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殖民统治台湾五十年史第一章日本在台殖民统治的确立.13
再看所谓的高砂义勇队。自从1942年3月第一次高砂义勇队被派到菲律宾后,他们的活动就得到了日本军方的“绝大赞赏”,菲律宾派遣军司令官田中静一和奈良部队长,对高砂挺身报国队、高砂义勇队都给予很高的评价。《台湾事情》昭和19,第146页。日本殖民者大肆鼓吹:“高砂青年至高无上的荣誉只有一个,那就是成为帝国军人。被选入义勇队,与皇军将士一起战斗,是他们的无上光荣。”戴国:《台湾与台湾人》,研文堂,东京,1980,第218页。所谓的参战决心书、血书也是充斥耳目。在高砂义勇队中,台湾原住民处于被裹胁的地位,被迫参加者占大多数,但也有个别人是作为皇民化青年而报名的,轰动一时的中村辉夫事件就是一个例证。1943年被派到印度尼西亚作战的原住民青年史尼育唔(当时改换了日式姓名中村辉夫),不知日本战败消息,独自为日军守卫阵地长达31年之久,直到1974年才被发现。淳朴善良的台湾原住民就这样成为皇民化运动及日本军国主义的牺牲品。
此外,勤行报国青年队组织,被日本殖民者称为皇民化运动中“最成功的典范”。他们将各地青年集中进行兵营式训练,从事各种“效力”活动,毕业后使之挺身于乡村皇民化运动,以率先响应志愿兵募集,并作为劳务奉公团小队长或班长,派往南洋和华南地区。周金波在他的《志愿兵》小说中,便描写过勤行报国队员高进六,此人公学校毕业,改日式姓名高峰进六。针对留日学生张明贵的疑问,他反驳说:“这是你的认识不足,拍手是让神引导,接近神,——祭政一致不正是皇道政治的根源吗?我们(勤行报国青年队员)队员通过拍手敬神,努力接触大和心、体验大和心,这种体验对本岛青年来说是盼都盼不到的可贵体验。”王育德:《台湾》,弘文堂,东京,昭和39,第134页。
再看光复后“二二八事件”中的一些情形。1947年2月28日,台湾爆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反抗国民党残暴统治、要求民主自治的斗争,其主要矛头针对国民政府的倒行逆施和贪官污吏,是进步的人民民主运动。但是,在运动中曾经一度出现过乱打外省人的现象,提出过一些过激的口号,而制造事端的人,正是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受皇民化毒害较深者,主要是皇民奉公会、勤行报国青年队、青少年团的骨干分子和一些战后从海南岛、南洋各地返台的日军台籍官兵。杨亮功、何汉文称:“原在日军服役之台籍青年军人,以自海南岛及南洋各地遣送回省者最多,人数约为十万人。此等人因受日人之熏陶甚久,为日本军阀之鹰犬(在海南岛时无恶不作,故投降时海南岛同胞不免有乘机加以惩戒者)。渠等返台以后,大都无正当职业,流浪各地,恢复其流氓生活。对于国人,深怀仇恨,一旦有事,乃首先参加,在事变中殴打外省人,捣毁或抢劫外省人财物,亦最为积极。”此番言论不免有夸大之处,但这一现象的存在是不容否认的。杨亮功等:《台湾现状报告书》,《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下),南京出版社,1989,第555~556页。他们利用台湾人民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不满情绪,挑拨台湾人民与祖国的关系,鼓吹“皇军比中央军好”、“总督比长官好”、“皇军顶多在十年后再回台湾”等等。这些人虽然人数很少,他们的活动在“二二八事件”中属于支流,但却在台湾社会造成很大的动乱,给台湾人民的民主斗争抹上了污点。
实事求是是唯物主义者研究问题的出发点,如实地指出台湾皇民化运动中出现过某些受害者,并不影响我们对广大台湾人民在抵制皇民化运动、保持祖国传统文化上体现出伟大的爱国精神这一总的评价。何况任何一个民族在其历史发展的洪流中不免会出现一些渣滓。当时的祖国大陆,不也曾出现过甘为侵略者走狗的汉奸吗?值得注意的是,一部分在日本殖民主义统治中受到皇民化的影响较深,且在日本殖民统治架构中分得一杯羹的人,往往念念不忘日本人的好处,心底深处的媚日、亲日情结时时沉渣泛起,成为台湾社会的逆流,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觉。我们看到的是,在沉默多年的台湾民众中,心底激荡的是对祖国的向心力。有人调查过在日据时期基层组织任职的人物,除了极少数人外,大多数还是一面敷衍日本人,一方面替台湾人办事,在战争年代还有不少人“暗地里只有祈求神明庇佑,使日本早日战败,回归祖国。及至轰炸日烈,日本节节败退的消息传来,本岛住民对回归祖国的愿望愈高,信心愈强”。蔡慧玉采写《保正、保甲书记、街庄役场——口述历史之二》,《台湾风物》第44卷第2期。日本战败、台湾光复的消息传来后,台湾举岛上下迸发出来的爱国热情,就是一个明证。
6台湾光复
