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会按照自己的好恶去对待甚至是评论别人;这种性格中掩藏得更多的是一种诗人的意识,因为这种诗人的意识符合他的性格。“我非常希望洛汉当选(州法院院长),首先是因为,他可能算是最好的法官了;其次因为,一旦受到打击,他也会比任何一个其他人更痛苦。”
但林肯却也不是个隐士,终其一生。他一直都是个农民的儿子,他了解自己的优势之所在,并懂得如何利用这种优势。他自然是有雄心抱负的,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天赋,当他想要解放被压迫者,或者至少是避免通过制定新的法律使自由的人受到压迫时,他就必须要追求一个有权利的职位。所以,当他再次参加竞选时,他似乎已经为此作了多年充分的准备。“在没有把自己的国家改变得更加美好之前,死亡是多么不容易,”一次,他在旅行车里对赫尔顿说,“那样,一个人就像是从未活过一样。世界似乎根本没有希望,只有从人类共同的呐喊声中我们才能听出:应该做些什么?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在何时?又该以什么方式发生——你们偶尔也会考虑这些问题吗?”
这几句话向人们展示的是一个换而不舍的内心世界,他既不像艺术家一样追求形式,也不像思想家一样追求结论,更不像社交界名流一般想要按照自己的愿望改变什么。这只是一段友善者的自白,一个业已成长为教育者和观察家的人的考虑。
他认真地检验着自己是否有资格解开公众的浑沌。他认为自己知道应该做些什么,也知道怎样,又是通过谁进行这些。这是一个永久性的问题。而后他却又戛然而止,带着半个大家希望得到的答案关上了内心的大门。 七、信仰
“这里安息着卓内。康佳泊德,请对他仁慈吧,亲爱的上帝,就像他那样,如果他是上帝,那你就是卓内。康佳泊德”
这是林肯给一个印第安人写的碑文。兄弟般的友谊乃是他信仰的基础。其中的那种对别人的感情,伴随了他一生的调侃风格在墓碑上也似乎让人看到了讽刺之旗随风摇摆。这里,他也进行了一种比较;这里,也有他所孜孜以求的正义;这里,他也不承认主人和奴仆,复仇者和受褒奖者有什么区别。他所有的朋友都证实说,无论是在二十岁,五十岁还是在这以后的日子里,林肯都从未在某一次演讲中明确表示,他曾是个真正的基督徒。
早在纽萨勒姆,他就被当做是个无信仰者,无神论者和宿命主义者。后来他自己也承认,恰恰就是在他经常引述圣经的时候,当他失去了他的新娘时,他对上帝的不信仰感也就愈发强烈。赫尔顿认为,在约莫三十多岁时,林肯越来越接近“无神论”了。“这让我感到害怕。作为一个年轻大学生,我相信亲爱的妈妈对我说过的关于上帝的一切。有时,我们正在写东西的时候,林肯会拿着一本《圣经》走进办公室,朗读一段后,陈述理由对它进行反驳……他相信无信仰论。不过后来,他变得谨慎了,不再在陌生人面前谈及此事。”他第一个合伙人斯图尔特差不多是以同样的话强调说:“在反对基督教的教条以及原则上,他比我认识的所有其他人都更坚决更极端……他总是不相信,耶稣就像教会所理解的那样是玛丽亚和上帝的儿子。”十年以后,法官戴维斯也说,林肯对基督教的教条不感兴趣,他的信仰在于法规。原则、事情的因果发展以及形式。“他告诉我,”另一个人说,“他相信永生,不相信有死亡咒语的存在。”又有一个人则认为,“林肯信仰某位造物主,这个所谓造物主……是一种原则,世界就是按照这种原则运动的,动植物也是按照它产生的。它明确规定了自然的和谐。如果世界上的一切是自发产生的话,按么这将是一个比它们是由某个伟大的力量创造出来的想法更大的奇迹……对于我们来说,救世主的神圣当然是值得怀疑的,但是基督教的体系却是天才的并且利于积善的。”
这种为那些在他之前以及在他之后的博爱主义者所信仰的道义和非教条的基督教,在林肯看来都是值得怀疑的:“他的想法超出了基督教的教义。”一个老朋友这样评论说,“然而他的道德实践以及生活的精神却恰恰是那种我们习惯于称作是基督教信仰的东西。”玛丽后来则这样总结说:“他没有信仰,对任何宗教都不抱希望,不加入任何教会,却恰恰天生就是一个宗教式的人物……他的性格中更多的是一种诗意。没有人对上帝天命的信仰比他更坚定。不过我们仍不应该把那个他在前些年里经常使用的字眼‘上帝’,理解成为个人的上帝。他五十四岁时,我曾把自己起草的一篇讲稿给他看,让他给我提提意见,他让我把‘上帝’这个字眼划去,因为我的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似乎是对个人上帝的信仰,而他却坚信,这种上帝并不存在。”
