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军阀之先例(1)
曾国藩的仕途在道光朝可说是扶摇直上。在短短的九年中,他从寒门进士一跃成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官居二品。这种情形至咸丰时期则迥然不同。
咸丰登基伊始,清代衰世情状已随处可见。为振兴朝纲,咸丰帝晓喻群臣:“据实直陈,封章密奏”。曾国藩针对当时官场的不良风气,上奏云:
京官办事通病有二,曰退缩,曰琐屑。外官之办事通病有二,曰敷衍,曰颟顸。退缩者,同官互推,不肯任怨,动辄请旨,不肯任咎是也。琐屑者,利析锱铢,不顾大体,察及秋毫,不见舆薪是也。敷衍者,装头盖面,但计目前剜肉补疮,不问明日是也。颟顸者,外面完全,而中已溃烂,章奏粉饰,而语无归宿是也。有此四者,习俗相沿,但求苟安无过,不求振作有为,将来一有艰巨,国家必有乏才之患。
不久,曾国藩又递一折,直陈皇帝“三大缺失”:
奏为敬陈圣德,仰赞高深事。
臣闻美德所在,常有一近似者为之淆。辨之不早,则流弊不可胜防。故孔门之告六言,必严去其六弊。臣窃观皇上生安之美德,约有三端。而三者之近似,亦各有其流弊,不可不预防其渐,请为我皇上陈之。
臣每于祭祀侍仪之顷,仰瞻皇上对越肃雍,跬步必谨,而寻常莅事,亦推求精到,此敬慎之美德也。而辨之不早,则流弊为琐碎,是不可不预防。……诚使我皇上豁达远观,罔苛细节,则为大臣者不敢以小廉曲谨自恃,不敢以寻行数墨自取竭蹶,必且穆然深思,求所以宏济于艰难者。
又闻皇上万几之暇,颐情典籍;游艺之末亦法前贤,此好古之美德也。而辨之不细,则流弊徒尚文饰,亦不可不预防。
臣又闻皇上娱神淡远,恭己自怡,旷然若有天下而不与焉者,此广大之美德也。然辨之不精,亦恐厌薄恒俗而长骄矜之气也,尤不可以不防。诚恐一念自矜,则直言日觉其可憎,佞谀日觉其可亲,流弊将靡所底止。臣之过滤,实类乎此。
此三者辨之于早,只在几微之间,若待其弊既成而后挽之,则难为力矣。臣谬玷卿陪,幸逢圣明在上,何忍不竭愚忱,以仰裨万一。虽言之不当,然不敢激切以沽直声,亦不敢唯阿以取容悦。伏惟圣慈垂鉴。谨奏。
曾国藩本想藉新帝气象,效仿乾隆名臣孙嘉淦冒死直谏,实现其郁积多年的政治抱负。曾国藩在递上奏折后,曾经坦言:“余意恐犯不测之威,业将得失祸福置之度外矣。”然咸丰帝终究不如祖父乾隆,他与孙辈的光绪帝并称清代两大“苦命天子”,除时代因缘外,个人实逃不脱关系。他收到曾国藩折子后做的首要之事却是为自己辩解:
曾国藩条陈一折,朕详加披览,意在陈善责难,预防流弊,虽迂腐欠通,意尚在取。朕自即位以来,凡大小臣工章奏,于国计民生用人行政诸大端有所补裨者,无不立见施行;即敷陈理道有益身心者,均着置左右,用备省览;其或窒碍难行,亦有驳斥者,亦有明白宣谕者,欲求献纳之实,非徒沽纳谏之名,岂遂以‘毋庸议’三字置之不论也?伊所奏,除广西地利兵机已查办外,余或语涉过激,未能持平;或仅见偏端,拘执太甚。念其意在进言,朕亦不加斥责。
君臣之间的诚谏虚应奠定此后二人恩怨的主旋律,曾国藩每每以“血诚”之心换得咸丰帝的冷眼相对。曾氏经常提及的“艰难困顿”很大程度来自咸丰帝对他的猜忌与疑虑。究其主要原因,当是曾国藩创设湘军。
咸丰二年后期,全国反了一大片。洪秀全于前一年发动金田起事,旋以摧枯拉朽之势连战连捷,将战火蔓延到曾国藩的家乡湖南。咸丰二年八月,太平军全力攻打省会长沙。长沙一时成为清廷布防重心。当时长沙城的清军兵力远胜于太平军,驻扎六万余名士兵,领兵将领计总督两人、巡抚三人、提督三人、总兵十二人。太平军猛攻长沙不下,天王洪秀全的妹夫、西王萧朝贵中炮而亡。太平军决定向北进军,进入洞庭湖流域。清军非但丧失剿灭太平军于长沙的有利战机,其衰弱腐朽亦在战争中暴露无遗。曾国藩形象地描述道:“自军兴以来二年有余,时日不为不久,靡饷不为不多,调集大兵不为不众,而往往见贼逃溃而未闻与之鏖战一场者,往往从后尾追而未闻有与之拦头一战者。其所用兵器,皆以大炮、鸟枪远远轰击,未闻有短兵相接,以枪钯与之交锋者。”
