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殖民统治台湾五十年史第一章日本在台殖民统治的确立.7
台湾抗日运动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1895~1904年为第一期,这一时期全台各地抗日武装斗争此起彼伏、蓬勃开展,台湾人民与日本殖民者展开了大规模武力对抗,它基本上是前一阶段反割台斗争的延伸。1905~1915年为第二期,此一时期武装斗争依然是主要的斗争形式,但规模较第一期远小得多;如果说第一期的抗日运动可称为武装斗争的话,那么第二期的抗日运动则归属于武装暴动,其性质为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斗争;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期的末段,非暴力的、带有近代政治斗争色彩的合法斗争,已经初见端倪,抗日运动正从反体制的激烈暴力斗争向体制内改良的温和斗争转变。1916~1936年为第三期,也就是本章将着重展开论述的时代,在台湾近代史上,它往往被单独称作民族运动时期,以有别于其他各期的抗日运动。
1910年代发端的台湾民族运动,其兴起有深厚的社会历史背景。首先,台湾本地民族资本有所发展,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带来的战时繁荣,给台湾经济一定的刺激,大租权改正后,由于取消了大租户的土地所有权,确立了小租户的土地所有权,获得补偿的大租户们不少投资于近代金融业、制造业和采矿业,一批新的民族资本家逐渐成长起来,但由于在殖民地社会背景下,他们面临日本殖民当局、日本资本的经济、政治压迫,被迫在夹缝中求生存,为了维护其自身利益,要求有一定的参政权。其次,殖民地教育的发展,造就了一批台湾本地的知识分子,其中的优秀分子接受了世界新思潮、新文化的洗礼,具有政治敏感性,他们首先起来反抗日本殖民主义和总督专制制度,这一斗争在日本首都东京发端,后来传入岛内,与岛内的反日力量汇合成民族运动的洪流。第三,早期武装斗争的失败,逼使台湾先进分子寻求一条与之不同的新的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道路,特别是西来庵事件后,血的教训,使得他们意识到在敌我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依靠死拼的武装斗争是无法取得胜利的,非暴力政治抗争便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应运而生的。最后,个人的机缘巧合也促成了台湾民族运动领导人思想的某种程度的转变。1909年,台湾民族运动的主要领袖和资金支持者林献堂在日本奈良结识了名重中外的改良主义者梁启超,后者的一席话在他的思想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梁启超说:“三十年内,中国绝无能力可以救援你们,最好效爱尔兰人之抗英。在初期,爱尓兰人如暴动,小则以警察,大则以军队,终被压杀无一幸免,后乃变计,勾结英朝野,渐得放松压力,继而获得参政权,也就得与英人分庭抗礼了。”甘得中:《献堂先生与同化会》,林献堂先生纪念集编委会:《林献堂先生纪念集》(以下简称纪念集)卷三追思录,第520页。后据林献堂秘书叶荣钟回忆:“不但灌老(即林献堂)终身奉为圭臬,台湾民族运动所以会采取温和的路线,虽说是历史的教训(割台后台人为反抗日本统治实行武装蜂起多次,但均为日本武力所消灭)和时代的环境逼使它不得不如此。但是任公这一席话极有分量,确实给予该运动的领袖人物灌老以重大而又切实的启示,无疑地也是发生决定作用的因素之一。”叶荣钟:《林献堂与梁启超》,《台湾人物群像》,帕米尔书店,台北,1985,第50~51页。
遵循非暴力、合法抗争的道路,林献堂等人开始了其走上层路线、谋求自上而下迫使总督府改善台湾人民政治待遇的斗争活动,台湾同化会就是在这一背景下成立的。台湾同化会由林献堂和日本自由民权运动领袖坂垣退助共同创立,林献堂等台湾人的目标是:“所谓同化,其实不与之同化,乃掩饰之名词也,其目的是希望日本政府对台人松弛压力,能放宽束缚,俾台人得减轻痛苦而已。”《警察沿革志》,第27页。坂垣退助等日人的目的则在“(使台湾人民)悦服王化,浑然成为一体,成为忠良的(日本)臣民”。甘得中:《献堂先生与同化会》,林献堂先生纪念集编委会:《林献堂先生纪念集》(以下简称纪念集)卷三追思录,第535页。二者可谓同床异梦。但是就是这样一个所谓的以“同化”为名的团体,却触犯了总督府的权威和在台日本人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他们说:“台湾人间的情形,其已经入会,或将要入会的,便是说可以任用为高官,再不然就是说可以跟内地人结婚。此外,有的则称随制度的改变可以获得自由,自然可以得到各种营利事业等,视同化好象是扩充权利的机关。”《警察沿革志》,第27页。显然,日本人意识到台湾人参加同化会乃是借同化之名,行改善台湾人政治经济地位之实,这种与虎谋皮的做法当然是殖民者所不能容忍的,很快同化会就遭到了当局的取缔,1915年1月23日总督府以同化会干部涉嫌欺诈为由下令解散。
