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朝屋内走去,这时,向导卡罗忽然大叫起来:"这就是我的家!啊!"他激动地蹲下身子,从地上捧起一把泥土,双手不停地颤抖,泪水顺着脸颊哗哗淌下。原来卡罗就是这个岛上的居民,后来不堪忍受巨鼠的侵扰,不得不离开自己的故居,现在他重返家园,感慨万千,忍不住向威尔逊一行5人讲述起原先他在岛上的见闻。
30年前的一天早晨,我和父亲外出打柴,来到西边那座雾濛濛的塞加尔山村,突然山构中窜出一只豹子,父亲连忙拉住我,躲进一旁的草丛中,大气都不敢喘,豹子似乎并没有发现我们,旁若无人地走走停停,四下搜索。我们紧张极了,生怕被豹子发现,紧紧地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地屏息观察。这时,我看见对面不远处的山洞里跑出一只足有幼猪般大小的动物,那两只圆圆的小耳朵竖在尖脑袋上,拖着长长的尾巴。这是一只硕大的老鼠,不知怎么回事,这只巨鼠见了豹子并不逃跑,而是蹲在原地。当时我以为,巨鼠一定是吓昏了。
"豹子当然不能放过眼前的猎物,它舒展了一下身子,向巨鼠猛扑过去,巨鼠'吱,吱'地叫了几声,灵巧躲了过去,并不断地发出'吱、吱'的叫声,很快,山洞里又窜出七、八只同样大小的巨鼠,四下散开,将豹子团团围住,并向豹子发起了进攻。有的咬头有的咬腿,还有的咬尾巴,一开始,豹子还猛扑猛抓,有攻有守,到后来终于寡不敌众,不断负伤,最后惨死在巨鼠的围攻下。
"地上到处都是豹子鲜血,得胜的巨鼠更是残忍无比,没过多久,洞里又冲出来一群巨鼠,很快那凶猛异常的豹子竟成了一副白森森的骨架子。"
威尔逊他们凝神静气地听着,大家都感到眼前的对手似乎比想象中的更可怕,最好是别碰上这些可怕的家伙。但为防万一,威尔逊分配了任务,自己跟着卡罗和他的儿子塔拉去找水源,其余的人收拾房间,卡罗陪同着威尔逊一路向前,所到之处都是一派荒凉,循着哗哗的水声,找到岛上的一条最大的河流——塞加尔河,三人连忙往壶里盛水。忽然,威尔逊抬头时感觉到河岸上有一群黑影在移动,速度很快,他立即招呼卡罗父子俩,准备离开。但黑影越来越近,黑压压的一大片,渐渐地非常清晰地听到"吱、吱"的叫声,塔拉首先叫了起来:"大老鼠,大老鼠,这么大!"
看来不想碰的东西很快就出现了,威尔逊等人扭头就撤。这时这群巨鼠离他们只有200多米了,巨鼠的速度太快了,很快就有十几只追到后脚跟。真的没想到,老鼠的胆子竟然这么大,威尔逊不由心头一阵怒火冲天,端起火药枪连连射击,最前面几只巨鼠应声倒地,但枪声却并没有吓走这群胆大包天猖撅一时的巨鼠,反而引来了更多的巨鼠。在奔跑中的塔拉心慌意乱,被一块石头绊了一跤,没等他爬起来,一只巨鼠咬住了他的腿,其余的一群巨鼠一拥而上,撕咬塔拉的全身,可怜年轻的塔拉在一阵阵连续的嚎叫声中,已变了一个血肉模糊的死尸了。
听到儿子的呼叫,卡罗又惊又恐,慌忙操起一把长刀,冲向巨鼠,一阵乱砍,威尔逊也连连向鼠群扫射。无奈,这群不畏死的可恶的家伙,一批倒下去后,又有一批朝他们猛扑过来,威尔逊知道寡不敌众,强行拉住卡罗跃入河中,这才摆脱了一场大劫。
两人火急火燎地回到那间屋里,命令大家赶快做好准备。其他几人看到两人如同落汤鸡一样狼狈,都感觉到事态真有些严重,而且卡罗一下子失声励哭起来,大家又才发现一同出去的塔拉没有回来,看来事情确实非常糟糕。
"天啊,可怜的塔拉,安息吧!"露丝小声地祈祷着,维纳摸了摸眼镜,无奈地叹着气。汤姆森愤怒到了极点,不停地挥舞着手中的枪支,军人好战的本性又一燃烧起来。西斯科又发出一阵牢骚:"金子找不到,倒是性命难保,真他妈的倒霉。"