当时的绿营军可谓“见贼如鼠,见民如虎”。将领忙于发国难财,克扣军饷;士兵则因饷薄无以自存,往往兼营小贩。钦差大臣向荣负责防剿江浙太平军,每日犒赏绿营,劝兵出战,指望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开战在即,向荣下令:“明日出五成人。”士兵们却鼓噪说:“天热谁肯打仗,若出二成人便去!”部将无奈,将实情禀报向荣。向荣道:“至少也要三成!”部将暗自忖量:“三成恐怕差不多,也许肯去。”出告于兵,兵则怒曰:“二成便去,否则不去!”部将劝之终不得。夜晚,向荣点派出战人员,部下纷纷推脱,或称肘有疖,或称足生疮,或称已三日没吃饭,皆不肯接取权杖。次日迎敌者不过一成人马。出战士兵袒胸裸腹,以布围腰,辫线粗一握盘顶,东先西后,不成伫列。大家抵达城下后,即各自释弃刀杖,席地而坐,或与敌方通火吸烟深谈,或认亲叙两军光景。至倦且饿时,则曰:“该吃早饭了!”于是大呼狂笑喊杀,鸟枪不纳弹,犹向天放,又咳声作势曰:“开炮!”则闻“砰匍”声,群呼曰:“杀贼不计其数……”此时大营奏捷已缮写完毕,文曰:“杀贼不计其数。”碰巧向荣一个亲兵有事要到大营,途中遇见数名清军向太平军营垒徒手逍遥而去,因问:“何往?”答曰:“那边吃饭去。”亲兵莫名惊诧,到大营后将此事报告主将。主将的答复更令人啼笑皆非,云:“随他吃去,这边正缺饷……”此种军队如何能战?
针对正规军不堪一战的状况,咸丰帝不得不作出调整,号召地方举办团练,助官兵防剿。内乱初起,咸丰帝对举办团练非常慎重,仅允许在广西、湖南、江西等所谓“贼氛逼近”之处推行。陕西巡抚张祥河曾建议该地“择要举行团练”,却遭咸丰帝质疑。
相对来说,咸丰帝更看重保甲和坚壁清野之法。据《清实录》载,咸丰元年、二年间,咸丰帝与各地督抚廷议保甲和坚壁清野之法,计有十八次之多。“坚壁清野”一时被内外朝臣视作“平乱良方”,屡次上陈。
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国难当头之际,曾国藩家中又遭变故。咸丰二年六月十二日,曾国藩母亲江夫人辞世。事发当天,曾国藩接到谕旨,充任江西乡试主考。曾国藩已十余年未曾回乡,此次赴任离家不远的南昌,决定考试结束后请假两月,回籍省亲。行至安徽,曾国藩闻母亲病殁,遂改道湘乡回家奔丧。曾国藩抵湘后切肤感受到太平天国革命狂飙之猛烈。乡居期间,他写下《保守太平歌》,号召地方士绅振作人心,保家卫国。咸丰二年十一月,曾国藩接到圣旨,令其在乡举办团练。这份谕旨改变了曾国藩一生的命运。
内容如下:
前任丁忧侍郎曾国藩籍隶湘乡,现闻在籍,其于湖南地方人情自必熟悉,着该抚传谕令其帮同办理本省团练乡民稽查土匪诸事,务必尽力不负委任。
当时曾国藩母亲还未发丧,灵柩停放在家,尸骨未寒。按照清制,官员服丧期间仍须办公者称为“夺情”。曾国藩是著名的孝子,当然不肯因“夺情”而遭人耻笑,乃向湖南巡抚张亮基恳请“终制”。书信尚未发出,张亮基的信件却先到一步,告知湖北省会武昌已为太平军所占。恰在这一天,曾的好友郭嵩焘也以奔丧吊唁为名,充当张亮基的说客,规劝曾国藩出山。郭嵩焘对曾国藩说:“公素具澄清天下之志,今不乘时而出,拘于古礼,何益于君父?且墨绖从戎,古之制也。”曾父亦支持曾国藩出山。曾国藩遂决意于湘乡创办团练,“不欲复执守制不出之初心,能尽一分力,必须拼命效此一分,成败利钝,付之不问”。
曾国藩之办理团练,改变了有清一代二百余年的统治格局,有历史学家评价其为“传统国家的崩溃”与“中国近代史的开始”。此举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曾国藩举办团练的名言是:“重在团,不重在练。”他认为团练的“团”,实际就是保甲之法:“团练与保甲名虽不同,实则一事”。“团则齐心合力,以一族之父兄治一族之子弟,以一方之良民,办一方之匪徒”。“练”则是保甲军事功能的进一步发挥:“制器械,造旗帜,请教师,拣丁壮……又或厚筑碉堡,聚立山寨”。但如此“非多敛钱文不可”,“方今百姓穷困,无生可谋”,所以,各乡只宜行保甲之法,团而不练。至多于城乡“操练一二百人,以资剿办土匪之用”。在现有团练基础上,曾国藩提出其办团的重要思想——“赤地立军,别开生面”,即抽练一支不同于绿营军的新军——勇营。
