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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天下官理天下事 .2

作者:完颜绍元 当前章节:12032 字 更新时间:2026-6-5 00:18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户口逃亡现象呢?原因可多了,徭役受不了要逃,赋税拖欠多了要逃 ,战火烧过来了也要逃。但是,最通常的原因,莫过于灾荒了,旱灾水灾、雹灾蝗灾,弄得 粮食减产乃至颗粒无收,要想活命,就只有出逃一条路。倘若这也不是生途,那就只有造反 了。中国历史上,每一次较大规模的社会动荡如兵祸、匪患或农民暴动等,十有八九和灾荒 互成因果关系。天下之治起于州县,天下之乱也起于州县,总结出了这条教训,历代政 府便都将举办荒政规定为州县衙门的重要职守,或径言是保养户口的主体内容之一。

“救荒之政,莫大于赈恤”(《元史·食货志》),赈恤的措施主要有两条: 

第一条是蠲免,也叫豁免,就是免去受灾地区老百姓的钱粮和差役,有时则仅是减去一部分 。由于在许多州县衙门的催征实践中实行“揽户”方式,所以豁免时得到最大实惠的是充当 揽户的那部分豪强和大地主,衙门则照实惠数目分成吃红。清代时流行有一首《豁粮歌》, 大体能概括历来蠲免的风貌——

朝廷诏下如甘露,豁免闾阎旧租赋。

岂知未颁恩诏前,州县奏销未得延。

良善之民早完税,顽梗之民竟无畏。

年年抗粮藐官法,官暗挪移代其纳。

年年抗粮望恩典,日久果然邀豁免。

旧粮愈欠豁愈多,催科催科将奈何。

这首歌的注解,就是每年春季或夏季第一次开征时,揽户已在形式上把一年的钱粮都解 完了,俟秋后因灾减产而朝廷下诏蠲免时,广大农民与揽户或官仓之间的债务关系则依旧 不变,而州县衙门且又因豁免令而卸去了奏销责任,全部的实惠便落入了这两家的腰包。 

救灾赈恤发横财(2)

第二条措施是赈贷,就是发救济粮或者先借贷一部分粮食让老百姓度饥荒,以后再还 欠。在实践中,州县衙门大多采取借贷方式,从大道理讲,有借有还的要求,必然使民众在 领用粮食时尽量把数额压低到能够活命就行;从小道理上讲,国家颁布的赈贷政策往往是原 则性的,这里面会留下许多空子可以钻营。比如说明代宪宗时期,内阁 学士商辂陈言荒政之弊,就说到过一种常见现象:州县衙门在发放贷粮时,照例先要乡官 里甲统计人数,他们往往把那些无力偿还的人隐瞒不报,这样就不能体现朝廷的恩典。商 辂提出的对策是,“严督府州县正官,收放之际,务在亲行提调”,要让所有人都领到贷粮 ,又都按十分之一计息,以后收回时,便以利息这一部分来抵销那些无力偿还者所贷。换句 话讲,贷放与收回持平了,衙门的救荒便算有头有尾了。但实际上总有好多人没领到贷粮, 在抄家式的催欠中,也没有那么多需要用利息去抵销的亏空,那么这一部分成为持平后之盈 余的粮食,就落入了经办者的私囊。再把这门道儿往后面推延,等朝廷再追发一道蠲免恩典 时,衙门已陆续收回了许多,那就更是大发利市了。

由国家规定,完全以救济粮形式发放的也有,但究竟怎样发放,各州县衙门的动作也不 一样。海瑞搞以工代赈是颇有名气的,就是领取救济粮的人,都参加水利建设,干活吃饭, 这一来国家也算不白白给了粮食,而水利建设对种田人有长远利益。这种人就叫“能员”, 既对国家负责,也对百姓负责。还有那位“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徐九思,在句容县当芝麻官 时,也办过荒政,他把一部分救济粮按市价抛售,因为正逢粮荒,所得价格足抵全部救济粮 总数的平价总额,就这么一回“官倒”,国库在 形式上算是一点儿也没吃亏;余下更多的粮食呢,全算是“盈余”了,徐老爷按人头发放 给灾民,教大家煮稀粥喝,都能活命,这也算是既不负国家、又不负百姓的“能员”。其实 古代的所谓“清官”,就只能做到这一步了。但反过来更流行一些的现象,就是本节开 篇“提起”的李毓昌冤死之事了——

