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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唇枪舌剑第一回合139   舌战第二回合141 .3

作者:梅朝荣 当前章节:15252 字 更新时间:2026-6-4 22:09

◆ “倍增计划”

1949年日本的经常项目收支是3.6亿美元的赤字,完全靠美国5.32亿美元的援助,才使国际收支平衡。1951年,日本的国际收支,即使不依赖美国的经济援助,也已解除了赤字,因为一年之间,已增加了5.7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可是,1951年,不把美援计算在内,日本经常收支也有1.6亿美元的盈余纪录。由此可见,日本对美贸易比重的增加,反映了对美的从属关系从朝鲜战争发生以后,便已经确定无疑了。

从1946年到1955年,日本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1.16倍,年均增长率为8.9%;工矿业生产增长了4.5倍,年均增长率为18.2%;农林水产业生产增长了72%,年均增长率为6.3%;进口和出口分别增加了7倍和18.5倍。以1955年为界,日本从战后经济恢复时期开始进入“高速增长”时期。在“赶超先进国家”的口号下,至1960年,日本整个国民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使从60年代开始的以输出急剧增长为背景的第二个经济高速成长期,获得了较坚实的物质基础。

1960年7月池田勇人任首相后,继续推行促使经济“高速增长”的政策,领导制订了在日本各项经济计划中最有影响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确定在10年内使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标,并提出了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1)规划地区开发,建设社会基础设施,缩小地区差别;(2)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生产率;(3)重视人才培养,振兴科学技术;(4)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大力发展对外贸易。

《倍增计划》实际只用了7年时间便顺利完成,并取得巨大成就。在1960年至1970年的10年里,日本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11.3%(其中1965~1970年达17.2%),为世界之最,并创战后日本经济持续繁荣的最高记录。工业生产水平年均增长率为16%,对外贸易总额从85.46亿美元增长到382.09亿美元。在1966~1968年间,日本的国民生产总值先后超过了法国、英国、联邦德国,西方国家中仅次于美国而居第二位,成为“经济大国”。另外,日本在这时期不仅基本上普及了高中教育,而且迅速发展了高等教育事业,使4年制大学从245所增加到382所,短期大学从280所增加到479所,在校学生数则增加了2.15倍。

3.再度崛起(4)

由此可见,二战后,日本经济之所以能如此迅速地恢复和发展,除自身的努力外,其有利的国际环境,尤其是美国的扶持政策,都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可以说,日本的再度崛起是国内、国际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战后日本政局稳定,日本政府坚持集中领导,实行有力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方针,制订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并在经济发展的各个时期,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确定了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实行循序渐进、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的战略步骤,同时在日本企业内部实行严格而灵活的科学管理制度。在50年代,日本许多大企业推行“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工资制”,使职工利益和企业的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职工感到有依靠,具有安全感;拉大职工在报酬上的差距,使职工感到只有不断竞争,不断创新才能得到高报酬,从而具有压力感。企业也十分重视对职工的“感情投资”,主动协调劳资关系,培养职工“以厂为家”的敬业精神,从而使职工又具有亲和感。如此灵活多样的管理方法,增强了企业活力和凝聚力,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

其次,日本非常重视科技,在经济发展中广泛利用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的成果,大力引进国际尖端技术。同时还大力发展教育,长期坚持智力投资,不断改革教育体制。二战后,日本新建了300多所各类学校,并以最快的速度普及了高等教育,为现代化经济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技术工人和科技人才。正是因为有这些高素质的劳动者,才可能以更快的速度掌握更多、更新的知识,创造更多的财富,使日本经济有崛起的一天。“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人的能力,是财富的主要源泉。提出“人力资本”理论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舒尔茨说过:“高收入国家的财富是什么构成的?主要是人的能力。”日本首相吉田茂盛总结二战后日本崛起创造奇迹的秘诀就是:“日本人由于战争而损失了许多财产,可是最为重要的能力———人的能力,没有丧失。”

