sherlock转身,“我知道你是一名军医,不久之前因伤退役,不过有趣的是,你的伤处并不在腿上,那是心理性创伤。你有个哥哥叫Harry,但你不能和他同住,也许因为他酗酒,又或许因为你不赞同他对待妻子的态度。另外,你还有创伤后应激障碍,因此你担心没人受得了你,愿意与你同住。你害怕有一天你会了结了自己的性命,主要因为你不仅有现成的工具在手,而且清楚地知道该如何去做。”

“你是怎么——?”军人瞠目结舌。

“是的,唯一的问题只是,你的驻地是阿富汗还是伊拉克。”

男人只是呆呆地看着他,然后回过头看向Stamford,后者耸了耸肩,“他一直都是这样。”

“假如你想知道我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就到221B来见我,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我没有超能力。”说实话他并没有完全在撒谎,即便Sherlock本身就是非自然的存在。他就是喜欢其中自相矛盾的讽刺意味。怀着一股任务圆满完成的成就感,他朝大门走去。

“等等,你甚至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军人继续道,“我也不知道你的。我对你一点都不了解!”

Sherlock停下脚步,男人说的没错。虽然他多少觉得名字无关紧要,可事实上这很重要。如果他不想时时刻刻都用暗示控制男人的话,就必须顺从对方的意思,赢得对方的好感。

“我的名字叫Sherlock Holmes,”说完他有些尴尬地伸出了一只手。

“John Watson。”军人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握住了他的手。左撇子,Sherlock在心中暗暗记上一笔。

“另外,说到坏习惯,我的作息非常没有规律,并且极其厌恶交际。我喜欢做实验,还拉小提琴——”

“差劲还是出色?”John打断了他的话。

“出色。”Sherlock充满自信地回答。

“那就没问题了。”

Sherlock再次展露一抹笑容,“很好,我们必能和睦相处。现在我真的得走了,我把马鞭忘在了停尸房,要是被人偷了,我会十分困扰的。”

说完他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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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目瞪口呆。他不确定究竟哪个事实更让他震惊不已:是在之前的二十分钟里,他竟然从仅仅有打算与人合租到一锤定音决定与人合租,还是他真心喜欢这个名为Sherlock Holmes的人这件事。

按理说,男人身上有太多的特质本该让他深恶痛绝。John从来就对傲慢的人没什么耐心。他是个讲究实际的人,身为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个人,很大程度上便意味着你需要关心和在乎其他人的感受。同样,他对那些自以为无所不知的人没有一点好感,至少通常不是。这又回到了傲慢这点上——自命不凡的人虽然常常直截了当实话实说,但喋喋不休满口胡话的概率也不低。而且,男人那副理所应得的模样也让他颇为恼火。Sherlock上下打量他的样子恰如一个准备将宠物占为己有的主人。

可是,撇开以上任何一点不谈,John喜欢他。或者也许,更确切一点,他感到自己深深地被男人吸引了。当然大部分是出于男人竟然真的对他了如指掌……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这也太……让人叫绝了,”John最终开口说道,“他让我惊讶到无话可说。”

Mike Stamford看着他,嘴角的笑容不曾消失,“是的,他就是能够这样打动人心。”

“我的意思是,他是真实存在的?还是我凭空想象出来的。你知道,假如是我异想天开,总觉得更容易接受。”John抓了抓脑袋,“还有,我刚才真的就这么答应和他合租了?”

Mike笑出了声,然后伸出一只手胳膊环上John的肩膀,带着他原路返回朝走廊走去。“噢,你放心,Sherlock确实是个大活人。不过我明白你的意思。他魅力十足。”

“魅力十足?”John疑惑地问。

“也许我用词有误,”Mike坦承,随即饶有风趣地垂下头。“最奇怪的不外乎是,有一半时间我会想,‘这是什么人啊!’,可最终还是他说什么,我就做什么。那种,”他打了个响指,“超凡的魔力,好吧,随便怎么说,他绝对有超凡的魔力。”Mike若有所思,接着继续说,“而且他长得不赖,不是说我有那方面的兴趣,但我觉得相貌同样该算作他的魅力之一。”

