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的政区范围的确定,标志着中华帝国最基本的文化圈的初步形成。后来中土文化向四方传播,都是以此作为主要基地的。
在秦的地方行政体系中,郡的下级单位是县。少数民族地区的县级行政单位则称“道”,这是因为当时中央政府对于这些地区一般只能控制主要的交通线,并由此推行政令、集散物资的缘故。秦县的数量大约有一千左右。
郡县制度,是春秋战国时期以来逐步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
关于“县”的设置的最早的资料,见于《史记·秦本纪》的记载。这就是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年)伐邽冀戎后,在所占领地区设立了最初的“县”,以及秦武公十一年(公元前687年)在杜地和郑地设置了“县”。《国语.齐语》说,齐桓公时,曾经有“三乡为县,县有县帅”的制度。《左传》中,可以看到有关晋国、楚国等国曾经设县的记录。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二《郡县》写道:“当春秋之世,灭人之国者,固已为‘县’矣。”就是说,“县”,起初是列国兼并时代管理新占领区的行政区设置。顾炎武又指出,“当七国之世,而固已有郡矣。”通过战国时期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郡制,也是中原周边地区后起的强国赵、燕、楚、秦初创的新的地方行政制度。
郡县制度为秦王朝继承发展,成为后来历代王朝中央政权控制地方行政的基本形式。
秦王朝对于是否实行郡县制度,曾经进行过两次御前大辩论。
秦刚刚实现统一之初,丞相王绾曾经主张实行分封制以维护帝国的安定。
王绾认为,诸侯初破,燕国、齐国、楚国旧地距关中遥远,如果不分置诸侯王的话,就没有办法镇抚管理。他建议秦始皇分立诸子。
秦始皇吩咐朝廷对这一意见开展讨论,群臣大都表示赞同王绾此议。只有廷尉李斯提出了不同的政治见解。
李斯说,周文王、周武王分封了许多子弟同姓为诸侯,但是后来这些诸侯国与周王朝的关系越来越疏远,又彼此如同仇敌一般互相攻击,连周天子也没法子禁止。现在.赖有陛下之神灵,海内实现了一统,都成为直属朝廷的郡县,诸子和功臣可以用国家的赋税收入给予丰厚的赏赐,这样便于控制天下,这是实现海内承平的“安宁之术”。而分置诸侯,是不宜施行的建议。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他说:天下苦于战争长久不息,就是因为侯王割据相互争夺的缘故。现在幸有祖先神灵护佑,使天下终于安定,如果重新分立诸侯国,就会再次埋下战争的隐患,要想谋求海内安定,岂不难哉!廷尉的主张是正确的。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就是否推行郡县制,又曾经发生过又一次着名的御前辩论。
秦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在御前祝酒。仆射周青臣进颂说,以往秦国地方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统治旧地设立郡县,于是人人自安乐,不再有战争之患,天下可以传之万世。自上古诸帝王,都不及陛下的威德。于是秦始皇大悦。
随后博士齐人淳于越进言,则直接反驳了周青臣的说法。
他说:殷周政权能维持千余岁,正是因为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却废除分封制而推行郡县制,做事不遵循古训而能够长久的,从来没有听说过。
秦始皇命令就此进行讨论。李斯又批驳了“师古”的主张,以为五帝的政策不相重复,三代不相沿袭,但是各自都实现了安定进步。政制只能依时势而变化演进。明确了郡县制政治革新的意义。李斯又指出古来天下散乱,不能一统,以致出现“诸侯并作”,“诸侯并争”的严重危害。他坚持郡县制对于“创大业,建万世之功”有重要作用的主张。李斯肯定郡县制的意见得到秦始皇的赞同,而对于与此不同的政见,随后又有以“焚书”为标志的严厉打击的措施。
明代思想家李贽在《史纲评要》卷四《后秦纪》中曾经称李斯倡行郡县之议是“千古创论”,又就“置郡县”之举赞誉道,李斯等人,都是应运豪杰、因时大臣。假使圣人重新复生,所推行的政策也不会有所改变的。
秦王朝的统治者确定了“置郡县”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确实是英明的政治决策。
