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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自杀还是他杀

作者:鹅滴妈呀 当前章节:2464 字 更新时间:2026-5-12 22:22

“段侠儿根本就是自杀!”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宋状这样讲并不让人感到意外。

“请辩护律师提供证据。”审判长提醒道。

“根据警方笔录,段侠儿死在大年三十零点。在腊月二十九凌晨三点左右,我的当事人收到一条信息,内容是「我是段侠儿,我在贾王府海景别墅,你的情人惠美在我手里,如果腊月二十九这天,他不出现在惠美的别墅中,惠美和她肚子里的孩子都会被弄死」。”

段侠儿当时是用郑佳的手机给贾瑾发的信息,法庭检查了贾瑾和郑佳的手机,确实有宋状说的那条内容。

当郑佳的手机被法庭翻阅时,她极力克制着自己的紧张,不希望别人察觉出她的异常。

宋状继续辩护:“我的当事人在腊月二十九中午十一点钟左右进入惠美居住的别墅,他在一间封闭的房间内找到了已经昏迷的段侠儿。

根据刚刚证人们的证词,段侠儿与郑佳女士、惠美小姐以及张管家都发生过激烈的冲突,他的脖颈静脉血管被割断,期间不止昏迷过一次,他还一直患有严重的恐惧症。

在这种精神和身体状态下,段侠儿竟然发信息威胁我的当事人,故意激怒我的当事人。

为什么?因为他真正的目的不是要弄死我的当事人,而是要死在我当事人的手里。”

庭审现场一阵喧哗,宋状的辩护让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到不可思议。

“段侠儿为了死在我当事人手中,他言语侮辱我当事人,刺激我当事人的痛点,在我当事人失去理智用刀顶在他脖子上的时候,他的心愿终于实现了,借我当事人的手成功杀死了他自己。”

庭审现场再次喧哗。

“请安静!请你们保持安静!”审判长维持着庭审秩序。

“请辩护律师出示证据。”审判长再次强调。

“我没有证据!”宋状摊了摊手说道。

庭审现场又一次喧哗。

“辩护律师,你要对你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要负法律责任。”审判长非常生气。

“审判长,我的确找不到证据证明我的论断,但那并不代表我说的就不是真相。段侠儿自认为是我的当事人害得他家破人亡,为了报仇,他和他的同伙无所不用其极,而到头来他才发现自己只不过是别人利用的工具。

自感报仇无望的段侠儿,最终选择用自杀的方式和我的当事人同归于尽。

审判长,如果我的当事人被认定为故意杀人,那么我只能祝贺段侠儿得偿所愿了。”

在逻辑上,宋状并没有漏洞,他的发言让在场的每个人都心生疑问:“段侠儿患有非常严重的恐惧症,在身体受到重大伤害的状况下,他为什么还要给贾瑾发信息,为什么还要挑衅明知不可能战胜的强大对手?”

宋状不愧是有名的大律师,他单凭自己的推测就动摇了很多人的判断。

原被认定的铁案,现在出现了松动。宋状成功引起了法庭的思考,段侠儿究竟是他杀还是自杀。

经验丰富的诉讼代理人,立即起身反驳道:“凡突然持械行凶,虽然并不像预谋杀人那样有明显的杀人目的,但其特点是不计后果,不顾被害人死活。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可按其实际造成的后果定罪。更何况,被告人是预谋杀人,被告人及其同伙身上带有凶器,不止一次叫嚣要杀死受害人。

现有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持刀捅刺,不计后果,不顾被害人死活,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宋状立刻给与回击,他摇晃着手指,非常自信地说道:“持刀捅刺这一要件并不成立!被害人的动机就是以寻死的方式嫁祸我的当事人。

我提请法庭,重新鉴定被害者伤口。被别人捅刺留下的伤口与死者主动扑向尖刀留下的伤口一定会有区别。”

“如果我的当事人抱着杀死对方的心态,他动手的时候自然是果断的、全力的,死者的创口通常会形状规则,边缘比较整齐,而且比较深。

如果是死者自己扑向刀口,即使死者求死态度坚决,人的肢体也会有躲避刀捅的生理反应,由此造成的创口一般不呈线型而呈其他不规则的痕迹。

还有死者与我当事人的身高关系,我当事人高一米八,死者一米七左右,当时死者跪在地上,那么自杀和被杀所形成创口的位置、创口的方向都会不同。”

“呜……”庭审现场又一阵喧哗,在场的很多人被宋状的专业折服,他们开始相信宋状的判断和说法。

“我是无辜的……我真是无辜的!”贾瑾振动双臂,非常激动,他看到了赢得诉讼的希望。

“是贾瑾用刀刺穿了段侠儿的喉咙!我们都看到了,贾瑾就是凶手,他就是杀人犯,他捅死了跪地向他求饶的段侠儿,你为什么要为一个混蛋颠倒黑白。”郑佳对宋状大吼,她很少这样失态。

“出庭指证自己的丈夫杀人,郑佳女士你真了不起,大义灭亲呐!”宋状微笑着对郑佳竖起了大拇指。

宋状突然又严肃起来,他痛斥道:“颠倒黑白的人是你,郑佳女士!如果我的当事人被认定为故意杀人,最大的受益者就是你,你巴不得我的当事人被审判,是与不是!”

“你胡说!明明就是贾瑾杀的人!段侠儿一直肯求贾瑾饶他一命,而贾瑾就像杀鸡一样刺穿了段侠儿的脖子!我们都看到了,我们都可以作证。”秘书甄净、保镖刀建和司机铁锤也吵吵起来。

跪地求饶这个细节,在之前的证词中郑佳等人完全没有提到。

这些人都非常清楚,如果贾瑾活着,他们都不会好活。

宋状作出了闭嘴的手势,他不愿意再辩论下去。他再次请求法庭,重新鉴定死者段侠儿的伤口。

休庭十分钟,庭审人员合议后,法庭接受并同意了宋状的请求,段侠儿被杀一案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并案审理,法庭接着开始审理贾瑾唆使他人杀害张管家一案。

在这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张管家脑死亡,证人们的证词就成了关键。

但辩护律师宋状认为证人郑佳、刀建、甄净和铁锤在段侠儿一案中存在做伪证的可能,他们的证词不可采信。

一旦证实证人们做了伪证,那么唆使他人杀害张管家一案也有可能是证人们再次对贾瑾的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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