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军事历史 > 《天朝向左,世界向右:近代中西交锋的十字路口》作者:王龙【完结】 > 天朝向左,世界向右@txtnovel.com.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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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龙 当前章节:15441 字 更新时间:2026-6-4 18:20

§秋风埋骨故乡山

2月中旬,西乡起兵,日本历史上最后一次大规模内战--西南战争就此爆发。

西乡从鹿儿岛向熊本进攻。他身穿陆军大将简便制服,带佩刀,随着炮队在罕见的大雪中出发了。九州各地支援西乡的士族纷纷参加,人数很快达到三万人。木户孝允和大久保一开始不相信西乡参加了暴动,但是到了25日,他们接到鹿儿岛的正式报告,木户惊愕万分地说:“西乡隆盛终于也出来了,究为何事也?总之遗憾万千,令人长叹之极。然则亡也罢、杀也罢,毫无遗憾。”19日,政府发布诏令讨伐鹿儿岛暴徒,投入五万多兵力,海军的十一艘军舰也参加了战斗。西南战争正式开始。

正文 两个末路英雄,不同死亡结局(7)

2010-3-19 9:47:01 本章字数:1095

西乡的军队围困熊本城长达五十天,熊本城依靠坚固的防御坚守待援,大量消耗西乡军的有生力量。3月,政府军攻占了鹿儿岛,开始掌握县政,此时百姓才知道西乡已经成为叛军,愿意支持政府军。3月19日,政府军在西乡军队的背后登陆,攻击西乡的军队。4月中旬政府军解熊本城之围,西乡军队全面撤退。

8月在延冈北方长井村的决战中,西乡军被击败,一万人投降,开始总撤退。他率领一小队残军退到鹿儿岛的城山。追剿军总指挥山县有朋接到战报,大吃一惊,不料西乡竟在自己眼皮下逃遁而去,悔恨不已。

然而事情再一次出乎山县有朋的意料,武士们的目标不是熊本,而是要重新回到他们的故乡--鹿儿岛。 8月18日至9月1日,武士们在西乡的带领下披荆斩棘,在山岭溪涧中穿行百里,终于南返回到了故乡。西乡解散了部队,只剩下不愿离去的亲信武士们。他们原本就并不是为了求生,而是为了求死--返回故乡战死这一目的而突围的:“孤军奋斗破围还,一百里程垒壁间。我剑已折我马毙,秋风埋骨故乡山。” 这首诗表明了他们此时的心境。

少年西乡曾写下“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想不到如今真的要来一次壮美的回归了。

城山,是鹿儿岛县内锦江湾畔的一个小高地。西乡带领武士们8月底赶到这里时,只有不足四百人,而其中只有不及半数有枪,衣衫褴褛,带病负伤。但还是一鼓作气,将政府军驱赶,夺取城山,甚至还获得了两门山炮。

山县有朋带领大队人马赶到了。于是双方在城山展开对峙。

这一次,山县有朋再不敢大意,虽知西乡隆盛兵力极度单薄,他还是不肯轻易进攻,令手下将城山团团围住,七万大军把不足四百人占领的城山围得铁桶似的。西乡和武士们既已回到故乡,心中安定许多,决心从容赴死。西乡每日与部从下棋,以安定众人之心。“百战无功半岁间,首邱幸得返家山。笑侬向死如仙客,尽日洞中棋响闲。”

1877年9月23日,政府军下达最后通牒,言第二日将行总攻。西乡遣散自己的仆人,仆人问:可要带些什么回去给夫人和孩子。西乡只要他带两把武士刀回去。仆人提醒道,还有两万多块钱在呢,是否应该带回去给夫人和孩子,他们过日子很辛苦(当时的两万块大约可以买七百条弹药足备的步枪,不是小数目)。西乡大怒道:“此皆私学校之钱,如何可动用!”西乡自始自终不怕死、不贪财。明治六年(1873),他就曾题写过一首非常有名的诗:“几历辛酸志始坚,丈夫玉碎愧瓦全。吾家遗法人知否,不为儿孙买美田。”后来作为“南洲遗训”(西乡隆盛号“南洲”),在那个官员集体腐败的时代成为美谈。

正文 两个末路英雄,不同死亡结局(8)

2010-3-19 9:47:03 本章字数:1013

当夜,西乡和手下决心一死的武士们最后一次对酒高歌,举宴诀别。“勇将猛士痛饮淋漓,复不知有死生之事。”席间,大家饮酒吟诗,以尽余欢,武士们还表演了节目。西乡起身走向高处,眺望熟悉的锦江湾。十年前,他自湾边起兵,与亲密战友大久保分手,带领武士们向幕府开战; 而此时,他却在与大久保派来的军队生死相搏,锦江湾中,战舰密布。一位武士的悲凉和歌传来:“露水尚有草叶可以栖身,而世间却无我等容身所在。”秋风骤起,月色苍茫,映照着武士们坚毅的眼神。

此时追剿军总指挥山县有朋给他写了一封信劝降,但是西乡拒不回答。1877年9月24日清晨,政府军即发动了向城山的总攻。以7万虎狼大军对300余残败之师,结果可想而知。不久,各战线的西乡军就成瓦解之势。