威尔逊本想稍事休息后悄悄地躲过去,但现在塔拉的惨死决定了他不能这样做,他要给请来的向导卡罗一个交待。威尔逊用手拍拍蹲在地上痛哭不已的卡罗,也禁不住黯然神伤,为了寻找食人部落,无数的惨剧悲剧均上演了,这是威尔逊多么不愿见到的事啊。
然而可怕的事情很快又来了,汤姆森警觉地发现不远处一阵尘土飞扬,这肯定是那群该死的杂种又乘势追来了。果然,渐渐地又听得见尘土中央杂着"吱、吱"的声音,这下气氛骤然紧张起来,大家又惊又怒两眼血红,喷射出一股股复仇的目光,想不到堂堂的人类还能畏惧老鼠不成。于是,手中的火药枪不断地开火,棍、棒、石块纷纷砸向涌上来的巨鼠。但扑过来的巨鼠越来越多,众人顿时处于一种十分危急的境地。慌忙中露丝喊出了一声:"用火烧它们。"对呀,这是一件绝好的办法,幸好,刚才准备了一些柴草,废芜的屋子里已堆放着一层杂草和木屑,露丝和维纳赶紧点燃这些柴草,西斯科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狠命地将燃得熊熊的柴草投入鼠群中,顿时,老鼠身上的毛发着火了。威尔逊一看这真是个好办法,于是大家停止手中的射击,抓起大把大把的柴草投向火中,汤姆森甚至捧起一捆点燃的干柴,大踏步地走向鼠群中,直接将柴火放置在巨鼠身上,尽管脚下一只只凶狠的巨鼠将皮靴咬得"吱吱"直响,甚至还咬破了他的脚丫,汤姆森依然临危不惧地朝那一只只巨鼠狠命的踢去,很快,这一大片黑压压的巨鼠来不及躲开,互相拥挤,只见火光一片,很快顺势漫延开去,只听得"吱吱"一片哀鸣,同时渐渐地也传来了一股股难闻的焦臭味。着火的巨鼠有的直接奔入房中,倾刻间又引起房屋起火了,威尔逊汤姆森赶紧进屋,抓起几件行李,然后跟随大家火速开了这片火海。
站在外边观望,这景象不免有些惨烈。奇怪的是围在外圈的巨鼠有的身上没有着火,却一个劲地住火海中蹿去,甚至冲进了房屋,地上到处是一片片蹿动的火苗,上空一阵浓烟散发出难闻的刺鼻的焦臭。
威尔逊等人颇有些感慨地离开了火海周围、本是为了寻找食部落,却不幸陷入了"食人"鼠群中,经过一番激战,威尔逊等人终于脱离危险,赶紧离去。
作者:林德·海耶克
身陷狮群中
身陷狮群中
走出肯尼亚,威尔逊他们便开始了南非之行。
当他们来到位于但桑尼亚北部的齐鲁格非草原时,天已经全黑了。汤姆森举起火把,在前面带路,火光照在绿绒绒的草地上,惊醒了熟睡的斑马和羚羊。午夜时分,草原上吹来一阵凉风,酣睡中的狮子们活跃起来,一头金毛雄狮领着狮群悄悄包围水塘,准备伏击前来喝水的猎物。威尔逊怕惊动狮群,只能熄灭火把,在黑暗中静静观察。
没过多久,一只口渴的黑斑羚丰慢吞吞地走向水塘,狮群立即一拥而上,先是听见一声哀鸣,随后很快黑斑羚羊已被撕成了几块。露丝被此状吓得惊呼了一声,谁知这一惊呼引起了狮群的好奇,它们丢下吃剩的食物,使劲地嗅着人的气味,朝威尔逊等人隐身的地方逼了上来,很快它们发现了伏在草丛中的人类。这群狮子紧紧盯着威尔逊5人,并慢慢向他们走来,10米、8米、5米、3米……险情一触即发,汤姆森举起火药枪,威尔逊的枪的子弹也上了膛,而西斯科则战战兢兢地举起一把刀子。狮群瞪着枪口,仿佛知道对手并不像黑斑羚羊那样好对付,一时也不敢贸然上前,但大声咆哮的样子仍令人胆颤心惊。威尔逊用手示意大家向后撤退,而这群狮子也似乎没有进攻的意思,一场人狮大战才化险为夷,找到栖息地,回忆起狮子的凶残,西斯科连睡觉都睁大了眼睛。狮子号称"草原之王",它们总是成群活动,一般以家庭为单位,雄狮是家长,带着几头母狮,还有几头小狮和幼狮,它们没有固定的家,哪儿有食物就去哪儿,真是名副其实的"国王流浪汉"。草原上的一些食草动物,如斑马、羚羊、小河马、野猪、小象等,都是它口中的美味佳肴。看来这次这群草原之王宽恕了惊恐万状的人类,它们不计较这群擅闯禁地的不速之客。
作者:林德·海耶克
与蛇同眠