曾国藩受命帮办团练之前,湘乡生员罗泽南、王鑫等人即已倡办团练。罗泽南等并不像曾国藩般将“操练技艺、出队防剿者”视为团练;将“不操技艺,专清内奸者”视为保甲。他们甚至不提保甲,只提团练。王鑫说:“团练之法,是团练二字本不容分。今欲其名色不混,始拆为二。其有招募四方精锐日事训练,有警调发守卡打仗者,名为练勇。其各乡团家出壮丁守望相助,有警守卡打仗助阵者,名为团勇。练勇视其地为多寡,或二百,或三四百,于城内设一总局,公择绅士主其训练之事。”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团练”可分为“团勇”与“练勇”。团勇是各乡团家出壮丁组成,守望相助、有警则守卡打仗助阵的非常设民众武装;练勇,是招募四方精锐而成,日事训练、有警则调发守卡打仗的常设专业武装。前者类似保甲,但怎样看,也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低度军事化”的保甲,而是保甲军事功能扩大化、基层社会“高度军事化”的反映。
曾国藩则以钦差帮办湖南团练的朝廷大员及本籍基层社会组织代表缙绅的双重身份,调集家乡练勇参与咸丰三年初剿平“桂东土匪”、驰援江西南昌等战事,同部分绿营军和新募之勇共同组合成一支新式武装——即作为湘军前身的湘勇。曾国藩本人否认这支新武装是团练。他十分清醒、准确地界定自己所办的是“官勇”:“臣自咸丰二年奉旨办团,初次折内,即奏明自行练勇一千,是臣所办者乃官勇非团丁也。”他的幕僚薛福成后亦评价:“曾文正公始不过奉命帮办团防,后乃改为就地捐饷募勇自练。数战之后,声威既着,于是有本省之捐饷,有邻省之协饷,饷源广而募勇渐少。是文正以团练始,不以团练终。”但他没有看到,曾国藩的新式武装——湘军,正是其以本籍大员受命“帮办团练防剿”,在维护和坚持传统以上层政权统治为主导的统治格局基础上,将家乡既有团练纳入到调整之后的统治格局过程中创立的。因此,站在调整政权结构、重建统治秩序的立场,曾国藩的做法,对后来奉旨办团的人员来说,却成为理想化的样板。
清廷对新崛起的湘军势力及其领袖曾国藩的态度和做法同样耐人寻味。丁母忧在籍的曾国藩于咸丰二年奉旨办理团练,所练湘军转战江南、苦斗硬撑,成为清廷唯一可依靠的军事力量。而整整八年,清廷没有授曾军政实职。其间,咸丰四年湘军攻破太平军重镇武昌,咸丰帝“不意曾国藩一书生,乃能建此奇功”,大喜过望,下令任命曾国藩为署理湖北巡抚。然首席军机大臣祁隽藻进言:“曾国藩以侍郎在籍,犹匹夫耳。匹夫居闾里,一呼崛起,从之者万余人,恐非国家之福。”咸丰帝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曾国藩一方面曾高居二品侍郎之位,另一方面又是统带私军的地方精英。曾国藩谦辞奏疏还未到京,咸丰帝已改变主意,降旨其毋庸署理湖北巡抚,仅赏给一个兵部侍郎的虚衔。
曾国藩“素位而行”,“武不能补千把外委之实,文不能辖府厅州县之官”,“无土无财,无位无民,凡有筹饷之方,动多掣肘之虑”,身份地位十分尴尬。他致信诸弟,大吐苦水:“余前在江西,所以郁郁不得意者:第一不能干预民事,有剥民之权,无泽民之位,满腹诚心,无处施展;第二不能接见官员,凡省中文武官僚,晋接有稽,语言有察;第三不能联络绅士,凡绅士与我营款惬,则或因吃醋而获咎。坐是数者,方寸郁郁,无以自伸。”
咸丰六年二月,曾国藩因丁父忧再次回籍,三个月假满时,他以请求不返大营、在籍终制相要挟,公然要官,称:“非位任巡抚、有察吏治权者,决不能以治军。”疑忌已深的咸丰帝却顺水推舟,诏准守制,将其晾了一年有余。咸丰九年,曾国藩之弟曾国华命丧三河之役。翌年,清廷以道员例优恤。因曾国华过继其叔父,赏其叔父从二品封典。对此,曾国藩不无失落——他过去为二品京官时,其叔父已受两次一品封典。曾国藩只能自我解嘲道:“受侄之封与受子之封,覃恩普遍之封与逾旨特颁之封,究有不同,即日当具折谢恩,并声明‘诰轴则拜此次之新纶,以彰君恩之稠迭;顶戴则仍二年之旧典,以明宠贶之久增’”,“庶叔父先受侄封,后受子封,二者并行不悖”。
咸丰十年,江南大营再度溃败,咸丰帝无兵无饷、无计可施之时,仍不甘心将督抚实权交与曾国藩,先命荆州将军都兴阿督办江北军务,广西提督张玉良署理钦差大臣,江宁副都统魁玉署理江宁将军;后来在万般无奈下,方下令授予前任侍郎曾国藩兵部尚书衔,署理两江总督,典兵之权尚且不给。直到太平军占领余杭,才最终实授曾国藩两江总督并以钦差大臣督办江南军务。
