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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下嫁古思结婚了。

作者:鞑靼 当前章节:15383 字 更新时间:2026-6-6 00:02

德德没能将云镜南带回阿南要塞。

古思就是古思,他不是铁西宁,也不是云镜南。所以,他无法抗拒圣旨。

红雪退兵之后,明镇皇便颁布了公主婚典的旨意。关于素筝公主婚事的种种传言,也渐渐熄灭,人们期盼着公主与战神的结合,这让他们重新燃起希望。

鉴于边陲动荡,皇室破例让公主远涉千里,到古思故地布鲁克城成亲。

素筝公主到达布鲁克整整五十天,婚礼还没有举行。明镇皇位的立储规矩是以长为储,不论男女。素筝公主只要不出意外,便是下一代国君。

古思将婚礼时间一拖再拖。

可是,外界疑云四起。

“难道,公主和那个刺客的传言是真的?”

“听说,古大人和云镜南的关系非比一般。”

“云镜南是兰顿间谍吗?”

“不可能,听说他还在兰顿卧底过。”

“谁说不可能,没听过双重间谍?”

……

喜欢闲谈政治的人则是另一种看法。

“古大人推迟婚约,恐怕是为观望。”

“怎么说?”

“现在,明大人当权,实际上已经控制了王城。陛下此举明显是为了拉拢古大人,那古大人就不能不考虑一下明大人的反应了。”

“古大人会怕明大人?他可是战神,手拥重兵,有他在,明大人有天大的胆也不敢有非份之想。”

“又或是古大人投鼠忌器,有更长远的打算呢?”

“你说古大人顾忌明大人对陛下……”

“莫谈国事,莫谈国事。大人物的想法,我们是猜不透的。”

古思这位大人物,心中矛盾与常人没有两样。他只是觉得皇命难违,而兄弟也不能背叛。

王城是无法知道国家的困境的,经过几年战乱,王朝已朽木难支。年年下降的军费开支,捉襟见肘的饷银,一次比一次迟缓的援兵……古思对危机的体会最深。今年与红雪的会战,若不是云镜南通过牧族贸易为布鲁克搞到军粮,王朝这块朽木现在已经垮塌。

现在的王朝,只有一个空架子。官员们人心思危,办事效率低下,奸商们囤积居奇,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在一个被白蚁食透的雕花桌子上,只要轻轻一个晃动,就有可能让政权崩溃。

纷起的谣言让古思刻不容缓,他与素筝公主的婚礼在公主驾临布鲁克城的两个月后举行了。那时候,云镜南正在为蓝河公国呕心沥血。

深秋季节,云镜南终于回到阿南要塞。

*** 布鲁克将军府,西苑。

素筝公主坐在窗影前,低头绣着一块软垫。她的针法很生疏,是到了布鲁克城之后才学的。初为人妇,她没有体会到新婚的激情。

但她很感激,感激古思给她这样一段适应的时间。

虽然古思这个战神,忠诚、勇猛、万众瞩目……在她眼中近乎完美,可那毕竟是一个陌生人啊!连手都没拉过的两个人,就这样睡在一张床上,直到百年。这是多么浪漫的事,又是多么让人脸红啊!

幸好古思很忙,每天都要检视军队,忙到很晚才回来。为了不打扰她,古思总是在东厢客房睡下。

作为一个少女,谁没有憧憬过温存。但她又怎么好意思去叫醒疲惫的古思:“到房里来睡吧!”

同时,也正是这样的距离,使素筝公主得以偷偷观察自己的丈夫。

他果然如传说中的一样,待人彬彬有礼,对国家鞠躬尽瘁,眼神真诚,体态威猛……

“我没有理由不爱上他!”素筝公主这样对自己说,实际上,她也喜欢上了古思。如果要谈到爱,那还须更进一步接触。

所以,她拿起了绣盘,向侍女学了一点针线。给古思的头盔做一个软垫吧!

虽然古思全身披挂的样子很威猛,但其中的麻烦只有自己知道。一年三百多天,一天十几个小时,戴着十几斤重的铁盔,头皮都要磨出茧来。

素筝公主将自己对爱情的渴望,一针针密密缝入软垫。心绪也如针线一般,包含着对爱情的生涩,对未来的执着。

“公主!”门外古思轻唤。

素筝公主的心跳了一下,随即又消沉下来:“他总是这么有礼貌!”有礼貌并没有什么不好,但夫妻间总需要一点激情吧?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府了?”她打开房门时,还是抑制不住喜悦。

“明天,我们去郊外。”古思连眼睛都没抬。

素筝公主早就想去草原上看看,可古思一直以安全为由拖延。她笑道:“好啊!总算可以去看看沙漠草原了!我一直想在那儿骑骑马呢!”

古思心中酸楚异常,暗叹道:“她真的是记不得阿南了!”