台湾同化会的成立表明,台湾的部分士绅和知识分子在政治上已经初步觉醒,运用非暴力的、合法的政治手段来争取自身权益的斗争开始展开,具备了近代民族运动的雏形,在台湾抗日斗争史上有转折性的意义。其一,以往的抗日武装斗争主要参与者是中下层民众,台湾的上层士绅和知识分子是缺位的,台湾同化会是他们第一次针对日本殖民统治的抗争尝试。其二,酝酿出台湾民族运动的新的领导者和骨干力量,为民族运动的发展做了组织上的准备,如林献堂、蒋渭水、蔡培火、杜聪明等等就是在台湾同化会时代聚集在一起的,台湾士绅与新一代青年知识分子联系逐渐密切,两代先进分子的合流,壮大了台湾民族运动的力量。其三,促成了台湾民族运动总目标的确立。台湾同化会的失败,使得台湾士绅和知识分子认识到,总督府的专制统治和日本人对台湾社会政治经济资源的垄断是台湾人民受压迫的症结所在,总督专制统治的法律依据是所谓的“六三法”,日本人作为统治民族在殖民统治机器的支持下有权决定一切,台湾人则没有发言权。因此,台湾的民族运动从一开始就把撤废“六三法”作为近期目标,而将设立代表台湾人利益、有权决定台湾地方事务的台湾议会视为长期目标,进行不懈的努力。陈小冲:《坂垣退助、林献堂与台湾同化会》,《台湾研究集刊》1996年第3期。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世界政治格局和思想潮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民族自决原则广泛传播,各国民族解放运动此起彼伏,同为日本殖民统治下的朝鲜三一独立运动爆发,大陆辛亥革命成功及随后五四运动等等,都极大的影响了台湾,新思想新观念的刺激首先洗礼了接受新事物最前沿的留日台湾学生,他们自称:“对于这样世界的大变动,好象服了觉醒剂一般,对于从来的信仰希望以及思想制度,颇受反抗的暗示。”《台湾民报》第一卷第四号(1923年7月15日)。林献堂、蔡惠如等台湾士绅与彭华英、林呈禄、黄呈聪等留日学生联合部分大陆学子先后发起成立了应声会和新民会,他们先是针对被称作“万恶之源”的“六三法”,结成“六三法”撤废期成同盟会,但遭日本殖民者的拒绝。在民族运动的内部,对于撤废“六三法”究竟是目标还是手段也产生了意见分歧,以林呈禄为代表的一派认为,倘若作为目标,那么“六三法”撤废不过是使台湾归属于日本帝国宪法的直接管辖下,与日本殖民者提出的所谓“内地延长主义”的同化政策并无实质性的区别;假如只是一种手段,那么目标又是什么呢?讨论的结果,自治主义占了上风,即发起台湾议会设置运动,主张日本政府应确认台湾地位的特殊性,尊重特别统治的既成事实,承认台湾人的参政权,以特别代议机关——台湾议会的形式,在殖民地台湾实施特别立法,由台湾人自己决定台湾的地方事务。这一主张是在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下针对日本殖民者在台湾的专制体制而提出的,含有民族自决的积极内涵,有着进步意义。但是,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基本理念,是建立在承认日本在台殖民统治的基础之上的,它只是要求允许台湾人参与立法,在殖民体制内寻求参政权,并不主张从根本上改变台湾的社会性质,其请愿书中写道:“请设台湾民选议会,赋予台湾应施行之特别法律,及台湾预算之协赞权,与帝国议会相需以图台湾统治健全之发达。”王晓波编《台湾同胞抗日文选》。可以看出,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从一开始就为自己设计了一个框框,台湾议会只不过是日本帝国议会的补充和协赞,正如《台湾青年》的一篇文章所指出的那样:“台湾议会的存在绝非对帝国议会权能的侵犯,仅仅只是在帝国议会不能为之处予以补充的特别立法机关。”《台湾青年》第二卷第三号(1921年3月26日)。所以,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从本质上说,乃是属于改良主义性质,即使他们的愿望得以实现,台湾人民仍旧摆脱不了受压迫的殖民地二等公民的地位,与真正的民族自决相去甚远。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以温和的、磕头情愿的方式进行的台湾议会设置运动,亦不为日本殖民者所容许。1921年2月28日,台湾总督田健治郎即表示,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违背日本治台的大方针,实质乃是谋取独立的地位。总督府还称“此种运动往往煽动岛民轻举妄动,有害治安,给本岛百般施政带来恶劣影响”。《下村宏文书》,转引自许世楷《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东京大学出版会,1983,第196页。该年日本殖民者决定设立台湾总督府评议会,由总督任会长,总务长官任副会长,其中还有9名台湾士绅任评议员。但是,评议会权限仅为台湾总督提供咨询并就施政提出意见,是民主的花瓶。