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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浮世绘生 当前章节:14937 字 更新时间:2026-6-11 19:20

亲吻完锁骨,甚至在上面留下一个豔红的痕迹後,火热的舌尖舔上了黎奕晨胸前的突起。童谨颢毫不吝啬地爱抚著,让它变得挺立且更加光泽。黎奕晨的眼角开始泛起泪光,薄薄的水雾朦胧了他的眼,只能从喉咙深处发出低低的呻吟,而此时童谨颢又抬起一手手,开始温柔地捻动他右边的乳尖。

将胸前的两点抚慰地通红挺立,童谨颢的手拂过小腹,开始在黎奕晨的下半身游走。他迅速解开恼人的阻隔,一把握住黎奕晨那明显有变化的欲望,温柔地上下揉搓起来。

“呜……”黎奕晨全身都绷紧了,快感如同电流一般流满全身,童谨颢细致地抚摸著他,指尖从底部勾勒到前端,在顶端那已经开始湿润的凹陷处轻轻按了一按。

“唔……”黎奕晨忍受不了如此强烈的快感,双手紧紧掐住了童谨颢的手臂。 他的脑袋里已经是一片空白,身体沈溺在甜美的欢愉里,吐露著“啊……啊嗯……”的蜜语。

“奕晨……”童谨颢用指腹不断摩擦著黎奕晨不断渗出体液的前端,直到手指整个都被染得湿润才潜到後方。黎奕晨咬紧了嘴唇,呼吸变得更重了。

童谨颢将濡湿的手指缓慢地挤入黎奕晨身後的小穴里,一点一点地开拓,深怕伤了

“唔嗯!”异物的进入让黎奕晨稍感不适,只能往童谨颢身上贴,腰部已经完全使不上力了。

童谨颢体贴一步一步深入,等到紧致的内壁变得柔软。他才极轻柔地抽动著手指。

“啊……哈……” 灼热的内壁逐渐有了种酥麻的感觉,指尖在体内慢慢移动,扩张著薄膜,黎奕晨被这样的刮搔弄得汗流浃背,涨红著脸大口喘息。 童谨颢吻著他的额头,又增加了一根手指。 

扩张过後的後穴已经能让两根手指轻易进出了,於是那灵活的手指便一而再,再而三地抚弄著,黎奕晨因为灭顶的炙热快感而难耐地摆动起下肢来。 他大口地呼吸著,膝盖瑟瑟发抖,童谨颢的指尖温柔地刺激体内那个突起时,他猛然震动了一下,分身的顶部开始流出更多液体,就在快要达到高潮时,童谨颢忽然抽出了手指。 童谨颢放开他,三两下脱掉了自己的衣物,那早已勃发的欲望在压倒黎奕晨时便迫不及待地挺进了那个能带来美妙快感的小穴。

“啊啊──”愉悦的快感让黎奕晨的上身剧烈地痉挛起来,内壁也更紧密地裹住侵入的坚挺,童谨颢放慢了进攻的速度,借著已经润滑的肠壁,一点点深入。

“呼……呃……” 黎奕晨身内被填满的高涨快感,让他欲火沸腾,不适感在渐渐消退,他开始享受起这种由性爱带来的舒适感。

感觉到黎奕晨能适应自己的存在,童谨颢原本缓慢的节奏也逐渐加强。黎奕晨只能本能地发出呻吟,嘶哑的声音里只有情欲的甜腻。

而童谨颢用更剧烈、更炽热的动作响应著他,每一次突击,都让黎奕晨的体内深处紧紧收缩,岩浆般滚动的热流无处可去,黎奕晨喘气不止,在重复的冲撞後激昂地攀上了顶峰。

甜美的余韵绵绵不绝,汗涔涔的身体已经没有一丝气力,黎奕晨只能随著剧烈的撞击不停摆动。而童谨颢在低下头继续亲吻他唇的同时,猛然挺进到更深入的地方。

“啊……哈……” 身心完全被热浪包裹住了,空气里浸淫著黏腻的情欲气息,黎奕晨所能感觉到的只有童谨颢炙热的嘴唇在他全身有种,点火般再次燃起他的欲望之火。

被完全填满的身体,承受的撞击一次比一次强烈,黎奕晨完全无法思考,放纵自己沈溺在没顶的快感里,与童谨颢合二为一。

两个人的下雨天14

自伦敦回来後,童谨颢整天都是好心情,原本多是严肃表情的脸上也时常能展露甜蜜的微笑。也因此,那些爱八卦的腐男腐女戏称老板和总监趁机度了一次蜜月。而对於这样的调笑,黎奕晨总会不由脸红起来,这样的娇羞的姿态常常换来一阵阵暧昧的笑声。

“看来这是一场不错的‘蜜月’之旅。”林绘在送文件到大老板办公室时也不由调侃起童谨颢来。

童谨颢一点也不介意林绘的取笑,“不过是练习,真度蜜月的话,回去更好的地方。”

“嗯哼。”其实看到童谨颢现在的样子,林绘特别想笑,以前有点骄傲自大的男人现在在爱情的滋润下变得想一个傻小夥子还是让人不敢相信的。“对了,今天晚上启文在老地方订了一桌酒席,算是大学同学会吧。记得带黎奕晨来。”

“你家老公真是有够八卦的。”童谨颢用小麽指想想也知道一定是大学里的那群损友想八卦他的恋情了。林绘只是耸了耸肩,完全没有否认。

当黎奕晨知道自己晚上要去参加童谨颢的大学同学会时还是不由紧张起来,“我都没有好好准备过,今晚太赶了,我能不能不去?”

