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为什么会发生户口逃亡现象呢?原因可多了,徭役受不了要逃,赋税拖欠多了要逃 ,战火烧过来了也要逃。但是,最通常的原因,莫过于灾荒了,旱灾水灾、雹灾蝗灾,弄得 粮食减产乃至颗粒无收,要想活命,就只有出逃一条路。倘若这也不是生途,那就只有造反 了。中国历史上,每一次较大规模的社会动荡如兵祸、匪患或农民暴动等,十有八九和灾荒 互成因果关系。天下之治起于州县,天下之乱也起于州县,总结出了这条教训,历代政 府便都将举办荒政规定为州县衙门的重要职守,或径言是保养户口的主体内容之一。
“救荒之政,莫大于赈恤”(《元史·食货志》),赈恤的措施主要有两条:
第一条是蠲免,也叫豁免,就是免去受灾地区老百姓的钱粮和差役,有时则仅是减去一部分 。由于在许多州县衙门的催征实践中实行“揽户”方式,所以豁免时得到最大实惠的是充当 揽户的那部分豪强和大地主,衙门则照实惠数目分成吃红。清代时流行有一首《豁粮歌》, 大体能概括历来蠲免的风貌——
朝廷诏下如甘露,豁免闾阎旧租赋。
岂知未颁恩诏前,州县奏销未得延。
良善之民早完税,顽梗之民竟无畏。
年年抗粮藐官法,官暗挪移代其纳。
年年抗粮望恩典,日久果然邀豁免。
旧粮愈欠豁愈多,催科催科将奈何。
这首歌的注解,就是每年春季或夏季第一次开征时,揽户已在形式上把一年的钱粮都解 完了,俟秋后因灾减产而朝廷下诏蠲免时,广大农民与揽户或官仓之间的债务关系则依旧 不变,而州县衙门且又因豁免令而卸去了奏销责任,全部的实惠便落入了这两家的腰包。
救灾赈恤发横财(2)
第二条措施是赈贷,就是发救济粮或者先借贷一部分粮食让老百姓度饥荒,以后再还 欠。在实践中,州县衙门大多采取借贷方式,从大道理讲,有借有还的要求,必然使民众在 领用粮食时尽量把数额压低到能够活命就行;从小道理上讲,国家颁布的赈贷政策往往是原 则性的,这里面会留下许多空子可以钻营。比如说明代宪宗时期,内阁 学士商辂陈言荒政之弊,就说到过一种常见现象:州县衙门在发放贷粮时,照例先要乡官 里甲统计人数,他们往往把那些无力偿还的人隐瞒不报,这样就不能体现朝廷的恩典。商 辂提出的对策是,“严督府州县正官,收放之际,务在亲行提调”,要让所有人都领到贷粮 ,又都按十分之一计息,以后收回时,便以利息这一部分来抵销那些无力偿还者所贷。换句 话讲,贷放与收回持平了,衙门的救荒便算有头有尾了。但实际上总有好多人没领到贷粮, 在抄家式的催欠中,也没有那么多需要用利息去抵销的亏空,那么这一部分成为持平后之盈 余的粮食,就落入了经办者的私囊。再把这门道儿往后面推延,等朝廷再追发一道蠲免恩典 时,衙门已陆续收回了许多,那就更是大发利市了。
由国家规定,完全以救济粮形式发放的也有,但究竟怎样发放,各州县衙门的动作也不 一样。海瑞搞以工代赈是颇有名气的,就是领取救济粮的人,都参加水利建设,干活吃饭, 这一来国家也算不白白给了粮食,而水利建设对种田人有长远利益。这种人就叫“能员”, 既对国家负责,也对百姓负责。还有那位“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徐九思,在句容县当芝麻官 时,也办过荒政,他把一部分救济粮按市价抛售,因为正逢粮荒,所得价格足抵全部救济粮 总数的平价总额,就这么一回“官倒”,国库在 形式上算是一点儿也没吃亏;余下更多的粮食呢,全算是“盈余”了,徐老爷按人头发放 给灾民,教大家煮稀粥喝,都能活命,这也算是既不负国家、又不负百姓的“能员”。其实 古代的所谓“清官”,就只能做到这一步了。但反过来更流行一些的现象,就是本节开 篇“提起”的李毓昌冤死之事了——