日本殖民者的目的是企图用评议会来对抗台湾议会,且以此分化瓦解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另一方面,总督府还对该运动的参与者施加压力,据史料记载:“专横之台湾官宪对此问题素抱偏见,对吾等请愿人加以各种不当之压迫,企图阻止正当请愿权之行使。兹举两三例为证:即对于服务官方机关者,立即被解职,服务于银行公司者,透过该银行公司,各予以免职,有关公卖事业者则剥夺其特权,与银行有借贷关系者,拒绝其资金之融通,且严禁有关政治之演讲,虽系通俗之学术讲演,亦常被命令中止解散。”叶荣钟:《台湾近代民族运动史》,学海出版社,台北,1979,第130页。林献堂等也曾一度遭到殖民当局的沉重压力。1922年林献堂、林幼春、杨吉臣、甘得中、李崇礼、洪元煌、林月汀、王学潜等面见田健治郎总督,田总督告诫他们政府对台湾议会设置“绝无容许之理”,“与其徒劳无益,不若断然停止以免劳民伤财”。台底下还通过银行机构逼迫林献堂提前偿还贷款以施加压力。迫于无奈,林献堂等8人被迫暂时退出议会设置请愿运动,这一举动被当时人们不理解而遭非议,称为“八骏事件”。1923年12月16日,日本殖民者更以违反治安警察法为名,在台湾全岛进行大逮捕,台湾议会期成同盟成员等49人被捕,蒋渭水、蔡培火等被起诉,未被检肃的活跃分子也四处遭到监视,史称“治警事件”。蒋渭水等在1924~1925年间被多次审讯,被当时人称作“台湾政治犯的嚆始”高日文:《治安警察法违反事件之法庭辩论经过》(一),《台湾文献》17卷1期。。日本殖民者的强力镇压反而激起了台湾民众的反抗浪潮,在法庭审讯时,“民众争相购票旁听,向隅者则站在庭外探望。蒋渭水、蔡培火等人入庭后,旁听席上的民众争相低声问候”。苏进强:《蔡培火传》,近代中国杂志社,台北,1990,第100页。蔡惠如出狱时,“出台中站有群众跟定他,越来越多,甚至沿途燃放鞭炮,——民众也不约而同,高呼万岁然后散去”。叶荣钟:《日据下台湾政治社会运动史》,晨星出版有限公司,台北,2000,第303页。在法庭辩论中,蒋渭水、蔡培火、陈逢源等还猛烈抨击日本殖民统治,如陈逢源指出:“殖民政策的同化主义,是民族优越感和帝国主义的总和,是要以母国的制度和文化,强制施行于殖民地的。”蔡培火则言:“原来台湾所采用的同化主义是错误不可行的。尤以检察官所说的极端民族优越感,是征服者的理论。”同时他们也在日本殖民者的法庭上鲜明地表白了自身的中华民族民族属性,林呈禄说:“现在台湾岛的大部分,无论怎样说,事实上是由中国福建、广东移民过来的。”陈逢源也说:“中华民族自有五千年来,虽有同化其他民族,但至今尚未被他民族所同化。”高日文:《治安警察法违反事件之法庭辩论经过》(一),《台湾文献》17卷1期。这些言论极大地鼓舞了台湾民众的反抗斗争热情。
显然,在日本殖民者的高压面前,台湾人民并没有屈服,议会设置请愿运动虽然是一次改良主义性质的体制内反对运动,但它终究以公开的方式第一次在台湾岛内发起了以台湾人自己为主体的针对总督府专制统治的斗争,这一斗争的目标固然只是要求有限的地方自治权,不过任何能够或多或少解脱殖民统治桎梏的斗争,都会得到台湾人民的热烈拥护。事实正是如此,林献堂等人每次请愿回到台湾后均受到欢迎,他们“应各地亲友同志的邀请,联袂访问各地,除受盛大欢迎外,并举行讲演会,报告请愿运动的经过——这也是一种宣传活动;万人空巷,争睹风采,声势的壮大,情绪的热烈,不逊于凯旋的将军”。叶荣钟:《台湾近代民族运动史》,学海出版社,1979,第121页。蒋渭水甚至感慨地说:“台湾议会的设置,是台湾人唯一的活路。”蒋渭水:《五个年中的我》,《台湾民报》1925年8月26日。日本人也称:“大致说来,本岛人知识阶级全体支持这个运动,在东京部分人士的指导和援助下,对本运动的将来提高了希望和信念。”《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二册,第22页。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共进行了15次,前后历时14年之久,有12818人在请愿书上签字。直至1934年,由于每次请愿都被日本议会以“审议未了”、“不采择”为名不予采纳,加上“九一八”事变后岛内政治局势的恶化,台湾的民族主义者不得不停止议会设置请愿运动。
谋求“台湾独立”,这曾是日本殖民者扣在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头上的一顶大帽子。当时受到朝鲜独立运动的刺激,日本殖民者从台湾总督府到中央政府,对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一直抱着相当大的戒心,他们把林献堂等人从事的体制内抗争理解为一种反体制的运动,其对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神经紧张和过度反应,根源就在这里。实际上,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在整个活动过程中从来就没有提出过台湾独立的纲领或口号,它所要求的也是有限的地方自治,是承认日本帝国对台统治前提下的台湾地方议会的设置,是要获得有关台湾地方特殊情形问题的立法权和预算审议权,它的最高政治诉求是台湾自治而不是台湾独立。运动领导人的根本思想路线也是温和的、非暴力的、体制内的抗争,这一思想指导下的议会设置请愿运动是不可能以台湾独立作为其方针的,《台湾民报》也就此发表评论说:“什么有台湾独立的存意,中伤—捏造未免太过以非绅士的了。”《台湾民报》1929年2月24日。