西乡隆盛和战友们从藏身的洞窖中走出,身着便装,挥武士刀,向政府军发起最后的冲锋。西乡和他的武士们,并非真的要冲入敌阵,他们不过是想冲到离对手更近的地方,完成这悲壮的自杀,内似于楚霸王项羽的冲天一怒,临死一搏。

政府军立刻发现了这批呐喊着疾冲而来的人,枪弹顿时如雨泼来,呼啸着在武士们身旁的土石上激起电石火花。一些武士中弹倒下,另一些则在路边剖腹自杀。其余的则不顾一切冒着枪林弹雨簇拥着西乡一路疾进。终于,西乡的肩及右膝连中两弹,他轰然倒地,再也不能前行了。西乡艰难地用手支撑起魁伟的身躯,跪着严肃合掌向东方遥拜,他仰视身边的部下别府晋介,大叫道:“动手吧,阿晋,就在这里了!”头天夜间,西乡已知必死,要求别府在关键时刻斩下自己的头颅,以武士最有尊严的方式体面从容地赴死。别府含泪仰天一声悲啸:“恕我罪过吧!”挥刀斩去西乡首级。然后由两个仆人将首级带走,试图不让它落入敌手,但最后还是很快被政府军发现。别府晋介大喊道“先生已死,要和先生一起去的人都来死吧”!余人皆奋力作战,最后全部中弹身死,无一投降。

西乡隆盛以失败告终。而他的死却如落樱缤纷般壮美。梁启超曾盛赞西乡: “东海数健者,何人似乃公?劫余小天地,淘尽几英雄。闻鼓思飞将,看云感卧龙。行行一膜拜,热泪洒秋风。”西乡和他的将领们,本来身居高位,富贵无忧,但却为了大多数下层武士的群体利益慷慨举兵,甘愿置自己于危亡之境,确是非英雄所不能为。

“江山不管兴亡事,一任斜阳伴客愁。”更有意思的一幕,却发生在洪秀全和西乡隆盛辞别人世之后。

正文 “叛乱逆贼”盖过了“农民领袖”(1)

2010-3-19 9:47:04 本章字数:749

二 “叛乱逆贼”盖过了“农民领袖”

§从叛贼到英雄的西乡隆盛

相反,西乡隆盛的死后哀荣,则可谓空前绝后,无人比肩。中国人对西乡的态度,先贬后褒,颇值玩味。正是这种差异,很可能正体现了中、日两国文化精神的不同。在陈平原先生所着《西乡铜像》一文中,我们可以尽窥原委。

说来真是无巧不成书,正好在西乡举兵那一年(1877),中国派出了第一任驻日大臣何如璋。正是这位大使先生,在《使东述略》中,为我们留下了中国人对西乡反叛的最初印象:

寇首西乡隆盛者,萨人也,刚狠好兵。废藩时,以勤王功擢陆军大将。台番之役,西乡实主其谋。役罢,议攻高丽,执政抑之。去官归萨,设私学,招致群不逞之徒。今春,以减赋锄奸为名,倡乱鹿儿岛,九州骚然。日本悉海陆军赴讨,阅八月始平其难,费币至五千万。顷国主下令减租,其事甚美。

在这位维护纲常名教的钦差大臣眼里,西乡隆盛无异于就是洪杨之流的“寇首”,招致不法之徒公然犯上作乱,实乃不可饶恕的乱匪贼人。何大使还在《使东杂咏》中不屑一顾在嘲弄西乡:“征韩拂议逆心生,隅负真同蜗角争。壮士三千轻一死,鹿儿岛漫比田横。”

也许大使先生也困惑了:何以此等“贼人”,竟然也讲“忠义”,尽管拿鸡蛋碰石头,居然还“败时,其党人千人死焉”?!

那时的东京,“西乡隆盛”是个热门话题。初踏东瀛的中国人无法理解日本人对西乡隆盛复杂而暧昧的态度,甚至有的将西乡举兵归结于个人恩怨。比如游历东京的大名士王韬就认为西乡是因为恨“功高赏薄”才冲冠一怒,而随何如璋出使日本的黄遵宪也断言:“西乡此种人,岂能老田间者。其叛也,愤爵不平,英雄技痒耳。其人但欲取快一己,无所谓爱国。 ”

正文 “叛乱逆贼”盖过了“农民领袖”(2)

2010-3-19 9:47:05 本章字数:971

把西乡这种理想型的政治家,当作成天计较“功高赏薄”、“愤爵不平”的官迷政客,为了个人功名而不惜生灵涂炭,这是标准的中国式逻辑。也难怪王韬、黄遵宪等人一叶障目,翻开一部中国历史,像石敬瑭、吴三桂这样朝秦暮楚、贪名图利的人还少吗?

