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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
作者:艾密尔·特鲁维克
第一部
一、清贫之家
二、搬迁
三、新生活
四、成长(一)
五、成长(二)
六、震撼
七、远行
八、觉醒
九、在纽萨勒姆村(一)
十、在纽萨勒姆村(二)
十一、当选州议员
十二、爱与死亡
十三、最初的政治斗争
十四、新的尝试
第二部
一、成为律师
二、斯普林菲尔德的生活
三、解脱
四、舌战道格拉斯
五、玛丽·托德(一)
六、感情的旋涡
七、玛丽·托德(二)
八、真诚的亚伯拉罕
九、婚姻
十、助选
十一、当选众议员
十二、坚持原则
十三、在国会战斗
十四、失意
第三部
一、重操旧业
二、最好的辩护
三、位卑不忘忧国
四、家庭
五、故乡的人们
六、生活的忧郁
七、信仰
八、这个国家的现实
九、不得人心的“人民主权论”
十、一切人生来平等
十一、风云激荡
十二、新的征程
十三、阿姆斯特朗案
十四、大辩论(一)
十五、大辩论(二)
十六、声誉鹊起
十七、坚定前行
十八、获得提名
十九、当选总统
二十、动荡
二十一、分裂
二十二、去华盛顿
二十三、宣誓就职
第四部
一、南方
二、内战爆发
三、战争的意义
四、征服内阁
五、不一般的总统
六、行动
七、波托马克溃败
八、北方的将军
九、在战争中学习战争
十、朋友
十一、第一夫人
十二、废奴问题
十三、麦克莱伦
十四、酝酿
十五、南方的主角
十六、焦急的等待(一)
十七、焦急的等待(二)
十八、下定决心
十九、千头万绪
第五部
一、格兰特
二、节节胜利
三、智斗法兰狄甘
四、难以说清的战争
五、解放奴隶
六、振奋人心的相聚
七、艰难时刻
八、再次当选
九、重建计划
十、在葛底斯堡的演说
十一、痛苦的玛丽
十二、宽容
十三、尾声
十四、谈判
十五、出行
十六、胜利
十七、阴谋
十八、伟大的献身
译后记
一、清贫之家
凛冽的寒风横扫过平原,一时间,参天大树的枝丫被吹得狂乱摇摆,嘎嘎作响。
风,也无情地摇撼着一座低矮的小木屋,仿佛根本不把它放在眼里。冷风呼啸着钻进屋里,令人瑟瑟发抖。然而,这一家人对这一切却早已习惯,他们好像什么都没听到,睡熟了,工作了一天,他们实在太累了。
这时,只有那个四岁的小男孩被风惊醒,狂风掀下壁炉上的一块砖头,把它甩在墙上,男孩和姐姐恰恰就睡在那儿,他俩并排枕在一个装满树叶的口袋上;他靠墙睡,因为姐姐萨拉对寒冷更加敏感,如果冷风从墙缝吹进来,她会冻得哆嗦,而这男孩则骨骼粗壮、结实,靠墙睡对他来说不成问题。不过姐姐总是把那张狐狸皮往她那边拽。这张狐狸皮是爸爸不久前打死一只狐狸得到的,盖在身上很暖和。熟睡中,姐姐使劲地揪住狐狸皮不放,他怎么也拉不过来。天冷极了。姐姐紧挨着他,他能看得到姐姐的手、耳朵和压乱了的头发。因为他俩的腿紧紧地裹在狐狸皮里,所以他还能触到姐姐的脚。壁炉里的炭火在小屋里泛出一线光亮,只有这丝光亮陪伴着醒来的男孩苦度寒夜。
黑暗中他看到,就在离自己很近的地方,有什么东西在发光,金光闪闪的,就像妈妈讲过的天堂里的宝贝一样。嗅!男孩心想,是那只大大的铁皮桶吧,每晚,妈妈都要提它到河边打上满满一桶水。那边墙上还有个东西,在闪闪发亮,嗯,那肯定是爸爸的斧头,孩子们是不准随便乱动的,因为大人们说它很锋利,一下子就能砍掉一根手指。就在那斧头的下面,爸爸紧挨着妈妈睡着,今天他又在很响地打着呼噜。慢慢地,像做梦似的,男孩的思绪飞到了母亲那里,一想到以前是自己睡在妈妈的身边,他的内心就泛起一丝渴望。要知道,睡在妈妈的身边。借着妈妈的体温是多么温暖啊!这让他明白了,他的确曾经拥有过美好的讨去,而现在却已经失去了。这样想着想着,他感觉更冷了。可是父亲说过,这种时候不能叫醒爸爸妈妈。他必须自己想办法暖和起来。于是他伸出小胳膊,去抓妈妈原本盖在姐姐身上的一条裙子,它现在从姐姐那边滑下去了,可是他怎么也够不着。他睡的那个地方,刺骨的寒风从墙缝吹进来,冷极了。这时,借着微弱的火光,他看到在自己斜上方挂着一条围巾,于是他爬起来,垫起小脚,嗯,恰好能够得着围巾的角儿,他迅速地拽下围巾,紧紧地塞进墙缝。躺下后他又使劲地扯了扯狐狸皮,把自己身体盖住,哇!现在真是暖和多了,不一会儿,他便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待他一觉醒来,妈妈生起的炉火正旺,驱赶着从墙缝钻进屋来的灰蒙蒙的寒气,屋里暖洋洋的。萨拉还在睡着,妈妈站在炉火边,往牛奶锅里对热水。男孩知道,原本家里的三头奶牛,如今死了一头,妈妈不得不这么做。爸爸这会儿肯定去了牛棚。这些事情男孩都清楚,因为他总是留意观察周围发生的一切。这会儿,他坐在那儿一言不发地看着妈妈,因为清晨在妈妈忙碌的时候,不管他提什么问题,她都不会回答。
