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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潇水 当前章节:15437 字 更新时间:2026-6-4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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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蜗角战争 戍卒叫、函谷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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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把秦帝国的一个村落当作纯粹的一个村落那就大错特错了。其实任何一个村落都是两个村落:即富人的村落和穷人的村落——闾右住的是“地主”和“富农”们,闾左则是“贫下中农”。所谓闾,就是街巷。

在中原与南方楚地的结合部(具体哪里无法确定,关于陈胜的籍贯有六种说法),一个普通村子的“闾左”穷巷里,生活着性情阴郁的陈胜。

陈胜,愤青指数9.5,贫困指数13.4(满分10分),他无仲尼之贤,缺陶朱之富,住在闾左的家被古代学者描述成这样:用一口没底儿的大瓮支成窗子,家里没有青铜器和铁器,所以他的门板也有没有金属的轴(功能类似折页,古代叫做门枢),所以他用绳子把门板捆在门框上——每次开门,他需要提扛着门转动,才能把自己弄出屋子——这就是贾谊先生所说的“陈胜,瓮牖绳枢之子”。

陈胜透过没有底儿底大瓮,可以看见公元前209年鸟们牵着粗线在房外箭一样地交互攒射,空气里是几枚急于返回大地的先黄了的叶子。贫困的陈胜甚至不如大树还拥有许多叶子,他穿着露股装,性格比较阴郁,有时候显得隐忍。

所谓露股装,这固然是我的“杜撰”(写历史的人免不了要犯了“杜撰罪”,好在我会主动标出,算是自首):所谓露股装,就是由于下裳被磨损太厉害了,露出了大洞,忽闪着里边的屁股。这在今天固然是时尚之至,当时则显得寒碜。所以陈胜的座右铭是:尽可能站着,这样可以节省裤子。

总之,陈胜是个穷困得令人发指的家伙。而且,他的脾气也不大好。陈胜表情阴郁,是个男人中的林黛玉,“怅恨久之”是他的招牌动作:就是站在那里发傻,眼里都是忧郁阴沉的光,冷冷地若有所思地很。

每到晚上,就是陈胜发呆的黄金时间。昏黄漠漠的瓮窗往外,人生景致的远处,陈胜看见秦王朝的秋天正在节节垂下,从北方的长城到西行至中亚的秦人皮毛之路,从运粮到中原敖仓的征夫到太行山下转移流亡的野盗,都在提醒着陈胜胸中无数的坏情绪。使穿着露股装的他几乎要愁闷地作出诗来:“我无数的坏情绪,正随着暖气和水,随着楼下喧嚣叫卖,在城市的金属管子里纷纷敲响。那些愚蠢的青年时代、神经衰弱的大学生涯,正在秋色一张大席的掩护下,纷纷登上忽明忽暗的餐桌与餐器。

“在各自的角落里发光发热,在各自的角落里发愁,在各自的角落里把秋天的大网挖坏一角。”

好啦,这又是我大学时候乱写的。我抄在此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大家看看我在二十几岁时“诗”的水平——确实很差,甚至都不算“诗”,所以不敢拿出去跟隔壁寝室的作诗专家姜涛同学去交流。但我觉得一直让它埋没着,锁在抽屉里也不好,今天斗胆用在此处,是因为我相信它正符合陈胜的风格。虽然源自不同,但悒郁无聊都是一样的。

陈胜之所以这么悒郁无聊,是因为他没有生产资料。其实,没有生产资料,这是皇权时代的农夫们最时尚的事情。但陈胜还是很忧郁,忧郁到极至了,就开始day dreaming。有一次,他和同伙在田间劳动完毕,发了一会傻之后,就连嗟再叹,最后day dreaming说:“One day,when I变成了比尔•盖茨,我一定会照顾your guys!——苟富贵,我不会相忘你们的!”

他的同伙说:“好在你不会富贵的,请你先把苗粪的筐装满粪吧。”

对不起,这里又犯了一点“杜撰罪”,原文似乎没有提粪筐。好在这两句对话大家烂熟于心,加个粪筐以免乏味。

我们先不说陈胜在这里赌咒发誓,开些空头支票,我们倒很奇怪的是,陈胜怎么会把自己搞得这么穷呢?一点土地和生产资料都没有,只剩一个苗粪的筐系在他的露股装的屁股上呢?

据《史记》记载,秦始皇建朝第五年,曾经是尝试作自行作一次土地改革的:“令黔首自实其田”。这句话被不同学者解释的众说纷纭,大约意思是分地给民众吧。如果是这样的话,陈胜原本应该有块土地——按照西周直至战国以来一直实行的“授田制”习惯,通常“一夫百亩”,也许竟是分给陈胜一百亩。

注:《汉书。食货志》给出了汉朝的授田制度:“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可以作为参看。汉人晁错又说:“一亩能收120斤。”一百亩约够养活四五口人。

陈胜是如何从原本可能有一百亩地的人,一步步地堕落为打长工的?他的败家史是怎样的呢?