童谨颢笑了起来,轻点了一下黎奕晨的鼻子,“今天你才是主角,你不去还有什麽意思?不用担心,那群人很好相处的,你只要做原来的自己就好。”

黎奕晨无奈地点点头,心里却抱怨道:哪有这样的人,明明早上就知道晚上要开同学会却偏偏不告诉他,等到下班了才急急忙忙把他拖上车,很义正言辞地告诉他这件事,还说什麽surprise,根本是只有“惊”没有“喜”嘛。

车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那个“老地方”是T大附近的一家名为“moment”的主题餐厅,经验的都是一些极有特色但却基本无法吃到的美食,比如非洲和一些拉丁美洲小部落的菜品,童谨颢大学的时候经常到这里吃饭。

店内的装潢也很有特色,偏於土著的风格,甚至可以在大厅里看到印第安帐篷做的隔间,这让黎奕晨感到很新鲜,这里离T大那麽近,为什麽他大学的时候一直没有注意到这样的餐厅。

顺著木结构的楼梯上去,一间墙上刷满梅红色油漆的包厢里已经坐满了一桌人,大约有十几人的样子。他们就算童谨颢的大学同学了,却不是同班同学,而是一个同好会的成员。在大学里,同班同学说起来不过是在一个教室上课的陌生人,反倒是和同好会成员间的关系更好些。

黎奕晨入座,大家才一一做了介绍。除了黎奕晨、童谨颢和林绘外,在场还有十三个,其中包括了林绘和肖启文的女儿糖糖。糖糖三岁,乖乖地坐在妈妈怀里,一言不发,看似是一个沈默的小孩。

“糖糖,你今天要吃什麽,告诉叔叔,叔叔请你吃。”其中一个身材已经有些发福,典型上班族打扮名为正雄的男人笑著逗糖糖,说著一般人会逗小孩子的话。而正常情况下,就是小朋友很乖地说自己想吃什麽,或者根本不甩问话的大人,而糖糖面无表情,语气很冷,但声音却奶声奶气地说道:“叔叔请我吃的东西最後还是要爸爸付钱。”当即就揭穿了“好心叔叔”的伪面孔。

“哈哈哈哈,不愧是糖糖,有小绘的刀子嘴,也有启文的抠门心。”说话的是一个叫凌丽璐的女人,她一头大波浪卷发,有成熟女人的妩媚,也有林绘一般的干练,在黎奕晨看来,她怎麽看都和林绘很像。

“我第一次亲奕晨吃饭,你们就说我抠门,这太损我在人家面前的第一印象了。”肖启文笑骂道,脸上却没有一丝不悦。黎奕晨看著他,总觉得他和Lydia不像夫妻。Lydia性子太冷,严肃强悍,时常会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压力,而肖启文戴著一副眼镜,长得甚是斯文,而且风趣幽默,会更容易让人亲近。

“反正你给人的第一印象都是假的,损你形象才不会让人家奕晨走进误区嘛。”凌丽璐好不客气地吐槽,引来其他人的笑声。

“奕晨,你千万不要相信女人的话,都不可信哦~”肖启文微微一笑,倒也迷人。不过下一秒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

“不要相信女人的话?”林绘一把扯住自家老公的耳朵,“也就是说你从来不相信我的话喽?”

“老婆大人说的话,我当然百分百相信,你哪怕说天是黑的我都相信!”肖启文竖起三指作发誓状,回答得很是认真。

“现在天就是黑的!”林绘的手扯得更用力了,“夫妻之间最重要的就是信任,你连这点都做不到,我要跟你离婚!”

众人看著那对活宝夫妻哈哈大笑,黎奕晨也不禁莞尔,没想到Lydia竟然如此彪悍,不过仔细想想也不算是压榨老公的母老虎,倒更像是在和老公撒娇,只是方式有点……暴力……

其实这样的相处方式也挺好的。就在黎奕晨羡慕之余,他感觉到有人在扯他衣角,低头一看,发现糖糖已经站在他身边了。大概是趁父母“吵架”的时候,悄悄从妈妈怀里爬下来的吧。

“有什麽事吗?”黎奕晨给了一个很温柔的笑容,对於可爱的小孩子他一向没有抵抗力。

糖糖想了想,“现在能不能带我出去散步?”