小男孩慢吞吞地,玩耍似的套上皮裤子、夹克和鞋袜——他的这些衣服都是用生皮做的,是爸爸从水牛身上扒下来的皮,由妈妈一针一线缝制起来的,他们一家人都穿这种衣服——啊!现在牛奶煮好了,喝下去一定很暖和!唉,如果他能拿那边的那个铁皮桶玩会儿就好了,可是这种铁东西是不许乱动的,爸爸要用一颗钉子把它做成筛子或挫床。人们用挫床磨树根。孩子们只能玩木头,因为妈妈说:这周围的树林一眼望不到边,木头应有尽有。
“妈妈,哪天是星期天?”男孩蹲在火边问道。妈妈笑了,她知道,小男孩是想吃白面包了,因为只有在星期天她才会烤这种面包。她伸手从那个孩子们够不到的木板上拿下最后一块面包,切下一小片递给男孩。看着自己可爱的孩子端着小铁杯子蹲在那儿,把面包小心翼翼地蘸到牛奶里去,妈妈弯下腰怜爱地吻了吻他。男孩吃完后,又试探着把沾着面包渣的小手向妈妈伸过去,期待着妈妈能再给他一片。
他打量着妈妈,心中嘀咕着:妈妈为什么那么难过?他想问,却没有问出口,他仿佛知道那样做,妈妈会受不了。
妈妈现在走到桌子那边去了。从桌子的下面能看出,这桌子是一截巨大的树干,桌表面还算光滑,可一不小心,就会有刺扎到手上,会流血的。那样,他们准会挨父亲的骂。
这时,姐姐也已经穿好衣服。两个孩子被打发到工具棚里拿木头。他们已经学会了如何区分新伐的木头和干木头,硬木头和软木头,而且能把不太粗的树枝掰断。
他们来来回回几趟之后,就把一小堆木头搬了过来。这时,妈妈把一口大锅放在四角架上开始做饭。孩子又穿梭于木屋和小院之间,抱来许多野草。当时的西部,盐是极缺的,但如果粥里不放任何调料的话,还有谁愿意喝呢?在肯塔基州的中部,新大陆的一半地区都处于一种野蛮的蒙昧状态,就如同两千年前一样,为了能够种植玉米,猎捕野物,农场主们用他们的斧头砍伐着无边无际的森林。这里是最贫瘠的一块土地,人们甚至称它是荒原,连附近那个水源不久前也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于是父亲改行成了猎人。时近中午,一听到狗叫,孩子们就欢快地跑到门口去迎接,常会跟背着猎枪和野兔的父亲撞个满怀。父亲面色黝黑,留着胡子,身材高大,略胖。身上穿的都是他自己打猎得来的兽皮。他原本是个木匠,经常给周围的邻居们做些常用的家什。但比起干木匠活,他更喜欢打猎。看着他在炉边坐下,吃起妈妈做的饭菜,男孩忽然觉得:其实妈妈的家务活儿,要比父亲外出打猎辛苦得多。 二、搬迁
由于父亲生性不安于现状,男孩五岁的时候,他们就举家迁到了美国东北部。
那里植物繁茂,土地肥沃,他们的新房子就建在一条小河旁。一到夏天,他们的生活就显得特别美好。夜晚,他们不再会冻得发抖,而且因为附近的森林里有很多猎物,所以他们现在已经很少挨饿了。离木屋不远有一条马路,连接着路易斯维尔和纳什维尔两座城市。这条马路上孩子们能看到很多风景。时光流逝,男孩渐渐懂得了许多事情。这条马路很热闹,有许多车子驶向日落的西方,有的车上还坐着拖家带口的人们;有时会有一些人骑马,驮着一袋袋自产的玉米而来,另一些人则带着神神秘秘的东西进城而去;偶尔也会有士兵路过,爸爸说他们大概刚刚打完仗要回家去。听妈妈说,一位穿着考究的先生曾经和父亲谈论起西边那片森林,还询问了它的价钱。
孩子们是不可以在马路上玩很长时间的,玩耍中妈妈常会喊他们回去,让他们到菜地里锄草,或是采些草萄和蘑菇什么的。妈妈会把这些东西晾干,以备冬天食用。男孩六七岁时,父亲就带他下地干活了,他再也不能一天到晚总是玩了,而必须认真地挽起袖子帮父亲播种。播种可是个辛苦活儿,必须一行播得深些,一行播得浅些。男孩很要强,他一定要把活干得更好,因为他愿意而且也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他在地里干活儿的时候,萨拉则呆在家里,帮妈妈给奶牛挤奶,晚上再和妈妈一道纺线。到了星期天,他们全家就都坐到屋前面,妈妈会用她婉转的歌喉给他们小声哼唱古老的歌谣,有时候还会讲一些《圣经》上的故事,她有着未受过教育的聪明人所特有的那种超凡的记忆力。在男孩儿的脑海里,《圣经》上的诗句总是和妈妈那温柔的声音联系在一起。这时候,爸爸总是坐在一边,抽他的烟。此情此景,男孩常常有意识地比较爸爸和妈妈,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更喜欢妈妈,虽然她实际年龄并不比爸爸小,但在孩子们心目中,妈妈更年轻,也更温柔,孩子们最喜欢她。