直到有一天,王韬应谷干城中将之邀,读其诗,听其言,才略有所思。谷干城在当年征讨西乡隆盛的政府军中担任主将。按中国人的思路,敌对双方应是不共戴天,恨不能将对方食肉寝皮(太平天国运动中敌对双方报复手段之残忍血腥,互相之间的诋毁谩骂,便是佐证),没想到谷干城言谈之间,对西乡不但没有辱骂轻慢,反而颇多敬畏。王韬记载:

中将曾有诗咏西乡云:“枉抗王师不顾身,多年功绩委风尘。怜君末路违初志,春雨春风恨更新。”此吊西乡之功而叹其不终,二十八字中,有无限感慨。闻之日人,西乡亦足为近代枭雄,维新之建,多资指臂;其晚节末路,倒行逆施,盖有其不得已者。故论者略其迹而原其心,朝廷亦追念前功,不加深究。

来自敌人的尊敬是最大的荣耀。也许正是这种对西乡颇多同情的“民心”,才促使政府必须用某种办法为西乡平反。随着对西乡事迹的深入了解,黄遵宪也一改正邪黑白之高调,不再囿于“忠臣逆子”的道德评判,将西乡作为生不逢时的大英雄来歌咏,满纸风云之气长歌当哭,慨然为西乡招魂:“英雄万事期一快,不复区区计成败。长星劝汝酒一杯,一世之雄旷世才。”

如果以为日本人仅因“追念前功”而对西乡隆盛“故论者略其迹而原其心”,那还是大错特错了。大和民族的精神大厦,建筑得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坚实雄厚。

西村茂树是日本明治初年启蒙团体“明六社”的重要成员,在启蒙运动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早在西乡“谋反”的前两年,他就发表了着名的《贼说》。西村论述道,日本古来称与天子争权威或与政府为敌者为“朝敌”,后世因为接受中国影响,方才给政敌冠“贼”之诬名。在西村看来,杀人越货为害一方者才可称为“贼”,至于“朝敌”,只是说明其站在政府的对立面,本身并不构成道德评判。若视“朝敌”为“贼”,则等于赋予政府绝对权威,拒绝任何来自民间的批评乃至挑战。这对于一直奉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中国人来说,无疑是生动一课;而用来解释西乡的举兵造反,则提供了合情合理的理论依据。

正文 “叛乱逆贼”盖过了“农民领袖”(3)

2010-3-19 9:47:07 本章字数:1367

而更能代表当时日本知识分子思考深度的,是福泽谕吉的一篇文章。西南战役硝烟未散,福泽撰写《丁丑公论》,直接针对的正是时人骂之以“国贼”的西乡。福泽强调,“忠诚”与“叛逆”并不具有先天的绝对价值,若以政府权威不可侵犯为第一准则,则明治维新建立起来的新政权也属非法。应以是否“推进人民之幸福”为标准,衡量西乡之举兵,而不能只是斥责其反叛政府。福泽尖锐地批评今日之大骂“逆贼”者,假如西乡成功,必定反过来为其高唱赞歌。说到底,“今日的所谓大义名分,无非只是默然顺从政府而已”(丸山真男:《忠诚与叛逆》)

福泽洞若观火,高瞻远瞩,针对当时日本引进西洋文明、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廉耻节义”之丧失,“抵抗精神”之日渐衰颓,深深佩服像西乡那样具有独立精神且坚韧不拔的理想主义者。从发扬“民气”、拯救“士魂”的角度,福泽甚至希望“出现第二个西乡”。

是的,正如陈平原先生所说,将“民气”与“士魂”的养成,置于一时一地政治决策之上,这才能理解日本人为何对西乡要“略其迹而原其心”。政治上之是非得失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民族魂”的建设与守护。

西乡隆盛对中国人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早在一百多年前,西乡隆盛的事迹已在中国大地人所熟知了,他给予无数仁人志士果敢无畏、前赴后继的英勇决心。

抗日战争最艰难的时刻,着名报人王芸生就在《大公报》撰写连载文章《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目睹国家的衰弱,民族的忧患,面对日本的步步紧逼,他凭着一腔爱国热血大声向公众宣传“从容赴死主义”:

我们不应该把死看得那么可怕,到了不得不死的时候,更要死得从容些,大方些。假使我们中国人,每个人的血液都在脉管里沸腾起来,人人都有点正义所在赴死不辞的精神,我们的民族立刻便会年轻几千年,我们的祖国自然便不可侮了!

1898年的“百日维新”以失败告终时,作为维新派主将的谭嗣同毅然选择了以流血唤醒国人的道路,梁启超奉劝谭嗣同逃往日本,谭嗣同告诉梁启超:“不有行者,无以图将来;不有死者,无以酬圣主。今南海之生死未可卜,程婴、杵臼、月照、西乡,吾与足下分任之。”其弦外之音,乃是自己愿作月照杀身成仁,而勉励梁启超能像西乡隆盛一样,最终完成维新事业。1899年,梁启超在日本上野公园瞻拜西乡隆盛的铜像,想起谭嗣同对他的期望重托,不禁热泪涌流,力量倍增。不仅是谭嗣同、梁启超等维新志士对西乡隆盛有崇敬之心,革命元勋黄兴在1909年途经西乡隆盛的家乡鹿儿岛时,特地亲自前往祭扫西乡隆盛的坟墓,以示尊敬。

颇值得一提的是,毛泽东在少年时代便对西乡隆盛十分熟悉,1910年,毛泽东走出韶山冲,到五十里外的湘乡县读书时,曾手抄西乡隆盛的一首诗,寄回给父母亲,这首诗是:“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死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其中毛泽东改了其中两个字,“男儿”改为“孩儿”,“死不还”改为“誓不还”。四十多年后,毛泽东的儿子战死在朝鲜战场,毛泽东沉痛地写下“青山处处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我们从中可以看出有西乡隆盛诗中的影子。

那么,同为黄河东海,同样万里胸怀,到底为何洪秀全与西乡隆盛的形象反差如此之大?他们身上是否蕴藏着更深层次的个人因素?