且说嘉庆十三年(1808)秋天,黄河决口,淮安一带首当其冲,“沟壑相连续 ,饥寒半散 亡”,即是清仁宗在那首《悯忠诗三十韵》里勾画的图像。乾(隆)嘉 (庆)之际,社会动乱 的情况已趋严重,这景象尚不赶快设法补救,就会出大乱子,于是朝廷下诏,立即放赈,县 仓里有粮食储备的就发粮食,无粮储存或不敷发放的,发给赈银,再设法去邻省购买调入。 仍 用清仁宗的御制诗来概括,这政策一到了地方上,便是“国恩未周遍,吏习益荒唐。见利即 昏智,图财岂顾殃?施赈忍吞赈,义忘祸亦忘”。各州县衙门大发赈荒救济财的机会到了 。以山阳县为例,当年其领得赈银90000余两,其中知县王伸汉一人,就贪污25000两。正当 他关起门来数钱的时候,两江总督铁保依常例,派出一批官员赴各地灾区检查救灾赈济工作 ,赴山阳县的官员,是新科进士即发江苏以知县任用的山东即墨人李毓昌。

按“官官相护”这一中国官场上的老传统,所谓察视核验之类,都是走形式,要紧的是有钱 大家拿,已吞进去的再吐出一些来就成。所 以王伸汉并不着急,指派自己的长随包祥同李毓昌的长随李祥接触,这叫“二爷们代老爷讲 斤头”。李祥告诉包祥,自家老爷到各乡巡视后,眼看灾民挣扎于濒死之际的惨状,十分震 惊,回到县里再调集户册核对后,已发现了严重的贪冒情形,正打算拟呈文向省署举报呢。 王伸汉让包二爷传话,愿意拿出10000两银子作为“分赃”。孰知李毓昌乍入仕途,决意做 个“清官”,哪想到官场上竟有这种黑幕?当即严词拒绝,还表示要把王伸汉行贿的事举报 给两江总督。这下子,不但王伸汉、包祥一流要骂他是书呆子穷措大,就是跟他来查赈的长 随李祥、顾祥、马连升等几位“二爷”们,也要发牢骚了。还没正式进“公门”,就不替“ 自家人”做点打算,这还让当长随的有啥奔头?包祥看准了他们这一伙存此抱怨,便许以重 利,要他们设法把李毓昌的查赈清册偷出来烧毁,因为李毓昌复命期限已快到了,一旦烧了 ,万难从头查起,这其中有个时间差,又好再做手脚。李祥等人答应了下来,不料李毓昌也 存了个警惕心,一面警告这些家人少在外面揽事,一面把清册管得严严的。李祥等人多次找 机会,都无法得手。

眼看李毓昌即将回省,王伸汉发急了,决定孤 注一掷,杀人灭口,由包祥出面,找李祥、顾祥和马连升三人商量,讲定由他们下手害死 主人,重金酬谢,再替他们另找新主人。这几位二爷利欲熏心,一口答应。找个机会,先投 毒于茶水,待李毓昌服毒发作后,又合伙用绳子将其勒死,再将尸身悬挂梁上,伪造了一个 自缢身亡的现场。

救灾赈恤发横财(3)

省里派来的查赈官员自缢在临时公馆里,按说也不是小事,但王伸汉揣上2000两银票去 淮安知府王毂耳边一嘀咕,这事就大事化小了。王毂再拟一道呈文到省里,布政使和按察使 都无所谓地认可了自杀的结论,又会衔上报两江总督铁保,铁保也是一路上的料,点头画押 ,就算小事化无了。接下来,王伸汉发文通知山东即墨,着李毓昌亲属来领柩回籍,同时兑 现前言,把李祥荐给长州通判,把马连升荐给宝应知县,顾祥发了笔昧心财,想回老家享 福去,王伸汉再另送一笔盘缠,由他上路。