秦灭六国之后,秦王政以“天下大定”,而名号如果不变更,则无法标志成功,使事业传之后世,于是承袭“三皇”“五帝”传说,自称“皇帝”。据《史记·秦始皇本纪》,嬴政宣布:“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秦的统治终于未能长久,但是,秦王朝的若干重要制度特别是皇帝独尊的制度,却对此后两千多年的历史演进发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王朝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中央政权组织。中央执政集团中权位仅次于皇帝的最重要的官职是所谓“三公”,就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
秦国制度原本有相、相国之职,秦实现统一之后,见于记载的相应官员有丞相隗林、丞相王绾、左丞相李斯、右丞相冯去疾等。丞相是朝廷首席文官,总理全国政务。太尉原称尉、国尉,是朝廷首席武官,是负责全国军事事务的最高长官。御史大夫地位略次于丞相,是负责监察的大臣,位列上卿。
“三公”之下又有“九卿”,分工管理不同的政务部门。实际上所谓“九卿”官职并不限于九。这一官僚制度体系大体为西汉王朝所继承。按照《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的说法,这一级别的官职有: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郎中令,秦官,掌宫殿门户。卫尉,秦官,掌宫门卫屯兵。太仆,秦官,掌舆马。廷尉,秦官,掌刑辟。典客,秦官,掌诸归义蛮夷。宗正,秦官,掌亲戚。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中尉,秦官,掌循徼京师。
略次一级的官职,又有: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官室。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将行,秦官。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主爵都尉,秦官,掌列侯。我们看到,秦王朝的政治制度已经相当严整完备。后来有“汉承秦制”的说法,就是说秦代的这一制度为汉代统治集团大体继承沿袭。
在中国古代政治史中,秦代的官制确实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说,周政衰败,官制混乱,战国并争,各有变异,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秦以前的官制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然而一般都公认,秦立百官之职,汉代基本因循又经进一步健全之后,确实确立了中国历代王朝官制的基本格局。
中国传统政治体制的基本构架,就这样初步建立起来了。
黎东方《细说秦汉》二一、焚书坑儒
秦王朝的统治表现出的最突出的特色,就是高度的集权,高度的专制。秦王朝在思想文化方面的政策,也有同样的风格。
秦王朝虽然统治的时间并不长,但是所推行的文化政策,却在若于方面产生了相当探远的历史影响。
“书同文”,原本是孔子提出的文化理想。孔子的孙子子思作《中庸》,引述孔子的话说:“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他又指出,虽然踞有政治地位,但是没有相应的政治道德,是不能够主持礼乐的;而即使有相应的政治道德,但是未能踞有政治地位,也是不能够主持礼乐的。
“书同文”,已经成为文化统一的一种象征。但是在孔子的时代,按照儒家的说法,有其位者无其德,有其德者无其位,“书同文”实际上只是一种空想。战国时期,分裂形势更为显着,书不同文也是体现当时文化背景的重要标志之一。正如东汉学者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所说,由子诸侯力政,不尊从周天子,于是礼乐典籍受到破坏,天下分为七国,各自文化特征都不同,“言语异声,文字异形”。
于是,秦灭六国,实现统一之后,丞相李斯就上奏建议以“秦文”为基点,要实现天下文字的统一。凡是和“秦文”不一致的,统统都要予以废除。
历史上的这一重要文化过程,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中写作“书同文字”与“同书文字”,在《六国年表》与《李斯列传》中,又分别写作“同天下书”,“同文书”。