当男孩暗自用审视的目光注视着妈妈时,总会被她那黯淡的,略带黄色的皮肤,那轮廓分明的面容,那粗大的骨骼和那灰暗的眼睛里发散出来的奇怪又略显忧伤的目光深深地打动。他好像明白了,妈妈为什么总喜欢以一种舒缓的节奏给他们唱歌了。
然而,一个星期天,当他们全家人去村子里看望朋友时,男孩却意外地发现,妈妈似乎比其他所有人都更快乐,她不停地跳舞,仿佛不知疲倦一样。男孩第一次目睹了一个人由忧伤到欢乐的奇特转变;在一种梦幻般的感觉中,男孩似乎悟出了什么,他猜想,平时沉默寡言的妈妈准是隐藏了自己的某些情感,想到这儿,男孩有点儿害怕。
妈妈偶尔带着他去附近的庄园,她在那里帮人做针线活。庄园主们往往拥有整整一幢楼房,单是楼下的厨房就比男孩家的整所房子都大,不仅如此,他们楼上的两个房间里,还摆着真正讲究的床——那是男孩的爸爸做的。为什么爸爸要给他们做床?原因很简单,给他们干木工活、针线活有钱赚,把这些钱攒起来,爸爸妈妈就可以买一匹马。庄园主为什那么趁钱?嗅,是因为他们富有。他们凭什么富有?
……男孩百思不得其解。
怀着与日俱增的困惑,男孩观察着自己周围的人和物。不久后,他们的几个亲戚也搬到这里来了。其中,男孩最喜欢的要算是斯拜罗姨婆了,她是个十分开朗的人,做事麻利,头脑聪明,意志坚定,一头灰色头发,看上去比妈妈健康。因为她自小就远居他乡,见多识广,所以总能给孩子们讲点什么。她会读《圣经》,有时候还敢大胆地在纸上写字,就好像她的手从未摸过斧子似的,真让人羡慕!
有时孩子们会问起爸爸妈妈他们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妈妈说,她的外祖父生活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他虔诚而又心地善良,是一名贵格会“教徒。可是当男孩问到妈妈的妈妈,或者追问姨婆是从哪里来的时候,妈妈则总是支支吾吾地搪塞他。
爸爸却很乐于讲述他自己的童年生活,对他来说,讲故事简直就像打猎一样有趣儿。那天他讲的是印第安人。爸爸说,从前他和家人从美丽的弗吉尼亚州迁到了肯塔基州这块贫瘠的土地上,他家跟妻子家一样来自北方,和南方没有一点关系。
当时的印第安人已经开始秘密跟踪白人了,而且比今天大胆得多。是的,当父亲还和今天这个瞪大双眼,紧闭双唇仔细倾听的男孩差不多大的时候,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一次,他正和自己的父兄们在森林里的一所小茅屋附近干活,突然呼的一声枪响,父亲老亚伯拉罕应声倒下,哥哥们慌忙逃回小茅屋求援,只有他呆站在原地没动,眼睁睁地看着父亲咽了气。父亲是被一个躲在灌木丛里的印第安人开枪打死的。这个印第安人走过来想把站在原地吓呆了的他拽走,他便大声呼叫,反抗,不一会儿,哥哥们返回来,用自己的猎枪冲着印第安人射击,借着四周的混乱,他才奔回了小茅屋……
伴着惊惧男孩听完了整个故事,原来,自己的名字“亚伯拉罕”,是从被印第安人杀害的祖父那儿承袭下来的。天知道,父亲当时看到了多么可怕的场面!可对此他却仿佛满不在乎,只是大笑着说道:现在已经是另一个时代了!
父亲讲的故事是多么奇妙动人啊!可他目不识丁,而且当妈妈提出让他读书识字时,他也总是冷嘲热讽,不屑一顾。他总觉得,既然自己已经会做家具、会种地、会伐木、又会打猎,还学那些干嘛!男孩却暗自琢磨着:如果自己识字就好了!如果自己还能像姨婆那样会写字就更棒了!经过父母反复地商议和争论,最后,男孩终于可以去上学了。只是,那学校离他们家足有四英里远,若是碰上雨天,走在路上,就像光脚走路一样难受。而所谓的学校其实就是一座木头房子,比男孩的家大不了多少,只是多了两扇砂纸窗户和一个比家里大得多的壁炉。老师是一位牧师,他让孩子们传着看课本,学字母、读音,还让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地反复练习。这可不是读书识字,男孩心里想:又不是听故事,要像姨婆那样熟练地写字,就更是差着十万八千里了!