黎奕晨很是诧异,一个三岁大的孩子可以说出这样的话应该很聪明了,至少他在三岁的时候绝对不会说出“散步”来。

“可以哦。”说著,他牵起糖糖还有些婴儿肥的软软小手,朝包厢外走去。

之前还看著林绘和肖启文耍宝的众人,终於把注意力集中到出去的两人身上了。

第一个开口的还是凌丽璐,“糖糖公主可是出了名的难搞,一般人跟她讲话甩都不甩嗳。今天竟然那麽主动和奕晨讲话,看来她很喜欢奕晨耶~”

林绘也把自家老公丢到一边,关心起自己的宝贝女儿来,“确实,糖糖只有发现自己喜欢的才会那麽主动,那麽她喜欢黎奕晨是绝对没错了。”

两人女人说完自己的意见,就一致看向童谨颢。一直都很淡定围观的童谨颢发现自己成了焦点,一脸不解,“干嘛?”

凌丽璐一副“你有没有搞错”的表情,“我们都说的那麽明白了,糖糖喜欢奕晨嗳,也就是说她是你情敌!你的恋人现在都被情敌拐跑了,你怎麽也不著急?”

“我干嘛著急?糖糖才三岁,哪怕她真的喜欢奕晨,一直喜欢奕晨,还想跟奕晨结婚,那也要十七年後吧。十七年里,我一定让他爱我爱到死去活来,爱到再也不会看上其他人。”说罢,埋头开始吃起已上桌的美食。

“这麽说也没错啦。”这次说话的是正雄,“只是,最後一句话出自童谨颢之口真是太恐怖了,完全是一个骄傲自大的恋爱期白痴才会说的嘛!”其他人随声附和。

童谨颢沈下脸,“是同学会才配合你们。”

“那也配合一下让我们吐个槽嘛~”正雄嘿嘿地笑著。

童谨颢看都不看他一眼,“不要。”说罢就起身往外走,应该是去找黎奕晨和糖糖了。

“糖糖公主走了,今天的主角也走了,可以拿来开玩笑的童谨颢也走了,那还有什麽意思嘛!”正雄像是泄了气的皮球,软趴趴地倒在桌前。

“走了才好呢,这样我们就可以把他们的份都吃掉了。呐,谁跟我来拼酒!”肖启文完全不担心自家女儿的安危,反倒玩得更自在了。

“那就今晚就不醉不归了!”在座的男人数量有著压倒性优势,而一听到拼酒,顿时整个包厢里都沸腾起来了。

林绘摆了摆手,不忘仪式性地告诫一下自己的老公:“不要喝太多酒,对身体不好。”然後就和凌丽璐找了一个角落开始聊起天来。

而另一边,童谨颢出了餐厅,并没有发现黎奕晨和糖糖,找了一圈才发现两人已经走到T大外沿的学光路。黎奕晨抱著糖糖,糖糖肉嘟嘟的小手臂环住黎奕晨的脖子,如果糖糖不是一个三岁大的小女孩,这样子可比情侣还要亲密。

看到这画面,童谨颢不由想起之前凌丽璐的那句玩笑话,现在想想也有这种可能,为了自己的幸福,一定要把潜在的情敌都排除掉才对!

“奕晨,我们回去吧。”童谨颢笑容满面地朝离黎奕晨和糖糖走去,努力让自己的笑容可以迷倒一大片男男女女。

黎奕晨点点头,他想跟糖糖出来这麽久Lydia肯定也会担心孩子了,(如果他知道孩子的父母一个在拼酒,一个在聊天,完全无视了宝贝女儿不知道有何感想啊~)於是就打算把糖糖抱回“moment”。

“不要,我还想跟哥哥散步。”糖糖睁著大眼睛,好像回去之後就会遇到什麽豺狼虎豹一般。

“糖糖乖,哥哥现在要回家了,糖糖也回去找爸爸妈妈吧。”童谨颢还是一副迷人的笑容,但左手已经不由握拳了,看来他的这个小情敌真的很难对付。

“哥哥~”糖糖不甩童谨颢,继续向黎奕晨发动攻势。

黎奕晨迟钝得完全没意识到身边的男人和怀里小女孩之间的古怪氛围,就事论事道:“糖糖是该回去了,不然糖糖的爸爸妈妈会担心的。”

童谨颢闻言,一副“我赢了,你被想跟我抢男人”的表情看著糖糖。

“当然,如果糖糖想散步,随时打电话给我,哥哥一定会再陪糖糖散步的。”黎奕晨继续人畜无害地微笑著说道。

这回糖糖得意了,回看童谨颢,仿佛在说“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当然三岁大的糖糖还不会如此高深的词汇啦。

於是,一大一小两个人就眼瞪眼地回到了餐厅包厢,而夹在他们中间的男人全然不知掩藏著的风起云涌,反而觉得这样像是三口之家,好幸福~

作家的话:

这麽多天终於更了~这两天会更完的吧~後面写的很顺手,感觉还是很好玩的~下一章H~童大老板吃醋了,在床上应该会强烈表示一下不满吧~【偷笑】

两人的下雨天15【完结】

黎奕晨越来越适应他和童谨颢之间的生活了。他们是恋人也是家人,在一起总能感到幸福,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买菜做饭,一起看书、打电玩,然後相拥而眠,简单而甜蜜。