再次,有利的国际环境和美国在多方面的扶持是日本崛起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二战后,美国单独占领日本,保证了日本领土的完整性和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单一性,有利于日本经济长期稳定发展。而且美国出于“冷战”的需要,出于利用日本反社会主义的意图,不仅没有索要日本的战争赔款,而且还阻碍和反对别国向日本索赔。中国虽非迫于美国的淫威,但1972年,也为了中日友好和邦交正常化,宣布放弃500亿美元的赔偿要求。这一切都大大减轻了战后日本恢复经济的负担,成为日本经济迅速恢复和崛起的一个重要因素。更为重要的是,二战后,日本作为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盟国中的一员,被美国推向了亚洲地区“冷战”前沿。于是美国从日本的“冷战安全”和“制约日本”的双重战略考虑,为其撑起“核保护伞”,这不仅使日本大大节省了安全防务的费用,而且使其能够集中资金和精力大力发展经济。

4.“正常”国家(1)

某些日本人认为,自二战后,日本因是战败国,一直作为“非正常国家”存在于国际社会中,受到国际社会的不公平待遇。而随着日本经济的崛起,日益上升的经济地位使右翼分子政治野心不断膨胀,不能继续忍受这种与其经济地位不相符的政治和军事上的“卑微”地位。于是,日本开始千方百计、不遗余力地谋求“国家正常”化。但是,日本右翼分子所期望的“正常国家”,与中国、韩国等周边国家期待的正常国家并不相符。

◆ 经济大国地位巩固

战后,日本经过20多年的复兴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初,已经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强国。但在日本经济实力稳步增长的同时,美国和欧洲的经济实力则在相对下滑,因而西方其他工业国要求日本分担其国际义务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1971年,由于越南战争,美国面临巨额财政赤字,于是做出了协调外汇市场的决定,日元汇率因此急速上升。美国总统尼克松宣布了所谓“新经济政策”———停止美元同黄金的兑换,对进口商品增收10%的附加税。同年12月,美又迫使日元升值16.8%。这一政策,对以“贸易立国”为经济发展方针、以美国为最主要贸易合作伙伴的日本,造成了严重后果,被称为“尼克松冲击”。

1973年10月,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后,资本主义世界陷入“石油危机”。从20世纪60年代起即以中东的廉价石油作为经济高速增长的基础、石油占总能源70%至80%的日本,更是受到沉重打击。能源价格的大幅度上涨使日本企业的成本大大增加,制约了其他工业原料的进口。此外,韩国、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在战后的迅速崛起和不断扩大的对外经济,使日本的原有市场日益受到威胁,而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不景气,又恶化了出口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日本许多企业不得不压缩生产规模,实行“减量经营”,致使大批工人失业。

为了应付这一局面,日本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将稳定物价和充分就业作为首要的长期目标,变促进经济高速增长的方针为“确保安全的生活福利为中心”的方针,并采取了以增加财政支出、扩大公共投资、减税、降低利率和产业结构合理化等多项“反萧条对策”,体现了确保经济稳定,在稳定的基础上谋求低速增长的战略意图。由于上述方针和对策的贯彻,在整个70年代,日本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均增长率和以前相比虽然明显下降,但仍保持了4%左右的增长势头。日本的人均国民收入,也从1970年的1 768美元增加到1979年的8 688美元,增长3.9倍。

日本政府的积极应对使日本经济在经过“美元冲击”和第一次、第二次石油危机后,发展势头依然强劲。1980年日本贸易的经常收支,便从107亿美元的赤字转为盈余。1985年贸易激增至491亿美金,外汇储备达到1 298亿美元,成为世界最大的资产国。虽然近几年来日本受到其自身泡沫经济和亚洲金融危机的极大冲击,但其总体实力依然雄厚。20世纪90年代世界其他国家所欠日本债务达5 000亿美元。从经济规模看,90年代初日本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29 524美元,居世界第一位,超过美国20%;从国际金融看,日元已成为世界上三大主要国际货币之一;从制造业看,日本在汽车、钢铁等传统产业方面已把美国抛在后头,日本产品以质优价廉而横行世界。

从20世纪80年代初,日本就结束了自明治维新以来的“追赶现代化”的历史。为了适应以微电子技术为中心的新技术革命,日本政府认识到必须“高度重视高深知识”,“通过富有独创性和先驱性的研究”来发掘“头脑资源”,并在日本科学技术厅《1979年度科学技术白皮书》和日本通产省《80年代通商产业政策研究会报告》中,明确提出了“科学技术立国”的构想。这一构想在1983年8月日本政府发表的《80年代经济社会的展望和方针》中得到确认,从而正式取代“贸易立国”并使之成为“基本国策”。“科技立国”的主要内容是:发展独创性科学技术,使之成为支撑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并确定以航空、宇宙空间技术、原子能、情报信息、电子计算机、工程技术、海洋开发、城市开发等8个领域、75个课题作为重点,其中特别强调进行以电子计算机为中心的产业革命、情报信息革命和以原子能、太阳能、煤的液化为中心的能源革命。从此,日本不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债权国,也成为世界上最强的“技术大国”。