就如同对自己的所有行为一样,对自己的道德观,林肯也做出了解释:“一个老人曾告诉过我:如果我做了好事,我会感觉良好,做了坏事,感觉就很差。这就是我的宗教。”他不可能接受其他宗教。当他读到康德、洛克、费希特和爱默生时,在他读伊利诺伊州共济会成员的报告以及来自苏格兰的一元论着作时,所有这些都不能刺激他的大脑,让他感兴趣,从未触动过他的心灵。当然,这并不影响他在为某位贫穷的女人立遗嘱时,按照她的要求给她背诵一段《旧约》里的诗篇。在他们的小儿子去世之后,玛丽成为了一名长老会信徒,他也租了教堂里的一条长椅,跟教士谈了很久,却仍不愿加入教会,他说:“大概,我命中注定就要在暮色中前行,感悟着,思考着,摸索自己的生命之路吧。”
儿子被一条疯狗咬伤后,他会把他带到印第安纳去寻找巫师“疯狂者的石头”,给他医治。因为其实他很是迷信,他就是在农夫们这种迷信中成长起来的。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迷信不但没有减弱,反倒在科学和怀疑的作用下变得更为根深蒂固了,越是接近他生命的顶峰,他也就越发的迷信。
这情有可原。他内心的孤独,越来越不同于常人的意识,已经将他这个怀疑者与信号和奇特的现象联系在一起了。“在我的哲学里没有‘偶然’这个字眼,一切结果都有它的原因。过去是现在的原因,现在又将是未来的原因。这一切都是从有限到无限的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他嘲笑意志的自由,并巧妙地定义了人类的伟大和弱点:“人们应该说那是精神的自由。”他喜欢引用这句诗:“世间存在一种神意,决定着我们的轨迹,不管我们是如何想改变它,都要遵循这种神意。”
他十分坚定地相信预感,以至于他曾这样评价过布鲁吐斯“;是在他意志之外的规律和条件迫使他杀死了恺撒。关于布鲁吐斯的想法出现以后,妻子还这样总结了他对预感的信仰:”林肯惟一的哲学在于:应该发生的事情迟早都会发生,没有什么祈祷能阻止它。“
因果的链条和迷信一跃而成为逻辑,林肯对此深信不移;由于迫切想要知道事情的结果,他非常关注事先出现的信号。他的迷信,从未产生过什么积极的结论,却导致产生了一个消极的问题;他只是试图在生命的危机中让自己拥有一份慰藉,却不会按照它们的示意去做事。他只是通过一层面纱来看事物,并且带着一份焦急的期待来预感某个事件,但即便预感到了结果,他也不会想去改变。他从不在小事上改变主意,推延或是拒绝;但有时,也会在预感中清楚地意识到即将发生的事情。
就在遇刺的前一天,他还得到了梦的预示。
通过大大小小目标的实现,他自己头脑的清醒和逻辑的严密得到了证实;他需要去感觉,需要经验,需要时间。既然一切事情都是命中注定的,那人就无需主动作事情了吗?事情发展得如何,又通过谁去控制呢?个人的臂膀和头脑之所以必要,不就是因为他们能做事吗?如果我们无需思考分析的话,我们又何必要有分析的能力呢?林肯的愿望是去认清人的动机,并抓住它,改造它!“没有什么行为是没有目的的,”他说,“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一个自我。”若是年轻的赫尔顿试图反驳这一点,那林肯就会不作停顿地把对方行为的原因一直分析到那个“自我”出现为止。
因此,赫尔顿属于那种希望一下子废除蓄奴制的解放者,而林肯则只想控制蓄奴制不再蔓延,也就不足为奇了。赫尔顿看待世界和人都十分理想化,而林肯则对此极报怀疑态度;前者相信,可以强制性地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而后者却认为没有人能够战胜命运。这就导致了这样一种看法,即,有着仁爱之心的林肯的行为甚至纯粹是冷漠的:他更多的是在僵化中而不是在运动中看待事物,他丝毫不报幻想地要去消灭一些不确切。空洞和错误的东西,不允许什么事烟雾缭绕,观点不清,他的目光总是十分犀利……可以说,他所有伟大的性格都拜倒在这种专制的逻辑之下。
从这种善意和怀疑经常的对立中,从冷漠和同情的平衡中慢慢产生了一个政治家的头脑,它将在走过一条曲折的政党斗争之路后渐渐接近人类的伟大目标。 八、这个国家的现实
几乎是突然地,爆发了一场大规模的争论,可不久后这场争论就又无声无息地烟消云散了。一个恶魔,比几个世纪以来的任何魔鬼都更险恶更残忍,诱惑着人们发起了暴动。本世纪的正义感不能再忍受的一种压迫,不仅仅使美国人的良心不堪重负,而且也严酷地压抑着一个基督教民族的国家伦理,以至于在几十年无果而终的和解尝试之后,最后向世人提出了这样一个尖锐的问题:双方是应该都遵循同样的道义准则呢?还是应当彼此分开?
