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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训政与愚民(2)

作者:徐骏华 当前章节:2262 字 更新时间:2026-6-4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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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析:

蒋介石自攫取国家最高权力后,从1928年10月起,宣告“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其实,他所说的“训政”与孙中山的“训政”理念有着实质性的区别。孙中山认为“训政”是“以文明法理,督率国民建设地方自治”。这是一种“权能分治”的治国理念,其目的是,培植民主土壤,通过教育与实际训练,增强民众的民主意识,提高政治参与的热情,为将来实行宪政奠定良好基础。

而蒋介石所讲的“训政”,完全曲解了孙中山的“训政”理念,阉割了它所蕴含的民主精神,第一,背离了孙中山“训政”理念的民主治国的精神。尽管在权力配置与安排中,讲到政权在民,也规定了人民的四种权力,但是这些权力由国民党“训练国民逐渐推行”,在国民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中国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时,以政权付托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所谓“训政”实际上成了国民党一党专政,蒋介石一人独裁的托词。

第二,按孙中山的设想,“训政”时期是一个不太长的过渡阶段,应创造条件,让民众在实践中增强民主意识,提高参政能力,或是蒋介石搞的“训政”却是压制民主,无限的延长“训政”时期,到后来明确宣布实行“宪政”长达近20年。

第三,缺乏逐步健全的法律为民主政治提供保障。从1928年至1936年曾围绕“训政”制定了《训政纲领》、《训政约法》、《五五宪章》三个法律文件,这些文件的内容前后有所不同,但其以党治国、愚弄人民的本质没有改变,它们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与维护国民党一党专政,确定与维护蒋介石的独裁统治,人民应有的权利几乎全被剥夺;广大人民群众争取生存权和民主自由权的斗争此起彼伏,从未间断。由此看来,蒋介石想以所谓“训政”掩盖其独裁的伎俩并不很有效。

建立严密的基层统治网,

实行组织控制以驯化“顺民”

蒋介石为了维护自己的独裁统治,不仅在法统上剥夺了人民和民主的权利,而且通过建立严密的基层统治网,加强对民众的人身自由的控制,以把民众驯化成听从统治阶级摆布与宰割的“顺民”。

事 例:

在全国基层普遍建立保甲制度,是典型的例证。

保甲组织,是县以下的基层行政机构。这作为一种地方统治制度,始于宋朝,此后历代相袭,成为统治阶级管理和控制人民的工具。清王朝推翻后,保甲制度曾经松弛下来。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由于各地派系斗争、内战不断等原因,地方未能及时恢复与健全。一些省区曾自发地推行保甲制度,但五花八门。

红军以广大农村为革命根据地,建立了红色政权,这个政权由于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在极其险恶的军事对峙下能生存与发展。蒋介石从中感到基层政权的重要作用。1931年,在对江西苏区发动第三次“围剿”时,为了配合军事上的“围剿”,他指示总司令部党政委员会的地方自卫处研究保甲制度,草拟了保甲法规,下令在江西省修水等43个县试行。1932年6月,他在调动大军“围剿”鄂豫皖苏区的时候,将在江西试行的保甲法规加以修订,于8月在鄂豫皖三省接近革命根据地的地区颁布《施行保甲训令》及《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从此,保甲制度被南京国民政府以法律形式,正式在湖北、河南、安徽3省推行,接着,又扩大到陕西、江苏、甘肃、宁夏等省。1934年,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作出决议,交国民政府行政院通信各省市推行,至1936年全国共有13省及南京、北平两市实行这种制度。

按照保甲制度的规定,各县划分为若干区,限期编组保国甲。保甲的编组以户为单位,设户长;10户为甲,设甲长;10甲为保,设保长。其中保设保办公处,甲设甲办公处,一乡一镇中住户过多编组有两个以上的保,“设保长联合办公处”。担任保甲长的人员有严格的要求,必须忠于蒋介石集团,规定年龄未满20岁、不是本地土著、有危害民国行为、曾参加过“赤匪”,虽然已经准予悔过尚在管事束期内以及被判刑、“褫夺公权,尚未复权”等人员,均不得担任保长。

保长的职责是,在区长指挥监督下,负责维持保内安宁和秩序,其任务包括,一是协助区长,监督甲长执行职务;二是教诫保内住民毋进行非法活动;三是协助军警搜捕“匪犯”;四是对所谓参加“反动”或被协从的人员,进行悔过自新监视;四是分配督率保内应办防御工事的设备及建筑,等等。

甲长的职责是,在保长指挥监督下,负责维持甲内安宁与秩序,其任务包括,协助保长执行职务;清查户口,编制门牌,取具联保连坐;检查甲内出入人员;教诲甲内住民不要进行非法活动,等等。

同时,制定保甲规约,强令居民遵守。

保甲组依照所谓“管、教、养、卫”原则进行活动。“管”就是清查户口,包括清查家中有无枪支等,甚至连失踪或迁居异地死亡者也要登记在册;保甲内要盘查行踪,监视居民言行,遇有可疑人员,或留客寄宿,或外出施行及归来,以及出生死亡等情况,各户长应报告甲长,“联保连坐法”;“教”,就是进行所谓“党化”教育,灌输蒋介石国民党的反动说教欺骗麻痹人民群众,亦即奴化教育。“养”就是摊派各种苛捐杂税和保甲经费,以各种名目进行敲诈勒索,加重百姓负担。“卫”就是将甲内18岁以上,45岁以下的男子编成壮丁,平时接受军事政治训练,必要时组成武装民团,参加修筑工事,警戒守护,搜捕共产党员,镇压革命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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