对清廷而言,依靠地方精英结团自保、练勇出队、集队成军,以牺牲基层社会的低度军事化听任其在地方精英主宰下向高度军事化演变为代价“防剿”太平军,无异于饮鸩止渴。这是清廷不愿意接受,又不能不接受的现实。
然不管清廷愿不愿意,十九世纪中期地方精英终以特殊形式进入了上层政权。且正是由于地方精英的进入,国家政权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
清朝官制,同为省级封疆大吏的总督巡抚之间没有统属关系,均直接向皇帝负责。一般来讲,总督管军事,节制省内绿营提督、总兵各官,且自辖“督标”三至五营;巡抚管民事,总管省内政务监察,也自辖“抚标”二营,用兵时负责粮饷。督抚以文人铨任,不用武人。盖以武人知兵,不能轻与事权,文人不习兵事,不妨假以重任。平时以文制武,战时由朝廷另外特简经略大臣等专事征伐。一省政务另有主管民政财政的布政使、主管司法的按察使及其佐贰分守道、分巡道道员分任。总督巡抚与他们之间也无统属关系,只行督率之责。布政使、按察使有办事衙门,向上分别听命于户、刑等部,且各有专折奏事之权。
曾国藩当时却是亦文亦武、亦官亦绅的古怪角色。他受任的钦差大臣、两江总督,具有统辖江、皖、赣、浙四省军务之大权,所有四省巡抚、提督以下各官,均受其节制。且前有车后有辙,不少巡抚由湘军将领出任或兼任节制本省各镇绿营总兵的提督衔,并加兼理粮饷衔。这样,巡抚变成了总督的下属。与之同时,布政使、按察使则又成为督抚的属员。按照清制,文职道府以下、武职副将以下均由总督奏请升调免黜,这样大批湘军将领开始受任地方实职,相继进入政权机构。攻陷天京后,曾国藩主动裁撤大量湘军,湘军遂为淮军所取代。
一批因湘军崛起的湖南地方精英,纷纷出任封疆大吏,以曾国藩模式掌握地方大权。所谓“楚省风气,近年极旺,自曾涤生领师后,概用楚勇,遍用楚人”。全国总督计有八人,同治二年湘军将领任总督者三人;全国巡抚十五缺,湘军将领九人任七缺。“至提镇两司,湖南北者,更不可胜数”。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清廷不承认湘淮军为国家经制军队,湘淮军作为地方基层社会的私军勇营,军饷自筹。又因战事所需,清廷被迫允许其以厘金、票盐等形式就地筹款,自行支配。无形中,从湘淮军领袖到督抚大员的地方精英,手中掌握了财政大权,加之所辖苏、皖、赣三省富甲全国,军队乃至“七八省政权,皆在掌握”,凡设官任职国课军需,悉听调度,成为五脏俱全、拥有独立军事、财政、后勤系统,甚至学校、兵工厂的可以分权割据的力量。
湘淮军领袖凭实力进入中央津要,左右政局,打破了清入关以来满清贵族忌防汉人、独揽大权的一统天下。尽管曾国藩及其继任者并未割据分权,但他们手中掌控的政权、军权、财权却逐渐形成了“重地方、轻中央”的政治格局,直接影响到后来的历史发展,为其后形成的军阀割据局面埋下了种子。
“兵为将有”之制(1)
曾国藩成就事功之基础在于拥有私属武装——湘军。早在创办湘军之前,他便明确提出国家经制军队八旗军、绿营军已不可用,必须另立新军:“就现在之额兵练之而化为有用,诚为善策。然习气太盛,安能更铸其面目而涤荡其肠胃?恐岳王重生,半年可以教成其武艺;孔子复生,三年不能变革其恶习。故鄙见窃谓现在之兵不可练之而为劲卒,新募之勇却可练之使补额兵。”
曾国藩的湘军以营为单位,营下设哨。湘军一营编制计五百人,首领为营官。
营官亲兵分为六队,每队设什长一名、亲兵十名、伙勇二名。六队分别是:一队劈山炮,二队刀矛,三队劈山炮,四队刀矛,五队小枪,六队刀矛。亲兵卫队共计七十二名。除亲兵队外,营下分立前后左右四哨。哨的首领为哨官,有护勇五名、伙勇一名。每哨下设八队,每队设什长一名、伙房一名。八队分别是:一队抬枪,二队刀矛,三队小枪,四队刀矛,五队抬枪,六队刀矛,七队小枪,八队刀矛。其中,抬枪队设正勇十二名,合什长、伙勇共计十四名。刀矛队、小枪队设正勇十名,合什长、伙房共计十二名。这样,每哨计一百零八人。一营含四哨,计有兵丁四百三十二人。