当然,除了上学读书之外,这一年男孩家里还发生了其它新鲜事。比如,父亲当上了街道管理员。如果有机会跟他一起去城里,男孩就会竖起耳朵仔细听那里的人们说话,听他们讲关于印第安纳那块神奇土地上的故事。他在街上经常看到一些向西部迁徙的过路人。听大人们说,他们是要到那块流淌着俄亥俄河的富饶土地—
—印第安纳去。
没过多久,父亲又当上了小城的警察,他很乐意干这差事,觉得那比呆在家里当木匠有趣得多;他到处溜达,所到之处都引来很多人,因为人们爱听他讲故事。
每一次,男孩都非常认真地跟大家一起听,他对这些故事太熟悉了,以至于他能够察觉父亲‘对故事情节的细微变动。然而,让男孩迷惑不解的是:父亲看到黑人时,总要拦住他们,让他们出示一种许可证,以证明他们有权在这里居住和工作。男孩问父亲为什么要这样,父亲回答说:“你这小子!说了你也不懂!”
在霍金威尔,一次,父亲奉命去巡视犯人,男孩问:“什么是犯人?”“犯人就是监狱里带着脚镣的坏蛋。”父亲拿着生锈的钥匙打开一间间牢房时,迎接他们的是犯人们愤怒的目光;当父亲又把牢门锁上时,那些所谓的坏蛋又都漠然地退了回去。满心恐惧的男孩目睹了这一切。检查完了,他随父亲回家,心却留在了那些带着脚镣的犯人身上:世界上原来还有这样一些人,被戴上镣铐,被剥夺了权力,这实在不能与富人们的营生同日而语。尽管为了生计,爸爸妈妈不得不辛苦地为富人们做家具,做衣服,但毕竟是有报酬的。
在这个夏天,男孩可长了不少见识,父亲用那把锃明瓦亮、锋利无比的斧子齐根砍断了几棵参天大树。男孩问:“我们已经有了一所房子,为什么还要伐树?”
父亲回答说:“用树可以做木筏。”男孩接着问:“木筏是什么?”“木筏就是像船一样的东西,我们可以坐着它从小河飘到大海上去。”“大海在哪儿?”“在南方。”现在,男孩已经能够抓紧绳子,帮着父亲推木筏了,父亲把树干绑在一起,然后又把整个木筏推进了那条据说是流入俄亥俄河的小河里。然后他又滚来了十个装满了威士忌的大酒桶。在这些日子里,妈妈则经常莫名其妙地叹息。最后,孩子们终于知道了其中的原因。原来,父亲把他们的木屋和周围的土地都卖掉了,他要到印第安纳去,因为听说那里的土地更加肥沃,能收获更多的粮食,而这正是父亲的愿望。他用这块土地换回了二十美元和十桶威士忌。实际上,他们现在的前途可谓吉凶未卜,谁也无法预料在西部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
一切准备就序后,父亲出发了,母亲和孩子们站在岸边,向他挥手告别。父亲划着崭新的桨,慢慢远去,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时隔不久,父亲就回来了,他拍着母亲的肩膀有说有笑,看上去信心百倍。无疑,在他看来印第安纳的确是个天堂。
当母子三人将瓶瓶罐罐,工具毛皮和衣物打成包裹,准备出发的时候,已经是烟雨蒙蒙的秋天了。就这样,一家四口骑着两匹马,妈妈和姐姐骑一匹,男孩则坐在父亲的前面,骑另一匹,踏上了许多人曾走过的那条路,开始了向西部的长途跋涉。
夜晚,母子三人睡在树林中搭起的帐篷里,父亲则在一旁守夜;既要防御野兽,又要防备坏人。五天以后,一家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三、新生活
他们建在鸽子河畔的新房子叫鸽子棚,虽是父亲和亲戚们用很短的时间盖起来的,却比他们肯塔基州的小木屋宽敞明亮多了,盖房子的时候,大家都挤在别人家里过夜。不久,男孩的叔叔婶婶也带着孩子来到了这块众人向往的土地上。父亲终于如愿以偿了,现在,他总显得心情愉快,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即将获得的财富。
这里有许多猎物,他可以整天,甚至整个星期在外打猎,从不会空手而归。在一座小山上,他们还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周围有绿油油的田地和茂密的灌木丛,只是离河边远了一些,孩子们得花上一刻钟的时间才能挑一趟水回来。这个时候,年满八岁的男孩得搬到顶楼上睡了。父亲在木头墙壁上给他钉上了小木棍,每天晚上,他都得踩着它们爬上床睡觉,可他一点也不觉得麻烦,反倒觉得新鲜有趣。只是顶楼上漆黑一片,看不到炉火,更没有窗户带进来晨曦;尽管丝丝的凉风还是能从墙缝里透进来,冷飕飕的,但是由于屋顶很低,木头之间粘合得也很好,透不下雨水,所以冬天在上面睡觉还是挺舒服的。只是到了夏天,上面就会透不过气来,闷热得受不了。
