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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熬战蓝色的格桑花随风而舞,彩蝶混在飞舞的花瓣中,在二人身周翩翩缭绕。

云镜南沉浸在宽大无垠的幸福之中,虽然联盟军和王朝还没有消除所有威胁,但他和蝶儿的爱情已经没有缝隙,剩下的些许不完美,都是一些小问题,就让他来面对吧。

“蝶儿,你完全原谅我了吗?”云镜南问道。

蝶儿用力地点点头:“草原上还会有哪个男人为我去铲平一座城呢?”

云镜南笑着道:“蝶儿,你等着吧,我要为你打败一个帝国,建立自己的新帝国!”

一个人影悄悄地离开欢乐的人群。

如果说全联盟此后都随着云镜南的快乐而快乐,忧伤而忧伤,那么还有一个例外。她总是在云镜南得意忘形的时候飞起一腿,或是在云镜南心灰意冷的时候向他释放积蓄在心底的温柔。

水裳迎着满天飞来的格桑花,独自一个人离开人群,用少有的痴怨看着远方,似乎在想着自己的爱情什么时候到来。

*** “毁城!”蒲力焦躁地在全军兵团将军以上级会议上发怒,“只有野蛮的厥奴人才会用这样摧毁文明的办法!”

他和林跃终于走到一起,坐下来商谈。固邦被毁,比对于刺尾城旷日持久的战斗更为可怕。讨厌的草原骑兵会象苍蝇一样在一千五百里补给线上嗡嗡乱响,向前线输送能量的军需团将会一批批地被绑在某个小树林中。强大的帝国西征军将会因为缺衣少食而战力低靡……

林跃任凭蒲力在那儿发牢骚,一脸苦笑。

“也只有云镜南才能干得出这样的事。”他之前从未担心过固邦。就算固邦城被攻下,被冲车破坏的城门也没那么快修复,只需要比守军多一些的兰顿军队就能将它夺回来。

可是云镜南居然选择了毁城。林跃可以想象,在有联盟军骚扰的工地上,新要塞永远也建不起来。

部队里出现了厌战情绪,连这个帐篷里的兵团将军都无精打采,有人甚至在蒲力发怒的时候还在打哈欠。

“会议到此结束吧!”林跃打断了蒲力的牢骚,他希望看到的会议是所有参会人员都打着饱嗝,满嘴酒肉气地大抒己见,“明天,照原计划进攻。”

战事的发展没有出现奇迹,西征计划陷入漫长的执行之中。

接下去半年,摆在兰顿王面前的战报永远是三种。

首先,是林跃与蒲力的联名战报,大抵是部队伤亡若干人,刺尾守军杀伤数量,以及对攻占刺尾城的日期预估。预估日期一般是三个月至半年不等,过了半年,预估期还是半年。

其次,是固邦军需中转站的建设进度。那是一个永远无法完成的工程,除非施工的工头是云镜南。从某种意义上说,云镜南决定固邦中转站的工程进度。唯一有一次,中转站完成了墙基工程才被拆毁,云镜南破例有十天没到工地“巡察”。后来据可* 情报分析,水裳和蝶儿的生日促成了墙基工程得以完成。

最后,是军需品折损报告。经过长期斗争的经验,兰顿军方发现了一个规律:武器、肉制品和烈酒的折损率最高,而服装与香口胶的折损率最低。折损率高低与联盟军对该物件的喜欢程度成正比。兰顿军方不得不大呼幸运——草原部族不喜欢兰顿服装的款饰,同时前线军营的口头禅从“你吃了没”变成“来一块香口胶吧”。

……

兰顿王一度提出“先把云镜南干掉”的议案,后来被林跃和蒲力苦苦劝阻住。让愤怒的兰顿王放弃初衷的,是一组统计数据:“要在草原上干掉一个厥奴骑兵,需要三个兰顿骑兵加上五百金币。”

*** 君悦在云镜南攻破固邦城时离开,通过联盟军辖区,回到蓝河公国。

忆灵不但从君悦口中了解到西征军的情况,也听到了那个宁死不摘海心戒指的故事,心底涟漪顿起。

不久,云镜南如约对草原的蓝河商队实行了免税制,这帮了忆灵一大把。趁着兰顿王无暇南顾,蓝河公国不但舔平了伤口,而且空前强大起来。

公国民众原来有七成务农三成放牧,现在是七成放牧三成务农。原因是一次次战乱摧毁了良田,与其冒着风险再去开垦搬不走的农田,倒不如去养一群长着脚的食物。当然,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蓝河南部的恩山草场被云镜南宣传成“不祥之地”。