“明天,你可以陪我骑一天马吗?”素筝公主问道。

“可以,”古思抬起头道,“还会有我一个最好的朋友,他也来。”

*** 次日,布鲁克城郊,古思和素筝公主并骑而行。

“草原真是太漂亮了,周围一点遮挡也没有。不象城里,好郁闷啊!”素筝公主开心地纵马驰骋,“我总觉得在梦中,我来过这个地方!你说怪不怪啊?古思?”

“哦,是啊,人常有这种感觉!”古思有点魂不守舍。

对素筝公主来说,被消去的记忆就象忘却的梦境,她对草原还有一点印象,那她见到云镜南时会有什么反应呢?

素筝公主如果记起云镜南,那古思将有如何面对御赐婚姻的问题。如果素筝公主不记得云镜南,古思将有如何处理今后与素筝公主关系的问题。他无法确定自己更希望哪种结果,只能任由命运将自己引向前方。

一匹白马静静伫立在前方,马上乘者身着神族服饰。

“阿南!”古思远远挥手叫道。

“阿思!”云镜南策马迎来,立时看到了古思身边的素筝公主,“阿筝!”

素筝公主显得很开心:“你怎么认识我?我们没见过面啊!哦,我知道了,一定是古思提过我的名字。”

“是啊!是古思和我说的。”云镜南努力笑笑。

“你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古思的朋友!”素筝公主更开心了,但随即疑惑起来,“可是,你怎么叫我阿筝呢?和我父母叫得一样……不过没关系,这样叫更亲切。古思,你以后也叫我阿筝好不好?”

古思垂首应道:“我还是称呼公主比较习惯。”

“好吧!”素筝公主有些失望。

“公主,你不是喜欢一马平川的感觉吗?我和阿南还有些话说!”古思插开话题。

“好啊!”素筝公主早就按捺不住疾驰一番的冲动,双腿一夹马腹,素手扬鞭,“呀呜”,轻啸一声,向草原深处奔去。

“阿南,你为什么不早些回来!如果你早些回来,一定可以阻止这件事。”古思道。

云镜南微笑着望定素筝公主的背影,道:“她能和你在一起,比和我在一起要幸福得多!”

“这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我无法接受她是我妻子,她曾是你的恋人!不管怎样,我是会痛苦一生的,而她……我没有和公主同过房,以后也不会!”古思终于将积压数月的话一口气迸了出来。

“那你要我怎样?你要我重新去勾引阿筝,把阿筝带回不堪回首的往事中吗?你要让她想起,我与她父亲不共戴天的仇?在蓝河的这几个月,我明白了,我爱的是忆灵。和她在一起时,我没有想过阿筝,以前和阿筝在一起时,我却无时无刻不在想忆灵。我和阿筝之间是清白的,相信我,你可以把她当成素不相识的人,去关心她,去爱她!”云镜南话已出口,心里却不禁产生犹豫:我真的对阿筝没有一点感情?

古思明白了,自己现在的情况不会改变,自己想将素筝公主推给云镜南,可是即使推过去,事情也只会变得更糟。他第一次恨自己的兄弟。

“阿南,你是个混蛋!”他一将云镜南从马上扯下。

“你打吧,古思,趁阿筝看不见。”云镜南没有一点反抗的意思。在整件事情中,他承认自己是个混蛋,是他把事情搞得一团糟。

古思将拳头停在半空,最终没打下去,他无奈地接受了现实。

“我会补偿阿筝的,尽量补偿,可绝不是你说的这种方式。”云镜南道。

“你们在干什么?”素筝公主骑了一圈马,看见两个男人在草地上,古思的手还扯着云镜南的衣领。

古思一言不发地站起身来,整了整衣装,翻身上马。

云镜南用手肘撑着上半身,笑道:“没事,我们闹着玩呢!”

“哦。”素筝公主道。

“公主,走吧,该回布鲁克城了。”古思对云镜南怨气未消,不想多看他一眼。

“哦。”素筝公主又看了一眼云镜南,策马追上古思,“怎么你也不和朋友道个别,我们会再见到他吗?”

“他是个商人,很忙的。”古思编了个谎话。

“哦。”素筝公主在古思面前象一只绵羊,完全没有从前在云镜南面前凶悍的样子。

她偷眼看了看神色严肃的古思,又看了看云镜南,心里嘀咕道:这个阿南,好象在哪见过似的,嘴角上总带着奇怪的笑……我应该见过才对啊!呵呵,我怎么可能见过一个神族商人?

她肩上的咬痕有些痒痒,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会开始痒,作为淑女,她总不好意思挠吧!

