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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最后的审判.3

作者:美-苏拉米·莫莱 当前章节:1435 字 更新时间:2026-6-6 00:12

在这里,耶和华对犹大的儿子进行的死亡惩罚,显然是具有绝对、甚至专制性质的,俄南之死特别明显地表现出了这一点——仅仅是因为俄南拒绝根据弟娶嫂而为兄留下后代的文化陋习,因而在同房的时候将精液排出在地上,就不得不死!更为重要的是,面对着儿子连续地惨遭横死,犹大作为父亲也被迫让儿媳他拉回娘家守寡,以保护剩下的最后一个儿子,实际上也就表达了对于耶和华的无声的抗议,这也是他走向善恶自省的开端。

事实上,最大的受害者还不是犹大,而是他玛,因为犹大毕竟还有一个儿子,可是,他玛在一连死去两个丈夫之后,还得一无所有地回到娘家去守寡,显然是被当做祸水泼出了门。绝望之中的他玛,为了争回自己还可以作一次妻子的权利,决心采取以恶抗恶的方式来复仇。虽然她不能向耶和华这样的唯一神复仇,但是她能够向犹大这样的家长复仇。于是,他玛便假装妓女去引诱犹大同寝,不仅怀上了犹大的孩子,而且还拿走了犹大的大印、腰带及权杖等证据,暗暗地等待着能够伸张正义的那一天。

数月之后,有人告诉犹大,说是他的儿媳做了妓女,并且还怀孕了,这时候,"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他玛被拉出来的时候,便打发人去见她的公公,对他说:'这些东西是谁的,我就是从谁怀的孕,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犹大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从此犹大不再与她同寝了。'"因此,从表面上看,无论是犹大,还是他玛,如果将他们的恶,无论是有意的,或是无意的,与珥及俄南的所谓的恶相比,实际上已经远远地超过俄南的恶,更不用说珥的恶了。

这就在于,尽管珥的恶耶和华没有予以公布,但从耶和华所认定的俄南的恶来看,大概也不过是违背了某种文化陋习罢了,不然,兄弟俩也就不会被耶和华以同样的死亡来进行惩罚。然而,从人的角度来看,非常明显,兄弟俩肯定没有犯下死罪,不然的话,不仅犹大不会故意让他玛回娘家守寡,以保护仅存的儿子示拉,而且他玛也不会以乱伦的方式来对犹大进行复仇,因为这样做,她有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所以,犹大与耶和华的暗中对抗,他玛直接向犹大复仇,如果说是恶的话,只能是恶之果,只有耶和华的专横才是恶之因。这也许就是犹大与他玛两人,为什么不仅没有受到任何惩罚,反而以他玛为犹大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来弥补了犹大失去两个儿子的悲痛与遗憾的主要原因吧。这至少表明即使是对于耶和华这样的全能神来说,同样也存在着以善制恶的需要。当然,对于人来说,这种需要也就更加迫切。如果说他玛出于女性最起码的生存本能,以恶的方式来追求善的大义,那么,已经忏悔的犹大对于善恶的把握,无疑也就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因此,在这里,无论是神,还是人,只有首先能够进行自我的审判,才能通过最后的审判。

这正如《死海古卷》中所说:"要全心奉行上帝的旨意,使他能按照他良善的慈爱,救你的灵魂。你们要为自己找出一条生命的道路,为你们修成一条达到拯救、使你们子女存活的直路。纵使你的灵魂交给了地狱而你们的身体却能免受审判的鞭打。我已经如此听见,这审判就要临到我们。"这不仅强调了在上帝正义光辉的笼罩之下每一个人进行自我拯救的必要性,而且预示着在《圣经》从《旧约》到《新约》的扩展之中,最后审判提出的必然性,所有这一切,便构成了民族宗教向世界宗教转换的一个观念性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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