正文 章序

2010-3-19 9:47:08 本章字数:283

千古文豪谁堪怜

--曹雪芹和莎士比亚的同途异运

这两位千秋辉映、雄峙中西的文豪巨匠,作为不可逾越的文化丰碑,笼罩了无数神圣的荣耀光环,而他们生前所经历的荣辱悲欢、遭际境遇,却演绎出不同的人生况味,映射出两个不同时代的悲喜命运。

他们都是上天派来的智慧使者,是来去匆匆的神祗精灵,悄然路过人类居住的这个遥远星球,在尘世的心灵撒下无数悲欢交集的情感种子,就悄然消失于茫茫星空,无踪无迹,任我们仰望苍穹,无限惆怅。

清代雍正年间,江南地区丝绸纺织业盛极一时。时任江宁织造的曹罾裣拖率浚

正文 文人并不都是吃香喝辣的(1)

2010-3-19 9:47:10 本章字数:823

一 文人并不都是吃香喝辣的

§“奴才”两个字是怎么写的?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开篇这首不起眼的小诗,滴泪为墨、研血成字,道不尽千古文章的无尽苍凉,说不完万代文人的际遇辛酸。“文章憎命达”在曹雪芹和莎士比亚的身上得到同样的应验,他们少年家境衰落,中年历尽磨难,晚年痛失爱子,且都英年早逝,令人惋惜。但不同的人生经历背后,却是不同的曲折命运。

曹雪芹终其一生的凄凉落拓,感怆悲零,想必中国的读者早已不陌生了。翻开一部巨笔微雕、沧桑满怀的《红楼梦》,兴衰之速、境遇之奇、人情之薄、悔恨之深,岂止“小说家言”,而是曹雪芹一生心路风霜的大折射。

曹雪芹的曾祖母孙氏曾做过康熙皇帝的奶妈(即皇家专门的“保母”),祖父曹寅从小就是康熙的“奶兄弟“,又是康熙最亲信的小侍卫和伴读,两人是“明里君臣,暗里兄弟”的关系,曹寅还曾密助康熙铲除权臣鳌拜,立下汗马功劳。康熙皇帝不仅有雄才大略,而且极看重人伦亲情,为了酬报保母孙夫人的养育之恩,特意派遣她丈夫曹玺到南京去做江南织造监督,曹家先后三代四人担任这一肥缺要职。康熙南巡有四次由曹寅接驾,场面之盛,荣宠之深,借《红楼梦》中赵嬷嬷之口说那真是“千载稀逢”,“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是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尤其是康熙三十八年(1699)四月这一次更值大书特书。这一年康熙帝再次南巡,保母孙夫人已六十八岁,照规矩先叙国礼(君臣主仆),再叙家礼(母子尊幼)。康熙见到孙夫人异常高兴,一把扶住她对周围人说:“这是我们家的老人哪!”其时适逢庭中萱花盛开--在中国这种花是慈母的标记象征,康熙一时感念莫名,亲自为孙夫人手书一巨匾,上书“萱瑞堂”三个大字,表达自己对这位幼年保母终生难忘的感恩之情。皇帝亲自赐书,标志着曹家荣宠已极,一时在江南传为盛事佳话。

正文 文人并不都是吃香喝辣的(2)

2010-3-19 9:47:11 本章字数:590

康熙对老保母一家的恩眷还有增无已:不仅将曹寅擢升为通政使--三品大臣,位在“九卿”之列,还特意将曹寅的大女儿指配给了皇家宗室平郡王讷尔苏作为王妃,实际上是将曹家的“包衣(奴隶)”身份提高到了与贵族平等的地位(在清代,将低级旗的人提升到高级旗,叫做“抬旗”,这在当时可是一件非同小可的特别恩典)。曹家备受皇恩,鸿运当头,随着康熙朝的六十年盛世,享尽了人间富贵繁华。

然而富贵盈室,莫之能守;君恩难恃,兴衰异数。康熙驾崩,雍正继位。这位中国历史上数一数二的严苛帝王,登基之后立即颁布了数不清的紧急诏令,针对当初与其争位的诸位皇兄及其党羽,展开了骇人听闻的残酷清洗。由于在皇子争位中站错了队跟错了人,曹家受到雍正严酷打击,以“亏空”之罪被交与怡亲王胤祥严加看管,这是雍正的一份亲笔朱批奏折:

朕安。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你得来;你若作不法,凭谁不能与你作福。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除怡王之外,竟不可用再求一人托(拖)累自己。为甚么不拣省事有益的做,做费事有害的事?因你们向来混账风俗贯(惯)了……主意要拿定,少乱一点。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你不下了。特谕。

这份杀机隐隐、玄机重重的雍正特谕,至少确切地透露出几条信息:曹罴乙驯蝗∠

正文 文人并不都是吃香喝辣的(3)

