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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李斯:东门牵犬,岂可得乎(5)

作者:郑国明 当前章节:1823 字 更新时间:2026-6-4 19:26

而郡县制则不同了。郡县制是中央集权的象征,它不再分封诸侯,而是直接由国君任命的官员去执行,郡守只对国君负责。这样的话,统治体系就由原来的圆形体系而变成金字塔体系。金字塔体系的一切元素或部件只对位于塔尖的国君或皇帝负责。

但对于新事物,守旧的人总是嗤之以鼻。秦统一后,勋旧派首领丞相王绾首先提出全国地方太大,难以管理,要求像周代那样,封秦始皇诸子为王,分封到各地替皇帝管理天下。

秦始皇是一个锐意进取的帝王,他也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王绾将这个问题表面化以后,秦始皇便召集群臣讨论,群臣都赞同王绾的意见,只有李斯提出不同的意见。

李斯认为:周朝建立的时候,文王、武王分封的子弟很多,后来一个个都疏远了,互相视为仇雠,经常发生战争,天子也不能禁止。现在天下统一,应该实行郡县制,皇帝的子弟和功臣,都用国家的赋税进行赏赐,这种制度是很合适的。天下没有二心,才是安定国家的根本,分封制过时了,不再适合国家的形势。

秦始皇颇欣赏李斯的建议,他说,天下苦于无休止的战争,就是因为诸侯王互相攻伐的原故。朕依赖祖宗宗庙完成天下统一,再立许多国,这不是自我树敌、自掘坟墓吗?分封诸侯国,既不利于统一,安宁也没有保障,所以支持李斯的意见。

李斯最后战胜了勋旧派。郡县制的实行影响深远,成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基本制度之一。尽管知道现在人们还在讨论郡县制的优劣功过,但不可否认在封建社会的草创阶段,郡县制的功劳的是大大的,既加强了中央集权,又免去了诸侯战乱,可谓一举两得。其间,李斯的历史功绩不容抹煞。

在李斯的建议下,秦始皇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以下为县。把百姓改为"黔首",收集天下的兵器,聚在国都咸阳,熔铸成巨钟,又铸造了十二个巨硕的铜人,每个重一千石,安置在宫廷里。

秦始皇想借此一是毁灭六国贵族复辟的念想,二是削弱民众的反抗力量,可惜国家机关成了实施暴虐的工具,在李斯的辅佐下,刑法严苛,最终导致陈胜吴广起义,"一夫作难而七庙堕",为后世留下了笑柄。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群臣又一次聚在咸阳宫,为秦始皇歌功颂德。独裁的皇帝大都有些好大喜功,秦始皇也不能免。

有一个博士仆射,叫做周青臣,称颂秦始皇消灭六国诸侯,在天下实行郡县,统一了中国,铲除了战争的祸根,认为这是前无古人的事业。这些既是实情但听起来让人倒胃口的阿谀之词,令始皇帝心情大悦。

偏偏这个时候,另一个博士淳于越很不知趣,对秦始皇说:"殷周之所以存在千年,是因为它把天下分封给子弟和功臣。现在天下如此之大,宗室子弟没有封地,和百姓一样,万一发生了田常、六卿之变,又有谁来相救呢?没听说过不以古为师而天下能长久的。"

就这一句,秦始皇愉悦的心情顿时一扫而光,脸上却顿时阴云密布。秦始皇最反对以古论今,以古非今。淳于越是以儒家的立场来看待秦朝的政治,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动是格格不入,使得秦始皇大为不满。

李斯一看淳于越要推翻自己的主张和立场,又看到秦始皇十分不悦,隐忍心中的怒气,他便心中有数了,皇帝不喜欢这些酸腐守旧的儒生,皇帝要创造前人未有的基业。

于是,李斯向秦始皇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时代变了,政治制度也要随着改变。淳于越吹捧的夏、商、周三代旧制,根本不值得效法。现在天下已定,法令一统,百姓努力生产,读书人只须学习政府法令。可是那些读书人不学习当代的东西,却专门推崇古代的东西。他们标榜私学,攻击政府法令,入则心非,出则巷议,诽谤朝政,惑乱人心。如果不加禁止,陛下的威信就会降低,他们就会结成私党,聚众闹事。"

最后,他又把这一切都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公元前213年,李斯上书秦始皇道:"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有藏《诗》、《书》、百家语者,皆诣守、尉杂烧之。"嬴政对此建议的批阅是:"可。"

于是,秦始皇下令焚书,先秦许多文献古籍都被烧掉了,使中国文化遭到了巨大的损失。

在焚书的第二年,即秦王政三十五年,秦始皇对儒生又进行了迫害。他下令将咸阳的四百六十多个儒生活埋,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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