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已经是第四次为总统竞选进行宣传(当然也是最后一次),所以许多城市包括布鲁明顿都邀请他去演讲。他在布鲁明顿市进行的演说很可惜没有被记录下来,这里事出有因:林肯讲了几分钟后,所有报社的记者们都扔掉了手中的笔,呆呆地听着。他们受到那样强烈的震慑,就仿佛当年海伦出现在特洛伊的城墙上时一样。荷马不就是通过描写当时坐在城前的男人们的表现来描绘海伦的吗?这次演讲的所有在场者都这样描写了林肯,他看上去仿佛正在接近人生中的危机。开始有些犹豫,后来就变得十分坚定了,他挥动着双臂,从后面走到台前,慢慢地,双手叉腰,面无血色,目光如焚,声调激昂,在场的人都相信,这个人将来肯定会干番大事业:“是的,一时间他居然像是个神灵一般踮起了脚尖。”一位法官这样写道,“现在对我来说,他是我曾见到过的最美的人。”
他之所以如此激动的深层原因在于南方一场运动的迅速蔓延,他们公然叫嚣着要脱离合众国;凭借他先天的预测本领,他看到了这次运动的危险性。他害怕后果会无法收拾,一心希望能阻止南部脱离联邦。这里林肯更多讲到的是合众国而不是蓄奴制,在这里他更多地是使用警喻式的而不是说服式的口吻,这座小城的人们都想抓住时机,去听一听他关于民族价值观的先见性的言论,因为一般情况下,这种言论只有在那华盛顿封闭的内阁会议里才听得到。的确,他所讲的人们都理解了,也很容易地接受了;这些经济和道义上的问题都演变成了一个基本的生存问题。布鲁明顿人第一次听到了脚下的阵阵雷声,掌声和喝彩声掩饰不住人们喜忧参半的心情。“我们不会脱离合众国,你们也休想!”最后,林肯仿佛面对着敌人一样吼出了这句话——此后这句话被他无数次使用,以表达内心的气愤。
不久,这次演讲便传遍了整个伊利诺伊州,人们都想拜读这篇讲稿,却不能如愿,几个听过演讲的学者当时这样说道:“一个新的总统正在这里成长!” 十二、新的征程
布坎南当选了总统。民主党又赢了,但是它却已经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原本高达四百万选票中的一百三十万人加入了和自己对立的新党派,这无疑给了他们一个警告,这个民族的精英们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奋斗着。爱默生,莫特利“和诗人朗费罗之所以没有去欧洲,就是希望能在这里投上自己反对蓄奴制的一票。新的参议院中坐着的领导人物蔡斯,一个明理而又坚定的人,年纪尚轻,目光炯炯,也曾写下一篇赞颂自由,反对奴隶制的宣言。他的旁边是赛华德,一个高大瘦削的人,野心勃勃,不可侵犯,锐利的目光总能发现潜在的对手。平时与人为善,但有些过于乐观,常会乐极生悲,他对面坐着的则是那些多年以来为大妥协案的延续做出努力的人们。
他们中最伟大的一位是萨姆纳,他的思维比其他人更为敏捷,他是哈佛大学教授国家法的教师,曾在欧洲深造;激情澎湃,无所畏惧,和林肯一样有着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正义感。当他们热火朝天讨论着堪萨斯以及竞选内幕的时候,他们的激愤也影响到了议会。当萨姆纳痛斥一位参与了堪萨斯罪行的来自南卡罗来纳州的参议员时,一位议员携手枪走人下议院,一位参议员则荷枪实弹地公然走上讲台,但他仍巍然不动。不久,他的外甥布鲁克斯瞅准时机,突然袭击了坐在参议院里的他,用棍子打在萨姆纳的脑袋上,他昏厥倒地,此后便五年无法工作,有一段时间甚至瘫痪在床。
不过更多的人还在谈论最高法院院长在这段时间里做出的一个判决。一个南方奴隶主带着他的奴隶们举家迁往西北方的一个州。对这次举动,其中有一个奴隶知道的比他的主人所希望的要多,他认为,因为现在他们所在的州没有蓄奴制了,他及家人就理应获得自由。一位律师为他提起了上诉,这一案例经过层层法院判决,最后摆到了德高望重,博学多才,合众国地位最高的托尼法官面前。华盛顿的风气,一个社会团体的意愿,以及包括总统在内的对于南方奴隶制的放纵,影响了他和其他的高级法官,他们终生都是法律的监督人,就如同圣火的保护人一样神圣不可侵犯,但最后他们却是这样决定的:黑人无权发起诉讼,国家议会以及州议会都无权禁止任何人进口奴隶。德雷德。斯科特裁决案在决定这个奴隶自由的同时也决定了美利坚合众国的自由。最高法官们对蓄奴的维护仿佛在明白地宣告新成立的共和党的自相矛盾。整个北方愤怒了,而南方却在欢呼雀跃,他们发誓如果北方不承认这个决定有效的话,他们就要脱离合众国。这段时间,人为强行通过的堪萨斯州宪法虽然为参议院,为总统获准,但下院却没有接受它,而那个新州更是面对抉择进退维谷不知自己施行这项宪法后到底还加不加入联邦,所以骚乱接二连三地发生。
仿佛是两道闪电划过天空,不久后这片土地上的局势明朗了,各个领袖都清楚了自己属于哪个阵营。只有一个人举旗不定地站在左右两派之间:他就是道格拉斯,他陷人了其挥霍无度的人生轨道的最艰难境地。怎么能让他的“人民主权”的理论和斯科特裁决案联系起来并自圆其说呢?堪萨斯的暴力又如何能既让伊利诺伊的选民们在明年的选举中支持他竞选参议员,同时又使南方人在今后的大选中支持自己竞选总统呢?无论如何他不想再在黑人身上作文章了,堪萨斯州事件给他带来的损失已经够大了。最后他决定,设法挽救北方的民主党,自己则在观点上作了个转变:在演讲以及表决中他开始表示反对堪萨斯州宪法。他这一举动的第一个危险便是政党破裂,这个党派的领袖与由道格拉斯协助登上宝座的总统正在明争暗斗;第二个危险在于,不是失去华盛顿的支持,就是失去伊利诺伊的选票;而由于在参议院选举时失利的道格拉斯已经失去了对华盛顿选民的信心,所以他决定争取自己家乡的父老,于是便匆匆地赶回伊利诺伊,以安定那里的人心。