2010-3-19 9:47:12 本章字数:35

曹家头顶利剑高悬,身边危机四伏。曹钏嬷

正文 文人并不都是吃香喝辣的(4)

2010-3-19 9:47:14 本章字数:1247

§曹雪芹没有莎士比亚那样的好运气

莎士比亚和曹雪芹的身世有着惊人相似,早年家道中落,尝遍世态炎凉,人情冷暖。1564年4月,莎士比亚生于英国伦敦附近的斯特拉福镇。他的父亲是位羊毛商人,不但经营有方生意兴隆,在政治上也平步青云,当上了斯特拉福镇镇长,他家成为当地显赫的家族。在莎士比亚六七岁的时候,就被送进一个有名的文法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但天意难测,莎士比亚十四岁的那年,父亲意外地破产了,小莎士比亚从此开始饱尝生活的辛酸与艰难。他只得中途退学,到父亲的手套铺帮忙,帮父亲裁割皮料,制成一双双牛皮、羊皮手套,然后挨家送往订货的人家,挣取微薄的利润。父亲的镇长肯定是当不成了,曾经作为镇长儿子被众星捧月的小莎士比亚,四处遭到众人的白眼和冷遇。十八岁时,他与比他大八岁的当地姑娘安妮结婚,生活极其困窘。几年后,走投无路的莎士比亚背井离乡,徒步来到举目无亲的伦敦,在一家剧院给人看门、扫地、看马,有时开演之前遇到某个跑龙套的小角色因事临时来不了,导演就一把抓过他胡乱在脸上画两笔,把他推上台去凑数。

但与一生困苦潦倒的曹雪芹相比,莎士比亚仍然是幸运的。

1592年,年仅二十八岁的莎士比亚创作完成历史剧《亨利六世》,并在伦敦着名的玫瑰剧场上演。《亨利六世》一鸣惊人,年轻的莎士比亚一举成名,看到了辉煌灿烂的前景,从此奋力前行,乐此不疲。又过几年,他的杰作《亨利四世》在伦敦舞台上取得空前成功,当时有一首短诗记述演出盛况:“只消福斯塔夫一出场,整个剧场挤满了人,再没你容身的地方。”莎士比亚所在的社团在伦敦演艺界举足轻重--它能一次吸引三千名观众到剧院看戏,而当时整个伦敦的人口也不过二十万。莎士比亚从此成为当时无可争议、独步艺坛的最受欢迎的剧作家。

莎士比亚的成功遭到了许多同行的嫉恨。他们想不到这个跑龙套的小演员,从斯特拉福这个偏僻的地方冒出来,从没受过什么高等教育,居然敢和他们这些出身名牌大学的“大学才子”较量,实在可恶之极。其中的罗伯特·格林更是赤裸裸地进行人身攻击,讥讽莎士比亚是一只“暴发户似的乌鸦”,“他十足是个打杂的,却自命为举国惟一震撼舞台的人”,说他是“用演员的皮,包藏起虎狼的心”。

面对侮辱攻击,莎士比亚依然保持缄默。他知道,只有写出最终受观众欢迎的剧本,才是对那些攻击的最好回答。白天,莎士比亚在剧团里工作,既是演员,又是编剧;夜晚,同伴们邀请他去喝酒作乐,他总是婉言谢绝,在昏暗的灯光下通宵达旦地紧张写作。和他同时代的剧作家德科感动地说:“莎士比亚先生比任何人都勤劳。”

莎士比亚很快步入了他戏剧创作的黄金时代。从他收入的丰厚也可看出他事业上的一帆风顺:1597年,他付款60镑,在家乡购置房产,俨然是当地最阔气的一座住宅。1602年又出资320镑,购得故乡107英亩耕田,20英亩牧场。他去世前立下遗嘱,除了不动产,由继承人分配的现金,大约达350镑。

正文 文人并不都是吃香喝辣的(5)

2010-3-19 9:47:15 本章字数:1582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曹雪芹没有莎士比亚那样好的运气。当莎士比亚而立之年便已名满英伦风光无限时,曹雪芹却门前冷落车马稀,苦雨凄风伴孤灯。

他春蚕吐丝般呕心沥血地写作,《红楼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只能停留在手稿上,进不了市场更登不了大雅之堂。他的心血结晶,除了二三位好友知己传阅外,不可能和广大读者见面,得不到任何精神和物质上的有力支持。今天人们也许难以想象,《红楼梦》这样一部传世巨着,居然是曹雪芹在“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条件下,于废旧老皇历的册页上写成的。清代嘉庆年间一位叫潘德舆的进士这样写道:我每读《石头记》,便感动得泪下如雨。此书作者当是一个怀有“奇苦至郁”的人。我听说此人平生放浪成性,无衣无食,寄住在亲友家。屋里除一桌一凳外,别无他物。他每夜挑灯写书,没钱买纸,便将旧皇历拆开,在纸背面写作。

曹雪芹经年累月的心血支付,却没有分文收入,终于到了“举家食粥酒常赊”地步,最后竟卧病不起,无钱医治,凄惨地死于万家灯火的除夕之夜,连埋葬的费用都是他几个好友资助的。一代文豪,竟然落得个“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的下场,面对抱恨而终的曹雪芹,连他的好友敦诚也禁不住哭奠道:“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