从常情判断,这件冤死案就这么定局了,偏偏“棺尸虽暂掩,袖血未能防”,又漏出了 破绽。先是李毓昌的本族叔父李太清来山阳领回棺柩时,在死者遗物中发现了一篇文稿,内 有“山阳知县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等语,这使他大起疑虑;但衙门里定的案, 连省抚、总督都核准了,倘提不出有力证据来,哪得翻案,只好运柩回乡再说。 灵柩到了即墨,全家痛哭,准备举哀埋棺,可李毓昌妻子在整理丈夫衣物时,发现一件他平 时穿用的皮衣上,有斑斑血迹,忙告诉了李太清。李太清更加怀疑了,当场作主,开棺检验 ,一验就发现有中毒症状。于是立即写好呈文,急忙赶到北京,向都察院喊冤。一个新科进 士即用知县被怀疑是害死,这可不算是一般冤案了,都察院依照规定向皇帝奏呈。清仁宗对 州县衙门无法无天的事,向有所闻,立即责成军机处追查,还发道圣旨给山东巡抚吉纶,让 他马上把李毓昌的尸体运进省城详验。同时再谕军机大臣会同刑部,即将山阳知县王伸汉并 有关人证征调北京审讯。

皇帝三申五令,各方不敢怠慢,急如星火般地动作了起来,山东、北京,可就不比两江地 盘上能让他们一伙一手遮天了,在证据确凿的条件下,冤案的来龙去脉被弄得一清二楚,最 后由清仁宗亲自决定了处理办法——

李毓昌“不肯捏报户口、侵冒赈银,居心实为清正”,应树为榜样,特令赏加知府衔, 隆重安葬,并刻御制《悯忠诗三十韵》于石碑,树在他墓前。因为他没子嗣,皇上又亲自为 他找个儿子过继,继子也赏了“举人”功名。

山阳知县王伸汉抄没家产,立处斩决,连儿子也发配伊犁;淮安知府王毂同恶相济,立 处绞决; 王伸汉的“二爷”包祥,“着即处斩”,让他再去阴间跟主人当长随;李毓昌用的那三位 “好二爷”顾祥、李祥、马连升,全部凌迟处死,其中李祥的受刑地点就放在李毓昌坟前, 处死后还要“摘心致祭,以泄愤恨”;江苏巡抚汪日章,“于所属有此等巨案,全无觉察” ,皇帝骂他是聋子,着即革职;两江总督铁保呢,用清仁宗的批语来说,叫“昏聩糊涂已 极!何堪忝列朝绅”?也是着即革职,发往乌鲁木齐效力赎罪。

“瘅恶法应饬,旌贤善表彰。除残警邪慝,示准作臣纲。”清仁宗悯忠长诗的这最后几句, 意在让天下官吏警惕,可这种“赈弊”在历代官场上从来没有真正禁绝过,一块诗碑一座坟 ,又岂能为它作个句号呢?

吃过原告吃被告(1)

清朝道光二十四年(1844)夏天,陕西神木县出了一桩人命案,县衙门受理后 定了结论, 送到省署核准,当时任陕西巡抚的是素有“能员”之称的李星沅,他和按察使傅绳勋在复核 案卷时,都看出其中有弊,便委派西安知府李希曾复审,果然发现了不少漏洞,最后搞了个 水落石出,重新定案。此案奏闻清宣宗后,下旨将神木知县王致云褫职,李星沅、傅绳勋和 李希曾皆以“审讯精详,俱加二 级”(陆以NB053《冷庐杂识》)。一升一黜,依据很清楚, 老百姓打官司,都从州县衙门打起,行政官也就是 司法官,连案子也审不清楚,援例定罪又不合律, 那就没有资格再坐衙门了。宋人真德秀说州县官 员要以“四事”自勉而剔除“十害”,“四事”是“律己 以廉,抚民以仁,存心以公,NB054事以勤”;“十害”是 “断狱不公,听讼不审,淹延囚系,惨酷用刑,泛滥 追呼,招引告讦,重叠催税,科罚取财,纵吏下乡, 低价买物”。前面六条,全从司法上引起,可知断案 理讼,从来就是州县衙门的要政,也从来就是州县衙门的弊窦。如前述王致云丢掉顶戴,那 是额角撞 上天花板,偏让他遇上李星沅这么个顶头上司,还怪聘用的绍兴师爷不争气。其实更普遍的 情况,则 如《宋史·欧阳修传》中传主所叹了:据记载,欧阳 修被贬作夷陵知县时,无以自遣,常把衙门里存放 着的旧案卷调来观看,发现“枉直乖错不可胜数”, 不由仰天长叹,“以荒远小邑,且如此,天下固可 知!”那位神木知县,只能说是偶而的倒霉货罢了。

