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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赵高

作者:张剑峰 当前章节:7317 字 更新时间:2026-6-6 00:15

青史留名的太监不少,可惜大多数都是骂名,究其所为,无非都是同一流程:穷极无路——净身出户——伺候帝王——信任无度——攫取大权——祸国殃民。

历朝历代,只要出现宦官乱政,其情形基本都可以拿这个流程套入,现在讲的,就是成功使用这个流程的典范:赵高。

赵高,战国时代赵国人,史书上对这个人并没有太多的描绘,也许是他做得太过火了,导致司马迁很不愿意用专门的笔墨来伺候他,但由于此人实在太能折腾,虽说十分招太史公厌恶,人们却仍可以从秦史中,找出此阉的大部分事迹,串联起来一看,还真是大吃一惊。

先前说了竖刁,此人在茫茫阉海中,也算是独占鳌头了,但要与赵高比,仍是小巫见大巫,竖刁无非折腾了一个齐国,还没折腾死,也没折腾分裂,大不了让这个东方大国病了一场,几个公子火拼一把,可赵高不是,赵高的葵花宝典可比竖刁厉害多了,一出手,愣是把一个压倒东方六国的秦王朝给玩灭了火,这真乃是骡子是马拉出去遛遛,此公的必杀技厉害啊。

年少时的赵高过得很不怎样,可算是穷极无路了,他的祖上,是赵国的公子,但可不是信陵君一类的贵公子,而是赵国王室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远房亲戚,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被送到了秦国做人质,战国末期秦赵的关系不用我多说,就凭双方打了若干年,秦人对赵国人质也好不到哪去,很不幸,赵高就是在这个环境中出生的,他的母亲也从未享受过公子夫人的待遇,而是世代为奴,不但如此,还受过刑罚,什么刑我无从查询,估计不是鬼薪就是肉刑,赵高兄弟几个,全都生在奴隶场里,可谓悲惨,所以这阶级仇能不报么?扯远了。

赵高一出生,后世的司马迁就给他下了一个定义:世世卑贱。依照史迁先生看来,怎么看,这孩子也是个当奴隶的料。

但赵高最终还是没有作奴隶,而是做了一名士人,为什么呢?这要感谢秦朝的制度,事实证明,秦朝的制度,比二十世纪初西藏的农奴制还要先进。

据《张家山汉简》记载,秦时,“公士、公卒及士五、司寇、隐官子,皆为士五”,也就是说,基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常年打仗,死人很多,人才缺乏),为了使国家的用人机制能够在严酷的现实中延续下去,即便是奴隶、犯人所生的孩子,也给予他们合法的庶民身份,以便他们将来能够有机会报效国家。

赵高,是个奴隶的孩子,但他的身份,却比自己的母亲更显贵。

而赵高的父亲,那位赵国公子之后,却是一名刀笔吏,严格来讲,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官,其实没有任何史料对赵高他爹有过详细介绍,之所以敢说他是一名刀笔吏,乃是源于一条秦律:“非史子医殳,毋敢学学室,犯令者有罪。”

这条律法可以解释为:如果你不是“史”的后代,那么你就没资格学习文化,否则就是犯罪。

众所周知,赵高之所以受秦始皇宠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懂得法律,而法律,是靠学习才能弄懂的,按照这条秦法,如果赵高的父亲不是一名“史”,赵高何来学习法律的机会?

就这样,赵高,作为一个刀笔吏的后代,踏入了帝国的学府,成了一名法律系的高材生。

至于他是怎么被阉的,确实不得而知,史书上说因为他的母亲是犯人出身,所以这位哥哥年轻时就被阉了,够惨的,可也有的历史学家说他不是个阉人,说那是误解,究竟是不是阉人先不说,但此人的的确确是一名宦官,按照约定俗成的习惯以及对坏人愤恨,咱们就姑且把他当作阉人吧。

就算赵高是阉人,他也不算太冤,因为早年他还生了个孩子,而且是女儿,至少在孔夫子面前,他能交待过去了,所以后世的太监们既然怕“无后为大”,为什么不学学赵高,先生他一个,再毅然受阉呢?