《汉书·艺文志》和《说文解字叙》都曾经说到,秦文字有八体,就是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书和隶书。其中主要是小篆和隶书。大约郑重的场合用小篆,一般的情况下用隶书。李斯的《仓颉篇》,赵高的《爰历篇》,胡毋敬的《博学篇》,是官方正式颁布的文字范本,都是用小篆书写的。
秦王朝统一文字,是中国文字演变史上的一次大转折。
不过,所谓“书同文”,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只靠行政命令就可以在短时期内全面实现的过程。文字的变革,因为秦王朝短促而亡,其实并没有能够真正完成。“书同文”的事业在汉初继续进行,实际上到汉武帝时代才可以说逐步走向定型了。
经过了这一转折,汉代的文字和先秦的文字表现出相当大的差异,以致汉时以渊博着称的学者也已经难以通谙先秦的文字。
秦王朝的“书同文”虽然并不像有些人理解的那样成功,但是当时能够提出这样的文化进步的规划,并且开始了这样的文化进步的实践,应当说,已经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伟大的创举。
秦王朝推行文化统一的政策,当然并不仅仅限于文字的统一。
我们在秦始皇出巡时在各地的刻石文字中,可以看到要求各地民俗实现统一的内容。比如琅邪刻石说到“匡饬异俗”,之罘刻石说到“黔首改化,远迩同度”,都表示各地的民俗都要予以改造,以求整齐统一。而强求民俗统一的形式,是法律的规范,就是所谓“普施明法,经纬天下,永为仪则”。
更为明显的实例,是会稽刻石中还说到皇帝“亲巡天下,周览远方”,“宣省习俗,黔首斋庄”,对于当地民俗的干预,已经相当具体。例如,妇人有子而再改嫁,或者丈夫死后妻子改嫁,或者逃嫁而遗弃子女等现象,都受到谴责,宣布要予以惩治,期望建立所谓“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絮诚”的新的道德秩序,甚至宣称“夫为寄豭,杀之无罪”。对各地民间家庭婚姻习俗的强制性改造的方针,表现出新政权文化统制的空前严厉。
掌握最高政治权力的秦帝国的统治者期望直接以强制手段改变民俗,确定新的有利于“常治无极”的“法”、“令”、“轨”、“则”,也就是新的文化规范,以实现会稽刻石所说到的“大治濯俗,天下承风”的局面。
《汉书.地理志下》写道:民众的性情是有地方差异的、刚和柔,缓和急,以及音声的不同,都和水土之风气有关系,这就是“风”;而好恶和取舍的价值倾向,以及动静的变化,又都和君上的情感影响有关,这就是“俗”。孔子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是说圣王在上,有统理人伦的责任,以正确的文化导向,促使各地民间风俗“混同天下一之乎中和”,然后方可以成就所谓“王教”。
统一国家的建设,必然促成文化的融合与统一,这是没有疑义的,然而问题在于实现这一过程的手段和方式。
战国时代,各地居民因长期分裂的政治形势造成的不同的心理状态是很明显的,秦人风俗与东方各国更有相当大的差异。秦实现统一之后,秦王朝企图以强制手段将秦地风俗推行全国以“匡饬异俗”,“大治濯俗”,追求所谓天下民俗文化的“混同”“中和”。如云梦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就写道:“圣王作为法度,以矫端民心,去其邪僻(辟),除其恶俗”,说明秦政府在实现统一的过程中,在战争警报尚未解除之际,就已经将这种“移风易俗”的事业作为主要行政任务之一,并以法律为强制手段,以军事管制的形式强力推行这一政策了。
古代风俗中至今能够留下最明显遗迹的奠过于葬俗。陕西临潼秦始皇陵西侧赵背户村发掘的秦始皇陵劳役人员墓地,发现死者的葬式大多数与秦人墓葬头向西的传统相一致,出土骨架一百具,其中只有四具是传统的仰身直肢葬,绝大多数都是蜷曲特甚的屈肢葬,与关中地区春秋战国时期秦国屈肢葬的蜷曲情况相同。这种现象,应该理解为出身关东地区的劳役人员在专制制度下生前备极劳苦,死后仍被迫以秦人风俗就葬。
秦王朝在思想文化方面谋求统一,是通过极其强硬的专制手段推行有关政策的。所谓焚书坑儒,就是企图完全排斥东方文化,以秦文化为主体实行强制性的文化统一。为了实现这种统一,甚至不惜采用极端残酷的手段。