大约是这样的:陈胜这个人有志气,不肯轻易把秦始皇分给他的一百亩土地(if any)变卖给旁边虎视眈眈的坏蛋富人。

但是,由于秦始皇大兴事功,影响农民的生产。陈胜整天要忙着出去修项目(按规定,每三年中要有两整年多出去给国家服劳役),于是田里没时间弄,产量很少。但是要交的田租标准却与日俱增(是古时候的二十倍)。陈胜要么是交完租就没剩吃的,要么吃了之后就不够穿的,甚至干脆连交租都不够,终于破产了。他只好把土地卖给对它觊觎已久的欢天喜地的富豪家。于是陈胜成了一个典型的贫者,没有立锥之田的无产者,他可以进城打工或者要饭去了,成为秦王朝末期最时髦的“流民”大军中的一员。

陈胜有志气,不愿意堕落为流民。他虽然没了土地,但还是有一条路可以走,就是去当佃农,租种地主家的土地。地主家人口少,土地多,土地一般都是分成小块租出去给这些佃农的。但是,当佃农也是需要具备一些资产:比如他得事先拥有一头牛、犁,一些种子化肥什么的,此外还要对经营结果负责,自信有能力把租来的土地经营好,使得在“交出百分之五十的田租给地主(董仲舒语)”之后自己还有所富余。总之,佃农就像是租一个门面房开店的,自己有投入,自己对经营结果负责,多少也算是一种经营者。

但是,陈胜似乎连这个经营者也当不了。因为他已经穷得连牛犁种子化肥都置办不起了——他倒是能自制一点古代化肥,就是他每天排出去的人粪。当然,遇上米缸告罄的时候,连这点人粪都产不出了。

所以,陈胜连佃农都当不成。只好去当雇农。

雇农比佃农还要惨一级。佃农多少还是一种经营者、小老板,自负盈亏。雇农则直截了当是一个打工仔!他就光身一个,直接跑去地主家里给地主种地。

陈胜在史书上出现,展现在我们面前时,就是一个雇农。他完全受雇于人,地主提供牛犁种子化肥,地主还提供汤羹给他吃,此外还发他钱币作为工资(汉朝时候的标准是每月给一千钱),他不需要对产量直接负责,但面临着不好好干被开除的可能。总之这实在是个听上去不错的职业,周扒皮也曾经雇用过一批,他们的学名叫做雇农,俗名叫做长工,秦王朝时代叫做“庸客”——本来史书上是写作“佣耕”的,也叫“庸耕”,但“佣耕”或者“庸耕”是一种劳动方式,是一种动词,从事这种劳动方式者,当时叫做“庸客”。陈胜就是一个为人佣耕的“庸客”!——“庸客”是一个满酷的名字啊,跟骇客差不多吧。

其实早在战国时代,这种很酷的庸客就开始出现了,它一直贯穿了后来整个皇权时代,是支撑起千万个地主田园里生产劳动的主力军。韩非子的著作中也提到了一个庸客。这家伙没了土地,跑去地主家干活,还极卖力气,为的是主人给他好吃好招待,以及发工资的时候发他成色好易于被市场接受的币种。齐泯王被乐毅大军攻破身亡以后,他的儿子改变名姓,也是给人去当庸客,居然还把地主家的闺女给泡到手了,后来这女孩跟着他一起回宫当了王后。

新时代的庸客陈胜,不知道他的运气会不会也这么好。

青铜时代的蜗角战争 戍卒叫、函谷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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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早就应该说说“黔首”这个词了。

为什么叫黔首呢?我们知道当时的成人有要加冠的,冠的作用跟保暖防尘的现代帽子不一样,是为了束发和标榜地位,就像地主的金牙,标志着高贵身份。不同级别的人冠式还不同,在不同场合冠也不同。冠不是为了实用,而是出于礼仪(类似领带)。老百姓是没有带冠的权利的,但他可以戴块布(其实布更舒服)。

((注:汉《释名》:“士冠,庶人巾”。冠和巾是区别身份的重要标志。))

秦代尚黑,老百姓用黑头巾裹头,顾命黔首,就是黑头的意义。这似乎不是什么好词,见出秦始皇坏,侮辱我们劳动人民。他为什么不管自己叫黑头呢?不过,黔首一词早在战国初期就有了,魏国人用的最多,大约是魏的方言。到了战国末期,黔首之词已被列国官方较为广泛地使用,所以不能算是秦始皇专门和老百姓过不去。

注:魏相国田文:“黔首不定”。魏惠王:“安黔首也。”

其实,在统一初期,人民的称呼五花八门,譬如秦国有“故秦民”,以及招徕入秦的“新民”,还有“六国之民”、“奸民”。各类民的地位特权也不同,互相还有欺负。秦始皇统一更民名为“黔首”,是有弥平矛盾的积极意义的,用心也算良好。而且他让老百姓用秦朝崇尚的上等颜色——黑色裹头,而不用低贱的颜色(譬如绿色),也是看重老百姓的。

