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必诺主义那贯彻始终的反国家倾向,替法国的民主政体和第三共和的敌人准备了国界以外的盟友(不论是虚幻的,或是真实的)。种族与“秀异份子”两种概念的混合物,替国际间的知识分子添置了一种崭新的、令人兴奋的心理上的玩偶,让他们得以在历史的大舞台上尽情嬉戏。葛必诺的“君王之子”(fils des rois)与十九世纪末叶浪漫主义所标榜的英雄、圣者、天才、超人,有极密切的关系;这些都具有日耳曼浪漫主义的根源是难以隐藏的。同时,葛必诺宣扬的“种族混杂”的观念,也刺激了浪漫主义理论所禀赋的轻佻虚浮、毫无责任感的性格,同时此种“种族混杂”的观念显示出:在人深远的自我里可以寻出过去历史事件的理路。这意指:人的自我变成历史的战场,内在体验可以被赋予历史意义。“自从阅读《论种族的不平等》以来,时时刻刻总有某些事物扰动我内在一泉源,我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正展开一场残酷的斗争,黑种人、黄种人、闪族人与阿利安入之间的斗争”。这段话深具意义!足以表达出近代知识分子的心智状态,这些知识分子是道道地地的浪漫主义的承继者,不论他们抓到何种理论,总是显示出一种政治上天真的倾向,也显示出他们是盲味于政治实体的无知者,可以被任何的“意识形态”所支配。
丁. “英因人的权利”与人权之间的对立
法国大革命后拿破仑发动一连串的战争,于其间,德国“种族思想”的种籽开始散播,而英国的种族思想,也开始显出端倪。我们可追溯至柏克(Edward Burks),这位思想家曾激烈地宜称:“法国革命是这个人世间所发生的最令人惊悸的(危机)”。众所皆知的,柏克的思想不仅影响着英国,也影响了德国的政治思想。我们必须特别强调的事实是:英国的“种族思想”相似于德国,而与法国的截然不同。英德两国的“种族思想”是相似的,其根由在于一项事实——这两个国家都曾经击败三色旗。因此,两者都有一共同的倾向,那就是反抗法国人所揭示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理念,视它为一种外来的侵犯;也唯有此种抗御的行径,这两个国家才能感觉出与法国有所相异。长久以来,英国的社会是奠基于“社会不平等”的理念之上,在人权思潮澎湃激荡时,英国的保守份子对之难免稍感不安。依据十九世纪托利党所坚持的意见来看,不平等本来就是英国民族的特性,狄斯累利宣称:“在英国,“英国人的权利”比人的权利略胜一筹”,史迪芬爵士(sir James stephen)亦称:“法国竟然会因这些事物(指“自由、平等、博爱)一译注)而兴奋异常;在历史上,大概没有比这个更鄙陋的事了”。为甚么直到十九世纪末叶,他们才有能力循经国家的结构而发展出“种族思想”?上述的既是原因之一。相反的,在法国,相同的舆论从一开始就显露出反国家民族的面貌。
柏克激烈反对法国大革命所揭示的“抽象原理”,其主要的原因在于:“我们的宪政,自始至终地宣称与肯定我们的自由,它宛如一项限制继承的遗产,由我们的祖宗传承下来,也必须经由我们传之于后代;犹如一宗财产,是特别属于这个王国的人民,而不包括任何更普遍的地区,或任何先验的范畴”。始自法国大革命,此种传承(inheritance)的概念应用于自由的本质,成为意识形态的基础,使英国的民族主义得以接纳那“种族情感”的轻抚。经由这位中产阶级作家的笔墨,种族情感精简地被表达出来,也彰显出一项意义,那既是:它能直接了当地接受封建制度的自由概念,这种自由概念.既是随土地拥有权而来的权益的总合。柏克并没有侵犯英国特权阶级的权利,为了总摄整体英国民族,他将这些特权的原理加以扩充、巩固,使之适用所有英国人民,且使其成为任何民族中的贵族原理。由此观点,柏克遂藐视那些宣称博爱即是人权的人们,柏克认为:所谓“人之权利”,只适合宣称为“英国人的权利”。