与蛇同眠
天终于亮了。
"但愿新的一天,有惊喜的收获,上帝啊,保佑我们。让苦难远离吧!"露丝这样祈求道。
早晨,威尔逊洗完脸,走进帐篷,看见西斯科还躺在睡袋里,可眼睛却睁得很大,面部表情甚是古怪,好像要对威尔逊说什么,但又没说出来,这是怎么回事?威尔边低头仔细观察,只见睡袋里除了西斯科外,还有一团鼓鼓囊囊的东西在一起一伏蠕动着,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威尔逊从睡袋的情形判断,这肯定是条大蛇,也许是昨晚来到帐篷,钻进西斯科的睡袋里,现在已蜷成一团缩在西斯科的肚子上面,难怪他既不能说话,不能动弹,因为腹部如果稍微动一下,蛇就会立即醒来咬人。如果睡袋里是条毒蛇,在这缺医少药的原始森林,被咬的后果不堪设想的。
眼前的情景,仅靠担心是没用的,心须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把这个可恶的大蛇从睡袋中赶出来,但是,既不触碰它,又不能发出声响,怎么办?威尔逊轻手轻脚走出帐篷,告诉其他人不要吵闹,不要惊慌。然后取来一支火药枪,人伏在地上,仔细观察睡袋里的隆起物,此后平平地瞄准,希望只杀死大蛇而不伤害人。
在开枪之前,威尔逊看了看西斯科,发现他眼睛发亮,满脸汗珠,这仿佛是无声的警告:"别那么干!"西斯科是正确的,因为威尔逊拿不准蛇在哪个部位,如果这样冒冒失失地放枪,一旦击不中要害,受伤的大蛇可能会立即咬人。
一计未成,又生一计,威尔逊在帐篷外生火磨刀,准备用烟熏将蛇驱赶出来,西斯科听到刺耳的磨刀声,吓出一身冷汗,因为任何声响都会使蛇发怒的。
过了好一会儿,威尔逊提着一只鼓胀的塑料袋,另一只手还拿着把刀悄悄地走进帐篷。西斯科见到这种情况,心里急得要死,但又不敢说话,只好通过眼睛的紧张的目光,竭力告诉他不能这么干,可是,威尔逊依然我行我素,他先看了一下睡袋的折痕,选定一个部位,用锋利的刀刃轻轻地割,足足割了四、五分钟,总算割出一个小口。然后,他用左手撩起被割开的小口,用双膝夹住塑料袋,直往睡袋里灌浓烟,看来威尔逊是想用烟把蛇熏出来。
蛇受到烟熏后,微微地蠕动了,威尔逊连忙从帐篷外取来猎枪,静静地等待着,可蛇并没有出来来,烟雾一退,蛇又安静不动了,威尔逊见烟熏无效,又取来一个杀虫剂喷瓶,把瓶口对准割开的小口,喷射杀虫剂,忽然问,睡装里发出一阵"嘘嘘"声,紧接着蛇在里面大动起来。惊恐万分的西斯科,紧紧闭住眼睛,等待着蛇咬的一刹那,幸好,过了一会儿蛇又不动了。
他们两人面面相觑,一句话都不敢说,这时,西斯科忽然扬起眉毛,然后又低下眼睛,反复多次,威尔逊和守候在外面的众人不明其意。大家显得更加焦急,望着西斯科那绝望的神色,维纳悄悄地从口袋里掏出笔记本和铅笔,画上"太阳"的象形,然后给威尔逊,威尔逊很快明白了维纳的意思。
威尔逊等人开始小心翼翼地拆帐篷,缓慢地卷动帐篷的帆布,过了漫长的半小时,终于把帐篷全部搬走了。西斯科还躺在睡袋里,但睡袋全暴露在太阳底下,随着阳光的照射,睡袋的温度越来越高,大蛇开始慢慢动弹起来,它先伸出蛇头,从西斯科的下巴处爬出,西斯科紧张得差点昏死过去。它终于全部出来啦,这是一条毒性猛烈的蝰蛇,身体足有1米多长,看得几个人不禁毛骨悚然。
威尔逊跑在10米外的地方,举枪瞄准。当蛇爬到很远处,他才扣动板机,"啪!"那条可怕的蝰蛇顿时被打成两段。
西斯科从遇险到得救,一动也不动,这个姿势足足保持了2个小时,这时,他才敢放松一下自己的肌肉。在这2小时中,每时每刻都可能被毒蛇咬死,但值得庆幸的是,他终于摆脱了死神的威胁,此刻,他一肚怨气,巨鼠、狮群、毒蛇,一次又一次威胁着他的性命,然而,一次的发财机会都没有,"食人部落啊,该不会让我失望吧!"