John抿紧双唇。他不是没有注意到Sherlock英俊的容貌,只是若要他坦然承认,多少会有些不自在,并不是说他以自己为标准觉得处于了下风,而是因为男人对他的吸引已到了令他不安的程度。一直以来,他为自己在性向上的坚定把握而感到自豪。Sherlock的出现却让他开始质疑内心浮现的另一种可能。

“话说,Sherlock身上还有另一种特质,”Mike没有停下,完全没有注意到John的思绪。“他能不知不觉夺走你的注意力,就像一块海绵。前一秒他不过只是顺便走访停留个十来分钟,后一秒你却发现大半个上午竟然一晃而逝。哗地一下。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什么痕迹也没留下。”两人在一扇装有磨砂玻璃窗户的门前停下脚步,门的一边挂着刻有Stamford姓名的铜牌。

“你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John在Mike打开办公室大门的同时问道。门后展现的是一个杂乱无章却极富生活气息的房间,文件夹和纸张随处可见。办公椅后的架子上则摆放着一套人体各个器官的三维塑胶模型。Mike看起来的确很有老师的样子。

“恩,让我想想。我觉得,应该是五年前吧,没错,2005年那会儿。他敲响了我办公室的大门,进来问了些关于尸体死后外伤的问题。我告诉他虽然我不是法医病理学家,但是我想我能够回答他提出的绝大多数问题。几天后,他又过来问我是否可以借用一个实验室做研究。”Mike抬起手摸起了自己的下巴,“你瞧,这时怪事又发生了。他并不是医学院的学生,而我对这个男人一无所知,可我还是同意让他使用设备。”

“因为那种魅力。”

“完全正确。我信任他。但我真的不该这么做,实验室里的设备价值几十万英镑,其中有些还是精密仪器。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要是出了什么岔子,我的工作肯定不保。”

“既然你这么说,我想他没有损坏任何设备。”

“噢,是的,当然没有。知道吗,我倒真希望他是这里的学生。他一定会成为一名杰出的医生,不过他在犯罪方面的热情占去了他太多时间,而且他本人也没有耐心去学习系统解剖学*。”

“犯罪的热情?”John立刻警觉起来,“他和犯罪有什么关系?”

“不是你想的那样。他追踪查案,是一名侦探。刚才他对你生活侃侃而谈的那套,正是他善于观察的表现,他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啊,”John松了口气。好吧,这多少也回答了Sherlock是如何做到神秘解读他生活的这个问题,“我猜在他面前我是别想有什么秘密了。”

他轻笑出声,可是Mike脸上的笑容却不复存在。

“是的,没错,你不会有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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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herlock取回鞭子的同时,他接到了搬家工人打来的电话,说是他们正准备将他之前打包的箱子送上门。Sherlock恼火地大声叹了一口气,随即出门拦下一辆出租车。在巴兹医学院和贝克街之间,总有那么几辆出租车来回徘徊。

和之前居住的错层套房相比,新公寓相对的略微小一些,而且空间过于分散。他把当下需要使用的化学实验器具安置在厨房中。至于剩余的东西,搬家工人爱放哪儿,他就让他们放哪儿。当想到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将顶楼的卧室用作实验室时,他不由得再次低声咒骂。

运气好的话,他的新室友会是个默不作声、毫不起眼的家伙。男人看上去不像拥有太多个人物品的类型。也许他甚至还会同意让Sherlock借用他的壁橱。本能地,Sherlock 尝试捕捉对方的动向,然而不用说,自然是没有一丝痕迹可循。

他越来越后悔自己没有在和John相遇的当口便将他转变为血奴。当时他有一打不该当场下手的理由:他正忙着,他不饿,他们不是独处,形势也并非危在旦夕。诸如此类的。如今,他手头只有男人答应次日晚上再次见面的承诺,外加他的暗示。可是Sherlock即兴施加的暗示非常随意,哪怕是针对极易受影响的一类人,其效力也鲜少能维持上数分钟。万一John事后回过神来决定不出现了呢?万一Sherlock只能亲自出马从茫茫人海中把这个男人找出来呢?