“幸好没人知道这道奇怪的咬痕!”素筝公主暗自庆幸。

(对于云镜南先生在世元380 年的感情纠葛,笔者觉得遗憾。在此之前,在笔者心目中,云镜南先生一直可以游刃有余地面对所有问题。而云先生本人对这段往事的感慨是:“阿筝很幸运……如果可以,我也想喝下忘忧水。”看来,无论平民还是伟人,在感情面前都一样束手无策。不过,从历史的角度,我们庆幸地看到,当云先生和古先生有时间为感情徒增白发时,还是天下相对安定的时候。世元381 年,那才是一个史册上不能不记载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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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部盟世元380 年,兰顿大将红雪在苏曼城暴亡,直接影响了维斯妮洲大陆的政治形势。

雄心勃勃的兰顿王不得不暂时压制住燃烧的野心,转而积蓄国力,再图西进。兰顿国内抛起“大节约”运动高潮,贵族节省金属用度,波旁城更建立义务督察队,以检举监督大吃大喝的奢侈风气。在酒楼、饭庄、瓦舍、勾栏纷纷倒闭的时候,兰顿国库日益充实起来。

明镇王朝在风雨飘摇之际,得到了宝贵的安全期。大权臣明恒的遮天之手,将李系势力逐步掌控或予以取代。整个王朝军政体系中,明恒无法染指的,恐怕只有古思的东线军团。

云镜南这个从小没有家的孤儿,现在的身份仍是神族部落的寄居者。天下大势与他没有关系,他只顾着布鲁克城和草原牧族间的铁矿、皮毛生意。

到了381 年,无聊的云镜南终于找到了乐子——德德和青蛾的儿子诞生了。令人感动的是,从小缺乏关爱的云镜南,毫不介意自己有缺憾的人生,丝毫未感叹上天不公,对小德德表现出无比爱心。如果说,小德德每天要青蛾抱五小时,那其余十九个小时肯定在云镜南怀里……

总之,天下太平。除了王朝上空有一小片阴云,世元381 年维斯妮洲东、南大部地区的天气预报是晴朗天气。

这年夏季的一个傍晚,一个神族商队从阿南要塞东面蜿蜒归来。与众不同的是,见惯了商队进出的要塞居民群集东门。

一对年轻男女站在要塞东门迎接,男子手中抱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踮足翘首东望。那女子身材玲珑有致,眉眼间英气逼人,那男子生得苍白消瘦,骨子里透着英气帅气,兼带着些匪气流气,此时看到满载货物的商队,多少还有点丧气。

这正是要塞的两个头面人物——水裳、云镜南,以及云镜南怀里的小德德。要塞里的商人、战士、煮奶的婆婆全都聚拢过来。

“会让阿南大人和水裳一起迎接的,一定是很重要的商队!”

“听说是从兰顿那边来的。阿南大人的人缘真广,生意越做越大了!”

“兰顿啊!不知道会不会有小彩画?”

“什么小彩画?你还不是想看那些光溜溜的美女画。”

……

“唉!”云镜南待商队走近,一看深深的车辙,便开始垂头丧气,“又没成功。”

“活该!”水裳在这里等商队可不是因为关心云镜南,而是为了取笑他。

“阿南大人,我们回来了!”商队队长是个健壮的神族战士,声音如雷。

“她没收下东西吗?”云镜南一面拍着怀中的小德德,一面失望地问道。

“是。”商队队长答道。

云镜南沮丧地摇了摇头道:“她说了些什么吗?”

“蓝河国主说,感谢神族为蓝河所做的一切,她永远是神族人的朋友。”商队队长的声音在要塞中回荡。

要塞里的神族族民欢呼起来,他们没见过忆灵,但都为这远在万里的友谊感到自豪。

“她还说了些什么?”云镜南急道。

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商队队长搔了搔头,努力回忆蓝河国主的每一句话,终于喜上眉梢,用洪亮的声音答道:“蓝河国主还说,问水裳姑娘好!”

“还有呢?”云镜南真急了,不得不启发一下神族战士的简单头脑,“她就没有提到和我有关的话?”

那队长恍然大悟,终于想起了忆灵的话,开心地大声答道:“蓝河国主说了,做男人不要学你们的阿南大人。”他的神情极为自豪,估计忆灵还礼节性地夸了他几句。

此时在东门的上千人中,倒有七八百听到了那队长转述的话。

没有人哄笑。

“孩子他娘,该回去做饭了。”

“唉,昨晚一夜没睡,有点倦了,回去睡觉去。”

“啊呀,我家的奶茶该糊了!”

偌大的东门广场,霎时间人去场空。

“小德啊小德,这个世上只有你知道我是个好人,是不是?”云镜南用手指拨弄着小德德的鼻子。

“什么味?”水裳皱起眉头。

一泡童子尿,算是小德德对云镜南的回答。

那天要塞的风很大,小德德在回屋的路上咳个不停。

“怎么办,怎么办?”云镜南比青蛾还急,小德德的咳嗽几日不停。

他们找了神族的一个医生,开了一个治小孩百日咳的偏方:把鲈鱼鳃晒干,烘干研末,开水冲服,每次一鳃,一日二次。

芦水位于固邦城东北,是神族发源地,那里不但有鲈鱼,而且是四鳃鲈鱼。

“真好,钓一条鱼可以用两天。”云镜南生意也不做了,和水裳及德德夫妇到芦水边整日捕鱼。偏方果然灵验,小德德的咳嗽不日痊愈,可云镜南舍不得走了:“万一再咳怎么办,我们在这里多住些日子吧!”