在英国,民族主义的进展并没有严重地侵犯到古老封建的阶级,这可能是由于英国的士绅阶级之作风。始自十七世纪,英国的士绅阶级日益嘭胀,人员日益增多,开始吸收高阶层的资产阶级,因此,既使是平民,也能跻身于公卿贵族之列。贵族的阶级优越感随着这个过程而消逝,但,也培养出对国家的责任感。但正因如此,比起其它地方,英国的封建概念与心态就更能影响较卑微阶级的政治观念。“传承的概念”几乎原原本本地被接受过来,应用于整个英国“种族”。民间普遍吸收贵族原则的结果,是“传承的理论”及其现代的孪生子——“优生学”——遂构成英国“种族思想”的主体。
欧洲人冀望以“人性”的概念来总摄世界上所有的民族。从这项希望萌蘗开始,他们便发现自己与其它民族之间,在外在物理方面确实有极大的不同,这项发现一直困惑与刺激着他们。种族的“繁复分歧”(the diversity)是十八世纪的热门问题,在“繁复分歧”中,人本质与理性之间的认同合一才能得到确切的表达,然而,当面临一桩严密的信念——既是由“人都是亚当与夏娃的子嗣”所发展成的基督教的统一信条,以及人皆平等的信念——时,有关于“繁复分歧”的论证,就显得捉襟见肘。但是,抱持这项信念的人,一且面临另外一些部族——这些部族从没有贴切地表达人的理性、人的情感、文化行为或普遍的习俗,他们所发展出来的制度,是相当粗糙疏陋的——时,是否还能坚持这项信念?这是欧洲与美洲历史舞台上发生的一项崭新问题。这项新问题的产生,究其原因,是由于欧洲人对于非洲部族(尤其是不列颠的殖民地)有更深刻的认知。由于此项认知,欧洲又恢复了古老的社会组织(指奴隶制度),此种社会组织有人认为曾经一度为基督教所消灭。但是,在十九世纪以前,即使是奴隶制度(奠基于种族之上)也没有使那些拥有奴隶的人们发展出“种族意识”。在十八世纪期间,美国的奴隶拥有者认为奴隶制度只是一项暂时性的制度,冀望能慢慢消除它。他们大多数也许赞同杰佛逊的一句话:“一想起上帝是公正无私的,我便浑身颤栗”。
在法国,黑人部族的问题,以及如何去教育融合它们,两者是相随并生的。法国一位伟大的科学家戴蒲丰以欧洲民族作基础,比较各地种族的差异,而加以归类;经由这种严格的并列排比,他教导大家:各种族都是平等的。十八世纪,借用托克维尔的话来描述,是这样的时代:“相信种族的繁复分歧,也坚信人种的一统性”的时代。在德国,赫德拒绝将“种族”这个“鄙劣的名词”应用来指称人;甚至克莱姆(Gustav Klemm),这位首次运用不同种族分类法的人类文化史家,仍尚十分尊重“人类的观念”(the idea of mankind),把这项观念当作他研究的总架构。
然而,在美国与英国事情并不那么简单,一旦废除奴隶制度,人民得花费心思解决种族共处的问题;除了南非(一八八○年代“非洲掠夺战”发生后,它才开始影响西方的种族主义)之外,这些国家在实际政治上处理种族问题,然而,废除奴隶制度并没有替既存的困境发现解决的途径,相反的,却使古已有之的闹争更形尖锐化。这种情况在英国特别明显,在这个国家里,没有任何一种崭新的政治烦向,足以取代“英国人的权利”这个论调,而宣示人的权利。一八三四年,英国政府废除了海外殖民地的奴隶制度,在同一时期,美国的内战爆发,这两件事发生前的论辩,使人发觉公众舆论是相当混淆不清的,它正是一块沃土,各种不同的自然主义教条在三十年代时,得以在这块沃土上争相鸣放。