男孩的周围发生了很大变化,他的外祖父外祖母也迁到了印第安纳,他们也姓斯拜罗。跟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他们的养子,丹尼斯。汉克斯,他年仅十八岁。对于小亚伯拉罕来说,这几个人都和善可亲,很容易接近。
在这个地方,人们必须得团结一致拧成一股绳才能生存下去,因为这儿还只是一片荒野,野兽经常出没,大人们说,他们的一个朋友就是被熊咬死的。男孩家的小屋门口总是燃着一堆火,既为了驱赶野兽,也为了净化周围的空气,要知道凋围弥漫着浓浓的沼气,而空气中沼气含量过高,对人畜的健康都会造成伤害。此外,孩子们还必须吃草药防疟疾,难闻的草药汤影响了人们,特别是孩子们的好心情,甚至还引起了他们对草原的恐惧,这种恐惧使他们更愿意到森林中,开垦土地,种植玉米和其它作物。干这些活时,孩子们,尤其是这个壮实的男孩也得帮忙。他春天帮着播种,秋天帮着收割,而后还要用斧头背儿在空的树墩里给谷子去糠;平时,他还得帮妈妈喂猪、挤牛奶、劈柴。挑水。生活就这样周而复始。一天天,一年年,时间很快地溜走了。冬天的漫漫寒夜,全家大都是蹲坐在火炉旁边度过的。有时,邻居们也会过来作客。大家一边喝酒,一边抽烟,或者吸鼻烟,就连女人们也如此,人们还会彼此讲一些恐怖故事。总之,日子过得还算有滋有味。
然而,当秋色染红了八月的印第安纳,在旷野上放养的牛群却不知是误食了什么东西,还是不习惯这里的潮湿环境,突然发起病来。很快,周围所有的牲畜都被传染了,马匹倒下了,绵羊倒下了,牛奶不得不全部倒掉,最后,灾难也降临到了人们身上。他们也被传染了,呻吟着躺靠在装满树叶的袋子上,住在离这里三十五英里的一位医生成了他们能够找到的惟一救星。每次他来给病人看病,都会忙得不可开交,尽管如此情况也丝毫没有好转,焦虑与绝望折磨着每一个人。男孩的父亲满目凄凉,已经无心过问其它事情了。至于留在家里做饭,照管孩子,喂养牲畜,磨斧子,晒柴火,缝兽皮等等,这些活无疑都落在了母亲一人身上。终于,她累倒了,长久以来积聚的辛劳仿佛一下子都爆发了出来,她的病情逐渐恶化。
死神夺走了几个邻居的性命,也带走了男孩的外祖父,外祖母,现在它又来到了母亲的身边。她一直营养不良,骨瘦如柴,又缺乏生存的信心,因此一得上肺结核这致命的病,身体就迅速垮掉了。不满十岁的男孩,站在沉默,苍白的母亲面前无能为力。他静静地看着平时十分坚强的父亲,看着泪水打湿了他蓬乱的胡须。开始,男孩的心里只是充满了一种恐惧和新鲜混搅在一起的复杂感觉,“死亡”的含意他并不清楚。
自从第一位邻居死后,父亲就开始叮叮当当地做棺材了。钉棺材的声音让所有的人:病人和健康人都感到刺耳和心酸。而年幼的男孩对此却浑然不觉。
这会儿,父亲又开始给刚刚断气的妻子做棺材了。“妈妈真的很高大”,男孩凑上去看着母亲已失去活力的身体,心里想道。他仔细地看父亲如何不用铁钉就把大木板固定在一起,他还很乖地帮着父亲做这做那。母亲死后的第一天就这样忙忙碌碌地过去了,他仿佛根本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然而,当母亲人了殓,下了葬,大家回到家,看到母亲的床上空荡荡的时候,男孩的心才突然被一种巨大的孤独感攫住。这时他感觉自己好像一点都不喜欢父亲,他想起了父亲说过的粗话,想起了他的大巴掌,直到这会儿他才醒悟到,自己所有美好的生活经历都来自亲爱的妈妈:妈妈从未打过他,而且总是为他辛勤地操劳着;每当妈妈伤心的时候,她总是抬起头来凝视着这个跟她越长越像的男孩,这时,便会有一种从未倾吐的亲切和融洽的感觉在男孩的心头索绕。对于林肯,这种感觉整整一生都无法摆脱。在对母亲的回忆中,沉默寡言的他对于那些失去的和可望而不可即的事物的渴望更加强烈,较之于以前,他显得更忧郁了。
一年以后的一天,父亲要出远门,他要进城去,说是不会很快回来。听说他要给孩子们带回来一个新妈妈,这可能是他亲口说的,也可能是表兄从别人那里偷听来的。总之,听了这消息,男孩在整整两周里都颇为不安,作为一个十一岁的头脑聪明的孩子,对继母们的凶恶,他早有耳闻。终于在十二月的一个傍晚,父亲突然回来了,他驾着马车,带着几个人从肯塔基州回到了西部的这片土地上,车上每个人都容光焕发,而且那辆马车也棒极了。但两个孩子的心里却惴惴不安:继母待人怎么样?他们正揣摩时,一个高大挺拔,面色红润而又活泼开朗的女人走下车来,男孩和姐姐扒在门前的栅栏上张望着,那女人一头卷发,举止端庄。她身后的车里还有几个小孩在不好意思地眨着眼睛。当然,最难为情的要属他们的这位父亲了。
