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内容: 我叫陈谭娇,1942年3月16日,日本兵在瓜拉庇朥的港尾村进行了大屠杀,我在这场屠杀中被刺了九刀,我的父母和我的哥哥及一个妹妹都在屠杀中被杀害了,我幸运地活了下来,因为我的大伯救了我。你能够想像那些刀伤给我带来的痛楚吗?许多人帮忙给我治了好几个月,我在8岁小小年纪受了这么重的伤居然还能活下来,真是上帝保佑。那些残忍的毫无人性的日本人杀害了我的家人,并且刺伤了我,你说,我能原谅并且忘记他们吗?我要提出索赔。日本政府应该承担责任,并且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7)冯梅妹9. 蒙难者:冯维启,男,35岁,商人冯维启两个儿子冯维启之女冯梅妹,女,14岁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香蕉芭。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冯维启之女冯梅妹(Fong Mei Mei),64岁,退休,身份证号1147760,现住于No.7.Y4,Block A,55200 JiL,Hang Tuah Kuala,Lumpur,Malaysia。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金马士。
投诉内容: 我叫冯梅妹,1942年3月15日,我和父母及两个弟弟、一个妹妹住在森美兰州瓜拉庇朥的港尾村。那天,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日本兵押着我们离家,我们和另一些村民被命令排成一队,毫无人性的日本兵把我们带到另一个地方,我的父亲和弟妹都被杀死了。我和母亲却侥幸未死。妈妈和我虽背后中刀,也应声仆倒,但伤势不重,很清醒,本着求生本能,妈妈在我身边叫我装死勿动。我和我的母亲过着非常艰苦的生活。我们希望日本政府站在人道立场,遵守人类基本人权,还给我一个合理的赔偿,因为我们的亲人无辜惨死在日军的尖刀下,日本政府有什么理由不给我们补偿?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3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8)白亚银10. 蒙难者:张亚莲,女,34岁,耕种白炳水,男白亚妹,女白亚香,女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张亚莲之女白亚银(Pok Ah Ngan),59岁,家庭主妇,祖籍广东,身份证号1586725,现住于柔佛州麻坡(45 Jalan Abdullah Muar Johor),邮编84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6日,日本军队在瓜拉庇朥的港尾村杀害了我的以下亲人,他们是: 我的母亲张亚莲、姐姐白亚妹、妹妹白亚香和弟弟白炳水。他们是和另外许多人一起遇害的,我当时也在即将遇害的人群中,但我躲过了日本兵的杀害,因为当我见到鲜血从其他受害者身上喷涌而出时,我就晕了过去。当我恢复知觉以后,我只见到周围的地上满是鲜血和尸体,你能想像到一个8岁的孩子是如何面对这巨大的悲痛的吗?我不敢哭,只是拼命甩开两腿跑去寻找帮助和庇护,我走遍了全村,可是一个人也找不到,我就这样饿着肚子无依无靠地走了两天,直到一对好心的夫妇收留了我。你怎么看待这些毫无人性的日本人?你说他们还是人吗?是谁给了他们如此大开杀戒的权力?你能想像得出我的家人都被杀光后我的悲痛吗?那么谁又该对这些事件负责呢?虽然惨案已过去半个世纪,我认为日本政府应该本着人类道德心,尊重人权与人道宗旨,合理赔偿受害人家属后裔。日本政府更不应该执行强盗的政策,而宁愿永远成为一个没有人道的国家。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2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9)吴梅兰11. 蒙难者:吴留,男,55岁,胶工冯萍,女,47岁,养鱼冯平光,男,22岁,杂工吴苟,男,22岁,杂工吴谭金,男,16岁,学生吴亚虾,男,14岁,学生吴小个,男,10岁,学生吴亚发,女,8岁,学生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今名巴力丁宜)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吴留之女吴梅兰(Yoo Mue Lan),70岁,家庭主妇,祖籍新惠,身份证号2484095,现住于丹绒怡保大街33号(No.33,Pekan Tanjung Ipoh N.S.),邮编715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我想讲出我的悲惨经历以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马来西亚日治时期的那些日本兵有多么的凶残。我出生于一个贫寒的八口之家。在1942年初,我的父亲吴留,母亲冯萍,舅舅冯平光,哥哥吴苟,弟弟吴谭金、吴亚虾、吴小个及妹妹吴亚发住在港尾村。