但陈胜本人并不是黔首。“黔首”就是戴头巾族,是和戴冠族区分的,为了劳动的时候方便。带着冠的人去刨地,似乎很不雅。但陈胜却是戴冠族。我们知道,古人行加冠礼的时候要起一个字,陈胜就是字“涉”。这说明他绝不是个普通农民,而是属于戴冠族来的。如果说黔首是灰领的话,他至少是白领。黔首是不会有字的,有字是个很不容易的事情,连刘邦当时都没有字呢!陈胜和项羽这样的贵族一样,都有字,至少他应属于城市平民层次。

事实上,陈胜在起义前知道算卦,又会写字(“陈胜王”,写在鱼腹书中,这恐怕只能他自己写,不能找人代写,除非活腻歪了)。队伍到了陈城以后,城里名流有张耳、陈余,“陈胜生平数闻张耳、陈余贤,未尝见,见即大喜”。陈胜能够数闻张、陈之名,而且能够跟张、陈在内的这些城中名流、豪杰、官吏(“三老”)应酬接谈,可见他更像是城里出身,而不是乡下人。

《史记》上说,陈胜“尝与人佣耕”。学者们根据佣耕两字,就说起了陈胜是农民,领导了农民大起义,然后被人篡夺了起义成果。其实非也!陈胜“尝与人佣耕”的“尝”字,恰恰说明他不是长期专业农民,否则就不会用“尝”字。合理的推测是,陈胜这个城里人,由于不小心把自己混的很穷,在窘急之下,就出城去给人种地打工。

当时的田野,出城以后,靠着城墙根就有,叫做“负郭之田”,田主往往是城里人(譬如洛阳人苏秦就曾经自叹没有“负郭之田”)。这些田主需要雇人佣耕,陈胜去那里打工一段时期,好比去麦当劳打工一样顺理成章。

但是陈胜一个戴冠族,发现自己却和一帮戴头巾族,混在一起,捏着锄头把劳动,心情的郁闷可以想象——简直到了郁闷ing的三次方的地步。所以他才在田间休息的时候,怅恨甚久,越想越不是味儿,发出了“苟富贵、毋相忘”的自我宽慰和愁叹。

别人于是讥笑陈胜说:“你是个给人打工佣耕的,能有啥富贵耶?”陈胜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能说出这样有文采的话,恐怕也不是一般的黔首能言,怕是非得城市平民不可。

如果一个生下来就一直从事农田劳动的人,不至于干干活突然想起来怅然了。在田间劳动,干一会儿就受不了了,嚷嚷着等未来富贵,这多半是城里人的胚子。

后来,陈胜起义称王以后,那些一起打工的人来找陈胜“吃请”,结果全吃了大斧子,掉了脑袋——因为他们“言陈王故情”,说了陈胜从前为人佣耕的糗事。陈胜不喜欢自己出城打工种地的事被人知道,这跟自己城里人的面子形象不符,所以杀了他们。倘若来拜访的是一些城里人,说一些陈胜从前在城里的糗事,陈胜也不至于发那么大的火。而一个城里人被农村的人说出他去农村干活的糗事,即便是我也会脸红不堪,受不了了,何况陈胜。

倘若陈胜一直是个农民,那么,早在那群被征发戍边的“九百人”当中,就会有和他一起种地的农友,早就可以讲他种地的事了,何必等着那一小撮掉脑袋的人在陈胜当了陈王以后,才闻讯赶来说他。

但史料上并没有九百人中有水嘀咕陈胜是农民,从而激怒陈胜的记录。

所以陈胜去种地,只是一时的曾经,是“尝”!不能说明他是长期的专业农民。而且据司马迁说,这个糗事也发生的比较早,是陈胜“少时”。在“少时”之前,陈胜是不是种地的呢,我认为多半也不是。如果他一直是种地的,不会突然产生出那么多“怅恨”。

即便陈胜在“少时”以前也是从事种地,也没关系。我们更关心的是,壮年之后的陈胜人生轨迹如何呢?——譬如刘邦,原本也是自耕农,后来壮年为吏,我们还是以他壮年后的身份来归类他。

陈胜壮年以后,是继续种地,还是干别的发迹了?可惜的是,司马氏并没有说“壮年”以后的陈胜干了什么。

但我们知道,陈胜少时所曾经从事的这种“雇农”,并不是一个稳定的职业。雇农(即庸客)按汉朝的标准,工资是每年一千钱,也有说两千钱,这其实满昂贵的。他们拿固定工资,风险全归地主。一般的地主不肯雇佣这些“打工皇帝”,而购买一个奴隶(汉朝叫奴婢)的行价是1.5万钱更为划算。实际上,支撑起千万个地主田园里生产劳动的主力军,是跟地主五五分成(交田租给他)的佃农以及奴隶们。雇农(庸客)不是一个稳定的职业。当时的农民,也更多是以自耕农、佃农的形态出现。

