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黎东方讲史:细说元朝(细说中国历史丛书)》作者:黎东方【完结】 > 黎东方讲史:细说元朝@txtnovel.com.txt

  这九十五个千户的名单,载在《蒙古秘史》第二百零二节,所缺的共为七名。.6

最后一个要耶律楚材性命的,是不知姓名的某中贵。这位中贵是通事官杨惟中的一党。中贵向窝阔台告一状,说耶律楚材“违制”。(违的是什么制,《元史》、《新元史》、《蒙兀儿史记》都不曾交代。以常例论,这里所谓“违制”,可能是指“僭越”,用了天子才能用的东西,或盖了天子才能住的房子。)一向对耶律楚材深信不疑的窝阔台,这一次竟然耳软,下旨把耶律楚材捆起。不久,窝阔台后悔,叫人解了耶律楚材的绑。耶律楚材拒绝,说:“既然绑我,一定是我有罪。我忝为公辅,犯了什么罪,陛下应该明白宣布,让百官知道。现在又要解我的绑,那是以为我无罪了。怎么忽而以为我有罪,忽而又以为我无罪呢?这不是儿戏么?国家的大事,怎么办得了呢?”窝阔台向他说:“我虽然是可汗,怎么不会有错呢?”于是,君臣又和好如初。

耶律楚材的贡献,除了创设了全国税收机关与中央的中书省以外,还有很多,多到不胜枚举。其中最重要的是:

(1)速不台在汴梁即将攻下之时,向窝阔台报告,准备屠城。屠城本是蒙古军队对付抗命者的老办法。耶律楚材说:“得地无民,将焉用之?"窝阔台因此而下令汴梁免屠,只杀金朝皇室完颜氏一族。于是,有一百四十七万住在汴梁的人,因耶律楚材的一句话,而保全了性命。

(2)此后,有许多抗命的城市,都由于有了汴梁的先例,而免于屠城的劫运。

(3)蒙古有一条禁令,凡是收容或资助在逃的俘虏的,或给予他们以饮食的,一概处死,并且,“无问城郭保社,一家犯禁,余皆连坐。”结果,“逃民无所食宿,殍死道路相望。”这一条禁令,耶律楚材向窝阔台请求废除,获准。

(4)蒙古另有一条规矩:凡是被强盗抢去的东西,如果过了一年尚未破案,便由本地(本路,本府)的老百姓共同赔偿。这一条规矩,耶律楚材向窝阔台请求废除,获准。

(5)在蒙古帝国的领域以内,有花剌子模等国来的回回,经由各地官吏之手放高利贷,年利百分之百,过了一年便是一倍,过了两年便是四倍(复利)。还不起的人每每以妻子儿女作抵,仍旧不曾还清。耶律楚材于奏请获准之后,把所有的已欠本利,由政府代为偿还,用去了官银七万六千锭(一百一十四万两)。耶律楚材规定:从此以后,凡是付利付到了相当于本金的数额之时,一概停利付本。

(6)当时,除了政府自办的驿马以外,诸王与贵戚都可以自备驿马,用政府的驿馆为驿馆。这些诸王贵戚的驿夫与使臣,每每抢夺人民的马,而且在政府的驿馆中“要索百端。供馈稍缓,辄被箠挞。”耶律楚材定下规矩,诸王贵戚的驿夫与使臣,由政府发给牌剳,然后由驿馆依照规定的份量供应饮食。没有牌札的,概不招待。

(7)有一位姓于名元的,向窝阔台建议发行“交钞”(纸币)。耶律楚材说:“当初金章宗开始发行交钞,与铜钱并用,后来经管的人觉得很方便,便尽量地发出,而小热心于收钞回笼,弄到后来一万贯交钞才买得到一块饼。”窝阔台已经准了于元的奏,耶律楚材主张:如果一定要发行变钞,不可以超过一万锭(五十万两)的数目。

(8)蒙古军取得中原北部以后,查户口查得了一百零四万户。其后,积年逃离家乡的户口有十分之三四,但是蒙古政府所抽的赋税并未照减,仍旧按照原来的一百零四万户的赋税总数,向留在家多的十分之六七的民户征收。于是,每一家平均要缴出比以前差不多多出一半以上的赋税。耶律楚材毅然决然,把三十五万逃户的赋税从赋税的总额之中减去,使得人民受惠不浅。

(9)窝阔台把中原若干的州县与人民,分赏了功臣与皇亲国戚,让这些人可以自由抽取所封人民的赋税。耶律楚材认为这是“裂土分民,易生嫌隙”,主张土地与人民虽则在名义上是已经分封了,仍旧由政府派员代为收税,收好了转交给这些功臣与皇亲国戚。收税的标准是:每五户合缴丝一斤,叫做“五户丝”,给受封的功臣与皇亲国戚。另外,规定了每二户出丝一斤,作为国税,缴给政府。地税商税与盐税均全数作为国税。地税是麦田每亩上田三升,中田二升半,下田二升,稻田每亩一概五升。商税按照三十取一的税则征收。盐税也是如此,不过盐价是按照每两银子四十斤计算。