州县衙门究竟是怎样审理案件的,“枉直乖错不可胜数”又是如何发生的?我们不妨结合真 德秀所说的衙门“十害”,来作个浏览。

先从“招引告讦”说起。冯梦龙纂集的《广笑府》中,有一则题为《衣食父母》的故事—— 

优人扮一官到任,一百姓来告状,其官与吏大喜曰:“好事来了。”连忙放下判笔,下厅 深揖告状者。隶人曰:“他是相公子民,有冤来 告,望相公与他办理,如何这等敬他?”官曰: “你不知道,来告状的,便是我的衣食父母,如 何不敬他?”

这是笑话,但概括出了事实真相,虽说历来统治者对老百姓发出的“圣谕”中,总是 告诫大家息讼,州县衙门也跟着学舌,但从骨子里讲,大多是希望告状的越多越好。有人告 状了,就是有人送钱来了的同义语。以清季见诸明文规定的官司钱来看:第一项就是“递状 费”,告状人要买县衙门里的“官定状格”,每套正副两纸,收费60文;填写后缴进衙门, 得同时缴800文;以后如不服判定再往上级衙门控告的话,还得加倍,告到府、道一级是16 00文,告到省里是2000文。按规定,这笔缴状费分成两半,400文由刑房书吏、差役等瓜分 ,400文上交给上一级衙门。第二项是审案费,每案审结后收费10000文,由败诉者承担,如 两造理平,则各自承担一半。如果是涉及债务、田土、房产或其他财产等案件,那就得抽红 ,比例是按涉及案中的钱财总值抽取百分之二。如果是涉及风化、治安这一类的案件,那 就有罚款名目。总之都得搞些油水出来,一半算是衙门里的审案费,另一半交上级衙 门。第三项是其余杂费,收了状纸,要派差役去传 被告,派两个差役,由原告被告各付每差300文以 上传差费,路程在10里以上的,每10里加费 100文。有暂时需要看管的人犯(嫌疑犯等),被差 役管住还不算,还得按日付给80文口食费,等等。 读者须看清的是,这些收费全是明文规定的,此外 的“陋规”和贿赂全不算在里面,也无法计算清楚。 比如本书第四章中介绍过的,仅“快班”差役,就有 诸如“鞋脚钱”、“酒食钱”、“宽限钱”、“买放钱”等 种种需索,不一而足。不过,也正因为有了这些名 份钱的“呆出息”,名外钱的“活进账”,才造成了衙 门中欢迎打官司的心态。于是内外勾结、挑拨词 讼、包揽官司等各色“招引告讦”的弊端,全缘在这 钱字而丛生暴长。中国历代政府对此现象,也是有所 认识的,比如唐宋时都实行过民事案件的诉讼时 间限定,凡田宅、债务、婚姻这类状词,一律在农历 十月初一到来年三月三日以前受理审结,用意是 这个期限之外全是农忙时,官司一打起来会误了 农时,可这又给土豪劣绅们钻了空子,霸占别人产 业妻女时,专拣不受理告状的日子干。到了明清 时,这种“务限”制度改进了,变成定期“放告”,就 是每个月都有几天规定的受理民事诉讼的日期, 刑事案件则随时可诉。但这种诉讼制度趋向进步 的另一面,就是“招引告讦”益加方便了。