威尔逊见西斯科终于脱险,走上前去,紧紧地抱住了他。西斯科禁不住流下了一串串劫后余生的热泪。
作者:林德·海耶克
血腥的蚂蟥阵
血腥的蚂蟥阵
当西斯科经历了这场由死亡线上走下来的侥幸之后,大家长长地喘了一口气,看来,沿途的凶险更是随时都会发生。
威尔逊一行不敢在此多留,收拾起行装,继续穿行在热带丛林中。经过一天疲惫艰难的行进,晚上威尔逊5人找到一块稍有些空旷的平地上休息了。
不知何时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雨点,把威尔逊从睡梦中惊醒。他喊醒其他4人,大家从吊床上翻身而下,奔向一株大树,希望依仗浓密的树叶挡雨。然而,雨越下起大,冰冷的雨水灌进了他们的脖子。威尔逊不由想到,现在要有一把伞该有多好的啊!在热带森林中,很多植物的叶子都很大,有的甚至不亚于一把遮雨伞。果然,他在不远处看到有棵大叶蒲葵,它那巨大的绿叶,就像一顶顶天然的雨伞,威尔逊赶紧奔过去,用猎刀砍下一张最大的叶片,直径足有2米,在叶子下能站他们5个人。
大雨继续"哗哗哗"地下着,但躲在这顶"大绿伞"下,威尔逊他们避过了这场暴雨之灾,热带森林的气候就像小孩的脸,说变就变,刚才还是大雨倾盆,顷刻之间便阳光明媚了。天气虽然转晴,但地面还是湿润的,林内的空气经过大雨的洗刷,变得格外清新,炽热的阳光从树叶的空隙间照射下来,由热量而产生的水气,不断上升,使森林弥漫着浓浓的白雾,威尔逊他们按原计划,继续朝南而行。
在热带雨林中,有一种可怕的山蚂蟥,它们的形状像棕褐色的火柴梗,成千上万集中在地下,吸食动物的血液。尤其是下雨的潮湿气候,最适于山蚂蟥活动。这时,威尔逊一行对此一无所知,正自投罗网走进山蚂蟥聚集的包围圈中。
这是一片稀疏的林带,地面上,无数直立的山蚂蟥,仿佛闻到人的气息,纷纷躬身曲背向他们爬来,有几条已爬上威尔逊的鞋子上,但他仍茫然不觉,两只眼睛只盯着前方,根本没朝脚下望一望。突然,他被脚下的突出的树根绊了一下,幸亏双手撑地,才没有摔个大马趴。威尔逊爬起来,拍拍手,这时他突然看到,手上有条黑呼呼、冷冰冰的东西在扭动,原来是山蚂蟥沾在手掌心,他感到一阵恶心,神经也一下子被紧紧抽住。
这时,维纳马上查看自己身上,发现衣服上、脚上已有10多条山蚂蟥爬了上来。他用手拉,用脚跺,但山蚂蟥的两端都有吸盘,附着力极强,刚去掉手上的两条,又有更多的向他爬上来,地面上到处都能见到山蚂蟥,在扭动着爬行。
露丝见状,一边大声叫喊,一边狂奔,也不知跑了多少路,直到精疲力竭力止。汤姆森冲到威尔逊跟前,迅速地将威尔逊身上的山蚂蟥抓了下来。然后把吸饱血的山蚂磺用脚狠踩,每踩一下,山蚂蟥肚子里就射出一股血箭,当他把所有的山蚂蟥都踩成肉泥,才算出了口恶气。摆脱了山蚂蟥,威尔逊他们感到又累又饿,随身的食物已吃得差不多了,强烈的饥饿感迫使他爬起身,拖着沉甸甸的双腿,走向森林去寻找食物。
作者:林德·海耶克
制造幻觉的毒菇
制造幻觉的毒菇
这一带森林中,生长着许多大大小小的蘑菇,这对个个饥肠辘辘的威尔逊等人来说真是极大的诱惑。他们的脑海中,马上浮现出一盘盘令人垂涎欲滴的美味佳肴,诸如奶油蘑菇汤,蘑菇菜心……汤姆森立即动手,尽量选肥大多肉的蘑菇,干这项工作简直是一种享受,仅仅一会儿工夫,他就采了一大堆。接下来的任务是烹调,他们架起簧火,煮了满满一大锅蘑菇。汤的香味阵阵扑鼻而来,西斯科忍不住先尝了一口,虽然烫得嘴唇发痛,但滋味实在鲜美极了。他吃得津津有味,生怕比别人少吃了。
可是他们哪儿知道,在他们美美吞食的蘑菇中,有一种叫小美牛肝菌的种类,属于剧毒蘑菇。
吃完这顿香味扑鼻。鲜美异常的佳肴之后,他们站起身来,根据太阳的位置测出方向,准备踏上新的征程。正在这时,维纳突然感到一阵发晕,头重脚轻,立足不稳。他连忙靠近一棵大树,想休息一会儿定定神,但情况反而变得更糟糕。原来,毒蘑菇的毒性开始发作,毒素已影响到大脑的中枢神经。这时,维纳的脑海中出现了奇怪的幻觉,只觉得眼前面无数的小人,有的穿红衣裳,有的穿绿衣裳,手里还舞刀弄枪,一会飘过来,一会儿飘过去,在周围穿行不停,他用拳头打,用双脚踢,用身体撞,可这些"小人"怎么也驱赶不走,原来,这完全是由毒蘑菇引起的,使维纳产生了"小人国幻觉症"。
"金子,金子!"西斯科一面惊呼,一会狂笑着抱住一棵大树抚摸。"我终于找到金子了,我发财了,我发财了!我是大富翁。"
威尔逊同样产生了幻觉,他又回到庄园正和妻子在庄园的草地上欣赏着自己丰厚的家业,情不自禁时还不时拥抱在一起相互亲吻。
露丝却看到了威尔逊正和前妻的亲热,跑上前去,使劲地把威尔逊往自己这边拉。
汤姆森则进入了10年前自己部队作战的炮火中,到处是死尸,遍地是鲜血……不知不觉中,毒性使他们进入了梦幻般的睡眠世界。
作者:林德·海耶克
西斯科的发财梦
西斯科的发财梦
