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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李宗仁回忆录》第九章第一节) .3

作者:唐德刚 当前章节:15405 字 更新时间:2026-6-17 13:50

辛亥之前,原有“共和”与“君宪”之争。辛亥之后。纵原保皇党如康、梁亦不再言君宪。共和迨为国人公认之定制。“洪宪六君子”只是不识时务之书生。

参见张朋园《梁启超与清季革命》第四章。梁原为保皇党之主将,然戊戌之后,亦倡共和。其终与孙文仳离者,个人因素远甚于政治信仰也。

孙日新、杨衢云于一八九五年合作,即已采“美国模式”。二人相争之伯理玺天德一职位,即为美国名词,参见注。一九零四年同盟会在东京成立之时。美国三权分立之形式及精神均至显明。孙任行政曰“总理”,即伯理玺天德或总经理也。邓家彦任司法曰“判事长”,汪兆铭任立法曰“议长”,即是仿美国模式。见《革命文献》(台北,党史会编,一九五八)第二辑页二~一零。吴相湘教授也认为兴中会在檀香山成立时,入盟书所谓“创立合众政府”,就是以美利坚合众国作典范。见《孙逸仙先生传》上册页一一六。

“国民运动”或译为“人民运动”(Populist Movement)为十九世纪末叶美国资本主义疯狂发展时期,备受损害之农工大众之自卫运动。其指导思想始于亨利·乔治。乔治出身于工农阶级,未受很多正式教育,凭一己之观察与经验,著《进步与贫困》一书(一八七九),提出土地法、单税法等近乎社会主义的构想,一时风靡。一八九二年乃有工农组织之“人民党”(People’s Party)出现,俨然当时美国之第三大党。影响于后来美国之政治改革甚巨。至十九世纪末,由于另二大党亦并采工农政策。加以经济发展,贫困减少。人民党乃因党员渐次为两大党吸收而式微,终至消灭。论者因谓美国之社会主义盛于十九世纪之末季至二十世纪,资本主义改良之后,社会主义已成过时货矣。

孙中山先生的“平均地权”思想,最先显然是受亨利·乔治之影响。目的是对付都市经济急速发展的“炒地皮”商人。中山目击在五口通商后,上海地价涨出万倍(见《国父全集》,台北,党史会编,一九六五,第一册页一四零),而伦敦尤过之。笔者按:今日台北、香港、新加坡及北美洲大都市之华裔富商多半为地产商,据美国新闻界统计,今日华人富商拥资在美金一千万以上者,香港一地即达两千五百人之多,亦泰半为地产商。孙逸仙——青年华侨也,遍游海外,为救国筹款,往往贫无立锥,当身为同盟会总理之时,犹不得不在华侨餐馆打工,以图一饱,而接触之富商巨贾则洋钱乱滚,此触目惊心之现象,使孙氏深服亨利·乔治之言,而有照价纳税、涨价归公、土地国有、“外国有种单税法,最为可采”等等之言论。(见民国元年六月在广东之讲演,《国父全集》页四九一~四九二);“民生主义”之精义亦见乎此。晚年搞“工农政策”、“土地政策”,遂专注于农民的“耕者有其田”,成为后来中共土改之张本。中山早年之说,与晚年所行,重点显有不同,他非经济学家,更非经济史家,其所倡导的土改政策,具有高度的革命煽动性,而非解决经济问题的根本办法。

见《胡汉民自传》,载《革命文献》第二辑页一四;何香凝著《我的回忆》,载《回忆与怀念》(北京,北京出版社,一九八二)页八。

梁启超便认为,土地国有政策将使“游荡无赖子将利用军兴机会,尽夺富人财产”,而使天下大乱。见张朋园前书页二四四,引《新民业报》第七十五号<开明专制论>。

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的“武昌起义”。事实上是“共进会”发动的。而共进会则是由松懈的原同盟会会员(多为华中各省人)分裂出来的。活动分子多为当时华中一带革命运动的成员和骨干。他们对“驱除鞑虏”、“建立民国”都无异议。惟对“平均地权”这一条无认识,亦无信念。所以共进会于一九零七年在东京成立时,把同盟会誓辞中“平均地权”的顺口溜改为“平均人权”。但是平均人权究是什么意思,大家就各就所好了。关于共进会中之争议,诸家报道甚夥,参见《孙逸仙先生传》上册页六六八~六八一。

关于同盟会时期之美国倾向,见注。至于民初之中国政治制度,除直接民选之外,几乎全部抄袭美国之三权分立制,参见钱端升著《民国政制史》(上海,商务,一九三九)第一章。此地笔者是从学理方面立论的。

胡适先生生前一再对我说,民国初年的政府是实行民主政治的最好模式,那时的参、议两院议员都是“了不起的人才”,中国失去这一机会,至为可惜云云。

民初政党政治之糟乱,论者多矣,参见李剑农著《中国近代政治史》(上海,商务, 一九四七)第十章。

早期史家、报人、小说家之作,如上引李剑农和谷钟秀(《中华民田开国史》,上海, 一九一四)等甚多。知名作家之外,笔者亦尝对“国民党”内之反孙议员所形成的“政学系”一派加以分析。载上引《海外论坛》第二卷七、八、九三期,一九六一年八、九月。