“泛滥追呼”之害,紧随兴讼而来。民事案件有两造,有中保,有家长,有族人;刑事 案件有苦主,有尸亲,有见证,有邻右,通通打在网里,正可一一勒索。《水浒传》第三回 写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后,急忙逃走。衙门里接到报案后,能干些什么事呢?鲁达的房东被抓 起 来,两家邻舍被抓起来,郑屠家的老小邻右人等,也被一并拘集。至于“贼开花”之类,前 文已有介绍,这里不再NB024嗦。假如是命案,则还有一道验尸手续,有时是县尉带着 刑房仵作去现场勘验,有时是知县大人亲自出马,还得填写“尸格”(验尸报告单) 。尸格填 写完后,还要“指出四下扶同甘结”,这“四下”就是尸亲、被告(包括正凶、帮凶 或嫌疑犯)、邻居 、见证等,然后全押回衙门,或投入监狱,或暂押班房;于是又有“淹延囚系”一害,也叫 “淹狱”。管监狱、班房的狱吏、牢子、禁卒一类,在里面拼命折磨被羁押者,这些人的家 属就得赶快塞钱,再设法向老爷、师爷、大爷、二爷、老典、刑房书办等各道关口打点,争 取办个“取保候审”。能够保出的那些人,照例都是见证、邻居之类,剩下来的那些人, 还有的是活罪要受,常见的现象就是传而不讯,讯而不审,审而不决,月复一月地拖下去。 如宋人张舜民著《画墁录》载,宋仁宗时,有个妇女因奸情入狱,进监牢时正怀孕,到案件 审结出狱时,已抱着一个“发被面,齿满口”的 孩子了。南宋理宗时,监察御史程元凤有一段揭发,大致可看作是历代州县衙门办案的通 病:“今罪无轻重,悉皆送狱;狱无大小,悉皆稽留。或以追索未齐而不问,或以供款未圆 而不呈,或以书拟未当而不判,狱官视以为常而不顾其迟,狱吏留以为利而惟恐其速。”在 这个漫长的过程中,“惨酷用刑”之害、“听讼不审”之害、“断狱不公”之害,自然而然 地相继产生。一言以蔽之,就是“有理无钱莫进来”。好在历代名狱冤案,戏曲小说中详细 描绘得极多,毋需作者饶舌了。

吃过原告吃被告(2)

最后,州县衙门中究竟由哪位坐大堂当主审的问题,倒是值得一说的。许多人由戏剧小 说传奇之类中得出的印象,似乎审案听讼总归是七品正堂的事,其实不然。按制度,审案须 由知县负主要责任,但也完全可以根据不同讼案的性质或案情轻重程度,委托佐NB032 去主审; 或者案件定论后呈报上司复核时,上司不满意,也可以指名道姓要原审衙门中某县丞某县尉 重新审过。比如《名公书判清明集》中,就收有一篇上级主管部门致某县署的训词——

知县不能了事,以本司为推手之地。且如张琪系词人,全不责问的实;项辛 一系停赌席之人,岂有不知引之至者。又如邵辛二乃被论人,全不曾与词主对实。今将枝蔓 人一例具解,累累而前,可见谬政。案责付原解人管押,改委赵县丞,请著起精神,将要切 人逐一对实,其无干碍人即与著家。知县毋得泛扰,限十日了绝,违追承吏。 

很显然,这位原审知县办了几件案子,牵丝挂笼抓了一大批人,审结上报后,上司很恼 火,驳回并指名由县丞再审,还警告知县不得干扰。县丞是知县的第一副手,县尉有管理治 安的责任,由他们来主审案件,应说是顺理成章的。此外,主管簿书、赋税等务的主簿,也 可以主 审案件,但一般多限于民事诉讼。《樵书》上记有一则主簿断狱事,十分出名,谓南宋宁宗 时,华元龙在湘阴县任主簿。有万俟NB055子孙与岳氏争田,久而不决,案子转到主簿 廨审理, 华主簿立即判决道:“岳武穆一代忠臣,万俟NB055助(秦)桧逆贼,虽籍 其家,不足以谢天下 ,安敢与岳氏争田?田归岳氏。”当然,佐NB032审案,全带有主管委托或上级指派性质 ,倘若 他们单独受理讼词,而不经过县衙刑房、招房等机构并由正堂老爷的签押房转来,那就是违 制了。

兴学旌表行礼教(1)

《论语·阳货》里,记有这样一则故事:春秋时,孔子的学生子游在武城当县宰。有一天, 孔子带着另外几个学生去看他,才进武城,到处都能听到弦歌之声,原来子游这位父母官上 任后,花大力气抓了礼乐教育,所以老百姓都能作弦歌了。孔夫子莞尔笑曰:“割鸡焉用 牛刀?”意思是治理这么一块小地方,哪用此大道啊?子游马上反驳老师:“我听老师说过, 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听使唤。”孔夫子一听,大为高兴,转过身来对另几个学生 说:“你们几个都听清楚了,他讲得很对!我刚才的话,只是开玩笑罢了。”