◆ 为摆脱“政治侏儒”地位而努力

战后,日本一直致力于经济发展,建立经济强国,并以此来恢复自己正常的国际地位。随着日本经济大国地位的牢固确立,其梦想世界性大国的心理也日益膨胀,日本的对外战略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

战后初期,日本在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领域曾长期追随和依附美国。在整个20世纪60年代的对外关系方面,日本基本上遵循了追随美国的路线。但是,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实力的增强,日本不再满足于仅仅争得一个普通国家的国际地位,而且要追求政治大国的地位,要在国际事务中发挥自己的政治作用。

为此,日本历届领导人都在或明或暗、或多或少地为摆脱其“政治侏儒”的现状做着多方面的努力。从20世纪70年代起,日本政府在强调日美关系是“主轴”的同时,逐渐修正了对美国一边倒的外交政策,开始努力谋求其政治大国的地位。

4.“正常”国家(2)

20世纪70年代初,日本首相田中角荣提出以“对美协调为主轴”,以恢复日中邦交为“首要课题”的“等距离多边外交政策”,力图使日本和美国的关系从“依赖”变为“伙伴”关系。1972年7月7日,田中内阁的外相大平正芳在记者招待会上宣称:“日本跟着美国脚步走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1974年,三木武夫当选日本首相后,提出了以日美关系为基础,对中苏两国“不偏不倚”的“等距离外交”。虽然这种外交表面上是重苏,但是由于日本和苏联存在着“北方四岛”的归属问题,因此日本的对苏政策也只能是谨慎从事。

1976年福田纠夫首相上台后,对上述政策又做出了新的修正,提出了以日美关系为基础的“全方位外交”政策。在此之后的历届日本政府,均基本上贯彻了这一政策。在加强日美合作的同时,为了彻底改变“政治侏儒”的地位,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日本政府将使日本成为与自身经济地位相称的政治大国作为战略目标,试图通过确立“与经济大国实力相应的国际政治地位”,使日本逐步成为“得到国际公认的、能起领导作用的国家”。在1980年,首相大平正芳就提出,日本要成为“西方一员”。1981年,铃木善幸当选首相,在访美时他亦宣称,日本已开始“第三次远航”。

1983年7月23日,中曾根康弘首相在向家乡选民发表演说时宣称,他执政的目标是“要在世界政治中加强日本的发言权,不仅增加日本作为经济大国的力量,而且要增加日本作为政治大国的分量”。这是日本首次提出“政治大国”的口号,进一步明确了日本的对外战略目标。显然,日本已经把从经济大国向政治大国的过渡摆到了头等重要的地位。

1987年,竹下登继任首相后也立即表示,要在世界政治舞台上“发挥与我国实力相称的积极作用”。此后,继任的海部俊树首相,也一直致力于实现这一目标。1989年秋,海部俊树在美国《外交政策》杂志上发表了《日本的构想》一文,其中心思想就是提出了日本愿全心全意地参与建立国际新秩序。

1989年底,日本外务省制订了新的外交基本方针,强调“东西方冷战已开始了消除过程”,“日本作为以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为后盾的国际秩序的主要责任承担者”,要“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新秩序的建立”。1991年,中东海湾战争爆发后,海部内阁仓促制订了所谓《联合国和平合作法案》,试图加强日本在国际事务中的发言权。在90年代初,日本为成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也进行了种种努力。

可以说,从20世纪70年代起,为了成为“政治大国”,日本一直在努力运用“综合国力”,在以日美关系为主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改善与各国的关系。

在中日关系方面,继1972年9月29日双方签署“联合声明”,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1978年2月和8月,中日双方又签署了《中日长期贸易协议》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到了1988年,中日两国的贸易额比邦交刚刚正常时增加了13倍,并一直持续增长。虽然在当时中日关系方面也出现过一些问题,如“教科书”问题、日本政府首脑参拜靖国神社问题,日本的右翼势力也屡屡图谋阻碍中日睦邻友好关系的发展,但是,当时两国关系的主流是健康的。