深重的苦难和惨烈的战争覆盖了整个世元384 年的史书之页。战争是摧毁文明还是促进人类发展?大部分人都认为是摧毁文明。这一年,只有一件事让人感觉到文明时步的温馨。

圣僧一沙在草原联盟掀起了“新文明运动”,宗旨是“善待生活”,内容五花八门,包括定期沐浴、清晨刷牙、禁止斗殴、使用筷子进食等等。

其中最有意义的一项,便是让所有联盟部众认识到“保持口气清新是一个好人的象征”。所以,在这年年底,刺尾前线的兰顿西征军连香口胶都嚼不上了。

而兰顿军需输送团的士兵已经养成一种习惯,他们在执行任务前都会先洗个澡,然后用一种由霍香、紫苏、菖蒲、香茅、柳丁皮制成的香油涂抹全身。据说这个方法很有效,这种方法普及以后,在小树林被野山蚊叮死的士兵数量几乎为零。 (笔者在写这本书时明显带有浪漫主义倾向,这也造成“大西征”中大量战争细节的省略。特别是林跃军从固邦到刺尾这一段,为了突出林跃的儒将气质,有些历史真实被一笔带过。在此,译者通过详尽的史料查证,再次向世人敲响警钟“战争是残酷的”:兰顿西征军在进入王朝境内的头一个月,歼灭和俘虏了三十五万王朝正规军;据兰顿军方战报统计,在战祸中误伤的平民达到二十五万六千人,而据《王朝384 年11月东部人口调查报告》,失踪人口达到七百二十万。)

郁郁葱葱的刺尾山脉,盘据在王朝中部。因为这座山挡住了东部吹来的风沙和寒流,东西两侧简直是两重天。刺尾山以东,从高山转为丘陵,再转为荒原草漠。而刺尾山以西,则是王朝农耕社会繁华的腹地。

刺尾城,处于山岭的豁口处,呈圆弧状的城墙,牢牢封住天然屏障的缺口。绝壁上高大乔木的叶芽抽了两次,现在正是山景最秀美的时候。高挺峻拔的刀削山壁高耸入云,顽强生长在山壁上的植被分成几个层次,越往上越低矮,从山下看去,墨绿青绿,紫红梨白,层次分明,如大泼墨渲染出的图画。

这本是大自然的慷慨馈赠。

然而在世元385 年夏季,这里虽然聚集了上百万人,却没有几人会分心欣赏美景。王朝和兰顿的战争,使人们只会看到大地上流淌的鲜血。

林跃摆了张花梨茶几在军营后的高地上。这张茶几是他进入王朝境内以内唯一私吞的战利品。

王朝的茶叶不同于兰顿咖啡。是这两个相隔百里的国家少有的区别之一,也只有这些细小的差别,向世人提醒:我们属于不同的祖先。

如果说,茶叶复杂的口感代表着王朝人复杂的心理,而咖啡的感觉更贴近兰顿人棱角分明的性格,那么,林跃觉得自己更象是兰顿人种的异类。

对于刺尾城的风光景色,他早在心中想象过无数遍。见识广阔的犁师早就将王朝地理风物图刻在林跃的心中。

如今,真实的刺尾展现在面前,与之前想象的并不一样,但经过一年多时间也已看惯。

每当喝起王朝绿茶,他总会想到忆灵。也许对忆灵的感情,正如这浓茶一般,似苦非苦。既有回甘,也就不必后悔。

“忆灵,你在长山还好吗?”林跃呷一口茶,闭上眼,细细品茶那一缕茶香。

“大人,”近卫队长打断了林跃的闲暇,“军营里出事了。”

“什么事?”林跃有点恼怒,但克制住了。

“有一个小队出逃,被宪兵抓回来了!”近卫队长道。

“终于……”林跃疲惫地低下头,调整了一下情绪,“马上回营!”

西征军前军大营,是兰顿大军每次发动进攻祭旗的地方。

林跃到达这里的时候,十二根大旗杆上绑着二十多名兰顿军士,上百名近卫军押着另外四十多名军士。宪兵队队长带着几个宪兵站在一边,地上躺着一个宪兵,肚腹开裂,血流满地,已是没气了。

林跃皱了皱眉头。

兰顿宪兵直接归王室调遣,不受军部限制,便是他自己,平时也让着这些人三分。

“怎么回事?”林跃问近卫道。

一个近卫禀报道:“报告公爵大人,第四兵团八四七骑兵小队昨晚执行哨探任务,逾时未归……”

“胡说,什么逾时未归,明明就是想临阵脱逃!而且还聚众闹事,当场打死宪兵,这种人,就该千刀万剐!”宪兵队长怒道。

林跃听得很不舒服,冷冷道:“千刀万剐?帝国有这项刑罚吗?队长,注意你的用词。”

那宪兵队长被林跃堵了一下,又无话可驳,更是怒气填膺,道:“公爵大人,请问你怎么处置这些逃兵和那些殴死宪兵的人?”

林跃看也不看他,直接来到旗杆前面,问其中一个士兵道:“你们是八四七骑兵小队的,队长叫善尚是吧?”

那士兵激动地答道:“大人,小人正是善尚!”

此时四周围了很多士兵,大家都很奇怪林跃怎么会记得一个骑兵小队长的名字。

林跃转身对人群道:“善尚的八四七骑兵小队,参加过上百次攻城冲锋,现在他手下的这群兵,不知道换了几茬。这支小队,曾经消灭过多少刺尾军,你们都不知道。可是我知道,善尚带的小队,消灭的敌人至少上百人。”

他说到这里,走到宪兵队长面前,冷冷道:“我问你,这样的小队长,会带着属下逃跑吗?”