在这样的危险中,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道格拉斯需要有更多的青年选民,而这正是他缺少的。在他进行了那次转变,让民主党人颇感意外而对自己敬而远之时,共和党人却以为,可以利用他的声望和天赋达到本党的目的,想把他拉拢过来。格瑞利,《纽约论坛报》的发行人、北部最有影响的记者,赛华德以及其他新英格兰的领袖人物一直都担心本党被那些极端分子误入反蓄奴制的阵营里去,希望通过道格拉斯的领导保证本党的温和路线,以及和南方轻松的关系。他们认为,国家事务,社会安定以及整个联邦的存在都依赖于此。格瑞利首先指出新政党的立场过于感情用事,一个政党需要一些务实精神,建议他在伊利诺伊党内的读者,选举道格拉斯,以便能通过这种殷勤之举把他拉拢过来。
生平第一次,林肯向他发起了猛烈的攻击:作为左派共和党人的领袖,他警告说,不能通过这种阴谋诡计来破坏年轻政党的纯洁性。“格瑞利的所作所为对我不甚公平。我是一个真心的共和党人,一直站在战斗的最前线。而现在我却看到,他站到了道格拉斯这个典型的妥协者一边,这个人过去是南方的打手,今天又成了它的敌人:格瑞利就想要把这样一个人拉到我们的最前线去吗?对道格拉斯的政治技巧和经验的信任可能弥补了格瑞利信念的不足,以至于他认为道格拉斯的再选会比我们的一个稍逊一筹的人参选带来更多的好处……”
“《纽约论坛报》不断吹棒、赞美道格拉斯到底是什么意思?这难道是华盛顿共和党人的心声吗?难道他们认为牺牲我们伊利诺伊的人,就能最好地促进共和党的事业吗?如果是这样,我们希望立刻知道,我们马上投降是不是就可以省去不少工作?迄今为止,我还没听说过有哪个共和党人倒向道格拉斯,但如果《纽约论坛报》继续喋喋不休地把对他的赞颂说给伊利诺伊的五千至一万名共和党读者听,那就不能指望所有的人都能站稳立场了。”
“我不是在抱怨。我只希望好好了解一下。来信请寄斯普林菲尔德。您的恭顺的仆人。”
一个新生的斗士林肯!这是内心深处愤怒的爆发,凭什么让他去为一个狡猾之徒献身?读到这些信函的人——这些信甚至也被传到了华盛顿——无不对这个斯普林菲尔德的大个子律师的抗议深表诧异,他怎么敢公开反对道格拉斯?人们无法理解,看着自己的宿敌要摇身变作自己的同仁,并受到偏爱时,林肯那颗长期等待的心灵所迸发出来的不平和怒气。把道格拉斯作为敌人他尚可以忍受,这样可以激发他去和他展开辩论一争高低;而把他作为高他一等的同仁一道去反对奴隶制,他却无论如何无法接受。
这个政党还算年轻,还是不可动摇的吗?如果它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看到党派领导相互倾轧,而原则只是布景上半明半暗的花纹,他又怎么能不把这个党视为既无能又不和谐的呢?林肯已经派一名亲信出马探听消息了,目的不是为了监视敌人,而是为了观察党内朋友的动向。赫尔顿的东部之旅带回了一些可疑的东西。赛华德野心勃勃;格瑞利则只是为私利而在要手腕,总统大选之后他将推举一个新的总统候选人。这一事件使得斯普林菲尔德境内公开指责林肯对纽约不信任。而刚刚要参加参议员选举的林肯,现在也必须出面证实,他没有针对赛华德做过任何手脚:
“我没有加入任何组织床作任何建议来确定下一次总统大选以及我们州长选举的候选人。我此间既没有直接也不曾间接向任何人寻求帮助或是取悦于任何人……现在我们要做的只是摆脱彼此之间毫无理由的怀疑,别无其他。” 十三、阿姆斯特朗案
面临政界众多的不确定因素,林肯不得不把大半精力投人到他的律师业务中去。
也恰恰是现在,在他即将退出律师生涯时,他受理并打赢了很多官司,名气越来越大,在不久后的政治斗争中也使他从中受益。在国家铁路与财政机关的一场诉讼中的胜利一一这可能是他一生中最可喜的一次胜利一一使成千上万的选民认识了他;
而后他又出现在一场命案审判中,命案所涉及的双方都出身本地名门,两家结了亲并建立了世交。由于政治上的分歧,在争论中一个年轻人杀死了另一个在林肯的办公室工作的青年。林肯为杀人犯进行了辩护。这个人是卡特怀特的孙子,二十年前,这个卡特怀特曾在选举时以林肯不是基督徒为由攻击过他。但现在,当这位老者出现在法庭上给孙子作证词时,已是两鬓花白,颤颤巍巍了。辩护律师以平缓的速度向这位宿敌询问了当事人过去的经历、习惯以及爱好,直到确信通过这次审问情况有利于被告了为止,最后,被告被无罪释放了。
这种酒后由于政治分歧而造成的杀人案当时在西部还是比较普遍的。一天,林肯在报纸上读到附近一个小地方发生了一场斗殴,两个年轻人在一次庆祝活动后杀了人,两个年轻人中的一个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显然也对罪行供认不讳,被判了刑,但另一个虽也被认定犯了罪,被捕入狱后却死不承认。这个年轻人姓阿姆斯特朗,看到这儿,林肯吓了一跳,是他那没有什么作为的老相识阿姆斯特朗的儿子吗?