在所有其他欧洲国家里,奴隶制都没有显得像在这里一样似是而非。这里有史以来第一次出现了在一种全民平等的新的法律之下一个联合了起来的民族。俄国沙皇及其帝国的大公们之所以在过去五百年蓄奴,是因为他们的祖先毕竟是以火和剑占领的这个国家,将它扩展,会合,形成了统治阶层,他们需要一个习惯于被统治的阶层为他们服务。那个国家中几乎没有人能掌握这上百万人,使他们在需要时拧成一股绳。早在数百年前,那些没有权力的农民的祖先便像牛马一样生活,没有财产,也没有希望摆脱被奴役的地位,有时甚至自己压根儿就没有这种愿望。
而美国却是一个新型国家。在这儿,一群勇敢有志的人们摆脱了欧洲的束缚,联合了起来,有史以来首次将哲学家们的要求,思想家们的愿望以及诗人们的理想同时实现。然而现在在美国这个国度里,在这个公正思想如同初升的太阳普照大地的国家里,却仍旧存在着一块阴影。国家的建立者不敢触动也无法动用他们当年打破欧洲旧有阶级统治的改革手段冲破这块阴暗区。他们望着这个黑点,良心十分不安。或许他们建立起来的国家会因为自己奴隶的皮肤更黑,鼻子更扁,嘴唇更厚,头发更卷,而自觉比俄国人更有优越感?卢梭的理论,狄德罗的箴言以及伏尔泰的要求都到哪里去了,难道它们仅仅适用于白种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要贻笑大方了,因为如果把黑人看做器物工具而非人是合理的话,那么按照出身、财产以及受教育程度将白人们分为不同等级,最高等级统治最低等级也就应该完全是合情合理的了。
早在八十年前建立合众国的时候,政府无力迫使南部有权有势的奴隶主放弃他们的奴隶,并把他们送回非洲;由于旧世界的无能为力,奴隶主们的愿望得到了满足,仅仅通过特权,他们便十分富有了。如果说他们还在适应对他们来说既十分陌生又太过分的北方原则的话,也只是为了关税和其他赋税的缘故。他们的父辈们—
—只要他们来自南方——还有那一小部分在他们特权阶层的思想世界里成长起来的人,除了减少奴隶的数量,让他们生活好些并释放部分奴隶外,不可能作得更好。
一个新的世纪已经降临,对立已经出现。当它的技术使白人也成为了机器旁的奴隶时,商品变得廉价而普及,为了富人们的享受而给予穷人们可怜的补偿,它打破了人们的幻想。而当主人和奴仆之间的区别不断缩小,一个上升的阶级挤到了它们两者之间时,使用机器使棉花的产量成百倍增加,新生的上百万人穿上了这些棉花纺布做的衣服,白人却仍不愿在热带气候里种植和收获这些棉花。于是,黑人们在同样的程度上,却因棉纺工业的迅猛发展,变得越来越不可缺少了,就如同寻求“普遍平等”的呼声日益强烈地在世界各地回响一样。
为什么奴隶主们不给他们自由?是出于害怕和一种明智的考虑。换句话说,谁又会自愿为一份白给的劳动果实付钱呢?哪个农场主会花钱雇个短工去做原本可以让牛马干的活呢?奴隶主拥有的上千名奴隶继续在他的村子里繁衍生息,代替着衰老以及死去的奴隶。他们吃的玉米几乎是白捡来的。如果有一天,一只无形的手打开奴隶们脚上的锁链,放下皮鞭和手枪,以全人类的名义向他们宣布,他们自由了,那么这群人和他们的主人会怎么做呢?奴隶们可能还会想起自己培养起来的基督教思想和让他们那忍受痛苦的教导。
他们会带着愤怒和激情冲向他们的主人和他们一直都在劳作的土地。砸破威士忌酒桶和面粉仓库,砸坏工具,先把看守撕成碎片,而后再杀死主人,奸污宫殿里的小姐,就如同白人老爷向女黑奴施暴一样。不,这行不通!这里只有惟—一种手段:那就是时间和忍耐,禁止继续贩运黑奴,首先把这种残忍的制度控制在它土生土长而且也显得必要的那些州里。如果人们能够把疾病控制在一个不太重要的器官里,那么整个身体就能够得以继续生存;病毒若是继续扩散的话,那么整个生命都会陷入危险之中。当年那些祖国的创建者尽管看到了这种内部的矛盾,却仍旧愿意建立合众国,他们的子孙们也不得不做出了上述的妥协。南方是不是已经满足于这种完全的自由了?他们如同他们的父辈们一样生活着,即使在今天,他们还掌握着同一个机构,推行的仍是类似的奴隶制,表面上自由了的黑人们长年累月仍旧干着奴隶的活。
与此同时,北部却在继续成长着。人、金钱和生产力带着新型机器和新思想在几十年内产生了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威胁着南部,并最终打破了它的优势地位,就如同是先行者们挥动斧子向西部开辟道路一样,他们前进的步伐引起了南方奴隶主们的恐慌;他们认识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倘若一个人有被排挤到少数派中的危险,那他就必须巩固自己在多数派里的中心地位。当一种新的对劳动无尽的恐惧缓缓蔓延,当从欧洲来的大批移民,把森林变成良田、把荒原变成草地、把灌木丛变成城市,当大地被从千年沉睡中唤醒并被开采出金和银、铁和铅时,崭新的西部成为了南部的梦魇;因为那里的一切都是白人们用双手创建出来的,那里使整个机体活跃起来的每一个细胞都是白色的,它们威胁着南方那些黑色细胞的权力。南部的大奴隶主们若是一旦失去这种权力,他们的政权便会渐渐消亡;而若想要在华盛顿继续保证这种权力,他们将会同时受到道义和实践的困扰。
他们还有什么办法抵制这种力量,实现自我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以分裂相威胁。古巴和拉丁美洲在他们之前不就是这样做的吗?这几个盛产棉花、小麦和茶叶的国家,气候更加炎热,因而更需要黑奴们的劳动。难道英国会不去保护那些与合众国中央政府分离的地区,借以报复上个世纪美国人对它的背叛和脱离吗?