秦王朝力求以专制手段实现文化统一的政策和战国以来思想文化倾向自由的传统,终于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秦王朝建立了高度集权的专制主义政治体制之后,战国时代旧有的文化体制被否定,文化成为政治军事的附属.私学盛起的形势一去不复返,生动活跃的文化气氛被洗荡一空。一些儒生和游士于是私下批评时政,引用儒学经典《诗》、《书》及百家语,以古非今。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关于郡县制的御前辩论中,丞相李斯批判了儒者遵行古制,实行分封的主张。
他说,先古五帝三代制度不相承袭,各因时势之变异用不同的方式治理天下。当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其意义,当然是狭隘浅薄的儒生不能理解的。儒者所说三代分封之事,当代不可以遵法。李斯又说,古者天下散乱,不能统一,诸侯并争,厚招游学,形成了引述古典来批评当今,用空虚的理论指责实际的政策的风气。现在天下已经平定,法令出于皇帝,而私学却公然非毁法教,诸生不师今而学古,批判当世之政,惑乱民众之心。政令一旦颁下,都各自站在自己学派的立场上妄加批评否定,以超越主上、标新立异来抬高自己的名位,甚至公然诽谤朝政。如此不加制止,上则损害皇帝的威望,下则扩大私党的影响,因此必须严厉禁绝。
李斯又建议,除秦官定史书《秦记》以外,其他历史记载都统统予以烧毁。除了博士官所掌管的以外,天下有私人收藏《诗》、《书》、百家语的,都必须上缴,由地方官员负责烧毁。有胆敢私下讨论《诗》、《书》的,要处以弃市之刑,敢于以古非今的,诛灭其家族。官员知情而不举报者,则与其同罪。焚书令颁下三十天仍然拒不遵行的,罚作筑守边城的劳役。不过,医药、卜筮、种树一类技术书籍,不在焚烧之列。
李斯的建议得到秦始皇的批准。
奉始皇焚书,是对先秦思想文化成就的冷酷的否定和粗暴摧残,是中国文化史上一次严重的浩劫。
焚书之后不久,又发生了坑儒事件。
秦始皇晚年,独断专行,又迷信方术,欲求长生。曾经受到他信用的侯生和卢生不满秦始皇贪于权势,专好以刑杀强化自己的威权,于是相约逃亡。秦始皇大怒,以侯生和卢生的“诽谤’之罪,疑心诸生在咸阳者多以妖言扰乱民心,于是派御史严厉拘审,将所谓违反禁令的诸生四百六十多人坑杀于咸阳,以警告天下有不同政见的文化人。
秦始皇的长子扶苏劝谏道,天下初定,远方人心尚未安宁,诸生不过诵法孔子之学罢了,现在以严酷之法处置他们,担心天下将会发生动荡。
秦始皇大怒,下令让扶苏离开都城咸阳,到北方边疆蒙恬的部队里担任监军的职务。
焚书坑儒等极端的措施,造成了思想文化的凋零,同时也激起了读书人对秦政普遍的抵触和反抗。
对于焚书坑儒,历来有种种的否定与抨击,但是当时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的复杂,也是不可以简单论定的。明代思想家李贽在《史纲评要》卷四《后秦纪》中曾经这样评论李斯关于焚书的上书:“大是英雄之言,然下手太毒矣。当战国横议之后,势必至此。自是儒生千古一劫,埋怨不得李丞相、秦始皇也。”
但是李贽在《藏书》卷二《混一诸侯·秦始皇帝》又写道:“直使儒生至今犹害怕。”这也是事实。
秦王朝对于思想文化控制的手段确实厉害。这反映了秦王朝当政集团比较急进的行政作风,同时又表现出长期战争之后行政军事化的历史惯性。
黎东方《细说秦汉》二二、以吏为师
秦王朝文化政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强调所谓“以吏为师”。
“以吏为师”,就是由官吏承担思想文化方面的领导,代替了先前私学繁盛时代的“师”。
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变化。
李斯在建议焚书时,曾经说道,过去诸侯并争,所以游学大盛。而现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于一,百姓应当努力投身生产,文人应当学习法令制度。
他又对于所谓“私学”批评干扰“法教”的情形提出了严厉的指责,以为如此将会导致专制权力在思想文化领域里发生动摇。
在李斯等人的眼里,“私学”和“法教”,形成了尖锐的文化对立。
推行焚书令之后,他又提议用行政力量指导文化行为,明确要求:“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
以所谓“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取代了原先相当活跃的“私学”,表现出秦政权重“法”而轻“学”的文化价值取向。后来汉代人评价秦政时,对此多有严厉的批判,指出了秦王朝这一文化政策的反文化的实质。