(10)当时扑买(投标包税)的制度很盛行,有一个刘廷玉,花了五万两扑买到燕京的酒税;有一个“涉猎发丁"花了二十五万两扑买到全国的国有“廊房地基水利猪鸡”;有一个“刘忽笃马",花了五十万两扑买到全国内地的“差发”(义务劳动?);有一个姓名不详的西域人,花了一百万两扑买到全国的盐税。耶律楚材说,这些人都是坏人,“捐一偿十"(出一两银子给政府,向老百姓收十两银子)。“使怒归于上,利归于下。”他向窝阔台可汗请求,把这些包税的事都取消,获准。

然而,小的包税被取消了,最后却来了一位大的包税人:奥都剌合蛮。此人经由通事安天合的推荐,获得右丞相田镇海的信任,辗转取得窝阔台的同意,以四万四千锭(二百二十万两)的代价,扑买到全国的赋税。耶律楚材认为这是增加人民的负担太多,不仅在原则上包税的制度是一种陋政而已。以前,在庚寅年(一二三○)他向窝阔台建议用抽税代替屠杀作为对付汉人的政策之时,所定的税额不过是一万锭(五十万两)而已。其后,打下河南、灭掉金朝,也不过增加到二万二千锭(一百一十万两)而已。于是,他向窝阔台力争,争到声色俱厉。窝阔台说:“你是不是想动手打架?”结果,他的意见不被窝阔台接受。

窝阔台死后,乃马真(乃蛮氏)皇后摄政,对奥都剌合蛮十分宠信,甚至拿空白的盖好了印的敕书若干张交给此人,叫中书省的令史照此人的吩咐加以填写,如果不填写,便砍手。耶律楚材向皇后说:“先可汗把军国的事,都交给了我老臣管。令史有什么相干?要砍,可以砍我的头。何况是手?”说到此处,他放大喉咙,厉声喊叫:“老臣事成吉思可汗及先可汗三十年,无负于国。可敦(皇后),我没有罪,您也不能杀我!"

可敦对耶律楚材,怎么敢杀?可惜,耶律楚材这一次气成了病,不久便死,死在甲辰年(1244年)阴历五月十四,年纪才有五十五岁。

耶律楚材之死,是蒙古帝国的大损失,也是汉人的大不幸。

黎东方.细说元朝.二八.耶律铸、察罕、孛鲁合

有人说,“元朝"只有过两个中书令,第一个是耶律楚材,第二个是忽必烈的太子真金。其实,耶律楚材的儿子耶律铸也当过。在太子真金后,当过中书令的又有武宗之时的“皇太子”爱育黎拔力八达(其后的仁宗),仁宗之时的硕德八剌(其后的英宗),顺帝(惠宗)之时的爱猷识理达腊(其后的昭宗)。

《元史》卷一百四十六,说“楚材死,(楚材的儿子耶律铸)嗣领中书省事"。这个“领”字,实在太含糊。是作为“权领¨、亦即“代理"的意思讲呢?还是当作实授讲?《新元史》与《蒙兀儿史记》均沿袭了这个“领”字。

我找到了元好问写给耶律铸的一封信,才解答了这个问题。这封信的标题是:“答中书令成仲书"。成仲是耶律铸的号。元好问在这封信里说:“承命作先相公碑,初不敢少有所望,又不敢假借声势,悠悠者……捏造事端,欲使之即日灰灭。固知有神理在,然[好问]亦何苦以不赀之驱,蹈覆车之辙,而试不测之渊乎?”结果是元好问不曾给耶律楚材写碑文。

从元好问这一封信的语气来看,耶律铸之充任中书令,似乎是紧接楚材逝世之时。那末,《元史·杨惟中传》所说,杨惟中于打下德安府(1235年),以后“拜中书令。太宗崩(1241年),太后称制,惟中以一相负任天下。”简直是胡说一顿。太宗未死之时,作中书令的一向是耶律楚材。太宗死后,“以一相负任天下的",也是耶律楚材,而不是杨惟中。耶律楚材死于乃马真(乃蛮氏)皇后称制的第三年(1243年),那时候及其以后的几个月杨惟中在干什么事,待考。杨惟中到了“定宗”贵由可汗即位以后(1246年以后),才官居平阳路的宣慰使,不像是已经当过中书令的人。

到了“宪宗"蒙格可汗之时,杨惟中才在忽必烈的下面,当了一名主持屯田的“使¨;不久,升为“陕右四川宣抚使”,最后在己未年(1259年)作到“江淮京湖南北路宣抚使”,作了不到一年,就死。由此看来,此人不仅不曾在太宗去世以前当过中书令,而且也不曾在太宗去世以后的任何一年当过中书令。

事实是,杨惟中作过“军前行中书省"的事,而并非该“行中书省”的主官。主官是粘合重山。粘合重山是以中书省本衙门的左丞相的地位,被派在皇子阔出的军前,处理公文,“行中书省事”,以免凡事须向在和林的中书省本衙门请示。杨惟中只是粘合重山的一个助手而已。

耶律铸当中书令,似乎是当到“宪宗”蒙哥可汗即位以后的三四个月。宪宗一即位,便发表了孛鲁合为“也客·必阇赤”,(大笔帖式)。屠寄说,也客·必阇赤“为文臣之长,职如丞相¨,这时候,耶律铸似乎仍在当右左两丞相之上的中书令。