这一点得到了证实。林肯想起了他当年作为一个二十岁的船夫第一次到纽萨勒姆时的情景,在拳击场上他打倒了全村最强壮的汉子。几乎所有人都因此对他嗤之以鼻,可那个被他打败的人却出面为他辩护;于是他们便成了朋友。后来林肯又成了他们家的常客,那家人待他亲切友好;当他因为安娜的去世而精神恍惚地从坟地回来时,他曾看到老朋友正坐在那儿用脚晃来晃去荡着摇篮。昔日摇篮里那个孩子想必就是今天这个被诬为杀人犯的人。
“亲爱的阿姆斯特朗夫人,我已经听说你们的事了,听说您的儿子由于谋杀而被捕、我几乎不能相信,他竟会做出这种事来,这应该不是真的。无论如何,我希望能对此做出公正的审判。在我度日如年的时候,你们对我的友情使我如沐春风。
当时你们的家是我无需金钱和回报的最佳避难所,为此,现在我愿意免费向您提供自己的微薄之力以帮助你们,聊表我对您和您已故丈夫的感激之意。”
一个是外省某处的律师,一个是二十年来未曾谋面的穷寡妇,对于自己穷困潦倒时他们给予自己的友谊——这里,他又像是以人类的善性在说话。这种声音仿佛是在向永恒的人性善许诺。没有一句多余的感情用事的话,经过深思熟虑后,他略去了所有自我表白的成份,把免费的住处和免费的辩护放在一起,将后者作为前者的补偿;他知道,他是在和一个农妇讲话,于是作为对等,在这一点上他的立场就像是个农夫一样;他是个处处与人为善的朋友。
为此案他必须小心作准备,尽量找一些年轻人作陪审员,先与证人们友好地进行交谈,此外还得把审判挪到邻近的一个城市进行,因为在这里,几星期以来舆论就开始谴责这个被告,在这儿他的名声极差,而主要证人的名声却很好,在这儿不容易打赢这场官司。此外,林肯发现这个主要见证人对被告颇为敌视。当证人再次发誓说他如何看到阿姆斯特朗一锤砸在死者的脑袋上,给了他致命一击时,林肯问道,在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在森林里他怎么会看得清楚?
“我是借助月光才看清的。”
林肯让仆人取来一本历书,打开看了看又交给了仆人。审判继续。阿姆斯特朗的母亲泪流满面,提心吊胆,这时林肯走到她身边说:“别担心,汉娜!你的儿子在太阳落山前就可以被释放了!”汉娜坐在那儿抬头看了看高大的林肯将信将疑。
而后,等到林肯发话时,他开始缓慢而谨慎地—一指出证人们证词中的矛盾,和缓的语气让人感觉他好像是在酝酿着什么,当他讲到主要证人时,他让人拿出历书,向陪审团证实事发当天晚上是阴天,不会出月亮,在一片黑暗中,是无法从远处看清别人举动的。
此时此刻,他掉转矛头,有力地攻击证人,谴责他在作伪证,差一点让一个无辜的人沦为谎言的牺牲品。那个证人羞愧难当,踉踉跄跄逃出大厅。周围所有人都被震惊了。这时,这位辩护律师才又揭开了被告的身世,描述了他父母的人品以及他们对自己的友情,所有人都被感动了,如同他向那位母亲许诺的那样,傍晚之前被告就被无罪释放了。
当时,这个事件很快便传开了,但是在他遇刺很长时间之后,人们才从中体会到了林肯对普通百姓的爱心。这不奇怪,命运必将把诱惑、机会和经验降临给命运的舵手。一场命案,由一个知名的律师辩护并获胜,这件事说大也不算大,不久就会被遗忘;然而那封攻击道格拉斯的信,他那进取的激情却让人久久不能忘怀。就如同在讨论蓄奴制问题时一样。这都和演说家雄辩的口才密不可分。就是与此相同的一种精神使他设法释放了一个无辜的人,几年之后又给了上百万黑人自由:而这种精神我们可以称作是一种务实的理想主义,永远都追随着正义和理想,但同时又只做当时来看形势许可的事情,于是才能将艰难的理想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付诸实施。林肯平稳持重,以理服人步步为营揭露对手的谎言。但他却隐藏起自己个人的情感,因为他认为情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他在公众面前总想表现得十分理智客观。如同他在太阳落山之前释放了年轻的阿姆斯特朗一样,在他自己的阳光即将西下之际,他也将赋予所有奴隶们以自由。