其实,所谓“以吏为师”,或许也可以理解为并不以简单的“学法令”为限。这一指令所针对的“学”的意义,实际上涵盖了极宽泛的文化范畴。比如《史记·秦始皇本纪》裴驷《集解》引述徐广的说法,就指出有的记载并没有“法令”二字,就是说,直接写作:“若欲有学,以吏为师。”
如果这样的说法能够成立,那末,秦王朝实行的文化统制的严酷,更表现为全方位的思想禁锢了。
云梦睡虎地发掘出土的秦代简牍文书中,有一篇南郡守腾颁发给本郡各县、道的公告《语书》。在这篇公告中写道:圣王制定法律,用以端正百姓的意识,改造邪戾的性情,清除恶劣的习俗。由于法律不尽完备,百姓中多有伪诈奸巧,以致干扰法令实施的。所有的律令,都是要教导百姓改造邪戾的性情,清除恶劣的习俗,使他们能够成为良善之民。
《语书》又责备道:现在法律已经齐备,但是仍然有一些官吏民众不予遵守,习俗淫侈放荡的人未能收敛,这将导致主上的大法不能实行,邪恶的风气得以助长。如此,则严重危害国家,也不利于百姓。
可见,“民心”、“乡俗”等文化形态,是“法度”所“矫端”的对象,而“吏”的作用,确实也是相当突出的。按照《语书》中的说法,即:“凡良吏明法律令,事无不能殴(也)。”以为良吏如果明习了法律令,则可以应对任何复杂的行政难题。在秦王朝的价值评定体系中,“法律令”被抬高到万能的地位,“良吏”也被抬高到万能的地位。
“以吏为师”,宣告了春秋战国时代发生于民间,曾经向历史提供过伟大文化贡献的“私学”终于被取缔。
于是,政治领导文化,政治规范文化,政治统制文化,政治奴役文化的历史定式开始形成。这一定式对于后来中国文化演进的历程发生的影响,是十分显着的。
黎东方《细说秦汉》二三、沙丘政变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再一次东巡。左丞相李斯、右丞相冯去疾以及公子胡亥一同随行。
秦始皇和他的随行人员从咸阳出发,向东南行经云梦,然后浮江而下,视察吴越旧地,又登会稽山(今浙江绍兴东南),临望东海。然后沿着海岸北上,来到黄海之滨的琅邪(今山东胶南南)。接着继续沿海岸行进,抵达荣成(今山东荣成)、之罘(今山东烟台)等地。
秦始皇的车队又继续西行,到平原津(在今山东平原)时,这位辛劳的皇帝终于病重不起。
病情愈益恶化的秦始皇用皇帝玉玺封书赐监军于上郡的公子扶苏,命令他与丧车相会于咸阳,主持葬事。
七月丙寅这一天,秦始皇在沙丘平台(今河北广宗西北)去世。
这位使中国得到统一的王者的人生历程结束了。秦人叱咤风云,号令天下的英雄时代也结束丁。
左丞相李斯因为皇帝死于京城之外,担心诸公子及天下会发生变乱,于是决定秘不发丧。
秦始皇的车队一如既往,继续行进。秦始皇的遗体被装载在可以密封车厢的辒辌车中,百官奏事,宦者奉食,都像平常一样。
当时正值暑季,尸车散发出恶臭,李斯、赵高等人又吩咐车队加载一石鲍鱼,以掩盖其气味。
秦始皇赐公子扶苏的诏书虽然已经封缄,却停置在主持机要办公事务的中车府令赵高手中,没有来得及交付使者发出。赵高因为曾经教授胡亥文书法律知识,私人关系较为密切,于是和胡亥、李斯阴谋毁掉秦始皇所赐扶苏书,重新伪造秦始皇遗诏,假称秦始皇生前交付丞相李斯,立公子胡亥为太子。
赵高在阴谋帮助胡亥取得皇位继承权的同时,又和胡亥、李斯伪造赐公子扶苏及将军蒙恬书,责问其罪过,并且令其自杀。
扶苏、蒙恬心有疑惑,但扶苏从父赐子死不能违抗的观念出发,随即自尽。蒙恬不肯自杀,被囚禁在阳周(今陕西子长北),后来也被迫吞药而死。
这样一来,对胡亥地位的主要威胁都被排除了。
胡亥及赵高、李斯的车队经行直道回到咸阳。在这一年(公元前210年)的九月,在郦山安葬秦始皇。
郦山,是秦始皇经营多年的陵墓。关于秦始皇陵的修筑,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秦始皇刚刚即位,就开始了陵墓修筑工程,统一天下之后,各地派来的工徒多达七十余万人。
秦始皇陵地宫中,据说用水银模仿百川江河大海,以机械方式令其流动不息。司马迁的这一记载,已经考古学者和地质学者用新的地球化学探矿方法——汞量测量技术测定地下汞含量的结论所证实。
出于防止盗掘的目的,秦始皇陵的墓门和墓道据说设置了可以自动发射箭矢的机关。
秦始皇安葬后,为了防止施工人员和葬事劳务人员将有关陵墓结构和封藏的信息泄露于世,秦二世竟然采取了全数杀害“工匠”、“臧者”和“宫人”的残暴手段。
清人钱锴《始皇陵咏》诗为此感叹道:“叩之空空但铜漆,复设机弩如警雷。骨枯何待工匠泄,羡门一闭万鬼衷。”
秦始皇陵园及其附近发现的大型兵马俑坑以及其他附属建筑,以实证形式使我们对秦史的认识更为真切具体。