所以,陈胜少时“尝为人佣耕”当雇农的生涯,应该是短暂的。关于他随后又干了什么,我们待会再谈。

我们这里需要先谈谈“闾左”这个词。学者们说陈胜住在“闾左”,所以说他是穷困农民。其实恰恰相反,“闾左”反倒应该是城里人。陈胜因此更应该是城里人。

“闾”一字在先秦书籍中经常可见,而且每次出现,都是在城邑的背景下。比如李斯自称“上蔡闾巷布衣”,是上蔡城里的闾巷中的布衣。《战国策》中另记载,齐泯王的一个跟班,一旦回家晚了,他妈妈就要依闾门而望。这显然是城里的建制,齐泯王不可能在农村上班——因此还产生了一个成语“门闾之望”,表示父母想念孩子。

闾有闾门,闾门有闾监(专人值守),并且几点开门几点关门有规定,跟市(商品交易区)的门一样。古书中常有“门闾无闭,关市无索”这样的字,意思是这个小区特太平,闾门都不用关。闾、市并称,再次证明了闾和市一样,都是城邑里的建制。一个闾里住多少家呢?古制二十五家为一闾,当然后代早已突破这个编制。总之“闾”偏重是城邑中的小区编制,等于现在的block。而农村,至少现代的农村,是不可能有闾门、闾巷、闾监什么的。

总之,“闾”是一个非常城邑化的概念。闾左之人,应该是城里平民,是闾中的贫者。

其实,一个家庭有可能发迹,也有可能破衰,它是动态的,你很难保证贫穷的家庭都齐刷刷住在闾门进去之后的左边,富人都齐刷刷地住在其右边。所谓闾左、闾右,不是一种方位概念,而是贫、富的的代称。闾左,就是一个闾中的穷人的代名词,是城市平民们住在该闾中的穷者,相当于城市中的“低保人员”,它和城外的穷困农民之间,还有好大差距。

事实上,司马迁也没说闾左里边的人是农民。司马迁的原文是:“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司马迁这里并没有说“闾左人”是农民。注者司马贞说“闾左”住的是贫者,也没有说是农民。

我们退一万步讲,即便这“闾左九百人”是农民,陈胜也不能混同其中来看。《史记》上述原文说陈胜、吴广是带队的屯长,但并没有标明他俩也是闾左之人。那两个带兵的县尉(县级干部),也属于带队者,难道他俩也属于闾左贫民吗?

陈胜吴广完全有可能是两个豪杰人物,被召来协助县尉管理这九百人。这个推测能否成立的关键是,他俩所担任的屯长是个多大的官?如果是个小小的官,那有可能就是把他俩从“闾左九百贫民”中挑出来,充当这小官。如果是比较大的官,那就更可能是来自“闾左九百贫民”以外,是以另外的较高的身份背景被县里任命,来作这件事的。总之,“屯长”一词对于推测陈胜参军前的身份和地位极为关键。

有学者就此做了研究,认为屯长是秦二十等级爵中第四爵(不更)或第五爵(大夫)这一级别的官,每年俸禄为二百石。而那两个总带头的县尉则是二百至四百石。也就是说,屯长是仅次于县尉的带兵干部,不应该是随便从闾左贫民九百人中随便挑出来充任的。

注:学者对屯长的研究如下:睡虎地出土的秦简法律里面,多次提到了屯长,说“卒”会受到“屯长”的监督,屯长属于高于仆射的官吏。到底它有多大呢?《商君书•境内》说:“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按秦的爵位,到了第四爵不更以上,不再依据斩首而进爵,而是依据他所带队伍的总体斩首指标完成情况,来对他授爵。这里说“百将屯长不得斩首”,是说屯长打仗时不需要亲自去斩首,而是按所带队伍的总体指标来考核。因此可以推测,屯长的爵位应该能达到第四爵的不更。

《后汉书•百官志》云:“屯长一人,比二百石”。这说的是东汉的制度。东汉官制大体沿袭西汉,西汉官制又大体承袭秦制。在没有更多史料证明情况下,我们可以大致认为秦时屯长之级别为比二百石。按照秦朝爵位,拿二百石俸禄的,属于第四爵不更。

而县尉——那两个总带兵的,则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是二百石至四百石俸禄,略高于屯长。

按照秦朝必须有爵的人才能当官为吏的传统(注:《秦律杂抄》等书中有体现,没有爵的“士伍”,是不能为“佐”“吏”的),或者,挑选人员充当官吏的时候,有爵的百姓会应该获得优先机会。我们因此可以推知陈胜不可能是个简单的贫民,混同在九百人中的普通一员。陈胜应该是一个事先有爵的人,不一般的人,他还有字,否则他是当不上屯长这样的中等偏下(但也不是很下)的职务的。至少一个普通贫困农民,不会轻易就派成个屯长。屯长也不会从招募的九百名新兵里选——政府就是再没人,也不至于派不出一个屯长,而从新兵里选。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理出陈胜的人生轨迹。他不是农民,而是城邑平民出身,有冠有字,活动于城邑闾巷,但年少时一度落魄,曾经出城去为人打工种地。陈胜对于权位一直有追求的渴望,所谓鸿鹄之志,所以在地头发了一通牢骚。作为一个有强烈抱负心的人,陈胜不可能一直沉沦于当一个雇农,他不久就结束了他“少时”“尝为人佣耕”的短期过渡性职业,随后的壮年里,他或者通过在秦始皇的兼并战争中立功或者其它立功得爵的机会,他混的不错,得到了一定的爵位,甚至达到第四等级爵(不更),在地方上有一定的影响,和一些张耳、陈余这样的豪强,有所闻名,也知悉扶苏、项燕故事。