要想在秦国混出个万儿来,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去当兵,一条是去当官,这都是商鞅大人当初指定的道路,每一个秦国男人,包括被阉过的男人,想有些出息的,必须走这两条路,是去耕战立国,还是去法律治国,自己选择。阉人赵高自然不能去耕战,只有去做官,而当时秦国的官几乎只有一个工作可做,那就是——执法!

秦统治者是不懂得“仁义”二字的,在秦国的君王看来,大秦之所以能活到今天,只靠两点:战和治。全秦国的男人都是士兵,全秦国的女人都是护士,要想马上得天下,就得马上治天下,功则赏,过则罚,将百姓们变成听话的机器人,才能长治久安,至于人性化的管理,对不起,I don’t know。

秦王是固执的,赵高是幸运的,他聪明好学,胆大心细,不久便在一群官吏中脱颖而出,被始皇帝选中,成了嬴政先生的贴身宠臣,不得不说,大奸者必有过人之能,在某些方面,赵高是非常优秀的。

要知道,秦朝的官吏选拔制度是非常严格的,走在商鞅规划的康庄大道上的秦人们,行事作风多少有些一根筋,秦律规定,官吏子弟十七岁便要入学学习,秦朝没有小学和中学,学生们学习的地方有个统一的名称:学室。

首都的学室,相当于现在的清华北大,级别特高,在这里,成绩好的学生,极有希望成为未来的国家栋梁,除此之外,在各郡也有学室,相当于地方大学,那里的学生要想出人头地就得一步步干起了。

学室与现代大学的区别是:

1、 时间短;

大学一般是四年,而学室是三年。

2、 强化培训;

现代大学生都是小学、初中、高中一步步考上来的,而学室里的学生刚入学时却基本都不识字,所以第一年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是扫盲,随后是书法,最后才是法律,可以说,学室是个强化培训的好地方,竟可以使一个文盲在短短几年间变成法官。

3、 专业单一;

现代大学的专业五花八门,而学室的专业就一个:法律,想不想学都是它了。

4、 考试机会少;

现代大学有中考、期考,考试不过关者还能补考,学室则不同,学生们学习三年,到毕业时才考一次,也就是说,三年寒窗,就那么一次出头机会,如果考生们考得好,便可以在他们那个郡出人头地,成为当地政府的一个办事员,类似于现在县政府的一个小公务员,职位不高,能量不低,如果他们觉着自己的墨水还有剩余,便接着往京城考,这叫初考,初考后,试卷统一由各郡往咸阳送,掌管成绩的机构叫少府,由少府的一把手亲自判卷,成绩最好的,出任当地县里的秘书,成绩最差的,注意啊,成绩最差的,可不是落榜那么简单,而是要罚——削去原有的办事员职位!

秦律果然残酷。

如果成绩好的人仍旧想继续高升,对不起,先老老实实工作三年,三年后,参加政府的第二次考试,这次考试的名称和现在考大学一样,叫做高考,不过比现代高考还要艰险一万倍,因为只录取一人——最优秀的那个人,只有那个人,才能留在帝王身边工作。

而赵高,就是那个人,谁还敢小瞧他?

尖子生赵高最终凭自己优秀无比的成绩考入宫中,成了一名尚书卒史,工作:担任秦始皇的私人秘书。

如此优异的读书成绩,如此少见的上进精神,如此渊博的法律知识,如果秦始皇再不喜欢他赵高,只能说皇帝的脑袋出了毛病。这就好比一个博士生自愿给你孩子做家教,你干不干?十有八九的家长都会求之不得,嬴政也不例外,很快,便提拔他为中车府令,并被任命为皇家家教——皇子胡亥的老师。

中车府令这个职位很不一般,职责是管理皇帝乘坐的车驾,同时也负责皇帝的外出安全,这个职位给到赵高,可见始皇帝对他的赞赏和信任,有人说如此可看出赵高武艺高强、身高体壮,也许吧,不是很清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赵高必然心思慎密,伺候周到,行事小心谨慎而又不失魄力,否则力压六国之雄秦始皇焉能将这么重大的职责交给他?