童谨颢也同样享受这样的生活。同时,他也很庆幸黎奕晨在家宅了五年没有留下任何心理障碍,能很自然地和别人交谈,也不会反感人多的地方。当然,他没有问黎奕晨五年几乎不出家门的原因,他会给自己喜欢的人自己的空间。

这日,是让每个上班族都期盼的周六,黎奕晨想做顿丰盛的晚餐犒赏辛苦工作的自己也想把自家老板养得白白胖胖的,於是一大早就和童谨颢去超级市场大采购。

“老板,你说我们是不是买的太少了?要不等会儿再去采购一次?”手里拎著两个塞得鼓鼓的购物袋黎奕晨有些不确定地回头问跟在他身後的童谨颢。

童谨颢皱了皱眉,别说黎奕晨手里拎的袋子里装的东西就可以让他们吃两天大餐了,而他手上现在还拿著同样鼓鼓的三个购物袋呢。如果按平时的食物量来看,这些东西最够他们吃十天的了。不过这个也不能怪黎奕晨,黎奕晨以前一个月只出一次门,习惯了一次性买很多东西,还时常怕买的东西一个月不够用,才导致现在这种情况时有发生。

“这麽多东西我们今天绝对够吃了,等吃完这些我再陪你去超级市场买。”童谨颢的语气很温柔,耐心地哄著黎奕晨。

黎奕晨点点头,放下右手拎著的袋子,便摸出放在裤子口袋里的钥匙开门。在玄关的地方,他总觉得有什麽地方跟之前不同,但又说不出问题出在哪里,走了几步客厅,就大叫起来:“啊──”

在那一刻,他终於想出问题出在哪里了,在玄关处的鞋架上摆著两双自己从来没见过的鞋子,一双还是黑色的高跟鞋,同时他也看到在客厅的沙发上正一对男女靠在一起看电视。

那男的已经过了五十,长得很清秀,只是脸上已经长出了一道道深深浅浅的皱纹,戴著一副黑色边框的眼镜,让黎奕晨想到了自己大学时期教思想政治的教授。而他身边的女人大概只有四十岁的样子,酒红色的长卷发,化著淡妆,而且长得很漂亮。

“奕晨,怎麽了?”走在後面的童谨颢听到黎奕晨的大叫後匆匆进了客厅。

之後,四个人八双眼睛一对,童谨颢的神情一下暗淡了很多,“爸、妈,你们怎麽来了?”

爸!妈!

黎奕晨不禁尴尬起来,脸也不由红了起来。

童妈妈没看自己的儿子一眼,倒是对黎奕晨很热情,“你好,我是谨颢的妈妈,亲妈哟。只是我比较会保养,所以有时候我和谨颢一起出门会被当成姐弟。”说完还不忘给他一个美丽动人的大笑脸。

“童妈妈好。”黎奕晨的声音有些小,如果不是童谨颢及时出现,他真有可能把这对夫妻当成是小偷呢。不过小偷应该不会那麽悠闲地在主人家看电视吧……

“好好好。”童妈妈继续笑继续热情地说道,“那你叫什麽名字,年龄、生日、星座、血型、身高、三围、体重是什麽,还有喜欢什麽,不喜欢什麽,有什麽特长没?”

“妈……”童谨颢真看不下去了,转头对黎奕晨说,“我妈有点秀逗,你可以不用理会她的。”

“童谨颢,你怎麽可以这样说你亲爱的妈妈呢?你妈我可是怀胎十月把你生出来的!你都不知道生孩子有多痛!还含辛茹苦把你养这麽大,到最後,你长大了,翅膀硬了,就开始重伤你妈我了!”童妈妈如同机关枪发射一般,一口气说完这麽一段话之後,竟然大哭起来。

童谨颢黑著脸,开始对付这个从小就让他伤脑筋的老妈。那个女人根本没有一个“母亲”该有的样子嘛!

童爸爸见自己的老婆和儿子又开始“对战”也见怪不怪了,把还搞不懂状况的黎奕晨拉到一旁,“他们两个就是这样的,一闹起来就像两个小孩子。我们还是去厨房吧,安静点。我帮你打下手。”说著将刚买回的食材拎进了厨房。

黎奕晨也跟了上去,“童爸爸,你怎麽知道我要做菜?”

童爸爸呵呵笑道,“谨颢那孩子又不会做菜。说起来,我老婆也不会做菜,平时吃饭都是在酒店解决的。偶尔要吃家常菜,那就只有我下厨了,厨艺勉强过得去,打个下手没问题。”

黎奕晨会心一笑便和童爸爸在厨房忙活起来了。由於黎奕晨买了东西太多,做了一顿丰盛大餐足足花了两个小时,而这两个小时里童谨颢和童妈妈的“大战”竟然一直都在进行,这让黎奕晨觉得不可思议,自家老板是一个多怕麻烦的人,竟然会僵持那麽久,不过後来一想,这大约是他们母子间交流的一种方式就不由松了口气,笑了起来。

“中场休息。”前一秒还抓著自己儿子衣领,像个泼妇一般大喊大叫的童妈妈在下一秒又变得极度优雅,如同上流社会的贵妇一般,坐到餐桌前,很认真地说道,“先吃饭。吃晚饭我再教训你这没大没小的小子!”