如果上世纪叛乱者们的子孙想要脱离自己的堂兄弟的话,那他们一定也在期望得到欧洲大陆的某种奖赏。没有什么人能剥夺南方人的自由!在他们得意洋洋的时候,已经被削弱了的北方或许会由于外部的干涉,至少是由于欧洲的经济措施而发生倒退,最后被迫做出让步,尽管现在它一直不断努力以求避免走出这一步。
这种困境也的确使得北部一步步地作着退让。最开始做出的妥协是这样的:除了密苏里之外,北部不允许再建立蓄奴州。而后是:基于居民们的愿望还可以再建立四个蓄奴州。再然后就是辉格党人,也就是亨利。克莱本人做出的退让,他在新的斗争中找到了这样一条出路:从墨西哥接管的新州可以蓄奴;而年轻的加利福尼亚是个自由的州;除此之外他还又加重了对逃亡奴隶施行拘捕的法律。于是尽管古老的贵格会教徒思想以及每一颗心灵都为此而感到愤慨,但“奴隶是物不是人”这样一条理论,一直到最北部都得到了承认。每一个公民在路上见到逃亡的奴隶都有义务把他抓住,抓住一个这样的黑奴,可以获得十个美元,这样,每一个人就都被培养成了奴隶捕头。
这种斗争里经济、道德和感情的因素比重相当。既然北部想在西部安排白人,那么南方便想在那儿安排奴隶;既然北部为了保护它的产品而需要垄断权的话,那么南部就要求其“产品”的自由贸易和出口。在北部,每一个贫穷的白人都应该是反对蓄奴制的,因为那可能会抢走他的工作机会;而在南部,蓄奴却会让一个白人获得他剩下的惟—一点自尊,因为他会看到社会上还生活着比自己更为卑贱的人。
在北部,劳动得到尊重,而在南部,劳动却受到蔑视:这就是长达一个世纪之久的权威和民主,继承者和创业者,传统和生机之间的斗争。棉花等作物并不是这种斗争的理由,只不过使它清晰地表现出来罢了。
南部人头脑里已经产生了一种“棉花哲学”,并由此创造了一种有利于他们自己的新式形而上学。若说北方正高呼着所谓的“自由工人”理论:主张自由的土地,自由地工作,自由地言论的话,那么,南部所拥有的就仅仅是那些在小小的法庭上,以上帝的口吻对黑人们为所欲为的神甫了。当然,南方人也有自己的理论,林肯从一本北部某大学写的名叫《纯粹的野蛮人》的书里读到了这样一段话:“欧洲西部的自由社会是种错误,即使在美国它也逃脱不了崩溃的下场。对此,北方也表示默认。”那篇文章的作者甚至建议去奴役白人,分给主人们新的土地,而后再将白人失业者作为农奴分给他们。“拥有一千美元的人可以成为一个一般的贫穷白人的监护人——用”监护人“是因为”主人“这个字眼已经遭人唾弃了——谁有一万美元,就可以获得十个农奴,一百万美元便可获得一千个农奴。这种作法完全被认为是”
公正的善行“,原因是即便是现在,在一种和刚才的描述几乎相同的情形下,资本家们也仍旧进行着统治,凭借着穷人的劳动生活,享受着奢华。 九、不得人心的“人民主权论”
命运往往需要两个利益不同的人,才能使问题表现出来,并最终使之在一次大的斗争中获得解决。当时,有一名参议员想成为总统,一个奴隶想获得自由。这位参议员就是道格拉斯。他时刻盘算着自己的机会,坚定地支持一部将会使他到处受到欢迎的法案,而后却陷人了混乱:党派分裂;另一个新党派的成立以及它最后的胜利。那个奴隶名叫德雷德。斯科特,由于他的主人流亡到一个自由州,所以这个奴隶认为自己应该自由了。可最高法院却做出决定,驳回了他的上诉,引起了全国上下的不满。这两个人都失败了,参议员没当成总统,奴隶也没有获得自由。然而,合众国却在经过长达几十年的内部斗争之后,包括四年南北战争,终于走出了危机。
国家重见光明的时候,那位参议员已经死了,而那个奴隶,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一定已经获得了自由,而且这次,他是同他无数的黑人兄弟们一同被解放出来了。
1854年有人写道,“两年后总统大选在即。”道格拉斯,这个最有影响力,大概也是最受欢迎的民主党人,正在努力以达到他的目标;要达到目标他就必须得到南部的帮助,而想取悦南方只能支持蓄奴制的扩展。尽管一年前他把原来的《密苏里妥协案》称作是“人们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法案,是不允许任何人去触动的。”
现在,因为他既是南部在北部的使者,同时又是北部成千上万民主党人的代表,民主党人不想就这个令人头疼的问题而去争吵不休,最后导致事业的倒退,于是,两个新州的建立给道格拉斯提供了一个作出重大转变的时机。