他们都是农民,作为农人,大人从早忙到晚,他们从不招惹谁,也不伤害谁,但他们突然间就被杀掉了,是谁夺去了他们的生命?是那些日本兵。日本人连一声警告都不曾有过,问也不问,也不作任何说明,在一天之内就杀害了我家的这八口人,亲人们的尸体被抛在空地上任鸟兽啄食,空气中充满了尸体的腐臭味,各种小虫遍布地面,没有人敢从附近经过。你想像得出当时的情形吗?你怎样看待那些日本兵呢?他们是人还是野兽?这些日本人还配生活在人类社会中吗?谁应该对这一事件负责?我认为,日本政府应该对那些受日军伤害的人们进行赔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3)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19日。
12. 蒙难者:李风,男叶娥,女李福,男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李风之子李辉(Lee Fui),69岁,退休,祖籍客家,身份证号0525551,现住于Apt. Blk 34 Stra Thmore Aye 3181 Singapore。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5日,当时我17岁。这一天,一队骑车的日本兵闯入了瓜拉庇朥港尾村,这些士兵随身带着步枪和刀。村长首先慰劳了他们,因为他被告知,这些日本兵是来检查村里的居民并分发口粮的。我却跑开躲了起来。欢迎仪式结束后,日本兵命令所有的村民到一块空地上集中,并分组排好,一组组的村民被带到村里的不同地点,并在那儿被杀掉。我的父亲、母亲和哥哥就在这些被日军杀害的人之中。惨案发生迄今已经过去52年了,日军当年草菅人命,我们家族遭受生命财产双重损失,我们这些受害人的后裔,不希望日本政府一味奉行强盗的宗旨,始终宁愿违背良心,不肯尊重人权,令人感到遗憾。假如日本政府真有维护世界和平和执行民主人权的政策的诚意,必须妥善解决我们的问题,这样才有资格称作一个民主人权的国家,因为你们拖欠我们的血债还没有解决。日本政府应当对当年的滔天大罪负责,必须对我亲人的被害进行完全赔偿。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0)李少明13. 蒙难者:熊玉香,女,家庭主妇郑×兴,男,教师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熊玉香之外孙李少明(Lee Sau Min),男,53岁,商人,祖籍客家,身份证号1558049,现住于158,K.S.M, Kg Larong Jelebu N.S.,邮编716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庇朥炎端伴。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6日,一队日本兵带着罪恶的目的骑车闯进了港尾村。起初,村长赶去慰劳他们,村长告诉村民们这些日本兵是来给他们发身份证的。但随后,村民们遭到了屠杀,几百名村民被杀害,日本人甚至连一个月大的婴儿也不放过。我的外婆熊玉香、舅舅郑×兴也在遇害者之列。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外婆和舅舅的无故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6日。
何振平14. 蒙难者:何伍贵,男,44岁,小商人钟远娇,女,72岁叶玉娣,女,38岁何志兴,男,15岁何金莲,女,13岁何伍贵另外三子女,9岁,7岁,5岁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何伍贵之侄何振平(Hor Ching Peng),68岁,退休,祖籍广东惠州,身份证号 2004595,现住于芙蓉沉香路738号,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文丁。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在瓜拉庇朥的港尾村杀害了我家八口人,他们是: 祖母钟远娇、叔叔何伍贵、婶婶叶玉娣、堂兄何志兴、堂妹何金莲以及另外三个堂兄妹。直到今天,日本政府也没有同幸存者及受害者遗属进行对话。当年日军犯下人类最残忍的滔天大罪行,而今日本政府应该负起一切后果,公平合理地赔偿给我们蒙难者家属后裔,日本政府才有民主可言。否则天理何在?人类道义又在哪里?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18日。赖源15. 蒙难者:Low Ah Tee,女Lai Ah Ngau,男Lai Ah Lai,男Lai Peng,男Lai Kin Mee,女Lim Ai Lian,女Lai Khoon,男Lai Tian Lai,男Chu Mok Lian,女Lai Mok Sang,男Lai Ah Kim 女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Low Ah Tee之夫赖源(Lai Yin),身份证号2014353,现住于KamPung Cina, Bahau, N.S.。