到了秦王朝建立第十二年,壮年的陈胜(如果少时打工是十八岁,现在是三十多岁)已经混得有一定地位,甚至有一定的爵位,身份比较高。这时,遇上了征发闾左九百人的事情。他就和另一个身份也比较高的人——吴广,一起被县里任命为屯长,协助县里的两个更高级的干部——县尉(副县级),带领宿州地区被征发的闾左贫民九百人,上路了。

这应该是更接近真实的陈胜的出身。

我们这里花了这么多篇幅,论证陈胜不是农民,而是城里人,目的倒底是什么呢?

我只想说明,陈胜和刘邦一样,和项羽也一样,都是城市平民出身,他们的起义,性质上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一些城市野心家(或者雄心家——好听一点)拉起了队伍(队伍以农民为主)去跟政府军对抗。陈胜喊出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也是标明自己想当官,和刘邦项羽的“彼可取而代之”没有什么高下之分。都是为了实现个人“雄心”而圈了一群农民跟着他跑。我们没有必要仅仅因为陈胜曾经为人佣耕,就把他带的队伍冠为农民大起义,而把刘邦的队伍叫做新兴地主阶级起义。陈胜的起义和刘邦的起义,没有任何性质的不同!倘若,刘邦也去城外“麦当劳”打工几年,他的队伍也就是农民起义了?

其实,刘邦反倒更比陈胜像农民。《史记》说,刘邦任亭长时,“常告归(请假),之田。吕后与两子田中蓐。”这说明,刘邦当吏以后,常回家种地。当吏以前,理应更要种地。他并不是地主,否则他媳妇和孩子不会亲自也在种地。吕后在革命成功后,还回顾说刘邦和他的二奶(曹夫人)生的孩子刘肥也会种地。

注:《汉书。高五王传》:“高后笑曰:‘顾乃父知田耳。’”指的是刘肥会种地。

至于刘邦有“二奶”,也不能就说明他是地主,当时有二奶也许不是很难,一个自耕农而且长得比较帅,就有可能afford一个。

其实,学者一般都把刘邦的家境定为自耕农,这在史学界已经没多少争议了。所以,刘邦连陈胜、项羽都不如。陈胜、项羽都是城市平民,前者可能有爵,后者是贵族之后。但刘邦则是个自耕农。陈胜、项羽都有字,而刘邦连个字都没有,他就叫刘季——意思是刘老四或者刘老三。

不过,自耕农刘邦不喜欢“生产作业”,而是喜欢与人交游,随后为吏。此后我们更倾向于视刘邦为城镇平民,和陈胜、项羽一样,都是城里人。总之,都不是纯农民。

中国古代真正的起义军领袖为农民者,恐怕只有朱元璋一人勉强算是。

那么,假如这位起义军领袖陈胜先生不是农民,那么这场大起义还算不算是农民大起义呢?

这个问题就复杂了。

从起义的领导核心来看,除了陈胜,还有其他如吴广、葛婴、周文、武臣、周市、韩广、张耳、陈余、秦嘉,其中纯捏锄头把为生的没几个。其中周文、韩广是旧的低级军官,张耳、陈余是魏无忌的门客,葛婴是东阳城里的知名人士,其他人史料不详,只说是“陈县人、阳城人、陵人、符离人、汝阴人”,不知是城里还是城外,但我看都不像农民,即便是城外人,也是地方豪杰。譬如说:“陈胜及左右生平数闻张耳、陈余贤”,就说明这些“左右”不是两耳聋塞的乡下人,他们对张耳、陈余这两个江湖名流早有耳闻,崇拜有加,仿佛水泊梁山好汉那样,可见他们更像是属于地方豪强或城市浪人。这些人多迅速在半年内称王称孤,遣将调兵,制作礼仪,能量都很大,都不像是简单的“锄头把族”。

那么,看完起义军的领袖核心,起义军的主要成份——战士们,到底是不是农民呢?