那宪兵队长愣了一下,道:“军纪便是军纪,八四七小队延误了归营时间,便是逃军之罪!”

林跃望定宪兵队长道:“战场之上,情况瞬息万变。如果他们在外面遇到了敌人,或者因为观察突发敌情而延误了时间,你这样把他们抓起来,岂不是误了军机?耽误军机,该当何罪?”

那宪兵队长确实还没认真审问过,支支吾吾地道:“这……那些殴死宪兵的人,总该治罪吧?”

“近卫长!”林跃仍是望着宪兵队长,头也不回地喝道。

“在!”近卫长跑步上前。

“这是怎么回事?”林跃问道。 近卫长道:“起因是,宪兵队在拷问八四七小队时,语言过激……”

“什么语言过激?他们想造反!”宪兵队长叫道。

“我在这里,你们尚且如此嚣张,可见你们平时对士兵的态度!”林跃的手按在剑柄之上,宪兵队长马上被吓呆了。

从近卫队长口中,林跃大致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

宪兵们平时飞扬跋扈,与军队的关系就不好。这次抓了善尚小队绑在旗杆之上,引得几百名军士旁观。军士们一心向着军方的人,一齐起哄,搞得审讯进行不下去。这时候,有个宪兵不知死活地骂了一句“兵痞”,几十名军士压不住怒火,上前围殴,结果打死一名宪兵,打伤多名。

林跃听完近卫队长的叙述,大致了解了情况。他并不想偏袒哪一方,他现在考虑一切事的标准只有一个:怎样才能有利于攻占刺尾。

过了不到半分钟的考虑时间,他走向旗杆,向善尚举起了手中的剑。

围观的士兵们一片惊愕之声,在他们眼中,林跃是可敬的统帅,现在居然向自己的下属举起用来砍杀敌人的宝剑。

宪兵一方则面露得色。

剑挥下。

劈断了缚绳。

善尚低下头,发现自己毫发无损,他脚一软,向林跃跪了下去。

“公爵大人!”宪兵队长气愤地道。

“把宪兵队拿下!”林跃将剑插回鞘中,“另外,让所有宪兵撤回波旁,他们在这里,只会影响战事。”

掌声四起,宪兵队长被林跃近卫拖了下去,双足乱蹬,骂道:“林跃,你想造反吗?竟敢这样对待宪兵,我要到宪兵总部告你!”

“告吧!”林跃冷笑道,“你这句话传到王上耳里,我想死的应该是你。”

那宪兵队长果然不叫了,甚至被近卫在屁股上踢了两脚,也没有叫。

“你知道该怎么替我写奏折了?”林跃翻身上马,对近卫队长道。

“是的,大人!”近卫队长因为兴奋而脸色泛红,“我会收集宪兵们在这里的劣迹。至于这个宪兵队,我会告他们污辱军旗罪、污辱帝国军人罪、辱骂将士罪、执法犯法渎职罪、阻碍军事行动罪……”

林跃都已走了好远,近卫队长还在兴奋地数落着罪名,他的身后,是一大群欢呼雀跃的士兵。

*** 刺尾城早就发不出军装,现在的城头,分不清谁是军人谁是平民。只要是手上有武器的,都是战斗人员。

“罗蒙的伤还没好?”韩布道。他现在已征不到新兵,所以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城上。

郎翔坐在他身边,笑道:“自从郑福中箭养伤之后,罗蒙也受伤了。一伤就是几个月。我看,那伤是他自己搞的。”

“哦!”韩布奇道,“你凭什么这样说?”

郎翔笑道:“那箭伤在屁股上,箭是我替他拔出来的,是我军的箭头。我想林跃再穷,也不至于要到城前捡我们的箭头用吧?”

韩布哭笑不得。

刺尾城还剩下几万人,几乎都是后面征募的平民,最可怕的是无失可征。他的卫队都到后方去抓壮丁了,可是在这刺尾凤竹一带,人比最少见的大虫还少,跑不了的早参军了,跑得了的绝不会傻到回头。

幸好在这时候,林跃很有默契地减缓了进攻频率。韩布原以为是天神相助,后来才知道这个神是云镜南。固邦城被夷为平地,让兰顿兵员运送和军需补给速度大打折扣。

可惜,就是按这种速度,他们也撑不了多久了。

“我们在这儿朝不保夕,”韩布恨得咬牙切齿道,“他们却在有屋檐的房子下面饱吃饱喝。”可恨的兰顿人用火箭烧光了刺尾城的房子,现在城里完整的木头就只剩下旗杆和伤兵的营地。

连堂堂前线统帅的梦想也不过是在房子里吃顿饱饭,郎翔只能苦笑,道:“韩大人也别怪他们了。郑福和罗蒙总算还留在刺尾城,这比我预想的要好得多。”

“我不是说那两个难兄难弟,”韩布道,“我是说援军。”