到了这一年的秋天,蒙哥可汗便把中书省改称为尚书省,派了“马步军都元帅”、自幼被成吉思可汗收养的西夏人察罕作“兼领尚书省事"。

察罕当了“领尚书省事”,是否实际上已被任命为“尚书令”,待考。

他在乙卯年(1255年,蒙哥可汗在位的第五年),死在任上。

孛鲁合以“也客·必阇赤"的名义,继续在实际上主持尚书省的事于和林,于蒙哥可汗死后拥护阿里不哥,在阿里不哥失败以后随同阿里不哥来大都朝见忽必烈,被忽必烈杀掉。

黎东方.细说元朝.二九.王文统

忽必烈于中统元年(1260年)阴历三月二十四日在开平即位以后,不在开平设中书省,而于四月初一日在燕京设一个“行中书省”。他之所以如此,是当时蒙古帝国的都城是和林,而不是开平或燕京。设一个行中书省在燕京,用意在于告诉蒙古人:等将来赶走阿里不哥、攻下和林以后,才设立中央的中书省。 这个“行中书省”的主官,是平章政事王文统。

次年五月,“行中书省”被去掉“行”字,成为名实相符的中央的“中书省”,简称“都省”(京都的中书省)。

这“都省"的最高长官是两位右丞相:不花与史天洋。其次是两位左丞相:忽鲁不花与耶律铸。再其次,是两位“平章政事”:塔察儿与王文统。

王文统是山东益都人,颇有才名,和李全的儿子李璮相处得很好。李璮叫他作儿子李彦简的老师,他也把女儿嫁给了李璮。于是,以“西宾"兼岳丈的身份,他成了李璮的灵魂。

不久,由于刘秉忠或张易的推荐,廉希宪的附和,忽必烈把他的姓名记在心中;即位以后,便把他召来开平;晤谈以后,印象颇佳,便破格提拔,任命他为“行中书省”的“平章政事"。那时候,燕京行中书省在平章政事之上既无中书令,又无右左丞相,并且没有第二个平章政事。“行中书省”的一切,都是由王文统一人主持。中统二年五月以后,有了右左丞相,真正当家的,也还是他一人,另一位平章政事塔察儿只是挂名而已。

他确有才具,在位仅有二十二个月,把中央政府应办的事,办得井井有条,其中最重要的是财政。财政之中最重要的,是发行一种有准备、能兑现的纸币,叫做“中统元宝交钞"。这“中统钞”是金末“交钞"的后身,所不同于金末交钞的,是有准备、能兑现。中统钞分为“十等”,十种大小不同的票面;最小的是十文,最大的是两千文,称为“二贯"。每二贯,依照规定,等于银子一两。全国分为“十路",在每路的首县设立“封桩库”,存了不少银子等候持钞人采兑现。结果,来兑现的人反而极少。这是因为,(1)老百姓知道随时可以兑现,对中统钞很放心;(2)中统钞携带起来,比笨重的银子方便得多。如此优良的通货制度,不仅使得忽必烈的帝国在财政方面上了轨道,而且使得社会经济因安定而繁荣起来。(要等到其后阿合马当政,中统钞才由于各路封桩库现银之被挪提,而失掉人民对它的信用。)

王文统的另一建树,是颁布新的度量衡标准。能看出划一度量衡的标准,王文统配得上称为治国之才。)他的其他建树,包括:制定“盐酒宣课法",“措置诸路转输法”,编定漏籍的老户幼户,核实新增户口,放宽各地的山泽之税,停止官采金、银、铜、铁、丹粉、锡碌、各矿,禁止各地官吏强拘良民为奴,解放河南舞阳县的姜户与藤花户两种奴隶,命令所有过路的军人不得向人民骚扰,一概由地方官招待食宿等等。

对外,王文统主张与宋和平相处,“互市”于颍州(阜阳)、涟水、光化,获得忽必烈的同意。对内,他主张派遣宣抚使与副使,分赴十路,也获得忽必烈的同意。这十路的宣抚使与副使是(1)燕京路:宣抚使二人,赛典赤·瞻思丁、李德辉;副使一人,徐世隆。(2)益都济南路:宣抚使宋子贞;副使王磐。(3)河南路,宣抚使史天泽;副使姓名不详,可能根本未派,以表示对史天泽的信任与尊重。(4)北京路,宣抚使杨果,副使赵炳。(5)平阳太原路,宣抚使张德辉,副使谢瑄。(6)真定路,宣抚使布鲁海牙(廉希宪的父亲,畏吾儿人),副使刘肃。(7)东平路,宣抚使姚枢,副使张肃。(8)大名彰德路,宣抚使张文谦,副使游显。(9)西京路,宣抚使粘合南合,副使巨济。(10)京兆等路,宣抚使廉希宪,副使商挺。

王文统在中统三年二月廿三日,和儿子王荛一齐被杀。罪名是,私通“造反”的李璮。他是否冤枉,值得今后的历史家加以考核。李璮在二月初三日便已“造反",为什么王文统迟至“反书”到达燕京之时,还不曾在燕京城内有所布置与行动以里应外合,甚至无意逃走?

最有力的证据,似乎是王文统自己写给李璮的信,信中有“期甲子”三个字。这信在中途洺水被扣,缴到忽必烈面前。忽必烈交给王文统看。王文统说:“比至甲子,犹可数年,臣为是言,姑迟其反期耳。¨忽必烈以为这是王文统的遁辞,便把他和他的儿子王荛处死。

倘若这真是王文统的遁辞,而王文统真是与李璮串同“谋反”,那末,为什么不叫李璮趁着现在阿里不哥尚未打下之时动手,而要拖到三年以后的甲子年?