1941年12月7日,日本发动偷袭珍珠港,美英对日宣战。11日,德、意对美宣战,第二次世界大战最终形成。1941年12月9日,中国对日宣战,这标志着以美、英、苏、中四大国为核心的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正式确立。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的正面战场和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开辟的敌后战场,均给了日本侵略者以沉重打击。在淞沪、忻口、台儿庄、徐州战场和武汉会战、南京保卫战中,国民政府的正面战场以顽强的战斗粉碎了日军速战速决的图谋。八路军的平型关、雁门关战斗也揭开了敌后抗日游击战的序幕。中国正式对日宣战后,国民政府组织了缅甸远征军,协助美英联军对日作战,同时确保大后方战略物资的运输。八路军也开展了百团大战,极大地鼓舞了全国的民心士气。在世界反法西斯战场上,1942年夏,战局朝向有利于反法西斯联盟国家的方向发展,美军在中途岛海战中重创日本海空军,夺得了空中优势。11月英军阿拉曼大捷后,在埃及获得了胜利。1943年3月,苏联在斯大林格勒保卫战中歼灭德军150万人,彻底扭转被动局面,开始转入战略反攻。1944年,苏军除了将德军逐出国门,还继续向德国本土挺进。美英联军发动诺曼底登陆,解放了西欧国家,1945年5月8日,德国宣布无条件投降。太平洋战场上,1944年初,美军收复马里亚纳群岛,日本本土纳入了盟军轰炸范围内,东条英机内阁宣布辞职。同年中国军队也展开了局部反攻,抗日战争胜利的曙光越来越清晰可见了。
为了在消灭希特勒之后让苏联红军参与对日作战及谋划战后世界和平和安全机制,筹建国际机构,1943年后,反法西斯联盟的主要领导人开始举行一系列重要会晤,共商大计。1943年10月19~30日,美、英、苏三国外长会议在莫斯科举行,会上中国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贡献得到了各国的承认,美国外长赫尔说:“中国已经在世界范围内作为四大国之一进行战争”,因此决定邀请中国参与并形成了四国宣言,强调“(四国)一致决心对它们现正与之分别作战的轴心国继续采取敌对军事行动,直至各轴心国在无条件投降的基础上放下武器为止”。朱贵生等编著《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人民出版社,北京,1982,第472页。并且苏联也明确地表示:“在同盟国打败德国后,苏联将参加对日本的战争”。朱贵生等编著《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人民出版社,北京,1982,第474页。在后来的德黑兰会议上,斯大林再次表示:“一旦德国最后被打败,那时就有可能把必要的增援部队调到西伯利亚,然后我们将能联合起来打击日本。”《美国对外关系》(1943年的开罗会议和德黑兰会议),转引自同上《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第478。
战时有关台湾的重要法律文件主要是《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1943年11月22~26日,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和中国国民政府首脑蒋介石在埃及开罗举行首脑会议,会议发布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开罗宣言》,该宣言也呈送苏联首脑斯大林同意,于1943年12月1日正式公布。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
二、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得的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三、日本亦将被逐出其以暴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我三大盟国轸念朝鲜人民所受之奴役待遇,决定在相当期间,使朝鲜自由独立。
四、我三大盟国抱定上述之各项目标并与其他对日作战之联合国家目标一致,将坚持进行为获得日本无条件投降所必要之重大的长期作战。《国际条约集》(1934~1944),世界知识出版社,北京,1961,第407页。
《开罗宣言》是战后处理日本问题的基础法律文件,它明确地宣告日本窃取的中国领土满洲、台湾和澎湖群岛应归还中国。中国政府1941年12月9日的对日宣战书也已经公告“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关系者,一律废止”。据此,包括1895年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在内的中日间一切条约都已经被废失效,日本由《马关条约》第二款所获得的对台湾的领有权丧失了法律依据。《开罗宣言》明白无误地告知世人:台湾战后法律地位业已确立,即从日本的殖民地重返中国版图。
另据战后披露的文件,1943年11月23日晚美国总统罗斯福与中国政府首脑蒋介石进行会谈,会谈备忘录记载中就有关日本战后处置及中国领土归还问题,两国首脑间有这么一段谈话:
(5)关于领土的收复——蒋委员长和罗斯福总统双方同意,日本用武力从中国夺去的中国东北四省、台湾和澎湖列岛,战后必须归还中国,经谅解,辽东半岛及其两个港口,即旅顺和大连必须包括在内。总统然后提到琉球群岛,一再提问,中国是否想要琉球群岛。委员长回答说,中国愿由中美两国共同占领琉球群岛,最后,在一个国际组织的托管下由两国共管。罗斯福总统还提出香港的问题。委员长建议,在进一步考虑以前,请总统跟英国当局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德黑兰雅尔塔波茨坦会议记录摘编》,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1974,第449页。
显然,在中国领土问题上,作为当时中国政府最高领导人的蒋介石对于台湾、琉球、香港问题分别有着相当明晰的界定,琉球:尽管罗斯福总统问及中国是否想要,中国在当时也存在取得琉球的可能性,但蒋介石仍建议将琉球置于国际托管之下;香港:香港是英国的租借地,中国政府是要收复香港的,但在当时属于反法西斯同盟内部中英之间的问题,从反法西斯斗争的大局出发,暂不触及这一问题,而是要求美国从中调停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台湾:与前两者截然不同的是,对台湾问题,中国政府的意志是坚定的,台湾、澎湖列岛和位于大陆的东北四省居于相同的地位,都是中国领土无可争辩的一部分,是“日本用武力从中国夺去的”,“战后必须归还中国”。这一立场得到了美国的同意,形成为《开罗宣言》后,经美、英、中、苏四国一致同意而成为国际公约,是一份国际法文件,在战后也得到了切实的实施。因此可以说,台湾的法律地位问题,在战争期间的1943年就已经由《开罗宣言》解决了。
1945年7月17日至8月2日,美、英、苏三国就如何处理战败国赔偿及对日作战等问题进行商谈,7月26日,美、英、苏三国就结束对日作战条件和战后处置日本的方针通过了一项决议,此即《波茨坦公告》。公告以美、英、中三国共同宣言的形式发布,苏联当时未参加对日作战,故未在公告上签字,到了苏联出兵对日作战,也在公告上正式签字,最终形成为四国对日共同宣言。
《波茨坦公告》宣称:
一、日本必须决定一途,其将继续受其一意孤行计算错误,使日本帝国已陷于完全毁灭境地之军人之统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
二、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三、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并对此种行动诚意实行予以适当及充分之保证。除此一途,日本即将迅速完全毁灭。《国际条约集》(1945~1947),世界知识出版社,北京,1959,第77~78页。
《波茨坦公告》是在盟军占领冲绳并将对日本本土发动攻击之际,对垂死挣扎的日本法西斯发出的最后通牒及敦促投降书,公告再一次明确宣告《开罗宣言》所制定的政策的严肃性及盟国实施《开罗宣言》所列事项的坚定决心,这无疑在法律上又一次确立了台湾、澎湖群岛必须且必将归还中国。
在中国共产党方面,也赞同及坚定支持《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所确立的原则,毛泽东说:“中国共产党同意大西洋宪章和莫斯科、开罗、德黑兰——各次国际会议的决议,因为这些国际会议的决议都是有利于打败法西斯侵略者和维持世界和平的。”“开罗会议决定应使日本侵略者无条件投降,这是正确的——开罗会议又决定将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归还中国,这是很好的。”《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985、966~967页。
1945年8月,美国先后在广岛、长崎扔下原子弹,苏联也于8月9日正式对日宣战,日本法西斯灭亡在即。日本方面不得不接受《波茨坦公告》,1945年8月9日,日本首相铃木贯太郎称:“日本政府准备接受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由美国、英国以及中国政府,以及后来由苏联政府签字的在波茨坦发表的联合公告中所列举的条款,但应取得如下谅解,即上述公告并不包含任何有损于陛下作为最高统治者之特权的要求。”即要求维护天皇制度。朱贵生等编著《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人民出版社,北京,1982,第727页。8月10日,日本广播接受《波茨坦公告》,15日,天皇裕仁发布无条件投降诏书,9月2日,在美国军舰密苏里号上,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日本天皇及政府、陆军参谋长梅津美治郎代表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字;接受投降的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中国代表徐永昌将军及其他盟国代表也先后签了字,宣告日本战败投降,《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随之得以充分、完全的实施。