到目前为止,除了韩布,王朝没有第二支援军。要不是每周都有信使到刺尾,韩布真要怀疑自己所在的是不是最后一个城。

“他*** !”郎翔骂了一句。

“他*** !”韩布也骂道。 两个人相视一笑。这两个人在近四五年时间里没有说过十句话,可在刺尾城却成了朋友。

“如果援军不来怎么办?”郎翔道。

韩布摇了摇头。

就在郎翔猜测他的摇头是指“不知道”还是“不会”时,韩布坚定地道:“就算所有王朝城主都黑了良心,陛下……陛下他一定会来的。”

郎翔从他眼中读出了信心和信任,可是来不及感动了。

兰顿军又发动了冲锋。

*** 随着战争时间无限期拉长,善与恶,美与丑,在地狱式的战场上失去了界定的意义,甚至连生存与死亡都没有多大区别。

更别说双方统帅谈论的话题。

“援军会来吗?”蒲力在问林跃同样的话。

林跃看了蒲力一眼,是那种诧异的目光,带着点鄙夷。如果换一个人,一定会觉得很不自在。

但蒲力就是蒲力,他丝毫不介意对方用目光讥讽自己,仍然问道:“林跃公爵有什么理由认为王上还会追加援军?”

林跃完全是出于一个贵族的素养,才缓慢而简略地回答了蒲力的话:“你见过赌徒吗?”

蒲力也不是傻瓜,他细细一想,便明白了林跃没有说出来的所有话。

兰顿王室,已经征募了过百万士兵。如果这时候中止西征,后果不堪设想。

首当其冲的将会是兰顿王。西征决策错误,将会引起朝野的一片嘘声,那嘘声只会表达一个意思“王上太蠢了”。接踵而来的将是实质性的王权危胁,政变或是叛乱。维护王权的唯有军队,而军队在这次西征中损失惨重,唯一能补救的便是征兵再征兵,早日结束战争。

即使是国内不发生政变叛乱,还有来自王朝的威胁。王朝抗兰战争的胜利,将会使国内团结一心。比较两国战争后的状态,谁会发展得更快更好不言而喻。可以预见斩草不除根的后果,一定是王朝变本加厉的报复。

蒲力也很懊悔自己怎么没看到这点,以至于要被林跃取笑,他转换话题道:“林大人把宪兵队都赶回去,这样做好象不是很明智。”

林跃不屑地道:“只要能打赢这场战,我相信王上不会计较这些的。”

“是吗?”蒲力不阴不阳地道。

林跃看了蒲力一眼,后者假作没看见。

蒲力这时候找回了一点心理平衡,暗道:“别看你战局看得比我准,揣测王上的心可不一定比我强。”

他不再说话,身边的林跃此时在他眼中看来,只不过是个苟延残喘的垂死之人罢了。

“我一定要忍住……我才不会去说‘你迟早死定了’,那样他就会问我‘为什么’……到时候我说什么好呢?难道要告诉他,功高盖主,从来就没有好下场。古代是,现在是,以后还是……抗命不遵,以致固邦失陷。久攻不下,现在又驱逐宪兵。林跃啊林跃,你这是取死之道……”

蒲力在心里带着蔑视的同情,正和林跃刚才用鄙夷的目光看他一样。

其实,林跃早就想过这一层。他早就明白了,在建不朽之功和明哲保身之间,他只能选择一样。现在如果遵从兰顿王的旨意,乖乖地回到王朝,西征军的战局将急转而下。所以他不能走,同时也明白了古往今来,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功成身死的例子。

*** “蝶儿,蝶儿!”辛巴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蝶儿面前。

“又去操练啦?辛苦了,要喝一碗吗?”蝶儿端起刚煮好的奶茶。自从云镜南夷平固邦城后,她的心情好象好了很多,待人接物也不再是冷冰冰的了。

“不,不喝了!”辛巴抚着胸口,让自己的气顺一些,这才道,“大事不好啦!阿南大人受伤了!”

“咣当”一声,奶茶打在了地上。

“快带我去,怎么回事?兰顿人打来了吗?”蝶儿抢先出了门。

“蝶儿,骑上马。很远的,在拉罕山峰。”辛巴跟了上来,在蝶儿面前比划道。

蝶儿立时站定脚步,奇道:“你们不是去校场操练的吗,怎么会去拉罕山峰?那儿可不近。”

“先上马吧,边走边说。”辛巴将马牵过来,伸出手环成圈形,将蝶儿送上马,然后自己也翻身上马,开始口沫横飞地介绍情况:“今天我们正在校场呢,然后就跑来一个老头,说他是兰顿帝国笼雾雪山的隐者。这次万里迢迢来到草原上,就是为了找阿南大人一决高下。如果谁胜了,就可以享有天下第一高手的名头……”

“然后呢?莫大哥答应和他比武了?”蝶儿皱眉道。

“我们哪会那么轻易就让阿南大人冒险?”辛巴道,“而且,阿南大人也不会这么容易就答应啊。每年有多少人想找他比武啊!”辛巴这句讲得倒不是假话,云镜南刺杀李城子后,在武术界声名鹊起,来找他比武的人不计其数,但他都拒绝了。

其中有些人很烦,在阿南要塞呆上一个月也不肯走,白吃白喝。辛巴每次问云镜南:“我看这些人都是庸手,不如让他们一起上,大人一并打发了就是。”云镜南每次都瞪他一眼,回答道:“做人要低调。”

蝶儿听得不耐烦了:“辛巴,快说啊,莫大哥到底怎么样了?”