在这些自然主义的教条里,最早出现的是“人类多种祖先说”(polygenism)。抱持这种学说的人批判圣经,认为它是藉宗教之名行诈欺之实的一部著作。他们认为各种“种族”之间并没有任何关联性。以前,人们皆认为“自然法则”(natural Law)能结合所有人、所有民族,但在这群人手中,此项观念被摧毁无遗,这是他们最主要的成就。“人类多种祖先说”虽然没有强调宿命的种族优越感,但它坚信所有民族彼此之间是不可能了解与沟通的,民族彼此之间注定要互相隔离。“人类多种祖先说”不但声称“东方毕竟是东方,西方永远是西方,永远无法彼此了解与沟通”,它也阻止殖民地区白人与土著的通婚,鼓吹对混血儿的歧视。依照“人类多种祖先说”的观点,混血儿不得称之为“人”(human being),因为他们不属于任何单一的种族,只是一个怪物,其每一个细胞都是“内战的战区”。
“人类多种祖先说”一直影响着英国的种族思想,直到十九世纪,才有另一种学说抨击它。这种学说以“传承原理”作为出发点,更添加了十九世纪的一项政治原理——进步学理。但它推演出来的结论却与“传承原理”背道而驰,而更令人信服。它认为:人不但彼此相互关联,也与兽类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由低劣种族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人脱离兽类是渐进的,人兽之分甚微。“生活斗争”领御着所有的生物,此既“达尔文学说”。“达尔文学说”是循经那古旧的“强权出公理”之说而产生的。以前,贵族往往以傲漫的征服者的态度运用“达尔文学说”。现在,它被转译成民众怨恨不满苦涩的言语,这些民众熟悉生活是一场暗无天日的生存斗争,想稳当可靠的生活,就必须奋斗,为成就暴发户而奋斗。
“达尔文学说”获得如此令人目眩的成功,究其原因,在于它奠基于“传承原理”,替种族与阶级统御提供一项锐利的武翠。它既维护种族歧视,却又抨击种族歧视。就政治的观点来看,“达尔文学说”是抱持中立的立场,它一方面酝酿各种“和平反战学说”、“大同思想”,另一方面镂刻出帝国主义意识形态的锐利形式。一八七○年与一八八○年代的英国,“达尔文主义”被反殖民政策的“功利主义者”所操纵,第一位哲学家即是那论析“进化”的史宾塞。他将社会学视为生物学的一部份,相信“自然淘汰”(natural selection);有益于人类的进化,能导致永久的和平。就政治学上的辩论而言,达尔文学说提供了两项重要的概念:㈠生存竞争的概念?他很乐观地强调“适者生存”的自主性与必然性;㈡人从动物演北而来的可能性是无限量的,此种无限量的可能性,是优生“科学”的开端。
“适者生存”必然性的学理,一旦应用于人的实际活动上,社会尖端阶层必然是最适于“生存”者.然而,此种学理,正如同“征服者学说”的命运一样,当英国的统治阶层在海外殖民地的统制权摇晃不定时,一旦有人提出质疑——今日最适于生存者,明日是否依旧如此?——此项学理便会遭到灭亡的厄运。尽管如此,“达尔文学说”的另一部份——人从动物演化的系谱学——被存留下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适者生存说”面临着一桩难题:它无法确定、也无法预测那一种人可以成为最适合生存的;也无法替任何国家提供一项武器,使之成为一个最适合生存的国家。然而,尊崇“优生学”的人却自认为可以克服此种难题。一八二○年代,德国的学者强调:“优生学”应用的结果可以抗衡史宾格勒的“西方的没落”。从“自然必然性”(a natoral necessity)中可以改变“自然淘汰”,因为这种“自然的必然性”暗中铸造一件“人为的”、使人运用自如的外在物理工具(指可睹、可触及的工具一译注)。所以,“优生学”禀承着残酷的性格,赫克尔很早就评论道:悲悯的残杀可以节省“家庭与国家无谓的开销,这个观点正是这种残酷性格最佳的写照。在德国,“达尔文学说”的门徒们一致决定远离采究科学的领域,不再探索人兽之间的关联与区别;他们变得实际,将人转变成达尔文心目中的禽兽。