Sherlock发现自己正处于不安之中。这是全新的体验。他从不曾对任何一个血奴产生如此迫切的情感。

他摇了摇头,挥去脑中的杂念。Mycroft,他对自己说,这全是他的错。是他切断了我的经济来源,打乱了我的生活。John的出现是解决困境的不二选择。一切都顺理成章。我不想自己的计划进一步复杂化了。

他把注意力再次集中到手边的化学实验器具上。复制早前已杀害了三人的毒药竟然惊人的困难。不仅因为药品的成分难以入手——其中一种必须通过合成才能获得。而是因为不论是谁有能力制成这种药剂,不是本人是个顶级的药剂师,就是有个化学家同谋。

为何如此错综复杂?为何要用定制毒药造成自杀的假象,仅仅为了震惊世人?凶手到底想从中获得什么?

令人不快的是,除了具有明显特征的毒药外,整个案子找不出一丁点儿线索。在几名被害人之间,Sherlock没有发现任何关联,哪怕间接的联系也没有。他们被害的地点也帮不上他什么忙。从不起眼的码头到高档金融区空无一人的办公室,唯一的相同之处只有所有场所都人迹罕至这一点。凶手在选取被害人时完全随性而至,在选择处置被害人的地点上也没有任何规律。

毒药是一条有趣的线索。死者全都清楚地明白药性,却都自愿服下毒药。凶手究竟是如何做到诱使他们主动走向这一步?

一连串的凶案并非一个嗜虐成狂的杀手犯下的行径。他们通常更偏向于在作案中宣泄自己的情感,爱好采取诸如折磨、刺杀或者重击受害人的手段。毒药则是软弱无力或者鬼祟狡猾的那类人的偏好。比起亲眼目睹被害人经受痛苦,他们更满足于知晓被害人必死无疑的状态。尽管如此,在这个案件中折磨仍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小剂量的氰化物(显然更易得手)几秒之内便能置人于死地。而现在这种恶毒的药剂却能让人保持清醒,让他们在极端的无助和痛苦中足足痉挛近20分钟,直到窒息而死。因此毋庸置疑是个嗜虐杀人犯,但他真正玩弄的对象不只是被害人,而是范围更大的普通群众。

这些案件也不是恐怖分子的杰作,他们的兴趣更多的在于死亡所引起的恐慌,而非被害者本人。案件不够戏剧化。在骚乱发生之前,凶手静静等待了数周。过于耐心。同样,尽管如此,案件中仍存在着恐怖主义的痕迹。凶手在对全世界呼喊着宣告他那令人望尘莫及的聪明才智。现今伦敦已完全笼罩在恐怖的气息之下。凶手正在传达一条讯息。虽然疯狂欠缺理智,但确凿无疑是条讯息。这个凶手不是个聪明绝顶的疯子,就是正在谨慎地密谋策划些什么。

Sherlock的手机传来了收到短信的蜂鸣声。这条消息早该来了。他一把抓过手机,查阅起讯息。

收手。公众已经够恐慌的了。你没有必要再去煽动记者 —— GL

Sherlock发出了一声愤怒的叹息。在足足等了近一个小时之后才收到Lestrade的短信,结果竟然让他收手?Sherlock熄灭了本生灯*,双手大拇指立刻在手机键盘上飞舞起来。

让我介入。

你需要我。

他越来越无所顾忌了 —— SH

在你上演了这么一出好戏之后

我没逮捕你算你走运。—— GL

为了你的自负还要牺牲多少人?——SH

回复的讯息在近一分钟后姗姗而来。Sherlock再次点燃本生灯。

如果我们有新的发现,

我保证会告诉你。

不要去招惹记者。

慎重 —— GL

Sherlock得意地一笑。略施小计,目的达成。Lestrade想要证明自己的渴望在害怕给公众造成负面影响的担心面前显得着实的微不足道。而且时机也刚好。在第一起和第二起凶案之间有整整九天,可是在第二起凶案发生仅仅四天后,第三起凶案紧随而至。凶手开始越来越自信。不用多久,第四个受害者即将出现,而当凶手再次下手时,Sherlock必须前往现场查找线索。