“路还远着呢,听我慢慢说。” 辛巴在马上手舞足蹈地比划,“桑奴先上去了,没想到一招未递就败下阵来。那刀还没有出鞘呢,整个刀鞘就被那个兰顿高手挑飞在半空,人家的树枝已经指着桑奴的咽喉了……”

蝶儿见辛巴不紧不慢,料想云镜南也出不了什么大事,也就懒得催他,问道:“怎么会是树枝?”

“高手嘛,没听过越是高手,越不在意兵器的吗?人家说了,要不是为了和阿南大人比武,连这根树枝都懒得用呢?”辛巴简直就是没把桑奴落败的事放在心上,“这时候大人就站出来了……他能不站出来吗?自己的手下挨了欺负,再不站出来也太不象老大了。”

“总算说到正题了。”蝶儿看辛巴说话,看得眼睛都痛了——在马上看唇语难度要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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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征兵1 只听辛巴道:“两人还没有动手,就这样面对面站着。但是所有人都感受到了两人身上的杀气,当真是日月无光,鬼神变色。我们这些近卫都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去……当然,我的功夫要好一些,所以基本呆在原地没挪动。”

“这样过了半晌,有一个近卫受不了两个高手杀气所逼,通地一声倒在地上。这时候,阿南大人说话了。他说什么来着?对了,他说,高手对决,非凡人所能抵御,这样吧,朋友,我们到拉罕山峰去吧!那兰顿高手赞道,果然不愧是云镜南,离我不到七尺,相持这么久,居然心血不乱,仍能说话,好,你说到哪里比就到哪里比。”

“虽然他们二人的杀气厉害,我们哪放心得下阿南大人孤身涉险,所以都拼着老命冒死跟随。可是他们二人轻功太好,我们追不上,最后只能在顶峰下面的一个山腰上看二人对决。那拉罕山峰终年积雪不化,也不知道堆了多少年的雪,被这两个人的剑气激得满天乱飞……可惜了,拉罕山这清凉胜景,今年是看不到了……别催我,我继续说。其实我们也看不清什么啦,满天都是雪块雪水。大概两三个时辰后,我总算看到了天空,大家一齐往峰顶望去,那兰顿高手已不见了踪影,只有阿南大人踉踉跄跄地扶着剑站起来,似乎是受了伤。我们拼了命地往上赶啊,终于看到阿南大人,见他身上一点伤也没有,就问道,大人,你赢了?大人点点头又摇摇头,说不出话来,后来用剑鞘在湿泥地上写了几个字——我受了内伤,不能动了,你帮我叫蝶儿来,不要惊动别人。我这才知道出了大事,慌里慌张地赶回来找你……后来在路上我想通了大人点头又摇头的意思,那是说,他虽然胜了兰顿高手,但那高手用的是树枝,他用的是剑,虽胜而不武……”

辛巴说了半天,总算说清了大致情况,蝶儿此时显得比较冷静,眼望前方道:“快,内伤可不好治,我还懂得一点医术。”

阿南要塞附近一马平川,除了终年白皑皑的拉罕雪山,地平线上没有任何突起。蝶儿、辛巴二人不用辨认方向,便可以沿直线向雪山驰近。

早早便看见雪山峰顶,可是直驰了近两个时辰,夜幕降临,二人方才来到山脚之下。

“到这里马就上不去了。”辛巴道。

“那就爬上去。”蝶儿一咬牙,向峰顶直攀。

蝶儿直爬得香汗淋漓,才到了峰顶。

此时峰上已聚集了上千人,都是近卫军士和闻声赶来的神族、厥奴族部民。

“莫大哥!”蝶儿拨开人群,只见云镜南躺在桑奴怀中,旁边围的都是人,水裳也在一边,不过双手叉腰,看不出脸上是阴是晴。

“莫……”蝶儿只叫了半句,便泣不成声,上前将云镜南搂在怀中,“你醒醒啊!”

云镜南的手指动了动,喉头咕噜一声,睁开眼来,勉强露出笑脸,道:“你来了!我……我好冷!”

蝶儿急道:“你伤在哪儿?我看看!”

云镜南苦笑道:“没用的,是剑气,横斩而过,是兰顿笼雾派的迎风一刀斩。剑气贯穿了我的心肺肝脏,这次,我……我以后再也不能照顾你了!”

蝶儿哭道:“不会的,不会的!”

“在临死之前,我还有一个愿望,”云镜南咳了两声,“蝶儿,你这么好。我死了之后,还会有更好的男子来追求你,我在九泉之下也会为你们祝福。现在,我只想问你,如果老天再给我一次生命,你会答应和我在一起吗?”

“我们这不是就在一起了吗?”蝶儿珠泪涟涟,凄声道。

云镜南拼命地挣起上半身,颤声道:“我是说,如果上天再给我们一次机会,你会答应我的求婚吗?”

“你若是去了,蝶儿终身不嫁!”