但赵高是不满足的,他永远不会忘记自己出生的环境和受刑后一辈子抬不起头的母亲,永远不会忘记自己被阉的屈辱,为了永远离开那个地方,永远离开那个令他感到耻辱的母亲,他拼命学习,加班加点,点灯熬油,图的就是当个人上人,如今,他距离自己的梦想只差一步了,可接下来该怎么努力呢?赵高迷茫了。

秦始皇的确很喜欢他,但可没有老糊涂,他赵高再能混,也是个中车府令,秦国历史悠久,论资排辈的多着呢,何时轮到他小赵当老板啊?所以赵高在不知所措中度过了二十几年,直到他快五十岁的时候,机会才步履蹒跚的来到——秦始皇死了。

秦始皇后半辈子基本都在旅游,所以死也死在旅途中,老头子临终前叫来了他最喜欢最信任的高材生赵高,说我要完了,长子扶苏可成大器,你替我拟一道旨给他,叫他回来主持丧事吧。

赵高满口答应,心里很乱。因为他和扶苏不熟,和胡亥熟。胡亥是他的学生,扶苏呢?他喜欢什么?鄙视什么?爱好?习惯?赵高一概不知,如果扶苏继承帝位,他赵高往哪里摆?年轻时吃得苦太多了,他不想失去现在这一切,所以,他眼睁睁看着始皇帝死去,却将拟好的圣旨揣入怀中。

随后,他看了看丞相李斯,李斯是个很机警的人,一面吩咐在场人士不准走漏消息,一面悄悄将始皇帝的尸体收殓,一面命令速返咸阳。

也许是出于对宦官的轻视,李斯,竟没有检查赵高是否将圣旨发给了扶苏。

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赵高找到了胡亥,告诉他,圣旨未发,如今掌握秦国的,只有你、我、李斯,我支持你做皇帝,如果李斯也支持你的话,那么你就是名正言顺的皇帝。

胡亥的反应是:那你还不赶快去问问李斯?

于是赵高找到了李斯,李斯,国之重臣,先骂了赵高一顿,赵高不温不火的听着,等李斯发泄完了,他问道:“丞相和蒙恬比,谁更值得扶苏信任?”李斯如迎头被浇一罐凉水,愣了半天,说蒙恬。赵高说那么扶苏执政了,你会怎样呢?李斯,垂垂老矣的昔日上蔡好汉,荀子的学生,低头耷拉甲的说:我会失宠。

响鼓不用重锤,李斯就这么落入了赵高的圈套,想李斯奋斗数十年,位及人臣,天下高人谁敌手?唯赵高也。

李斯当年曾经立志做一个“粮仓里的大老鼠”,看过《史记•李斯列传》的人都知道,老鼠分为两类,一类是厕所里的,一类是粮仓里的,前者食腐臭,后者食膏腴,李斯的哲学是既然有膏腴,何必食腐臭?秦国便是膏腴所在,当年千辛万苦来秦的目的,就是择强而仕,以便富贵永世,如今能给他带来富贵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今后的日子里是否还能悠闲的当个大老鼠,他心里没底,自以为城府很深的李斯,却被他极瞧不起的赵高看破了心思。

俗话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可那要看怎么失,有些东西失了还能找回来,可有些东西一旦失了一次,就永远没有翻盘的机会了,李斯这一失,便将自己送进了地狱之门。实际上,李斯在这件事的处理上真可谓蠢得可以,大秦的领头人,无非三个,秦始皇、公子扶苏、胡亥,秦始皇是属于李斯的,扶苏是属于蒙恬的,胡亥是属于赵高的,现在属于他李斯的那个人已经去了,剩下的两个,没一个属于他,所以赵高这番话实际上是偷换概念,在三足鼎立的关键时刻,他巧妙的把矛盾的焦点指向了蒙恬,却隐藏了自己,被击中软肋的李斯却因计较一时得失而错打了算盘,致使这步棋错得离谱,不但葬送了自己,也葬送了大秦,年老的李斯,其胸襟和气魄,远不如年老了的吕不韦。