且说嘉庆十三年(1808)秋天,黄河决口,淮安一带首当其冲,“沟壑相连续 ,饥寒半散 亡”,即是清仁宗在那首《悯忠诗三十韵》里勾画的图像。乾(隆)嘉 (庆)之际,社会动乱 的情况已趋严重,这景象尚不赶快设法补救,就会出大乱子,于是朝廷下诏,立即放赈,县 仓里有粮食储备的就发粮食,无粮储存或不敷发放的,发给赈银,再设法去邻省购买调入。 仍 用清仁宗的御制诗来概括,这政策一到了地方上,便是“国恩未周遍,吏习益荒唐。见利即 昏智,图财岂顾殃?施赈忍吞赈,义忘祸亦忘”。各州县衙门大发赈荒救济财的机会到了 。以山阳县为例,当年其领得赈银90000余两,其中知县王伸汉一人,就贪污25000两。正当 他关起门来数钱的时候,两江总督铁保依常例,派出一批官员赴各地灾区检查救灾赈济工作 ,赴山阳县的官员,是新科进士即发江苏以知县任用的山东即墨人李毓昌。
按“官官相护”这一中国官场上的老传统,所谓察视核验之类,都是走形式,要紧的是有钱 大家拿,已吞进去的再吐出一些来就成。所 以王伸汉并不着急,指派自己的长随包祥同李毓昌的长随李祥接触,这叫“二爷们代老爷讲 斤头”。李祥告诉包祥,自家老爷到各乡巡视后,眼看灾民挣扎于濒死之际的惨状,十分震 惊,回到县里再调集户册核对后,已发现了严重的贪冒情形,正打算拟呈文向省署举报呢。 王伸汉让包二爷传话,愿意拿出10000两银子作为“分赃”。孰知李毓昌乍入仕途,决意做 个“清官”,哪想到官场上竟有这种黑幕?当即严词拒绝,还表示要把王伸汉行贿的事举报 给两江总督。这下子,不但王伸汉、包祥一流要骂他是书呆子穷措大,就是跟他来查赈的长 随李祥、顾祥、马连升等几位“二爷”们,也要发牢骚了。还没正式进“公门”,就不替“ 自家人”做点打算,这还让当长随的有啥奔头?包祥看准了他们这一伙存此抱怨,便许以重 利,要他们设法把李毓昌的查赈清册偷出来烧毁,因为李毓昌复命期限已快到了,一旦烧了 ,万难从头查起,这其中有个时间差,又好再做手脚。李祥等人答应了下来,不料李毓昌也 存了个警惕心,一面警告这些家人少在外面揽事,一面把清册管得严严的。李祥等人多次找 机会,都无法得手。
眼看李毓昌即将回省,王伸汉发急了,决定孤 注一掷,杀人灭口,由包祥出面,找李祥、顾祥和马连升三人商量,讲定由他们下手害死 主人,重金酬谢,再替他们另找新主人。这几位二爷利欲熏心,一口答应。找个机会,先投 毒于茶水,待李毓昌服毒发作后,又合伙用绳子将其勒死,再将尸身悬挂梁上,伪造了一个 自缢身亡的现场。
救灾赈恤发横财(3)
省里派来的查赈官员自缢在临时公馆里,按说也不是小事,但王伸汉揣上2000两银票去 淮安知府王毂耳边一嘀咕,这事就大事化小了。王毂再拟一道呈文到省里,布政使和按察使 都无所谓地认可了自杀的结论,又会衔上报两江总督铁保,铁保也是一路上的料,点头画押 ,就算小事化无了。接下来,王伸汉发文通知山东即墨,着李毓昌亲属来领柩回籍,同时兑 现前言,把李祥荐给长州通判,把马连升荐给宝应知县,顾祥发了笔昧心财,想回老家享 福去,王伸汉再另送一笔盘缠,由他上路。
从常情判断,这件冤死案就这么定局了,偏偏“棺尸虽暂掩,袖血未能防”,又漏出了 破绽。先是李毓昌的本族叔父李太清来山阳领回棺柩时,在死者遗物中发现了一篇文稿,内 有“山阳知县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等语,这使他大起疑虑;但衙门里定的案, 连省抚、总督都核准了,倘提不出有力证据来,哪得翻案,只好运柩回乡再说。 灵柩到了即墨,全家痛哭,准备举哀埋棺,可李毓昌妻子在整理丈夫衣物时,发现一件他平 时穿用的皮衣上,有斑斑血迹,忙告诉了李太清。李太清更加怀疑了,当场作主,开棺检验 ,一验就发现有中毒症状。于是立即写好呈文,急忙赶到北京,向都察院喊冤。一个新科进 士即用知县被怀疑是害死,这可不算是一般冤案了,都察院依照规定向皇帝奏呈。清仁宗对 州县衙门无法无天的事,向有所闻,立即责成军机处追查,还发道圣旨给山东巡抚吉纶,让 他马上把李毓昌的尸体运进省城详验。同时再谕军机大臣会同刑部,即将山阳知县王伸汉并 有关人证征调北京审讯。