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日本人在瓜拉庇朥的港尾村杀害了我家11口人,我这些被害的亲人是: 我的妻子Low Ah Tee,我的儿子Lai Ah Lai、女儿Lai Kin Mee,我的堂兄弟Lai Khoon、堂嫂Chu Mok Lian,我侄儿Lai Ah Ngau、侄女Lai Ah Kim,堂兄弟Lai Peng、堂嫂Lim Ai Lian, 侄儿Lai Tian Lai、Lai Mok Sang。我的这些亲人都是守法公民,他们的年龄从1岁到31岁不等。残暴的日兵为什么要杀害我们家这么多亲人?他们应不应该为杀害我这些亲人付出代价?我认为,日本政府必须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向我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5日。
李少文16. 蒙难者:叶娘,女,55岁,农妇黄新,女,28岁,农妇李观涛,男,10岁,学生李观凤,女,9岁,学生李观玉,女,8岁,学生李观胜,男,6岁李观发,男,4岁李福(音译),男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李福之侄李少文(Lee Than Lin\Lee Sau Woon),51岁,园主,祖籍广东保安,身份证号2485083,住址: No.63 Kg Baru Mahsan Bahau N.S.,邮编72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甘榜珍那。
投诉内容: 我的叔叔李福(音译,Lee For)是个农夫,家住瓜拉庇朥港尾村。他家八口人被凶残的毫无人性的日本兵杀害了。在他自己身上,也有八处刀伤,当被刺伤后,他就躺在地上装死,在1942年3月16日的港尾,他就这样躺在那些死尸中。在那些日本兵离开屠杀现场后,他爬了起来,去寻找救助和医治,叔叔到了我们家,我父亲给了他所有的帮助,直到他痊愈。从那以后,他几乎不能干什么重活,也挣不到什么钱,生活非常艰辛,我要为我这些亲人受到的伤害向日本政府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日。
何德铭17. 蒙难者:黄英,女,56岁,家庭主妇张丽,女,34岁,家庭主妇何凤,女,5岁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港尾村。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投诉人资料: 黄英之子何德铭(Ho Tuck Ming),78岁,退休公务员,祖籍广东顺德,身份证号0186713,现住于17706 Rumah Kerajaan, Jalan Kesang, Jasin,邮编75450。日本侵占时住址: Brt. Rambai Malaka。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6日,日本兵在瓜拉庇朥港尾村屠杀了600多位村民,这些遇害者中有我的三位亲人,她们是我的母亲黄英、嫂子张丽和侄女何凤。我的这些被害的亲人是完全无辜的,为什么日本兵要杀害她们?那些日本兵真不是人。我要求日本政府站在人道的立场上,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0日。邱宜赞18. 蒙难者:邱宜钦,男,27岁,商人邱宜钦之妻,23岁,家庭主妇邱宜钦之女,5岁邱宜钦之女,一个月蒙难地点: 庇朥英文学校后。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邱宜钦之弟邱宜赞(Khoo Gee Chan/Gan San Chuk),63岁,退休,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0224198,现住于69 Senaling, Jalan Tampin,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69 Senaling, Jalan Tampin,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4)
投诉内容: 在日治时期,日本兵杀害了我的哥哥邱宜钦和他的妻子及两个女儿。我的哥哥是一个很本分的人,开有一间杂货店。他的妻子是一个贤惠的家庭主妇,他们的两个女儿一个5岁,一个才一个月大。1942年3月10日,一队日本兵闯进了我哥哥家的小店,把他们一家四口都赶上外面的卡车,和另外许多同时被抓的人一起载往庇朥英文学校,共有四家26人被抓,四家店的货物全部被拍卖。日本兵把他们带到小山顶上,在那儿,这些善良的百姓全被杀害了。住在附近的村民听见了他们被杀时的哭声和叫喊声。你认为这些善良的人们应该受到这样没人性的杀害吗?我呼吁全世界的人们都来谴责这一残酷行径。目前的日本政府应该对整个事件负起全部责任。日本人应该对那些受害者进行赔偿。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2日。
林根本
19. 蒙难者:
林凑,男,59岁,小园主