9台湾文化协会
1920年代初,伴随着台湾岛内民众民族意识的逐步觉醒和岛内知识分子的成长,岛外特别是在宗主国日本首都东京所开展的台湾民族运动浪潮开始影响、波及岛内,两地民族运动趋向合流,并共同在台湾全岛掀起一场波澜壮阔的民族运动新高潮,其具体体现即是台湾文化协会的成立。
台湾文化协会成立于1921年10月17日,主要领导人有林献堂、蒋渭水、吴海水等,首批加入者以总督府医学校、师范学校、商工学校、工业学校的学生占了大部分。台湾文化协会的宗旨在其会则中有明确的揭示,那就是“以助长台湾文化之发展为目的”《台湾社会运动史》,第190~191页。。蒋渭水1925年8月26日在《台湾民报》上发表文章称:“台湾人现实有病了,是没有人才可治的,所以本会目前不得不先著手医治这个病根。我诊断的结果,台湾人所患的病,是智识的营养不良症,除非服下智识的营养品,是万万不能治愈的。文化运动是对这病唯一的治疗法。文化协会就是专门讲究并施行治疗的机关。”《台湾民报》1925年8月26日。简单地说,台湾文化协会的中心任务,即在于启发民智并弘扬民族文化。周桃源在文化协会创立大会上发表谈话指出:“中国虽然具有数千年的历史,但因徒贪懒睡,堕于劣等国的地位,因此,导致台湾也归于日本所领有的结果。世界大战后,在自由平等、民族自决的声浪高涨的现时,我们同胞应该相互奋发,成为日华亲善的楔子,为亚洲和平鞠躬尽瘁。”《台湾社会运动史》,第190~191页。总督府在评论这番话的时候告诫说:“他的这番激励的话,暗示着表面上假装稳健合法的文化协会,实际上,里面却隐蔽着另外的意图。”《台湾社会运动史》,第190~191页。显然,日华亲善只是幌子,文化协会是要以此为借口进行台湾人民的民族意识的发动和促醒工作。那么,所谓“台湾文化”的真实含义又是什么呢?吴海水曾说:“台湾岛民是日本臣民,而又为支那民族,因此,我们所期望者,在于促进我们民族文化之提高。”《台湾社会运动史》,第190~191页。可见,文化协会所要发展和弘扬的实际上是台湾地区的中华民族文化,以后的文协活动也证实了这一点。如总督府在一份秘密报告中写道:台湾文化协会的成员常常说什么“我中国或我中华民国”、“追慕中国之念相当兴盛”、“期待国权的回复”、“对国民党的发展持有相当的快慰,期盼(中国)早日统一”若林正丈:《台湾总督府秘密文书“文化协会对策”》,《台湾近现代史研究》创刊号(1978年)。等等。
台湾文化协会基本上是由一批不同阶级、不同思想信仰的人们所组成的松散的、不稳固的反日民族统一战线。台湾总督府的一份资料为我们了解文化协会主要骨干力量的构成状况提供了方便,见表4-1。
台湾总督府费心收录的这份文化协会重要人员名单为我们提供了进一步深入了解文化协会组织结构状况的珍贵资料,从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其一,台中仍然是台湾民族运动最活跃的地方,该地出身的活跃分子在整个民族运动中处于领导潮流的地位。总督府在论及同化会时就曾说过:中部上流社会的表4-1台湾文化协会重要成员表(1923年)姓名籍贯年龄学历职业文协职务林献堂台中州大屯郡雾峰社42汉学进修地主总理林幼春同上43同上同上协理蔡培火台南市港町34东京高师理科无职常务理事蒋渭水台北州宜兰郡室兰街32总督府医学校医师理事王敏川台中州彰化郡彰化街34早稻田大学法科民报记者同上陈逢源台南室东门町30总督府国语学校同上同上蔡式谷新竹州新竹郡新竹街39明治大学法科律师同上林呈禄新竹州桃园郡大图庄33同上民报常董同上蔡惠如台中州大甲郡清水庄42汉学进修—同上杨肇嘉同上31东京京华商校地主同上邱德金台中州丰原郡丰原街28总督府医学校医师同上连温卿台北室永乐町28公学校毕业公司书记同上李应章台中州北斗郡二林庄26总督府医学校医师同上洪元煌台中州南投郡草屯庄40公学校毕业地主同上林笃勋台中州彰化郡彰化街40总督府医学校医师同上赖和同上29同上同上同上许嘉钟同上40台南师范学校地主同上林资彬台中州大屯郡雾峰庄25汉学进修同上同上郑松筠台中州丰原郡丰原街32明治大学法科律师同上蔡年亨台中州大甲郡清水街34总督府国语学校地主同上韩石泉台南市本町26总督府医学校医师同上黄金火同上28同上同上同上王受禄台南市高砂町30同上同上同上吴海水台南市锦町34同上同上同上林伯廷台中州北斗郡北斗街37汉学进修地主同上黄呈聪台中州彰化郡线西庄37早稻田大学政治科—同上林糊台中州彰化郡福兴庄29总督府医学校医师同上林茂生台南市寿町26帝国大学文科商学校教授评议员续表4-1姓名籍贯年龄学历职业文协职务杨良新竹州新竹郡新竹街31汉学进修杂货商理事吴廷辉同上32公学校毕业木工同上石焕长台北州宜兰郡室兰街32东京医学专门医师理事郑明禄新竹州苗栗郡宛里庄20北京大学退学民报记者会员洪石柱高雄州屏东郡屏东街20台北师范学校洋杂货商理事林冬桂新竹州新竹郡新竹街30同上支部主事会员黄运元新竹州苗栗郡苗栗街28公学校毕业地主理事谢春木台中州北斗郡沙山庄21东京高等师范民报记者会员黄周台中州彰化郡彰化街24早稻田大学同上同上林碧梧台中州丰原郡神冈庄28公学校毕业地主同上张信义台中州丰原郡内埔庄20日本大学退学贷地业者同上吴石麟台中州彰化郡彰化街21台南商校退学裱褙师同上高两贵台北市蓬莱町26公学校毕业送报夫同上黄氏细中国福建省泉州府晋江18台北女校退学同上同上娥县石溪乡资料来源:《警察沿革志》,第194~197页。