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就如同还未出世的胎儿一样,是男是女尚属未知。
由于它们位于《密苏里妥协案》中分界线的北边,无疑应该是禁止奴隶的,但正当它要加入合众国的时候,南北双方却同时迫使它们明确自己到底是赞成还是反对蓄奴制。参议院中这新增加的几票,无论对南方北方都至关重要。主管这一地区的委员会主席道格拉斯在寻求无记名投票表决的过程中——这种投票方法可以避免得罪南北双方——作了一个用陈词滥调堆砌起来的演说。他说,二十五年前的“妥协案”
已成往事,现在人们应当重新做出决定;他宣称,禁止一个新州做什么事情是“违背宪法精神的”,这涉及到了“人民主权”的原则问题;又说,“所有州的公民都有权力在州宪法里写人到底是实行还是禁止奴隶制;在几十年前,早有人说过:就像不能禁止公民把牛啊、机械啊或者手杖带到另一个邦国里去一样,我们也无法禁止他们把奴隶带去。”“一部法律的真正内容和意义就在于,既不以法律的名义在一个国家推行蓄奴制,也不去禁止它;在这方面更多地是应该让人民去自由选择,按照他们自己的判断来进行自己联邦州的建设。迄今为止,公民们还普遍受到合众国宪法的约束,一直缺少这样权力;我们应该把这部权力还给他们。”
一个如此灵活的建议,表面上看起来,仿佛是在支持克莱由于奴隶逃跑而做出的最后妥协,只是在克莱的妥协案基础上作了一点点扩展而已。同时,他也同辉格党人示意,他将继续坚持其领袖的路线。北方人认为,堪萨斯的人绝对会反对蓄奴制,而南部人则希望在表决时通过暂时移民来改变全民投票的结果。南方想要显示自己,只需略施小计便能使得两院在会议结束之前受理这项草案,并通过多数选票得到有利于自己的结果。事情发展果不出他们所料。他们真可谓是喜出望外,以至于在法案被接受之后,国会大厦的小山上一时间礼炮齐鸣。事实上,这炮声正是内战打响的序幕,七年以后,战争便爆发了。
对此,国家精英们做出了反抗的回答。自成立以来,合众国尚未经历过这种事情。在没有丝毫准备的情况下,人民便被一个既聪明又野心勃勃的参议员置于这样一个事实面前,也就是:从现在开始,每一个新成立的州都可以实行蓄奴制。这部法律的创立违背了当年国家创建者们的意愿和宪法的精神,同时也沾染上了道格拉斯,一个想借此登上总统宝座的人的道貌岸然和表里不一。而此时的道格拉斯却公然扮演起了殉道者的形象,大声疾呼着:“为此,偏执狂们会对我进行攻击和谩骂,许多年以来对我寄予信任的人也会对我恨之人骨!”
州公民表决时一片混乱。因为无论从气候还是从土地类型来说,堪萨斯州都不适合黑人生活劳动,所以这片土地上的居民大都是北方人和外来的移民。他们都是反对蓄奴制的。可南方却耍了个花招,它找来了成群结队的冒险家,全部武装起来,他们或是假装做买卖,或是装作移民,来到了堪萨斯。到了全民公决的那天,他们便开始了对北方人的袭击,用武力阻止他们投票泊己则投入了许多假票,结果公决便以居民的死伤和法案的通过告终。前前后后,这些打手们在这片土地上烧杀掳掠,他们甚至抓起了州长,把他绑在一棵树上。面对这一切,国家机构却除了袖手旁观以外别无办法。这都是民主党人的杰作!在北部人愤怒的呼喊声中,大批民主党人脱离了党派,加入了辉格党。辉格党的势力得到了加强,民主党的根基被动摇了。
同时被强烈动摇了的还有道格拉斯的威望和地位。他参议员的任期不久就要结束了,没有这个职位他将无法施展自己的才华,所以他不得不急匆匆地赶回伊利诺伊,以便给那里负责选举参议员的州议会施加影响,巩固自己的地位。伊利诺伊州是美国境内比较狭长的一个州,它从纽约州一直伸展到肯塔基州的边界,那里的人们都为道格拉斯的两面派作法所害。他这种作法的负面效应之强烈是他始料不及的。
报界谴责他心术不正,一心想爬上总统宝座。但即便是落到这一步,他也不得不硬着头皮迎上前去。
走到芝加哥的时候,他看到许多房前都降了半旗,晚上驱车去参加集会时,他又听到丧钟响起。大厅里人满为患,人们沉默地等待着他——这座城市过去的宠儿。
他刚开始高谈他那“人民主权论”时,便有人向他喝出尖锐的问题。不一会儿他就耐性尽失,开始用难听的话反唇相讥,使得听众们不断发出嘘声。就这样,到场群众和他那少得可怜的朋友们之间发生了争吵,他则站在那里,红着脸,蹩着眉头,摇晃着拳头。“你和南方狼狈为奸!”整个大厅抗议声四起,人声嘈杂。他简直没法再讲下去了。在接近午夜的时候,他用这样一段话结束了自己的演讲:“星期天到了,我得去教堂了。你们如果愿意,就见鬼去吧!”