在日苏关系方面,1972至1976年,两国共进行了4次关于缔结和约的谈判,但均因“北方四岛”问题的存在而搁浅。从1984年以后,日本为了谋求政治大国的地位和在苏联寻求新的市场,提出要“与苏联加强政治对话”,并将打开日苏关系僵局列为重要的外交课题。而苏联在戈尔巴乔夫上台后,也根据“新思维”积极谋求和日本改善关系,以换取经济和技术两方面的合作,两国关系似出现转机。但是,由于双方在“北方四岛”问题上均不愿做出原则性让步,因此两国关系始终难以获得重大发展。

在与西欧各国的关系方面,自田中内阁以后,日本政府一直强调要与之确立“伙伴”关系。1979年,七国首脑会议在东京举行,日本开始成为“西方一员”。此后,日本和西欧各国首脑多次互访,加强双边关系。虽然双方存在着贸易摩擦等矛盾,但是,由于存在着互为依赖的政治经济前提,两者的关系一直在矛盾中发展着。

在和阿拉伯国家的关系方面,经过两次“石油冲击”后,日本为了保证本国的石油供应,放弃了长期以来对阿以冲突保持“中立”的政策,转而采取了支持阿拉伯国家对有关领土主权要求的“新中东政策”。

与此同时,为了建成政治大国,日本还不断扩充其军事实力。从1971年至1986年,日本的防卫预算增长了138%,比同期美国军费增长率高45倍。1987年,日本防卫预算突破了国民生产总值1%的限额。日本军事力量的不断增强,已引起了亚洲各国人民的深切关注,特别是在二战中深受其害的中国、朝鲜及东南亚各国。

◆ “曲线救国”

随着“冷战”的结束,日本的亲美倾向又开始严重。在日本国内,追求军政大国的新保守主义思想成为主流,政治上更加右倾化,狭隘的民族主义再次回归。这不仅影响到了日本与其周边国家的外交政策,而且也影响了日本政府防卫战略的调整。日本的防卫方针已经由冷战时期的“对付苏联和重视北方”转变为“对付朝鲜和重视西方”,为了适应这一防卫战略的调整,为了早日成为“正常国家”,日本一直在不断地尝试突破宪法的限制。

4.“正常”国家(3)

日本一直认为现有《日本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是制约其走向政治大国特别是向军事大国发展的桎梏。所以,日本认为“修宪”是其向“正常国家”转变最主要的突破口,尽管“修宪”因受到国内外和平人士的一致反对而困难重重,但日本政府始终没有放弃努力。

日本一直坚持,真正世界性大国不仅仅是经济大国,还应该是政治大国。经济大国是政治大国的基础,政治大国是经济大国的加速器,只有两者合而为一,才能屹立世界之林。

客观地说,日本的现行宪法是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战败后,处于“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无奈状态下颁布的。战后日本政府也曾一再向世界保证,日本绝不会再走侵略的回头路,因为有“和平宪法”、“非核政策”和“专守防卫”三大法律武器牵制着日本。但随着日本经济大国地位的确立,右翼分子野心日益膨胀,右翼分子正在谋求一步步突破二战结束时的承诺。

在“和平宪法”和“专守防卫”问题上,日本右翼势力要求修宪、要求自卫队成为真正军队的呼声越来越高。所谓的“修宪”,针对的目标主要是和平宪法第9条,该条宪法规定:“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作为国家权力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了达到前款的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条文中没有提到“自卫战争”的字样,甚至连自卫的权力都没有提到,因此可以看到,连自卫队的存在都是违反宪法的。

但是某些日本人对此通常的解释是:条文既没有否定“自卫战争”,也没有不能运用“自卫战争解决国际纷争”的解释。尽管自卫队的存在是违宪的,但是由于防卫属于本能,所以不应该予以否定。很显然,这些人很会为自己找到开脱的理由。应该说,这些人在心理上并不甘心接受这样一种事实,即作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甚至连自卫的权利都不能写入宪法,这种现象实在不是一个正常国家所应该有的现象。特别是看到同为二战战败国的德国现状,他们不免有被列为三等公民的感觉。因此,修改宪法,使日本成为“正常国家”也就自然变为日本政治发展的一项优先选择。修改宪法也是日本为实现其长远战略目标的理想选择,因为日本不愿让现有的宪法捆住手脚,并引来他国的蔑视。现在日本国会参众两院72%的议员主张修改和平宪法,而且民众中也有高达60%的人支持“修宪”。