他把自己的孩子带到另外三个孩子跟前,给他们介绍道:“我女儿叫萨拉。”又指着男孩说:“我的儿子叫林肯。”反过来,父亲又介绍说:“这三个孩子是约翰,马蒂尔德和萨拉。”“又是一个萨拉。”孩子们想。可是不容他们考虑,父亲就开始把车上的那些箱子和大筐卸下来,那车上装着各种家什,包括一个抛过光的衣橱和几张像样的床。
过了不一会儿,林肯和那个叫约翰。约翰斯顿的新兄弟就一起躺在顶楼一张真正的床上了。约翰告诉林肯说,自己和亲生父亲同名,他也是在林肯失去妈妈的那个秋天去世的。显然,父亲很早就认识新妈妈,他们到底认识多久了呢?林肯思考着,企图揭开其中的秘密。自新妈妈搬来以后,小屋里就嘈杂起来了,毕竟加上林肯的叔叔这里一共住着三大五小一共八口人。在开始的日子里,第一次见面时迟疑的握手使得握手成为了林肯姐弟与新妈妈之间奇特的游戏。当父亲叫新妈妈名字的时候,他俩都竖起耳朵听,结果,你猜怎么着:这位新妈妈也叫萨拉。在意识到这种尴尬后,新妈妈马上开始着手改善这种境况,弥合他们之间的隔阂。
林肯的新妈妈是否识字,现在不得而知,但人们却知道,她尊重知识,坚持让所有的孩子都去那所离家不远的木房子学校读书,因此她也很快赢得了林肯的好感。
长久以来,无法从书籍里获得神秘知识宝藏的缺憾一直困扰着林肯,使他内心不能平静,特别是当他听到神父、土地测量员和旅行至此的律师谈话的时候,这种感觉就愈发强烈。而父亲却一心想把他培养成木匠。每当新妈妈说起读书学习的事,父亲总是一笑置之,他觉得,自己没有读过什么书,不也照样过得好好的吗?他不明白,是他的幽默开朗的性格使他总是乐观自信。每到星期天,他们就去教堂,说是教堂,其实只不过是一座空荡荡的木房子,总是有人在台上诵读,而孩子们根本听不懂,关于语言规范的知识他们尚需积累。这段日子林肯很快学会了写字。他的堂兄曾经说过,林肯特别聪明,在学校里学习成绩比其他学生都好。
遗憾的是,那时候纸张少而昂贵,林肯不能常用纸和笔练字,就在家里自己把削尖了的木柴熏黑,先在箱子盖上练习,等练得差不多了,才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张宝贵的纸,想出最重要的内容,然后把它尽可能简练地写在纸上。这样学着练着,林肯的字越写越好,而他也已经长成个十四岁的大男孩了。但他写字的手指却不够灵活,因为自小他一直用手推拉装卸。冬天,孩子们的手经常冻僵,大人们不得不把烤热了的土豆塞到他们手里,这样,他们到了学校的时候,手指才不至于被冻得麻木而写不好字。学习期间,一旦家里缺钱用或者需要帮手,林肯就得辍学回家,对他来说,家里的生活和生炉子用的柴火比上学更重要。一头牛犊能值八美元,书本能值多少?尤其对荒凉的美国西部来说,学会使用斧头远比学会使用笔重要得多。
他已经开始使用斧头了。早在他十一岁的时候,由于在同龄孩子们中,他显得又高大又结实,所以父亲就让他干重活了。现在他也被带去打猎,父亲给他演示了如何使用猎枪,而后就把枪递给他,让他射击。当时,有几只山鹤正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他们慢慢移过去,发现那儿还有一只火鸡,于是他就瞄准了那只火鸡,一枪即中,火鸡应声落地。父子二人赶紧跑过去想取回猎物,可就在这时,林肯生平第一次感觉到一种危险的力量攫住了他,这种力量自命不凡,自认为凌驾于其他生灵之上,它令人洋洋自得地站在死去的猎物跟前。这次,林肯没有了胜利者的喜悦。
要知道以前,每当星期日家里熏烤父亲猎获的野味时,他的内心总是充溢着快乐,可是今天,除了恐惧以外,他没有任何其它感觉。他把猎枪还给沉默的父亲,扭头走了。在这一枪之后,亚伯拉罕。林肯一生中再也没有开过第二枪。如果父亲知道,自己枪法这么准的儿子以后竟拒绝射击的话,可能会感到遗憾。可以想像,如果草原上的一个年轻人,既高大又敏捷,会成为一个多么好的猎手啊!或许是由于林肯想起了那些罪犯,而且以他的方式将自己的行为与罪犯作着比较,心里生出一层迷雾般的怅惘所致吧。 四、成长(一)
对林肯来说,这段时间最有趣的事情要算是骑马去新磨坊了:那里总是有很多人排队,似乎所有人都显得很轻闲,他们漫不经心地等待着前面的人把玉米磨完,而后把自己骑来的马套在磨前,拴在横梁上,让它们拉磨磨面。排队的那些人都很健谈,林肯可以学到很多知识,还能听到不少新闻。他们谈论新总统,预测大选的结果,有时他们的谈话还围绕着奴隶制这个主题,讨论最终到底是奴隶制还是别的什么制度取得胜利。这些事情,林肯以前在教堂里也听说过。这时,当他再次向父亲问及此事时,父亲说,他认为那些希望废除奴隶制的卫理公会“教徒们的观点是正确的。因为随心所欲地给其他人套上枷锁,鞭答他们,奴役他们,是不符合宗教教义的。