“有你这句话,不管是不是骗我,我也可以欣慰地去了。”云镜南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突然不知从哪里来了一股神力,居然扶着蝶儿的肩膀站了起来,“我生在西北面,我们王朝人死的时候,都要对着自己出生的地方。蝶儿,你扶我起来。”

“是回光返照。”辛巴在一边悄悄对桑奴道。

“你不吱声没人当你是哑巴。”桑奴一掌将他的脸顶开。

云镜南在蝶儿的搀扶下,向峰崖边走去。

“蝶儿,还记得飞羽城吗?我们也是这样走向崖边,我想那时你就想好了,非我不嫁。”云镜南这时的神气根本看不出是个垂死之人。

“那时的风景好多了,还有云海。现在前面一片都是黑黑的。”蝶儿伤感地道。

云镜南笑道:“只要我愿意,大地会变亮的。”

“什么?”蝶儿错愕地道。

只见云镜南从身边人群里要过一枝火把,高高向前抛去,火星飞散,天空为之一亮。

随着那火把坠下深谷,大地突然亮了起来。

那不是黎明曙光的那种明亮,而是红色的火光。

刚才云镜南掷下的火把,散余的火星还象莹火虫一样在空中飞舞,山下便出现了更亮的火光。仿佛千万枝火把在一刻之间一齐点亮,拉罕山峰下的草场上,出现了一片异彩流光。

那火光排成四个大字“我爱蝶儿”。

同时,山下山上一齐欢呼,带着草原人的爽朗和对美好生活的赞颂。

“蝶儿,嫁给我吧!”云镜南持握蝶儿双手,向她单膝下跪道。

天地间静了下来,纯朴的草原部民都在看着这对情侣,在他们心里,都有着诚挚而美好的祝愿。

水裳觉得牙好酸,只觉得天地间最可怜的就是自己:“我为什么就没经历过这种浪漫,到现在连朵格桑花都没收到过!如果有人这样对我,即使是脸上不长毛,我也会……”

辛巴则向往地道:“好浪漫啊!”

桑奴有点看不懂:“大晚上的,叫这么多人来点火把,是要围猎吗?”

大地上的火光在蝶儿眼中跳跃,她眼中闪过一丝莹光,一瞬即逝。

“莫大哥。”蝶儿终于在千万双期待的目光中开口了,“我现在还不能答应你。”

然后她便翩翩下了峰顶。

云镜南本以为自己这招必杀无疑,没想到一点都没起到效果,他看着蝶儿下峰的背影,绝望地叫道:“蝶儿,你要怎样才能答应啊?”

当然,蝶儿看不见他的唇语。

辛巴、桑奴等人上前安慰道:“大人,我们都很理解你,别伤心了。你不是经常鼓励我们,不要轻言放弃吗?一沙大师说过,涅槃重生,不是身死而是心死,心死之后,凡人才可以成佛成圣……”

“什么乱七八糟的!”云镜南把辛巴推开,伏在桑奴怀中大哭道,“你们还可以隔三差五钻钻帐篷和姑娘幽会,我呢,都老大不小了,身边连个可以碰的女人都没有,这日子,没法过了!”

水裳走过来,毫无同情心地踢踢云镜南,道:“半夜了,大伙儿都倦了,早点下山吧,明天还要去布鲁克城找古思呢。”

*** “做个平庸的君主有什么不好?”兰顿王这一年多来,体会到了王者的痛苦。

波旁城的奢糜生活恍如隔世,露脐美女的舞姿、金碧辉煌的宫殿、精致绝伦的甜点似乎是上辈子的事。现在围绕在他身边的,只有臭汗熏天的士兵、风起沙扬的边疆和难以下咽的粗食。他这一年多,确实累得象条狗。

他并不是不能把舞娘、厨师带到库克来,但作为一个有着宏图大志,放眼四海的有为之君,怎么能不和军民同心?同不同心不知道,可这样子还是要摆的。 在林跃击破固邦之时,他把蒲力派了上去,原以为这样就能让局势按照预想一步步发展。

想不到林跃脱出了掌控,连战局都一路出乎意料。先是让古思从指缝里跑了,然后是郎翔和韩布这两个疯子,一点都不懂得“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再然后他的前任宫廷教师云镜南横插一杆,占了固邦城又一把火烧了。全然无逻辑可言,却又正好撞中兰顿王的软肋。

从固邦消失之后,兰顿王就成了军需转运总管及征兵大队长。

这换了谁也不愿干,有雄心壮志的人最过不去的坎就是“我为什么要干这些小事”。而且,蓝河公国自从民间自发应征了二千人后,就再也不响应征兵了,兰顿王的脊梁骨总是凉飕飕的。

刺尾城象一只吸血蚂蟥一样,拼命地吮叹着帝国的精血。成千上万的壮年,被送向前线。本来一年可以上交三担粮食的壮丁,就这样无声不息在消失在刺尾的泥潭中。还有那些吟着先贤诗句走上战场的贵族和骑士,也将鲜血洒在了疆场的尘土中。

如今,蒲力向库克索要兵员的密信又摆在兰顿王手中。

这真是让他为难的时刻。

库克原聚集了四十万后备军,加上林跃的八十万人。兰顿王一度以为,* 这一百二十万大军,足以攻克王城。

然而,古思费去了他二十万人。接着,刺尾城胶着战局,让他向前线补征了三四十万士兵。最值得史学家们竖一竖大拇指的是,他将剩下的二十万库克驻军又拨了一半给刺尾前线。

剩下这十万人无论如何都是不能动的。万一古思奇袭库克,万一蓝河起义,万一云镜南想见一见自己夕日的学生……十万只是保身之数。

他身边没有谋士。

自从那次犁师兵败回到波旁,引起帝国政局大变,他也借那次机会登上了亲政的宝座。从那时起,他在一夜之间便学会了如何单独面对各种问题。

“撤军!”