皇帝三申五令,各方不敢怠慢,急如星火般地动作了起来,山东、北京,可就不比两江地 盘上能让他们一伙一手遮天了,在证据确凿的条件下,冤案的来龙去脉被弄得一清二楚,最 后由清仁宗亲自决定了处理办法——
李毓昌“不肯捏报户口、侵冒赈银,居心实为清正”,应树为榜样,特令赏加知府衔, 隆重安葬,并刻御制《悯忠诗三十韵》于石碑,树在他墓前。因为他没子嗣,皇上又亲自为 他找个儿子过继,继子也赏了“举人”功名。
山阳知县王伸汉抄没家产,立处斩决,连儿子也发配伊犁;淮安知府王毂同恶相济,立 处绞决; 王伸汉的“二爷”包祥,“着即处斩”,让他再去阴间跟主人当长随;李毓昌用的那三位 “好二爷”顾祥、李祥、马连升,全部凌迟处死,其中李祥的受刑地点就放在李毓昌坟前, 处死后还要“摘心致祭,以泄愤恨”;江苏巡抚汪日章,“于所属有此等巨案,全无觉察” ,皇帝骂他是聋子,着即革职;两江总督铁保呢,用清仁宗的批语来说,叫“昏聩糊涂已 极!何堪忝列朝绅”?也是着即革职,发往乌鲁木齐效力赎罪。
“瘅恶法应饬,旌贤善表彰。除残警邪慝,示准作臣纲。”清仁宗悯忠长诗的这最后几句, 意在让天下官吏警惕,可这种“赈弊”在历代官场上从来没有真正禁绝过,一块诗碑一座坟 ,又岂能为它作个句号呢?
吃过原告吃被告(1)
清朝道光二十四年(1844)夏天,陕西神木县出了一桩人命案,县衙门受理后 定了结论, 送到省署核准,当时任陕西巡抚的是素有“能员”之称的李星沅,他和按察使傅绳勋在复核 案卷时,都看出其中有弊,便委派西安知府李希曾复审,果然发现了不少漏洞,最后搞了个 水落石出,重新定案。此案奏闻清宣宗后,下旨将神木知县王致云褫职,李星沅、傅绳勋和 李希曾皆以“审讯精详,俱加二 级”(陆以NB053《冷庐杂识》)。一升一黜,依据很清楚, 老百姓打官司,都从州县衙门打起,行政官也就是 司法官,连案子也审不清楚,援例定罪又不合律, 那就没有资格再坐衙门了。宋人真德秀说州县官 员要以“四事”自勉而剔除“十害”,“四事”是“律己 以廉,抚民以仁,存心以公,NB054事以勤”;“十害”是 “断狱不公,听讼不审,淹延囚系,惨酷用刑,泛滥 追呼,招引告讦,重叠催税,科罚取财,纵吏下乡, 低价买物”。前面六条,全从司法上引起,可知断案 理讼,从来就是州县衙门的要政,也从来就是州县衙门的弊窦。如前述王致云丢掉顶戴,那 是额角撞 上天花板,偏让他遇上李星沅这么个顶头上司,还怪聘用的绍兴师爷不争气。其实更普遍的 情况,则 如《宋史·欧阳修传》中传主所叹了:据记载,欧阳 修被贬作夷陵知县时,无以自遣,常把衙门里存放 着的旧案卷调来观看,发现“枉直乖错不可胜数”, 不由仰天长叹,“以荒远小邑,且如此,天下固可 知!”那位神木知县,只能说是偶而的倒霉货罢了。
州县衙门究竟是怎样审理案件的,“枉直乖错不可胜数”又是如何发生的?我们不妨结合真 德秀所说的衙门“十害”,来作个浏览。
先从“招引告讦”说起。冯梦龙纂集的《广笑府》中,有一则题为《衣食父母》的故事——
优人扮一官到任,一百姓来告状,其官与吏大喜曰:“好事来了。”连忙放下判笔,下厅 深揖告状者。隶人曰:“他是相公子民,有冤来 告,望相公与他办理,如何这等敬他?”官曰: “你不知道,来告状的,便是我的衣食父母,如 何不敬他?”