思想进步及其言行给全岛民心所带来的影响是相当大的。时至1920~1930年代,中部上流社会和青年知识分子继承了这一传统,继续在台湾民族运动中发挥主导作用,上面所列名单上,中部出身者达22名,占总数的5238%,雄居首位,加上台湾民族运动的主要领导人林献堂本身就是属于台中州大屯郡雾峰庄,则更凸显了这一点。其二,文化协会的中坚属于日据时代成长起来的新一代青年知识分子,从年龄结构上看,平均年龄为3047岁,其中40岁以上者仅6人,29~39岁者19人,1895年日本侵据台湾后出生者17人,以受教育年龄为计算起点,假设当时的受教育年龄为8岁起始,则1887以后出生者中除个别仍遵循汉学传统外,日本殖民地教育体系下接受教育的这一辈人数达33人,比例为8571%。这表明殖民地时代成长起来的新一代青年知识分子已经成为台湾民族运动的骨干力量。其三,从这张表也可看出,文化协会是台湾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反日民族力量的统合体,在这个统合体中,地主、贷地业者10人,律师、医生、记者、公司职员等白领阶层22人,小本经营者2人,木匠、裱褙师、送报夫等蓝领阶层4人。总括来说,台湾文化协会基本上是一个由地主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有相当部分工农民众参与其中的反日民族统一战线组织,其基础便是建立在反抗日本殖民主义这一共同点之上的。
前面提到,台湾文化协会的中心任务,就是启发民智、宣扬民族文化、促进台湾人民的民族意识的觉醒,这就需要动员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为达成这一目标,文化协会开展了一系列的启蒙宣传活动:
(1) 举办各类文化讲习会。它们是:台湾通史讲习会,由连横主讲,听众每天多达300余人,据总督府称:连横在讲习会中“常露诅咒总督政治,挑拨民族的反感之口吻”。通俗法律讲习会,由蔡式谷主讲,讲词中“有讽刺台湾总督府的施政压迫台人的言辞,谓有扰乱治安之嫌疑”蔡培火等:《台湾近代民族运动史》,学海出版社,台北,1979,第544页。,遭到禁止。此外,还有通俗卫生讲座、通俗学术讲座、西洋历史及经济学讲座、汉文讲座等等,因主讲者多借讲座抨击日本殖民统治,故常有警察临场监视。这些讲习会的目的在于普及新文化知识并激发台湾民众的民族反抗意识。
(2) 创办报社,发挥舆论的广泛宣传作用。文化协会创建伊始,就筹划出版《文化协会会报》,但因其中包含许多民族意识强烈的内容而遭禁止。《台湾民报》成为文化协会的事实上的机关报,后改为《台湾新民报》,由周刊进为日刊,报纸利用汉文记事,积极为台湾人民的利益呼吁呐喊,揭露总督府的专制统治,宣扬中华文化和大陆的情况,“专用平易的汉文,满载民众的智识,宗旨不外欲启发我岛的文化,振起我同胞的元气,以谋台湾的幸福”。王晓波编《台胞抗日文献选编》,帕米尔书店,台北,1985,第95页。蔡培火称:“(《台湾民报》)除做台湾人的喉舌,呼吁诉苦,对总督府的恶政加以指责批难,对民间日人的歧视曲解予以纠正外,对台湾人的思想、文化的启蒙也有甚大的帮助。”蔡培火等:《台湾近代民族运动史》,学海出版社,台北,1979,第39页。尤其是对祖国的介绍和大陆作家作品的转载,为殖民地新闻封锁下的台湾民众和祖国人民间系起了一条情感和文化联系的纽带。
(3) 改良、普及文化艺术活动,寓教于娱乐之中。在厦门通俗教育社的影响下,陈嵌、周天启等组织成立彰化新剧社,开创台湾新剧运动。台北陈凸也成立星光演剧研究会,研讨“五四”以来的新剧并将其移植到台湾。此外还有新竹新光剧团、基隆民运新剧团等,他们演出的剧目多以宣传民族意识、讥讽总督政治为中心内容,世人称之为“文化剧”。另外,在1925年又成立了美台团电影放映队,在放映的同时以台语配音,言语中不时讽喻政治,当临场警察出来干预,台下民众便发出一片抗议声。《台湾民报》报道:在凤山郡的放映中,“往观的人实在是空前未有的多,而警察方面却有些神经过敏——即有一个巡查某,公然拿出手指簿记着男女儿童多少人去看戏。看着的人多是抱腹而笑,听着说这是上司的命令,真是命令的丝毫无意义,难免受人民误解警察当局过于干涉了。”《台湾民报》1928年11月25日。放映前还同声高唱美台团歌,密切了文化协会与广大民众的感情联系,促进了启蒙运动的发展。
(4) 文化讲演会。文化协会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宣传动员手段即是遍及全岛各地的文化讲演会,日人史料记载称:“讲演会是文化协会最重视的活动。在一般民众知识程度较低的台湾,文化协会的启蒙如采行文书宣传,难免缺乏大众性,所以说它几乎全以讲演会来达成目的,并非过言。”“因为他们所讲述的民族主义,以及对台湾统治的诽谤,激起地方民众很大的回响,很受欢迎。”“地方会员每当有事,便召集干部开办讲演会,动员无智的民众,名为欢迎,鸣放鞭炮,进行一种变相的示威运动,有时则召开旁若无人的大欢迎会,一壮气势。干部们对地方民众的这种态度,颇为自得,以志士自居,一味煽动起民族反感,不加省察,以致造成空前的反母国风越发加深。” 若林正丈:《台湾总督府秘密文书“文化协会对策”》,(日本)《台湾近现代史研究》创刊号(1978年)。在这当中文协干部无形中成为集聚民众的领导者。讲演会听众踊跃,如1924年有132次,讲演者432人,听众44050人;1925年讲演会315次,讲演者1165人,听众高达117880人。王诗琅译《台湾社会运动史》,稻乡出版社,台北,1988,第273页。