起义队伍的核心人员——闾左九百人,我们已经说了,“闾”带有很强的城邑特征,不好简单视为城外农民。但是,不可否认,即便这九百人都是城里的贫民,但随后迅速涌入起义队伍的数万人、数十万人,少不了是大量的流民,是农民出身的。

这样,我们就形成了陈胜等非农民者,领导广大农民发动起义的结论。

不过,随着起义的蔓延,城市平民迅速地涌入进来。《史记》上说,“当此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胜。”“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也就是说,城里的人们都杀掉他们的官长,以应陈胜。事实可见,更多数的城不是被农民起义军攻陷,而是城里人自行起义以应之,使得函谷关以外的六国之地,迅速沦陷。城里人对此次起义的推动力巨大,功绩至少可与农民队伍们分庭抗礼。这些情况我们后面再讲。

总之,如火如荼的秦末大起义,是一帮以陈胜为首的城里人领导的(当然领导集团中也不乏城外人,但即便是城外人,似乎也应是地方豪强),以农民和城里人并肩同为义军主力的一场大运动。现代书本上管它叫“秦末农民起义”,也许不如叫“秦末人民大起义”更恰当。

青铜时代的蜗角战争 戍卒叫、函谷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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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人晁错,自从演了《汉武大帝》以后,似乎越来越有人脉了。晁错曾经论述过秦王朝的两大军事项目:北攻匈奴,南扫闽粤。晁错说,匈奴跃马的北方,天冷得简直灭绝人性:树皮厚的达到三寸,冰雪积累深可六尺,胡人也皮肤厚,鸟兽也穿着厚厚的毛皮大衣,非常耐寒。而闽粤一带呢,又热得贼死:鸟兽没有什么毛,人也薄薄的皮儿,所以耐热。可是,秦王朝的戍卒不服水土,不是打仗时被人擒杀,就是戍守时病死边境。往前线运送给养的民众,更是倒扑于道路。所以,当时的人民,听说要叫去北上南下服兵役或者劳役,就如同送到农贸市场杀头。祸害如此严烈,随时波及群民。于是陈胜等人刚刚走到大泽乡,就干脆造反算了。天下之人,从之如流水。

公元前209年的夏蝉高唱的时节,陈胜穿着自己的露股装(事实上我们已经推翻这个想象,作为一个比较有头脸的城里人,陈胜应该戴着冠——唉,历史啊,就是这么被我们打扮来打扮去,连帽子和下裳都随时在变。)不管你接受不接受,陈胜戴着冠,领着去戍边就等于去农贸市场“弃市”的九百闾左贫民,往北方去领死。

这帮人首先在安徽北部的今宿州地区蕲县大泽乡(这个地方现在叫刘村,我去过)集结,屯驻在大泽乡,预备开赴北方的渔阳郡守边。

渔阳这个地方北京人最熟悉,每当周末到来,京昌高速公路上的桑塔纳和捷达载着外出度假的工薪族老小,就要去渔阳(也就是密云、怀柔这些郊县)去“行散”。这些地方都是燕昭王的大将秦开,从东胡手里抢过来的。在当时人眼中荒远幽暗,GDP不高,属于边境了。至今这里还长城绵延,标明它并不是当时帝国的腹心。

陈胜吴广他们,是非常不愿意去北方旅游的,何况那不是旅游,是守边。他们也有他们的老小,生活在温柔平坦的淮北盛夏土地上,谁愿意抛家离子别妻地出远门呢?

正在狐疑的时候,上帝突然显灵,乌云密布,狂风骤起,天昏地暗,远近不辨,暴雨倾盆。

坐在大泽乡结集地屯长办公室里的陈胜——此时应该已有三十多岁,情绪一贯容易波动,望着窗外淮北地区聒噪不已的雨阵,他更加多愁善感。如果陈胜的眼睛也比较大,那很可能像古巨基眼看就要哭了——他是个男人中的林黛玉。于是他把助理屯长吴广叫进来开会。

吴广也不是俗人,史书上介绍吴广说:“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意思是说,他有很多fans,士卒们都很爱他(这句话同时也告诉我们,屯长不是一个小官,否则,手上没有一些用于分配利益的权力的话,他无法作到“爱人”,无法收买人心,无法作到让士卒为其所用。而且吴广担任这个屯长职务的时间也比较长,是“素”,颇有一段时间了,甚至更早就是“人上人”。吴广和陈胜一样,很可能是县里派出来的官吏,协助总带队的将尉,把这九百人送到渔阳去)。

总之,吴广这人很不俗。吴广也有字,字叔,说明他也是戴冠族,绝不可以和他所督理的九百贫民混在一起。他是比较有品的,从前是县里的小官吏,现在是屯长,未来到渔阳后也应该是军官(但次于将尉),在低于将尉的级别上照样管理这些九百士卒中的全部或一部分。而且他力气很大,身材魁梧,可能跟古天乐的样子差不多。

吴广进了屯长办公室以后,陈胜说:“Mr.吴啊(为了说明是戴冠族,只能冠以Mr.了),如今暴雨下个不停,道路阻断,我们到了北方,多半已经迟到。按照秦二世的法令,迟到了就得掉脑袋。特别你跟我,都是领队的屯长,首先就得砍咱俩的脑袋。”

说到这里,陈胜的眼中禁不住开始颤抖发酸,露出要落泪的样子。

吴广赶紧安慰说:“Mr.古巨基——对不起Mr.陈胜,如果实在怕死,我们就逃跑算了。”

“逃跑也是要死的。唉!如果是逃劳役,被抓住了,大不了挨顿鞭子。但我们这是逃兵役,抓住就没活了。而且,像我们这样仪表堂堂、玉树临风的县正科级干部(爵位大约第四)出去逃跑,岂不太让fans们笑话了。而且也很容易被警察和狗崽队认出来啊。”陈胜说完,更加悲戚了。

“那我们还是去渔阳好了。也许明天雨就晴了。”

“渔阳也不是什么好地方,风沙那么大。让我们这么有才华志向的正科级干部去什么渔阳公干,吃沙子,这不是大材小用吗?