他的智慧和忧郁,他的正义和现在对于他人日益增长的影响力难道不是跟年迈的扫罗王“有点相似之处吗?他仿佛在隐藏自己浑身洋溢的那种震撼他人的力量,他让自己去依靠人民,在街道上仔细倾听群众的言论,在店铺里闲坐时,询问他人的观点并陈述自己的观点。他简直就是个微服出访的国王。然而,坐在众人当中的他却仍旧被一种巨大的孤独感攫着,他需要寻找一个年轻的大卫一,放松自己的精神,而在不久后他找到了。拉蒙特,比他小二十岁,是个南方贵族,宽肩膀,神采飞扬,有一头总是油挣挣的黑发,小络腮胡,林肯是在流动法庭上认识了这个小伙子的,便任命他作自己在一个小城的代理人;这师徒二人在一起时好像很少谈及法律问题,更是从未谈过政治,因为这个年轻人的观点倾向于家乡弗吉尼亚的奴隶主们。
但尽管如此,水手的船歌,樵夫的山歌以及农夫的小曲,这个年轻人无所不知。
于是,虽然这个行吟诗人紧挨着那位故事大王,这个歌唱家紧挨着那位思考者,他们之间却隔着一个世界。当然在另一个世界里他们是心心相通的。人们常常看到这两个仿佛没有共同理想,也没有共同目标的绅士整晚坐在一起,海阔天空地聊天,扫罗王知道自己需要大卫做些什么,两人交往的过程中,他还满有诗情画意、他给这位朋友起了个可爱的名字,叫他作“黑尔”。一遇到伤感、灰心或是精疲力尽的时候,那伴了他终生的忧郁仿佛又抬起那只温柔的手开始抚摸他时,他就会用恳求的目光看看乐呵呵的“黑尔”,让他拿起班卓琴唱几首歌,或是民谣或是草原小调,或诙谐或严肃,或温柔或顽皮,而后他的心情便会慢慢好起来。有关自己使命的问题总是不断地困扰着他。身边既没有美酒也没有女人,既不会玩闹也不会吟唱的他,终日沉默想像着一个美妙的青年时代。 十四、大辩论(一)
“一幢裂开的房子不可能久立不倒!”林肯铿锵有力地在本城人头攒动的一个大厅里喊出了这句圣经式的话。在这之前,朋友们曾奉劝他在演说中把它省掉:因为它听起来就像战鼓声一样,太具有挑战性了,可林肯却回答说,在奴隶解放问题上“你们呢?你们难道不是更极端吗?”他之所以表现的如此激动,是因为当时道格拉斯也在伊利诺伊演讲,他的演讲圆滑而空洞,让林肯十分气愤。望着大厅里惊讶的听众,林肯继续说道:“我不认为这座房子会倒塌——联邦会解体——但是我却衷心希望它能停止分裂。它要么全部变成这种东西,要么全部变成另一种东西…
…这个国家不能长期保持这种半奴隶半自由的状态。”而后他提出,让当时未在场的道格拉斯明确解释,他是如何看待堪萨斯以及德雷德。斯科特事件的;并且让他在全体美国人面前坦白,他到底是想看到蓄奴制被控制住还是希望它继续蔓延。不过,同时林肯也对暴力解放者的理论表示坚决反对。因为他们主张武力干涉对奴隶的追捕是不合理的。他强调说,斯科特裁决案既是合法的,就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与之斗争。
他又用一种新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想法:“我要对那些荒谬的逻辑表示抗议,有人说我不希望某个黑人妇女沦为奴隶,就是想娶她为妻。其实除了希望她能够平静的生活之外,我根本别无所求。我也承认在某些方面她与我不同;但是我们却有着相同的权力,不必去乞求任何人便可以吃自己劳动所得的面包,在这一点上我们大家都是平等的。如果当时斯科特和他的女儿们自由了的话,那么他们就可以同我们一道参加自由的选举了。然而他们的自由却因为要保全奴隶主的利益而被牺牲掉了。现在有百分之九十的黑人受到不公正待遇!但,我们人民的血液却注定要和黑人们的鲜血水乳交融!”