同样,赵高也怕“失去”,李斯一介上蔡小吏尚且贪图富贵,何况奴隶娃子赵高乎?但赵高和李斯可不一样,李斯当初千里迢迢跑去齐国拜荀子为师,学的是“帝王之术”,至少还知道富国强兵治天下,赵高可是由一个大字不识干起的,三年苦读,三年艰辛,六年时间他没干别的,光研究刑罚了,在他眼里,只有严刑苛法,而他所看到的,也是人们对法律的畏惧,特别是在秦始皇身边的二十多年间,他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有权就是爷。

赵高出生在奴隶场中,从小,就遭尽了白眼和歧视,他们几兄弟和他们的母亲由于出身低贱,只能任人打骂,因此在赵高的眼里,这世上是没有善良和理解的,当然也没有邪恶和暴虐,有的只是权力,在他看来,今日我不如你,被你欺凌是很正常的,他日我飞黄腾达,转回头来变本加厉的还给你,这也顺理成章。

所以他对任何人都不存感念之情,包括帮了他大忙的李斯,他脑海里只有两个概念:利用与淘汰。你帮我,不是你想帮我,而是我促使你帮了我,因此如果你不再帮我,便是和我作对,我只能抛弃你。

这就是赵高的逻辑。

这是一种纯动物性的逻辑,而且是食肉动物的逻辑,一旦持有这种逻辑的人把持了权力,世界将陷入一片黑暗。

所以在取得了李斯的支持后,赵高立刻向曾经“欺凌”过他的“富豪”们展开了极其可怕报复,首当其冲的就是公子扶苏和蒙恬,赵高以“不孝”的罪名,逼扶苏自杀,同时囚禁了蒙恬和蒙毅。

胡亥的登基使赵高的危机感骤然加深,他知道自己出身过于低微,实在有点承载不起这样的高位,只恐爬得越高,摔得越重,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让自己跌下去,而读书不博、法律系出身的他保住自己地位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杀掉所有异己。

胡亥不愧是好学生,秦始皇为他选中的老师实在不可多得,二十多年的学习导致他脑袋里除了法律以外,空空如也,即便是法律,也不是民法,而是刑法,他理问题的方式和老师赵高基本没有区别,除了杀还是杀,他对待“人”这种同类的态度是:除了利用和淘汰,还有别的么?

真是高师出名徒。

首先被杀的,是蒙恬蒙毅,兄弟二人的死因有两个:1、功勋过于卓著;2、当初都不同意胡亥继位。又能干,又不是自己人,留着有害。

杀人借口:几乎没有。就那么给杀了。看来赵高读过的课外书实在是少了点,只是苦了蒙恬,这位北逐匈奴的大将军临终前奇怪的大叫:“我无过而死乎?”

杀了重臣,再杀宗室,在赵高眼里,宗室是不能留的,留着他们的后果只能是在不久的将来和他的学生争皇位,所以全杀了算了,这种思路很像养鸡场去除鸡瘟,为防传染,只能全部格杀,没办法,法律系出身的赵高实在没那个余脑去考虑其他的处理方式。

于是一口气杀了胡亥的十二个兄弟、十个姐妹,胡亥乐得直蹦,也不知他是真傻假傻,兄弟姐妹死了还那么高兴。

杀了完了公子、公主,赵高乐颠颠对胡亥说:天下人都很害怕,不敢造反了。

这句话充分说明了赵高对自己人生信条的自信以及一根筋的思维方式。

重臣杀了,宗室杀了,还有谁对自己不利?