其实,当今日本自卫队无论是军费开支还是武器装备都已走在世界前列,其军费开支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名列世界第二,常规武器也达到世界一流水准,可谓兵强马壮,惟一缺少的就是一个“合法的名分”。没有合法的名分就不能像其他国家那样将军队派往海外。走不出国门,就难以保障其海外的战略利益。于是,在修改“和平宪法”阻碍重重的情况下,他们不断依靠国际上的一些“机遇”,颁布一些新法规,巧立名目“曲线救国”———以“为国际社会做贡献”为名,以参与维持和平行动为突破口,达到向海外派兵的目的。

早在1963年,日本自民党政权就已开始研究建立“有事法制”。从1977年起,日本政府便提出要建立“有事法制”,但由于日本国内反对呼声强烈和周边国家警惕,因此有关“有事法制”问题一直在暗箱中操作。到了1981年,日本政府第一次发表了“有事法制”研究的中间报告。

1991年,日本利用海湾战争之机,通过修改自卫队法和设立《协助联合国维护和平行动法》,向柬埔寨、莫桑比克、刚果(金)、戈兰高地、东帝汶派遣了自卫队员,首次使自卫队走出了国门。

1997年,日本《防卫白皮书》正式提出建立“有事法制”问题,并首次将“协助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作为自卫队的主要任务。此后,日本三任首相都为建立“有事法制”造过舆论。与此同时,日本还不断强化与美国的军事同盟,修改了防卫指针,并于1999年制定出为日本自卫队开向海外进一步制造根据的《周边事态法》。

2001年秋天,日本又借“9·11”恐怖事件,制定了自卫队支援美军等反恐法律,再度扩大自卫队的活动范围。事后,日本政府就根据这些法律向印度洋派出了自卫舰,给美军以后勤支援。

根据日本现行的和平宪法,日本不得向海外派兵和执行战斗任务;日本在日美军事同盟中所担负的军事责任也是有限的,否则就违背了和平宪法。但是日本政府的“有事法制”相关三法案(《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改案》和《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改案》)却在2003年5月15日获日本众议院批准,而且6月6日又在日本的参议院获得通过,并立即生效。这标志着日本在突破和平宪法问题上迈出了危险的一大步。

“有事法制”是日本安全战略调整的象征,目的是建立日本应对紧急事态的机制,在紧急事态下首相可以跳过内阁安全会议直接下令出动自卫队。这项法案从酝酿到出台历经了近30年的时间。法案通过后,日本首相用兵的权力无限扩大。到底“有没有事”只是由日本人自己说了算,说明日本长期奉行的“专守防卫”战略寿终。

4.“正常”国家(4)

2003年7月26日,日本参议院又强行通过了《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并宣布立即生效,迫不及待地为日后主动对别国采取军事行动做法律上的准备。

根据《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自2004年3月起,日本便向伊拉克派了近千名自卫队员参与在伊拉克的“维和行动”,这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日本首次向作战区国家派遣大规模武装力量。

2004年3月9日,日本又通过了针对发生战争和恐怖事件的7项新法案,并要求国会审议通过。这7项法案规定:当日本进入紧急事态后,地方政府要为美军作战创造条件;自卫队要向美军提供人力和包括武器弹药等在内的物力合作;首相有权下令将机场或海港等设施优先提供给自卫队使用;为限制向外国军队提供武器等,政府有权要求海上航行的外国船只停船并接受检查,甚至强迫其返航等等。此外,日本还准备通过修改《自卫队法》以扩大自卫队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在法理上,日本配合美国军事行动的一个个“特别措施法”实际上早已突破了宪法的限制,使和平宪法形同虚设;在行动上,日本所谓“国际贡献”的内容已从出钱出物发展到出人,不惜流汗,甚至不惜流血。尽管旗号都是维护和平,但这依然引起世界特别是亚洲国家的普遍关注。因为,联系日本对外扩张的历史及其否认历史事实的现状,人们有理由担心:其在有和平宪法限制的情况下尚且如此,一旦通过修改《宪法》成为“正常国家”,其军队规模必将进一步扩大,凭借其先进的科技水平和雄厚的经济实力,军事装备也将进一步发展,加之近年来日本国内军国主义思潮抬头,对历史问题不能正确认识,一旦时机成熟,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举动。

◆ “先发制人”