这是笑话,但概括出了事实真相,虽说历来统治者对老百姓发出的“圣谕”中,总是 告诫大家息讼,州县衙门也跟着学舌,但从骨子里讲,大多是希望告状的越多越好。有人告 状了,就是有人送钱来了的同义语。以清季见诸明文规定的官司钱来看:第一项就是“递状 费”,告状人要买县衙门里的“官定状格”,每套正副两纸,收费60文;填写后缴进衙门, 得同时缴800文;以后如不服判定再往上级衙门控告的话,还得加倍,告到府、道一级是16 00文,告到省里是2000文。按规定,这笔缴状费分成两半,400文由刑房书吏、差役等瓜分 ,400文上交给上一级衙门。第二项是审案费,每案审结后收费10000文,由败诉者承担,如 两造理平,则各自承担一半。如果是涉及债务、田土、房产或其他财产等案件,那就得抽红 ,比例是按涉及案中的钱财总值抽取百分之二。如果是涉及风化、治安这一类的案件,那 就有罚款名目。总之都得搞些油水出来,一半算是衙门里的审案费,另一半交上级衙 门。第三项是其余杂费,收了状纸,要派差役去传 被告,派两个差役,由原告被告各付每差300文以 上传差费,路程在10里以上的,每10里加费 100文。有暂时需要看管的人犯(嫌疑犯等),被差 役管住还不算,还得按日付给80文口食费,等等。 读者须看清的是,这些收费全是明文规定的,此外 的“陋规”和贿赂全不算在里面,也无法计算清楚。 比如本书第四章中介绍过的,仅“快班”差役,就有 诸如“鞋脚钱”、“酒食钱”、“宽限钱”、“买放钱”等 种种需索,不一而足。不过,也正因为有了这些名 份钱的“呆出息”,名外钱的“活进账”,才造成了衙 门中欢迎打官司的心态。于是内外勾结、挑拨词 讼、包揽官司等各色“招引告讦”的弊端,全缘在这 钱字而丛生暴长。中国历代政府对此现象,也是有所 认识的,比如唐宋时都实行过民事案件的诉讼时 间限定,凡田宅、债务、婚姻这类状词,一律在农历 十月初一到来年三月三日以前受理审结,用意是 这个期限之外全是农忙时,官司一打起来会误了 农时,可这又给土豪劣绅们钻了空子,霸占别人产 业妻女时,专拣不受理告状的日子干。到了明清 时,这种“务限”制度改进了,变成定期“放告”,就 是每个月都有几天规定的受理民事诉讼的日期, 刑事案件则随时可诉。但这种诉讼制度趋向进步 的另一面,就是“招引告讦”益加方便了。
“泛滥追呼”之害,紧随兴讼而来。民事案件有两造,有中保,有家长,有族人;刑事 案件有苦主,有尸亲,有见证,有邻右,通通打在网里,正可一一勒索。《水浒传》第三回 写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后,急忙逃走。衙门里接到报案后,能干些什么事呢?鲁达的房东被抓 起 来,两家邻舍被抓起来,郑屠家的老小邻右人等,也被一并拘集。至于“贼开花”之类,前 文已有介绍,这里不再NB024嗦。假如是命案,则还有一道验尸手续,有时是县尉带着 刑房仵作去现场勘验,有时是知县大人亲自出马,还得填写“尸格”(验尸报告单) 。尸格填 写完后,还要“指出四下扶同甘结”,这“四下”就是尸亲、被告(包括正凶、帮凶 或嫌疑犯)、邻居 、见证等,然后全押回衙门,或投入监狱,或暂押班房;于是又有“淹延囚系”一害,也叫 “淹狱”。管监狱、班房的狱吏、牢子、禁卒一类,在里面拼命折磨被羁押者,这些人的家 属就得赶快塞钱,再设法向老爷、师爷、大爷、二爷、老典、刑房书办等各道关口打点,争 取办个“取保候审”。能够保出的那些人,照例都是见证、邻居之类,剩下来的那些人, 还有的是活罪要受,常见的现象就是传而不讯,讯而不审,审而不决,月复一月地拖下去。 