从一场"美梦"中醒来,太阳已经老高了。食人部落仿佛已在前方不远处的地方向他们招手,那儿的阳光或许更明媚与煦暖。带着这样一种信念,威尔逊在路线上计划的图表上,用红色的画笔把纳米比亚几个字圈了起来。
维纳告诉大家,在纳米比亚一带,大象预感到自己的寿命将要结束时,出于一种本能,它会沿着一条秘密"象道",一步一步地走向埋葬着它的祖辈的坟场。象的坟场,多么诱人的地方,那里会不会有食人部落居住,威尔逊思考着。
"坟场?一定会有宝藏了。"西斯科暗自庆幸。
在纳米比亚的齐力马扎山麓,威尔逊为了早日到达那个坟场,特意在当地请了一个名叫瓦吉的当地人作他们的向导。路上,瓦吉告诉了他们一段奇怪的经历:有一次,他打猎迷了路,偶尔登上一个山顶向下眺望,意外地发现了有一个地方散堆着大量的动物骸骨,当时正值黄昏,只见一头大象摇摇摆摆地朝那堆骸骨走去,那样子,似乎是历尽磨难才摸索到这儿来的,走到离骸骨不远处,那大象"哇"地叫了一声,双腿就像折断似的瘫了下去,接着一动不动了。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象冢?根据瓦吉指点的大致方向,威尔逊5人走进了通向象冢的沼泽地。据传,在这些荒凉的泥沼里,不知有多少大象和冒险家陷了进去,就此销声匿迹!走在前面的汤姆森突然一声惊呼,只见他脚下的泥浆咕嘟嘟地翻着气泡。此刻,泥沼就漫到了他的膝头。他预感到自己将被溶解成沼气,绝望地尖嚎着,此时,灵敏的威尔逊,抽身跑向不远处的小树林,用最快的速度砍回一株小树。此刻,泥沼已漫过了汤姆森的胸部。汤姆森死死地抓住小树的一端,另一端由威尔逊等5人拼命地拉扯,终于汤姆森被众人从泥潭中拉了出来,众人不由得都瘫坐在地上。好险呀!要是再迟一步……瓦吉还告诉威尔逊:有的冒险家故意把象打成重伤,期望让受伤的象充当通往象牙宝库的向导。
一听到象牙宝库,西斯科顿时兴奋起来,"是真的吗?象牙宝库还在吗。"他急切地盘问瓦吉。
维纳怀疑象冢是不存在的,象冢之说不是世人的讹传,就是那些贪恋象牙者的痴人说梦。
他揭露说:"早在一个世纪前,一支狩猎象牙的白人探险队,在非洲一座密林旁边发现了庞大的象群。探险队不顾当地人的反对,残酷地对象群进行密集射杀,当时一有一部分受伤的大象侥幸逃脱厄运,躲人密林之中,不巧,躲入密林的群象又遭遇了一场森林火灾,受伤的群象无力逃离火窟,全部葬身火海,过后,那儿就留下了大量的象牙和象的尸骨。这些堆积如山的累累白骨,是人为的坟场,是对人类中那些唯利之徒愚昧,残暴本性的愤怒控诉,谁知这么一件丑闻,竟被一些人抹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添油加醋地加以渲染,竟成了发现象冢的惊人传闻了,从此,象冢之说就渐渐传播开来。"
听了维纳这一番话,西斯科闪亮的眼睛顿时失色,他的发财梦又破灭了!
在齐力马扎山麓探索了一月,威尔逊除厂耳闻了神秘的象冢外,一直未发现有关食人部落的迹象,因此,他们决定不在此久留,于第二天又开始新的征程。
作者:林德·海耶克
离奇的“死城”
离奇的"死城"
传说位于纳米比亚腹地有座古"宝城"。那里有无数金银和稀世宝物,还有一口灌溉广漠沙原的宝井,多少人去那里寻找,常常是一去不返,一些冒险家也在那里丢了性命。因此,人们又给它取了一个恐怖的名字:"死城"。
每当风暴降临这里,"死城"就会奇迹般地出现城廓宫殿,纵横交错的街巷,鳞次柿比的房舍……过后,这一切又被黄沙掩埋在地下,"死城"就是如此神秘莫测地交替出现。
如此神秘莫测的"死城"强烈地吸引着威尔逊,他决定在揭开"死城"神秘面纱的同时,从中发现有关食人部落的讯息。
"死城"探险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西斯科这次自然是最积极的,面对"死城"的种种凶险传闻,他竟率先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
5天以后。威尔逊他们来到了一条河的大河弯。河弯包围着一大堆光秃秃的沙荒地,根据它的位置、地形、地貌,威尔逊判定这里就是"死城"的遗址,正当众人在此四处寻找时,突然,一阵阵疾风刮得昏天黑地,让人睁不开眼,喘不过气来。疾风之中,"死城"的帷幕慢慢地被揭开了,疾风过后,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座方正的古城。半坍塌的城墙、雉堞,望楼大部完好,地面露出半截拱形城门,门已破坏,透过敞开的城门,可以窥见城内房舍、街道。威尔逊他们进了城,街道两旁排列着半坍倒的房舍,依稀可辨出住宅。商店、客栈、大院。到处静悄悄地没半个人影,真是一座名符其实的"死城"。西斯科首先看见商店的痕迹,他飞快跑上前去,想找那神秘的古井。他穿越城墙,庭院,到处寻觅金银财宝。这时,他无意中发现了一间穹形秘室,发现了一个精致的黄杨木箱,打开一看,里面装有成叠手稿,一卷丝绸,虽年代久远,但由于气候干燥,纸张、绸片都完好无损。绸卷上绘着一幅风景画,蓝天白云,花园内玫瑰盛开,林木森森;远处露出塔尖,中央喷泉水花四溅,旁边有男女青年正在歌舞,几个老人正饮酒谈天,地毯上堆着苹果、萄葡和甜梨。在秘室中央有一张白银镶边的玉石桌子,上面摆着几个金丝碗。西斯科欣喜若狂,便连忙全部装入了预先准备的口袋里。突然间,传来了震耳欲聋的喧嚣及怒吼声,还夹杂人的凄厉号叫,以及流窜入高空和掠过地面惊心魄的音响。这是风暴来了,西斯科仍在目不转睛地寻找着珠宝,汤姆森拉起西斯科便往回跑。