一旦撤军,他将摆脱在库克的这种艰苦生活。更有信心的是,他在有生之年不会再向王朝挑起战争。剩下的事,便是回到波旁,选一个漂亮贤能的王后,生一堆小王子。然后从小王子中培养起一个继承人,用以抵抗反扑的王朝宿敌。

一想到这儿,他就觉得很轻松。经过这次大战,攻防双方都需要几十年来恢复元气。而那已不是兰顿王的事了。

“继续进攻!”

万一输了,下场会很惨。不用说国内的压力,反扑的敌人会很快将整个帝国踏在脚下,厥奴人的牧群会赶上神圣的王殿,古思和铁西宁的骑兵会在波旁的咖啡馆里饮马。

可是,如果胜了呢?

兰顿王的血液沸腾了!他的雕象将塑立在波旁中心广场祖先的身边。不,将塑立在帝国每座城市的中心广场上。万世将以他的名字为荣耀——伟大的征服者,兰顿大帝国的中兴之主,兰顿巴里哈大国王!

“秘书官!”

“在,陛下!”宫廷秘书拿着鹅毛笔和纸躬身而入。

“拟一道旨。”

“准备好了,陛下。”

“兰顿国王巴哈里诏告天下。帝国军西征以来,将士用命,前线浴血。不到一年,已夺得王朝半壁江山。兰顿英雄先祖在九泉之下,亦感万分欣慰!值此伟功盛业将成之际,吾国上下,更应团结用心,追随朕之宝剑所指,创不朽帝国时代。特发征兵令如下,各公国征五万壮士,公爵以下诸臣,以所辖骑士领数,每领认募骑士一名,步兵五名。自接旨之日起,半月之内备齐兵员,一月内输送至库克城……钦此!”

秘书官的鹅毛笔抖了一下,在白纸上溅出一个墨点。他抬头偷眼看了看兰顿王,庆幸这位帝国领袖没有注意,于是继续写下去。

秘书官心里愁苦之极:“第一次征兵,我的两个骑士领就出了一名骑士、十名壮丁,现在再出一名骑士倒还有,再出十名壮丁去哪找?唉,今年的收成难说了……”

踌躇满志的兰顿王,根本注意不到身边这个卑微的秘书官的小算盘,他准备孤注一掷,倾全国生力,再征百万之师,向王朝挥出致命的一拳。

既然是重拳,起势也必然惊人。兰顿王年轻的脸上,眉头紧锁,他已下定决心,准备顶住一切压力,将这一拳之力攒足。

库克城上空的战云,反射着落日余晖的金黄光芒,将兰顿王远望西方的侧脸,映出一圈金光。历史定格在这个画面的时候,战鼓开始在兰顿全境敲响。

*** 十天之内,八百里快骑已将征兵诏书传至兰顿帝国的每一个角落。

黄琉璃城,兰顿帝国东南部的城市。 这里离边境很远,数百年来,除了现今兰顿王的爷爷那辈发生过一次与厥奴人的目击事件,就从未闻到过战场的硝烟。而且那次目击,目击者与厥奴人相隔约一里地。

黄琉璃城在首次西征军招募中并未派予任务,但终于被兰顿王的二次征兵诏书卷入战争之中。

“当家的,征兵是怎么回事?会不会比上次到卢伦堡开会还远啊?”阿胡男爵的太太担心道,上次男爵到卢伦堡开会,去了七八天,可把她给寂寞坏了。

阿胡男爵摇了摇头,他这个老婆,除了天天粘着他,什么也不懂。可是,他就喜欢这样的女人,当下阿胡疼爱地抚一抚太太的头发,道:“甜心,那地方可远了,恐怕要走上一两个月。而且,那是战场,能不能回来还不知道呢!”

“为什么回不来?”男爵夫人道。

“打战是会死人的。”阿胡男爵愁眉苦脸地道。

“他们都没有妻子的吗?为什么要扔下可爱的妻子去送死呢?”男爵夫人今年才二十岁,她出身于一个骑士家庭。

阿胡男爵不知怎么向天真的妻子解释这个问题,只得强压愁苦道:“这是陛下的诏书,每个贵族都必须出人,按骑士领的数量要出一个骑士。我们只有一个骑士领,所以我必须要上战场。”

男爵夫人不说话了。

过了半晌,男爵夫人的眼睛里闪出光来,道:“我们不要骑士领了,这些田地有什么用?家里的钱足够我们过下半生。我们走吧,把这些田地分给下面的穷人!”