在中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在西方,“愤怒出诗人”。痛苦成就了曹雪芹,也成就了莎士比亚。这背后是东西方共有的人类精神力量支持。

在中外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西汉司马迁受宫刑后,“肠一日九回,居则忽忽而有所忘,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对于一个把名节看得比生命还重的文人来说,这种残忍之至的刑罚无异于是肉体和精神的双重阉割!然而司马迁“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中而不辞者”,原因就在于他所说“恨私心有所不尽,而文彩不表于后世也”。也就是说他之所以发愤着书,就是要用生命的创造来对付命运的不公,得到精神的补偿。环境越是不幸,所能激发起作家无限的潜能。法国作家普鲁斯特因长期患哮喘病,不能接触屋外的空气,便足不出户地躲入近乎密闭的房间创作多卷本小说《追忆似水年华》。他以特殊的叙事风格,营造出一个独特的个人世界:一个失眠的夜可以花四十页来描述,一个三小时的聚会可以用掉一百九十页的篇幅。在他的世界里,时间可以做无限的铺陈,自然也可以随意压缩,过去、现在、未来都可以在意识流中颠倒交叠、相互渗透。他通过上千个人物的活动,冷静真实地再现了法国上流社会的生活习俗,人情世态。生命因艺术而常青,普鲁斯特不再是病人,而是他所创造的艺术王国里惟我独尊的王。

曹雪芹所经历的人生巨变,风刀霜剑,远甚于莎士比亚。虽然功名无望,无缘补天,但他立志将半生兴衰际遇,“抄录传奇”。他阅尽人情,遍尝世味,才能“迷”得执着,“悟”得通透。他的作品描写沧海桑田,人世风尘,更具一番雄浑开阔的视野,力透纸背的悲凉。他在《红楼梦》开篇写道:

……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

这段看似漫不经心的文字后面,掩藏着多少人生的悲欣交集、大彻大悟?“大抵浮生若梦,姑从此处销魂”--他不断拼命地写作,正是为了在纸上“过日子”。荣华富贵转眼成空,美好女性群芳散尽,给曹雪芹刺激太大、创痛太深。天闷要下雨,人闷要讲话。现实既不可问,曹雪芹只好一头扎进他的太虚幻境,过上了神游八荒的快活日子,谁也不能把他拉回头。

作为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位奇人,他本来可以世袭成为显赫富贵的第五代江宁织造,却在贫困落魄中成为文学大师;他毕生只想写一本书,却完成了大半部就离开人世;他留下了半部《红楼梦》,可有人毕生研究这半部书仍没有研究透。

正文 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1)

2010-3-19 9:47:17 本章字数:1084

二 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

§女王居然宽容莎士比亚讽刺自己

曹雪芹犹如一位孤独的旅人,走在风雨飘摇的旷野,看不到任何希望与亮光。如果说对于一个没有读者群的作家,这还只是一种寂寞萧瑟、漫长无依的煎熬,而云泥之别的时代大环境,提供给曹雪芹和莎士比亚的更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创作舞台。

从两个故事的对比,就能看出两个时代的差异。

1601年,一伙神秘的顾客来到伦敦最豪华的剧院,他们开出了高价,指定剧团在某一天重新上演莎士比亚的《理查三世》这部戏剧。当演员们演到废黜国王的那一幕时,叛乱在伦敦城发生了,这就是伊丽莎白时期与玛丽·斯图亚特案齐名的埃塞克斯伯爵叛乱案。原来,伯爵和他的同伙在策划叛乱时约定,以剧中废黜国王的那一幕作为发动叛乱的信号,可怜的演员们不幸被卷入了一场叛乱之中。不过,叛乱被平定以后,无论《理查三世》的作者还是演员和剧团,没有任何人因为撰写和演出这部戏剧受到任何惩罚。

而据传在中国的清代,乾隆皇帝某日忽至皇八子永璇家,其时本人不在,乾隆在他书房里发现了一部小说叫做《石头记》。乾隆不声不响,挟走了其中一册回宫去了。等到永璇回家,闻知此事简直吓坏了!于是赶忙请人设法连夜搞出一个“删削”的“洁本”,上呈皇帝。由此世上才出现了不完整的《石头记》抄本。《红楼梦》处境之艰危困厄由此可见。

莎士比亚实属幸运,他生活在以宽容之道治国的伊丽莎白女王时代。这是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时代之一。女王高度的政治智慧和包容之心,泽及文学艺术,特别是她对戏剧的扶持。在泰晤士河南岸有一家名为“环球”的剧院,通常在下午两点开戏,许多贵族包括女王本人是这家剧院的常客。三十五岁的莎士比亚是这家剧院的股东、演员兼剧作家。这一时期,是英国资本主义兴盛上升的黄金时期,国强民富,有力促进了英国戏剧的发展和成熟。戏剧不仅成为市民文化生活的必需品,也成为宫廷权贵的时髦享受。据统计,从1558-1616年间,公开营业的和为贵族特设的戏院达十八所,戏班子有三十五个,剧本在五百个以上,剧作家不少于一百八十人。仅在1603-1616这十三年间,英国皇宫中演戏就达三百多场。继伊丽莎白之后继位的詹姆士六世,也一样酷爱戏剧。他登基仅两个月,就把莎士比亚和他的剧团揽进自己亲自庇护的班底,并改名为响当当的“国王供奉剧团”。莎士比亚和剧团演员都成为宫廷侍卫,配有皇家猩红色的制服,还授予荣誉头衔。从此,“国王供奉剧团”的宫廷演出每年超过二十场,演员们的收入剧增,莎士比亚也有了相当不菲的报酬。