多么掷地有声的演说!听众们的激情被点燃了。不久后,这篇激昂的演讲报告便传遍了全国。林肯知道其价值之所在,他不无兴奋地说道:“如果我得一笔划掉一生所做的其它演说,只保留一篇的话,那保留的就应该是这次讲演。”他强烈地预感到,现在正在酝酿着一场变革,而他也学会了历史地看待自己。
就连道格拉斯也感觉到了这次演讲的历史性意义。他仿佛越来越清楚面前的危机了。按照他的秉性,他开始竭力避免与林肯作公开辩论。“全国人都知道我,也了解我的能力,和我相比,林肯还很没名气。一旦我在这场辩论中输了——毕竟他在很多人当中绝对是佼佼者——那么我就失去了一切,而他则赢得了一切。即便我胜了,能赢得的也很少。所以我宁愿不去参与这种事。”
公开场合中他换了另一种解释:林肯只不过是暴力解放者中的一员;至于那所“立不久的房子”,他显然是针对国家里一半公民的意志,想以此挑起不和与分裂的。对于这种歪曲事实的话,林肯在一篇演讲里进行了反驳:“我等待着死亡,然而这却和故意去寻找死亡完全不一样。”——“林肯先生真是一个友好、有爱心的聪明人”,道格拉斯如是说,他又错误地理解了林肯的话。
在这种情况下,林肯做出一个决定——这在美国历史上还是绝无仅有的:他向道格拉斯发出了挑战,要和他展开辩论,决一雌雄:“您如果觉得合适的话,我们可以确定一个日期,在共同的听众面前进行辩论,这样可以同时节约您和我的时间。
如果您没有异议,给您带去这封挑战书的贾德先生已接受了授权,同您共商条件问题,并带回您的答复。”这一举动既大胆又很聪明,因为这样一来他可以挖走道格拉斯的许多听众。道格拉斯当然觉得,这样对自己一点都不合适,他先是绕着圈子说:他已经把民主党人集会的时间、地点确定好了,他很奇怪,为什么林肯没有早一点提这个建议;而后他又假意建议了许多城市。林肯先是抗议对方字里行间对此建议不公平的指责,而后,他就选出了七个城市,接受了道格拉斯提出的辩论日期:“至于其它的细节问题,我希望我们能够保持联系,我愿意同您讲同样长的时间,我们可以轮流进行。此外,我别无他求。”
在渥太华,他们为竞选参议员的辩论拉开了序幕。辩论场地是一块露天的平台:道格拉斯讲了一个小时,林肯一个半小时,而后道格拉斯又讲了半小时。数千名听众涌到这里来观看这场奇怪的竞赛,不但整个伊利诺伊州都在对此进行报道,电报机也把这次活动的消息传到了其他州;第三个回合之后,整个国家都为此沸沸扬扬起来,人们纷纷问道:“台上的那两个人是谁?”
只消看一眼坐在一处的这两个人,便会发现他们是水火不容的。其中一个是人们称作“矮子”的大人物,身材十分矮小敦实,宽胸脯、宽肩膀,巨大的脑袋,强壮的颈项,顽强而有冲劲,同时又很灵活,甚至几乎可以用优雅来形容;一套合身的西装,华丽的衬衫紧贴在他那圆滚滚的身体上;谈话时,喜欢把那一头长长的略有点花白的黑发向后甩去,表情富于变化,双目之间,一条深深的皱纹似乎在显示着他意志的坚强;而那双美丽的灰眼睛则散发着一种诱人的魁力。只有当他仔细听什么的时候,人们才会从那张微微浮肿的脸庞上发现饮酒的痕迹。他的肤色,因为久居城市而显得苍白。再看看他那胖乎乎优美的双手,人们也会理解他为什么会对这里露天的自由空气感到陌生。而用一句话来形容前者为矮小、敦实的话,那么后者则可以说是高大,削瘦了。他的鼻子轮廊分明,双目仿佛总在探寻什么,而不是想要去征服什么,面无神采,满脸皱纹;瘦骨磷峋,穿的衣服都不太合身,或者过短,或者歪歪斜斜,过于邋遢;那双大脚板仿佛在告诉人们他步履的稳健,那青筋凸出的大手,也仿佛他在显示他干过的重体力活。然而尽管如此,他通身的气质却像是个诗人,仿佛他一眼就能看透别人的品性。
演讲台上的这两个对手各自的经历又如何呢?四十五年前道格拉斯在一位医生家里呱呱坠地,童年时代家里生活拮据,后被遗弃,靠干体力活赚钱还债。后来,他成了父亲中学里的木匠,开始攒钱读书。二十岁时他成为教师,二十一岁便通过自学当上了律师。由于惊人的勤奋与毅力,他平步青云,年纪不大便进入议会,被认为是最可塑造的后继人,受到大家的宠爱,并被迅速列人到首都大人物们的行列。
土地投机生意一夜之间使他腰缠万贯,生意与政治两方面的事业在他那里也总能相得益彰。在步人不惑之年以前,他便已经是参众两院的议员,高等法院的法官,国务秘书以及新区委员会的主席了,他的欧洲之旅受到了俄国沙皇和英国女王的接见,是个不折不扣的外交家,上届选举便有望参选。他的前妻是个奴隶主加军官的女儿,婚后不久便继承了她家的遗产。他是在优越的环境中认识的蓄奴制,因此对它持有赞同的态度,但是为了谨慎起见,他却把那些奴隶都划归在妻子的名下。妻子亡故后,他续娶了一位聪颖美艳的天主教徒为妻。他的第二任妻子整日生活在南方人的圈子里,在华盛顿的社交界颇为出名。就这样,今天,他成为了民主党的领袖,政府的要人,有财有势,受人敬畏,同时又优雅有礼,魅力十足,很会取悦女人。