如宋人张舜民著《画墁录》载,宋仁宗时,有个妇女因奸情入狱,进监牢时正怀孕,到案件 审结出狱时,已抱着一个“发被面,齿满口”的 孩子了。南宋理宗时,监察御史程元凤有一段揭发,大致可看作是历代州县衙门办案的通 病:“今罪无轻重,悉皆送狱;狱无大小,悉皆稽留。或以追索未齐而不问,或以供款未圆 而不呈,或以书拟未当而不判,狱官视以为常而不顾其迟,狱吏留以为利而惟恐其速。”在 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惨酷用刑”之害、“听讼不审”之害、“断狱不公”之害,自然而然 地相继产生。一言以蔽之,就是“有理无钱莫进来”。好在历代名狱冤案,戏曲小说中详细 描绘得极多,毋需作者饶舌了。
吃过原告吃被告(2)
最后,州县衙门中究竟由哪位坐大堂当主审的问题,倒是值得一说的。许多人由戏剧小 说传奇之类中得出的印象,似乎审案听讼总归是七品正堂的事,其实不然。按制度,审案须 由知县负主要责任,但也完全可以根据不同讼案的性质或案情轻重程度,委托佐NB032 去主审; 或者案件定论后呈报上司复核时,上司不满意,也可以指名道姓要原审衙门中某县丞某县尉 重新审过。比如《名公书判清明集》中,就收有一篇上级主管部门致某县署的训词——
知县不能了事,以本司为推手之地。且如张琪系词人,全不责问的实;项辛 一系停赌席之人,岂有不知引之至者。又如邵辛二乃被论人,全不曾与词主对实。今将枝蔓 人一例具解,累累而前,可见谬政。案责付原解人管押,改委赵县丞,请著起精神,将要切 人逐一对实,其无干碍人即与著家。知县毋得泛扰,限十日了绝,违追承吏。
很显然,这位原审知县办了几件案子,牵丝挂笼抓了一大批人,审结上报后,上司很恼 火,驳回并指名由县丞再审,还警告知县不得干扰。县丞是知县的第一副手,县尉有管理治 安的责任,由他们来主审案件,应说是顺理成章的。此外,主管簿书、赋税等务的主簿,也 可以主 审案件,但一般多限于民事诉讼。《樵书》上记有一则主簿断狱事,十分出名,谓南宋宁宗 时,华元龙在湘阴县任主簿。有万俟NB055子孙与岳氏争田,久而不决,案子转到主簿 廨审理, 华主簿立即判决道:“岳武穆一代忠臣,万俟NB055助(秦)桧逆贼,虽籍 其家,不足以谢天下 ,安敢与岳氏争田?田归岳氏。”当然,佐NB032审案,全带有主管委托或上级指派性质 ,倘若 他们单独受理讼词,而不经过县衙刑房、招房等机构并由正堂老爷的签押房转来,那就是违 制了。
兴学旌表行礼教(1)
《论语·阳货》里,记有这样一则故事:春秋时,孔子的学生子游在武城当县宰。有一天, 孔子带着另外几个学生去看他,才进武城,到处都能听到弦歌之声,原来子游这位父母官上 任后,花大力气抓了礼乐教育,所以老百姓都能作弦歌了。孔夫子莞尔笑曰:“割鸡焉用 牛刀?”意思是治理这么一块小地方,哪用此大道啊?子游马上反驳老师:“我听老师说过, 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听使唤。”孔夫子一听,大为高兴,转过身来对另几个学生 说:“你们几个都听清楚了,他讲得很对!我刚才的话,只是开玩笑罢了。”