林肯时常观察着父亲如何说话、行事,如何与继母相处,以及如何对待自己的工作等等。事实上,他们父子二人并不算很投机,父亲心里更喜欢他轻浮的继子约翰斯顿。林肯经常看到父亲骑马去法庭,回来后便咒骂某邻居干了什么缺德事,或是诅咒政府向他乱征土地税。他说,没有他长年兢兢业业地在这块土地上开垦劳作,这块土地怎么会有今天的欣欣向荣景象?现在国家却要征收什么该死的土地税,就好像他是个奴隶,以前的话算是白干了。在林肯眼里,父亲的举动并不明智,况且他不会读书也不会写字,有时实在很没用。但父亲有一点最让林肯喜欢:有时他宁可不工作,也愿意留在家里眉飞色舞地给他们讲故事。要知道,这方圆几里没有人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调动林肯的情绪,生活实在太乏味单调了。他常想,如果自己也像父亲一样常年呆在这空旷的原野上会怎样呢?他无法想像:当自己的祖父—
—被印第安人开枪杀害的老亚伯拉罕带着家人迁人森林以后,他们便世代以伐木和打猎为生,往往一连几个星期都见不到一个外人。现在他必须开始学会忍受草原上的寂寞了。
林肯听说,父亲的兄弟们日子都过得不错,很富有,拥有很大的宅院,但他们却从不跟父亲来往。林肯每次和高大幽默的表兄丹尼斯聊天,总能了解一些诸如此类的事情。而后他便会跑回家,爬上顶楼,呆呆地坐在黑暗中思考,理出这些事情的前因后果。新近他听说,父亲刚刚娶了自己主人的外甥女,难道以前父亲做过谁的仆人吗?他还听说父亲当年就想娶她,但被她拒绝了,因为她选择了阔家之子约翰斯顿;后来父亲便结了婚,娶了林肯的妈妈。两人原来的配偶都过世以后,去年,主人家的外甥女才成了父亲的妻子。
林肯那幼稚的头脑里涌起一股惊诧和不安。难道自己亲生母亲并不是父亲真心爱着的女人吗?或许就是这个原因才使母亲时常显得那样悲伤?但尽管如此,他却始终对继母恨不起来,因为继母对所有的孩子都一视同仁地付出爱心。他矛盾极了,和异父异母的约翰斯顿同床共眠总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这一大家子人实在太多了,不是每个人都能吃饱。有一次,父亲在餐桌前为午餐而感谢圣恩时,面前只摆着一点土豆的林肯脱口喊道:“哎!爸爸,今天可没有什么值得感谢的。”他对宗教的调侃还不止于此,他已开始以独有的方式讽刺生活了。
一次,在磨坊里,当马拉完一圈时,他就喊:“走哇,老路德!”并用鞭子抽了它一下。当他第二次挥鞭打马并喊“走哇!”的时候,那匹马突然抬起前蹄,一脚踢在他前额上,于是,他便不省人事地被抬走了。第二天早上,他刚一苏醒过来,嘴里就吐出下面的几个字:“你个老路德!”当时,所有为他担心的人都哑然失笑。
而直到几十年后他还念念不忘这段往事,这证明了:他永远都不会停止反省自我,并能从中得到启示。
平时,他一点也不喜欢干体力活,“学习”才是他真正的心。愿。他并非想精通什么学问,只是想对一些事情有所了解,然后再和其它事情加以比较,从而了解人性,认识自己。他阅读了所有能够找到的书籍,尽管他能找到的书并不多,而且每天他可以用于看书的时间也很有限。晚上,家里很黑,没有什么光亮,但每一本书他都认真读过。夏天的傍晚,趁天还没黑下来,他就抽空在挑篷下看书,晚上他就凑近火堆,借火光看书。如果没注意火灭了,他便会小心翼翼地再生起尽可能小的一堆火,只要光亮足够他看书的就行了。妈妈用肥皂做的灯芯不多,很珍贵,平时是不能随便用的,全家人只在星期五才能点起它,况且别人也都认为,这个小毛孩儿支着脑袋趴在那儿,绝不会是在读什么有用的东西。
偶尔,一些新鲜事物传到西部,就如门外吹来的劲风,为男孩敞开了知识的大门。《朝圣者的进步》使他第一次进行了自省;鲁滨逊在他的印象中只不过是个被夸大其辞了的开拓者,而《圣经》却像一首优美的歌飞人了他儿时的记忆。此后又有两本书分别从一位旅行者和一位神父手里传进了这所房子,一本是《伊索寓言》,从中林肯第一次看到了智者对人类弱点的讽刺。在阅读过程中,他的思想得到了启迪,他对书中的内容深有同感;另一本则是《华盛顿和富兰克林的一生》,主人公的一些战争经历使他逐渐淡忘了父亲经常讲的那些笑话,而记住了这些符合史实的,更有意义的故事。一次,一位亲戚给他带来了一本厚厚的书,十五岁的林肯逐字逐句地读了它,自始至终都津津有味。对他来说,这是一个多么珍贵的知识宝库啊!