据作者所见,这大约是最早的关于礼教治县的记录了。及西汉武帝之后,独尊儒术,这 个传统得到了继承与光大,也成为州县衙门的主要职责之一。具体的内容呢?最最表面的文 章 ,是祭孔;比较实在一点的,就是兴学。朱元璋说学校是风化之原,应该承认他讲得有道理 。明代戏曲家汤显祖曾在广东徐闻县做过典史,职掌是协助知县分管治安风化这些事。当地 人俗好勇斗轻生,不知礼义,有违治安的事当然不会少。于是这位《牡丹亭》的作者就从根 治上着手,在县城西门塘畔办了一所“贵生书院”,共有12间教室,并亲自去书院讲课。据 《徐闻县志》记载,汤典史讲课时,“户屦常满,廨舍不容”,看起来是抓出点成效了。

按制度,州县官学都有教授、教谕一类学官负 责,但州县正官也有时时关心的职责,科举出身的 老爷们,应该常去学校里和秀才们讨论经书。此 外,定期出题目考试学生,也是州县正堂的日常工 作,那些花钱买官做的老爷们,就把这些事委托给 师爷们代劳。明清时代的科举规矩,分县试、府试、院试、乡试、 会试和殿试好几个等级,县试由知县任主考官和阅 卷官,换句话讲,天下秀才,都从州县老爷那枝笔 下讨出身。《妙香室丛话》里记有一件趣事,说是某 知县因公事离署,由县主簿代理正堂,这个主簿本 来是刑房仵作,后来补吏,再由吏道得官,熬资格 熬到了主簿,说起策论诗赋这些东西来,那是一窍 不通的。偏偏县试的日期到了,既然是代理知县, 那也只好赶鸭子上架了,好在还有幕僚们相帮,拟 了一道八股文的题目,叫《何伤哉》。报考的童生 中,有个“代书”(即衙门指定替人书写状纸者),破 题时犯了“三句话不离本行”的老毛病,写道“伤痕 难辨,于所受者审其是焉”。那主簿还要装模作样 看试卷,别的都看不懂,惟有这一份最对他胃口, 亲笔批道:“此文周身细看,浅深部位,一丝不走, 只结尾处尚少‘余无别故’四字。”他还以为这则《何 伤哉》是在考验尸知识呢,惹得师爷们传为笑谈。反过来,也有果真爱才如命而闹出笑话的 ,《南亭笔记》载李紫NB056当元和知县时,很注重对人才的拔擢。某年省署学政举办 考 试,有个童生冒籍(即冒充本地籍贯)去考,被人检举出来。李紫NB056很 赏识这冒籍者,亲自 去学政那儿替他说情,学政嫌其多事,置诸不理。李大人气哼哼退出来,正遇上那个自己 没水平、又爱嫉妒别人的检举者,顿时火冒三丈,冲上去动手就揍。县太爷和劣廪生打架, 岂不让人笑掉大牙?马上便有那些二爷三小子们一起上前,硬把他推进轿子抬走了。

推行礼教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旌表节妇义士、孝子贤孙等。地方上出了割股疗亲的孝子 、奉祖弥谨的贤孙、守寡抚孤的节妇、为民除害的义士,州县官员都应及时向上级申报,事 迹特殊的,还要一直申报到朝廷。奖励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或者是县官亲自上门慰问,或 者是请到州县衙门里赴宴,再用旗帜鼓乐送回家里,或者是为其在闾里前立一座牌坊,诸如 懿孝坊、寿母坊、贞节坛等。够上旌表的人户,有减赋免役等优惠待遇;立过牌坊后,还可 泽及宗亲族人。不少悲剧又缘此发生,比如族内出了个青年守寡的妇女,族里人为争取弄到 一座贞节牌坊,就用尽手段不许她改嫁。至如割股疗夫、取肝救母之类愚蠢的事儿,更是难 以统计。明朝洪武年间,日照县有个叫江伯儿的人,因母亲生病,割胁入药,服之不愈,又 祷于神,许愿说如能使母亲病愈,愿杀子以祀。后来母亲病好了,他果真把一个已有三岁的 儿子杀了祀神。这算是“孝”行呢,还算是恶行?州县衙门吃不准,省署也吃不准,一直上 报到中央,明太祖朱元璋闻之大怒,道是“父子天伦,百姓无知,乃杀其子,灭绝伦理!” 下旨将江伯儿逮起来,打一百杖,发配海南。从此,又有了割股疗亲不许旌表的新规定 ( 《典故纪闻》卷5)。一部二十五史,“孝义传”、“烈女传”等不绝于书,这都是历 代州县衙门用“ 牛刀割鸡”的成果。