据作者所见,这大约是最早的关于礼教治县的记录了。及西汉武帝之后,独尊儒术,这 个传统得到了继承与光大,也成为州县衙门的主要职责之一。具体的内容呢?最最表面的文 章 ,是祭孔;比较实在一点的,就是兴学。朱元璋说学校是风化之原,应该承认他讲得有道理 。明代戏曲家汤显祖曾在广东徐闻县做过典史,职掌是协助知县分管治安风化这些事。当地 人俗好勇斗轻生,不知礼义,有违治安的事当然不会少。于是这位《牡丹亭》的作者就从根 治上着手,在县城西门塘畔办了一所“贵生书院”,共有12间教室,并亲自去书院讲课。据 《徐闻县志》记载,汤典史讲课时,“户屦常满,廨舍不容”,看起来是抓出点成效了。
按制度,州县官学都有教授、教谕一类学官负 责,但州县正官也有时时关心的职责,科举出身的 老爷们,应该常去学校里和秀才们讨论经书。此 外,定期出题目考试学生,也是州县正堂的日常工 作,那些花钱买官做的老爷们,就把这些事委托给 师爷们代劳。明清时代的科举规矩,分县试、府试、院试、乡试、 会试和殿试好几个等级,县试由知县任主考官和阅 卷官,换句话讲,天下秀才,都从州县老爷那枝笔 下讨出身。《妙香室丛话》里记有一件趣事,说是某 知县因公事离署,由县主簿代理正堂,这个主簿本 来是刑房仵作,后来补吏,再由吏道得官,熬资格 熬到了主簿,说起策论诗赋这些东西来,那是一窍 不通的。偏偏县试的日期到了,既然是代理知县, 那也只好赶鸭子上架了,好在还有幕僚们相帮,拟 了一道八股文的题目,叫《何伤哉》。报考的童生 中,有个“代书”(即衙门指定替人书写状纸者),破 题时犯了“三句话不离本行”的老毛病,写道“伤痕 难辨,于所受者审其是焉”。那主簿还要装模作样 看试卷,别的都看不懂,惟有这一份最对他胃口, 亲笔批道:“此文周身细看,浅深部位,一丝不走, 只结尾处尚少‘余无别故’四字。”他还以为这则《何 伤哉》是在考验尸知识呢,惹得师爷们传为笑谈。反过来,也有果真爱才如命而闹出笑话的 ,《南亭笔记》载李紫NB056当元和知县时,很注重对人才的拔擢。某年省署学政举办 考 试,有个童生冒籍(即冒充本地籍贯)去考,被人检举出来。李紫NB056很 赏识这冒籍者,亲自 去学政那儿替他说情,学政嫌其多事,置诸不理。李大人气哼哼退出来,正遇上那个自己 没水平、又爱嫉妒别人的检举者,顿时火冒三丈,冲上去动手就揍。县太爷和劣廪生打架, 岂不让人笑掉大牙?马上便有那些二爷三小子们一起上前,硬把他推进轿子抬走了。
推行礼教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旌表节妇义士、孝子贤孙等。地方上出了割股疗亲的孝子 、奉祖弥谨的贤孙、守寡抚孤的节妇、为民除害的义士,州县官员都应及时向上级申报,事 迹特殊的,还要一直申报到朝廷。奖励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或者是县官亲自上门慰问,或 者是请到州县衙门里赴宴,再用旗帜鼓乐送回家里,或者是为其在闾里前立一座牌坊,诸如 懿孝坊、寿母坊、贞节坛等。够上旌表的人户,有减赋免役等优惠待遇;立过牌坊后,还可 泽及宗亲族人。不少悲剧又缘此发生,比如族内出了个青年守寡的妇女,族里人为争取弄到 一座贞节牌坊,就用尽手段不许她改嫁。至如割股疗夫、取肝救母之类愚蠢的事儿,更是难 以统计。明朝洪武年间,日照县有个叫江伯儿的人,因母亲生病,割胁入药,服之不愈,又 祷于神,许愿说如能使母亲病愈,愿杀子以祀。后来母亲病好了,他果真把一个已有三岁的 儿子杀了祀神。这算是“孝”行呢,还算是恶行?州县衙门吃不准,省署也吃不准,一直上 报到中央,明太祖朱元璋闻之大怒,道是“父子天伦,百姓无知,乃杀其子,灭绝伦理!” 下旨将江伯儿逮起来,打一百杖,发配海南。从此,又有了割股疗亲不许旌表的新规定 ( 《典故纪闻》卷5)。一部二十五史,“孝义传”、“烈女传”等不绝于书,这都是历 代州县衙门用“ 牛刀割鸡”的成果。