命算保住了,但无数的珠宝却失去了,西斯科望着被风暴袭击的商店,失望到了极点。一个劲地埋怨汤姆森不该来打搅他。
又是一声巨响,"死城"内的门被旋风掀倒。威尔逊急忙招呼大家尽快离开"死城"。
一场大灾难总算没有降临头上。
作者:林德·海耶克
霍屯督部落见闻
霍屯督部落见闻
在非洲的南部地带,威尔逊等人与分布在此的霍屯督人生活了一段时间。
霍屯督人属游牧民族,居住的环境多是干燥而凉爽的地方,季节性比较明显,夏季炎热,冬季也能见到霜花。因而水在霍屯督人当中显得十分重要。他们的地区尽管雨水不多,但仍可见到郁郁葱葱的绿色海洋,为他们放牧提供了天然草场。他们饲养一种角非常大的牛,多毛的肥尾羊和狗。牛在霍屯督人的社会生活之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除牛奶是他们的主食之外,牛也是他们重要的运输工具。霍屯督的狩猎工具非常简单、原始,狩猎方法颇多但都十分落后。
威尔逊在这里了解到,霍屯督人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单位是家庭,并由若干个家庭组成一个父系氏族,每个父系氏族组成一个部落。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名称和酋长。有的部落以自己的祖先命名,有的根据地理环境和物体命名。每一个部落在地域上并没有明确的划分,主要以原有水源、原有草地,来维持他们的生活。水源就是他们的财产。
威尔逊、维纳开始小心翼翼地接近这些霍屯督人,力求在他们身上发现一些特别之处。然后再向他们了解一些有关食人部落的传闻和消息。有几个父系氏族,相对强大,较有影响的氏族是孕育酋长的氏族,酋长由该氏族产生。酋长得到众多人的认可和尊重,并与其余的氏族首领组成部落会议,酋长按父系由长子继承,如没有儿子则由酋长的兄弟或兄弟的儿子继承。无论如何,这一权力绝不传给妇女。继承人是任何人无权争夺的,就是酋长也无权剥夺其继承权。当然酋长有权自愿将自己的职位让给继承人,酋长与普通老百姓之间来往没有任何清规戒律。
霍屯督人尚武好斗,这令威尔逊等人感到有些茫然不解。这些霍屯督人对战争并不惧怕,也不陌生,部落之间的战斗经常出现,抢劫牛群,诱骗妇女,侵犯领土等事件,往往都是战斗的序曲。类似事件发生后,受害者一方往往派出一名使者向对方提要求和赔偿价格,如果对方接受这些要求,便可以息事宁人,如果对方不接受条件,恶战即将开始,全部落的男人在酋长的率领下前去劫寨。出发之前,那些没杀死过敌人的战士要喝牲畜的血,并利用占卜术求得吉兆。他们的战术往往是突袭并利用公牛助战,一般都偷偷地藏在水源附近,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早有防备。这时复仇者保持一定的距离进行箭攻,然后步步逼近,最后双方进行交手战。他们的武器则是长矛和圆木棒,有时手上还有一种防身的牛皮衣,这是用双层生牛皮制成的。在最激烈的时候,他们有时赶出公牛与敌人战斗。
霍屯督人除部分改信基督教外,其余的人保持万物有灵信仰,崇拜自然力和祖先,相信巫术。巫师是看成最有魔力的人,他们法力很大,并非常人所能类比,他们有特殊的魔力,不仅可以在人间行使魔法,而且还可以到阴间与鬼神往来。他们一直以人与神鬼的媒介的身份,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求得他的魔力,帮助自己解决棘手的实际问题。
非洲的很多民族,对月亮的感情很深厚,霍屯督人对月亮的崇拜也显得十分突出。每当新月和满月之时,他们特别激动,称月亮为"统帅",整夜为之欢歌曼舞。他们认为,月亮会给人们带来好运,会给人们带来很多他们需要的东西。有时,他们对月亮高声呼喊"我们欢迎您!""给我们的牛多多的饲料,多多的牛奶,让我们的生活比蜜还甜"。他们相信他们所爱的月亮会使他们如愿以偿。
霍屯督人男女之间的婚姻是自由的。但表面上还要经过家长的同意,传统婚俗按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说亲,说亲是双方家长的事,男女家长首先请媒人到女方父母家去提亲,无论同意与否,女方父母最初的态度总是找理由推却,一般说这已成为一种习惯性的序幕了,经过反复的磋商,女方父母才表示同意,但还必须经过女儿的同意。