德国“纳粹主义”者企图以极权的政策将人转变成兽。在此之前,有许多学者冀望站在遗传学的基础上,将人演化成神。因此,不仅仅是史宾塞,就是连所有早期进化论者及达尔文学说的拥护者,皆一致坚信:“人未来可以像天使一般纯净;人确实根源于人猿也相信有选择的遗传,能产生“天赋禀异的天才”,由此,人们再度相信贵族是自然的产物,是纯净血缘与自然淘汰的结果,而不是政治的产物。一些落魄失意、祟尚自由的知识分子梦想:藕着非政治的手段使崭新的“秀异份子”取代旧有的统治阶层,在这个梦想的激荡下,他们创造出许多“观念”,其中之一是:将整体的国家民族,转变成“自然贵族”(a natural aristocracy)的国家,于此贵族群中,一些被挑选的典范注定会成为天才与超人。十九世纪末叶,西方作家往往以生物学与动物学的语汇来处理政治问题,视之为理所当然。同时,动物学家也一再撰写“以生物学观点来看我们的外交政策”诸如此类的著作,好似他们已替政治家发现一种坚实稳固的引导指标。他们都依照民族的利益,拓展出一套新的方法,来统御与控制“适者生存”。
进化论揭示的这些教条,其最危险的层面即是将“传承的概念”与个人成就、个人性格(这对于十九世纪的中产阶级的自尊是顶重要的)结合在一起。中产阶级希望科学家能为其证明伟人(不是贵族)是一个民族国家的代表,从伟人的身上,“种族的天才”才能被人格化,狄斯累列这位政治家认为:伟人是“种族的人格化,是这个种族的典范”,当科学家证明了狄斯累利的此种观点时,他们同时也提出一理想以逃避政治责任。进化论一旦宣示:“英国人是超人,英国历史是这位超人的演化史”,那么,此“天才”的发展使有了合乎逻辑的鹄的。
英德两国的“种族思想”都来自于中产阶级的作家,而非源自贵族。这些中产阶级的作家,冀望所有阶层均能分享到贵族准绳的利益,而此种渴望是受到纯正的民族情感所鼓动。就此方面而论,卡莱尔“天才与英雄”的观念,正是一位“社会改革者”的武器,他不是“英格兰帝国主义之父”,若称他的观念是帝国主义的滥觞——这是一般人所认同的——则不合情理。由卡莱尔的“英雄崇拜”在英德两国引起热烈的反应,可以看出:“英雄崇拜”的理念与浪漫主义的“个性崇拜”均种因于同一根源。两者均肯定与荣耀个人内蕴的伟大性格,也坚持个性内蕴的伟大性格是独立于社会环境之外。从十九世纪中叶以至于帝国主义确实发生的年代(既十九世纪末叶),那些推动殖民运动的人都受到卡莱尔极深的影响,卡莱尔自己在“论黑人问题”这篇论文里,也关怀如何帮助西印度人产生“英雄”;然而,并不能因此指控他们是“种族主义”的代言人。另一位作家戴克(Charles Dilke)的“更伟大的不列颠”(Greater Britain,出版于一八六九年),也往往被认为是帝国主义的滥觞。他是一位激进份子,在此著作里,他荣耀了英国的殖民者,将他们视为不列颠民族的一部份,藉这个观点,来反驳那些把他们及其土地仅视为殖民地而藐视他们的人。此外,席列(J.R.Seeley)的“英格兰的扩张” (出版于一八八三年),在不到两年的时间竟然卖到了八万本。在这本着作中,他尊敬印度人,视他们为一异地民族,区分了印度人与“野蛮人”。佛朗德(Froude).对波尔人(Boers,第一个明确服膺偏狭的“种族主义”哲学的白种民族)的赞美似乎是不足取的,但甚至连他也反对给予南非太多权利,因为“南非的自治意指:由欧洲殖民来治理土著,而这种统治方式并不是自治。”