让云镜南恋恋不舍的是德德烹饪的鲜美鱼汤,他们在芦水度过了整个春天。在这段时间,云镜南除了找水裳喝酒,就是找神族战士赌钱,颓废之极。

“唉,可怜的人!”水裳同情失恋的云镜南,特别是在酒后看着他哭成一摊烂泥。男人的眼泪总是更加金贵,因此也会令水裳特别感动。

可是,云镜南一发不可收拾,连小德德也不抱了,拼命喝酒。于是,他嚎啕大哭的次数从一周一次渐变为一天一次。——这样的男人眼泪也金贵不到哪儿去,而且,有点讨人厌了。

终于,在云镜南又一次喝醉,把眼泪和鼻涕成把地涂在水裳腿上时,水裳的同情心彻底耗尽,将他一脚踹到火堆的烧炭上。

“云镜南,你还算是个男人吗?为了个女人借酒消愁,哭成这样!看看我们族里的男人,哪一个会象你这样泪流满面!”水裳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指着云镜南的鼻尖痛骂。

“谁说男人就不能哭了?”云镜南拍着屁股上被火炭烧出的两团星焰,酒全醒了,“你们神族的男人只不过是脸上毛长,看不见眼泪而已。”

不管怎么说,云镜南在被水裳训完之后,没有再酗酒。

“德德,一个人怎样才能快乐呢?”

“当厨师啊!”德德的回答总是没有悬念。

于是,云镜南开始跟着德德学做鲈鱼羹。不久,他就可以做得很好看了。

这天,水裳看着云镜南端上的第十八盘实习作品,那是一只鲈鱼全鱼,鱼口中塞着一个萝卜削的公仔,伸直手臂好象在大呼救命。云镜南的刀功总是不错。

水裳用汤匙勺了点,放进口中尝了一下。云镜南在一边用围裙擦着手,怯怯地等待着她的评价。

“好咸!”水裳的眉头皱了皱,她告诉自己“忍住”,可一转头便看见云镜南诌媚的眼神,活象一只叼回皮球的小狗在等待主人的夸奖。

难吃的鱼羹和云镜南的眼神让水裳彻底崩溃。

“云镜南,你觉得你是一个厨师吗?”水裳把鱼汤向云镜南泼去。

“我再做好了!”云镜南忙端起失败的实习作品,转身欲走。

水裳狂躁地深呼吸了一下,提高音量吼道:“我是说,你觉得你只是一个厨师吗?”

“厨师有什么不好?”德德嘟囔道。

“闭嘴!”水裳蛮横地道,再转对云镜南当头棒喝,“你觉得你的下半生就要在厨房度过?”

云镜南也崩溃了,将汤碗砸在地上,对水裳吼道:“我还能做什么?我是个失败的人,我能做什么啊?你告诉我。”

“你是阿南要塞的倡议者,你是草原联军的统帅,你是带着十几个草原部落打败太阳罕的人。你是天之骄子,你这种人,与生俱来的就应有一种使命感!你要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就应该尽自己的一份义务……阿南,我以前以为你除了脸上没毛,还算个男人,可是现在怎么变成这样?除了忆灵,除了素筝,你还要为其他关心你的人活着,要活出个样来!责任感,你知道吗?”水裳将数月储集在胸中的闷气一泄而尽。

云镜南在听到自己过去的辉煌战绩时,脸上露出了自豪,甚至和德德一起为水裳的精彩演讲鼓掌。可是他马上又迷惘了:“使命感?义务?我听不懂。”

“好,我和你算一笔帐。你在这里吃我的,用我的,难道就是养着你喝酒赌钱的吗?你总该做点什么事吧?”水裳道。

“可是我也有为部落挣钱啊!”云镜南当然不是白吃白喝。

“哟,还敢顶嘴了!”水裳鄙夷地看看云镜南,“一个可以翻云覆雨的大人物,却到这里帮我挣金币,我真是八辈子修来的福份,担当不起!”

这下云镜南有点明白了。

“水裳的意思是,让你振作起来!”德德有点不耐烦地道。

“早说嘛,我这就听懂了!”云镜南终于松了一口气,他重新挺直腰板,感动地挽着水裳道,“翻云覆雨的大人物!我很久没听到这么高的评价了,水裳,你简直是我人生路上的明灯!”

水裳点点头道:“阿南,你明白我的苦心就好。”

*** 水裳的那一番话真的起到了当头棒喝的效果,云镜南开始以大人物的角度去考虑自己的将来。

他现在是个无国无家的落魄流亡者,第一要务便是让自己安全。在大陆的几个势力中,厥奴草原的形势最为复杂,又历来争战不断。只要王朝或帝国哪一天想腾出手来收拾草原,没有哪个部落能幸免。

云镜南看到了这一点,他决定成立部落联盟。前几次化解草原危机,使他在草原上树立起强大的威信,特别是他对草原经济建设的卓越贡献,使得各部首领一呼百应,云集而至。

云镜南提出了联盟的纲领,立时得到广大草原部落酋领的四肢赞成。

草原联盟纲领的全文只有十二个字:“草场共通,情报共享,军队共联。”