而后他到伊利诺伊转了一圈,目的是重新赢得朋友们的支持。当然也来到了斯普林菲尔德,因为农民们将会聚集在这儿参加秋季的集市。在这儿,他成功地作了三个小时的演讲,最后他说:“我听说,这个城市的林肯先生想要反驳我的讲演。
如果真是这样,就请他站出来吧!”林肯当时并不在场,他的朋友们代为宣布,明天林肯将与他辩论。
第二天,林肯花了四个小时的时间来谴责道格拉斯,以及他那个有关堪萨斯州的法案,反驳蓄奴制和他的“人民主权论”。这次演讲没有被记录下来,不过和他今后的演讲必定是大同小异,同样成功地深人人心。道格拉斯当时正对着林肯坐着,对方的演讲技巧着实让他大吃了一惊,不过他马上调整了情绪,作了个简短的答复说:“我的朋友林肯先生请求我仔细听他的演讲,并且作个回答。我对他这个礼貌的建议深表感谢。”
与今后的辩论比起来,这一场辩论,有些无关紧要。 十、一切人生来平等
十多年前,林肯在一次密西西比河的航行中曾给斯皮德的姐姐写过这样一封信:“在船上我碰到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让我就环境对人类幸福的影响深人地进行思考。一位先生在肯塔基买了十二个黑人,正带着他们去南部的一个农场。他用粗链条把每六个黑人锁在一起,每个黑人的左腕上都带着一个铁环,用一根细一点的链子拴在一条主链上,拴得那么松散,使得他们看上去就像是许多鱼被拴在一条绳上似的。就这样,他们永远地告别了他们的童年,和自己的父母、姐妹兄弟们分离,被奴役,去品尝主人那残酷无情的铁鞭。然而,就在这种艰难处境中,他们却是船上最快乐最幸福的人。有一个黑人是由于太爱自己的妻子而得罪了主人才被卖掉的,他几乎不停歇的拉着提琴,其他人则在这些旋律里整天跳舞、唱歌、开玩笑、玩各种纸牌游戏。‘上帝为剪过毛的羊儿们创造和风。’是多么正确呀!换句话说,上帝使最坏的环境变得可以忍受,也使最好的环境不过勉强过得去而已。”
这就是林肯的风格,以这种风格他诉说着自己对重大问题的看法,带着一种对智者的怀疑去斟酌自己目标的局限性以及自己愿意为之奋斗的人类幸福的相对性。
他在当时的情形下仍不忘打个比喻,他的信念从未动摇过,那天的记忆也没有被抹去,当然,年仅二十岁时他看到的那个淹没在买主淫邪目光和卖主鞭答之下的半裸的混血女奴,直到现在才使他的内心产生了恐惧;他已不再是个年轻小伙子了,自己也在生活中体验到了白人们所承受的痛苦,了解了人类那无论是在什么颜色的皮肤下都搏动着的饱经沧桑的心灵。他思想的来源就存在于这记忆中,而他的目的则在于,改变这种情形。
不,对他们林肯不仅仅是同情。还是一种崇高的动机——人类的尊严,使他义愤填膺,就像贝多芬一样。他希望能为船上那群看上去似乎根本没有感觉到锁链存在的,快乐的黑人们也保留这样一份人类的尊严。三十二岁的他在密西西比河的甲板上写那封信的同时,变得成熟了;而现在,四十六岁的他给老朋友斯皮德的回信又显示了他思想的进一步成熟。斯皮德曾针对他,为自己拥有奴隶这个事实辩护。
“在理论上,你也承认奴隶制是错误的,但是你说,你宁愿看到联邦解体,也不愿放弃你对奴隶的合法权利。我不知道,是否有人要求你放弃这种权利,但我肯定这人不是我……我承认,我不愿意看那些可怜的生灵被人追捕,遭受鞭答,终日工作却得不到酬劳;但我却咬紧牙关,三缄其口。1841年,我们俩曾一同进行过一次单调乏味的低水位航行……你恐怕也还记得,当时船上有十来个奴隶被用铁链拴在一起。对那副情景的回忆不断地折磨着我,每次我来到俄亥俄河或是其他奴隶州的边境时,总能看到同样的情景。你怎么会认为这样一件曾经而且一直使我心痛的事情和我根本没有关系呢?北方广大人民为了保持对宪法和联邦的忠诚,做出了巨大的努力来克制自己的感情。我的理智和感情促使我去反对奴隶制的蔓延,因为我没有理由不去反对它。如果为了这点事你我之间不得不产生分歧的话,那我只能听之任之了。你信里说,如果你是总统,你会让人把堪萨斯暴乱的首领抓起来绞死。
如果堪萨斯州是正大光明的投票反对成为蓄奴州,那么就应该予以承认,不然联邦就得解体;如果投票并非是正大光明的,那么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到底是承认它呢,还是解散联邦呢?……你说,如果堪萨斯州是光明正大地投票赞成自己成为自由州的,作为一个基督徒你会感到十分高兴。可是,所有正直的奴隶主们都这样说,只是不这么做……我觉得我们堕落的速度可谓迅速。在建国之初,我们还曾宣传‘一切人生来平等’,现在,我们谈到的是:”一切人生来平等,黑人除外……
‘不久后,它又会变成:“一切人生来平等,黑人、外国人和天主教徒除外。’如果真到了这步天地,我宁可游荡到一个不自诩是什么自由国度的国家去,比如说俄国,那里至少专制就是专制,没有一点假仁假义。”