英国的民族主义与德国的情况几乎一样,也是受到中产阶级的刺激、酝酿而产生的;英国的中产阶级也没有完全从贵族阶层中解放自身,因此,培育了“种族思想”的根苗。然而,英伦三岛与德国也不一样:德国以往并不统一,因此必须创造一堵意识型态的墙来补偿历史或地理上的分裂,英国具有自然的疆界与四周围的世界完全隔离,然而英格兰民族必须创造出一个“统一理论”,使得远离祖国数千里、生活于海外殖民地的民众有向心力。唯一能结合他们的绾连系带,既是共同的祖先、共同的血缘、共同的语言。但从美利坚合众国的隔阂情景来看,这些绾连系带显然无法保证英格兰的统治权;不仅美利坚合众国是如此,其它殖民地也显出同样光景。这些殖民地尽管没有藉着暴力手段,却都显示出同一趋势,那既是:发展出一套与祖国不同的政治制度。为了解救上述的不列颠国民,戴克(显然受卡莱尔深刻的影响)宣示所谓的“撒克逊王国”(saxondom)这个名词能赢取美利坚台众国国民的向背(戴克这本书用三分之一的篇幅来讨论美利坚合众国)。戴克是一位激烈份子,他不合时宜地紧靠于共和国这旁,在他的论调里,“独立战争”宛如不是两国之间的战争,只是英国在十八世纪的一个内战。此时的英国,有一桩令人惊奇的事实,即是:英国的社会敢革者与激进份子皆是民族主义的赞助者。此项事实发生的重要因素在于:他们冀望能继续拥有殖民地,因为他们认为唯有殖民地才能替较卑微的阶级找到出路;此外,他们也希望保持那更激烈的英国激进份子的后裔在祖国的影响力,佛郎德很明显地表达出这个动机,他希望“保持殖民地的存在,他认为唯有在殖民地才能再造出较纯朴的社会状态,较尊贵的生活方式,这是工业化的英格兰所无法实现的。”这个动机对于席列的“英格兰的扩张”一书也具有确定的影响,他如此说道:“当我们惯于把整个帝国放在心目中,称它为整个英格兰,我们不难发现美利坚合众国也在其内”。不论日后政治学家如何运用戴克所创“撒克逊王国”这个名词,这个名词在其著作中具有一真实的意义,它意指一个民族已经不再维系于一个狭小的岛国。“长期旅行途中,有一种观念一直盘旋于胸怀,它是我的同伴与向导,也是开启新领域的秘密的大门之钥,……那既是:我们华丽壮伟的种族,已经围绕了整个地球,将来势必散布于全世界” (序文)。就戴克的观点而论,共同的根源、传承,以及“种族的华丽壮伟”,与其称为外在事实、“历史之钥”,毋宁说是当前世界最迫切需要的引导指标,是一望无垠的空间里唯一值得信赖的绾连系带。
英国的殖民者已散播于全球各地,因此,民族主义的一个最危险的概念既“民族的使命”的观念在英国特别强靱。在民众激荡着民族情感的国家里,“民族使命”这沿袭甚久的观念虽然未受到“种族”思想的污染,但最后它仍不免与“种族思想”发展出浓厚的亲和力。从日后的经验观之,前所引述的英国民族主义者的言论,可以被认为微不足道不足为患。法国的孔德所提出的观念,比他们的言论更具有伤害力量。孔德坚信:唯有在法国的领导之下,人性才得以再生与统一。这些英国民族主义者没有放弃“人类”这项观念,尽管他们认为英国是人性的引导者;同时,他们不得不强调民族主义这项概念,因为它禀承着销镕民族与土地的绾连系带的特性,而销镕民族与土地的绾连正是“使命”这项观念的意涵。由此,我们可以了解此种销镕,对于英国的政治活动,不是一种宣传式的意识形态,而是一项既定的事实,面对这项事实,英国的政治家们不得不细加斟酌。英国的民族主义者与以后的种族主义者最大的不同,在于英国的民族主义者对于较卑微的民族,没有怀着严重的种族歧视的心意,此乃因他们所谈论的国家,如加拿大与澳洲,是地广人稀、没有严重人口问题的地域。