1972年中日恢复外交关系,《中日联合声明》亦载明:“自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日本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这一立场”。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记者招待会上发表的声明中,再次重提《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他说:“《开罗宣言》规定将台湾归还中国,而日本接受了继承上述《宣言》的《波茨坦公告》,其中第八条有‘《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的明文规定,按照我国承诺了《波茨坦公告》这一原则,日本政府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的立场是理所当然的。”田桓:《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971~199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北京,1997,第112页。
作为日本殖民地的台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没有成为主战场。1943年夏季后,美军在太平洋战场上采用“跳岛战术”向日本军队发起进攻,绕开日军重兵把守的岛屿,跳跃前进,避免逐岛争夺的消耗战,以更有效的发挥盟军的机动性,直插日军的薄弱环节,并逐渐以准备进攻日本本土为主要目标,因此台湾不在盟军重点攻击的范围内。但为了摧毁日本的战争能力,盟军对台湾岛内的重要设施进行了猛烈的轰炸,在打击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同时,也造成了台湾人民生命财产的很大损失。1945年国民政府中央设计局提供的1944年10月12日至1945年5月15日台湾被炸损失统计如下陈鸣钟、陈兴唐主编《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上),南京出版社,1989,第65~66页。:
(一)轰炸台湾盟机架数:
自1944年10月12日起至1945年5月15日止,敌方自称盟机出动架数计为5577架,以上未公布架数者十次(其出动架数当在1000架以上),但倭寇素来未公布正确数目,如最近B29-500架以上空袭名古屋时,倭方仅称400架母舰载机,900架空袭九州等地敌方仅发表600架,由此类推,七月来轰炸台湾之架数当在10000架以上。
(二)轰炸次数及损失估计:
轰炸次数以一日算一次,七个月来共为32次。如以各城市分别计算总共为75次,其中最多者为高雄及台南33次,冈山以B29及母舰载机前后轰炸两次后,盟方已宣称将冈山毁坏三分之二,则遭炸十余次之高雄、台南城市当已毁坏大半。又据1944年10月间连炸六日,据敌方自称人口之临时移动达90万人之多(人口之移动包括死伤及房屋遭炸之难民在内),由此推测人民之死伤七个月来当在20万左右。按被炸城市之人口总计156万,约占全台(670万)之24%,死伤20万即占城市人口之12%(约占全台之3%)。
(三)关于房屋设施之损失:
台湾四大港口高雄、基隆、马公、梧栖(新高)被炸次数最多,除船只码头设施被炸毁外,其他船坞各种工厂已毁坏大半,冈山亦已毁灭殆尽,其他如台南、台中、新竹、淡水、台北、屏东、嘉义、台东等地之损失亦甚重。冈山之人口约2万,户数三千余。如以一户住一栋房屋计算,冈山被炸毁房屋当有二千余栋。高雄当有二万余栋。依此类推,台湾被炸设施(据报日月潭电力厂等亦被炸)及房屋当在120万左右。附表地名被炸
次数现有人口
估计(万)备考地名被炸
次数现有人口
估计(万)备考台北440高雄1320基隆211冈山42淡水33屏东36宜兰14甲仙102新竹410花莲港14台中510台东315大甲13台湾各地4台南1317台湾各机场及港口3港口包括基隆、梧栖、高雄、马公等台湾北部1包括台北、基隆、淡水台湾
西部3包括彰化、梧栖、新竹等地台湾中部140包括彰化六万、梧栖四万等地台湾西南部110包括嘉义等地(人口10万人)澎湖马公37计75156
上述统计乃国民政府情报部门根据敌我双方的相关资料汇集计算而来的,其中包含不少推测估算的数字,因此不一定准确,但作为了解战争末期台湾遭受轰炸的较为形象的材料,还是可以作为一定的参考。