林肯所说的是感情和理解,当他在这里,就像将来说服千千万万的民众一样说服一位老朋友时,他都没有突发的激情,让自己或是他人感到害怕。当然,是他作为贫穷白人数年的生活以及对于他和他祖先所遭受的失败的经验使然。有时,那个南方外祖父遥远的影子肯定也在起着作用,他曾经使林肯的外祖母,当时一个一贫如洗的少女怀上了孩子。这就是林肯伟大思想的源头!当他多年以后又回想起他在船上听到的那叮当作响地锁链声时,当时伴随着它的提琴声,乐声以及奴隶们的歌声都荡然无存了,占据他心灵的甚至不只是同情而是一腔愤怒了。这里,是人性的声音在呼喊他。
他全身心都在追寻着那寻求公正的理想;正义感是那样深深地根植于他的内心,以至于有时人们甚至会觉得,与解放黑人相比较,他似乎更愿意教育白人们公平行事。他对于公正的膜拜几乎可以说是达到了盲目的程度。为此,他甚至会无视自己的希望和情感:既然道格拉斯的草案已经通过成为了一项法律,那它便应当被推行,也就是说,堪萨斯因此便完全有理由宣布自己为蓄奴州了;如果斯皮德为蓄奴制辩解,那就该批驳他的观点,尽管他是青年时代惟—一个与自己同甘共苦的人,而且现在也仍是自己的朋友,像阿喀琉斯“一样真诚,一如既往的真诚。这时,他必须要做出重大决择:热爱祖国和热爱自由,到底谁高于谁。他不允许任何混淆黑白的评断,也不愿把自己变成自己家乡的批判者,同期,他曾在一封信中写道:”当我们作为英王乔治的政治奴隶把自己解放出来的时候,我们把‘一切人生来平等’这句箴言称作是一条勿庸置疑的真理。可现在,我们对此厌倦了,也不担心自己会被沦为奴隶了,于是贪婪地想成为奴隶主,以至于又把完全相反的箴言当做了不言而喻的真理……在我们美国的奴隶主们还没有自愿放弃他们的奴隶之前,恐怕就连俄国的沙皇都已经放弃王位,宣布他的臣民自由了。“仅仅几年时间,沙皇真的实现了这句预言的一半,因为欧洲刮过了一股新的流行风,新世界从旧世界总结出来的教训,如今发生了反作用,使旧世界产生了变革。
一次,林肯讲话时离开了主题,讲了些白人们内部的等级问题,从中人们也听出了同样的论调。对农民们演说时,林肯表明自己反对大庄园,因为它就像是过大的重武器和重机械一样不够灵活,他说在这片土地上没有人需要一辈子都作庄稼汉,最后还这样总结说:“劳动先于资本,因此不依赖于资本。资本是劳动的果实,如果没有先前的劳动,资本便不可能存在。劳动可以没有资本,但资本却不能没有劳动。所以劳动是远远高于资本的。”同样地,他也在人民的面前揭露了奴隶主们深藏不露的兴趣之所在,泄露了他们秘密的供词:无需大量的土地,仅凭着众多的奴隶,他们就可以向别人显示自己的财富。“蓄奴制是这世间最可耻,又最能借以显示自己的财产。年轻人相亲时,他们惟一的一个问题便是男方或女方家拥有多少个奴隶。拥有奴隶的渴望吞噬了所有其他世俗的东西。”
带着这种认识,他也曾有些想法,但最终还是打消了自己以及身边朋友们参加暴力行动的念头。为此他还得感谢自己的迟缓和谨慎呢。不,虽然赫尔顿一直都想说服他,但他却始终没有成为赫尔顿那样的狂热的解放者。只要一有时间,他便提醒大伙:“在一个多数人通过选票,依照法律管理的民主国家里,起义暴动和浴血反抗是违宪的,是极端的和不公正的,这样做犯了叛国罪……还是去选举投票箱前搞革命吧!”
尽管如此,他最终还是行动起来了。当大多数律师都避免为黑人们辩护的时候,他无视别人的不满连接了几宗黑人的案子。一个自由的黑人妇女的儿子作为水手随一艘轮船去了新奥尔良,在那里因为没有证件表明他是自由黑人而被抓了起来,轮船则丢下他返航了,无助的他便被非法地充作奴隶。这时,那位母亲来到了斯普林菲尔德林肯的办公室,向他求救。为此,林肯去拜谒了四个州的州长,却没人愿意过问此事,原因是,在此关头,谁都不愿意因为一个黑人的缘故而拿自己的乌纱冒险。于是林肯组织了一次募捐,把筹到的钱寄给了南方的一位朋友,让他赎回了那个小伙子,就这样,黑人小伙子终于重获自由返回了母亲身边。 十一、风云激荡
时隔五年,道格拉斯的困境和他的出现又唤醒了林肯沉睡的雄心。出于希望把事情作得更好,同时也出于对那个由于私利而出卖了事业的人的不满,此外还有一种道格拉斯注定就是他的敌人的老感觉——因为道格拉斯有的,他都没有,而他有的,道格拉斯没有——都使做作出决定,充分利用道格拉斯在党内地位被削弱的时机和他竞争参议员的职位。在背后,他称那个对手是:“自由最危险的敌人,因为他最最诡计多端”,还说:“一座金字塔,不容易被推倒,我们只能削弱它,而这就是我现在的目的。”他写上面这段话时表现出的自信不同寻常。他坚信自己比任何其他人更有前途。此后他还试着给重要人物们写信以帮助自己实现目标。
欲望的火焰也在玛丽胸中熊熊燃烧着,成为参议员夫人是她梦寐以求的;她希望能去华盛顿,比以前更加风光,更受尊宠,生活也更优裕。因此,在丈夫此次以及下次的竞选斗争中她都勇敢地站在他的身边支持着他。只是他不属于民主党这点让她不受用,因为这个党派的人历来德高望重;此外,按照气质和教育程度来说,它的党员也跟她更加相似些。在写信给姐姐时,她说:“你别以为林肯跟他党派中的很多人一样是个什么解放者。他还差得老远呢,他只不过不愿意看到蓄奴制继续扩展下去罢了。我这颗女人瘦弱的心太过于南方化了,除了和民主党人之外,跟别人都难以产生共鸣;我始终都是南方的拥护者……还有,在肯塔基,你们也受过那些小疯子们(仆人)的气吗?我们这里的家庭主妇们可经常得受她们的气!”