复兴台湾地区的中华文化。针对日本殖民者企图移植日本文化并消弭中华文化的民族同化政策,文化协会开展了一场振兴台湾地区中华的浪潮,他们宣传台湾与大路同根同祖的历史渊源关系,进口大陆的报纸杂志和书籍,介绍五四运动以来祖国的新文化新气象,强烈抗议殖民当局压制汉文的政策,要求恢复汉文在学校教育中的应有地位,同时编撰教科书、在社会上开办各类汉语学习班,这些举措得到广大民众的积极响应。陈逢源指出:“中华民族自五千年来,虽有同化他民族的历史,但至今未被他民族所同化。这是中国历史上数见不鲜的事实。(日人)若要排斥中华的文化,人民必起而反抗。”王晓波编《台胞抗日文献选编》,帕米尔书店,台北,1985,第98页。
文化协会的广泛宣传带来了新文化和新思想,启迪了民智,推动了台湾民众祖国意识及民族意识的高涨,使之进一步认清了殖民主义同化政策的文化灭绝实质,促进了中华文化在殖民地台湾的顽强扎根和传播,从而保持住了中华文化在台湾的根基。所以,尽管在台湾民族运动中有所谓祖国派和自治派(台湾派)的区分,但二者在对待祖国和中华文化问题上的实质立场是一致的,日本人的内部资料《警察沿革志》就明确记载说:祖国派认为中国将来必能振兴并收复台湾,因此要传承自己的民族性等待这一时刻的到来;台湾派则认为,中国陷入军阀混战中,苛政猛于虎,现时回归还不是时候。然而,日本人深刻的认识到,这部分人“也只是对支那的现状失望以至于怀抱如此思想,他日如见支那隆盛,不难想象必回复如同前者的见解”。《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一册文化运动,创造出版社,台北,1989,第14页。
文化协会影响力的迅速提高及全台民众的广泛觉醒极大的刺激了日本殖民者,为了消弭文化协会掀起的民族运动浪潮,台湾总督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一,剥夺参与者的种种原有特权,如有公职者予以罢免,有专卖权者加以取消,等等;其二,利用御用士绅如辜显荣组织公益会和有力者大会等团体,公开与文化协会相对抗,并唆使流氓破坏文协的讲演会,比如1924年11月台北“陋风打破大讲演会”上的打斗事件即是;连温卿:《台湾政治运动史》,稻乡出版社,台北,1988,第78~79页。其三,直接运用警察镇压机器压制、取缔文化协会的活动,最显著的例子就是所谓的“治警事件”。但这一切似乎起了适得其反的效果,被罢免的公务员成了运动的斗士,被逮捕的文协会员声望反倒扩大了,对文协讲演会的横暴取缔激起了民众的反感和抗议,之后的参加者反而更多了。
文化协会发展的转折点乃出自内部的分裂。1920年代,正是中国、日本政治局势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922年日本共产党接着诞生,1923年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结成统一战线,采取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随后北伐战争获得成功。所有这些都给了岛内外台湾知识分子以极大的刺激,在大陆的台籍学生纷纷建立如平社、台湾学生联合会等组织,左倾色彩十分浓厚。在岛内,有连温卿等人组织的社会问题研究会,翁泽生、王万得等人组织的台北青年会,蔡孝乾等人组织的彰化无产青年派等等,一大批青年的思想急剧左倾。尤其是连温卿的社会问题研究会与山川均保持密切联系,“研究无产阶级解放运动之理论及战术,以此对其领导下的青年加以宣传、煽动”。总督府称其“对于当时的民族主义统一运动战线,逐渐地酿成了无产阶级运动抬头的机运”。《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一册文化运动,创造出版社,台北,1989,第244页。这样在文化协会内部形成了连温卿等的无产阶级派、蒋渭水所率领的受中国革命影响较多的一势力及林献堂、蔡培火所代表的合法稳健派,三者之间的对立逐渐明显起来。此一对立的根本即在于民族运动发展方针路线上的原则分歧。首先,文化协会从创办伊始,其政治上的最高诉求是设置有权处理台湾地方事务的台湾议会,实现台湾自治的目标,行为方式是温和的、非暴力的,主要手段是启发民智和请愿斗争,在体现坚韧毅力的同时又显现出隐忍等待的心态。林献堂自己就说过:“天助自助者,为贯彻目的,我们今后必须不屈服于任何障碍,纵使有时变成奴隶,也非隐忍不可。”《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一册文化运动,创造出版社,台北,1989,第208页。暴力和阶级斗争显然是与其不相容的。