美国革命(一七七六~一七八四)和中国辛亥革命(一九一一)之后,双方理论家都在摸索个新制度。二者之别是前者纯从制度本身出发,后者则参以以人改制,对人不对事。如改“总统制”为“内阁制”,即其一例。钱端升氏论之弥详,见上引钱书第一章,及谷书三、四两篇。其症结则在于所谓议员,只是一群政客官僚,社会上并无所谓“选民”也。这种政客集团为中国传统之产品。与现代的“资产阶级”也拉不上关系。

见注。

民初之《临时约法》是针对制袁而拟订者。唐绍仪为内阁总理任内,袁尚无废约法之迹象。迨内阁迭经更换。宋教仁乃公开要求组织“纯粹的政党内阁”以制袁,然而并未言明“政党”有何选民基础。如此,所谓“责任内阁”只是一群小寡头政客之联合,以挟制大寡头,其招致大寡头之反击,自属必然。如此类似事件,孙、袁以后之政治史上,屡见不鲜。关于宋教仁的制袁言行,参阅李剑农书第十章及当时报章新闻。

袁世凯后来干脆背叛民国,搞其帝制,固无论矣;孙氏组织“中华革命党”。其党章载明“军政时期”要以一党,甚至一魁,独裁专政。这都是袁、孙二人对民初议会政治破产之反应。虽然孙公在军政之后,加上个训政和宪政,但是历史上,哪一种专政学理(包括“无产阶级专政”)之后没有一个全民一致“自由平等”的远景呢?在任何专政理论家的笔下,“专政”都是不得已的短暂阶段。

部分“中华革命党”资料散见《革命文献》第五辑。史实与掌故参见《国父年谱》(台北,党史会编,一九六五年增订本)及上引《国父全书》等著述。

黄、汪、于、李、柏等人,以党见不同,均未随中山赴日而各奔东西。此一元老涣散情况,不但使国民党变质,且在当权派中枢,亦渐见江浙系领导阶层之崛起,国民党发展乃进入另一阶段,参见沈亦云(黄郛夫人)著《亦云回忆》(台北,传记文学社,一九六八)页八五~九零;薛君度蓄、杨慎之译《黄兴与中国革命》(香港,三联。一九八零) 页一五零~一五二。黄郛夫人藏有原档数百件,笔者据之,曾将其回忆增删译为英文稿八百余页,藏哥伦比亚大学。

见注。

见卢梭《民约论》。孙文早期思想颇倾向于西方民主先哲洛克(John Locke,1632~1704),鲁索、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 1743~1826)、林肯(Abraham Lincoln, 1809~1865)等人。一九一三年以后,思想转变。甚至对卢梭“天赋人权说”于《三民主义》讲演中大加诟病;论调无形中与列宁已渐趋一致矣。散见《民权主义》讲演及《孙文学说》。

吴相湘著《孙逸仙先生传》上册第十七章。颇为孙公辩护,然于真相叙述甚详。足资参考。

自“中华革命党”成立,至孙公逝世之十年中,党权执于孙氏一人之手,其款项帐目,纵党中高级干部亦无所知,与同盟会时代迥异。

参阅李毓澍著《中日二十一条交涉(上)》(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十八,一九六六)。

此段为顾维钧先生亲口告我者,他并说我是他这段故事的“第一个历史家”听众。笔者是五、六零年代之间。襄赞顾氏撰写他的《回忆录》的所谓五位学者之一,一人干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活,也是苦工做得最苦的一位。这段故事,我原用英文写下,后经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翻译,由北京中华书局发行。见该回忆录第一册第二卷。

见《胡适留学日记》及《胡适口述自传》(台北,传记文学社。一九八零)页七一。见注及《孙逸仙先生传》下册目一二四八~一二五一。当“孙中山先生诞辰一百二十周年学术讨论会”于一九八六年秋在翠亨村举行时,日本学者松元英纪教授的论文<二十一条问题与孙中山>中,即指中山当时不惜牺牲足与二十一条相匹敌之中国权益,想“联日”、“讨袁”,并与袁“速战”。松元君并自战前日档中影印了孙文致日本有司小池张造的私函原件。

见孙文致小池张造函影印本。哥伦比亚大学教授C .Martin Wilbur(华名韦慕庭) 于其近著《孙逸仙,沮丧的爱国者》(SUN YAT-SEN: Frustrated Patriot.New York: Colu 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6),第四章<驾驭列强之企图>页七六~一一一及页三一四~三二四(此书国内有汉文译本),遍引英、日文史料以阐明孙中山于“二干一条”交涉前后,与日本秘密以国家权益换取日援之尝试。吴相湘教授亦遍引相同史料为孙氏辩护,并引彭泽周撰<检讨中山先生致大隈首相书的真实性>(载《大陆杂志》第六十卷第六期,一九八零年六月),指此函“伪造之可能性极大”。见《孙逸仙先生传》下册页一二四二。吴先生复指出孙致小池函出让权益较多,致大隈函在后,而出让权益反少。所以“大有值得怀疑的”。(同上,页一二四四)事实上,此处吴教授有笔误。孙致小池函较致大隈函晚十个月(致大隈函为一九一四年五月十一日,致小池函则为一九一五年—— 即大正四年——三月十四日),吴书误记致小池函为一九一四年。