而另一个人,也就是林肯,则是慢慢地从自己经营的小圈子里走出来的。让他走出来的既不是什么野心,也不是金钱欲和权力欲,而是对自己潜力和优势的认识。
当他的对手按部就班,不敢懈怠地搬来一块块石头,垒筑自己成功的城堡,以便能够更快地独自登上塔顶,饱览远景时,他却总是漫无目的地倘祥在朋友们之间观察着、提出问题。当然在他的前方,也总是远远地矗立着他那座崇高理想的山峰,只是对他来说那有些可望而不可即。当他几次接受妻子的建议离开平原去攀援那座山峰时,不久便会由于阻力而放弃奋斗,转而只是微笑着自问: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权力和名气能给你带来幸福吗?每一次远征都要以失去内心的自由作为代价,这值得吗?有些人能独驾轻舟,灵巧地周旋于政党斗争的湍流,最后终于到达目的地;
他会竖起耳朵打听,什么时候要修筑铁路,便购进土地,让朋友们按他的愿望选择铁路的走向,而后卖掉手中的土地,一夜之间成为巨富。另外一些人却只会买进一个行将倒闭的公司,躺在商店的桌子上看书,坐起身时发现已是负债累累,于是不得不花十几年的功夫赚钱还债;他会拒绝和朋友争斗,为此失去一个重要的职位,不得不远离首都和家乡,在泥泞的道路上跋涉,夜宿阴暗的旅馆,用滑稽故事把人性的缺点呈现在自己和众人面前。
比较之下,除了他们内心的经历之外,矮小机灵的道格拉斯在所有方面都比人高马大行动迟缓的林肯强,矮个子在炫耀着皇帝和女王的恩宠,以及御前大臣如何向他们鞠躬行礼时,高个子还在讲着幻想中国王的故事,而且即便是绞尽脑汁他也找不出曾给他鞠过躬的人,当然他自己也从没向别人那么做过。于是,前者精确地计算出了自己的事业能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成功,放弃所有不可及的目标;而后者则漫无目的地游荡,最后又逃回到虚无的天堂梦境里去了。青年时代性格耿直的林肯,曾向这个经常卑躬屈膝的道格拉斯借过一百美元,最后林肯肯定是毫无感激之情地又还给了他。到现在为止,林肯只有一次战胜过道格拉斯,那就是娶了玛丽。
托德,但这只不过是女人内心斗争的结果而已,而且,这惟—一次胜利也使他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不,过去和现在结果都是不言而喻的。道格拉斯胜利了。只要看看他,你就会想,难道他不正是伊利诺伊的国王吗?他乘坐着专列或坐上专门的火车车厢,穿行于伊利诺伊州大大小小的城镇之间,一辆装着青铜制加农炮的敞篷车伴于左右,火车每到一个城市都会鸣炮庆贺。它常常鸣三十二响礼炮,以象征当时尚未分裂的联邦的三十二个州。在城里等待他们夫妇二人的豪华的车旁,也并排着三十二个骑马的男女,他们会带领胜利的道格拉斯去市政厅或是旅馆;而他则只需站在车上,手持礼帽,到处向人们问候就行了。这时,他心里可能正在暗暗得意:“这个州属于我。林肯现在正不得不进入拥挤的车厢呢,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个真正的绅士,城里的官员是不会向他提供什么专列的!”一次,坐在边轨的一辆货运列车里候车的林肯夫妇看到道格拉斯的火车开过时,有人听到林肯自嘲似地说了句:“这辆车里的先生一定猜不出坐我们这种车厢的滋味。”他到达的时候,没有礼炮迎接,朋友们是驾着一辆运干草的高大的马车来接他的,那车没有任何装饰。若是偶尔再奏起铜管音乐的话,那么你会看到那位被迎接的英雄会马上露出难以忍受的表情。
如果那个矮个子道格拉斯在演讲之前接见听众的话,那么一连几个小时,他的唇边都会挂着胜利的微笑。他向所有人坦诚热情地挥着手,不像是个尊贵的议员,倒更像是个真正的人民英雄,这位英雄仿佛又认出了他曾经熟识的每一个人,向他们打着招呼。在此期间,他好像在向全世界供应着他的威士忌,他自个儿也在不停地喝着、吐着,只有他的夫人在旁提醒他不要多喝,那样对他的身体不利。等到林肯到了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对他十分冷淡,认为他向道格拉斯挑战,简直是无理取闹,自不量力。在这样陌生的环境中林肯是很难取胜的;由于听众很多,他也无法向单个人发问,而到了应该去取悦地方领袖的时候,他也只会像个罗马人似的,僵直地站在一边。
辩论开场时,他们分别登上了讲台,现在就让我们来听听他们都讲些什么吧!