事实上,日本实现“正常国家”化的核心目的,无非就是要使其武装力量成为“国际化”军队而不仅仅局限于“自卫”。换句话说,就是要让自卫队堂堂正正地走出国门。

早在美国实施“先发制人”前,日本就已制定了对其他主权国家进行先发制人的军事打击计划。1993年,朝鲜成功发射了“劳动”导弹,日本航空自卫队就秘密拟定了对朝鲜导弹基地实施空袭的作战计划。朝鲜核问题发生后,“先发制人”四个字更是频频从日本政要嘴中喊出。2003年5月20日,小泉首相在国会第一次宣称,“自卫队实际上就是军队”,可以采取先发制人的行动。所谓的“先发制人”,就是只要其主观上认为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就可以采取“先发制人”的手段消除这种威胁。小泉的话已经直白地道出了日本想要“正常国家”化的实质内涵。

2004年3月24日,日本防卫研究所发表了2004年版《东亚战略概观》,正式提出了令人瞠目的观点,即为了自卫,日本可以采用“先发制人”的手段对敌国的导弹基地进行攻击。《东亚战略概观》主要将朝鲜作为假想敌,认为如果朝鲜着手以日本为目标的弹道导弹发射准备,日本就可以“先发制人”,对其导弹基地进行攻击,并认为这在法理上是可行的。

自美国开始运用“先发制人”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后,国际社会特别是西方社会对此似有默认之倾向。尽管日本这种“先发制人”安全战略是在朝鲜核危机的背景下提出的,表面上看是出于其自身安全考虑。但是,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日本的这种安全战略,从整体上看是针对整个地区乃至整个世界的。这种安全战略必将造成一些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的心理恐慌。当今日本的综合军事实力居亚洲前列,海军力量之强大在亚太地区仅次于美国,陆上自卫队的人数甚至超过了英国陆军和海军陆战队的总和。这样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本身对他国就是一种战略威胁,加之其不光彩的侵略历史,就更让周边国家感到不安。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综合国力雄厚并拥有强大军事力量的国家,近年来还在不断调整其海上军力部署。从中不难看出,日本不仅明确地把矛头对准了朝鲜,而且很可能也会将其他亚洲国家锁定为“先发制人”的目标。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日本人自己为其做了佐证。例如,日本高层官员曾频频表示要“充分关注”台湾海峡局势,已将我国台湾纳入其“周边事态”和导弹防御系统范围,并多次以“台海发生战事”为背景进行军事演习。

种种迹象表明,日本扩大军事力量,执行“先发制人”军事战略的意图越来越明显,日本自卫队已不单纯是为了“自卫”,其二战后制定的和平宪法也不再“和平”。在日本国内,追求军政大国的新保守主义思想成为主流,政治上更加右倾化,狭隘的民族主义不断回归。据日本民意调查显示,支持修改和平宪法、重新获得宣战权力的日本人数量还在逐渐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先发制人”的安全战略极易引发周边国家走未雨绸缪之路,即为了避免处于无还手之力的被动挨打局面,走上扩充军备、特别是构建远程打击计划或提升其能力的道路。更可怕的是,如果周边国家具备远程打击能力,“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同样选择“先发制人”的安全战略,其后果必然使得东亚地区乃至世界安全局势处于非常紧张的状态。

今天,日本宣称要成为“正常国家”,其选择“正常国家”这一中性词汇的目的就是向人们展示一副“令人同情”的“哀怨”的面具,而面具的背后却是不顾饱受其侵略之苦的亚洲各国的反对,一而再、再而三地参拜靖国神社。近年,日本政府甚至有首相反复参拜靖国神社这样的局部倒退。在历史问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的情况下,日本要谋求作为“正常国家”的政治权利和相关的军事权利,就难免会出现重大偏差。

4.“正常”国家(5)

因此,所有爱好和平的人们必须冷静客观地思考日本的历史和现状,既不能将日本“正常国家”化看成洪水猛兽而大惊失色、不知所措,也绝不能将其视为平常之事而视而不见、放任自流;而是应该面对事实,积极应对,尽可能地使其成为稳定地区乃至世界安全局势的积极力量。这样说与前面的论述似有矛盾,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色彩,但是,应该看到,日本不是能否成为“正常国家”,而是成为“正常国家”是迟早的事情,是大势所趋。关键在于,当其成为“正常国家”后,如何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积极力量,将其控制在真正“正常”的范围,既防其军国主义的死灰复燃,又防其扩张主义的抬头。