笔者另有一篇英文稿,论孙公之“暂时专制”与袁氏之“承继式的寡头政治”思想形成之始末,已由李又宁教授于一九八八年印出,见本书德刚自序。

斯时日本侵华当道,曾不惜巨资透过多种管道,四处支援在中国境内之反袁实力派,孙公只是其中之一而已。近年日本及美国史家对此类史料发掘至夥,略见上引韦慕庭前书英文原版页八四、三一七。

自中山于一九一七年九月一日在广州成立“军政府”,被选为“大元帅”之后,中国即未再统一,始终维持两个法统。以迄于今。第二次国共合作(一九三七~一九四五)抗战初期之数年。虽较协调,然亦只是貌合而已,实际上,仍是两个政府同时存在也。

有关“府院之争”史料至夥。近著较详实者,见沈云龙著《黎元洪传》(台北,中央研究院近史所出版,一九六三)第十一、十二章。

黎、段之争,政治成分、心理因素均甚复杂,是非难言。然撤开当时军阀官僚私意, 以国家利益而论,则参战为是。中国在巴黎和会(一九一九)与华盛顿会议(一九二二)所获实利,足证之也。

据民国元年《约法》,总统任冕下属之命令,须国务总理副署始能生效。今段氏拒绝副暑黎对自己之撤职令,则此撤职令自属无效。此为民国元年《约法》对人(袁世凯)不对事之后果。法学家钱端升论之甚详,见前注。

关于府院之争的风风雨雨,记载最详尽的为陶菊隐著《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北京,三联,一九五七)第二册。

同上。第二十七~三十章。

同上,第三册页一九五~二零零。

当年在北京任国会议员的政客,既非由人民投票产生,他们也无选民须对之负责,又没有任何专制寡头可以用生死荣辱来控制他们;因此他们的政治活动,分离组合全凭一己之良心及利害来定取舍。于是国会中派系如毛,各为私利而倾轧。李剑农教授曾制表以示其大略,见氏著《中国近百年政治史》(台北,商务,一九五九;初版于上海,一九四八)下册页三六七“民初政党变化图”。这些议员最喜欢的是万年国会,最怕的则是解散国会。关于“护法”内战之详情,参阅陶菊隐前书第三、四册。参考英文版《民国名人传》(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Republican China Col 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7~1971)各人本传。此书国内有汉译本。

传闻德国驻华公便辛慈(Von Hintze)曾设法贿赂段祺瑞,冀其中止“参战”活动,段曾讽其贿金数目远不如协约国云。见前引吴相湘书,下册页一二八六。

同上。吴氏前书,下册页一二八九~一二九二。韦慕庭前书,页九三、三二零、三二二。最具权威性的发现。则为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李国祁教授自战后德国档案中,所发掘出来的德国外交官当年的秘密报告。见氏著<德国档案中有关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几项记载>(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第三十六次学术讨论会记录),载《中国近代史专题研究报告》第四辑(台北,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一九七四)。《中国国民党建党八十周年纪念》页三一七~三四三。最早且最具传奇性地报道中山收受这项秘款(现金) 的情形,则载于冯自由著《革命逸史》(重庆,一九四四)第二集页五九~六零。

据国民党元老,亦是上海报界耆宿,终任上海市参议会议长的潘公展先生于五零年代详尽告诉我,第一次大战期间,国民党领袖戴季陶、蒋介石、阵果夫等均在上海从事股票交易。笔者曾代潘氏撰其片段回忆,亦提及之。见潘公展<申江二十年报林掌故>,载《生活》半月刊(纽约,一九五六)九月一日第一二二期。笔者手边并有一残卷《蒋委员长传》(文化励进社编,上海作新书店出版,一九三九)页四八,记载民国十年蒋见孙时“ 却设法捐肋了百万巨金……总理马上命部下赶办军需给养……”云云。此书长四九零页,为一亲蒋巨著,出版于蒋氏极盛之时。捐“百万巨金”这一故事从何而来?相传蒋公亦尝于第一次大战期间在上海任股票经纪,获利至丰云。