其次,文化协会是个由不同阶级、不同思想信仰的人们所组成的反日民族统一战线,本身即存在着不同思想路线的斗争,《台湾民报》1927年新年号所载的蔡培火、蒋渭水、连温卿三人的文章正代表着文化协会内部三个不同派别的立场。蔡培火将文化运动局限于文化的范畴,蒋渭水谋求的是以农工为基础的全民运动的路线,连温卿则主张无产青年应占民族运动的主导地位。陈小冲:《日据时期台湾民族运动若干问题的分析》,《台湾研究集刊》1993年第2期。随着加入文协无产青年的增加及旧文协会员思想左倾者激增,到了1926~1927年间,文协内部结构的天平已经开始倾向激进派的一边,要求改组文协的呼声高涨。连温卿甚至公开提出“如欲解放台湾人民,必须主张阶级斗争”。1926年10月,王万得等人面见林献堂,直截了当地申明:“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为不可能实现的妄动,假使实现,也不能增进台湾人的幸福。这项运动是承认资本主义、帝国主义,为之唱高调,我们无产阶级政党反对这种不彻底的妄动,宜予以中止。”许世楷:《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东京大学出版会,1973,第269页。这就直接否定了林献堂等稳健派以设置台湾议会来达到台湾自治的斗争方略,二者的矛盾已不可调和。1927年1月3日的文化协会临时总会上,以连温卿为代表的左倾激进派掌握了领导权,林献堂等宣布退出,文化协会正式分裂。分裂后的新文化协会由于采行了激进的斗争方式加上殖民当局的全力取缔,在新竹讲演会事件和台南墓地事件的打击后,文协渐告覆没。
第五部分
1台湾民众党及台湾地方自治联盟
文化协会分裂后,林献堂、蒋渭水等相继退出文化协会,并决意成立新的民族运动团体,继续遵循其合法、稳健,体制内斗争的道路推进民族运动的发展。1927年2月蒋渭水、蔡培火、林幼春等齐聚林献堂宅中,商议政治结社问题,蒋渭水提议成立主张“台湾自治”的台湾自治会,被总督府认定其“明显违反本岛统治的根本精神”,明令禁止。《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二册政治运动,创造出版社,台北,1989,第129页。5月又筹划组织台政革新会,揭示其纲领为“期待实现台湾人全体的政治、经济、社会解放”,殖民当局指其含有民族解放自决色彩,不予准许。6月正式决定成立台湾民众党,10月在台中举行发会式。
台湾民众党“以确立民本政治,建立合理的经济组织,及改除社会制度之缺陷为其纲领”,这项纲领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确立民本政治。这是针对总督专制统治及日本人对台湾政治资源的独占而提出的,其中心含义是要求还政于民,是政治权利的平等;在具体政策主张上,要求基层政权实施普选,拥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废除教育领域的日台人不平等并强烈要求“公学校教学应以日台语并用之”,“公学校应以汉文科为必修科目”。其二,建立合理的经济组织。台湾殖民地经济组织的特点是:日本人在各类经济组织如株式会社、水利组合中占据垄断地位,金融组织也控制在日本人(包括在台日本人和在日日本人)手中,由此引申出,日本人不但操纵着台湾工农业经济命脉,同时也透过资金优势掌握着台湾民族资本的发展前途,台湾人在经济上对日本资本的依附性正日益加深,民众党的经济政策就是围绕着上述问题展开的,如“要求改革金融制度及紧急设立农工金融机关”,“改革专卖制度”等等。其三,改除社会制度之缺陷方面,民众党着重强调了两条:第一,“援助农民运动,劳动者运动及社会团体之发展”,第二,“确认男女平等之原则,援助女权运动,反对人身买卖”。他们认为:“帝国主义国内被压迫阶级的解放运动,应取阶级斗争,在帝国主义国内殖民地的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应取民族运动——以农工阶级为基础的——这是世界解放运动的原则。”《以农工阶级为基础的民族运动》,《台湾民报》1927年5月1日。号召实行“以农工阶级为基础的民族运动”。蒋渭水:《对台湾农民组合声明的声明》,《台湾民报》1927年6月12日。上述表明,尽管在文化协会分裂后民众党与新文协各行其道,但民众党仍然希望继续主导台湾的民族运动,并扩大对农工运动的支持,努力促成台湾全岛全民性的民族运动。
台湾民众党结党时曾宣布:“我党的目的只是为提高本岛住民的政治位置,安定其经济基础,改善其社会生活,如在纲领政策里所表示者。不但没有民族斗争的目的,更认为在此小地方如兄弟墙相争的情况并不能增进我们的幸福。”《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二册政治运动,创造出版社,台北,1989,第149页。强调“以合法的手段”进行抗争。但这一宣告并不能表明民众党就不是一个民族运动团体了。首先,民众党随后的各类决议和文章都不断强调了党的民族斗争目标。1928年7月民众党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宣言这样写道:“我们求台湾人之解放,对内先要唤起全台湾人之总动员,对外与世界上之弱小民族和无产阶级联系,共同奋斗,如此始能达其目的。”