蒙难地点: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瓜拉庇朥县武吉淡文须英文学校后面山上。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林凑之子林根本(Lim Keng Poon),65岁,出租车司机,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3395765,现住于马来西亚马六甲州亚罗牙也县武吉士邦,门牌AG.4825,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瓜拉庇朥县冷宜埠,门牌9号。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马来西亚期间,我们一家人住在瓜拉庇朥县的冷宜埠。1942年3月10日上午,因为亲人林和协身故,受丧家委托,我父亲林凑和我的叔叔林固骑车去庇朥买棺木,返回冷宜至武吉淡文须时,遭日警备队设路障扣留。当日下午3时,他和另外几百人一起遭日本兵的集体屠杀。这一屠杀是在武吉淡文须的英文学校后面发生的。我父亲当时59岁,完全是一个无辜的人,日本人毫无缘由地杀害了他。此前英军早已投降,马来西亚已经不再发生战争了。在沦陷后的日治期,并非战争时期的抵抗分子,平民为亲人丧事出外买棺却惨遭杀害。此天怒人怨之冤,站在人道立场,日本政府应该给予赔偿。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2日。谢发
20. 蒙难者:
谢栈,男,46岁,工人
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英文学校。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
投诉人资料: 谢栈之子谢发(Cheah Fatt),57岁,工人,身份证号1302508,现住于221 Taman Nesa Aman, Jalan Melang,Kuala Pilah, N.S.Malaysia,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Bukit Temansu Kuala Pilah N.S.。
投诉内容: 我母亲告诉我,是驻扎在瓜拉庇朥英文学校的日军杀害了我的父亲,时间是1942年3月,当时我只有7岁。我的父亲无辜地被残忍的日军杀死,我就此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1日。
刘鼎传
21. 蒙难者:
刘天宝,男,商人
蒙难地点: 芙蓉监牢。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刘天宝之孙刘鼎传(Liew Tin Thye),58岁,工人,身份证号1302196,现住于335,Jalan Aman 2,Taman Desa Aman,Kuala Pilah, N.S.,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37th mile stone, serting, Kuala Pilah, N.S.。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将我的祖父抓进监狱里,并在狱中将他折磨致死。日本兵凭什么毫无理由地杀害他?他是一个诚实本分的人。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此进行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12日。
李娥娇
22. 蒙难者:
李玉固,男,33岁,督工
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淡边路英文学校后山。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李玉固之女李娥娇(Lee Moi),54岁,胶工,祖籍福建,身份证号0228496,现住于No.31,Pekan Senaling,Kuala Pilah, N.S.,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Bukit Temensu, Kuala Pilah。
投诉内容: 1942年时,我的父亲李玉固是瓜拉庇朥Pekan Senaling的一名商人,他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小镇上的许多人都喜爱我的父亲,认识他的人都说他善良又热心。一天下午,在他从瓜拉庇朥城回家的路上,在Sekolah Tuanku Muhammad被一些日本兵扣留,然后毫无缘由地把他押往淡边路英文学校的后山。据一些目击者说,我可怜的父亲当即就在那儿被枪杀了。在我父亲死后,我亲爱的母亲,不得不一个人担起家庭重任,她必须辛苦工作以维持生计,我也不得不小小年纪就去工作。因为母亲没法拿出足够的钱交学费,我没有受过多少学校教育。是谁给我和我的家庭带来了这样的痛苦?是日本人。日本政府应该良心发现,负起一切责任,给我们赔偿。否则天理何在,人道又何在?