上引韦慕庭前书根据美国国家档案局所藏美国驻外使馆呈国务院之报告USDS 893. 00/2707号,美驻广州总领事亨兹曼(P.S.Heintzlman)于一九一七年八月六日向国务院报告:据广东督军阵炳焜告渠,孙中山在上海秘收德国现款一百五十万银元。孙以五十万给海军总司令程璧光,使率海军第一舰队南下。另三十万给南下非常国会之议员,余款由荷兰银行与日商台湾银行汇广州备用。同书亦引《国父年谱》(台北,党史会编,一九六五年增订版)下册页六二五(韦书误为六七七页)。一九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孙中山与唐绍仪、岑春煊欢宴程璧光于上海哈同花园。六月二十七日孙乃饬人送交程军费三十万元,以为护法进行之需。此项赠送,国民党史料无考。《年谱》编者乃取之于莫汝非著《程璧光殉国记》第三章,以之与《革命逸史》相印证,则该款为德人所赠盖已无疑。据德档,岑春煊其时亦收德款一百万元,而孙、岑等后来所组之“军政府”仍对德进入战争状态(九月二十六日)。德国可说赔了夫人又折兵了。在广州非常国会之议员共九十一人,中山以八十四票当选为大元帅。

当时中国海关为外人所控制,所收关税悉用于对列强之赔款。如尚有余,谓之“关余”,则为中国政府当道者争夺之对象。孙中山既于一九一七年九月成立“军政府”于广州,对外自称为中国之唯一合法政府,乃派“外长”向海关争关余,然多为英人所拒。见韦著前书页一八五~一八六。

见注。

孙中山先生无疑地是中国近百年史上最令人敬仰的政治领袖。为国为民,奋斗终生,死而后已。笔者此篇所论。只是以行为与后果为着眼点,个人动机固不在讨论之列也。中山自己说得好:政治是“管理众人之事”。等到大家都争着来“管”, 而相争之人又都是些勾心斗角、私心自用的武人和政客。在这种风云诡谲的政海波涛里,“正心诚意”的好好先生是绝对无份的。既是为着救国救民,也只好不择手段了。所谓“小德出入可也”。孙公逝世后,他的老友梁启超对他的评话就值得史家深思之。梁曰:“孙君是一位历史上大人物,这是无论何人不能不公认的事业(实)。我对于他最佩服的:第一,是意志力坚强,经力(历)多少风波,始终未尝挫折。第二,是临事机警,长于应变。尤其对群众心理,最善观察,最善利用。第三,是操守廉洁,最少他自己本身不肯胡乱弄钱,便弄钱也绝不为个人目的。孙君人物的价值,就在这三件。我对孙君最不满一件事是,“为目的而不挥手段”。在现代这种社会里头,不合(会)用手段的入,便悖于“适者生存”的原则;孙君不得已而出此,我们也有相当的原谅。但我以为孙君所以成功者在此;其所以失败者,亦未必不在此。我们很可惜的是孙君本来目的没有实现的机会,他便死去了。”见《孙中山评论集》页九三。可惜梁氏在孙公死后四年也去世了。他如活到今天,将人比人,恐怕又要与“昨日之我” 挑战了。

中国历史上的领袖人物死后身被恶名的,除秦始皇、魏武帝(曹操)、隋炀帝等少数人之外,恐怕就是袁世凯了。袁氏于一九一六年六月六日暴毙之后,笔者不学,还未读到过一篇甚或一句史家为袁氏辩冤之辞。只有顾维钧先生于其回忆录中说,袁氏初非大恶, 只是知识不够,为迷信及家人误导而背叛民国。治史者作诛心之论,称所谓“洪宪六君子”为帮凶,其实他们也可能有感于议会政治不能行于中国而发生失当的反动,其动机未必就是专为个人利禄打算也。

吾友郅玉汝教授曾对古德诺所谓“劝袁称帝”这段公案有极深之探讨,对古氏亦甚不谅。见郅玉汝讲<袁世凯的宪法顾问古德诺>。载《中国近代史专题研究报告》第七辑(台北,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一九七七)页一二三~一六六。笔者亦尝自美国国务院档案中觅出古氏给袁氏之保陈原件。读之深觉古氏被“帝制派”所栽赃。古氏之原意是:一、当时中国实行的是南美洲式的寡头政治;二、承继式的寡头政治至少较非承继式的寡头政治为佳(未及帝制也);三、当时中国尚不能民选代表,民意代表以政府遴选为佳,亦即国民党当年的旧政协与今日大陆之政协方式也。当另论之。

正因同盟会时代这一阶段政治运动的主题是“驱除鞑虏”、“建立民国”,袁世凯既逼清帝退位,又表示拥护民国,因此主题完成,革命再无必要,劲头顿失,乃造成“非袁不可”的形势。也是当年国民党内外所一致公认的形势,包括中山自己,非张謇、严复等少数人之意也。(参见前引李剑农《政治史》上册八、九讲章)事实上,收拾那时的残局,也只有袁有此安定力。中山连其党内之纷乱也无法统驭,财政更临绝境,遑论全国。甚至胡汉民都劝他让位予袁。但是中山毕竟有个时散时合、新陈代谢的“革命党”。这个革命党的政策虽时在变动,而中山由于有百折不挠的个性,故始终保持了中国第一位革命家的地位。于是,在其党内的地位与日俱增,权力与日俱大。等到“中国国民党”在俄国布尔什维克支持之下改组时,他竟在党内享有“最后决定权”。国民党乃由一个普通政党转为一个独裁的革命政党。也就是胡适所说的“甲式政党”和“乙式政党”之别了。见杨承彬著《胡适的政治思想》(台北,商务,一九六七)页一五二。中山由于其不屈不挠的精神,坚信其主义是救国救民的绝对真理,所以机缘一到,他便东山再起了。