“对了,你叫奕晨吧。”童妈妈又把注意力移到黎奕晨身上了。之前问名字的时候被童谨颢打断了,不过之後还是从自己儿子那里套出了答案。

“是的,童妈妈,我叫黎奕晨。”黎奕晨本就是一个礼貌的乖宝宝,很认真地回答童妈妈的问题。

“叫‘童妈妈’多不顺口,以後叫‘妈’就得了。”童妈妈微微一笑,还很热情地夹了一块红烧肉到黎奕晨的碗里。

此言一出,直接的结果就是让童谨颢差点喷饭,“咳咳,妈,玩笑不是这麽开的。”

童妈妈没好气地瞪了自己儿子一眼,“什麽开玩笑。你老妈我精明能干,一眼就看出你们是什麽关系了。看人家奕晨,长得那麽乖巧可爱,你妈我早就想要这样一个儿子了,反正他怎麽都算我们家的人了,叫我一声‘妈’不行吗?”

童谨颢心里吐了无数遍槽,但最终一句话也没说。童妈妈倒是“畅所欲言”起来,“奕晨啊,以後你就是我们家的儿子了,如果谨颢欺负你,你就告诉妈,妈一定帮你好好教育他。”

被这麽一说,黎奕晨愈加害羞了,视线飘向了童爸爸那边。童爸爸什麽也没说,只是微笑著点点头,以作鼓励,他也认同童妈妈的话,视黎奕晨为自己的儿子了。

一顿饭就那麽愉快地结束了,收拾和洗碗的工作自然落在黎奕晨和童爸爸身上了,因为童谨颢要和童妈妈继续“大战”嘛。

等一切工作都完成了,童爸爸就把童妈妈拖进了客房,(黎奕晨当然已经搬到主卧和童谨颢一起睡了嘛~)没了“吵架”的对象,家里也安静下来了。

黎奕晨站在阳台上,眺望著T市的夜景,夜里的风吹过,还夹杂著点点雨珠。

T市的雨季已接近尾声了,这大概是最後的一场雨了吧。

“怎麽了?”童谨颢走到黎奕晨身边,他能发觉黎奕晨在吃饭的时候就有些变化了。

黎奕晨给了他一个悲伤的笑容,“现在,很幸福,也很痛苦。”

“嗯?”童谨颢准备耐心听黎奕晨的倾诉,他等这刻已经很久了。

“在我大三的时候,我妈查出肝癌中期。医生说,马上治疗的话,病情就能得到控制,否则,病情就会很快恶化,而恶化的结果就不容乐观了。我爸听到这事时也很担心我妈的身体,当即就问医生治疗要多少费用,医生说了一个大概的数字,我爸说会给筹钱,可是最後,最後,竟然取走了家里所有存款,跑了。

“剩下的那些现金又要付医疗费,又要维持日常开支,根本不够用。同班的几个同学就在学校为我妈办了个募捐,但是捐钱的并不多,那一点钱很快就用完了。我妈也知道我们家的情况,不想家中我的负担,她就,她就拒绝了治疗。之後的几个月,她就是在等死。病情恶化很快,还引出了很多并发症,人也日渐消瘦,半夜的时候时常会肝疼,她都是咬著被子强忍著的。每天对於她来说都成了一种煎熬……”黎奕晨说不下去了,流水已经模糊了他的视线,只要想到他妈妈在临死前是那麽的痛苦,他就心痛得泪流不止。

童谨颢一把抱住黎奕晨,他感同身受,但却无法安慰,只能抱著那个不停颤抖的泪人儿,仅此而已。

“大概三个月後,我妈就去世了。当时我就在想,如果我爸没有把存款拿走,或者有人愿意多捐一些钱,我妈是不是就不会死,也不会那麽痛苦了。那时候我感觉自己好像被全世界背叛了,没有一个人可以相信,人生也一下子黯淡了。整体浑浑噩噩,连自杀的心思都没有。那时候刚上大四,别人开始实习,开始考研,开始准备毕业论文,而我,不知道自己在干吗。把父母的房子卖了,拿了一笔钱,就租了一个价格便宜的小公寓。我每天都待在公寓里,不知道日子是怎麽过的,我甚至都不知道是怎麽写完毕业论文然後毕业的。”黎奕晨的语气很平静,但是童谨颢知道这种平静下的痛苦,他心疼他。

“我那个时候很不相信人,也不愿和人接触,就一直在家。後来慢慢恢复过来了,也不愿出门,感觉一出门就要去面对那个可怕的世界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五年,是不是很可笑?”

“一点也不可笑。”童谨颢蜻蜓点水般亲吻他的额头。

“我爸一直没有回来。我一直认为我将永远都是一个人了,直到你出现。每次我很倒霉的时候都能遇到你,然後就会有好运。然後你带我回家,我才慢慢有种‘有家’的感觉。今天还见了你爸妈,他们对我那麽好,还把我当儿子,一下子我觉得我又不再是一个人了。”

“傻瓜,你本来就不是一个人。我会永远在你身边的,不会背叛你,不会离开你,不再让你经历那种痛苦,我保证,我会给你一个完整的‘家’,给你幸福。”

黎奕晨笑了,“我相信你,一直都相信你。”

童谨颢用手指轻点了一下黎奕晨的鼻子,“对了,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爱你?”