“那您什么意思啊?逃跑也是死,去渔阳风沙又大,要不我们装病拉肚子吧!”

“可是我拉不出来啊。其实,••••••嗯••时至今日,还是有一个办法的。唉!”说完,陈胜显得无比悒郁,几乎开始掉泪,“但那也不是什么好办法,最终也免不掉一死。”

“什么办法啊,你不要老是哭,我很怕哭的”

“我想说的是,我们只能选择造反了!唉——呜呜~~其实我并不想造反啊。”说完,就开始掉泪了。

吴广看陈胜哭得十分可怜,只好答应他:“好吧好吧,我答应造反得了,你不要哭了好吗?”

“好的~~”陈胜破涕为笑,说,“哈哈!我现在不哭了。”他露出满脸霞光,抬脸看着吴广,高兴得样子,好像那不是去造反,而是要去逛街。“你答应跟我一起造反了,是吗?你确定?”

“我确定,我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啊。”

陈胜脸上绽放的霞光,忽又减少了35%,因为他还是不够放心吴广,于是复又忧愁叹息道:“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一旦造反没造好,我们俩多半还是被政府军逮住。咔嚓一下砍头,还是得死。唉,一想到咱们这么出色的人头却要被砍掉,我就~~~~。”

“陈屯长,你不要哭了,我们现在还没有死呢?”

“是的,我知道。但是你到底怕不怕死呢?”

“这个~~~”

“其实,我死了倒没关系,我反正已经活了这么多年了。可是你却跟着我受了连累~~~你这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媳妇还这么年轻,你就嘎崩死了,我对么对不起你和你媳妇啊~~~~”说到这里,陈胜又怅恨忧郁了,一边用袖子去按眼角,那里已经开始渗出了泪。

“你说的也有道理啊。”

“所以啊,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起义不是好的出路,但还有什么好出路呢?”

“也是啊!”吴广说,“现在逃跑也是要死,去渔阳也是死,造反多半也要死。一样的死,我们不如死个大的吧!而且起义还不一定死呢!”吴广经过陈胜的变相的开导,终于一拍脑袋说:“我们还是起义吧,陈屯长!”

陈胜脸上终于愉快了,登时露出100%的微笑,点点头:“你想造反是吧?很好啊!这是你自己的决策!是你亲口自己说出来的啊。你不会后悔吧!我批准你的造反请求。哈哈哈!我们择日起义!”说完,放声大笑。

“我不会后悔的!放心吧。但是,求求你不要这么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好吗,你的情绪波动太剧烈了,我有点适应不了你的风格了!好没方向感哦!”

陈胜说:“一言为定!不再反复!”他又继续给吴广打气:“其实,起义没有那么可怕。现在天下人受老秦欺负,已经太久了,人民苦得不行,造反符合民意,必然一呼百应。我们想失败,还不是那么容易的呢,只要你我目标一致。”

吴广说:“你放心吧,我全力支持你,我们团结一心,成功的把握就更大!”

陈胜说:“好!那我们的命运也就拴在了一起,谁也不许反悔。从今以后,你一定要听我的,我叫你向东,你就向东。政府军欺负我,你要在帝一时间出来帮我。永远觉得我是最英明的,在你的心里面只有我,你对我讲的每一句话都要真心,不能骗我,你一定要宠着我,不许欺负我,叫你去找粮食,你就找粮食。我们一旦打败了,你一定要背着我!”

“好啦,好啦,我都依着你!”吴广脑袋就要炸了,转身要跑。

“你要去哪?”

“我出去造反啊!”

“等一等,我们得先计划一下。”他把吴广叫回来之后说:“其实啊,我早想好了——这些年我一直在琢磨造反的事,光有群众基础还不行,我们还得找两个能耍大牌的人去带头。光靠咱俩还不行。”

“那找谁啊。”

“我们不能找活着的人,因为他来了,咱们就屈居下位了。我们找死的吧。扶苏这个人,一般老百姓都知道,老百姓都说他是好人。但老百姓不知道他其实已经死了。我却交游广泛,消息灵通,知道他是死了的(看出陈胜的历史经历不简单!)。但鉴于大家还不知道。我们就乍称是扶苏还活着,扶苏从边境九原郡给我们下达了指示,叫咱们俩起兵汇集咸阳,一起帮他夺回被秦二世霸占的皇位。还有楚国大将项燕,这人武功很高,威望甚赫,fans很多,人们都传说他没有死。我们也诈称项燕是扶苏的特派员,前来联系我们,约定我们纠集戍卒一齐起兵。”

“这个主意很好啊,看来你为此筹划已久了!”