据蒋永敬教授估计,辛亥前十次起义,各方捐款总数不过六十二万港币(约三十一万美元)。而郑宪教授之估计则更低于此数。吴相湘教授则说:“兴中会时期,孙先生并没有得到檀岛或美洲地区洪门会员的资助。”(见《孙逸仙先生傅》上册页六四五)。又说:“革命党在华侨社会的中下层阶级中具有普遍深厚的基础。上层华侨对革命的支持,则在辛亥革命成功之时。至外人对革命的援助,并不具重要性。”(同上,页六四七。吴的话是根据张玉法教授等之研究报告,张现任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吴之综合报告,见上引孙传第二篇第十七章。)

中山对帮会时有微辞,但指名批评金山致公总堂则为(一九一一年)七月十八日致邓泽如书。信中有一段说:“金山致公总堂虽系洪门,以反清复明席宗旨,然向多老朽顽固,向无进取之气。故尝与吾党少年勇进之辈,积不相宁,数月之前犹大反对同盟会之筹款”云云,见邓泽如珍藏《孙中山先生二十年手札》原迹影印本(一九二七年一月广州述志公司影印)。共四卷,此影印函见首卷。

参见上引陶菊隐著前书及拙著《李宗仁回忆录》第三、四两编。

孙中山和陈炯明之间的矛盾,系孙主张参加北洋军阀的混战而率师“北伐”。陈则主张暂在两广“保境息民”之俊再图大举。见李剑农一前书下册页五六五~五七四,并参阅康白石著《陈炯明传》(九龙,文艺书屋,一九七八)联省自治章。康白石为笔者一老友之化名。胡适由于同情陈氏模范省之主张,在北方撰文呼应。称陈之叛孙为“革命”而引起拥孙派之大不满。散见《努力通报》;亦亲闻于胡适自述。

终中山之世。广东甚或广州尚为孙氏自己招徕之“客单”所盘踞。客军将领横征暴敛,从不受孙之约束,孙对之亦无可如何,并见注。

据陶菊隐言,孙公认为反桂之炮声一响,省内粤军便会蜂起驱逐桂系军阀。孰知粤军及民团竟无应者。见上引陶书第四册页六七~七零。又见《孙逸仙先生传》下册页一三二零转引邵元冲文。

此节笔者所论只是“行为”而未及“动机”。作“诛心之论”,现代史家若依心述事,则自当别论也。

在中国传统政治中,“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往往是诸侯数十人,然后强凌弱,众暴寡,诸侯渐次减少,终至定于一尊,这是传统的“分久必合”的程序。此一程序在现代史上更形复杂,因素增多,然大致未脱旧套。

“以俄为师”之孙公名言,首见于一九二四年十月九日致蒋中正函,影印手迹见刘大年主编《孙中山书信手迹选》(北京,文物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十月)页一九三~一九四。其实,孙公于民初尚明言“余乃极端之社会党,甚欲采亨理·佐治(或译亨利·乔治) 氏之主义施行于中国…… 。”(见《国父全集》第三册;吴著孙传页一零五七)亨利·乔治是议会政制下的社会改革家也。孙公舍弃乔治而服膺列宁,实是“二次革命”之后,彼之思想进入另一阶段,已与“列宁主义”暗合之故。一旦发现列宁,乃尽弃乔治而学焉。吴稚晖论孙文有言曰:“孙文从不记人过……能说海阔天空的大话;他有勤快、寡怨、服善三长。他惟些三长,就些三长,把他装扮成一个首领。比檀香木雕著的木头首领自胜……。”见吴致陈炯明书,引于《阵炯明传》页七零~七四。事实上,列宁亦有些三长,尤其是勤快。余读《列宁传》,便觉二人有极相似之处。二人在学时,同为聪颖儿童,一班之首。流亡期中,同入“大英博物馆”自习。只是列宁对“一党专政”、“个人独裁”悟道较早。孙氏误于林肯与乔冶,致被个人独裁的袁世凯所通缉,于是始大彻大悟,不顾所有老同志之反对而搞其个人独裁的“中华革命党”来。列宁当年亦尝不头诸老同志之反对而独行其是。或问列宁党内政敌,何以全党不敌一人?该人答曰:“ 因为全党中再没第二人,一天二十四小时,啥事不干,专搞革命嘛!”孙中山也正是这样的,一天二十四小时,数十年如一日,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专搞革命,不死不休,终于击败所有政敌,成为“国父”。关于上述列宁故事,参阅英文《列宁传》(David Shub LENIN , London , New York &Torontor The New English Library , 1948 , p66 )。