古思事后阅读了联盟纲领,大加赞赏:“妙啊!最妙的就在把军队共联摆在最后。”

尽管草原联军可以达到数万之众,但绝没有与帝国或王朝大军硬拼的实力,所以,军队联合是三条纲领中的最后一条。

而前两条的核心思想只有一个——逃跑,或者叫战略转移。

共通的草场,使所有弱小部落在遇到外敌侵袭时可以象晰蜴舍弃尾巴一样舍弃牧场,将敌人引入浩瀚草原,不战而胜。至于情报共享,主要也是服务于第一条,另外还加上商业情报的成分。

“识实务者为俊杰”,云镜南很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和实力。

正式的联盟会议在阿南要塞召开,所有厥奴、神族酋领无一缺席。会议气氛空前和睦,各族首领主要是到要塞来歃血盟誓。

由于有的部落原在数千里之外,经常举行全体会议并不实际。云镜南又提出了四部联席制度,由东南西北四方的部落推举分盟部落,用更加频繁的四部联席会议代替全体会议行使联盟功能。

因为害怕兰顿帝国报复,伊枝部在蓝河之败后撤出恩山,回到祖居的索娃山地放牧。这次,来参加会议的是术沙。

伊枝部代表一出现,立时成为会场焦点,连高挑妖艳的神族迎宾姑娘都黯然失色。

云镜南很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景。

那是一个阴天,可是术沙出现的时候,天边居然出现了一道彩虹。让伊枝部光彩四射的当然不是术沙,而是随术沙到场的圣女——厥奴草原最神秘的女子。

当圣女款款从牛车上走下,一个无形的气场立时覆盖了会场。一个遮着面纱的女子,让所有人都放下手中的奶酒,停下谈话,驻足观望,坐着的人也都不知不觉站了起来。这只能用神力或是巫术来解释。

众人脸上都露出平和安祥的神情,只有云镜南除外。他不是第一次看见圣女,但每次见到都会不自觉地咽咽口水。

青蛾虽然早已离开伊枝部,但仍是上前行了主仆之礼。

受圣女的影响,会议气氛始终平静,粗鲁的各族酋领心平气和地推选四个分盟盟主。

北部是神族的地盘,水裳部落理所当然地成为北盟盟主。

东部是最危险的区域,特别是伊枝人抢掠蓝河之后,兰顿帝国对草原一直不友善,所以东盟盟主的重任就交到急流部手中——以“急流勇退”为族训的他们,最擅长战略转移。

南部盟主推举花原部的女酋领,不是因为她最能闹事,主要因为花原部是养蜂放牧的高手,最适合当整个联盟的后勤基地。换句话说,就是所有部落都被赶到南边,花原部也能养他们几个月。云镜南当然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但为了预防万一,他还是和花原部谈妥了这个协议,代价是给花原部划分一大块肥沃草场。

西部分盟盟主是最头疼的,那里牧场虽然不大却长年没有外敌入侵,因此弱小部落全聚集在那儿,这次应邀来参加全体大会的,竟有数十个之多。云镜南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结果在意料之中,三十八个部落,投出三十八个提名。

于是第一次会议暂时休会。

*** 术沙在圣女帐外求见。

自从蓝河败回之后,伊枝罕一厥不振。一个人遭受打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刚刚剿灭太阳部,领略过成功极致的风景,再从巅峰上坠下。于是,伊枝罕万念俱灰之下,将罕位传给了术沙。

尽管术沙现在贵为一族之长,对圣女仍是恭恭敬敬。圣女是神,只要她还在,伊枝部就有复兴的希望。

圣侍女紫衣将术沙领进帐来。圣女已将兽骨拿在手中,她知道术沙要问什么。自从恩山迁回索娃山之后,伊枝部遭尽白眼。西部牧场的另三十七个部族习惯了互相较劲,大伤元气的伊枝部根本无法与其他部落抗衡。牧场一天天变小,连正在长身体的小孩都吃不饱。争取西部分盟盟主的席位至关重要。

所以,难得远行的圣女才会随术沙一起来参加联盟会议。

兽骨落下……

“圣女,神说了什么?”术沙急切地问道。

圣女久久地看着兽骨,从紫衣手中接过沾着兽血的毛笔,在羊皮上写下:“不测。”

术沙第一次看到这种卦,立时没了主意,问紫衣道:“这是什么意思?”