“这,这不是抗旨吗?”阿胡男爵担忧地道。

“我只要和你在一起。”男爵夫人坚定地道,“诏书上只说骑士领要出骑士,我们没有骑士领了,自然就不用出。如果你怕王室追究的话,我们可以离开。”

“我们可以去哪儿?”阿胡男爵被说动了。

“蓝河公国。听说第一次征兵那儿就没有出人,应该是全帝国最安全的地方。”男爵夫人道,“而且,忆灵国主是我的偶像呢!她在波旁城是那么地勇敢,而且身材也那么好……”

“好,甜心。我们就去蓝河!”

在他们讨论的时候,黄琉璃城男爵属地的平民已经有人在收拾行李,他们的选择和男爵夫人不谋而合。

*** 兰顿帝国真正意义上的西部,是波旁城以西的十五郡。这里的国土面积只占整个帝国的四分之一,但是却集中了一半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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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征兵2 波旁城附近受王室垂恩眷顾,这里的贵族相较于西部,拥有十倍的土地,对兰顿王的征兵令,自然是坚决贯彻。

而在西境兵云、库克一带,几乎已沦为军队预备营,兵员已征无可征。因为长期战争,一部分人将王朝视为世仇,应募极为踊跃。即使有些贵族不想卷入战争,也都身不由己——数十万军队在这一带集结,早将这里弄成一个准军事管辖区。

在这里,酒店老馆通宵开门,把全店的藏酒全搬了出来,免费请客人畅饮,因为明天,他自己就要扔下妻子和三个孩子,走上前线。

大部分骑士将自己的田地交给领主或钱庄托管,带着几个壮丁到军营报道。

稍稍能安慰这些爱国者的是一张《应征光荣鉴证》,上面写着这样几句话:" ……感谢阁下为国家所做的贡献。凭此证和军队的表现鉴定,阁下或直系家属将在战后获得等同于目前至少两倍的土地。……" 当然,不止是骑士收到这样的国家承诺。平民们也得到了承诺:" ……战后将授予骑士身份,并着情奖赏五到三十亩私有土地。" 有心机的人,很快就能看出这个承诺背后的意义。

土地总量来自于对王朝的侵略。能实现这个承诺最大的前提,就是在战争中获胜。由于林跃在前线的表现,大多数国民对于取胜还是充满信心的。

可是有些人发表评论:通过统计,帝国承诺出去的土地总量早已超过王朝与帝国的有效土地总和。所谓有效土地就是适合人居的土地。那么多出来的一部分土地将如何解决呢?接着,便有人预计,解决方案来自于战场伤亡。

比如一个骑士领,男人几乎全上了战场。用第一拨西征军伤亡逾半的比例算,有一半人回不来。剩下的孤儿寡妇无法维持土地的经营, 届时可能会由国家出面,低价收购,再转赐给有功战士。

这样的论断当然是一厢情愿,但是大家更不愿意去想国家会失信。

数千里兰顿土地上,到处都是向库克城行进的队伍。

两个骑士并肩走在前往边境的路上,他们身后是十名无精打采的平民战士。这里本来应该是风景宜人的地方,但是大路已被前往应征的士兵们踩成一片泥泞。过路的人早已没了欣赏风景的兴致。

这段时间,这条前往库克的道路,也许集中了全帝国各地士兵靴底带来的泥土,以及各地战马带来的马粪。

" 占骑士,你对这次应征有什么看法?" 两个骑士并辔而行,低声交谈。

" 能有什么想法。为国而战,到了库克就准备上刺尾前线了。""听说那儿的阵亡率可是很高的。""但愿能被分到布鲁克防御圈,听说古思很久没动静了,那里应该安全些。""但愿吧,可能性不大。" 骑士对未来充满迷惑,他回头看了看疲惫不堪的步兵们,大声叫道,"小的们,都提起精神来!我们到前线是为了立功,是为了土地。""为了帝国……" 步兵们有气无力地齐声应道,然后就有人补了一句:"卫德,你在想老婆吧?打战要很久的,我看你那老婆该耐不住寂寞了!""去你的,你的老婆才耐不住寂寞呢!还是想想怎么活着回去吧,小心王朝军把你的脑袋砍了!""哈哈!" 苦中作乐的士兵们暂时忘却了烦恼。

*** 虽然是夏天,蓝河公国却不象别处那样热气腾腾。蓝河人在几经兵戈之后,终于得以避开这场世纪大战,在维斯妮洲大陆上偏安一隅。也许正是因为这点,蓝河的夏天才格外清爽。

乔安德镇,是公国北部的一个小镇。这里是蓝河这个世外桃源中的世外桃源,小镇以酒业闻名,在这样的天气,盛产的正是一种酒精度不高的薄荷酒。每到夏季,附近百里的人都会赶到这儿来品尝薄荷酒。

镇长维克是个小庄园主,这一生都没有什么奇遇,过着平凡的生活。这天,他如往常一样来到镇上最出名的酒馆" 长藏久酒"." 镇长先生,您来啦!昨天的酒还存着呢,我给您去拿。" 酒店老板眼尖嘴利,远远地看见维克,便越过两个伙计迎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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