正文 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2)

2010-3-19 9:47:18 本章字数:911

当时,莎士比亚创作的历史剧大多以揭露宫廷的黑幕为主题,许多君王在剧中都是反面人物,观众很容易对号入座引起联想。伊丽莎白当然知道这一点。当莎士比亚的《理查三世》上演时,强悍狡诈的理查对自己有一段“自画像”式的独白:

我有本领装出笑容,一面笑着,一面动手杀人;我对着使我痛心的事情,口里却连说“满意满意”;我能用虚伪的眼泪沾湿我的面颊,我在任何不同的场合都能扮出一副虚假的嘴脸……连那杀人不眨眼的阴谋家也要向我学习。我有这样的本领,难道一顶王冠还不能弄到手吗?

伊丽莎白女王担心剧情会使观众联想到她本人,因为剧中篡夺理查三世王位的正是她的祖父亨利七世。但是女王并没有将作者投入监狱或者禁演这部戏,她仅仅对她的大臣们埋怨说:“这部悲剧在剧场和剧院里已经演出四十次了。”

1601年,莎士比亚的新剧《哈姆雷特》在伦敦上演--“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当扮演哈姆雷特的演员在舞台上说出莎士比亚的这句名言时,舞台对面的包厢里就坐着伊丽莎白女王。她若无其事地看戏,没有表现出一丝不快。

在现代高科技领域,用运载火箭发射航天器,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由于工作条件和气象限制,有些航天器必须在特定适合的时段内才能发射。这种允许航天器发射的时间范围,叫做“发射窗口”。这样的发射窗口十分难得,有时稍纵即逝。莎士比亚的激情和才华,无疑正好遇到了这样一个千年难遇的“发射窗口”。在此之前,英格兰有着严格的书籍和戏剧审查制度,还有血腥恐怖的“星法院”,以言犯禁者可被处以绞死、分尸、挖出内脏等酷刑。到了伊丽莎白女王时代,宽容的施政理念,使她对自己的政敌都尽量减少杀戮,以避免社会动荡。而对于天才作家莎士比亚的宽容爱护,赏识包容,更是有目共睹。莎士比亚先生能够未卜先知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感到庆幸,如果他晚生几十年的话,不幸碰上了英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我们也许就只能在断头台上听他朗诵自己那伟大的作品了--因为克伦威尔掌权后发布的第一个命令就是关闭伦敦一切剧场。在那个砍头好比风吹帽的年头,连查理一世的头都被砍了下来,莎士比亚那颗伟大的脑袋能不能保住就很难说了。

正文 章序

2010-3-19 9:47:20 本章字数:180

两位“国父”的命运

--孙中山为何做不成“中国华盛顿”?

“华盛顿神话”作为一种政治理想登陆中国后,各色政治人物自然不会放过这一深具政治效果的“思想资源”。 围绕中国特殊的文化传统,和不同政治集团的现实需要,“华盛顿神话”与近代中国缠结互动,不断变幻传衍,一幕幕历史活剧令人深思浩叹。

正文 华盛顿成了中国人眼中的“政治神话”(1)

2010-3-19 9:47:21 本章字数:958

一 华盛顿成了中国人眼中的“政治神话”

§洋鬼子竟然也有一位“异国尧舜”

1784年8月28日,广州黄埔港,万众欢腾,盛况空前。

一艘小小的美国木帆商船--“中国皇后号”自2月22日从纽约启航,乘风破浪,远涉重洋,历程长达188天,途经佛得角群岛、绕道好望角、跨过印度洋,终于抵达广州,胜利完成美国至中国的首航。“中国皇后号”自豪地鸣炮十三响(代表当时美国十三个州),向停泊在它周围的船只致敬,其他国家的船只也热情鸣炮回礼致贺。这是轰动全球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刻:美国,这个刚呱呱坠地的年轻国家,在百废待兴的建国之初,便迫不及待地与一个已有五千年历史的古老国家直接交往。

远隔万里的两个国家,此时显得如此神秘而隔膜。历史记载,此前到过中国的美国人屈指可数,仅有两人。尽管中国商人热情友好地接待了“中国皇后号”,但对素无渊源的美国认识模糊,连其方位所在,也一知半解,对远道而来的美国人更是一无所知。由于相貌语言极为相仿,他们一致把美国人误认为英国人。“中国皇后号”上二十九岁的管货员山茂召在他的日记中写道:“虽然这是第一艘到中国的美国船,但中国人对我们却非常宽厚。他们不能分辨我们与英国人间的区别,视我们为‘新人’……”