1947年11月25日国民政府行政院资源委员会委员长翁文灏发表的一次讲话中,就接收初期台湾工矿企业战争破坏状况有过一番描述,可与上述资料互为补充。他说:电力事业方面,“电力设备在战时因为美军有计划的轰炸,损失惨重。日月潭第一、第二两发电所被炸尤烈”。炼油工业方面,“高雄炼油厂原为日人战时新建的军用燃料厂,专事炼油。在刚刚建设将完快要开工的时候,遭受盟机轰炸,以致第一蒸馏装置及工厂附近五千吨之油槽都被炸毁,房屋机件损毁者很多。而且因为原油缺乏,在本会接收的时候,工作完全停顿”。造船业方面,高雄铁工所和基隆船渠会社“各厂均遭轰炸,损失甚重”。碱业方面,南日本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旭电化工业株式会社及钟渊曹达工业株式会社等,“除南日本化工受损较轻,其余损失均甚惨重”。化肥工业方面,“原有厂房设备损坏都很重”。水泥工业方面,“台湾水泥株式会社生产能力原为三十九万四千吨,但在战时迭遭空袭,加之机器陈旧,产量锐减,日人投降时每月仅产三千七百吨。化成会社在三十三年(1944)重建完成后,最高产量曾达每月七千六百吨,三十四年(1945)遭受空袭损失,产量跌至月产一千六百吨。南方会社原为战时初建而未完工者,在建厂期间亦遭空袭,机器厂房均有损失”。日据时期最重要的制糖工业方面,“战争时期,盟机轰炸,受到损害之糖厂计三十四所。受损情形轻重不等,未曾受到损害的仅八厂而已。所以在光复前,台湾糖业几已一蹶不振,处处充满了败落的景象”。造纸业方面,“战争时期,因盟机轰炸,以上各厂(按指台北、台中、台南、高雄及士林各厂)房屋、机件损失甚重。加以外洋封锁,原料方面缺乏优良药品,如烧碱、漂白粉、松香、明矾等;材料方面缺乏铜线、布及毛毯等。所以在日人投降时,除台北厂外,其余各厂皆陷入停工状态”。铝业方面,“战时盟机轰炸剧烈,三十三年(1944)铝锭产量减至七千九百九十余吨。三十四年(1945)三月三日,遭美机集中轰炸,主要设备损毁甚多,被迫停工。是年仅产铝锭五百九十余吨。花莲港工场于三十三年(1944)八月间因水力发电厂被大水冲毁,短期间难望修复;同时因盟机轰炸,损失亦重”。矿产方面,金瓜石铜矿“为应付战争,放弃产金政策,矿山各厂机械设备被日军拆迁者很多。机械锈蚀废坏,多已不能应用。战时盟军空袭,铜洞及滤过机等设备,一再被炸,损失重大”。翁文灏:《台湾的工矿事业》,《近代史资料》总第106号。
翁文灏最后在总结中谈到了台湾光复前后的工矿事业情形,现在看来大致符合当时的实际状况:
台湾的面积,不过福建三分之一的大小;全省人口,不过与目前上海的人口数相仿;而且境内多山,土地也不算肥沃。自从日本人盘踞台湾以后,数十年来,对于工矿事业积极经营,其规模之大,不过仅次于东北。所以无论在国防及经济方面看来,台湾工矿事业对于整个国家的重要性,乃是不言而喻的事实。可惜在战争时期,台湾工矿事业经盟军的战略轰炸,重要厂矿摧毁甚多,损失惨重。自从我国接收以后,整理修复,煞费苦心。加之屡次发生风灾,为害甚大。所幸我们各位工作人员都能刻苦耐劳,坚决奋斗,修残补缺,各项事业已渐复旧观。一年以来,台湾全部工矿事业的生产量已经达到战前最高生产量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这实在是一件值得我们欣慰的事实。翁文灏:《台湾的工矿事业》,《近代史资料》总第106号。
由上可见,台湾的基础设施和工矿企业在战争期间受到了很大的损失,中国政府接收之后,一直到1947年,经过不懈的努力,也仅仅是恢复到战前最高峰的30%。因此,光复后台湾经济的恢复和基础设施的重建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在国内,开罗会议后,中国政府立即着手有关收复和接收台湾的准备工作。1944年4月17日,国民党中央设计局下设立了台湾调查委员会,专责此事。委员会主任由陈仪担任,委员有沈仲九、王芸生、钱宗起、周一鹗、夏涛声、黄朝琴、谢南光、谢挣强、连震东和邱念台等。1944年4月至1945年9月间,先后讨论了台湾行政体制问题、财政金融和教育、农业、工业等。并且举办了台湾行政干部训练班,出版台湾资料以供参考。
1945年9月,国民政府决定在台湾实施行政长官制,颁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大纲》、《台湾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实施行政长官为核心的权力高度集中的一元化领导体系,主要考虑在于台湾经日本50年的殖民统治,内外形势复杂,同时国民党政权对日本殖民主义在台残余势力的影响力究竟怎样也心存疑虑。事实上,就是极力主张在台湾“决不应重袭日本军国主义之政治手段,而招致热心归向祖国同胞之不满”的人,也同意这样的观点:“惟初接管之时,以台湾仍有敌国残余势力存在,奸徒乘机窃发,亦或难免,暂赋行政首长兼领军事指挥权,以利接受(收),而安社会,自为事实上必要。”吴健华:《论重建台湾政制之原则》,《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上),南京出版社,1989,第85页。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告无条件投降后,10月,中国台湾省行政长官兼警备总司令陈仪将军发布命令:“本官所指定之部队接收台湾澎湖列岛地区日本陆海空军及其辅助部队之投降,并全权统一接收台湾、澎湖列岛之领土、人民、治权、军政设施及资产。”《中国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警备总司令部命令》,同上,第151~152页。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在台北市中山堂举行,中方代表陈仪将军、盟军代表顾德里上校、台湾人民代表林献堂及日方代表末任台湾总督安藤利吉、台湾军参谋长谏山春树等约180余人就座,陈仪宣布受降命令,并将该命令与命令领受证交给安藤利吉,安藤利吉在投降书上签字,由谏山春树上前递交投降书。完成接受投降仪式后,陈仪即席发表声明:
从今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权之下,这种具有历史意义的事实,本人特报给中国全体同胞及全世界周知。《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接收报告》,同上《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上),第162页。
台湾光复,举国庆祝,台湾岛内也如一片欢腾的海洋,“全台湾数十年来桎梏一但(旦)解除,重投祖国怀抱。其空前欢跃,实难以言语笔墨形容。即台北四十余万市民,庆祝此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之日,老幼俱易新装,家家遍悬灯彩,相逢道贺,如迎新岁,鞭炮锣鼓之声,响彻云霄,狮龙遍舞于全市,途为之塞”。《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接收报告》,同上《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上),第162页。为了更客观地反映台湾民众对脱离日本殖民统治回归祖国怀抱的喜悦心情,再来看看身为台湾总督府特高特务的日本人寺奥德三郎在光复后台湾岛内的亲眼所见吧:
由于大东亚战争的失败与接受波茨坦宣言,日本开拓五十年之文化已在一夕间化为昨日之梦,全岛各地连这样的乡下地方都在讴歌复归祖国、台湾光复,今年的除夕,家家户户已扬弃稻草绳,改以贴上中国式的红纸门联,上面的“还我河山祝台湾光复”等字句,充分显示着台湾人再也不向任何人低头的由衷喜悦。寺奥德三郎:《台湾高等警察物语》,文英堂出版社,台北,2000年复刻本,第6页。
首任行政长官陈仪抵台,以总督府为首的各地方官厅、乡下之郡公所等陆续被接收,台湾人有力人士莫不举双手表示欢迎,各乡镇市街到处都竖立起豪华牌楼,牌楼上的彩灯入夜后就灿然发亮,用以庆祝欢喜的日子的到来。
在乡下,日治时代曾经被限制的歌仔戏、布袋戏等开始复活上演,销声匿迹已久的打拳师父如鱼得水地复出以舞狮、打拳指导年轻人而使之如醉如痴,各地竞相举行大拜拜,爆竹声永远是不绝于耳。
连乡下的偏僻地方,过去的太阳旗现在都改为青天白日旗,在心情无比舒畅的台湾人眼里,飘扬在初春晨风中的自己国家的旗子,应该格外美丽吧?
街上整日都是爆竹声喧闹着,而每当入夜后,街头上呈现的是车水马龙现象,露着欢喜表情的人民,潮汐般地到处涌来涌去,这是日本统治时代从来看不到的情景。寺奥德三郎:《台湾高等警察物语》,文英堂出版社,台北,2000年复刻本,第10~13页。
7殖民地教育发展
日本殖民统治下的台湾,随着殖民宗主国文化依凭国家机器的力量强势介入,社会教育和文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日式教育的建立和日语的普及,使得日据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的台湾青少年在人生观和思想意识上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在文化领域,殖民地文学、戏剧、绘画等等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台湾文化经历了一个大的变迁历程。这当中,殖民主义同化政策像幽灵般渗入台湾社会的肌体,表象化在教育的、文化的、艺术的等等领域之中,侵蚀与抗体既搏斗又在一定条件下并存,在台湾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卷起了一个又一个的漩涡。
教育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日本殖民统治下的台湾,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培养一批既能为殖民者创造财富,又不惊扰殖民者自身安宁和悠闲的奴仆。
日据时期的台湾教育,可分为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两大类。社会教育(包括特殊教育)是指各类社会团体、青少年团、训练所、家长会、伤残人教育等等。社会教育的主要指导方针为:①(日本)国民精神的涵养;②国语(日语)的普及;③情操的陶冶;④职业技能的培养;⑤公民精神的养成;⑥生活的改善;⑦体质的提高。蔡茂丰:《台湾日语教育史之研究》,大新书局,台北,2003,第483页。显然,社会教育涵盖了公民德育、智育、体育乃至职业培训等,是一种全方位的教育活动。其中日本国民精神的培养及日语的普及是社会教育的重中之重。从所谓芝山岩“国语传习所”开始,到后来的国语普及会、研究会乃至各个社会团体,都以日语普及和日本国民精神涵养为其基本导向。例如桃园兴风会在其纲领中写道,该会的宗旨为:“一、振兴母国(日本)国风;二、驯致内(日)台人间及街庄内共同和亲之美风;三、奖励国语(日语)、厉行习得母国礼仪作法及其他国风。”台湾教育会编《台湾教育沿革志》,台北,昭和14,第102页。这显然就是个典型的殖民地教化团体。