兴学旌表行礼教(2)
州县衙门要抓“好人好事”表彰推广,也要抓“坏人坏事”树反面典型,“或身居子职,有 阙侍养;或父母在堂,则蓄私财;或犯分陵忽,不顾长幼之伦;或因利分争,遽兴骨肉之讼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1),这些事都要责以大义,教育开导,令其悔过自 新;教之不改 的话,就要张榜公布,让你恶名远扬。明清时,还有个“申明亭”、“旌善亭”制度,府、 州、县及乡里,皆立二亭,使大家受教育。此外,向老百 姓宣传皇帝的“圣谕”和“大诰”等,也是州县衙门的任务,有关情形已在本书第一章里介 绍过,不再泼墨。
胡子眉毛一把抓(1)
武松打虎的故事,在中国可说是家喻户晓,不过景阳冈山神庙门上那一张阳谷县衙门的 榜文,却不太为人注意,或者是注意到了,亦不曾因此发生联想。这张盖有衙门印信的告示 ,规定“如有过往客商人等,可于巳、午、未三个时辰,结伴过冈;其余时分及单身客人, 不许过冈,恐被伤害性命”。连走山路的时间和形式,州县衙门也得管起来,这才体现出“ 父母官”的“亲民”特色,也是中国古代政府的一贯特色。——至少从形式上讲,社会上任 何 类型的阶层、任何性质的事物,全得兜起来,管着点,这无所不管的原始职责哩,就归州县 衙门掌握。市场要管。集市商肆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和生产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但集市办在什么 地方,商肆店铺该怎样开设,这都得由州县衙门来解决。开店要向衙门提出申请,要有担保 ,衙门审核后发给凭证,这才允许开张。集市的地点和日期,亦都由衙门指定。《汉书·尹 赏传》有一句“杂举长安轻薄少年、恶子、无市籍商贩作务”,最后数字,就是指没有取得 衙门发给开业执照及指定地点经营的商贩匠作。可见这些制度在西汉时就已经很完备了。然 后,对斛、斗、秤、尺等度量衡器,都要定时检验;又有设“公平秤”的,如明代时六合县 ,“各市贸易之所,其斛斗秤尺,大小不一,民缘为奸。嘉靖三十年,知县董邦政立于准, 悬于市肆,谕 贸易之人,有大小低昂,听其较量”(《嘉靖六合县志》卷1)。物价平抑也由 衙门主管,这 涉及到市场秩序是否稳定,生意贸易是否正常,也就关系到政府的统治是否巩固。《春渚纪 闻》载北宋后期,宗泽在开封府坐衙时,“物价腾贵,至有十倍于前者”。他叫衙门里的厨 师去市场买来面粉,照着市场上出售的笼饼也蒸一笼,然后估价,一枚值六钱,再看市价, 一枚要卖二十钱。于是把饼坊里的人叫来责问,那人说“自都城经乱以来,米麦起落,初无 定价,因袭至此,某不能违众独减,使贱市也”。宗泽拿出衙厨里做的饼来说,“此饼会计 面工之费,枚止六钱。若市八钱,则有二钱之息,今将出令止作八钱,敢增价者斩。”这 张告示一贴出去,饼价全降到八钱一枚,也没人敢闭肆罢市。以后,“其他物价并减”。治安要管。治安的涵义,大莫过于防盗防火。就防盗言,除驻军外,历来州县及各乡都 有警铺、巡铺一类设置,巡夜敲锣击梆是一种轮流承担的劳役,一处有警,众铺响应。清代道光举人段光清,以“大挑”分发到浙 江当候补知县。据其在《镜湖自撰年谱》中自述,他在杭州见习期间,也要参加夜间巡逻, “每夜自提灯笼,不用马椅刑杖,步行街道,常及五更”。防火 制度也多依附在防盗设施上,如明代时宛平县“城内各坊,随居民多少,分为若干铺,每铺 立铺头火夫三五人,而统之以总甲;城外各村,随地方远近,分为若干保甲,每保设牌甲若 干人。凡地方有人命、倒卧、盗贼、火烛,必报,风雨寒暑不敢后,而又有守宿、灯烛之费 ”(《宛署杂记》)。《老残游记》里写到老残在齐河县住旅店,半夜起火, 众人皆“知道县 官必来看火”。果然,正慌乱间,知县大老爷就坐着轿子赶来了。