黎奕晨很认真地想了想,“没有。”

“那,我爱你。”童谨颢将怀里的人抱得更紧了。

“太没诚意了。”黎奕晨皱了皱眉头。

“那我每天都跟你说,说到你头发白了,还是每天都对你说。”

“太肉麻了!”黎奕晨闹脾气般将头侧了过去。

“呵呵,肉麻也要说,我爱你。”说著,童谨颢吻上了黎奕晨的唇。

黎奕晨淡淡一笑,眼前的那个人便是他的世界了。有那一个瞬间,他觉得全世界都在下雨,而这世上唯有他们两人,相拥而吻。

作家的话:

正文初稿就这麽完结了~鼓掌~之後会加以整合~明晚八点,初稿会全部撤掉,然後上传整合後的章节。内容大致不变,有些部分会被删掉,当然为了连贯也可能有内容增加,大体不变,所以阅读初稿也不会有太大问题。初稿什麽的真是写得乱七八糟啊~感谢各位投票的亲和送礼物的亲,在整合版和之後的故事里会继续加油的~【鞠躬】

罗杰和贝克01

罗杰在5岁的时候就认识贝克了。贝克比他大6岁,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已经是一个个子高挑的少年了。而那时候的罗杰个头很小,而且还有些婴儿肥,长得很像大头娃娃。两人站在一起,完全不是一层的。

“罗杰,这是塔曼哦。”艾德尔先生和太太向自己的儿子这样介绍贝克,“之後的一段时间他会和你一起住在奶奶家,你们要好好相处。”

小罗杰看了看贝克,然後用力点点头,之後又跑到贝克面前,奶声奶气地自我介绍道:“你好,塔曼,我是罗杰。”

贝克看了看这个个头只到自己腰际的小男孩,出於礼貌地点头示意了一下便不再说话了。

接下去的日子里,贝克也一直是是如此的冷淡,他几乎没有和罗杰说过话,只是点头或有头,有时候只用一个“嗯”表示回应。但罗杰却喜欢跟在他後面,用奶声奶气的可爱声音叫著“塔曼”。

“你烦不烦!就想是跟屁虫一样,真是讨厌!”贝克终於忍不住对罗杰大吼了,他讨厌这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缠著他。

罗杰并没有被贝克生气的样子所吓哭,而是一脸疑惑地问:“什麽是跟屁虫?”

“就像是你这样的。一直跟在别人的身後。”贝克很诧异自己竟然会回答这个讨厌小鬼的愚蠢问题。

“那麽当跟屁虫还真是一件开心的事。”罗杰十分开心地笑了。

贝克皱了皱眉,“可是这样很让人讨厌。”

“为什麽塔曼讨厌我?我可是很喜欢塔曼的。”罗杰脸上的笑容没了,十分认真地说道,

而他的话却让贝克笑了起来,不过他并没有回答罗杰的前一个问题,“你喜欢我什麽?我可不是小女生。”

“塔曼长得很好看,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了。而且比我高,比我大6岁,看起来是一个很优秀的人。”罗杰很认真地“告白”著。

贝克却听得发笑,“你以後会遇见更漂亮的女生,长大了说不定会比我更高,大6岁也不是值得敬佩的地方,而且作为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我完全称不上‘优秀的人’。”虽然这样说,但罗杰的话还是让他觉得那个小鬼傻傻的也可爱了不少。

“即使这样,我还是喜欢塔曼。”小罗杰还是如此执著与这个问题。

“我懂了,我懂了。”贝克笑得肚子都疼了,反正一个5岁的孩子那会懂得那麽多事呢,这种喜欢就像是佩服自己的哥哥或爸爸一样,是一种对比自己强的人的崇拜,算是一种动物特有的本能吧。

自从这次聊天过後,贝克对罗杰的态度明显好转,不再那麽冷漠了,经常会和罗杰一起玩游戏。有时候他想,有这麽一个弟弟的感觉也很不错。

而由於父母的关系,贝克每年总有一段时间是在罗杰的奶奶家,也就是艾德尔夫人的别墅里度过的。这久而久之就成了一种习惯,即使贝克过了16岁,已经能独自一个人在家应付一切日常琐事了,他也会习惯性地在暑假里抽出半个月和罗杰一起住。

每次见到贝克,罗杰都很高兴,一直会跟在贝克身边,不过10岁的他,已经不再想一个小跟屁虫了。

“塔曼,这附近新开了一家不错的咖啡店,据说老板收藏了很多老唱片,连披头士乐队的白金唱片都有。”罗杰兴致勃勃地说道,因为贝克是一个很喜欢老唱片的人,他可以唱出任何一首60到70年代的老歌。

“确实很不错,午饭过後我们可以一起去,然後整个下午都待在咖啡店听老唱片。”处在青春期的少年总有特别的爱好,贝克就觉得一下去都在听老唱片是一件很酷的事,虽然经常被好友嘲笑想一个老掉牙的中年人。

