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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人世几回伤往事 第42节:“旧道德楷模”胡适的六段婚外情(2)

1914年6月8日,胡适精心打扮一下,第一次走进女生宿舍,他去拜访自己的初恋情人韦莲司。进屋后胡适对于屋里的一切都感到新鲜,他告诉韦莲司这是他来美国四年中第一次与年轻女子接触,以前只与中年及老年女性接触,他也是第一次走进女生宿舍的。6月17日胡适大学毕业并获文学学士学位,6月18日韦莲司就带胡适去教堂观赏西方的婚礼,回来的路上他们讨论东西方家庭伦理的差异,胡适的思想在韦莲司的启迪下,发生了重大转变。1915年秋胡适转入哥伦比亚大学,与韦莲司同在纽约,他们经常约会,还经常通信,短短的两年竟写给韦莲司一百多封“情书”。

他们之所以未能走入婚姻的殿堂,其因由,一是胡适已经与老家的江冬秀订婚了,母命难违;二是韦莲司的母亲反对异国通婚。因为那时的美国种族歧视严重,在美国人眼中,华人的地位十分之低下。

此后,身处异地的胡适与韦莲司常有书信往来,共叙衷肠。1933年,胡适作为文化使者应邀访美时,这对有情人终于有机会得以鸳梦重温。

1939年6月10日,胡适将自己写的几首诗词寄给韦莲司,告诉她,这是为她写的。其中有《临江仙》云:

隔树溪声细碎,迎人鸟唱纷哗。共穿幽径趁溪斜。我和君拾葚,君替我簪花。

更向水滨同坐,骄阳有树相遮。语深浑不管昏鸦。此时君与我,何处更容他?

狂狷的韦莲司,也曾给胡适写过这样火热的情书:

“没想到,我会如此爱你……胡适……我崇拜你超过所有的男人……”“我整好了我们那个小得可怜的床……我想念你的身体,更想念你在此的点点滴滴。我中有你,这个我,渴望你中有我……”

1958年夏天,韦莲司为祝贺胡适出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特意定做了一套银质餐具作为赠礼。直到1962年胡适逝世,韦莲司也没有嫁人,一直独守着她与胡适的那段感情。

胡适去世后,韦莲司竟和江冬秀成了朋友,并忙着整理胡适给她的书信,忙着为他成立出版基金。九年后,空候一生的韦莲司在一个小岛上孤独地死去,遗物里竟然完好无缺地保存了胡适的书信和稿件。

陈衡哲:半年内通了四十几封信

在胡适的感情世界里,又闯进了另一位去美国留学的中国才女陈衡哲。

胡适当时正在办一个留学生的杂志,陈衡哲就给他投稿,从实践上支持胡适的新文化运动。陈衡哲当时也写了很多白话诗和白话小说,这些白话作品使得胡适感到找到了知己。胡适跟陈衡哲之间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面,通了四十几封信。就在陈衡哲满以为好梦成真的时候,胡适不得不回老家与江冬秀办婚事,陈衡哲万般无奈,只能退而与别人结婚。

后来胡适为他自己的第三个女儿取名叫素斐,与陈衡哲在美国的英文名字同音。1921年7月31日,胡适在日记中记有这样的话:“得冬秀一信,知叔永、莎菲新得一女。因重到鸡鸣寺,作一诗贺他们。”诗曰:

重上湖楼看晚霞,湖山依旧正繁华。

去年湖上人都健,添得新枝姊妹花。

胡适在诗尾加注道:“三个朋友(胡适、陈衡哲、任鸿隽)一年之中添两女,吾女名素斐,即用莎菲之名。”

纽约市立大学东亚语文系主任唐德刚,曾将他在20世纪50年代就读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时与胡适的交往和对话写成《胡适杂忆》。他认为胡适与陈衡哲的关系,当与曹诚英、韦莲司无异。

唐德刚还认为陈衡哲是胡适提倡“诗国革命”、“文学改良”的烟士披里纯(Inspiration,灵感),“所以新文学、新诗、新文字,寻根究底,功在莎菲(陈衡哲的英文名字)”。

陈衡哲是湖南衡东石湾人,出生于武进。其祖父陈梅村是清朝进士,父亲担任过清朝的官吏。她1914年考入清华学堂留学生班,成为清华选送公费留美的女大学生之一,她是中国第一位以西洋史为专业的留学生,中国第一个白话文小说家,中国第一位新文学女作家,中国第一位女教授。丈夫任鸿隽,化学家和教育家,辛亥革命元老,我国近代科学的奠基人之一,四川大学第一任校长。

曹诚英:烟霞洞里的佳人

胡适与曹诚英第一次见面是在他与江冬秀的婚礼上。曹诚英是胡适三嫂的妹妹,被请来为江冬秀做伴娘的。此时他们都没想到,这次婚礼上的邂逅,注定了他们后来漫长的苦涩恋情。

曹诚英,乳名行娟,又名曹声,1902年生于安徽绩溪。她同父异母的姐姐是胡适异母三哥的妻子。她父亲生前将她与邻村的富户指腹为婚,十七岁时嫁给这家富户的公子胡冠英。婚后,曹诚英考入杭州第一女子师范学校读书,但因曹诚英结婚后三年仍无身孕,胡冠英在母亲的安排下纳一小妾。为此,接受了五四新思潮洗礼的曹诚英愤而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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