“神也没法预知。”紫衣解释道。

“那该怎么办?”术沙觉得联盟会议这根救命稻草也在头顶上慢慢飘开。

圣女在紫衣手心里写了几个字,便站起身来,向门外走去。

术沙疑惑地看看紫衣,紫衣安慰道:“大罕,圣女要亲自去解决这件事。”

术沙脸上重新露出欣慰,他相信只要圣女出手,没有办不了的事。

(世元1505年,红发海盗哲布从另一块大陆航行数万里,发现了一块大陆。他第一次见到满脸长毛的神族,并在神族地盘上发现了玉山,于是把当地土语中对玉的译音“维斯妮”作为新大陆的名称。在本文中,用到维斯妮洲称呼只是为了让现代读者更好地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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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密信圣女径直向云镜南的帐篷而去。她从神旨之中明白了一点,这使她心里很不安。

兽骨问卜在伊枝部传承数百年,从来灵验,而这一次居然得到“不测”的结果。这在占卜史上只有两次,一次是占卜师的作弊行为,另一次则是因为牵涉到厥奴人八百年前的英雄纳兰度。

她在修习问卜术之初,便知道这种巫术是以施法者个人的精神力量通达天地,预知事情发展。一般来说,在天、地、人三者中,影响未来的要素主要在前二者。

连天神都无法算出结果,只能说明一点,决定伊枝部是否能成为西盟领袖的是人。八百年前,让天意无法通达卦象的是不世出的英雄纳兰度,而这次,是云镜南。

云镜南帐门处的卫士没有例行通报,而是垂首让在一边。圣女未进帐篷,气场已席卷进去。类似摄魂术的古巫术,结合草原植物秘香,是圣女神力的真正来源。

云镜南正在帐内午睡,他实在太累了。这让圣女有点尴尬,她从未见过四仰八叉流着口水的男人。

“水裳,我早知道你进来了,不要神神密密的,又想吓我。”云镜南懒懒地伸个懒腰,这才看清伊枝圣女站在帐内,忙擦去唇边晶涎。

“坐,坐!”他有点为刚才的窘态慌乱。

伊枝圣女款款地在云镜南面前坐下,动作很慢,她眼前的这个人,拥有极强的意志力,她必须消耗极大体力实行镇心术。

云镜南只觉得目光无法从圣女身上移开,暗道:“真没出息,连脸都没看到就失魂落魄。”他定了定心神,这才问道:“有什么事吗?”

伊枝圣女是不能说话的,但此时心中已经很震惊:“这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的镇心术或会失效,可这曼陀罗香却从未失效过啊!两倍的剂量,他居然还能开口说话!”

云镜南早已遐想连篇,见伊枝圣女只是静静坐着,便大胆道:“只是为了看看我吗?自去年恩山一别,我还以为见不到你了。不过,老这样坐着对望,我可不习惯,不如,我们找点别的事做吧?”

他居然向圣女伸出手去。

圣女的手轻轻一颤,几乎要心神大乱。自小她除了前代圣女和圣侍女,从未和别人有过身体接触,何况是个男人。

但她马上镇定下来,一手将云镜南的手反握住,另一手的指尖在云镜南掌心中摩娑。

云镜南的小心肝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

正在云镜南心旷神怡之时,水裳掀帘而进。她立即吸入了弥漫帐内的曼陀罗香气,怔了一下,又缓缓转身出帐。

走出几十米远,水裳才猛地醒悟过来:“阿南又在干什么?难道他兽性大发,连伊枝圣女都不放过?不行,我不能让他为所欲为。”

天生一副侠肝义胆的水裳一转头就看见圣女从帐中出来,忙迎上去道:“圣女,对不起,阿南是有点那个,可是他这个人没什么坏心的。”

圣女没有回应,默默地回了伊枝部宿帐,在水裳看来,她应是有点哀怨。

“阿南,你这只色狼!”水裳闯进云镜南帐内。

云镜南还在无比神往地抚摸着自己的掌心,喃喃道:“圣女就是圣女,这手都比别人的软!却不知她身上香不香,昨天和急流罕赌钱赌得太迟,受了风寒,今天鼻子堵得不行……”

如果伊枝圣女知道让曼陀罗香失效的原因是云镜南充贯满盈的鼻涕,一定会喋血五斗。

当然,被误会成色狼的云镜南少不得又挨水裳的一顿暴打。直到当晚青蛾来找二人,水裳才知自己误会了云镜南。

“阿南大人,水裳姐姐。我知道伊枝以前做过对不起你们的事,可是这都已经过去了。部落里的情况很糟,草场还不足以供给现在的牧群,部落里的孩子和牧群里的小马驹都在挨饿……现在西部分盟盟主推选,各家各持一词,如果你们能帮一把,青蛾必终生感激!”青蛾声泪俱下。

云镜南为难了,中午伊枝圣女在他掌中写字交谈时,他硬生生地拒绝,到现在想起来还有点自豪:“我居然能挡住这样的诱惑!”