Sherlock熄灭了灯,然后抬起烧杯。一层白色的残留物紧紧依附在玻璃烧杯的底部。他得回巴兹医学院对残留物进行分析,已确保他的猜测无误。

这一刻,所有关于血奴、John、Mycroft,甚至有关Lestrade的思绪都被他抛在了脑后。又一次,他乐在其中,如鱼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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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g再次晚归,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三个星期了。该死的自杀,Mycroft暗骂。错了,不是自杀,就连普通民众都能毫不费劲地一眼看出这是连环谋杀案。凶手使用的毒药是非比寻常的订制药剂,由自制提取的土的宁*和一种可以加快痛苦中毒症状的罕见催化剂组合而成。这绝非普通人能在街角药房中购得的药品。可尽管如此,Greg仍然在电视上不断说着安抚民心的无稽之谈,不啻是在浪费时间,天煞的,这个时间他本来早该到家了。

通常Mycroft从不过问Greg的工作,不仅因为他自己本就有够多的事可用来打发时间,还因为Greg需要拥有一个不会在其丈夫光环下黯然失色的领域。这同样也是他坚定不移绝对不愿让步的一个问题。Mycroft可以给他买穿的、买吃的,可以安排他的住处,也可以替他选择女儿的学校,但是他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工作。Mycroft尽他所能尊重对方的选择,可是有些日子,他真心希望Greg只是一个心爱的血奴,而非一名伴侣。要是如此,一切都会简单的多。

比如他就可以这么说,“把案子扔给Sherlock处理,我敢说他早就缠着你不放要求介入破解谜题了。”然后Greg便会全权听从他的安排。

可是Greg有自己的骄傲,在这个案子上,他根本不愿借助Sherlock的力量。Mycroft叹了口气。为什么他生命中的男人都如此固执?

Mycroft按下静音键,继续看着电视上的Greg面对一脸怀疑的听众无声地老生常谈。突然一抹温柔的身影在他脑海深处闪现,他微微一笑,静心等待。

“爸爸?”轻柔的呼喊从门口传来。Elsie,他的小女儿,正伸长脑袋朝起居室里打探。“今晚Sherlock叔叔会搬过来吗?”她好奇的语气就像是一片愁云惨雾中出现的鲜艳花朵,让他的心情顿时好了起来。

对Elsie和她的姐姐Emma而言,Sherlock叔叔是个谜样的存在,他常常是餐桌上的话题,却很少露面。她们与他寥寥数次的见面全都在圣诞节期间,那时,他会用一些普通的家用药品变一些与众不同并且无伤大雅的小把戏逗她们高兴。万幸的是姑娘们都继承了她们爹地的优秀判断力,从来不曾试图重复其中任何一个实验。

“不,亲爱的。他找了个更好的地方安顿。你可以在下个月圣诞节的时候见到他。”说完他皱起了眉头。Sherlock马上就要搬进贝克街的新公寓了。这让Mycroft试图让所有他发自内心关心的对象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想法彻底落空。

Elsie看起来很是失望。

“爹地快回来了吗?”

“我也希望如此,”Mycroft叹着气说,然后向她伸出一只手。十岁的可爱小女孩朝他坐着的地方飞奔而来,准备给他一个拥抱。就在半途中,她碰巧瞥见了一旁无声的电视机。

“爹地!”她欢呼着立刻改变方向,整个人扑向荧屏闪烁的电视机。画面里的记者们无一例外地低头查看起手机,而在另一边,怒气冲冲的Greg眼中似乎喷射着愤怒的火焰。显然Sherlock又一次自作聪明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Greg必已对他忍无可忍。尽早解决这一连串不幸案件的期望已然化为泡影。

Elsie兴高采烈地看着她的爹地出现在画面中,完全没有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几分钟后,新闻发布会结束,Mycroft关上电视。

“我想今晚你爹地又要深夜才能回家了。”Mycroft说。

耳边传来的是Elsie响亮的叹气声,女孩站起身来,随即一脸失落地拖着脚步慢慢朝自己的卧室走去。

Mycroft思索着是否应该暗示她回来继续之前未完成的拥抱,但是他明白随着时间的流逝,她自然会主动投向他的怀抱。Greg同样会回到他的身边。或许就连Sherlock也会听他的。

迟早会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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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John梦见了阿富汗。在过去的噩梦中,他常常梦见自己匍匐着穿行于战场之间,绝望徒劳地试图替因土制炸弹*而血肉模糊的士兵们缝补伤口,可是这一次的噩梦和以往完全不同。他很少做这种梦,严格来说或许连噩梦都算不上,虽然梦境中的场景如同噩梦一般令人不快。