《坦园日记》里,还记有乡人建醮,知县亲自带人弹压的事。建醮即打醮,是一种民俗活动 。因为参与者众,看热闹的更多,容易出事,所以有司得防患于未然。其道理就像今世商场 开张搞有奖抛售,及歌星现场签售CD,或举办大型游艺类活动之类,极易发生挤塌柜台互相 踩伤的意外。因此凡有热闹之事、人多之处, 这份维持秩序的担待 ,必须是落在州县衙门肩上的。陋俗要管。比如赌坊、私娼、杀牛卖肉这些,都属于违法现象或不良习气,州县衙门除 了出示明禁外,还得去捉拿。但这些歪风邪气很难禁绝,一般来说,衙中胥吏都和搞这些活 动的地棍流氓辈有勾结,或本身就是包娼包赌者。明清时,许多老典(典史) 就专靠收取这些 场所的“月敬”、“节敬”当外快。如前引段光清的《年谱》里,就有披述:“差役、地保 俱无正身,不过招集无赖游手以充数,遂致此辈借端扰民。凡地方匿藏娼户,隐埋赌家,无 不暗索其陋规”。还有淫祠、会赛、乱婚、溺女这些,也都是陋俗,均在 衙门禁管之列。认定是淫祠的折毁;断定是荒诞无稽的会赛就取消;不符合法律和礼义的婚 俗,就要引导大家革除。明清时代,尤其是清朝后期,缠脚、吸鸦片烟这些现象,也都是陋 俗,各州县衙门都有设禁或劝导的责任。四川仪陇县曾发 现一块明代万历九年(1581)时的官府石刻告示,上云“今后男婚配应在一十 五六岁以上,方许 迎娶。违者父母,重责枷号”(《四川日报》1983年3月6日)。瞧,那会儿人 口思想有了转变 ,连早婚早育也划在陋俗中,而要有衙门管着些了。此外,在许多衙门看来,唱小曲、唱鼓 子词、演髦儿戏等,也是陋俗,宜行禁断。
胡子眉毛一把抓(2)
《清稗类钞》上,记有一则《汤圆案》,谓清朝时郑裕国在归安做知县,人称“郑青天 ”。某日,邻县乌程有个乡下人到他这里拦轿告状,郑裕国问明情由后喝斥道:“此为乌程 界(事),汝应往该管衙门呈控,不得岐渎!”乡下人事先请教过讼师,这会儿 口口声声道:“ 天下官管天下百姓,官之言也!”结果郑裕国果真为他申理了曲直。读者在本书前几章中, 已经知道,这类事也是经常发生的。按中国许多朝代的制度,不仅有一个知县兼领数县正堂 的规矩,也有将本县公事或案件移往邻县经办或复审的规矩。昆剧《十五贯》里,就提供过 一个本县审过邻县复审的故事,这种事历史上比比皆是。即《十五贯》发生的背景明代论, 据《渊鉴类涵》引《献徵录》载,明世宗时,龚起凤当杞县知县,有廉平声誉。邻县发生了 一桩豪强杀人的命案,又花钱贿买知县,得以脱死。上司命龚起凤前往复审,原审知县出衙 二十里相迎,再四叮嘱包涵着点;到了该县衙门后,又有一吏提着贿金来悄悄见他,被龚 起凤痛斥,“竟穷治,伏其辜,人大称快”。当然,老百姓见得多的,还是《十五贯》里那 种官官相护的场面,因此便有“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衙门一样贪”的经验之谈给总结 出来。不过《清稗类钞》里那位乡下人喊的“天下官管天下事”之通例,亦得 因这些故事或史实而坐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