除兵士外,湘军还设有长夫之制。规定:营官及帮办人等共用长夫四十八名。搬运子药、火绳及一切军装等项,共用长夫三十名。亲兵卫队中每劈山炮队用长夫三名,每刀矛、小枪队用长夫二名,计六队共长夫十四名。拔营远行时,营官另拨长夫,帮抬劈山炮。哨官拥有长夫四名,四哨共计十六名。每抬枪队用长夫三名,每刀矛、小枪队用长夫二名,计四哨抬枪八队,共长夫二十四名;刀矛、小枪二十四队,共长夫四十八名。这样,一营中设有长夫一百八十名,计每百人用长夫三十六名。随着湘军日益壮大,许多贫苦农民见参军有利可图,纷纷愿意加入。曾国藩惟恐长夫数量过于膨胀,而生腐败弊端,又规定其人数只许减少,不许增多。凡带百人者,用长夫不得超过三十六名;凡带千人者,用长夫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名。
军用物资方面,曾国藩亲定“帐棚之制”。规定:营官、帮办、书记、军火等,共用夹帐棚八架,单帐棚二架。哨官、哨长、护勇,共夹帐棚一架、单帐棚二架,前后左右四哨相同。亲兵每队夹帐棚一架、单帐棚一架,六队相同。正勇每队单帐棚二架,三十二队相同。每营合计夹帐棚十八架,单帐棚八十架。
饷金军费开支是八旗、绿营腐败的主要来源。曾国藩规范了湘军将士的薪金,具体如下:营官每月薪水银五十两;哨官每员日给银三钱;哨长每名日给银二钱;什长每名日给银一钱六分;亲兵、护勇每名日给银一钱五分;正勇每名日给银一钱四分;伙勇每名日给银一钱一分;长夫每名日给银一钱。营官每月办公经费银一百五十两,凡帮办及管账目军装书记、医生、工匠、薪粮,并置办旗帜号补等费均包括在内,听营官酌用。这样,湘军每营大月支银二千八百九十二两二钱;小月支银二千八百零二两四钱六分。对于新募勇、夫,曾国藩区别对待,实行“小口粮制度”。规定:每名每日给小口粮钱一百文。练习成军后带至大营,上宪派员点名后再行起支大口粮。为保障湘军将士战斗的积极性,曾国藩亦制定恤赏制度:凡阵亡者恤银三十两;受伤头等者赏银十五两,二等赏银十两,三等赏银五两,致残者另加。曾国藩深知军饷开支于军队建设之重要意义,反复强调“军中浪费,最忌官员太多,夫价太多”。自湘军创立之初,曾国藩便“立定限制”,规定:嗣后“无论官多官少,官大官小,凡带千人者,每月支银不准过五千八百两;凡统万人者,每月支银不准过五万八千两”。
曾国藩随后又制定颁行《马队营制》,规定:
一营十哨,每哨官给马一匹。一哨马勇二十四名,每名给马一匹。营官亲兵八名,每名给马一匹;
营官月给薪水银四十两,公费银四十两,马四匹,马夫二名,火夫一名,长夫八名;
帮办一员,月给银十六两,马一匹,长夫一名;字识一名,月给银五两;哨官十员,每员月给银九两陆钱,杂费银一两二钱,马夫一名,棚夫一名;先锋官五员,每员给马一匹,月给口粮银五两四钱、杂费银六钱。五人共为一棚,马夫二名,火夫一名,棚夫一名;亲兵八名,每名给马一匹,日给银一钱四分,杂费银月给六钱。以四名为一棚,每棚马夫二名,火夫一名,棚夫一名;步队亲兵什长一名,日给银一钱六分。步队亲兵十名,日给银一钱五分。共为一棚,火夫一名。此专备营官差遣及出队时留守营盘之用。毋许再向各哨派人当差;马勇日给银一钱四分,杂费银月给六钱。每四名为一棚,马夫二名,火夫一名,棚夫一名;搬运军械、草料,公长夫四十名。凡长夫每名日给银一钱,火夫每名日给银一钱一分;营官领蓝夹棚二架、白单棚一架,帮办领蓝夹棚一架、白单棚一架。马队亲兵领白单棚二架、马圈棚子二个。步队亲兵领白单棚二架。每哨领蓝夹棚一架、白单棚六架、马圈棚子七个;每营月给烛一百五十斤、油二百斤;每营百马之内,每年准报倒毙三十六匹。如数换领,以资弥补。另于哨弁兵勇杂费银内,每月扣出三钱,作为添补马匹公项,名曰朋马银。营官总理其事,月派哨官一员,轮流经管。遇有马匹额外倒毙,及病瘦不堪驰使者,即行抽拨此项,随时采买添补;每马月给麸料草豆银二两。每年三、四、五等月,青草正茂,可以放食,每马减银五钱,只给一两五钱;马医、铁匠、号褂、旗帜、大小扫把、铁刮、竹槽,出自营官公项;修补鞍上坐褥、布屉、后、辔头,哨官、兵勇自办;笼头、偏,哨官、兵勇自办;马药钱,营官出自公费,哨弁、兵勇出自杂费;更换鞍桥、油皮鞯、肚带及拴肚带宽皮条、拴蹬窄皮条、皮扎、铁嚼全副、马枪、弓箭、腰刀、扎草刀、草料口袋,由军械所办给;凡扎营之处,先择斜坡掘地二弓,以为马圈,可拴四马兵勇之棚,即与马圈棚子相对。哨官之棚,亦与哨官马圈相对。凡支马圈之时,兵勇四名,与马夫二名,亲自锄挖。如马圈办理不妥,将该哨官分别严惩。