对于秦始皇陵兵马俑坑的作用与意义,研究者的认识各各不同,大致提出了这样几种意见:(1)守卫京城的宿卫军;(2)秦始皇东巡卫队的象征;(3]送葬的俑群;(4)表彰统一全国军功的纪念碑式的“封”;(5)作为概括军事生活的典型“陈兵”,类同于后世神道之侧的柱、碑、石刻像生等。其实,部署在陵园东侧,同时又面向东方的秦俑兵阵,在秦王朝以东方民众为镇压对象,以东方反抗力量为假想敌的背景下,可能也有卫护秦始皇陵的作用。而在后来关于秦始皇陵被盗掘的传说中,盗墓者也恰恰是所谓“关东贼”。
十月戊寅日,秦二世胡亥诏令大赦罪人,正式宣告自己继承了帝位。这正是秦始皇去世之后的第七十二天。
黎东方《细说秦汉》二四、秦二世的暴政
秦二世胡亥是以非法手段取得帝位的。
他担心诸公子及大臣疑而不服,导致变乱,于是密谋杀害诸公子及先帝故臣。在咸阳处死了十二位公子,在杜县(今陕西长安西南)处死了十位公主。
考古工作者在秦始皇陵东侧上焦村西清理的八座秦墓,有引人注目的现象。
其中十八号墓没有发现人骨,其余七座墓的墓主为五男二女,年龄都在二十岁至三十岁左右,大多骨骼分离散置。
十五号墓的墓主肢骨相互分离,置于椁室头箱盖上,头骨则发现于洞室门外填土中,右颞骨上仍插有一支铜镞。
据考古工作者分析,这批墓葬墓主的身份,应当是秦宗室的成员。有迹象表明,这些墓葬的墓主,有可能就是秦二世杀害的公子公主。
据《史记·李斯列传》记载,公子高曾准备逃走,又担心其家属受到残害,于是上书请求从葬于郦山脚下。胡亥准许了这一请求,并赐钱十万予以安葬。
赵高对秦二世说,先帝临制天下年久,所以群臣不敢发表不同的政见。现今陛下年轻,刚刚即位,如何在与公卿廷议决策大事时维护权威呢?如果所言有误,那末就在群臣面前暴露了短处,天子称“朕”,本来就是说不能轻易让别人听到他的声音。
秦二世信从了他的话,于是常居于宫禁之中,只单独会见赵高决定朝事,后来公卿大臣也很少能够朝见。
这种表现出严重内在封闭性特征的政治形式,使新政权原有的积极的政治活力也被完全窒息了。
司马迁说,秦二世统治时期“用法益刻深”,就是说,其专制统治的严酷,可能更超过了秦始皇时代。当时,不仅“黔首振恐”,而且“宗室振恐”,社会上下都被深重的黑色恐怖所笼罩。
秦时专制制度的明显弊病,已经严重妨碍了政治机器的正常运行。
秦二世当政初,年仅二十一岁。他自以为年少,即位不久,百姓不能集附,又仰慕秦始皇巡行郡县而威服海内的事迹,决意东巡。据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记载,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李斯、冯去疾等随从新主往东方巡行。这次出行,时间虽然颇为短暂,行程却甚为辽远。秦二世及其随从由咸阳东北行,抵达碣石,又沿海岸南下,至于会稽,又再次北上至辽东,然后回归咸阳。
四月秦二世回到咸阳,七月就爆发了陈胜起义。不久,秦王朝的统治就迅速走向崩溃。可以说,秦二世巡行郡县,以炫耀强权,威服海内的政治目的,其实并没有实现,对沿途山海之神都一一礼祠所表现的虔敬,似乎也没有得到预期的回报。
从秦二世东巡经历所体现的行政节奏,可以反映这位据说辩于心术而诎于口才的新帝对秦始皇所谓“勤劳本事”,“夙兴夜寐”,“朝夕不懈”,“视听不怠”,以及每天“以衡石量书”,不完成审阅一百二十斤文书的日夜定额则绝不休息的勤政风格的继承。但是,秦王朝所面临的政治危机,已经不是一两个政治活动家凭个人的才智和努力能够挽回的了。
秦王朝统治时期,民众所承受的最沉重的负担,是徭役的征发。
这一现象的极端表现,是征发“闾左”服役。据说正是因此而导致了政权的崩溃。汉代人总结秦王朝灭亡的原因,往往以“发闾左之戍”与“收泰半之赋”并称。“闾左”,就是“闾佐”、“里佐”,也就是秦王朝基层政权的基本支持力量。他们本来是基层农耕生产的组织者和地方治安秩序的维护者。徭役征发的过度,已经不得不使这些人也受到冲击。
政治危机于是已经演进到无以挽回的严重地步。出现了人人自危,欲叛者众的局面。
唐人鲍溶《倚瑟行》诗有“泉宫一用秦国丧”句,认为秦始皇去世,秦的国运也一同葬人郦山地宫之中,秦帝国实际已经灭亡。
这种认识可能暗含对秦二世权位的合法性有所否定的倾向,但是就历史真实而言,其实是不准确的。
秦二世因政变而暴起,又因政变而暴亡,统治虽然短暂,然而在位三年,也曾经有勤政的表演。他遵循秦始皇远巡的辙迹东行郡县,傍渤海至于辽东,傍黄海、东海至于会稽,行程相当辽远。以现今公路营运线路里程计,考虑经行不同路线的因素,总行程在八千八百公里以上,甚至超过一万公里。其出巡春季启程,四月还至咸阳,虽具体行期尚难以确知,但即使按照保守估算,以历时百日计算,平均每天的行程也至少达到近九十公里,甚至超过一百公里。这在当时十分简陋的交通条件下,作为帝王乘舆,无疑已经创造了连续高速行驶的历史纪录。而出行者“跋涉山川,蒙犯霜露”的辛劳可以想见。