投诉日期: 1993年5月13日。
叶金花
23. 蒙难者:
王俊明,男,30岁,小商人
刘叶,女,29岁
林亚清,女,25岁
外婆,女,70岁
黄×,男,73岁
王狮,男,7岁
王文龙,男,5岁
王文虎,男,4岁
牛奶猪,男,3岁
王妹,女,11岁
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淡边路英文学校后面山上。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王俊明之弟媳叶金花(Yap Kim Hua),75岁,退休,祖籍福建,身份证号0228485,现住于No.36, Senaling, Village Jalan Tampin, Kuala Pilah, Negeri Sembilan. Malaysia,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瓜拉庇朥(Senaling Village Jalan Tampin)。
投诉内容: 我叫叶金花。1942年3月10日,日本兵杀害了我家十口人,我的这些被害的亲人包括我的公公、婆婆、叔叔、婶婶和侄儿侄女们。我的这些亲人被日本人押到了瓜拉庇朥英文学校,他们在学校后面的小山上被屠杀了。我的这些亲人没有任何罪过,也没有惹过日本人,为什么他们会被杀害?我惟一的希望就是日本新政府应该站在人道的立场上,主持公道,给予受害者家属、后裔合情合理的赔偿。因为我的亲人当年都是遭到毫无人性、惨无人道的杀害,无辜惨死的。日本政府应该负起一切后果,给予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3日。
萧亚满
24. 蒙难者:
陈四妹,女,31岁,割胶
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申那冷宜大桥头。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陈四妹之女萧亚满(Siow Ah Man),53岁,退休,身份证号3999976,现住于112,Kg.Baru Cina Paroi, Seremban N.S.。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新那灵(Jalan Tampin Senaling N.S.)。
投诉内容: 我母亲陈四妹当年被毫无人性的日军不问缘由地捉去残杀了。我是她惟一的女儿,当年两岁,在我母亲被害后,一位马来Mah Cik照顾了我。日军退出瓜拉庇朥的Selaru后,父亲把我接回了家。在我年幼时,我就没能得到母亲的关心和抚爱,生活非常艰辛,我小小年纪便要做家务活而未能接受应有的学校教育。这一切都是日本人造成的,他们必须为我所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他们应该为我母亲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2日。
杜三妹
25. 蒙难者:
谭泉,男,42岁,胶工
谭泉家人三人
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柔河甘榜西末九号山。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谭泉之侄女杜三妹(Toh Sum Moy),81岁,祖籍广东罗定,身份证号130219715074,现住于No.31,Batu 12,Kepis Kuala Pilah, Malaysia,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县甘榜西末南洛园丘2号公司。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5)
投诉内容: 日本兵在瓜拉庇朥柔河甘榜西末九号山杀害了我叔叔谭泉一家四口。我叔叔和他全家都是普通老百姓,他们守法本分,没有伤害过任何人,日本兵杀害这些无辜的人真是太残忍了。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人的被害作出完全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2月23日。