台湾总督府在文教局社会课内设社会教育系,总体负责全岛社会教育。地方上,各州内务部教育课设社会教育系,厅、郡也有同样的机构设置。在社会团体方面,据1919年的调查,与普及日语相关的社会教育团体即有国语普及会、夜学会、研究会、青年会、妇人普及会、妇人修养会等等887个团体,会员44302人,分别借公学校、民宅、保甲事务所、庙宇等处进行修身、日语等教育活动。山根勇藏:《台湾的国语普及设施》,《台湾时报》大正9年4月号。据1937年总督府《台湾社会教育概要》所载,台湾的社会教育有以下主要机构或团体:
国语普及国语讲习所、简易国语讲习所、全岛国语演习会、国语普及广播放送、国语普及功劳者表彰、爱护章配布、国语普及读物刊行 。
部落教化部落教化团体、强化委员会、部落集会所。
青少年团教育青年团、女子青年团、中坚青年养成设施、青年辅导教育、青年训练所、少年团。
一般社会教育一般教化及修养团体、民众体育、电影教育、广播教育、情操教育、教化强调教育、图书馆、博物馆、常设观览设施等等。
学校教育是台湾教育事业的主干,它可分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师范教育和高等教育。日本殖民统治初期,为了尽快达成与被统治者的沟通和建立有效的治理架构,台湾总督府曾经要求部分殖民地官吏学习台湾当地的语言,但这只能是权宜之计,将台湾人子弟招收到学校进行由殖民者按既定目标设定的系统教育才是殖民统治长远发展与稳固的必由之路。因此,以台北芝山岩学堂为嚆始,台湾的殖民地学校教育逐渐开展起来。
初等教育日据初期,日本人即开办了国语讲习所、国语学校,进行日语教学。1898年,台湾设立公学校招收台湾人儿童,设立小学校专收日本人儿童,原住民儿童则进入“蕃童教育所”。据《台湾公学校规则》,公学校教育的宗旨是使台湾人儿童精通日语,并培养作为一个日本人应有的性格。其所设置的课程中,日语、修身、读书等日式教育课时占总课时的70%~80%,普及日语为其主要目的。日本殖民者称:“国语(日语)为我国民精神之所在,其与修身一道,在国民精神培养上须占特殊的地位。”台湾教育会编《台湾教育沿革志》,台北,昭和14,第319页。小学教育则尽量向日本国内标准靠拢,同时依据台湾社会经济状况的课程,以培养学生对社会的适应能力。
1922年随着《台湾教育令》的颁布,初等教育实施日台学生共学制,台湾儿童中懂日语且适应小学教学者,依一定条件得入小学校学习,日本儿童希望入公学校学习者亦许之。1944年,取消公学校、小学校的区别,统一改称国民学校,从而至少在表面上达到了日本人自诩的“内(日)台如一的教育制度”。 梁井溥三:《文化南进基地台湾的教育新体制》,《跃进台湾大观》(四编),中外每日新闻社,东京,昭和17,第35页。据统计,1918年台湾拥有公学校、小学校541所,学生128436人,1939年957所,592990人,1943年1074所,862674人;适龄儿童就学率,台湾儿童从1917年的13%提高到1943年的71%,日本儿童从1917年的95%提高到1943年的99%。相对于同时代的祖国大陆和东南亚各国,日据时期台湾初等教育的普及率是相当高的。
中等教育最初台湾的中等教育是为适应在台日人的升学需求而发展起来的。早期在第四附属学校设中学科,1907年正规的中学校方告诞生,分别是台北中学校和台南中学校。两校专收日本学生,台人子弟入学无门。家境较殷富或获资助者,大多远涉日本留学。为此,台湾士绅呼吁给予台湾人更多的受教育权力,并酝酿在台中自行设立中学校。出于统治安定及方便控制考虑,台湾总督府接手办理,由台人出资设立中学校,收台湾人子弟入学。学校采取日本式管理,目的在“使学生获得作为日本国民所必需的知识”。女子中等教育初期亦附置于中学校中,1909年后独立为高等女学校,收日人女生。对台湾女生的教育则另设附属女学校进行,1919年方专设高等普通学校招收台湾女生,其宗旨仍为日语的熟练和日本国民性格的培养。1922年后,中等学校实施共学制,从此日台人中等教育双轨制取消。
日据时期台湾中等教育的特点是,在教学内容上侧重于台湾地方的需要,亦即课程设置安排了许多实用性的科目,尤其是对台湾本地学生,总督府的目的不在于鼓励升学,而是力图将台湾学生引导到服务于社会的方向,以满足殖民地建设对中低级人力资源的需求。该时期台湾中等教育的发展,从以下几个简单的数字即可得以说明:1918年有中等学校4所,学生1843人,1939年为34所,18684人,1943年发展到44所,27165人。