退一步说,假定王文统真是和李璮同谋的,那末,站在汉族或宋朝的立场来说,他倒也不失为民族英雄或大宋忠臣。然而,就事实而论,王文统生长在金与蒙古相继统治的北方,不太自居为汉族,对宋朝又并无若何往来。以忽必烈待他如此之好,给他的职位之高,他又何必推翻忽必烈,另捧李璮为主,或跟着李璮去捧宋朝的、素未谋面的理宗及其权臣贾似道?

屠寄的看法,颇为近情:“窃谓文统揣[李]璮狂騃,不可理喻。告变,则乖府主之旧恩,灭昏姻之私义;从叛,又负明君之殊宠,枉一己之长才。姑缪其说,迟以三年。此三年中,朝廷果刑政修明,邻交辑睦,内忧既弭,外患亦宁,璮亦一隙之明,当知无衅可乘,或者戢其邪心,甘守藩服,而己亦得以其闲从容藉手,竟所设施,以奏其效而程其功。此正纵横家阳捭阴阖之故智。……”

黎东方.细说元朝.三○.姚枢

王文统死后,他的平章政事一缺,由廉希宪补上。不过,廉希宪在京兆(陕西)走不开,到了中统五年五月,才回来燕京办事。在中书省表面上当家的,迄于廉希宪回京之时为止,是赛典赤·瞻思丁。此人原任燕京路宣抚使,在中统二年八月便已内调为平章政事。屠寄说他是“阿滥谧人”,我想了很久,才悟出屠寄的本意,是说他为阿拉伯人。赛典赤三个字,是“沙依德”(Sayid)的讹写,原义为“圣裔”,亦即穆罕默德的女儿法替玛的后裔。

赛典赤.瞻思丁虽则是“阿拉伯人”,虽则是圣裔,却并非生长在阿拉伯,而是生长在花剌子模的人。他在成吉思可汗西征之时,带了一千名骑兵迎降,其后就作了成吉思可汗的宿卫。窝阔台可汗在位之时.他先后做了丰州、竫州、云内州、太原、平阳二路等处的达鲁花赤,与燕京路的“断事官”。蒙哥可汗在位之时,他和塔剌浑同作“行燕京等处尚书六部事",其后又作燕京路总管、采访使。忽必烈可汗即位以后,他作燕京路宣抚使。中统二年八月,内调,升为中书省平章政事。

他在平章政事任内,作了些什么事?《元史》、《新元史》、《蒙兀儿史记》在他的本传中都是一字不提。在忽必烈的本纪中,也不曾指出那一件事是赛典赤.瞻思丁所作。

原来,真正继承王文统的职务的,不是这一位阿拉伯人,而是另一位汉人:姚枢。

姚枢原籍柳城,生长洛阳,于窝阔台可汗之时,由杨惟中保荐,当了燕京行尚书省的郎中,因不肯与燕京的行尚书省事牙剌洼赤同流合污而弃官退隐于辉州(河南辉县)的苏门山。不久,忽必烈派人把他请去,放在身边。那时候,蒙哥可汗尚未即位。蒙哥可汗于即位以后,叫忽必烈就南京(汴梁)与京兆(长安一带)两者之间,选择一处作为封地。忽必烈问姚枢。姚枢劝他选择京兆,说“南京河徙无常,土薄水浅,澙卤(硝盐)生之,不若关中阙土上上,古名天府陆海。”因此,忽必烈就选择了京兆。

王文统忌姚枢的才,在中统二年五月请忽必烈任命他为太子太师,同时任命他的朋友窦默与许衡为太子太傅与太子太保,表面上对三人极端尊崇,实际上把他们捧到不能再作平章政事一类的官。三公三孤,照例是高过丞相之上的。姚枢与窦默、许衡一齐恳辞,说:“陛下还没有立太子,我们是当谁的太师?谁的太傅太保?"

结果,忽必烈在八月间改命姚枢作“大司农",窦默作翰林侍讲学士,许衡作国子祭酒。

在王文统死了以后的第三个月,中统三年五月,忽必烈下诏叫姚枢与“左三部尚书”刘肃“同商议中书省事",换句话说,叫姚枢与刘肃二人参预中书省的机密与决策。如此重要的、关于中书省人事方面的变动,可惜《元史》与《新元史》的宰相年表以及《蒙兀儿史记》的宰相表都漏记了。

从这一年十二月起,忽必烈的儿子真金当了“守中书令",于是中书省的第一主管便不是右丞相不花,而是真金了。

次年,中统四年,正月间,姚枢被任命为中书省左丞。左丞的地位虽低于右左丞相与平章政事,却有实权,比起“同商议中书省事”,可说是进了一步。《元史·百官志》说,“右丞一员,正二品;左丞一员,正二品:副丞相,裁成庶务,号左右辖。"

姚枢作左丞,似乎无赫赫之功,实际上作了不少建设性的事。枢密院之设立,他很有关系。更早于此,当他还不过是“同商议中书省事”之时,真金之所以被任命为“守中书令”,也是由于他在幕后策动。