华盛顿和中国的因缘,就从这次划时代的首航开始。“中国皇后号”船长约翰·格林曾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任海军上尉,是华盛顿的忠实追随者。他从国会获得了一张“海上通行证”。这张证书写得很特别,它没有指定呈给谁,而是写上了“致审阅或聆听宣读海上通行证的最尊严、伟大、圣明、光荣、高贵、尊崇、贤达和谨慎的皇帝、国王、共和国首脑、亲王、公爵、伯爵、男爵、贵族、地方首长、议员”等一大串称呼,充分显示了美国人幽默的性格。因为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此次航程的终点是个什么样的国家,接待他们的人该如何称呼。美国人对于此次远航非常重视,格林船长专门挑选了华盛顿生日那天作为启航远行的日子。上帝保佑,格林船长的运气不错,他划时代的成功航行轰动了美国社会。中国货运回美国之后,万人空巷,美国人争相购买。华盛顿也对中国充满了好奇,成为中国货的热心购买者,从山茂召那里购买了一批中国瓷器。手抚那些精美的花纹,他深深沉迷于古老的东方艺术。

正文 华盛顿成了中国人眼中的“政治神话”(2)

2010-3-19 9:47:22 本章字数:956

当华盛顿仔细欣赏着来自中国的优美瓷器时,在遥远的彼岸,中国人对他和美国的接纳了解,却艰难深涩得多。

格林船长小小的木帆船,打通了太平洋两岸中美两国的通途。在优厚利润的吸引下,富于冒险精神的美国商人为之疯狂,就像当年他们勇于开拓的祖辈乘坐“五月花号”船踏上北美新大陆一样,美国商船在通往广州的航线上举帆远航,络绎于途,掀起了美国历史上的第一次“中国热”。然而直到1795年,美国人到广州已十年了,中国官吏还把他们和英国人混为一谈。他们并非没有机会了解美国,也不是没有碰到需要调查处理的与美国人有关的事,可是在“天朝上国”观念的支配下,他们缺乏了解外部世界的热情。除了应允遇事查明旗号、敷衍办理以外,中国官员对发生在“内地洋面”的事情向来从不深究,借口“无从查考”,一直无法把这些“美夷”和“英夷”完全分清。面对乱点鸳鸯谱的中国人,深受其害的英国商人十分恼火,他们向两广总督长麟严正交涉:“(美国人)也会我们的话,也是我们这样的衣服,另有旗号,不要把我们和他们混在一起!”自知理亏的长麟很不好意思,急忙饬令下属:“此条应存记备查,遇有事件,自应查明旗号办理,不致牵混影射。”

大清朝一些学问广博且开眼看世界的新潮人物,对于美国历史、地理位置、政治制度,同样认识不清。当时被称为“一代硕学”的阮元在撰写《广州通志》时,还把美国说成是在非洲境内。对于美国闻所未闻的民主政治制度,中国人更加不可理喻。两广总督蒋攸铦在给朝廷的奏报中含混说道:“该夷并无国主,止有头人,系部落中公举数人,拈阉轮充,四年一换。”让他无比讶异的是,美国竟然是一个“无国主”的国家。难怪蒋总督把美国视作一个未曾开化的原始部落,连“头人”(实则是总统)也要通过抓阉(民主选举)产生,简直不可思议。

连“睁眼看世界第一人”的林则徐也闹出了笑话。在到广东之前,他同中国知识界大多数人一样,对世界形势几乎茫然无知。1839年12月,林则徐接见了在琼州文昌县遭风遇难的英船“杉达号”人员。该船医生喜尔记述当时情况说:林则徐当时好奇地问他:“都鲁机(即土耳其)是不是属于米利坚(美国)的土地?”喜尔回答:“不,只离中国约一月水程。”林则徐同各位大员“尽皆惊讶”。(林则徐:《洋事杂录》)

正文 华盛顿成了中国人眼中的“政治神话”(3)

2010-3-19 9:47:24 本章字数:1102

在这样的背景下,伴随着晚清时代的西学东渐之风,华盛顿的崇高形象渐次传入中国。对于处在铁屋般黑暗蒙昧里的中国人,震撼冲击之大可想而知。

1837年,普鲁士传教士郭实猎首次向中国人介绍了华盛顿,他用传统中国的“圣君”尧、舜的形象来描述华盛顿,在中国近代的第一份中文期刊《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上,专门撰文介绍华盛顿,盛赞他是“经纶济世之才,宽仁清德遍施,忠义两全之烈士”。

美国人对这位同胞充满敬意和爱戴之情。1844年美国专使顾圣来华,在向中国高官介绍美国历史时,他自豪地说华盛顿是“大战将,极有智能谋略之善人”,他的国家因为华盛顿的智勇才得以独立,并因他主导制定的宪法才得以坚稳。此时,他的“英雄圣人”形象已经在美国本土形塑而成,被逐渐 “图腾化”,制造成一个政治神话。当时美国还是一个宗教势力强大的社会,崇拜者们称呼他为“上帝般的华盛顿”,每一个美国人都认为在家中挂一幅华盛顿的画像是神圣的事。人们甚至为他量身打造出那个耳熟能详的“华盛顿和樱桃树”的故事,以此“证明”华盛顿是一位从幼年开始就有着至高品格的人。

在头顶辫子身穿长袍的中国人眼里,华盛顿这样一位护国救民、功成身退,不贪名不弄权,而将“公器付之公论”、“创古今未有之局”的人物,简直无异于闻所未闻的世外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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