可是,现在面对的是青蛾,德德的妻子。因为始终瞒着韩布袭击伊枝部之事,云镜南一直觉得自己亏欠青蛾。

水裳开口了:“青蛾,你放心,这件事我会尽力帮你的。”

云镜南接口道:“我们只能尽力,最后的结果,还需投票决定。”

“谢谢阿南大人,谢谢水裳姐姐!”青蛾感激涕零。

云镜南当晚邀西部三十七盟首领玩了一夜牌。

第二天会议上,由水裳提名,伊枝部和追星族作为两个分盟主候选人,出乎意料的是,大家都没有提出异议。

唱票场面极其火爆,伊枝与追星两边票数交替上升。东、南、北三处的部落首领,甚至已经开始押注赌结果,赔率一比一,急流部族长把自己新娶的八姨太都押上了,要博一个神族美女。

术沙、青蛾的手心都沁出汗来,圣女没有在场。

结果终于出来了,伊枝部落选。青蛾的眼泪当场就流了出来,她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西部草原,是厥奴部落弱肉强食的典型。本来就略显贫瘠的草场,却要养活最密集的部落。数百年来,那里的小部落在互相倾扎中生存。伊枝部的未来可想而知,人丁锐减,牧群调零,从此在草原上末落下去。

曲终人散,云镜南又挨了水裳一顿好打。

“阿南,我知道是你搞的鬼。凭你和他们打了一夜牌,伊枝怎么可能选不上?你对得起青蛾吗?”水裳下手很重,拳脚虎虎生风,但骂得很小声,她怕被别人听到。

“狼崽就是狼崽,伊枝部曾经背弃过联盟,就还会再次背弃,我不能拿其他部落的安危开玩笑。至于青蛾,我会尽力补偿的。”云镜南没有一点悔意。

水裳停下手来,看着云镜南,觉得有点陌生又看不出和以往有什么区别。

*** 草原联盟成立得很及时,云镜南比兰顿王快了一步。

林跃没有假期,他自红雪死后,就一直谋划着进军王朝。他认为犁师、红雪之败,就在于选择了错误的突破点。如果他将来出兵,一定是以少量兵力牵制古思,再主攻杨不凡方向。

在新年钟声敲响之时,林跃终于将奏折写好,封入信封,用红蜡在信口抹了一下,将戒指印在蜡上。

“这封奏折连夜送往波旁城。”他吩咐等候着的士兵道。

“是,大人!”士兵领命而去,全然不为新年之际要远赴波旁而烦躁。

林跃从桌案边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聆听着外面的钟声,喃喃道:“今天居然是新年,我倒忘了。又是一年,犁师大人离开我已经三年了……”

奏折到达波旁时,这里正是一片欢乐海洋。

半年来的节约国策,使国民们少了许多平时的欢乐。压抑已久的欲望在新年全暴发出来,兰顿王亦下令狂欢数日,暂时解除《节约令》。

年轻的兰顿王这一年又高了一些,他正在群臣的陪同下与民同乐。在喧闹的鼓号声中,他接到林跃的奏折,快速地看了看,便交给身边的武将:“爱卿,你觉得怎么样?”

林跃在奏折中洋洋洒洒数万字,分析了之前对王朝作战的失败原因,并结合他一年多来在兵云城的谍报数据,提出西征新方案。

“林大人办事很认真,整个帝国,恐怕只有他能写出这样的奏折。可是,臣以为,操之过急。连年对王朝用兵,国库空虚,要不是陛下英明的《节约令》,连军饷都成问题了。现在国库里的储备,够打一次大战,但是只许胜不许败,风险太大。臣建议还是边观望边准备,以目前王朝的形势,敌人是在走下坡路,时间拖得越久,对我们越有利。”

回答兰顿王询问的是蒲力,他已取代了红雪在朝中的位置。

兰顿王不断点头,但从表情上看,蒲力的这些话他都在意料之中。果然,待蒲力说完,兰顿王问道:“蒲爱卿,你说得很好。我刚才问的意思是,林跃这个人怎么样?”

蒲力暗暗敬服,他自以为将战争形势分析得很透彻,却没想到年轻的兰顿王早已将目光透过纷繁的现象,直击提案者本人。用人,才真正是王者之道。

“林跃从未有劣绩,而且做事谨慎,心思细密,忠于职守。我认为陛下现在给他的位置,也正是最适合他的。”蒲力如实答道。

“你说得很对。林跃是因为红雪之死才急于西征,我也认为不是时候,但他一片忠心可嘉……唉,朕对犁师大公的旧部,是过于冷淡了!传旨下去,赐林跃伯爵爵位。”兰顿王深有感慨地说了一番话,最后还不忘补上一句:“在新年还在为国家着想的人,难得啊!”

“陛下英明,身为臣子,吾等敢不肝脑涂地,为振兴帝国霸业鞠躬尽瘁!”蒲力不失时机地表了下决心。其实,他心中明白,兰顿王对林跃态度的转变,是因为“犁氏”已不复存在。

兰顿王在新年过后亲自视察了兵云城,这是兰顿历史上最高统治者第一次视察边陲,在林跃看来,是比伯爵爵位更加显赫的恩宠。

看着长龙似的车帐銮盖进了兵云,林跃的心情激动无比。他引着兰顿王检阅了他的雄兵壮马,急切地表达自己想西征王朝的想法。

“王朝有古思在,你自信能过得了他这一关?”红雪军团异常强悍,还不是折翼布鲁克,兰顿王对检阅兵马的兴趣大减,他更关心战略思想。

林跃对这点早就深思熟虑过,当即答道:“古思不愧是王朝战神,这几年从无败绩。但他只能算一员虎将,绝当不得战略家三字。”