作为统一帝国来说,秦王朝和隋王朝都是二世而亡。而汉王朝、唐王朝、明王朝等,也都在第二代权力接递时发生过血腥的武装争斗,有时爆发政变,甚至导致战争,同样值得注意。专制政体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出现政治危机,可能是必然的。后世史家讨论秦王朝与隋王朝的政治教训,往往关注第一代帝王死后最高权力交接形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于是对于扶苏的缅怀,成为千古话题。其实,面对既成的政局,分析政策的正与误,或许是更有意义的。
关于秦二世的政策是否对于秦的灭亡发生主要作用,有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秦亡的主要责任应当由秦始皇承担。例如《汉书·谷永传》所谓“秦所以二世十六年而亡者,养生泰奢,奉终泰厚也”,《三国志·魏书·杨阜传》所谓“秦始皇作阿房而殃及其子,天下叛之,二世而灭”,都将主要罪责归于秦始皇。而所谓“二世不恤天下,万民有怨畔之心”,于是“陈胜起,天下畔,赵高作乱,秦遂以亡”,以及《汉书·五行志中之下》所谓“至于二世,暴虐煎甚,终用急亡”,《旧唐书·食货志上》所谓“二世发间寿而海内崩离”等,则以为秦二世也负有历史责任。白居易《答四皓庙》诗“秦皇肆暴虐,二世遘乱离”句,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实际上据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记载,尽管秦二世即位不过一年,大泽乡起义即爆发,然而他“复作阿房宫”,“用法益深刻”等行为,确实使社会矛盾更加尖锐了。
全面认识秦末历史,应当承认秦始皇和秦二世都必须承担政治失败的责任。
贾谊在《过秦论》中曾经说,如果秦二世及时实行政策转变,是可能避免秦覆亡的结局的。
他写道:“今秦二世立,天下莫不引领而观其政。”民众苦难,其实是“新主”的一种政治资源,假使“二世有庸主之行,而任忠贤,臣主一心而忧海内之患,缟素而正先帝之过”,“以威德与天下”,则必然可以扭转政治危局,实现安定。
《后汉书·杨终传》中,也可以看到“秦筑长城,功役繁兴,胡亥不革,卒亡四海”的意见,暗示秦二世“革”秦始皇之政的可能性及其可能较为光明的历史前景。
历史的假设虽然对于历史研究没有意义,但是对于借鉴历史经验,可能是有参考价值的。 r
对于秦二世的悲剧,有的学者又分析说,其因素包括秦始皇焚书坑儒,“灭先王之学”的文化政策,以致秦二世缺乏必要的文化资质,“胡亥之生也,《诗》、《书》不得闻,圣贤不得近”。这一议论出自唐代着名诗人元稹之口,新旧《唐书》的《元稹传》都有记载,值得引起注意。李商隐《赠送前刘五经映三十四韵》诗在“焚坑逮可伤”之后,又有“挟书秦二世”句。“挟书”是指《挟书律》,即对私藏书籍者严刑治罪的法令。诗人在对文化专制主义进行谴责时,秦二世也是对象之一。
黎东方《细说秦汉》二五、指鹿为马
赵高出身宦官,熟悉上层政治生括,又精于权术。他使秦二世逐渐疏远李斯,自己得以把握了政治中枢的决策大权。
二十一岁的秦二世信用赵高,排斥异己,繁刑严诛,赋敛无度,于是政治危机越来越严重了。
赵高用尽心机强固自己的地位和权力。
能够反映他当时丑恶的政治表演的,有着名的“指鹿为马”的故事。
赵高有心全面专权,担心群臣不能全数顺从,于是先自设计测验。他将鹿进献于秦二世,而号称为马。秦二世笑道:丞相弄错了吗?竟然谓鹿为马。于是问左右,左右或者沉默不语,或者称马以阿顺赵高。也有个别称其为鹿的,赵高都因此暗中谋害,后来群臣都不得不畏惧赵高。
在民众暴动的强大压力下,惶悸不安的秦二世在泾渭之交的望夷宫斋祀。赵高指使其女婿咸阳令阎乐率兵逼宫,秦二世被迫自杀。
唐人胡曾《咸阳》诗于是写道:“一朝阎乐统群凶,二世朝廷扫地空。”
赵高在逼死秦二世之后,又以为继任的秦贵族子婴“以空名为帝,不可,宣为王如故”,取消了帝号。秦政权的统治于是被迫恢复到战国时代的状况。实现太一统政制的秦王朝因秦二世之死实际上已经覆亡。
在子婴废帝号改称秦王四十六天之后,刘邦军入咸阳,秦亡。
在分析秦王朝灭亡的原因时,有人认为秦二世时代发生的政治变故,是由于赵高等人利用了他的昏庸。指鹿为马的故事广为传诵,就是以这样的认识为基点的。宋代政论多见这种意见,如《宋史·唐垧传》所谓“秦二世制于赵高”,《宋史·杨大全传》所谓“盗满山东而(赵)高、(李)斯弄权,二世不知也”,《宋史·胡铨传》所谓“秦二世以赵高为腹心,刘(邦)、项(羽)横行而不得闻”等。这些议论,自有当时特殊的政治背景,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秦末历史的真实。
