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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作者:吉生 当前章节:281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05:21

一九六九年的农历新年就那么热热闹闹地开场,冷冷清清的结束了。公社给我们的二十斤大米,还不够吃到元宵,那年过到后来,我们又恢复了每天黑面疙瘩配土豆的日子。

那个正月,来兴因为除夕得到的甜头变成了我们知青点的常客。他就爱跟着子清,子清喂狗,他就看狗,子清看书,他就蹲着看子清。原本,大家很想打发他走,怕他伤人。但后来发现他的确无害,除了邋遢一些,整天笑嘻嘻地倒也不惹人厌,于是也便不再管他。

有天,傻子来兴竟拎了一大块五花肉来。林炳奎看得连眼睛都直了,问他哪来的,来兴也只支吾地发了几个音,“凤——凤来——”

我们猜那肉大概是从大队会计万凤来家偷来的,于是心里默默不忿着,看来大队干部还是和平头小老百姓不一样,不过年也能吃上肉。最终,我拍了板,把那肉留了下来,由厨艺最好的林炳奎掌勺,做了顿红烧肉。

那天大家都吃的很开心,不仅开心而且舒坦,因为料定万凤来是不敢把自己家里私藏猪肉的事抖出来的。

“万凤来是健根的亲舅舅,他外甥让我们吃老鼠,我们吃他一块肉也没什么。来兴子,你果然是我们这边的!”杨红骏吃得满嘴流油。

那是我们在二洞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吃到肉,和包子里的肉馅不一样,它实在、丰润而美味,为我们那寡淡的肠胃带来了不少油水。尽管它来得不光彩,但我们却也并不感到羞耻。

只是,不久,春耕开始了。大队给我们那块荒地配了一头牛,竟是头怀着孕就快分娩的母牛。

“一定是万凤来搞的鬼!我们本来就不会种地,还弄了头没用的牛来,这不成心坑我们吗!”

看着肚子都快拖到地上的母牛,大家纷纷摇头。把它牵到田头,还没走几步已经喘起了粗气,而知青们毕竟也心软,那怀孕的母牛在大家眼里成了位可怜的孕妇,犁地时只得象征性地把它供到了一边,让她吃点新鲜草补充母婴营养,希望分娩后它能恢复得快些,再赶上给我们犁趟地。

真正到了田里,我才发现,西北的确不及江南。那地又干又硬,跟块铁板似的,而人在日头底下,没觉出几分暖意却不久便晒得皮肤泛红蜕皮。

幸亏常贵也不多管我们,把计工分这件事派给了我。我们一天满工分是十分,一工分三分钱,满打满算下来,即使一月做满二十天,我们也只能赚六块钱。既然钱财变成了身外的鸿毛,我们也就不那么放在眼里了。下地干活,全为着能把那曾经满是铃铛刺的荒地变成能让我们自食其力的沃土。

但纵使我这田间长大的孩子,也有些受不了西北的土地和气候。有时,明明是艳阳高照,看着远处一块云团过来,眨眼间就是一阵黄沙。子清好几次差点被那黄沙呛得要发病,以致我每天都提心吊胆地帮他带着口罩和药瓶,只怕他哪天出什么状况。

春耕开始后第四天,孙荪就病了。晒伤的皮肤破皮感染,发了烧,原本白白净净的一个姑娘,转眼像枯萎了的花朵似的。女孩们都急哭了,但我发现,最急的人是许良。

孙荪病得最厉害的几天,许良晚上几乎都没睡,时不时跑去对面敲门询问情况。幸好,姑娘的体质不错,后来硬是扛了过去,病好后整张脸小了一圈,却也更秀气了些。

然后,大家发现许良和孙荪恋爱了。

那是个爆炸性的消息,当大家看到吃饭时,两人都挨着一起坐时,终于彻底相信了吴曼丽口中的这个新闻。

许良并不避嫌,也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孙荪的喜欢。晚上,几个男生夜聊时,都忍不住慨叹,说二洞沟最美的姑娘跟了他。

“爱情的滋味不错吧,干脆你们俩收拾收拾搬后屋去算了。”我见他一天到晚满脸幸福的模样,忍不住揶揄他。

“我倒想,那得人家愿意啊。”许良两眼放光,又道,“不过,爱情的滋味真的不错,好像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周围什么都会变得美好起来。”

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觉得这朋友从此和自己有了鸿沟。

也是孙荪病了之后,我决定把日间犁地的时间提前,避开日头,天不亮就开动,下午再晚些出工,等夕阳西下时再干活。

这决定迅速得到了大家的一致拥护。

凌晨四点天还没亮,大家就得呵手呵脚地从热炕上爬起来。当然除了这点需要忍耐外,其他就愉快许多。一帮人组队来到田头,插下木杆挂盏煤油灯,便开始干起活来。偶尔我们让那母牛在地里犁两脚,一人在前面牵牛,一人在后面跟着慢悠悠地走,更多时候是我们自己犁地,虽然辛苦点,可天边星斗密布,田间万籁俱寂,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和呵气声,像是与世隔绝一般。

收工回去时,有时会赶上村里的其他人正扛着犁杖出来。如果是和气的老乡,我们便主动向他们问好,他们见了我们,道声“好勤快的城市人”。运气不好的话,也会碰上健根他们,朝我们这边吐口唾沫,或对着姑娘们唱几句黄段子。我们从来都不屑于去回应,因为阿塔莎小姐此时会对着他们狂吠。

但这些都只是间奏,真正的主旋律我觉得是干活累了时,我们靠在田头没砍尽的铃铛刺边休息,各自聊天,有时聊着聊着睡着,再睁开眼来,看到东边霞光万丈,一枚旭日慢慢露了头。

这时子清通常是靠在我身边的,他比我想象的要坚强许多,原本以为农活他会干不惯,谁知他和大家一样,再累也咬着牙,连口罩也不愿多戴一秒。

“你觉得我们现在算苦吗?”我闭着眼睛,听风声从耳边穿过。

“不苦,很自在。”子清道。

“我从来都没想过,自己进城后,有朝一日还会又变成农民。”

“你不想做农民吗?”

“不是太想。我以前的理想是做个化学家,研究原子弹核弹那种,还想着大学能考清华什么的。”

“我的理想没你那么远大,就想着天天能拉琴,也许像我妈一样,当个音乐老师吧。”

“不过,你拉琴真好听。”

“你听过?”子清转过头来问我。

我有些生气,虽然只听过他拉一次琴,但那毕竟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他竟然不记得了。

“啊,是那次。”子清很快又开口。

这让我舒坦许多,于是我问他,“那首曲子叫什么名字?”

子清想了一会儿,道,“好像是‘沉思’。”然后,他哼了起来,只是只哼了一两句,便摇了摇头,“太久了,完全忘了。”

“也是柴可夫斯基的吗?”我又问。

子清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是啊,我和子湛都很喜欢他,他的旋律很悲伤,却并不绝望。”

那时天仍没亮,旁人似乎都已经睡着了,身后子清的声音幽幽传来,像在耳边轻语一般,让人昏昏欲睡。悲伤却并不绝望,那是什么感觉,我无法想象,只得对他说,“以后又机会,再拉给我听一次吧。”

我是真的很想听。

后来子清又说了句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再醒过来时,太阳已经挂在了天边。阳光下,身旁的铃铛刺竟爆出了嫩绿的小芽,一颗颗挂在修长的细枝上,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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