老唱片咖啡店并不像贝克想象的那样,是一个很少有顾客的怀旧式咖啡厅。在不大的咖啡厅里坐满了人,而且大多数都是穿著时髦的年轻男子,而和他年龄差不多的高中生更是这大多数中的大多数。

“这里怎麽这麽多人?”贝克半是好奇半是抱怨地问道。

“大概是来看辣妹吧,据说这里经常会有漂亮女生光顾。”罗杰解释道。

“那你也经常来这里看辣妹吗?”虽然罗杰现在才10岁,不过10岁的男孩子可是心理很成熟了,很多那个年纪的男孩子都会喜欢看20岁左右的美女。

罗杰摇摇头,“我觉得那些辣妹比不上塔曼好看。我果然还是比较喜欢塔曼。”

贝克笑了出来,“那是你没有遇见让你心动的女生,如果遇见的话,你一定会觉得像我这样的男人一定也没有美感的。”贝克确实长得很英俊,很受女生的欢迎,但那种好看更加男性化。他一直觉得罗杰只是因为从小崇拜他而对他的一切都有所偏爱而已,对於那些还不成熟的孩子来说,比自己厉害的同性在一定程度上比异性更吸引他们。

“我相信,我还是会喜欢塔曼的。”罗杰只对贝克有那种感觉,一种特别的喜欢,但他无法说出这种喜欢到底哪里特别。

“嗯哼。”没当一回事的贝克又这样和罗杰相处了三年,直到他19岁生日那天,一切发生了改变。

贝克19岁生日那天在家开生日party,自然而然邀请了一直很崇拜(喜欢)他的罗杰。

Party很热闹,大约有上百人参加,这个客厅里都是快节奏的音乐和喧闹声。罗杰并不习惯这种氛围,想找贝克,却发现屋里并没有贝克的身影。於是他只好去别的地方寻找了。

不同於屋子里的热闹,後院则是一个少人且安静的地方。罗杰只是到这里看一看,他并不觉得今天的寿星会一个人到这种地方来。但就在他打算离开的时候,听到了一些声音。

那声音像是喘息声,但偶尔又会有嗯嗯啊啊的甜腻音节冒出来。罗杰有些好奇地寻找声音找去,只见在树丛的後面,贝克正抱著一个女生接吻。

“啊。”罗杰不自觉地发出了声音,虽然声音并不大。他太震惊了,一种奇怪的感受从心里冒了出来,他没有去体会那种感受,他的第一反应是逃走,同时他也真的这麽做了。

贝克听到响动,下意识地推开了怀里的女生。而看到罗杰离开的背影,他竟不自觉地追了上去。

作家的话:

讲这一对的故事了~大概有5章的样子吧~希望大家喜欢【鞠躬】

罗杰和贝克02

“罗杰。”贝克忽然有种愧疚感,虽然一个19岁的男人和女人接吻却是最平常不过的事了。

罗杰转过身去,露著淡淡的笑容,“抱歉,打扰你们了。我想先回去了。”

一个已经13岁的人当然知道接吻代表什麽意思了,而且他也没有立场去干涉什麽,只是想回家,远离这种不适合自己的喧嚣以及不去面对这一个实事。

现在的气氛变得很微妙,而这种微妙的情况持续得越久,贝克的心里也越不能平静,好像有什麽东西要爆发出来了似的。

“生日快乐,再见。”罗杰就像往常一般挥了挥手,和贝克道别,然後打算顺著後院的一条小路离开。但3秒锺之後,贝克从背後抱住了他。

这个姿势保持了很久,谁也没有说话。

“为什麽?”最後,罗杰终於忍不住开口了,而与此同时,贝克也转过了他的身子,然後低头吻了下去。

那是一个很轻柔的吻,舌尖扫过罗杰的唇瓣後就钻入了口腔内,与另一条舌缠绕著,

13岁的罗杰并没有接过吻,这种感觉不得不说是很美妙的,但是,当他意识到问他的人是贝克的时候,他如梦初醒般推开了眼前的那个人。

“啪”,一个巴掌狠狠打在贝克的脸上。

“塔曼你真是一个混蛋!”罗杰真是气坏了,说出了原本应该一辈子不会说出的话後就匆匆离去了。

贝克不再追了,在那一瞬间原本不明朗的事,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

他发现自己应该是喜欢罗杰的。不是如同对待弟弟般的喜欢了,而是有关爱情的喜欢。

还真是好笑,这八年间罗杰一直说喜欢他,但最後却是他先心动了。

这种感觉是什麽时候开始的呢?他已经追溯不起来了。他只知道和女人接吻被罗杰发现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就像是偷情被发现的丈夫。那种莫名而来的心虚让人毫不犹豫地追出去向罗杰解释。

这种时候一般人会安慰身边那个漂亮女生,或是当做什麽也没发生地继续吧,可是他没有选择任何一种。

当看到罗杰那种努力装出没事表情的时候,他的心里越发难过了,所以他忍不住抱住了罗杰,忍不住吻上了罗杰,那一刻他自私地想把罗杰留在身边只属於自己。

“真是不符合逻辑。”贝克嘲笑起自己来,可是现在不管怎麽嘲笑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了。