此外,他还有了一本为之振奋的教科书,W.斯戈特写的《演讲课程》。这是一本较为规范的,引导人们运用不同风格的语言进行演讲的书。它告诉人们应当如何表达自己并援引了许多实例,有伟大人物的经历,有德莽斯的演讲生涯,有莎士比亚戏剧的片断,还有具体的演讲技巧。此外,他还读了《肯塔基教师》,这本书将勇气。
义务、自由、奴役思想、女性问题与杰斐逊的就职演说融为一体,是一部良好的教材,书中的思想如湍流一般涌进了这个男孩正在启蒙的头脑。每拿到一本书他都认真地读啊读,因为没有更多的书可看,他便把现有的书翻阅好多遍。偶尔有谁从城里买来用报纸包装的什么东西,他便迫不及待地凑上前去把包装纸要来仔细阅读,往往他还能告诉大人们关于他们经常谈论的话题,报上究竟是怎么说的。
如果有机会和别人一同骑马进城,比如去根垂维尔,林肯就会从商店的桌子上拿起一份报纸,读那些关于选举的最新消息。他发现人们都十分拥戴杰斐逊这个人民代表,反感来自南部的贵族奴隶主们。
在默默地倾听别人谈话时,在意外地阅读到的报纸残片上,他都不断地接触到南部的奴隶制问题,而且在那座新建的小教堂里,人们的议论也常常围绕这个话题。
当他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道理时,他就会独坐沉思,从别人的谈话中理出自己的观点。
冬天的教堂里,牧师借着炉火的光亮朗读《圣经》,人们齐唱《旧约》里的赞美诗,家里也有人不断地祈祷。但对林肯来说,这一切远不如自己利用这些时间研究探索人类内心世界更有意义,更有吸引力。如果这时有一位诸识世事而又有远见卓识的人认识林肯的话,他准会认为这个男孩将来会成为一名诗人。这个预言不无道理,因为林肯确实在学写诗,并且经常把诗读给朋友们听。他既勤奋又聪明,所以凡他读过的,听过的和看过的东西都会在他的脑海中留下深刻印象。“我们当时是通过一切感官来学习的。”后来他的表哥这样描述道,“我们长时间地交谈,直到无话可说才肯罢休。”
虽然困于家中的客观环境,林肯的视野没有机会扩大,但日积月累,他的知识面也越来越广了。现在他也能骑马去俄亥俄河了,许多人爱在那里聚会,因此那里总是停靠着船只,而且时常会有住家的船只和龙骨式小艇从旁边开过。船夫们十分优美地划着满载着猪和面粉的大木筏沿河而下。而新型的蒸汽船开到这里时,总会抛锚,船夫们就会蹲下来,叮叮当当地敲打那些生锈的机器。小船和木筏比那些巨大的机器更吸引林肯,因为他熟悉前者的材料,从父亲那儿他学会了怎样伐树,再怎样把它们绑成木筏。
据说,所有这些船只都要到千里以外的南方去,再由密西西比河驶向大海。所有想要卖出自家产品的农场主都得去那儿,因为那里的人们需要这些产品。南方的大部分土地种植着棉花。“那里的人们很有钱,有成群的奴隶为他们工作。”林肯的思想总是不知不觉就跑到南方问题上去了,他发现所有人都怀着一种近乎恐惧的心请,有的甚至是以一种内疚的口吻在议论此事。他坐在沙滩上,观察着,一旦发现谁阅历丰富,就会立刻跑上前去把自己不明白的事情向他问个清楚。 五、成长(二)
十六岁时,林肯就长得很壮实了,以至于被人们称为“最棒的伐木者”。十七岁时,他身高就已六英尺四英寸。他仅在就读的第三所学校里学习了几个月,学了一些旧式的礼仪。林肯所有上学的时间加在一起还不足一年,由于他长期干重活,用刨子,用锯子,拉犁,拉缰绳,当然最多的还是使用斧头,他的手早已变得粗糙笨拙了,但他写起字来却既快又漂亮。
村子里若是有人想伐倒一棵参天大树,准会喊林肯来帮忙,他们都知道,林肯一斧子砍下去比其他人砍得都深。他力气很大,能把一整窝鸡扛在肩头。父亲经常让他给别人干活,并嘱咐他一天收取二十美分作为报酬。在做这种交易时,林肯都在想些什么呢?他是否想起了自己那位虽然有家,却不得不为了生计而给别人做针线活的母亲呢?或许他还想起了那些被锁进牢门里的犯人们,难道父亲不曾说过强迫他人做苦工,而后再付钱给他们,其实就是一种对他人的奴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