中统四年正月,于姚枢实授左丞之后,忽必烈就下令全部汉军分为十个“奥鲁”,每一个奥鲁设一个总管府;从此不再隶属于各“万户"。“凡奥鲁内有万户的‘弟男’及‘私人’,皆罢之。"所谓“弟男"与“私人",都是因被俘而成的奴隶之流。这一件敕令,是德政,可能也是由于姚枢的建议。

姚枢在至元二年闰五月外调。在此以前,又有几件大事,虽未必皆是姚枢一人的功劳,他至少是参加了一份的。这几件大事是:(1)中统五年八月初四,诏立新条格(标准),省并州县,定官吏员数、品级、职务。(2)同年同月,乙卯日(十四),改燕京为中都,与上都开平同为京城。(3)同年同月,丁巳日(十六),改年号为至元,大赦天下。(4)至元二年二月,诏以蒙兀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掌印官),汉人充总管,回回人(包括畏吾儿与其他各回教国家之人)充同知,“永如制”。

可惜,就在这不久以前(至元二年二月),廉希宪与商挺敌不过阿合马的恶势力,而外调。廉希宪丢掉平章政事的官职,“分省山东"。商挺是在中统五年某月由四川行枢密院副使,内调为参加政事的,这时候也开缺,随着廉希宪“分省山东"。四个月以后,闰五月,姚枢也被外调,“以左丞、行省西京平阳等处。”

黎东方.细说元朝.三一.阿合马

阿合马是花剌子模国、锡尔河边的别纳客惕城人。这个城,便是汉朝的大宛国的国都所在,今天的本地人称它为费儿汗那(Ferghana)。

他自幼被掳为奴,长大在翁吉剌惕部长阿勒赤那颜之家。阿勒赤那颜把“女儿”(可能是孙女儿)察必嫁给忽必烈。阿合马是陪嫁的奴隶之一。

进到了忽必烈的“王府"以后,阿合马在宫内洒扫等等的工作上十分卖力,获得忽必烈夫妇的喜欢。此人不仅是懂得以小忠小信讨主人喜欢,也颇能于“公余"之暇留心括地皮的大技术。因此之故,出乎一般人意料之外,他在忽必烈即位以后的第三年(中统三年)便平步青云,当了大官:“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

所谓“领中书左右部事”,说来话长。当时的中书省下面,没有六部,只有两部,称为左部、右部。左部是吏户礼三部的混合,右部是兵刑工三部的混合。两部各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郎中四人,员外郎六人。阿合马受任“领中书左右部事”,便是作两部官吏的总头目,很有实权,却并非“宰相"。他的官阶,次于“参知政事”,是“事务官”,不是“政务官”。

中统元年,祃祃曾经以燕京路宣慰使“领行省六部事”,其地位和阿台马在中统三年的“领中书左右部事”相仿佛。《元史》和《新元史》都错认了祃祃为“右丞相”。

阿合马的兼职,“诸路都转运使",在“使”字上面省掉了一个“盐"字,以致我们容易茫然于他替政府转运些什么东西。他的这一项职务,堪比于今天的盐务总局局长。

阿合马晓得解州官盐的销售区,由于离开太原很近,人民贪图便宜,喜欢买太原来的私盐,以致政府只能从解州官盐卖得七千五百两银子。阿台马向忽必烈奏请,把解州官盐销售区的人民,按户派购定额。这样,便可以卖得一万二千五百两银子,多出五千两。人民于买了官盐以后,政府准他们随意买太原的“小盐"(不再称为“私盐")。忽必烈认为很好,准如所奏。

阿台马虽则准许山西人买太原的私盐,却不许东平等地的人买任何地方来的私盐。他在各地设立了“巡禁私盐军”。这巡禁私盐军不仅是政府的“缉私队”,实际上也成了他个人的基本武力。阿合马对于铁,也很有兴趣。他在中统四年,奏准了以三千户被“括”的人民开采钧州(河南禹县)与徐州等地的铁矿,预计每年可以出铁一百零三万七千斤,作成农具二十万件,向人民换取四万石粟,“输官”(缴入政府仓库)。

忽必烈对阿合马的“劲儿”十分欣赏,因此,便在至元元年(中统五年)十一月,升他为中书省的平章政事,地位与廉希宪相等。比姚枢商挺高。姚枢是左丞,商挺是参知政事。

阿合马进了中书省不到三个月,便将廉希宪和商挺一齐挤走。原因是,廉商二人是重义轻利的儒家,不支持阿合马的弄钱政策。(廉希宪在血统上是畏吾儿人,由于生长在中国,受了纯粹中国式的教育,而成为不比商挺差的道地儒家。)

四个月以后,至元二年闰五月廉希宪与商挺重被起用,派到山东“分省”去工作。工作了两个月,两人又被内调,回任中书省的原官。为什么他们两人倒了以后又能起来?原因是,他们当年在开平,是劝进的功臣。

姚枢不曾在至元二年和廉商二人同被罢斥,却也在闰五月被外调,调为“行省西京平阳等处”。他不像廉商二人之于两个月内被召回,一直在外面住到至元四年,才被叫回来,当一个没有实权的闲差事:“同议中书省事”。“同议"到至元十年,才得了一个“昭文殿大学士"。

阿合马在至元三年二月离开中书省,作了新设的“制国用司”的“制国用使”。中书左右部他早就不管。中书左右部在至元二年二月分为四部:(1)吏礼部,(2)户部,(3)兵刑部,(4)工部。四部的尚书是:(1)麦术督丁,(2)马亨,(3)严忠范,(4)别都鲁丁。