第二步求婚,这是小伙子要亲自出场向姑娘求婚。他们的求婚方式既诚恳又奇异,男青年晚上到姑娘家,并睡在她的身边表示诚意,而姑娘则会起身离去,到别的地方去睡。小伙子不着急,一个入睡在那里到天明,有时这种行动要反复多次,这就需要小伙子有耐心,这是姑娘对他的考验,如果姑娘几天以后仍回到原来的地方睡觉,就证明婚姻大有希望,姑娘已经同意了。男青年等到第二天便高高兴兴地向女方的母亲送礼,与姑娘交换长袍并送给姑娘最喜欢的香粉,给未来岳母的礼品,是用贝壳或鸵鸟蛋壳镶嵌的腰带。
第三步婚礼,在女方处举行,同时要举行宴会加以庆祝,食物一般由新郎的父母提供。结婚的当天,新婚女子要向双方的母亲赠送一头母牛,以表她对母亲哺育的感激之情。婚礼宴会一般都在晚上举行,气氛十分热烈,即使是婚宴,也不会破坏原有的老规矩,男女分开吃,但不同的是新郎则加入到妇女一边,这只是象征性的,因为他有单独的食具和专门的一份食物。喜庆之日,人们载歌载舞,通宵达旦,新房就在女方父母住宅的附近,这是新娘父母送给女儿的一份嫁妆。新婚夫妇就住在那里。
第四步服役,婚后的一段时间内,新郎要住在新娘家,为女方家做事,时间大约一年,只有当第一个孩子出世为止,他才可以结束这种寄居妻家的生活,将家搬回自己的部落中去。
霍屯督人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妻子不能生育或只生女儿时,丈夫有权要为其留后,作为自己的继承人,将妻子的姐妹,特别是未婚的和守寡的姐妹都视为自己的妻子。但是,他却非常尊敬他的岳母,而且还要回避。
而富有的人可以娶二、三个妻子,但后来的妻子则住在另外一幢房子里,正妻有一定的地位,其儿子有优先继承权,其他妻子的地位都没有正室高。
丧偶的人都被认为是不洁之人,如果再婚必须举行一定的仪式,婚礼后,他们双双回到房间内进行一种类似纹身的仪式。当然,这种仪式要由再婚寡妇进行。老者首先划破她们的皮肤,然后将绵羊血和从老者手臂上划下的污垢擦入她们流血的伤口内。然后吃上一顿饭,当然,这顿饭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享用,只有和她们有同等经历的人才能参加他们的羊肉宴。再婚者的隔离期从纹身开始,痊愈结束。最后,他们由老妇人用水为他们洗澡,换上新衣服,进行仪式性的引导,恢复正常的生活。
在霍屯督部落的生活令威尔逊们感到快乐。霍屯督人恬静、安然和独特的生活方式使他们感触颇深。为了找寻到食人部落,他们离开英国富饶的庄园在外漂泊了3年多,3年多的历程,3年多的血和泪,3年多的哀与乐,3年多的苦与累,全部留在记忆的长河中,丛林探险、人狮大战、死城之旅……无数次的风狼搏击都使他们在生与死之间游离。人生是为了什么?威尔逊有时在密林丛中的睡梦与清醒之间总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这一次出征,他明显苍老了许多,丝丝白发开始在他头上出现。"人生是一场搏斗",每当面临困难时,威尔逊总会如此安慰和激励自己,是的,他不能倒下,因为信念之根还深深地生长在他的心中,妻子惨死的现状还抽打着他,食人部落的真相还吸引着他,探险的刺激还诱惑着他。他知道绝不能退缩,何况,还有露丝一路给他以温柔而又巨大的力量,使他充满悲壮的历程中多了几分诗情画意的柔情,这是他的生命支柱。
非洲大地接纳了这群远来的游子,看来他们注定要在这片土地上壮烈地走上一回,直到食人部落的出现。
作者:林德·海耶克
臀肥为美的布须曼人
臀肥为美的布须曼人
下一站的目标是南非的好望角。
行进途中,威尔逊等人认识了臀肥为美的布须曼人。
布须曼人与其他非洲人有明显的区别,身材矮小,但比俾格米人略高一些,成年人身高1.2米左右,皮肤呈黄色或黄褐色。并自幼就出现皱纹,头发黑而稀疏,卷成胡椒子状。面部扁平,颧骨突出,鼻子较宽较扁,前额突出,眼窄,没有耳垂。他们与众不同的是,脊椎骨的下部通常向前形成弯曲形向外突出,因而显得臀部特别大,尤其是布须曼妇女,臀部和大腿特别粗,形成一种特殊的肥臀,布须曼人以臀肥为美,以至青年男子在择偶时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看姑娘臀部到底有多大,是否够刺激。
沙漠中的生活,使很多人难以想象,一年没有四、五十天的雨季,使人觉得那里是生命禁区。然而,布须曼人世世代代在那里生活了几十个世纪。