最令曾国藩担心的,便是绿营兵将的游惰积习。“国藩数年来痛恨军营习气,武弁自守备以上无不丧尽天良,故决不用营兵,不用镇将”。因此他在挑选湘军官兵时格外严格苛刻。他指出,湘军士兵与国家军队不同,当兵并不是吃饭谋生的手段,而是为了保家卫国。湘军士兵的理想条件是那些“技艺娴熟、年轻力壮、朴实而有农夫土气”的农民,而对于“油头滑面,有市井气者,有衙门气者”,则概不录用。士兵应召入伍后,为防止士兵违纪逃亡,曾国藩将其一一登录在案,造具府县、里居、父母、兄弟、妻子名姓等项清册。
曾国藩吸取绿营军“将不知兵、兵不听命”的经验教训,把湘军打造成一支“兵为将有”的私属性军队。具体言之,曾国藩身为湘军统帅,所有营官由其直接任命与撤换,营官只对他个人负责。营官自行委派指定哨官,后者仅对前者负责。哨官则自主招募兵勇。营、哨各级军官可谓湘军之灵魂。曾国藩深知湘军成败系于军官之手,因此对其选拔分外留意。他认为带勇之人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要才勘治民,第二要不怕死,第三要不计名利,第四要耐受辛苦。”
曾国藩在两江总督任上颁布的《劝诫营官四条》,可谓其创办湘军经验的总结。
一曰禁骚扰以安民。所恶乎贼匪者,以其淫掳焚杀,扰民害民也。所贵乎官兵者,以其救民安民也。若官兵扰害百姓,则与贼匪无殊矣。故带兵之道,以禁止骚扰为第一义。百姓最怕者,惟强掳民夫、强占民房二事。掳夫则行者辛苦,居者愁思;占房则器物毁坏,家口流离。为营官者,先禁此二事,更于淫抢压买等事一一禁止,则造福无穷矣。
二曰戒烟赌以儆惰。战守乃极劳苦之事,全仗身体强壮,精神完足,方能敬慎不败。洋烟、赌博二者,既费银钱,又耗精神,不能起早,不能守夜,断无不误军事之理。军事最喜朝气,最忌暮气,惰则皆暮气也。洋烟瘾发之人,涕泪交流,遍身瘫软;赌博劳夜之人,神魂颠倒,竟日痴迷,全是一种暮气。久骄而不败者,容或有之,久惰则立见败亡矣。故欲保军士常新之气,必自戒烟赌始。
三曰勤训练以御寇。训有二端:一曰训营规,二曰训家规。练有二端:一曰练技艺,二曰练阵法。点名、演操、巡更、放哨,此将领教兵勇之营规也;禁嫖赌、戒游惰、慎语言、敬尊长,此父兄教子弟之家规也。为营官者,待兵勇如子弟,使人人学好,个个成名,则众勇感之矣。练技艺者,刀矛能保身,能刺人,枪炮能命中,能及远。练阵法者,进则同进,站则同站,登山不乱,越水不杂,总不外一熟字。技艺极熟,则一人可敌数十人,阵法极熟,则千万人可使如一人。
四曰尚廉俭以服众。兵勇心目之中,专从银钱上着意。如营官于银钱不苟,则兵勇畏而且服;若银钱苟且,则兵勇心中不服,口中讥议,不特扣减口粮缺额截旷而后议之也。即营官好多用亲戚本家,好应酬上司朋友,用营中之公钱,谋一身之私事,也算是虚糜饷银,也难免兵勇讥议。欲服军心,必先尚廉介;欲求廉介,必先崇俭朴。不妄花一钱,则一身廉;不私用一人,则一营廉;不独兵勇畏服,亦且鬼神钦伏矣。
湘军士兵均为朴实农民,从未经历战阵。曾国藩不得不白手起家,效仿前朝名将戚继光,订立日常军事功课。这些职业军人习以为常的训练,对湘军士兵来讲却极为艰难。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湘军的日常训练时间表。
每日五更三点皆起,派三成队站墙子一次。放醒炮,闻锣声则散。
黎明演早操一次。营官看亲兵之操,或帮办代看。哨官看本哨之操。
午刻点名一次。亲兵由营官点,或帮办代点,各哨由哨长点。
日斜时演晚操一次,与黎明早操同。
灯时派三成队站墙子一次。放定更炮,闻锣声则散。
二更前点名一次,与午刻点名同。
计每日夜共站墙子二次,点名二次,看操二次。此外,营官点全营之名,看全营之操无定期,约每月四五次。
每夜派一成队站墙子、唱更。每更一人,轮流替换。如离贼甚近,则派二成队。每更二人,轮流替换。若但传令箭而不唱者,谓之暗令。仍派哨长、亲兵等常常稽查。
这些招募来的湘军士兵大多数平生从未碰过武器军械,这也是曾国藩必须捱过的一道难关,他在这方面的考虑可谓费尽苦心:
一、枪炮要试过三十次方免炸裂。群子要包紧合膛;
二、矛杆为木质而非竹质,要整树直纹,不要横纹;
三、锄要八寸长、三寸宽,锹要八寸长、六寸宽,挑土用四方布袋,盛子药用生漆皮桶;
四、旗帜要一色,不宜混杂;
五、刀矛要常磨,火药要常晒,火球要亲手自制。