和阿合马关系最密切的,是户部。而户部尚书马亨刚好是他的“对头”。此人籍隶刑州南和,在廉希宪商挺下面,当过陕西行省的左右司郎中,其后作了中书左部(吏户礼)的两个尚书之一,现在,他作了户部尚书,便成了阿合马的眼中钉。阿合马虽则奈何他不得,却以制国用使的身份,把户部应有的职权,夺去不少。

阿合马在制国用使的任上,作了不少的事。三种元史的阿合马传,都语焉不详,只说了:(1)他叫人把东京(辽阳)缴纳的布,在当地换羊。(2)他认为真定与顺天所出的金银不够标准,下令改铸。(3)他奏请忽必烈派人去“别怯赤山”采石棉,获准。(4)他奏请将桓州峪所出的锡,卖钱发给矿工。政府在桓州峪共采得粗矿十六万斤,其中百分之二十五是锡,百分之零点一八(每百斤有三两)是银。

单就这四件事而论,阿合马不能算是坏人。

至元七年正月,他请准了忽必烈废掉制国用司,成立尚书省,以他自己为尚书省的平章政事。中书省仍旧存在,权力却被尚书省抢去了极大部份。中书省之下的四部,改隶尚书省,而分为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尚书人数不等。吏兵刑三部各设尚书一人,户工两部各设尚书二人,礼部设尚书三人。

尚书省不设尚书令,不设左右丞相。最高的主管只是平章政事一人。(中书省有平章政事二人。)这唯一的平章政事,是阿合马自己。在他之下,有“同平章事”一人,参知政事三人。

忽必烈规定:任用大小官吏由吏部开列合格人的名单,呈请尚书省圈选,再由尚书省咨请中书省上奏。阿合马却并不遵照规定,想用谁便用谁,既不等候吏部开列名单,也不咨请中书省上奏。有人在忽必烈面前告发他,他向忽必烈说:“事无大小,既委之臣;所用之人,臣宜自择。”忽必烈竟然也不说什么。

阿合马作平章尚书省事的时候,卖官鬻爵,贿赂公行,使得一般的人对他不满。他叫忽必烈以叠床架屋的方式另设一个尚书省,由他主持,把中书省的大权削夺殆尽,尤其令中书省的大小官吏忿恨。

由于有很多人向忽必烈控告,于是尚书省在成立了整整两年以后,便在至元八年十二月被废除。阿合马却仍被重用,调回中书省当平章政事。他在尚书省的副手,“同平章尚书省事”张易,也被调回中书省,升为平章政事。原有的中书省平章政事忽都察儿,升作左丞相。尚书省的参知尚书省事张惠,是阿合马所最宠的亲信,也被调进中书省,升为左丞。曾经担任制国用司的佥事,尚书省的“参知尚书省事”的麦术督丁与李尧咨,也均调来中书省,当参知政事。经了一番如此的大更动,中书省变成了“面目全非”;除了名称仍是中书省三字以外,省内的实权都移入了“前尚书省”的大官之手。换句话说,所废的不像是尚书省,而很像是中书省。

中书省的旧人只剩下中书令真金,右丞相安童,左丞相忽都察儿,都是高高在上,奈何不了阿合马和他的一批干部。真金自从在中统三年十二月受任为“守中书令”以来,两度被以原职外调,一次去潮河,一次去称海,均是为了镇压当地的人心,防反侧于未然。回京以后他在实际也不曾怎样能够当家,右丞相以下的人凡事都要向忽必烈请旨,经过他与否并无多大关系,即使经过他,他也必须转奏忽必烈。阿合马主持尚书省之时,目无中书;现在进了中书,却不能不承认真金是中书省的主官,因此之故,也就对真金略存忌讳。真金对阿合马,心鄙其人,绝不假以辞色。然而,真金自己明白,忽必烈南征北讨,最需要钱,而当时能够弄钱的,至少忽必烈认为,只有阿合马一人。于是,真金以父子之亲,却无法使忽必烈去掉阿合马。

安童是木华黎的玄孙,父亲叫做霸特鲁,祖父叫做塔思,高祖叫做孛鲁。安童的母亲,和忽必烈的皇后是姊妹,因此而常能带了安童进宫。忽必烈对安童很器重,当安童十六岁的时候,便叫他充任四怯薛(侍卫军)之一的长官。到了至元二年八月,安童还不过是二十一岁的青年,忽必烈又把他破格提拔,任命他为中书省右丞相,与老将史天泽同位。当时,已经作左丞相的是耶律铸;和安童同月发表为左丞相的是伯颜。平章政事有三个人:廉希宪、阿合马、宝合丁。安童年纪虽轻,却颇识大体、不负忽必烈的知遇。他拜命以后,便奏请召许衡为自己的辅佐,忽必烈于是就把许衡召来,叫许衡每五日进中书省一次“议事”。中书省的编制之中,没有“议事”的名目。许衡在事实上是一位顾问,不仅是安童的顾问,也是忽必烈的顾问。安童在至元四年三月,奏请忽必烈将中书省的人事,加以调整,确定丞相只设二人,平章政事亦只设二人,右丞左丞各一人,参知政事二人。这件事,看来似乎很小,却充分显露了安童之懂得提纲絮领,建立制度。同年六月,忽必烈依照他的意思,重行选定中书省的八位重臣,仍叫他担任右丞相的位置。