秦代是“忠”的道德准则在政治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成为社会行为准则的历史时期。秦始皇东巡刻石,有“端直敦忠,事业有常”的宣传。赵高等伪造的秦始皇遗诏,对于扶苏、蒙恬,也有“为人子不孝”,“为人臣不忠”的指责。
“忠”和“不忠”,在秦时专制制度下,常常是以帝王个人的态度为标尺的。
秦始皇时代,蒙恬、蒙毅受到特殊信用,“名为忠信,故虽诸将相莫敢与之争焉。”而秦二世时代,赵高欲以灭蒙氏,则以所谓“不忠而惑主”使胡亥囚禁蒙毅.胡亥遣御史令蒙毅曰:“今丞相以卿为不忠,罪及其宗。朕不忍,乃赐卿死。”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右丞相冯去疾、左丞相李斯、将军冯劫建议停止阿房宫工程,减轻民众徭役负担.遭到秦二世的驳斥:“上毋以报先帝,次不为朕尽忠力,何以在位?”于是置三人于死地。
沙丘政变之后,“赵高因为胡亥忠计”,谋害宗室故臣,他的权位的迅速上升,秦二世称之为“以忠得进”。但是恰恰就是赵高,策划谋杀了秦二世,又在反秦起义军逼近关中时与刘邦暗中联络。
显然,以秦时通行的“忠”的政治道德尺度来衡量,赵高品性言行的卑下,也是显而易见的。
黎东方《细说秦汉》二六、李斯的悲剧
李斯是楚地上蔡人。年少时,曾经任郡小吏。他看到吏员宿舍的厕所里的老鼠吃的都是不干净的东西,又因为经常被人和狗所惊吓,惶惶不可终日,但是仓房里的老鼠,却平素不受惊扰,坐拥满仓谷物,没有饥饿之忧。于是感叹道:J人的地位,就好比老鼠一样啊,最重要的,是选择好所处的位置。
李斯曾经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后来辗转来到秦国,开始从政。
韩国水工郑国,为了削弱秦国的国力,动员秦国组织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并主持设计和施工。这就是后来的“郑国渠”。事情发觉后,秦国宗室大臣劝说秦王,认为诸侯国人来秦国做事的,都是有心效忠其主而力求败坏秦国的,“请一切逐客”。李斯也在被逐之列。
他着文力陈开放政治对于秦国的益处,希望秦王坚持任用别国来客。这就是着名的《谏逐客书》。
秦王于是废止逐客之令,破格任用李斯。李斯后被任为廷尉。统一之后,又升任丞相。李斯以敏锐的政治眼光,说服秦始皇实行郡县制。明法度,定律令,李斯也出力甚多。
秦始皇去世后,李斯在沙丘参与赵高、胡亥等策划的政变。
秦二世上台之后,推行极端专制的政治.甚至李斯等人也不能轻易向秦二世直接提出政策建议。
关东反秦起义军兴起,严重威胁秦王朝的统治之后,秦二世屡次责备李斯居三公之位而未能安定天下。
李斯曲意逢迎秦二世,建议进一步强化君权,严酷刑罚,以谋求建立所谓君主独制于天下而其他力量无所制约的绝对集权的政治体制。一时路人中受刑致残者往往多达半数,死刑犯的尸体每天都堆积于街市,执法残厉、杀人众多的官员被看作忠臣。
秦二世听从赵高的建议,深居于宫中,政事都由赵高来决策。赵高诬称“丞相居外,权重于陛下”,又提出对李斯之子,当时担任关东要害地区三川郡(郡治在今河南洛阳东)行政长官的李由可能与关东反秦起义军暗自联络的怀疑。
李斯与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进谏秦二世,请求减轻民间赋役,停止阿房宫工程。秦二世命令将李斯等下狱治罪。冯去疾、冯劫被迫自杀,李斯被腰斩于咸阳市。
李斯在走向刑场时,对同行的儿子说:我想和你一块儿,再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行猎,追逐狡兔,岂可得乎?说罢父子抱头痛哭。
李斯被处死,其三族也被夷灭。
有人说,李斯是极端忠正而冤死的刚直之臣。司马迁则说,李斯身为三公,明知正确的政治原则,却不能规劝主上纠正偏差,在政治强权而前阿顺苟合,推行苛政酷刑,又听从赵高的劝说,发动政变,拥立秦二世。在天下反叛力量群起之时,方才劝说秦二世修正暴虐之法,不是已经太晚了吗!
李斯的悲剧,在于贪求个人权位,依附黑暗政治,甚至不惜助纣为虐,最终自己也葬身于权争的漩涡之中。
黎东方《细说秦汉》二七、秦政的“德治”包装
东周诸国面对秦军势的崛起,曾经有“秦暴”的说法。
这是不是敌对政治力量的没有根据的恶意攻击呢?
似乎并不完全是。
汉世以来的历代史家评价秦政,也往往批判其“暴虐”。
自两汉以后,秦王朝的历史形象,其实已经定格于“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