当中共红军尚在“苏区”与白军作战时期,毛泽东曾对蒋介石一手组成的“强大的中央军”,甚为羡慕,他自己也想组成一支强大的红军,故有此戏语;然后期《选集》中,此话则被删除,但是有深度的中共党史家,当能记忆及之,甚或一索得之。

此处评蒋之言,余闻之于一位国民党中常委,可能这也是国民党高干们的共同意见。列宁如以中国传统哲学规范之,或可称之为“法家”;蒋在一九二七年之后或可概括之曰“阳儒阴法”,也就变成该中常委所形容的政治领袖了。

笔者曾参用中西史料档案,就此一公案于一九五二年在哥伦比亚大学撰一英文“硕士论文”(凡十八章,共二七零页)以详辨析之。

见中华革命党总理“誓词”各影印本。

见注。

“毛泽东思想”无论在思想上、在方法上均为“列宁主义”的延伸。西方学者每以把马、列主养引入农村为毛氏之贡献,其实工、农同列,列宁实首倡之也。

读者之中。或有入认为笔者此言是对“国父”有点“讽之也”之嫌。其实“孙文学说”和任何学说一样。除却一部分有实践价值的真理之外,都是空洞的假设。伟大的空话自孔丘、苏格拉底之后多的是哩!岂只中山。吴稚晖不也说:“孙文能说海陶天空的大话。”中山好友之言,自是可信之评。

“以俄为师”在中国现代化历史上是偶极重要的主题。这一主题在八零年代已完全失去意鞋。今日中国之开放政策带动苏联及所有社会主义集团的国家“以华为师”,后来群起开放变法,便是明证。

* 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初稿一九八六年十二月补订于北美洲原载于《孙中山和他的时代——孙中山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中国孙中山研究学会编,北京,中华书局出版,一九八九年),中册,页一三四八~一三七五。   第六章 细说辛亥革命   第六章 细说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的爆发,至今已整整八十周年了。为这八秩大庆,海峡两岸乃至日本和美国的中华史学界,都在纷纷集会研讨,并撰文以为纪念。在我们执笔之前,首先想自问一下,“辛亥革命”这四个字是谁发明的呢,或是谁首先使用的呢?笔者不学,自觉此答案已不可考;更少是争议很大,姑置不论。且说“辛亥”。辛亥是我国历史上传统的“干支纪年”里,六十年一循环之中的一个年头。我国历史自黄帝以降,已有七十八个“辛亥年”。我们这个“辛亥革命”是发生在第七十七个“辛亥年”。这个辛亥,在清朝历史上是宣统三年;在西方耶稣纪元上,则是一九一一年,所以西方史学家,都把“辛亥革命”翻译成“一九一一年之革命”。因而我们今日来撰文讨论这个“一九一一年之革命”,首先面对的,便是“定义”的问题了。

辛亥革命的定义与争议

我们如望文生义。则“辛亥革命”只是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曰武昌起义,到一九二一年元旦孙文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之间两个半月的事。这个狭义的用法曾为甚多中西专著所采纳,然为本笃所不取。盖“革命”究与突发的“政变”不同,它是长期酝酿的结果。只见其果,不明其因,是会引起误解的。至于广义的用法,似乎就应该包括辛亥革命的背景,和它立竿见影的后果了。——换言之,我们研讨“辛亥革命”事实上是包括清末民初,中国革命运动的全部过程。但是这一段最早期的革命运动,又是哪一年起步的呢, 这就有点争议了。

一般的说法,总认为近代中国最早组织的革命团体,便是一八九四年“甲午战争”爆发以后,孙中山先生于是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檀香山所成立的“兴中会”了。一八九四年(清光绪二十年)因此也就是中国近代革命运动的起点。国民党官书如是说:大陆上的李新敦授在其《中华民国史》上,亦作如是说。

这一点实颇有可议,因为在兴中会成立之前,还有杨衢云烈士和他的一伙同志们在香港所组织的“辅仁文社”。该文社成立于一八九零年(清光绪十六年;另一说为一八九二年),比兴中会要早四年多。它最早的创立者杨衢云、谢继泰、刘燕宾、何星俦等十余人,其年龄、学历、社会背景,和他们“推翻满清”、“创立合众政府”、选举“伯理玺天德”(president) 等主张,与孙逸仙(中山别号)他们在檀香山的小革命集团,几乎一模一样。所以当中山于一八九五年一月返抵香港时,经共同友人如尢列等的撮合——尢列为文社社员,亦中山好友——这两个小革命团体,也就一拍即合,搞其联合组织了。

在这个双方联合的新组织里,他们决定用“兴中会”为会名。因为“振兴中华”这个响当当的名字,较之那酸溜溜的“辅仁文社”四个字,要冠冕堂皇多了。

——后来孔祥熙等一群山西青年,也在太原组织了一个“兴中会”。这个远在华北的兴中会,与孙、杨的兴中会毫无关系。据孔祥熙说,他们那时听说海外有个“兴中会”。他们喜欢“振兴中华”这个响当当的名字,乃把他们自己的小团体取个名字,也叫“兴中会”。(这是笔者早年在哥伦比亚大学校对《孔祥熙回忆录》时,听到录音带内孔氏亲口说的。当时亦有人把孔祥熙的小组织,当成孙中山兴中会的“太原分会”,实是误听录音的结果。)