曾耀华26. 蒙难者:曾繁英,男,45岁,割胶工人童符英,女曾亚发,男蒙难地点: 柔河淡水路马洛红毛园。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曾繁英之女曾耀华(Chan Yaw Wah),64岁,祖籍海南,身份证号1302044,现住于204 Talan Tung Yen Kuala Pilah N.S.,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淡水路叶发(马洛公司)。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一队大约三十多人的日本兵来到了瓜拉庇朥的柔河,这些残暴的、不讲道理的日本人杀害了我的父亲曾繁英、母亲董氏和弟弟曾亚发。我的母亲当时还怀着孕。在我这些亲人死后,我的少年生活充满了艰辛,我在13岁时,就不得不独立生活,也无法接受应受的学校教育。谁该对我遭受的这一切不幸负责呢?当然是日本人。因此,我有权要求日本政府对此作出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13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1)钟胜松27. 蒙难者:钟运泉,男,27岁,胶工钟燕松,男,23岁,胶工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马口埠新榕桔菜园村。
蒙难时间: 1942年6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钟燕松之弟钟胜松(Chong Seng Chong),65岁,钟表修理工,祖籍广东梅县,身份证号2720378,现住于森美兰州马口县巴架巴都,邮编72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州马口埠新榕桔菜园村。
投诉内容: 1942年6月15日,是榕桔南洛园借粮日(预支月工资的日子)。三天后,住本菜园村的工头廖砚万在下午四时左右从榕桔镇上回来,到我家对我兄燕松及堂哥运泉说: “我刚才就被日本宪兵问了话,现在日本宪兵等你们兄弟快去问话。”我两位哥哥信以为真,就去了,结果就被扣留,当晚没有回来。过了三天的一个下午四时,一辆军车停在十字路口,有四个日本兵拿着来福枪,其中一个日本兵用绳子绑着我兄燕松的手,牵着经过我们屋前大路,在村子周围走了一转。堂哥没有回来。然后,四个日本兵又从刚才经过的大路回到军车上。我哥哥依然被绑着手,被日本军车载去。从此,我的两位哥哥音信全无,一定是被日本军人杀死了。
投诉日期: 1993年12月2日。
邱国隆28. 蒙难者:(1) 邱庭,男,50岁邱泉,男,35岁李氏,女,47岁(当时有身孕)蓝氏,女,26岁邱胜,男,23岁邱三哑,男,5岁黄氏,女,22岁(当时有身孕)邱四哑,女,4岁邱亚九,男,18岁邱伦,男,33岁邱亚拾,男,16岁盘氏,女,26岁邱庭之女,15岁邱庭之女,11岁邱庭之女,7岁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柔河五十吉则地园。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2) 邱立洲,男,26岁蒙难地点: 森州林茂不叻士甘榜峇打园。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3日。
(3) 邱南,男,46岁邱保,男,45岁邱森,男,26岁蒙难地点: 柔佛州永平新港。
蒙难时间: 1943年8月。
(4) 邱耀,男,45岁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冷宜南洛园。
蒙难时间: 1943年8月。
投诉人资料: 邱庭之侄邱国隆(Kow Kwoh Leong),76岁,退休,祖籍广东罗定,身份证号3561102,现住于50 Membau Heights N.S.,邮编70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芙蓉庇朥冷宜镇。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3日,日本人在森州林茂不叻士甘榜峇打园杀害了我的侄儿邱立洲。1942年3月18日,日本人在瓜拉庇朥柔河五十吉则地园杀害了我的17位亲人。1943年8月,日本人在柔佛永平新港抓走并杀害了我的堂兄邱南、邱保和侄儿邱森。同月,日本人还在瓜拉庇朥冷宜南洛园抓走我的堂兄邱耀并将他折磨致死。我的这些亲人都是清白无辜的,他们没有伤害任何人,残忍的日本人为什么要杀害他们?如今,我们受害人的后裔惟一的希望就是日本政府负起一切责任,站在人道立场上,公平合理地赔偿给我们损失,这样日本才有民主可言。
投诉日期: 1993年12月15日。
谭学文29. 蒙难者:(1) 谭亚启,男,40岁,胶工谭亚启一家另五人谭颜州,男,38岁谭颜州一家另三人谭亚水,男,46岁谭亚水一家另四人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柔河甘榜西末九号山。
蒙难时间: 1942年。
(2) 张廷麦记谭(国)生谭伍谭佳蒙难地点: 泰国。
蒙难时间: 1942年被抓。