英国第一个强调种族优越观并认为这是历史与政治重要决定因素的政治家,对于英国的殖民地人民与殖民地,并没有浓厚的兴趣,这绝非偶然。这个人曾说:“我们无法负载殖民地的重担”,然而,他却冀望将不列颠帝国的力量扩展至亚洲地区,他在人口与文化问题最严重的殖民地上有力地强化了大英帝国的力量,他就是狄斯累利,一个使英国女王成为印度女皇的政治家,在英国史上,他是首次将印度视为帝国基石的政治家,他替不列颠帝国统御印度立下基石,但却冀望能切除英国民族与欧陆国家的绾连系带。印度这块殖民地.曾被冷酷无情的征服者所统治——柏克称他们为“印度的法律破坏者”。在此种情况下的印度,现在接受一种心思慎密的管理蓝图做为管理的准则,而企图建立起一个恒久稳固的政府。这项管理实验真是险境丛生,它根本罔顾柏克的警告——“印度的法律破坏者”可能会转变成“不列颠的法律制定者”。他们坚持自由、平等这两项伟大动听的名称“仅仅指涉微末的事物”,就他们而言,“在英国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件事可以比缔造印度,更能使人心生骄傲之情”。
狄斯累利所引导的政策,主旨是在海外建立起一个排他的、独一无二的阶层,这个阶层的主要功能,只是统御,而不是殖民,为了实现狄斯累利生前所无法目睹的成就,“种族主义”显然是一件不可或缺的工具。这项政策也显示了那具有胁迫性的变迁既是:将一个民族从国家内的人民身份转变成“第一流组织、无其它血缘融合”的种族,并自认为“自然的贵族阶层”(the aristocracy of nature)——正如狄斯累利上面所说。
直到现在,我们所论述的,乃是一种议论的发展经过,经历了我们这个时代恐怖的体认之后,我们在这种发展过程中至今所目睹的只是“种族主义”的曙光而已。尽管在所有国家里,“种族主义”接纳了“种族思想”的所有元素,虽然我们关心一种“内蕴逻辑”(immanent logic)的发展,可是具有“内蕴逻辑”特色的“观念史”并不在我们考虑的范围之内。“种族思想”种困于为了替复杂、变化多端的政治斗争求得方便与胜利所架构的论证网络。在欧洲各国,种族主义不甘拥有任何统御政治的钥匙;它尖锐化、也开拓既存的斗争利益或既存的政治问题,但它并没有创造出崭新的斗争,或产生政治思想的新范畴。“种族思想”起源于经验与政治群圜(political constellations),这些经验与政治群圜,至今依旧令人难以理解,甚至连那些“种族”的护卫者,如狄斯累利或葛必诺,也不曾熟悉它们。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两种人,一种是聪颖的、时常闪耀出敏锐概念的人,另一种是行径残酷、具有猛兽般的行动能力的人,在两者之间横隔着一道深渊,看来,委实没有任何知性上的解释足以横跨此道深渊,设若“非洲争夺战”以及帝国主义的新时代,不曾使西方人面临一新的、仓人颤栗的经验,那么,诉诸于种族的思考很可能会在一段时期,与十九世纪那些不负责任、轻佻的言论一样,消逝于历史舞台上。帝国主义完全是由种族主义所设计出来的,既使“种族思想”不适存在于这个文明世界里,唯有诉诸帝国主义,种族主义才能替其行径找到借口与解释的观点。
毕竟,“种族思想”是存在的,它是“种族主义”最有力的帮凶。任何言论均可夸张地宣称是一项传统,如是,此言论便可以隐藏新学理所具有的摧毁力量。这项崭新的学理,如果没有国家民族尊严的表征,或者缺乏传统力量的护持,那么在它摧毁欧洲民族国家的结合体之前,根本无法与所有西方过去的政治和道德准则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