正因为如此,他们才像骆驼一样,甚至比骆驼还耐干旱,可以几十天,甚至几个月不喝水。不了解布须曼人实际生活的人,是不会知道他们是怎样以物代水的,为了寻找第二水源,就需要对植物含水量大小具有很强的识别能力,哪种植物的根部含水量大,而哪种植物的茎可以吸出水来,他们均一目了然。在荒漠之中,有一种藤蔓植物,有一个很大的与这小植物不相称的块根,这些块根有的像大萝卜,大的则有南瓜那样大。但想得到它不太容易,不仅要仔细寻找,而且还要挖地三尺。布须曼人得到此"宝贝"后,用刀将根块削成碎木,挤出汁液饮用。这种块根的含水量十分可观,大一点的块根,完全可以保证一个人一天的饮水量。
布须曼人是南部非洲大沙漠最古老的居民,多少世纪以来,他们始终保留着祖先留下来的传统,过着游牧生活方式。他们把几个名字相同,语言相通的群体结合在一起,就是一个部落,也可叫做"联盟"。他们的家族同属一个祖先,每一个这样的"联盟"都有固定的被划分出来的土地,如村地,洼地,一般情况下,他们都在自己的国内生活,很少有越境行为。
每一个部落都有一个临时的首领,他的权力仅限于对饮食来源、水、火等一系列日常生活的管理,选择居住地与迁徙以及内部纠纷的调解与仲裁。
生活在沙漠地带的布须曼人,对少年男女的成年仪式都很重视,少女的成年仪式。在初潮后举行,大约需要一个多月左右的时间,同时要禁食一些食物。在此期间,由一个妇女专门负责她每天的生活。这一个月的时间,就是少女向成年过渡的桥梁,在此期间,她要学习有关成年妇女应懂得和掌握的知识,特别是妇女生理方面的知识。
当"禁闭"结束后,她就离开了少年时代开始了成年妇女的生活,她已不是孩子,可以考虑结婚问题了。男孩子稍大一点,就随着大人们开始狩猎了,但仍是孩子,只有当为他举行成人礼之后,他才算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可像成年男子那样做一些事情,在这之前却不能,男孩子成人仪式也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他们由巫师在他们的额头上刺上代表自己部落的特殊标记,但不实行割礼。随后,他们便离开自己的亲人到灌木丛中,去过一种隔绝式的独立生活,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艰苦锻炼以培养他们的勇敢、智慧和团结合作的精神,通过锻炼使他们更加清楚作为一个布须曼男子所要具备的条件和社会责任。同时,他们还要学习本部落的"历史"——口头传说,布须曼人的历史就是这样一代代口头流传而形成的。
一个月以后,少年就成了成年男子,他们一个个高高兴兴地回到家中,开始新的成年人的生活,至此,他们可以参加成年男子的一切活动。丛林之中的这段生活,给他们在人生道路上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今后无论遇到什么艰难险阻,他们都会不畏困难,勇往直前的。这种教育虽然仅有一个月时间,但它的影响将是永恒的。
生活在世上的各色人种,无论是谁,都要进行自我的锻炼锤炼,才能摘取姹紫夺目的桂冠,布须曼的青年男子为了承担成人的重担,必须到孤寂的灌木丛中锻炼一个月,何况作为寻找食人部落,揭开其奥秘的探险小队呢?布须曼人能歌善舞,狩猎之前,丰收之后以及各种仪式,庆典都有歌舞助兴。"爱情之舞"是少女成年仪式中不可缺少的一个节目,全部由女人参加表演,她们边唱边跳来到第一次来潮的少女家外,用这种方式向她表示祝贺,祝愿她们健康成长,其中的"羚羊之舞"具有双重含意,在狩猎前跳该舞,是为了祝愿狩猎成功,而当他们之中有人生病特别是妇女生病时。男人们就围着坐在火旁的妇女跳这种"羚羊之舞"。布须曼人认为,用男人的阳刚之躯去赶走病魔是最好的医疗方法。布须曼人当中还有一种带宗教和迷信色彩的"招魂舞",跳这种舞必须围着篝火进行,因为他们认为这个舞蹈之中,火就是神灵的代表。该舞开始时,一个妇女坐在火堆一边,而一些人则边唱边跳并用手拍打着节拍,而后,一些人相继加入到这个队伍中来,随着人员的不断增加,唱和打拍子的节奏越来越快,人们跳得也越来越狂。这时突然一个男子站起来,双脚在拼命地跺地,全身在急速地震颤,就这样不停地跳着、跺着,直至跌倒在地。于是惊人的场面出现了,倒在地上的男人用双手抓住双脚,在女人和火焰的周围转圈滚动。随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他的队伍中来,喊叫声也随着人员的增加而越来越大,当然这样滚来滚去仅限于男人,而妇女则围着火焰边唱边跳。这时舞蹈的队伍在发生着变化,分为内圈和外圈,女人围成一圈在内,男人围成一圈在外.圈内的女人们肥大突起的臀部不时碰撞着外圈的男人,这时歌舞进入高潮,几个男人跳得汗如雨下,围着一个唱歌的女人,拼命地上下挥着胳膊,似乎已进入一种不可自控的如醉如痴的疯狂状态之中,直至倒地,不省人事为止,而只有这样,布须曼人才认为阴魂才真正地回到了人体之中,这才是自己与神灵相结合的象征,又是死而复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