投诉者资料: 谭亚启之侄谭学文(Tam Ah May),55岁,工人,祖籍广东罗定,身份证号380110055019,现住于Batu 12, Kepis(Yuen Onn)Dangi, Johol N.S.,邮编73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瓜拉庇朥柔河甘榜西末南洛园丘。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在瓜拉庇朥柔河甘榜西末九号山(Dunlop Estate, Kg.See Kwee, Johol, Kuala Pilah)杀害了我叔叔谭亚启一家六口人、谭颜州一家四口人、谭亚水一家五口人。残暴的日本兵一共夺去了我15位亲人的生命。此外,日本兵还抓走了我的姑丈张廷、麦记、谭(国)生、谭伍和谭佳,让他们到泰国去修筑“死亡铁路”,从此再也没回来。我后来得知,因为受到了日本兵的虐待,他们都死在了泰国。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2月23日。
陈谭运30. 蒙难者:陈开,男,45岁,杂货店主蒙难地点: 亚依峇旺落巴路口。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陈开之子陈谭运(Chin Tham Jon),54岁,商人,祖籍广东海丰,身份证号390205055029,现住于578,Taman Clonlee Tampin N.S.,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住于: Air Mawang, Johol N.S.。
投诉内容: 日本占领马来亚期间,1942年3月10日,日军在亚依峇旺落巴路口杀死了我的父亲。当时我才3岁。那天早上,他骑自行车往淡边买货,当他骑到落巴路口时,突然听到大声呼救的声音,他就过去看发生了什么事,却不幸被日军抓住。后来我们家人才知道,我父亲和另外三家人都被折磨并杀害了。与此同时,我母亲带着我和我的哥哥及姐姐躲过了劫难。因为我母亲一个人无法抚养我们,我们在亲戚家被带大。现在,我的母亲告诉了我们在我们年幼时发生的这些悲惨往事的详情,我们既悲哀又愤恨。因此,我要向日本政府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4年2月25日。
陈佛兰31. 蒙难者:陈亚篮,男,43岁,菜农蒙难地点: 马六甲。
蒙难时间: 1942年5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陈亚篮之子陈佛兰(Tan Fot Lan),56岁,割胶工人,祖籍广东海陆丰,身份证号3400480,现住于森州柔河亚依峇旺,门牌8A (No.8A, Air Mawang JohoL,N.S.),邮编73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亚依峇旺。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6)
投诉内容: 1942年5月10日清晨两点左右,日本宪兵到柔河亚依峇旺我家搜查,并抓走了我的父亲,把他带往马六甲。两个星期后,我母亲到马六甲宪兵处查问,一个叫作陈德秀的日本宪兵告诉她,我的父亲已经被杀了。我的父亲被害时43岁,他是一个无辜的人,完全没有做过任何坏事。他被无缘无故地折磨并杀害了。在父亲死后,为了抚养我们四个从1岁到11岁不等的孩子,我的母亲吃了许多苦。我们在极度的贫困中生活,没有足够的食物和衣服,无法接受教育。因为食物十分粗劣单一,我们的身体状况都大受影响。如果那些日本兵没有杀害我们的父亲的话,我们今天的生活,也许就是另外一幅景象了。我父亲被杀时已经是英军撤退、日本占领后的沦陷时期。基于以上事实背景,我向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及我们因此而遭受的痛苦提出索赔。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2日。
薛统生
32. 蒙难者:
薛狗,男,35岁,杂工。
投诉人资料: 薛狗之子薛统生(Sik Sang),58岁,身份证号3062990。现住于No.50 So Kg Baru Ulu N Sembilan,邮编71750。日本侵占时住址: 中心区。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内容: 我叫薛统生,住在No.50 New Village Ulu Berangang,N.Sembilan。我父亲35岁时被日军抓夫,并遭日本人杀害。那些了解情况的人说,我父亲是一个lawabding居民,受到人们的爱戴,没有任何仇人。父亲死后,我家陷入了巨大的困难。可怜的母亲不得不承担家庭的重担。我们没有多少食物和衣服,也没有受过教育。我们应该谴责谁?当然是日本人。因此我惟一的要求就是日本政府应当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对我父亲的死和我们所受的磨难做出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9月15日。
郑春桂
33. 蒙难者:
郑锦云,男
陈肴娘,女
郑春金,男
姚金桃,女
郑鍊娘,女