今天是从道格拉斯开始,当他在此之前殷勤地向大家表示问候,用灵活的目光将观众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身上来的时候,大厅里已是掌声四起了。他颈项坚挺,声音浑厚、沙哑而有力,口齿清晰,打着手势富有表情地开始演讲了!他那诡辩的逻辑娴熟而且具有魁力,而且恰恰是因为他用的不是俗语,而是一些对寻常百姓颇为陌生的言辞,所以他的演讲吸引了所有的听众;在引经据典,咄咄逼人之后,他又忽然变得正直率真,而后又冷静自信,这一切都使得他的听众们就如同是看焰火一般心情激动,忘乎所以了。
他的演讲结束以后,林肯出场的压力很大。于是,人们先是看到一个笨手笨脚的人登上了讲台,衣着不合体,精神也不饱满,脖子上顶着个脑袋,僵直地站在那儿,很有些不自然;两脚叉开,没有丝毫风度可言;垂下的手交叉在身前,转动着自己的手指头。人们可能还以为上场的是个反应迟钝的修鞋匠呢。他用一种尖尖的声音作了开场白,向他的听众询问了些问题。不过此后,他变得温和起来,声音变得有力了许多,动作也放得开了。他把左臂甩到背后,支着右手,右手手背贴在背上,言语间掀起了一个高潮,用脑袋而不是用手臂摆着姿势,仿佛想用那骨节粗大的手指把自己的论据敲打进听众的脑子里去似的。当他把手掌平平向上扬起作了个大幅度的手势,以表示高兴或者晦气时,当他向蓄奴制挥动着拳头,发出无声的崇高诅咒时,他也慢慢地和听众们贴近了。此后,即便是他四着胸站在讲台的一角也足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为每个人都感觉到了这种动容的真实性。
带着一种对对手的认可,他开始了自己的演说;他那柏拉图式的思想和真实的情感,就如同在法庭上一样总能抓住对手的要害。他首先总是试图以他那种男性的睿智将对手的理论根据给听众们—一列出:也会以此赢得大家的信任。而后他便开始慢慢地分析对手每一个说法的荒谬之处。
仿佛要引导每一个人去检查剖析对方的理由根据,最后再指出病症之所在一样,而后,他开始以他那清晰的逻辑进行攻击。由于他援引的例子都来自于下面坐着的农民们的日常生活,他又和这帮农民共同生活过,所以他的那种淳朴的演讲风格便牢牢地抓住了农民们的心。他的目标是在情感和道义范畴之内的,就像最初时一样,他所选择的途径都完全是合乎逻辑的,理智的。
对他在辩论当中发生的转变,道格拉斯先是自信地频频摇着头。而后,因为无法驳倒它们,他就曲解对手的论据,言论虽流于粗俗,但却借助于朋友们的欢呼给自己助威。林肯他毫不示弱,他用词巧妙,语言犀利,对道格拉斯的取笑反唇相讥,毫不留情。在这场辩论中,败下阵来的仿佛是道格拉斯这个外交家,而不是律师林肯,在这里这位内阁演说家似乎缺乏了些说服力,而那个所谓庄稼汉显得要胜他一筹。于是,我们若是说,道格拉斯吸引了公众,那么林肯就是吸引了每一个人。道格拉斯反应敏捷,爆发力强;林肯则虽然反应迟缓,但后劲十足。听了道格拉斯的演讲,人们会想:嗯,这就是华盛顿的大人物;而面对林肯,人们可能在希望,我们的确应该在华盛顿拥有这样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人。
这两个男人,一个会首先取得短暂的胜利,而另一个却将会在今后取得长期的胜利! 十五、大辩论(二)
是命运驱使林肯投身到反奴隶制的斗争里来了。在战争前夕,人们一想到这场辩论便都不得不自问,让奴隶问题如此激化到底是否必要,两个政党温和派所希望的调和妥协是否还有可能?是不是伊利诺伊的辩论引发了这场战争?因为它的反响远远超过了其它的辩论,影响比任何议会中的辩论深刻得多,还提出了口号。不久后这场辩论的重大意义便为上百万的人们所接受,冲突被激化了。
“我并不想否认,我也是自私的,”一次辩论里林肯如是说道,“我并不佯言自己不希望进入参议院,不想故作这种伪善的姿态。但我却要告诉你们,在这个重大的争端当中,不论我还是道格拉斯法官今晚以后还会不会再次出现,被人们谈及,这对整个民族而言,都无关紧要。”
就连道格拉斯也产生了一种听天由命的感觉,他派人去找自己的对手:“请您告诉林肯我的理由、论据,告诉他,现在我已经破釜沉舟了。”平时风格一贯优雅的道格拉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是多么不寻常呀!他或许已经相信了自己总是不断重复的一句话:“别人是支持还是反对奴隶制与我无关,那只是个有关美元和分尼的问题。上帝在我们的大洲上划了一条界线,一边的土地一直都由奴隶在辛勤劳作,而另一边他们则是自由人。”
林肯对这一点的攻击也是清楚明白:“是非必须明确。不是奴隶的人必须要同意不拥有奴隶。谁不让别人获得自由,那他自己也别想得到它!”
描述这个问题时他总是很务实,总会回溯到宪法里去:“我认为‘人’这个词‘一切人生来平等’也包括黑人,蓄奴制伤及了我们的宪法。然而在建设国家的过程中,这条原则却没有发展成为国家公民的一种义务,各个州大多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决定到底是保留奴隶制还是摒弃它……我们必须制定宪法限制奴隶制,虽然它已经产生,但没有必要在那些没有奴隶的联邦州里让它蔓延下去。”最后,他用斯科特裁决案结束了自己的讲话:“过去,奴隶主可以释放自己的奴隶,而今却产生了这样一条法律条文,使得释放奴隶竟然成了违法的事情!”
他继续讲道,道格拉斯的“人民自主权”使蓄奴制成了一种全民族的事情,而这必将不可避免地重新导致非洲奴隶贸易,因为蓄奴制和非洲奴隶贸易其实是一回事。
“如果不应当禁止那种就像拖拉着猪猡一样把奴隶们带到内布拉斯加州的行为的话,那为什么我们的祖辈们不去惩罚那些捕捉野猪的人,而对那些1820年以后仍从非洲贩运黑人的奴隶贩子们处以死刑呢?为什么奴隶贩子在南方备受鄙视,甚至于没有人愿意和他们握手,就连他们的孩子也不能接近奴隶主的公子们,只能和小黑奴们为伍呢?如果不是受到了良心的谴责,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奴隶被释放了呢?