梦中,他和战友们身负维和任务前往坎大哈*东部的山区,怀着赢得当地村民好感的愿望,他们不仅带去了药品,还在村落中建起了临时诊所。大部分的梦境十分美好,因为绝大多数当地人都对他们以礼相待。正因如此,John从未放弃心中行善的希望,而此时此刻,他所履行的正是他希望的职责。

可是美梦从此处开始急转直下,正如同他的现实生活一样乱成一团。

就在任务稳步走向成功的当口,他突然回到了四面砖墙的小屋,和同行的几位战友一起被武装起义军团团包围。在他面前坐着的是不愿透露姓氏只愿告知姓名的当地“长老”Aamir。梦境中的其他场景现已朦朦胧胧模糊不清,即便他集中精神仔细回想,也总是变化流转飘忽不定,只有Aamir除外,男人的模样不知为何清晰地留在了他的脑海之中,自始自终没有任何变化。

Aamir的身型瘦长却结实,和John猜想的不同,他看上去十分年轻,甚至比周围环绕着的起义军们岁数还要小。他乌黑的双眼深不可测,蓄至胸口的胡须凌乱无章,脸上的神情严肃而又冷漠。

John打从看见他的第一眼起就对他没有好感。

“你们到这儿来想传达什么讯息?”Aamir的翻译转述了他的意思。

一旁的中士正打算开口回答,岂料Aamir挥手示意对方噤声,随即双眼牢牢锁住了John。

“你从何处而来?”

John的梦境开始分崩离析,他竭尽全力企图挽救一触即发的局势,即便脱口而出的回答平乏毫无新意,可却没有一句是谎言。我是名医生。我是英国人。我隶属部队。我是维和人员。然而所有答案对Aamir而言,似乎都无异于火上浇油。

瞬间子弹齐飞。

于是他醒了。

现实中,引发如此梦境的紧急撤离并没这么糟糕。在那两个多小时毫无建树的讨论中,尽管John(Aamir坚持由John出面交涉)努力试图打消东道主的疑虑,不断重复他们绝无恶意,可是坦白说Aamir接连提出的问题不止让翻译摸不着头脑,同样让John一头雾水。

—你和谁结婚了?

—我还没有结婚?

—你别想在这里找到妻子。

—老实说,我真的没有这个打算。

—你这是在骗我。

—我这是在提供帮助。

—我应该在你跑去帮助我的敌人之前杀了你。

疑神疑鬼的气氛中,类似的问题一遍又一遍,不管John如何向男人保证他对村里的女人没有兴趣,也不管他用多么坚定的语气表示自己绝非邻村首领派来的间谍,对方似乎就是不能理解他的意思。而自交涉开始起,一边的中士便对矛盾激化局势吃紧忧心忡忡,并已着手设法组织战略撤退。

最终,子弹齐飞的场面并未发生,村落的首领解除了对他们的拘禁。而在起义军的押送下,他们一行仅来得及向村民分发些阿司匹林药片,什么都没干成就被送出了村庄的边界。本来轻而易举并且意义非凡的任务终究以意料之外的惊心动魄和险象环生画上句号。

现今,距离事发数月之后,身陷按周出租的旅馆房间中,John注视着天花板,不禁思索那起事件究竟有何特殊之处,竟已牢牢印刻在他脑海之中挥之不去。要知道随着任务一次次以失败而告终,那一次的结局绝不是最糟糕的一回。可是他就是怎么也忘不了Aamir。而比起Aamir颇具煽动性的控诉,他记忆犹新的却是当时从内心深处慢慢升腾而起的莫名厌恶感。

这和Sherlock Holmes给他的冲击完全如出一辙。John眨着眼睛,一旦理清思绪,一切就明朗起来了。他对男人不由自主的好感与他对Aamir的厌恶之情有太多的相似之处。John从来就不相信神灵附体、灵能化身或是新时代偶像崇拜之类的无稽之谈,可假如他确实有什么坚定不移的想法,他得说Sherlock的灵魂对他而言正如磁铁般足具磁性,而这一次,南北磁极完美契合。

和他在一起,我还是小心为妙。John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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