曾国藩亦对湘军的开仗、守夜、扎营、行进等诸种军事功课,无一不作出系统周密的训练安排。
《开仗条规》规定:
一、出队要分三大支,临时再多分几小支。凡有房屋之处,须分一支,以防埋伏。小山之后,须分一支;树林之中,须分一支。
二、队伍要占住山坡,排立不动。营官要四处往来,登高瞭望。
三、打仗要打个“稳”字。贼呐喊我不呐喊,贼开枪我不开枪。贼来冲扑时,扑一次,我也站立不动;扑两次,我也站立不动;稳到两个时辰,自然是大胜仗。
四、前队用好手五百以备冲锋,后队用好手五百以备救败,中间大队略弱些也不妨。前队若小挫,后队好手出去救败;前队若得胜,后队好手不动,专等收队时在梢尾行走。
五、刀矛对杀之时,要让贼先动手,我后动手。头一下已过,第二下未来之时,我拨他头一下,正好杀他。
《守夜条规》规定:
一、扎营之处,凡有来路,派人于五里之外守卡。四五更时,另派亲信人查卡。
二、每棚派两人守上半夜,派两人守下半夜。不许打更,传令者大声,接令者低声。每夜派哨官四人巡更。从二更起,每哨官巡一更。周围巡查,查本哨兼查别哨之勇。
三、起更即关营门。无论客来、文书来,均不许开营门。贼来不许出队,不许点灯,不许呐喊,说话悄悄静静。预备枪炮、火毽,看准再打。
《扎营条规》规定:
一、扎营之地,忌低洼潮湿,水难泄出;忌坦地平洋,四面受敌;忌坐山太低,客山反高;忌斜坡半面,炮子易入。
二、扎营之地,须择顶上宽平,旁面陡峻者、四面陡峻者难得,或一面、二面陡峻亦好。
三、择背山面水者兵法。右背山陵,前左水泽,亦难择此好地。但或前或左或右有一面阻水者,即易御敌。择砍柴挑水便利者,汲道最关紧要,如为贼所断,则不可守。
四、每到一处安营,无论风雨寒暑,队伍一到,立刻修挖墙壕,一时成功。未成之先,不许休息,亦不许与贼搦战。
五、墙子须八尺高,一丈厚。筑墙子不用门板、竹木。里外皆用草坯、土块砌成,中间用土筑紧。每筑尺余,横铺长条小树,庶免雨后崩裂之患。上有枪炮眼,内有子墙,为人站立之地。
六、壕沟须一丈五尺深,愈深愈好,上宽下窄。壕中取出之土,须覆于二丈以外。不可太近,不可堆高,恐大雨时土仍流入壕中也。花篱用木须粗大,约长五尺余,埋土中约深二尺。坚筑旁土,以攀摇不动为主。或用二三层,或用五六层。
七、凡墙子、壕沟、花篱,三者缺一不可。墙子取其高而难登也;壕沟取其深而难越也;花篱取其难遽近前也。曰垒、曰壁、曰土城,名虽不同,皆墙子之类也。曰池、曰堑、曰陷马坑,不甚宽长,其上虚铺以土;曰梅花坑,乱挖深坑,约四五尺,大小无定,名虽不同,皆壕沟之类也。曰木城,立木圆排,周围如城;曰栅,亦系立木,不必周围皆有;乱钉者曰梅花桩,分层次者曰花篱笆;鹿角树之有权丫者曰拗马桩;曰档木,中有横木,用小木斜穿,以架于地;曰地刺,用竹削尖,钉于地,曰铁蒺藜、曰铁菱角,名虽不同,皆花篱之类也。墙子只可修筑一道,壕沟则两道、三道更好。花篱等,则五层、六层更好。
八、一营开两门,前门宜正大,后门宜隐僻。营宫中军帐对前门,中留甬道,宜阔。亲兵各棚扎甬道两旁,前哨扎前门,后哨扎后门,左哨扎左,右哨扎右。两帐相距略宽,以留水火之路。营外开厕数处,宜远,营内开厕两处,专备夜间之用。火药,挖一地窖,上覆草棚,用泥涂之,仍安气眼,免其潮湿。
《行路条规》规定:
一、凡拔营时,以七成队预备打仗,以三成队押夫。若贼在前,则七成队走前,锅帐担子走中间,以三成队在后押之。若贼在后,则以三成队走前,押锅帐担子同行,留七成队在后防贼。如有十营、八营同日拔行,则各营七成队伍分班行走,不许此营之队参入彼营队中,尤不许锅帐担子参入七成队中。至押夫之三成队,专押本营之锅帐担子,不许此营与彼营混乱。
二、凡拔营,须派好手先走。或营官,或统领,或哨官、哨长,皆可择其善看地势、善看贼情者向前探看。在大队之前十里,或二十里,仔细看明。一探树林,二探村庄,恐有贼匪埋伏在内。身边带七、八个人,每遇一条岔路,即派一人往看。若遇过桥过渡,尤须谨慎,恐大队过水之后,遇贼接仗,进则容易,退则万难。
三、每营派一弁在后押尾,凡锅帐担子过完之后,查明恐有病者落后,又恐本营勇夫在后滋事,又恐游勇假名滋闹。
以上诸条,虽然浅显,对于不识“几箩筐字”的农夫士兵来说却尽收实效,终使湘军成为一支可战之师。