师范教育师范教育早期附属于国语学校中,称国语学校师范部,其中又分甲乙二科,甲科收日本学生,乙科收台湾学生。1899年独立的师范学校方建立,办学宗旨是培养一代尊崇日本皇室,富于日本精神的教师。换句话说,日本殖民者试图首先将为人师表的师范学生训练成日本帝国的忠实臣民,然后通过他们去影响和训导下一代台湾儿童,以达到同化的目的。随着共学制实施后,在修业年限、课程编制等方面,日台学生的差别逐渐取消。但是,小学师范部与公学师范部的区别依然维持着,日本人可以进入公学师范部,台湾人则不能进入小学师范部,即日本人毕业后有权教育台湾人,而台湾人毕业后没资格当日本人的导师。它显示,日本人作为统治民族的优越性是不容挑战的。日据时期台湾师范教育,只限于为初等教育培养师资,中等以上学校师资均来自日本国内或是日本国内大学毕业的台湾人方可担任。1918年全台共有师范学校2所,学生908人,1939年为4所,1748人,1943年为3所,2642人。
高等教育日据时期台湾高等教育机构包括总督府医学校、农林学校、商业学校、工业学校等专科学校及台北帝国大学。台湾总督府医学校成立于1899年,1919年改名医学专门学校,1936年后附属于台北帝国大学医学部,负责培养服务于台湾本地的医学人才;台湾总督府农林专门学校创立于1919年,分为农业科和林业科,1922年改称台湾总督府高等农林学校,后附属于台北帝国大学;1919年台湾总督府高等商业学校开办,最初专收在台日人,1922年后亦收台湾学生;工业学校设于1931年,目的为适应台湾工业发展对工程技术人员的需求。台北帝国大学的设立,在岛内外曾有过一番争议,赞成者认为台湾地理上接近华南、南洋,利于对该地区进行研究以配合日本南进的需要,反对者在日本人一方是惟恐台湾人接受大学教育会对日本统治带来威胁,日本殖民者考虑到台人转赴日本或大陆求学反而不易控制,故同意开设。《台湾民报》曾揭露说:“台湾人近来的向学心日渐增加,而对高等教育的要求也愈迫切,然而台湾的学校教育不能满足学者的要求,所以多数的台湾学生不得不跋涉重洋到内地中国或外国去留学。对此现象当局者以为于统治上不便当,为欲阻止台湾青年的岛外留学,于是乎着意于台湾大学之建设。”《浪费的台湾大学》,《台湾民报》昭和4年3月17日。文中《台湾民报》未将中国列为外国,颇值得玩味。1928年台北帝国大学创办,内分文政学部和理农学部,后增设医学部及工学部,为一综合性大学。
日据时期台湾教育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1895~1921年教育机构逐步完备,日台人教育实施分而治之的双轨制,此为创始期;1922~1941年基本上建立了完整的教育体系,中等以上学校实施日台人共学制,此为发展期;1941~1945年随着公小学校区别的取消和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近代化教育体制已在台湾形成,此为成熟期。
日本殖民统治时期台湾的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初等教育获得了普及、教育体系逐渐完备。此外,民众的教育意识也提高了(台中中学校事件即典型的反映了这一点)。研究结果显示,日据时期台湾地区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者1922年为292%,1935年415%,到1943年则提高到658%。赖建成:《日据时期台湾的合作经济制度》,《清华学报》新18卷第2期。然而,日本殖民者发展教育的目的并不是在于提高台湾人民的整体文化素质,而是为了培养可供其利用的特定的人力资源。在初等教育方面,他们要普及的是以日语和日本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同化教育。日本人意识到:“凡得国须得民,而得民须得人心。若欲得人心,首先,非得借沟通彼此思想的语言工具之力不可。”参见吴文星《日据时期台湾总督府推广日语运动初探》(上),《台湾风物》第37卷第1期。总督府民政长官后藤新平亦称:“台湾教育始终不渝之目的为国语普及”,“以普及国语作为台湾教育之根本,理由如下:第一,作为沟通用语;第二,作为发展文化必备之工具;第三,作为同化之必要手段”。故而他明确表示:“设公学校的目的,乃为普及国语。”井出季和太:《南进台湾史考》,诚美书阁,东京,昭和18,第122页。在中等以上学校,正如总督儿玉源太郎所言:“教育不可一日忽视,然而徒为灌注文明,养成偏向主张权利、义务之风,将使新附之民,陷于不测之弊害。”宿利重一:《儿玉源太郎》,国际日本协会,东京,昭和18,第335页。即从殖民地基层行政和经济榨取的角度出发,侧重于训练一批既可资利用又不会妨碍殖民统治安定的中下层人才。日人主张:“将来台湾土人教育之至当措置为,以产业上之技能教育为主,低度之普通教育为从,尽可能不施高度之普通教育。”参阅吴密察《从日本殖民地教育制度发展看台北帝国大学的设立》,《台湾近代史研究》,稻乡出版社,台北,1990,第160页。《台湾民报》揭露:“‘凡统治殖民地的原住民族,须使他们无学文盲为安全。’这句话不但是后藤氏和东乡氏的所见,恐怕是殖民地领有者的共通心理。”殖民者的策略是“专重言语教育和职业教育,以教育言语为殖民地教育大半的职务,专造通译的教育法,或专注重手艺养成杂役,而防压政治、思想、社会、文艺方面的启发”。《排斥愚民教育要求人格教育》,《台湾民报》大正1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