杨衢云、孙中山等在香港所组织的兴中会,事实上除掉名字外,一切皆是“辅仁文社”的延续;会员们也大致都是杨衢云的班底。因为杨的团体己成立四年有奇;而孙的团体还未满二月。杨是香港的地头蛇;孙则是新从夏威夷回来的。双方强弱之势是可以想象的。据说他们合并之后,选举新会长(他们叫“总办”或“伯理玺天德”)时,曾发生孙、杨之争。据后来国民党的官书所载,在同年十月他们预备搞广州暴动时,孙曾当选“伯理玺天德”或“总办”。后来“杨既获大权,遂藉端要挟,而请(孙)先生以(伯理玺天德)相让。郑士皇、陈少白等闻之大愤,极力反对,士良且欲除之。先生以大事未成,首戒内讧,力表谦让,即以此席让衢云……”云云(见《国父年谱》页六八~六九)。

这段官书颇难说服任何公正的读者和历史家。如所叙属实,那可能不是杨的“藉端要挟”,而是孙的党羽为拥孙,暗中想搞杀杨的“苦挞打”(coup d‘etat) ,为孙所阻。官书甚至说杨衙云排满抗外的思想,以及他组织“辅仁文社”的叛逆行为,都是受中山“感召”的结果(见前书页五零)。这些似乎都是想象之辞。有人或许要说“辅仁文社”的宗旨是“以友辅仁”;它是个社交团体,而非革命团体。其实辛亥首义时,最活跃的一个组织则是“文学社”。文学社却是革命团体,而非社会团体。所以名字与实质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尤其在地下革命的时期。我们不能望文生义,或以辞害义。

须知杨衢云开始其革命行动时,孙中山还是个用功的医科学生。一八九四年中山还亲赴天津“上书李鸿章”呢!他“上书”不幸被拒。如果李鸿章英雄识英雄而重用了“孙文”,中山不也就是清政府的“能臣”了吗?哪还搞什么“革命”(他们那时叫“造反”)呢?所以在这一阶段里,杨衢云是否受“先生感召之深”,吾未敢必。而孙在“上书”被拒后走上排满革命之途,所受杨衢云的影响,倒是很明显的。

再者,“兴中会”最初在檀香山组织时,其形式和性质也只是个“银会”。会员每人出“底银”五元,“股银”每股十元,购买愈多愈好。目的是“举办公家事业”,事业成功,每股“收回本利百元”。该会宗旨,除报国之外,“兼为股友生财快捷方式………… 比之(向清朝政府)捐顶子买翎枝,有去无还,洵隔天壤。且十可报百,万可图亿,利莫大焉,机不可失也。”(见冯自由著《兴中会组织史》及<香港兴中会章程>第八条)所以在檀香山的“兴中会”里孙逸仙是在暗中筹款造反,而绝大多数“银会”会员,则是在买“乐透奖”。这个兴中银会的会长也不是孙逸仙而是殷商刘祥。但是孙却是这银会首会的得利人—— 他筹到港币一万三干元,外加个“兴中会”的组织名义。有了这些本钱之后,中山便匆匆赶回香港向杨衢云洽商(事实上是bargain)两会合并的事务了。合并之后,会长一职顺理成章自然应该是杨衢云。是年十月,他们竟然发动了“义兵三千人、洋枪六百杆”外加火轮船二只的广州起义。试问中山皮包里的一万三干港币,能买几枝“洋枪”呢?这些起义的本钱,显然都是杨衢云搞起来的。中山半途加入罢了。可惜杨氏早死—— 一九零一年一月十日被清吏刺杀于香港,他的事迹功勋就被埋没了。所以一部“中国近代革命史”,是应该从杨衢云开始写的。

笔者写这段小辩正,绝无意贬抑中山先生在近代中国的历史地位。相反的,我们是更上层楼地尊崇他为我们的民族领袖;民族领袖应有其不偏不倚的民族领袖的地位。因此我们不愿采用“党史家”为“党魁”作传时,视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的谱牒方法罢了。

得风气之先的华侨青年

青少年时期的孙中山先生,恕我大胆的说一句,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华侨青年”,甚至如粤人俗语所说的“金山仔”。笔者蜗居纽约四十余年,在“穷人哈佛”的纽约市立大学从兼课到专任,教书经验亦有三十余年。在我课室内进进出出的华侨小青年,亦下下数百千人。我平时总欢喜举中山先生的故事来勉励他们。行行出状元,如今虽做不到大总统和国父,但不断努力之下,不做“大官”也可做点“大事”嘛!其实我的学生中,卓然有成者,亦为数颇有可观。