《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二册政治运动,创造出版社,台北,1989,第177页。1930年的第四次党员大会更申明当初之所以有不从事民族运动的申明,是由于“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客观情势之限制”而绝非本意。其次,民众党的一系列活动实际上就是台湾民族运动的发展和延续,譬如抨击总督专制统治和警察的横暴,发动向国际联盟控诉台湾“卑劣的”鸦片政策,揭露所谓总督府评议会花瓶摆设意义,要求废除封建保甲制,取消限制台湾与大陆间往来的渡华旅券制度,反对所谓始政纪念日,举办大规模的讲演会等等,无不包含着浓烈的民族斗争气息。再次,民众党也得到了台湾广大民众的支持,特别是以依靠人民大众进行民族运动思想为核心的蒋渭水一派在民众党内逐渐占据领导地位后,台湾民众对民众党的支持率大为提高。1927年,支持民众党的工人团体有20个,所属会员3188人,农民团体2个,所属会员362人,普通团体12个;1928年很快就上升为工人团体42个,会员12806人,农民团体4个,会员1022人,青年团体8个,会员409人,普通团体10个,会员866人。《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二册政治运动,创造出版社,台北,1989,第183~184页。
在1920年代社会主义思潮的冲击下,民众党内以蒋渭水为首的一批骨干人物思想日趋激进。蒋渭水对社会主义观点并不排斥,相反,他还相当认同社会主义运动的一些基本理念。早在1923年,蒋渭水即与连温卿、谢文达、石焕长、蔡式谷等人发起成立社会问题研究会,研究苏联革命及劳农问题。同年7月,又与王敏川、翁泽生等谋组台北青年会,其中的主要干部多倾向社会主义和民族自决主义。蒋渭水本人于1928年进一步发表了《台湾民众党特质》一文,强调:“台湾民众党有六个特质:民主的中央集权、解放团体、多阶级的党、以农工阶级为中心势力、注重民生问题、唤起民众。”《台湾民报》1928年10月21日。他在谈及中国问题时还说过:“中国只用孙博士的预防药——民生——才是合著医理。”《台湾民报》1927年6月5日。换句话说,蒋渭水的建党思想是试图仿效孙中山联俄、容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下的国民党的模式,建立以农工势力为中心、联合各阶级的全民政党,即所谓“大众政党”。参阅张炎宪《一九二0年代的蒋渭水》,《台湾风物》41卷4期。
与此相对应的是,民众党内蔡培火一派则主张以舆论的力量来逼迫总督府放松专制统治,着重于启发民智,最终目标是实现殖民地自治,斗争的手段采行合法性为原则。日本殖民者认为他们的做法“尚不至欲脱离我统治”。但对于蒋渭水的评价则不同,由于蒋渭水派主张民族运动与阶级运动同时并进,号召联合全世界弱小民族无产阶级与帝国主义作斗争,实现殖民地民族解放,日本人认为其目标是以“台湾之民族的独立为其目标”。《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二册政治运动,创造出版社,台北,1989,第185页。民众党内两派分歧随着台湾工人运动的发展而日趋尖锐起来。1928年6月的民众党中央常委会上彭华英为此与蒋渭水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指责民众党专注于工人运动的发动,违背了单纯谋求参政权以达台湾地方自治的斗争目标,称彼此之间已成水火不相容的地步,彭氏还提出了辞呈。蒋渭水一派则针锋相对的痛斥彭华英为“反动及总督府当局的走狗”。《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二册政治运动,创造出版社,台北,1989,第186页。1929年10月17日民众党第三次全岛党员大会宣言中更明确提出:“世界无产阶级及殖民地民众,对内须坚固阵营,对外须紧密联络更加努力奋斗,并猛烈进攻,以便和他们进行最后决战。这是极为要紧的事。”《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二册政治运动,创造出版社,台北,1989,第220页。浓厚的左倾色彩激化了党内不同思想路线的斗争,林献堂、蔡培火就认为“蒋渭水所领导的民众党,事事迁就左派分子”蔡培火等:《台湾近代民族运动史》,学海出版社,台北,1979,第445页。,违背了体制内抗争的路线,同时阶级斗争的运动方针也危及民族资本和地主士绅的切身利益,在谢春木、黄旺成、邱德金等进入常委会,蒋渭水一派实际掌握民众党主导地位后,林献堂等人于是酝酿脱离民众党,并于1930年8月17日组建台湾地方自治联盟,林献堂本人亦于1931年1月21日正式辞去民众党顾问。趁着民众党内部的分化,日本殖民者迅速采取行动,1931年2月18日宣布取缔民众党,理由是:第一,民众党随着稳健分子的退出已为左派所把持,故不得不予严正处分;第二,民众党的目的,在于反对总督政治、宣传阶级斗争,妨害日台融合,违背本岛统治大方针,断难容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