能否实现对日本的制衡主要在于美国。美日关系非同寻常,日本与美国拥有共同的价值观及诸多共同利益,两国互为战略同盟,日本在美国战略天平中有着特殊的分量,特别是小泉内阁完全追随美国的政策,要想使它们成为两股力量绝非易事。但是,毕竟由于各自的国家利益驱使,两国之间依然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日本国内存在着反对使本国成为美国全球战略卒子的强烈呼声,美国也不愿看到日本回到军国主义或扩张主义的老路。如何利用美国,将美国变成阻止日本对地区乃至世界安全与稳定构成威胁的重要力量,值得认真探讨。当然,充分利用地区和国际集体安全机制,特别是充分发挥联合国的作用,可以限制日本的“超现实”举措;同时充分利用各种伙伴关系之间的利害关系,特别是大国间伙伴关系的互动和牵制,促使日本朝着有利于地区和世界安全与稳定的方向发展。如若不能,也至少不能使日本变成美国打造单极世界战车上的一员“虎将”。否则,亚洲乃至世界的安全局势将发生深刻的变化。

5.争 常(1)

作为“二战”战败国的日本,战后经过自身的努力和因缘际会,发展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于是开始萌生谋求晋升世界政治大国行列的企图。争取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无疑是其目前阶段最为现实的一个目标。“入常”是日本多年来梦寐以求的目标,即在实现“争做正常国家”之后再将日本的国际地位提升一个层次。

◆ 联合国改革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的6大主要机构之一,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大责任,是惟一有权采取军事行动的联合国机构。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参加反法西斯同盟的各国鉴于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逐渐萌发并酝酿在战后建立一个维护世界和平的国际机构的设想。1943年10月,苏、美、英三国在莫斯科举行外长会议,会上通过了由美国政府起草,经美、苏、英、中四国签字的《四国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宣言明确宣布,四国政府“承认有必要在尽快可行的日期,根据一切爱好和平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所有国家无论大小,均得加入,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这是二战期间,四国政府第一次共同宣布、一致赞同要在战后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稍后举行的美、英、苏三巨头德黑兰会议也重申了这一设想。1944年8月至10月,在美国敦巴顿橡树园召开了分两阶段举行的美、英、苏、中四大国会议,会议决定把德黑兰会议上拟议的国际组织命名为“联合国”,并着手具体的筹建工作。在1945年2月的雅尔塔会议上,美、英、苏三大国首脑同意安理会在做出决定时必须遵循“五大国一致”的原则,即美、英、苏、中、法5个常任理事国均享有“否决权”,从而为联合国的建立铺平了道路。同年4月至6月,50个国家的代表在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制宪会议,会议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的友好关系”;其基本原则是“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不得“侵害任何会员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10月24日宪章正式生效。1946年1月10日,联合国正式开始工作。当时仅有51个成员国,现在已经发展到191个。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有权调查引起国际争端或摩擦的任何情况,并可提出解决这些争端的方式或办法。会员国及接受《联合国宪章》的非会员国、联合国大会秘书长,均可就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提请安理会注意。安理会有权断定任何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侵略等行为的存在,并可提出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建议并做出这方面的决定,如认为这些措施还不能解决问题,它可以通过采取关于军事行动的决议去解决这些问题。安理会还有向联合国大会提出年度报告、特别报告、对战略性地区行使托管等职能。

安理会由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5个常任理事国是中国、美国、苏联(1991年12月苏联解体后席位由俄罗斯接替)、英国、法国。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最初为6个,1965年开始增加到10个,席位按地区分配,即亚洲2个、非洲3个、拉美2个、东欧1个、西欧及其他国家2个。非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经选举每届更换5个,不能连选连任。根据地域分配原则,每次新选出的5个成员国中应包括来自亚洲和非洲的3个国家、1个东欧国家和1个拉美或加勒比地区国家。每个理事国都有1份投票权,表决问题要至少9票以上才能通过。常任理事国对实质问题都拥有否决权,只要有1票反对就不能通过。非常任理事国无否决权。

安理会主席由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按国名的英文字母顺序按月轮流担任。联大决定停止某会员国权利或开除某会员国均须由安理会事先提出建议。安理会每年举行两次定期会议,在安理会主席认为有必要,大会秘书长或任何理事国建议或请求时,可随时召集会议。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的推荐,任命联合国秘书长。自联合国成立以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这种机制在维护世界和平、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截止到2002年,安理会总共批准执行了约55项维持和平行动,有力阻止和减缓了地区冲突的发展和扩大。这一机制在经历了冷战后愈发显示出其生命力。