兴学旌表行礼教(2)

州县衙门要抓“好人好事”表彰推广,也要抓“坏人坏事”树反面典型,“或身居子职,有 阙侍养;或父母在堂,则蓄私财;或犯分陵忽,不顾长幼之伦;或因利分争,遽兴骨肉之讼 ”(《名公书判清明集》卷1),这些事都要责以大义,教育开导,令其悔过自 新;教之不改 的话,就要张榜公布,让你恶名远扬。明清时,还有个“申明亭”、“旌善亭”制度,府、 州、县及乡里,皆立二亭,使大家受教育。此外,向老百 姓宣传皇帝的“圣谕”和“大诰”等,也是州县衙门的任务,有关情形已在本书第一章里介 绍过,不再泼墨。

胡子眉毛一把抓(1)

武松打虎的故事,在中国可说是家喻户晓,不过景阳冈山神庙门上那一张阳谷县衙门的 榜文,却不太为人注意,或者是注意到了,亦不曾因此发生联想。这张盖有衙门印信的告示 ,规定“如有过往客商人等,可于巳、午、未三个时辰,结伴过冈;其余时分及单身客人, 不许过冈,恐被伤害性命”。连走山路的时间和形式,州县衙门也得管起来,这才体现出“ 父母官”的“亲民”特色,也是中国古代政府的一贯特色。——至少从形式上讲,社会上任 何 类型的阶层、任何性质的事物,全得兜起来,管着点,这无所不管的原始职责哩,就归州县 衙门掌握。市场要管。集市商肆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和生产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但集市办在什么 地方,商肆店铺该怎样开设,这都得由州县衙门来解决。开店要向衙门提出申请,要有担保 ,衙门审核后发给凭证,这才允许开张。集市的地点和日期,亦都由衙门指定。《汉书·尹 赏传》有一句“杂举长安轻薄少年、恶子、无市籍商贩作务”,最后数字,就是指没有取得 衙门发给开业执照及指定地点经营的商贩匠作。可见这些制度在西汉时就已经很完备了。然 后,对斛、斗、秤、尺等度量衡器,都要定时检验;又有设“公平秤”的,如明代时六合县 ,“各市贸易之所,其斛斗秤尺,大小不一,民缘为奸。嘉靖三十年,知县董邦政立于准, 悬于市肆,谕 贸易之人,有大小低昂,听其较量”(《嘉靖六合县志》卷1)。物价平抑也由 衙门主管,这 涉及到市场秩序是否稳定,生意贸易是否正常,也就关系到政府的统治是否巩固。《春渚纪 闻》载北宋后期,宗泽在开封府坐衙时,“物价腾贵,至有十倍于前者”。他叫衙门里的厨 师去市场买来面粉,照着市场上出售的笼饼也蒸一笼,然后估价,一枚值六钱,再看市价, 一枚要卖二十钱。于是把饼坊里的人叫来责问,那人说“自都城经乱以来,米麦起落,初无 定价,因袭至此,某不能违众独减,使贱市也”。宗泽拿出衙厨里做的饼来说,“此饼会计 面工之费,枚止六钱。若市八钱,则有二钱之息,今将出令止作八钱,敢增价者斩。”这 张告示一贴出去,饼价全降到八钱一枚,也没人敢闭肆罢市。以后,“其他物价并减”。治安要管。治安的涵义,大莫过于防盗防火。就防盗言,除驻军外,历来州县及各乡都 有警铺、巡铺一类设置,巡夜敲锣击梆是一种轮流承担的劳役,一处有警,众铺响应。清代道光举人段光清,以“大挑”分发到浙 江当候补知县。据其在《镜湖自撰年谱》中自述,他在杭州见习期间,也要参加夜间巡逻, “每夜自提灯笼,不用马椅刑杖,步行街道,常及五更”。防火 制度也多依附在防盗设施上,如明代时宛平县“城内各坊,随居民多少,分为若干铺,每铺 立铺头火夫三五人,而统之以总甲;城外各村,随地方远近,分为若干保甲,每保设牌甲若 干人。凡地方有人命、倒卧、盗贼、火烛,必报,风雨寒暑不敢后,而又有守宿、灯烛之费 ”(《宛署杂记》)。《老残游记》里写到老残在齐河县住旅店,半夜起火, 众人皆“知道县 官必来看火”。果然,正慌乱间,知县大老爷就坐着轿子赶来了。