“那当然,实话告诉你说,我这个人一贯志向远大,与天地等高。造反的事,不是这简单一场暴雨就逼迫我突然萌发的。不过,我们到底有多少成功的把握,我还得去问问上帝。看看上帝是什么意见。咱俩明天去找人算上一卦。

潇水曰:起义前还要去算卦,说明真的不是逼得必须起。如果上帝说不要造反,他还反不反,就不反了吗?那说明暴雨的事情确实尚未把人逼到必须起义的路上。如果是突然被逼无路而造反,当不必去问上帝。而且,陈胜说的扶苏、项燕等事,都似早就被收集和制定出了。陈胜早就是个社会运动家,为起义绸缪已久,收集情报,预制方案。并不是仓猝遇雨,激起他揭竿而起。事实上,遇雨迟到,未必是死路一条。后来陈胜在作起义动员讲话的时候也说:“迟到以后,即便不斩我们,戍边也是十有六七要战死或累死”更证明了迟到之死罪未必不可通融,这帮人不必为了迟到就起义。

陈胜应该是从少时喊“鸿鹄之志”的时候,就有了起义的基本谋划。但是一直没有时机,趁着这次遇雨,才比较牵强地以迟早处决等理由,促成吴广与九百人揭竿而起。

这种分析并没有对陈胜不恭敬的意思。事实上,被逼活不下去了,突然起义,是很多人都能作出的必然反应,不算多么了不起。陈胜在太平无事的平时就主动寻找时机、收集情报、交结陈城豪杰、策划扶苏项燕等方案,为起义反秦作各种铺垫工作,奔走筹划,并抓住机遇,通过先说服吴广,继而让吴广斩杀将尉,造成变乱事实,最终胁迫九百人没了退路而大闹,走上反秦道路,才见出他的一种政治家的勇敢和谋略。

陈胜和吴广谈完,最后为了进一步鼓舞吴广,就说:“明天咱们去大泽乡集贸市场转转,找职业生涯咨询师问问天意吧。”

据史书上说,这个咨询师已经知道了陈胜起义的意向,所以他算卦以后说能成功——这不是演戏给我们可爱的吴广看吗,好教吴广信心百倍地去杀将尉。

青铜时代的蜗角战争 戍卒叫、函谷举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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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雨也停了,天空里一碧如洗。太阳泼溅出耀眼的金光,好像水一样流溢回旋。陈胜吴广两个心怀叵测的人出了军屯,直奔大泽乡小商品交易市场,那里边有个瞎子正在卖卦——一般瞎了的人,都能看见上帝,传达上帝对未来的预言,这个瞎子说话,因此就不是瞎说了,而是careerdeveloping咨询了,当时叫作算命。

陈胜说:“老师,我们有一件关于未来职业developing的事,麻烦您给瞎说——对不起,给我们咨询一下。”

瞎子说:“你们想问的什么事啊?”

吴广说:“对不起,我们不能告诉你想问什么事,否则你就知道我们想问造反的事啦!啊~~~?”吴广说完,就赶紧一捂嘴。

瞎子说:“我来算算啊——好!我算出来了,你是想问造反的事!”

吴广惊佩地说:“您真能掐会算呀!虽然我告诉了你我们要造反,你居然就知道我们要造反。”(好没逻辑啊!)

陈胜焦急地问:“那到底上帝什么意思啊,我们这事有戏吗,能成功吗?”

瞎子用炯炯有神的眼睛往天上看了半天,然后平下来注视人间说:“上帝已经回答了,他老人家说:noproblem。翻译过来就是,一定会成功的!”

陈胜吴广大喜。

瞎子说:“我看你心诚,禀赋也好。我这里有一本《如来神掌》,我便宜点,十块钱卖给你。你学会了这如来神掌,保你连造一百次反,次次都会成功的!”

“可是,为什么次次都成功了,还要造一百次呢?”

“你就不要问那么多了,好啦,总之非常有效就是了。你也不用急着谢我啦,快点拿钱来吧!还有哇,咱们楚国人都信鬼,你看完《如来神掌》,以后再研究一下怎么用鬼。可以了!天机不可多泄露,我还要去别的地方卖我的书呢,再见!”

陈胜吴广忐忑不安地往回走,怀里揣着《如来神掌》和革命胜利的希望。阳光晒着他的额头,恍然间一回首,鸽子们在天空里用哨音散布关于下一个春天的谣言,陈胜突然又黯然了,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下一个春天。云透过夏林窥测着他,然后又在林后隐去。云的妙处在于飘去就不再留下,人在地球上何尝不是如此。

正在“怅恨久之”着,路边湖水里,刚好有人设下一副鱼网,俩人决定搞鬼。我们说,当时有一种鱼网适合懒蛋使用,就是用木架子固定了网,样子呈锅形,沉到水里放着,等着鱼儿跑进去乱吃。人呢,可以先溜开去别的地方玩儿(比如去看电影)。回来的时候,突然一拉木架子,一些没吃完饭的鱼们,也许竟会被抄上来几条——这样的鱼网叫做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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