曾国藩以儒生为将,农夫当兵,目的在于将湘军锻造为“血诚之军”,即成为一支忠于国家、爱护百姓的军队。鉴于此,曾国藩着有大量通俗晓畅的歌谣,从道德感化方面增强湘军的凝聚力。
首先,曾国藩强调将士要保卫家乡,著有《莫逃走》:
众人谣言虽满口,我境切莫乱逃走。
我境僻处万山中,四方大路皆不通。
我走天下一大半,惟有此处可避乱。
走尽九州并四海,惟有此处最自在。
别处纷纷多扰动,此处却是桃源洞。
若嫌此地不安静,别处更难逃性命。
只怕你们太胆小,二闻谣言便慌了。
一人仓忙四山逃,一家大小泣嗷嗷。
男子纵然逃得脱,妇女难免受煎熬。
壮丁纵然逃得脱,老幼难免哭号咷。
文契纵然带着走,钱财不能带分毫。
衣服纵然带着走,猪牛难带一根毛。
走出门来无屋住,躲在山中北风号。
夜无被铺床板凳,日无锅甑切菜刀。
受尽辛苦破尽财,其实贼匪并未来。
只因谣言自惊慌,惹起土匪吵一场。
茶陵道州遭土匪,皆因惊慌先徙走。
其余各县逃走人,多因谣言吓断魂。
我境大家要保全,切记不可听谣言。
任凭谣言风浪起,我们稳坐钓鱼船。
一家安稳不吃惊,十家太平不躲兵。
一人当事不害怕,百人心中有柄把。
本乡本土总不离,立定主意不改移。
地方公事齐心办,大家吃碗安乐饭。
保卫家乡要靠训练得法,作战有素。曾国藩写下了《操武艺》:
要保一方好土地,大家学些好武艺。
武艺果然学得精,纵然有事不受惊。
石头要打二十丈,石灰罐子也一样。
木板只要五寸宽,箭箭要中靶子上。
石头灰罐破得阵,叉钯锚子一齐进。
靶子也立一块板,板上先凿四个眼。
眼内安个小木球,戳在锚子尖上留。
只要枝枝戳得准,保守地方总安稳。
火器虽然是个宝,鸟铳却要铸得好。
火药也要办得真,不然炸裂反伤人。
铳手若是不到家,不如操演不用他。
惟有一种竹将军,装得火药大半斤。
三股麻绳紧紧缠,一炮响动半边天。
件件武艺皆无损,石头锚子更要紧。
石头不花一文钱,锚子耍出一道圈。
若是两个习得久,打尽天下无敌手。
读书子弟莫骄奢,学习武艺也保家。
耕田人家图安静,学习武艺也不差。
匠人若能学武艺,出门也有防身计。
商贾若能学武艺,店中大胆做生意。
雇工若能武艺全,又有声名又赚钱。
白日无闲不能学,夜里学习也快乐。
临到场上看大操,个个显出手段高。
各有义胆与忠肝,家家户户保平安。
曾国藩认为,道德层面的凝聚力对湘军建设无疑更为关键。他着力推广《要齐心》歌谣:
我境本是安乐乡,只要齐心不可当。
一人不敌二人智,一家不及十家强。
你家有事我助你,我家有事你来帮。
若是人人来帮助,扶起篱笆便是墙。
只怕私心各不同,你向西来我向东。
富者但愿自己好,贫者却愿大家穷。
富者狠心不怜贫,不肯周济半毫分。
贫者居心更难说,但愿世界遭抢劫。
各怀私心说长短,彼此有事不相管。
纵然亲戚与本家,也是丢开不管他。
这等风俗实不好,城隍土地都烦恼。
万一邻境土匪来,不分好歹一笔扫。
富者钱米被人抢,贫者饭碗也难保。
我们如今定主意,大家齐心共努力。
一家有事闻锣声,家家向前作救兵。
你救我来我救你,各种人情各还礼。
纵然平日有仇隙,此时也要解开结。
纵然平日打官方,此时也要和一场。
大家吃杯团圆酒,都是亲戚与朋友。
百家合成一条心,千人合做一双手。
贫家饥寒实可怜,富家量力略周旋。
邻境土匪不怕他,恶龙难斗地头蛇。
个个齐心约伙伴,关帝庙前立誓愿。
若有一人心不诚,举头三尺有神明。
军纪严明对任何一支军队来说都极为关键,曾国藩何尝不知。他始终把严明纪律作为建设湘军的头等大事,大力宣讲:
三军个个仔细听,行军先要爱百姓。
贼匪害了百姓们,全靠官兵来救人。
百姓被贼吃了苦,全靠官兵来做主。
第一扎营不要懒,莫走人家取门板。
莫拆民房搬砖石,莫踹禾苗坏田产。
莫打民间鸭和鸡,莫借民间锅和碗。
莫派民夫来挖壕,莫到民家去打馆。
筑墙莫拦街前路,砍柴莫砍坟上树。
挑水莫挑有鱼塘,凡事都要让一步。
第二行路要端详,夜夜总要支帐房。
莫进城市占铺店,莫向乡间借村庄。
人有小事莫喧哗,人不躲路莫挤他。
无钱莫扯道边菜,无钱莫吃便宜茶。
更有一句紧要书,切莫掳人当长夫。
一人被掳挑担去,一家号哭不安居。
娘哭子来眼也肿,妻哭夫来泪也枯。
从中地保又讹钱,分派各团并各都。
有夫派夫无派钱,牵了骡马又牵猪。
鸡飞狗走都吓倒,塘里吓死几条鱼。
第三号令要严明,兵勇不许乱出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