或许这些年罗杰说了太多的喜欢他,多到连他都被迷惑地忘了事实,而当成了情侣间的爱语。感情的事情就是这样,有时候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有一天突然觉醒就发现已经如此爱对方了。

而这次接吻事件不仅仅让贝克发现自己喜欢上了罗杰,也让罗杰开始疏远贝克了。

从前,贝克去艾德尔家的时候,罗杰一定会跟在他的身边,而现在贝克去艾德尔家的时候只能见到艾德尔夫人,罗杰会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出来。

“和罗杰吵架了吗?”这种明显的反差艾德尔夫人早就察觉了,虽然罗杰一直借口要复习赶考而不出房间。

贝克苦笑,不知道要如何解释,“算是吧。”

“罗杰那孩子很容易闹别扭,有时候自己也觉得事情其实没有那麽严重,但却一定要表现得那麽严重,会固执地让自己一直钻牛角尖。我想在他心里一定没有生你的气,只是放不下面子,想让你先道歉。你们应该好好聊一聊,将你的想法告诉他,给他一些面子,事情就能解决了。毕竟他还只是个孩子。”

“希望如此吧。那我去和他谈谈。”说完贝克就走向罗杰的房间。他要告诉罗杰他的想法,他很想告诉罗杰他喜欢他。

“罗杰,我想和你谈一谈。”贝克敲了敲门。

“抱歉,我现在很忙,有什麽话就在门外说吧,我听著。不过请别说太久。”罗杰没有开门,只是隔著门和贝克说话,态度十分冷淡。

“关於那天的事,我只能说我很抱歉,但是我之所以会吻你是因为我喜欢你。”贝克真的只用了一句话说明。

“可我是男的。”罗杰回击,这些年贝克一直告诉他应该要喜欢女生才对。

“即使你是男的,我也喜欢。”这已经是事实了。

“我不知道你有什麽目的,不过突然说这样的话真是没有意义。喜欢这种事很容易变淡的,或许过一段时间你就不觉得你喜欢我了。”

“那要如何证明呢?”贝克很想证明,虽然这样的证明很没有意义,正如罗杰说的,说不定这种喜欢哪天就不存在了。而且证明了喜欢又如何,也不会有任何结果的吧。

“如果我16岁生日的时候,你还能像现在一样说喜欢我的话,那我就相信你了。不过条件是,期间我们不能见面。”罗杰说著苛刻的条件,想让贝克知难而退。

贝克沈默了很久都没有回答。

“想退缩了吗?”罗杰嗤之以鼻。

“不。我答应你的条件,我想我一定能证明的。”贝克很坚定地说,他一定不会被这将近三年的时候打败的。

说完,贝克就离开了,而那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也确确实实没有出现在罗杰面前。

等到了罗杰生日那一天──

“罗杰宝贝,没有生日party不觉得冷清吗?”虽然知道自己的孙子不喜欢太吵闹的环境,但是连一点庆祝活动都不办也太奇怪了吧。那种年纪的少年不识很喜欢约朋友来家里玩吗?

“不觉得。”反正现在和平时一样,一切也没差了,而且今天的重点也不是生日party了,而是贝克。

罗杰耐心地等待贝克的到来。他用了那麽久时间来考验贝克,也考验自己。

喜欢是一种不稳定的感情,大多只是出於一时间的好感,很快那种感觉变淡了,就没有喜欢可言了。而时间是最好的检验方式,而且在这麽久的时间里也可以认清这种喜欢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喜欢。

他已然明了了自己的答案,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贝克的,如果贝克的答案还是和当初一样,那该有多好。

然而,那一天,罗杰没有等到贝克。应该说他等了整整一个16岁,都没有等到贝克。

原来这就是答案。

罗杰失望了。

罗杰和贝克03

罗杰再见到贝克是在他17岁的时候,那时候他要为大学的升学做准备了,而贝克已经大学毕业,继续在剑桥大学念心理学的硕士。

那是一个商业舞会,由艾德尔先生和太太举办,主题是庆祝新项目的展开,而罗杰也不得不出席。

在舞会真是开始之後,罗杰就躲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坐在靠著走廊的沙发上,安安静静地喝著果汁。只是在下一个瞬间,他看到了贝克。

贝克与之前相比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只是换上了黑色的修身西装显得更加英气成熟。

罗杰看得出神,但却想著事情到了现在这个地步也已经无法和从前一样了。或许他应该当做什麽事都没有发生过,没有之前那个愚蠢的关於16岁生日的约定。

有时候人就是很奇怪,明明知道贝克只是一时间的兴起才会喜欢他,他却还要当成那是一个永远不会改变的事实,然後乐此不疲地去考验它。真是太傻了。

可是当时在贝克吻他的时候他真的很生气,他只觉得那个吻是一种安慰,没有一点真情实感,就好像只是为了敷衍他才做的。他承认他听到贝克说喜欢他的时候很高兴,可是他却不想轻易地就原谅贝克,所以说出了那样可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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