相反的,我们如以中山先生比诸今日侨生,他老人家其实也是当年的华侨小青年之一而已。贱日岂殊众,贵来方悟稀。华侨小青年或金山仔有其共同的特点。这些特点也是铸造后来革命家孙文的社会条件。

大体说来,他们的特点约有数端:

一、工农家庭出身。其父祖伯叔类多贫雇农、苦力工人或小商人。胼手胝足,日常工作都在十二小时以上。他们除旧有的观念和道德标准之外,平时没空亦不知如何管教子女。

二、小华侨们受父兄宠爱,甚至溺爱;类多丰衣足食;至少不愁衣食。佳子弟,颇可上进:恶子弟,则至为堕落。

三、教育水平,下辈平均都在高中以上,远超过长辈!当年老辈华侨多不识字,枞识字也不过稍读二一百千千”(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干家诗)而己,而下辈则于三百千千之外,有的且精通外语了。

四、以说汉语的“弱势文化”,在海外对抗西语(英语)的“强势文化”,老辈乡不谙外语,为自尊自重乃坚拒同化。因此一般老辈华侨,较之国内人民,更为保守;而讲“双语”的小辈于自卑之余,则趋向“全盘西化”。所以他们父子之间“代沟”极其严重。笔者本人便不时为学生父子间之冲突,排难解纷。中山先生与他的长兄孙眉,曾一度反目,弄到互找律师的程度,吾知其冲突根源所在也。处于我辈今日,“西化”与“现代化”固截然有别,然在孙公青少年期,则二者固为同义字也。

五、这老少两代的华侨对祖国都有极深的感情,甚至流于“沙文主义”。但是他们两代对祖国的爱法,却截然不同——老一辈的总希望大清大皇帝多争点气,也好为我辈天朝弃民,出口鸟气。小一辈的则要驱除鞑虏,创立以美国模式为张本的“共和国”和“合众政府”,乃至新的社会、新的宗教,和新的道德标准了。

老实说,当年在檀香山的“兴中会”和在香港的“辅仁文社”, 都是这一类的华侨青年所组织的。孙中山先生(谱名孙帝象,学名孙文、孙德明,字载之;入耶教时,名孙日新;行医时他的汉文老师区凤墀为他作一音之转改为孙逸仙,后来变成“美国公民”时,在美国护照上的英文名字则是Sun Yat-sen)当时便是这一类的“华侨青年”之一。他或许由于禀赋较高,幼年时确实“异于群儿”;他也确实是读书用功,做事有恒,终能“脱颖而出”。但是他青少年期的社会背景是自有其特殊模式;这模式对他有特殊影响的。

这儿更不妨附带一说。中山那时代的青年华侨,与笔者班上的侨生,亦略有不同。我班上的侨生有“竹升”(或作“竹心”)、“竹节”之别。“竹升”者,美国土生也。老华侨们认为这类小华侨,“ 肚子内一无所有”。“竹节”者,唐山出世,幼年来美,“两头不通气”也。

我们通番语的学术界,则叫前者为ABC。ABC 者,American-born Chinese 也。后者则叫CBA。CBA 者,China-born American 也。而中山那时的华侨小青年,几乎全是CBA 而绝少ABC。因为那时的旅美华侨,生存在最凶残、最下流无耻的<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 ion Acts)压榨之下,中国妇女,除少数妓女之外,旅美者可说是绝无仅有也。

而那些小“竹节”,则由于父亲是“美国公民”(母亲不是),取得美籍“出生纸”而旅美也。

所以这些小“竹节”绝大多数都能使用中英“双语”(bi-lingual)。其天资笨拙或不愿用功的,往往双语皆不通;而禀赋卓越,又肯于用功学习的,则每每两语皆精。孙中山就属于后一类。而孙逸仙这位小“竹节”之取得“美国公民权”,则通过另一管道。孙公于十三岁时(光绪五年,一八七九)随母就兄,迁居檀香山。那时的夏威夷是个红种人的独立王国。不幸老王于一八九一年晏驾。兄终妹及,夏威夷乃出了个女王。三年之后,也就是中日“甲午战争”那一年,女王被英美德裔的白种殖民主义者篡了位,夏威夷乃变成个傀儡共和国。一九零零年(庚子),也就是“八国联军”侵华的那一年,这个小傀儡共和国就被美国兼并了。

夏威夷既变成了美国殖民地,按美国宪法,则凡是土生的夏威夷人,也通统变成“美国公民”了。我们的国父孙中山先生,并不是在夏威夷“土生”的,但是他却说了一口夏威夷腔的英语,因而撒了个谎,自称出生于夏威夷,也就取得了美国公民权,领用美国护照了。可是当他于一九零四年在旧金山初持檀岛出生纸入境时,如狼似虎的美国海关检员对他发生了怀疑(另说是保皇党告密),乃把他拘留于“木屋”。所幸年前中山已入“洪帮”,有“致公堂”堂籍,乃由该堂出美金五百元保释候审;并雇请律师向华府申诉。这场官司美国移民局居然打输了,中山乃得以美国公民身分重入国境。这个“美国公民权”对中山其后的革命活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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