《坦园日记》里,还记有乡人建醮,知县亲自带人弹压的事。建醮即打醮,是一种民俗活动 。因为参与者众,看热闹的更多,容易出事,所以有司得防患于未然。其道理就像今世商场 开张搞有奖抛售,及歌星现场签售CD,或举办大型游艺类活动之类,极易发生挤塌柜台互相 踩伤的意外。因此凡有热闹之事、人多之处, 这份维持秩序的担待 ,必须是落在州县衙门肩上的。陋俗要管。比如赌坊、私娼、杀牛卖肉这些,都属于违法现象或不良习气,州县衙门除 了出示明禁外,还得去捉拿。但这些歪风邪气很难禁绝,一般来说,衙中胥吏都和搞这些活 动的地棍流氓辈有勾结,或本身就是包娼包赌者。明清时,许多老典(典史) 就专靠收取这些 场所的“月敬”、“节敬”当外快。如前引段光清的《年谱》里,就有披述:“差役、地保 俱无正身,不过招集无赖游手以充数,遂致此辈借端扰民。凡地方匿藏娼户,隐埋赌家,无 不暗索其陋规”。还有淫祠、会赛、乱婚、溺女这些,也都是陋俗,均在 衙门禁管之列。认定是淫祠的折毁;断定是荒诞无稽的会赛就取消;不符合法律和礼义的婚 俗,就要引导大家革除。明清时代,尤其是清朝后期,缠脚、吸鸦片烟这些现象,也都是陋 俗,各州县衙门都有设禁或劝导的责任。四川仪陇县曾发 现一块明代万历九年(1581)时的官府石刻告示,上云“今后男婚配应在一十 五六岁以上,方许 迎娶。违者父母,重责枷号”(《四川日报》1983年3月6日)。瞧,那会儿人 口思想有了转变 ,连早婚早育也划在陋俗中,而要有衙门管着些了。此外,在许多衙门看来,唱小曲、唱鼓 子词、演髦儿戏等,也是陋俗,宜行禁断。

胡子眉毛一把抓(2)

《清稗类钞》上,记有一则《汤圆案》,谓清朝时郑裕国在归安做知县,人称“郑青天 ”。某日,邻县乌程有个乡下人到他这里拦轿告状,郑裕国问明情由后喝斥道:“此为乌程 界(事),汝应往该管衙门呈控,不得岐渎!”乡下人事先请教过讼师,这会儿 口口声声道:“ 天下官管天下百姓,官之言也!”结果郑裕国果真为他申理了曲直。读者在本书前几章中, 已经知道,这类事也是经常发生的。按中国许多朝代的制度,不仅有一个知县兼领数县正堂 的规矩,也有将本县公事或案件移往邻县经办或复审的规矩。昆剧《十五贯》里,就提供过 一个本县审过邻县复审的故事,这种事历史上比比皆是。即《十五贯》发生的背景明代论, 据《渊鉴类涵》引《献徵录》载,明世宗时,龚起凤当杞县知县,有廉平声誉。邻县发生了 一桩豪强杀人的命案,又花钱贿买知县,得以脱死。上司命龚起凤前往复审,原审知县出衙 二十里相迎,再四叮嘱包涵着点;到了该县衙门后,又有一吏提着贿金来悄悄见他,被龚 起凤痛斥,“竟穷治,伏其辜,人大称快”。当然,老百姓见得多的,还是《十五贯》里那 种官官相护的场面,因此便有“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衙门一样贪”的经验之谈给总结 出来。不过《清稗类钞》里那位乡下人喊的“天下官管天下事”之通例,亦得 因这些故事或史实而坐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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