“何以见得?”兰顿王来了兴趣。

“两次西征,我们与其说是败在古思手下,倒不如说是败在布鲁克和固邦的城墙下。在我看来,古思不过是一个坚决持行死守战术的将领。陛下注意到了没有?两次战役中,古思都不能很好地调集友军支援……对,我指的就是杨不凡,尤其是红雪去年的这一次,杨不凡一兵未出。”

林跃说到这里,看了看蒲力,继续道:“只要有两支队伍同时进攻固邦和布鲁克城,古思必将焦头烂额。”

兰顿王点点头,道:“林卿说我军是败于城墙,这点我很赞同。如果换了是王朝进攻我们,他们一样无法突破兵云和库克防线。”

“我原来一直在担心一个人,”林跃道,“这个人陛下也认识,就是当年的莫南,现在被王朝通辑的云镜南。”

“哦?”兰顿王诧异道,“他不过是个油嘴滑舌的间谍罢了。”

“在第一次大公西征时,他得到了情报,使古思先有了准备。而在第二次红雪西征时,他直接参予了战斗,而且,之前我军对布鲁克城军备谍报的失误,也正因为他。是他给古思输送了大量给养。”林跃道。

兰顿王不怒反笑,笑得极其畅快,良久方歇,对林跃道:“这说明,王朝国运衰微,象这样的人才,居然不为王朝所容!”

林跃的一段分析博得了兰顿王的好感,他继续问道:“依你看,什么时候西征合适?”

林跃道:“帝国两次西征,元气大伤。依我看,应该从厥奴人那里得到补充,先定草原,再定天下。至于何时西征,只能随机应变,从古杨关系上,可以找突破口。陛下,臣斗胆请求在兵云就地扩军,请赐便宜行事权。”

“便宜行事权!”林跃此言过于大胆,如闪电雷击一般打在听者耳中,在一旁的蒲力脸色不禁一变。按兰顿惯例,将领动用三万人以士兵力到境外活动,需要向波旁王室上奏。犁师当年擅动兵戈,最后只能以自刎收场。

没想到兰顿王拍了拍林跃的肩膀,当场答应下来:“好,林跃,朕就赐你便宜行事权!”

林跃大喜谢恩,眼中隐隐有泪光闪现。蒲力无语,心中略有酸意。

林跃本想秋季用兵,对付厥奴人,给养和马匹是第一关键。可是,云镜南在夏季举行了草原联盟会议,让他的计划落空。

兰顿王并不急于吞并草原或西征,现在对他最重要的是人心。视察兵云,他赢得了林跃的忠心,也建立起自己的军权体系,蒲力和林跃,将成为兰顿王的左膀右臂。

*** 兰顿帝国一直在积蓄力量,而王朝继续处于混乱之中,草原上平安无事。春去夏来,夏消风凉,这种情况持续到世元381 年秋季。

在北部* 近固邦城的牧场,一队三十人的神族小队正例行巡逻。

这个季节,草原的风已经很劲,巡逻小队准备随便转一转就回营地。

“这个天气,俺们本该在帐篷里喝酒的。”一个战士一边抱怨,一边烦燥地把遮住眼睛的长毛理到一旁。

“反正是阿南大人立的规矩,我们每个月可以多分两头羊,累点算什么?”小队长笑道。虽然风很大,但他不会受长毛抚眼的烦恼,因为他戴着副平光眼镜,那是前几天刚从阿南要塞用十五张牛皮换来的。

“前面有人!”队伍前头的一个战士叫了起来。

小队长骂道:“不要大惊小怪的,说不定只是个过路商人,这里好歹算古思大人的地盘,你们可不要乱打主意。不过,他这匹马不错。”

迎面而来的这个人身着王朝平民服饰,一副行色匆匆的样子,乍一看没有什么奇怪。

“老兄,到兰顿吗?”小队长喊话问道。

“是啊,到那边办点事。”那人笑吟吟地答道。

“去做生意的吗?老兄做的是什么生意?”小队长盘问道,顺便凑近看看那匹好马。

神族战士全围了上去,对他们而言,好马与美女一样养眼,唯一不同的是好马不会送秋波也不会飞白眼。

“真是好马啊!”战士们纷纷赞叹。

但很快,小队长警觉起来。

这个王朝人随身只带了个轻飘飘的包袱,不象一般的商人。小队长皱了皱眉头,他猜不出是什么原因,会让一个人在大风天气从固邦向兰顿方向赶路。

“你有古思大人签发的行商文牒吗?”小队长问道,他们过去也常配合古思巡关设卡。

“哦,有,有。”那人忙不迭地应声,伸手往怀里掏,结果什么也没找到,“啊呀,出来得忙,没带上。”

“搭麻的!”小队长眼睛一瞪,对手下将手一招,“给我搜!这家伙一看就肚里有鬼,古思大人从前年就不签行商文牒了,现在到兰顿做生意的哪个不是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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