像过去那次一样又是关于奴隶的:这个醉心于权力的女人两次短促的叹息都是因为和仆人们的摩擦而发出的。
林肯总是抽出时间参加党派活动,从中学习过去很多不懂的待人接物的技巧。
当“保守派的报纸”在斯普林菲尔德给一个社会团体形成了过多的影响,而这个团体却没有意识到它的危险性时,他尝试着用计谋打破了那份报纸的影响。他把一家南方报纸上的一篇极力赞颂蓄奴制的文章转给了那家报社的编辑,并诱使那家报社发表了它,通过这么一个恶作剧,这家报社的声誉便被摧毁了,许多过去对它颇为赞赏的人纷纷弃它而去。
党派的界线日益模糊;辉格党也搞不清楚他们的影响力将会有多大。有一半的民主党人,无论是在伊利诺伊还是在其他地方,都开始筑地为营攻击道格拉斯,反对蓄奴制。这使得林肯的处境发生了转变。最后,大梦初醒的民主党人强迫本党提名了另一个候选人,他就是林肯的老朋友,反对蓄奴制的布尔。或许是因为害怕党派四分五裂,自己无功而归林肯放弃了竞选机会,建议一个本党派的朋友替他竞选。
于是,玛丽原本为林肯的当选而准备的宴会便成了川布尔的庆祝会了。
林肯是出于什么动机隐退的呢?其他人做的一切不都抵不上参议员反蓄奴制的一票吗?或者,他不愿因此而以一个务实者的姿态为民主党人的分裂推波助澜,再或者就是,他已经凭借一种政治家敏锐的目光预见到了旧党派也包括他所在党派解体的危险了。无论他的想法如何,总之他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对自己的放弃深表遗憾,可是我还没有失去理智!”
两年以后的下一次总统竞选,乃是众人关注的焦点。几年来道格拉斯就一直在为此暗暗较劲。民主党色厉内荏,而辉格党则也沦落到了解散的地步;最后人们决定组建一个新党。两个老党里的“自由工人”和反蓄奴制的人们在美国的一批精英们的倡导、鼓动下联合了起来。他们自命为共和党,以示将继承杰斐逊的遗志。二十年来杰斐逊一直都是林肯的偶像。他们选择费城作为党派成立的地点,是想显示本党是建立在宪法基础上的,约翰。弗莱芒特这个伟大的英雄和冒险家,开路人和先锋被推举为总统候选人:无论从外貌还是年龄,经历还是思想他都能和当时民主党派候选人,年迈的布坎南旗鼓相当。
在共和党成立时,林肯的德高望重是不言而喻的:共和党其实就是他的党,从一开始,人们就有这种强烈的感觉,以至于在费城这个他个人影响力并不大的地方,他也差一点被提名为副总统的候选人。他认为,在自己个人人生轨道上,是命运安排他走到今天这一步的。道格拉斯的野心孕育出了堪萨斯的法律,导致了大妥协案的瓦解,又引发了民主党的危机,从而形成了一个新的党派,而建党初期这个党又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在林肯强壮的肩膀之上。这样看来,党派成长起来之后,林肯也就无疑可以站到它的肩膀之上了。这种优先权没有任何头衔作为标志——因为林肯没有成为哪怕是某个最小的委员会的主席——建党前后,这种脱离了等级观念的权力却不经意地落在了他的头上,一个刚刚成立的委员会建议他作为伊利诺伊州州长候选人。
大家,包括他本人都清楚,这是通往总统宝座的重要一步。可出人意料的是,他拒绝了这一提议:“如果我当选了,那么民主党人就又会说,你们成立的共和党只是想让辉格党死灰复燃而已;即便当选了,我也还是个辉格党人的代表,建立共和党的新思想便会不复存在了。”于是他推举了一位完全可以为共和党取胜的上校作了候选人。这种审慎,在林肯身上并不陌生,现在也已经不再是同样多的谦虚和聪明使然了(虽然后者的成分可能更多一些);从多种多样的事实中人们可以发现,他现在有多么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