李斯。

赵高决不允许胡亥身边仍保留一个昔日的重臣,早先自己能量不够时,此重臣尚且是一颗棋子,而今自己深得信任,军国大事皆出于己,还要这颗棋子何用?既是没用,何不除之?万一以后反倒有害怎么办?

这种实用主义精神,可谓千古不要脸。

由于杀戮太甚,刑罚过于苛刻,当时陈胜吴广已经振臂一呼了,接下来刘小三项大哥也不甘寂寞,函谷关之外,早已一片狼烟,李斯忧心忡忡,却每次去见胡亥都被顶回来,李斯急得要死,胡亥烦得要死,对赵高说:丞相欺负我小么?干吗总来骚扰我?赵高说李斯这明明就是拿您开涮,自以为有当初公子扶苏的事情做把柄呢!

胡亥说那怎么办?

赵高说李斯和陈胜是同乡,就凭这层关系,他迟早造反。

胡亥说赶紧把他办了。

就这样,大老鼠李斯以谋反罪名,被赵高处以“具五刑”、腰斩,想来这赵高确实非人类,就算用不着李斯,一刀杀了就是了,何必用这种方式呢?那具五刑乃是“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其舌”,残忍之极,李斯何罪要遭此屠戮?

这就是当年全国成绩第一的好学生赵高所干出来的事情,可见秦朝对学子的教育都是些什么内容!

丞相死了,赵高就是丞相,可这位丞相不会治国,只会刑罚,脑中没有对错,只有“有利”和“无利”,所以当政后,阉人赵老大就遭遇了两件事:秦军巨鹿大败、刘邦突入关中。

按照赵高的逻辑,什么都是假的,权、钱才是真的。所以他来个两边不得罪——又答应帮刘邦作内应,又答应胡亥要“抗贼”,却都不是真的,真的计划只有他自己知道,那就是趁着天下大乱,索性自己做皇帝。

赵高,是几千年来为数不多的几个敢于自命皇帝的宦官之一。

于是他拿了兵权,杀了胡亥,就要宣布登基,但此时才发现,大臣们都不搭理他,他便很生气,要杀人,但又发现,似乎杀人也不解决问题,而且杀完人之后,他不知道应该继续做些什么,这位学法律出身的阉哥哥有点江郎才尽。

确实,一个自幼在鄙视与被鄙视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除了暴力之外,还懂些什么呢?赵高终于无可奈何的让步了,这是成年后,他第一次向比他地位低的人让步,他宣布:立扶苏的长子子婴为帝。

有趣的是,子婴身边也有一个宦官,叫韩谈,是不是阉人我不知道,但此人的见识一点也不比赵高浅,非但如此,他还会武,能耍刀剑,是个人才,他对子婴说,赵高立你无非是个傀儡,你嬴家莫非要代代受其掌控?

子婴说:我不愿意,你看怎么办?

韩谈说:无人不恨赵高,此时杀他反倒很安全。

于是子婴托病不出,赵高亲自去请,一入府,便被同行韩谈一刀结果,与此同时,大秦的丧钟也敲响了。

赵高,一介奴隶之后,以学子起家,以成绩腾达,以法学得宠,以弄权横行,挟天子号令朝廷,王子公卿莫敢当之,他聪明绝顶,手段毒辣,从“因为没有权所以不要脸”发展到“越有权越不要脸”,自战国时代,到清朝末年,能将国家立时玩灭火儿的竖阉,除他之外,再无别人,可谓“阉之大者”。

历史总是公平的,善于给别人决坟墓的,等待他的只能是一座更大的坟墓,一根筋的法学家赵高极不情愿的被时间老人扫进了垃圾堆,许多人想问很坏很坏的太监是怎么成功的,而我看到的,却只有他们的失败,而且是从一开始注定了的失败,从他立志以法学和厚黑学成为人上人、脱离奴隶场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选择了失败的道路,只不过天若取之,必先与之,猖狂仅仅是灭亡的前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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