随着联合国会员国的增加和世界各地区安全形势的日益复杂,联合国改革势在必行。联合国的改革其实早就被提出过,但由于难度很大,过去只是议论,没有提出具体方案。后来,联合国进行了一次扩大安理会的改革。1963年12月17日,第18届联大通过决议,增设了四个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目前的改革是第二次。现在时代变了,国际形势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应该根据现在的情况对联合国做一些必要的改革。这一点大家没有争议,中国也一直支持联合国改革。

但联合国的改革,尤其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各方面都有分歧。发展中国家强调把和平与发展作为主要部分;而实力比较强的国家,即近五六十年来发展起来的一些国家则强调改革安理会构成,扩大常任理事国数目,而且频繁活动,以推动这项改革的实现。于是,联合国在现任秘书长安南的提议下成立了小组,酝酿改革方案。现在的方案就是在小组制订方案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共有A、B两套方案:A方案是增加6个常任理事国和3个非常任理事国,B方案是新增8个可连选连任的常任理事国和1个非常任理事国。两方案均规定新增常任理事国没有否决权。

5.争 常(2)

◆ 长路漫漫

日本争取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最早可以追溯至冷战时期的池田内阁。当时的日本外相大平正芳,于1964年3月6日在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上曾公开表示,只要大多数国家欢迎,机会成熟,日本希望能够成为常任理事国。不过,由于日本战后一直采取“对美一边倒”和“先经济、后军事”的“吉田路线”,再加上日本政府在这一问题上缺乏政策连续性,社会舆论对争取成为常任理事国的兴趣也不高,因此,外务省虽然一直在国际上拼命努力,但国际的认知始终是:日本事事追随美国,又因宪法限制不能派兵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所以无资格成为常任理事国。

日本政府重新从1995年开始实施争取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战略,近年来明显加快了步伐。2004年9月21日,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在联合国大会发表演说,提出日本已经做出了重大贡献,完全有资格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日本在支付联合国会费方面仅次于美国,居第二位。日本领导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承担着联合国会费19.5%的日本不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不可思议的。

国际新闻界对日本这种心态作了辛辣讽刺:日本无疑很具竞争实力。作为世界经济第二、联合国“班费”缴纳份额第二的经济强国,日本强烈呼吁全班接受他加入“常任班委”。二战后,在美国的帮助下,日本重新建立了自己的政治制度,试图从根本上杜绝再次走上军国主义老路的可能。经过几十年的考验,除去几个亚洲邻桌,在其他同学特别是欧美同学的眼里,日本已经是一个无害国家了。日本对于班级其他同学的诱惑力更大程度上还是来自金钱,如果日本能进“班委”的话,对来那些自贫困山区,指望联合国援助项目的贫困生而言,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另外,由于一些同学的班费缴纳不积极,联合国一直存在着严重的财政困难。日本同学为了谋求政治利益而不惜血本可是出了名的,一时高兴了掏掏支票簿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但联合国安理会不是董事会。

日本鉴于过去和德国一道谋求“入常”难以如愿,于是就拉上印度和巴西两个发展中国家结成“争常共同体”,企图以“捆绑销售”的办法把自己推销出去。2005年6月22日,日本、德国、印度和巴西4个国家的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四国将在今后的联合国安理会改革中,相互支持竞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席位。声明称,安理会必须反映21世纪的国际现实,必须具有代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安理会有必要永久地将一些有意愿、有能力承担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重大责任的国家包括在内。声明还指出,联合国自1945年成立以来,成员国数量已增加近4倍,因此,安理会必须增加常任和非常任理事国的数量,包括选择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担任新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声明说,巴西、德国、印度和日本一致坚定地认为,他们是扩大后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合理候选国。基于这一共识,四国决定相互支持对方的候选资格。声明还说,非洲也必须有国家担任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声明最后表示,巴西、德国、印度和日本将和其他有着相似看法的联合国成员国一起,为推动联合国进行有意义的改革而努力。

2005年3月21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正式向联大提交了联合国改革报告,报告采纳了高级别名人小组就安理会扩大提出的A﹑B两套方案。安南要求,各方要于2005年9月联合国首脑会议前对方案做出决定,并强调如会员国达不成一致意见,也不应以此拖延安理会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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