阿合马从至元元年十一月,到至元三年二月,曾经在安童的下面充任平章政事,对安童的为人与作风很了解,因了解而视作敌人。阿合马于至元七年正月成立尚书省,自为“平章尚书省事”以后,便向忽必烈建议,说安童的威望很高,应该升为三公。这是敬而远之的老办法,而忽必烈不懂,竟然郑重其事,发交“诸儒”去讨论。所谓诸儒,是姚枢、窦默、许衡、廉希宪、商挺、王恂、王磐、等等。商挺说:“安童是国家的柱石,一日不可出中书。"其他的诸儒附议,便拿这句话回复忽必烈。忽必烈这才留下安童在中书省。

阿合马在尚书省干了两年,对中书省磨擦失败,尚书省取消,他带了整批干部进中书省,占领了中书省,反败为胜。安童忍气忍了两年,忍到至元十一年,参阿合马一本,说阿合马任用非人,夤缘为好。安童的这一本,参不倒阿合马,几乎因此而送掉性命。阿合马在次年向忽必烈建议,说西北方面有海都与笃哇的大威胁,必须“勋旧重臣”像安童那样的去镇守阿力麻里克(在今日伊犁附近),才抵挡得住。忽必烈听了,果然就在七月间,派安童“行中书省兼枢密院事于阿力麻里克",去辅助原已驻在该处的皇子北平王那木罕。安童去到那里,因敬酒不周到而引起脱黑帖木儿的怨恨,这脱黑帖木儿鼓动了药不忽儿、撒里蛮等人在至元十三年十二月叛变,拥立昔里吉为可汗,把那木罕和安童两人捆了,押送给海都。海都把他们留下,留到了至元二十年才释放。他们在至元二十一年三月,回抵大都。

安童回来,见不到阿合马。阿合马在至元十九年(1282年)三月已被千户王箸杀死。

阿合马之死,是戏剧性的死。王箸对他并无私怨,只是看不下他的胡作非为,这才邀约了“妖僧高和尚”,计划出历史上的一大政变。肯参加他们政变的,竟有八十多人。

他们在三月十八日的夜里分一批混进大都;次日(十九日)清晨,假传皇太子真金的令旨,说皇太子在晚上要进城回宫,吩咐枢密副使张易到时候发兵,在宫门口集合,同时也吩咐瓮吉刺带与阿合马以下的官员,到时候在宫门排班迎接。(真金于至元十年三月被册立为皇太子,仍旧作守中书令兼判枢密院事。阿合马在至元十八年十二月升任左丞相。同年同月,别勒古台的孙子瓮吉剌带被拜为右丞相。)

王箸在傍晚时光亲自找阿合马,说是太子快到城门,叫阿合马派人出城迎接。阿合马知道王箸是一位千户,深信不疑,就派了中书省右司郎中脱欢察儿率领几个人骑马出城迎接。脱欢察儿等人出城走了十几里,遇见了所谓皇太子,都被这一位假太子杀掉,马也被抢去。

假太子和他的若干随从,在夜间二鼓左右大大方方地进了健德门,又大大方方地走到宫门口。果然,瓮吉刺带与阿合马率领了中书省官员在宫门口等着迎接。假太子对阿合马骂了几句,便叫王著将阿合马牵走。这时候王箸就拿出准备已久的铜锤,对准阿合马的脑袋,打了一下,阿合马当时就死。同时被杀的,是阿合马的亲信,中书省左丞郝桢。

一会儿功夫以后,东宫都总管张九思和同知高觹看清楚假太子的面貌,太叫“不是真的!”留守可的宫长博敦,将假太子用棍子打下马,假太子随即被乱箭射死。妖僧高和尚与八十几个同党一哄而散。王箸挺身而出,承认自己是主谋,束手就缚。 忽必烈当时还在上都附近的白水泺,接到报告,立即启程返回大都。他吩咐把王箸与其后不久便捉到的“妖僧高和尚”在壬午日(三月二十二日)处斩。同时被斩的,有被骗发兵的枢密副便张易。

其后,忽必烈问孛罗,孛罗把关于阿合马种种罪行的事实,都告诉忽必烈,使得忽必烈相信了阿合马果然该死,便吩咐把阿合马“戮尸”,“喂狗¨。阿合马的财产,以及他的妻子亲属的财产,全部没收。他们的奴婢,一概释放。凡是属于阿合马一党的大小官吏,一概罢黜。其中,仅仅就中央的中书省与各部的而论,便有七百一十四人之多。

阿合马的正妻与阿合马所有的儿子与侄子,一齐处死。阿合马共有二十五个儿子:大儿子忽辛,当过大都路达鲁花赤,二儿子抹速忽当过杭州的达鲁花赤,其余儿子与若干侄子有的当过礼部尚书,有的当过会同馆的主官,有的在行省当“参知政事”。