暂且抛开父辈们的原则不谈:”所有人生来平等。‘如果我们现在说黑人们低贱,那下一步就要说,一些白人低人一等了……到那时候,我们宪法的基本思想: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还何在呢?……统治者们总说,他们没有统治欲,他们统治人民只是因为那样人民才会过得更好,简直是帝王式的逻辑!那只不过是高贵种族统治卑微人民的借口罢了!“
演讲中,他的那种社会福利的基本思想也不断迸发出火花。当道格拉斯谴责北方工人罢工,对为什么工人们不能靠每年的二百五十美元生活表示不解时,林肯说:“谢天谢地,我们还是生活在一个允许罢工的劳动体制下。”
在辩论过程中他很少放任自己的激情。最让他难以忍受的,并不是对黑人们的诅咒,而恰恰是白人内心的惰性:因此,比起那些承认自己罪恶的激进的南方奴隶主,林肯的内心深处更加痛恨道貌岸然的道格拉斯之流。“我痛恨这种事不关己的态度。‘在一次演讲中林肯说道:”它削弱了我国人民的法律观念;它帮我们的敌人找到借口污蔑我们是伪君子,同时又使得那些真正的自由斗士们怀疑我们的正直。
“还有一次,他说:”如果你们只是习惯于践踏你们周围人的权力,那你们也就失去了自己自由的保护神。因为你们将臣服于你们当中产生出来的第一个狡猾的暴君。
如果选举的结果预示,下一个’斯科特案‘以及今后所有的裁决都将得到人民的默认,那么历史告诉我们,你们离失去自由的日子也就已经不远了。你可能在某些时候欺骗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时候欺骗某些人,但你却不能在所有时候欺骗所有人。
“
以这种激情,他马上又落回了讽刺和大众化的描述中,这种讽刺和幽默就如同是一首谐谑曲一样总是紧随着他那缓慢舒畅的演说。当他想要描述一下布坎南、道格拉斯、州法院法官以及另一个领袖长期在华盛顿相互勾结时,他使用了这几个人家喻户晓的小名来讽刺他们:“当我们站在一堆分别由不同的工匠比如斯蒂芬、罗格、富兰克林以及詹姆斯加工出来的木头前,把它们拼起来,就会发现它们彼此搭配得十分合适,一根不多一根不少,什么也不缺,真是物以类聚,这时我们不得不相信,这四个人可能从一开始就心照不宣,而且是按照共同的计划进行工作的。”
有时,他想要描述新旧蓄奴州改变了的境况,他便说:“如果我在大街上看到一条毒蛇,那我会就近拿根棍子马上把它打死;但如果这条毒蛇在我孩子们的床上,那我即便是把它打伤了,它也会咬到我的孩子们。不过这还不是最糟糕的,若是我发现它正趴在我身边的孩子那儿,那我是无论如何不敢去碰它的……不过现在我给孩子们又做了一张新床,却有人建议我说,在那边放上一只养着蛇的笼子,这岂不荒唐!”
除了这样有力的对比,在相互讥讽的戏弄和恶作剧,以及提出的口号和恰如其分的回答上,道格拉斯可谓高明;而林肯却更胜一筹。就在第一场演说中,道格拉斯宣读了一份原来的极端规划,上面落有林肯的签名,以此来证明林肯是个“解放者”。而事实上,这却是个骗局,那份文件被证明是假的。当道格拉斯后来又拿出另一份文件的时候,林肯面对面地对他说,上次那个意外事件之后,再也不会有什么人相信他的所谓“证据”了。一次,当道格拉斯故意改换了自己的观点,并对自己过去的观点提出质疑时,林肯说:“因为我说‘你摘下了帽子’,你就马上又把它戴上,并以此来向我证实我是个骗子。”
偶尔,他也会嘲笑对方,他将对手的原则举一反三。道格拉斯说:“在白人和黑人之间我选择白人,黑人和鳄鱼之间,我选择黑人。‘林肯则反击道:”黑人和白人的关系,就如同鳄鱼和黑人的关系。因为黑人有权将鳄鱼作为爬行动物来对待,所以白人同样地也有权把黑人当成爬行动物;好吧,您想说的话终于说出来了!
“另一次他说:”人民享有自治的权力,这是道格拉斯先生发明的吗?不完全是。
早在哥伦布登上新大陆之前,人民主权就已经产生了。看来道格拉斯没有发明这种主权,那他发明了什么呢?或许是那种让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的移民治理自己,如果需要的话,也去管治一群所谓的’黑鬼‘的权力吧?这个理论早在六年前卡斯将军就宣布过了。这样一来,那位矮巨人到底发明了点什么呢?卡斯没有聪明到那种地步,用“人民主权’来给白人对黑人施行的权力造人耳目,他还没有厚颜无耻到这步天地,以致于把鞭答黑人的权力吹嘘成为一种神圣的自治权力。在这儿,就让我宣布一下道格拉斯的发明吧:所谓的‘人民主权’就是在内布拉斯加蓄养和鞭打奴隶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