蒙难地点: 甘榜武外。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郑锦云之子郑春桂(Tee Choon Kuai),61岁,退休,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2489104,现住于No.35 Rumah Rakyat Tanjong Ipoh, Tanjong Ipoh, N.S.。日本侵占时住址: 庇朥神安池(甘榜武外)。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毫无道理地杀害了我们家五口人。那时我的父亲是在甘榜武外开小商店,同住者有母亲,刚结婚的二哥二嫂及二姐鍊娘。当时,日军开到我们店中,我只有9岁,日本兵押走父母二兄嫂及二姐,我无知地跟着父母,父亲好像知道不祥预兆,再三促我走开,不许我跟着,我便离开他们独自来到屋后不远河边的田野躲避,后来才知家人被害。惨案发生迄今已过半个世纪,但日本政府从未正视他们士兵犯下的罪行。日本政府必须给予受害者家庭公正合理的相应赔偿。日本国家执政者只能逃避一时,不可能逃避一世,日本政府如果有实行民主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愿,就应该以开明的态度处理这起惨案,负起责任,还我们受害者的血债。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家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12日。
林明德
34. 蒙难者资料:
陈桃,女,38岁,家庭主妇
王笑,女,19岁,家庭主妇
蒙难地点: 德拉打。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3日。
投诉人资料: 陈桃之子林明德(Lim Min Teck),男,75岁,书记员,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1203447,现住于No.32A,Jalan 3/40, Taman Pusat Kepong, K.L,邮编5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亚森美兰州,瓜拉庇朥县,甘榜丁雅。
投诉内容: 我林明德,于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军南侵马来亚半岛时期,居于马来亚森美兰州瓜拉庇朥县甘榜丁雅。当年屋子是向马来人租的木板屋,中间隔开,一边是我外祖父经营的杂货店,也是他们一家大小的居所,他家人共五位: 外祖父、外祖母、怀孕的寡舅母,一岁半的小表弟、三岁的小表妹。另一边是我的家,父亲早逝,只有守寡的慈母陈桃38岁,太太(前妻)王笑19岁,大妹林亚宝12岁、二妹林玉梅9岁及我23岁(注: 因为我是养子,所以慈母只大我15岁,二妹后因与家人意见不和,今已失去联系)。当年我是自己经营用自行车载杂货到处去售卖。
公元1942年3月3日,这是我毕生难忘的日子,了无人性、残暴似兽的日本军,使我失去敬爱的慈母及新婚七个月的贤妻。因为战乱而无法经营,生计顿陷困境,以及我兄妹52年的精神痛苦。
事发当天,我和平时一样,早上八时,用自行车载着货物出门,离家大约一里就被日军拦住,命令坐于大路旁,与我一样被命令坐在那里的人约有二十多位,至下午大约一时多才被释放,我马上飞快地骑自行车回家。一到家门,外祖父即告诉我,慈母抱着小表弟和我太太、妹妹,跑去屋后草芭躲避日本兵。我马上就去屋后草芭找他们,找来找去找不到。那时我心慌意乱,不顾自身安危,回家骑了自行车又去神安池找。我一到神安池又再次被日本兵拦住,把我押去草场,命令我坐下,被令坐在草场上,那里大约有二百人,前后两排日本兵挺着枪对着我们,到下午大约四时才被释放回家。我不敢再去找他们,只好在家等,大约下午六时,大妹抱着小表弟和二妹,被一个好心的中年华人带回家,还对我说慈母和太太已遭日本兵杀害。
大妹即对我哭诉,大约我离家20分钟,就有日本兵来我家。慈母害怕日本兵会伤害她们,她手里抱着小表弟,即叫我太太和两个妹妹和她往屋后草芭跑,跑到一间马来人的屋子,要求马来人同意进他家里躲,被马来人拒绝,只好又带着大家跑到一条小河边,眼见日本兵逼近,即叫大家跳进河里躲,身靠河壁,头上有河边的野草掩盖,所幸河水不深。可是不幸的是我慈母手中抱的小表弟年幼无知,放声大哭,被日本兵发现,命令大家上岸,要大妹抱小表弟,将慈母及太太的双手反绑,押着大家走,走到胶园有间木板屋前,那里早有几十个同样被日本兵押来的双手反绑的人。然后,日本兵间隔的把双手反绑的人一次两个押进木屋里,只见押进去后就没有出来。当慈母和太太被日本兵押进木屋时,大妹抱着小表弟和二妹一起站在木屋旁,慈母和我太太被押进木屋后,一下子,妹妹们就听到慈母的大叫声“我苦啊”,之后就不再听见她俩的声音,也不见再出来。后来,我妹妹看见一个会讲日语的华人,跟日本兵讲了一些日本话,接着就带我两个妹妹回我家。他名叫孙亚才,台湾籍的中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