阿合马的“次妻”与妾共有四百多位。忽必烈把她们一概“赐¨给老百姓。(怎么样的一个赐法,无考。在这四百多位之中,有很多是抢来的良家妇女,可能被还给她们的娘家或夫家。也有很多,是她们的无耻的丈夫或父兄为了想做官而献给阿合马的。这些女人如何处理,很是一个问题。其余的,可能都是阿合马花钱买来的穷人家的女儿,大概都被赏还给她们的父母。) 阿合马除了强占良家妇女以外,也强占或强买了人民所有的“负郭良田¨。他的最叫一般人痛恨的地方,是把盐、铁、药材、铜器,都定为政府的专卖品,同时也提高了各种正税的定额。他在至元十六年,向忽必烈请准了设立“诸路宜课提举司”,派出亦不剌金(亦必烈金)、札马剌丁、张暠、富珪,等等,分赴各路,尽威吓搜括之能事。他而且奏请忽必烈下旨,叫御史台的人非先向中书省通知,不许“擅召仓库吏,究索钱各数”。至于,他卖官鬻爵,贿赂公行,以及提取各路的中统钞准备金,使得中统钞的市场价值一跌再跌,我在以前已经说过。

黎东方.细说元朝.三二.卢世荣

忽必烈戮了阿合马之尸,惩办了阿合马的家属和党羽以后,并未彻底觉悟,仍旧喜欢有本事帮他弄钱的人,先后重用卢世荣与桑哥,不惜如当年重用阿合马的前例,更动或更改中央的行政机构。

至元廿一年十一月,忽必烈叫卢世荣与中书省的右丞相和礼霍孙,平章政事麦术督丁、参知政事张雄飞、温迪罕,在他本人面前辩论财政政策。卢世荣主张提高税额,被和麦张温四人反对。忽必烈把和麦张温四人同时免职,任命卢世荣为右丞,并且依照卢世荣的推荐、任命史枢为左丞,廉希恕(不鲁迷失海牙)与撒的迷失为参知政事、阿合马时代的户部尚书拜降为参议中书省事。

卢世荣当权的时间很短。他到了次年四月,便被捕下狱。在他披任命为右丞之时,安童于同一天也被任命为右丞相。安童是正经人,不与他同流合污,是他倒楣的原因之一,而不是主要的原因。主要的原因,是朝野对阿合马的记忆犹新,而卢世荣搜括得比阿合马更多,更急,虽则并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忽必烈。孟子说:“是以君子恶居下流也,天下之恶皆归之。”

卢世荣未尝没有作了若干件的好事,例如:金银买卖的解禁,“竹监”的取消(不再以怀州孟州一带的竹货为政府的专利品);驿使饮食改由政府供给;立“常平盐局”以调节盐价;制造“至元"铜钱与至元绫券,与纸钞同时流通,使得纸钞贬值的速度得以减低;用铁器的专卖制度,筹出买粟的钱,买足够的粟储入各地的常平仓,使得常平仓不致于像以前一样的空空如也,有名无实;在各路成立“平准周亟(急)库¨,以纸钞低息贷给贫民;在各郡(州府)成立“市易司”,抽取商货税,按四十取一(千分之二十五),以此项税收的十分之六来增发地方官吏的薪俸,以十分之四抵充“市易司”的经费;由政府出钱,代江淮失业的人,买回他们所卖去的妻子儿女;命令江南的田主,向他们的佃户减收田租一成;增加中央与地方所有的官吏的薪俸二成;规定官吏考绩与升迁的条例。这些“德政",都是从反对他的人的口中说出来的,相当可靠。不过,反对他的人认为,他施行这些德政的目的,只是为了“释怨要誉"。

卢世荣的罪状,远不如阿合马的严重。他的罪,大都是属于擅权一类,属于贪污自肥的部分简直没有。他未向右丞相安童报告,支了库钞二十万锭。这二十万锭,虽控告他的人也不曾指为贪污,可见是用在明处,只是手续不合而已。另一项罪状,是为了成立野面、木植、瓷器、桑枣、煤炭、匹段、青果、油坊等等牙行,以便抽取商货税,而动用了“县官”(皇帝,政府)的钞八十六万余锭,未能归垫。(这些牙行成立未久,当然一时归垫不出。)他的更大罪名,据安童指控,是曾经向忽必烈夸下海口:毋须增加人民的负担,只须“裁抑权势所侵",便可以每年增加税收二百万锭,“令钞复实,诸物悉贱,民得休息,数月即有成功”;然而,安童说,“今已四个月,所行不符所言,所出浮于所入。"这“所出浮于所入”六个字,最触动忽必烈的忌讳。于是,卢世荣便在“面质”以后被捕下狱。“面质”,是在忽必烈的面前,对控告他的人监察御史陈天祥辩论,有御史中丞阿剌帖木儿在场。

卢世荣的其他若干罪状,皆不严重。他引用了若干阿合马的党人。然而他事前曾经向忽必烈请示过,说阿合马的门下“不乏通才,废弃可惜。臣欲择任一二,然惧言者谓臣滥用罪人。”忽必烈回答说:“可用则用之,何惧之有?”他叫驿站把公文分别缓急、用红青白三种颜色的袋子装。这件事,李璮曾经做过。控告卢世荣的人,说他模仿叛臣的行为。还有一件罪状是:未经与枢密院商议,便调动了三个行省的兵,共有一万二千人之多,驻在济州(济宁)。这件事非常奇怪。三个行省如何能随便奉了卢世荣的命令就调兵呢?倘若卢世荣真想造反,仅仅集中一万二千兵在济州,有什么用?大概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罢!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