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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没商量》作者:令珑
备注:
这是幸福街系列的又一个故事,庄教授和小玉的感情经历,温柔教授攻+炸毛小偷受,感兴趣的娃捧个场。
☆、爱情没商量(一)平安夜
庄明逊上完课从教室出来,步履轻松地走在M大古香古色曲曲折折的回廊上,不时有学生走过,很多人都会停下来叫一声“庄教授。”他一一微笑点头,亲和力十足。
冬日难得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整个人犹如包裹在淡淡的金色光华中,神采熠熠,气宇轩昂。
说庄明逊在M大是名人不为过。这位M大史上最年轻、学历最高的海归教授,不到30岁就拿到德国海德堡大学社会行为系心理学专业博士学位。他没有继续留在德国,也没有去国内更好的大学,而是到了K城这个二流城市的大学任教,自然受到校领导的十二分重视,不但破格提拔为教授全面负责社会学系的工作,他申请的教研项目也优先审核通过,对他在校外兼职做咨询师也从不过问。
庄明逊也不负众望,短短一年对教学做了一系列改革,把原来理论性较强的专业加入了不少实用内容,加上他语言幽默,学识丰富,彻底征服了M大的学生。被学生们暗中评为本校最有魅力的教授。另外他利用做心理咨询的人脉,在电视台和报纸上开辟专栏宣传心理学,居然很受欢迎。
这其实便是他当初来M大的初衷。大城市各方面要更完善齐全,正因为如此便有了一套约定俗成的规矩,想要崭露头角绝非易事。而到专业人才匮乏的二流城市,便是领头羊,限制少得多,对想大展拳脚的他而言最合适不过。
果然,到M大工作的一年出乎意料地顺利。如今,他春风得意,踌躇满志,前途在他眼中就是光明的康庄大道。
走进办公室,几个同事正在议论圣诞节的事。
一位年纪较大的同事问他:“庄教授你是从国外回来的,是要过这洋节的吧?”
庄明逊微笑回答:“我不会特别去过,就是吃圣诞大餐。”
“哪里的西餐好吃,给我们介绍一下。”两位年轻同事凑过来问,毕竟他是从国外回来的,这方面肯定是权威。
“我在家自己做。不过我倒是知道两家西餐不错,就是不知道还有位置没有。”
“庄教授还会做饭啊?”同事们很惊讶。
“一个人长期在外面,不会做饭不行啊。”
“你女朋友有福了。”女同事羡慕地说。
正说著,手机铃响,是庄明逊的女朋友邱依依打来的。
庄明逊接起电话:“依依,有事吗?”
“明逊,同事的小孩儿病了,想请我替她值班,我今天不能和你一起吃饭了。对不起啊。”
“没关系。我把饭带到医院一起吃好了。”
“明逊,你真是太好了!”邱依依在电话里欢呼。
“你等我。”庄明逊温柔地说。
邱依依在电话里又说了几句亲热话才挂断电话。
邱依依是海德堡大学医学系毕业的,算是庄明逊的学妹,却比他先回国工作。
两人早就认识,当时没有特别感觉。後来庄明逊到M大工作,有人给他介绍女朋友,见面才知道是老同学。或许是几年工作的历练,如今的邱依依比过去沈稳干练,虽然是高干出身却没有一点傲气,加上两人的同学经历,很快就开始谈恋爱。
邱依依是医生,工作时间不固定,平时都是庄明逊做饭,大部分家务也是他做。邱依依常常打趣他是新好男人。
虽然圣诞大餐要在医院吃,庄明逊还是半点不马虎。下午没课,他早早回家开始准备。烤鸡、啤酒烩牛肉、土豆泥、水果沙拉、牛奶布丁,全部做好已是晚上七点多。邱依依已来过电话说肚子饿,催他快些去。
圣诞节是年轻人出来浪漫狂欢的好理由,交通主干道早被堵得水泄不通。庄明逊放弃了开车的打算,步行去邱依依的医院。好在路程不长,还可以顺便欣赏一下城市的夜景。
这个城市的平安夜热闹非凡。商家早早装饰好圣诞树和圣诞老人。挂在屋檐上的彩灯,五光十色,璀璨缤纷。圣诞歌曲和著人声让城市的夜空变得鼎沸热烈。
庄明逊兴趣盎然地欣赏,二十多分锺的路走了半个多小时。
当他走到医院的大厅门口,刚准备推门时,有人从後面把他推开,嘴里叫著:“让一让!让一让!医生!医生!”
庄明逊跟著他们走进去。推他的人大叫大嚷,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转。
庄明逊对医院比较熟,上去问:“你们要看哪个科?”
这时候他才看清楚,三人中比较高大的男人怀里抱著一个人,旁边跟著两个奇装异服的少年。
男人满脸大汗,急道:“我不知道看哪个科。”
庄明逊耐心地问:“是什麽病呢,外伤还是身体不舒服?”
男人忙说:“外伤,被打了!”
“外科在走廊右手边,你先给医生看,再叫人到那边挂号。”
“谢谢啊。”
三人飞快地向外科奔去。
庄明逊注视著他们的背影,目光落到被抱著的人身上。一名少年,浑身是血,惨白的脸上也有血迹。大睁的双眼,像雪地上的两个黑洞,里面没有一点光彩,空茫一片。日光灯的灯光照在他身上,仿佛死不瞑目的人睁著眼,不甘地望向人间。
当庄明逊接触到这双眼时,心头大震。一些模糊的影像在脑海里闪动,最後定格在那双没有生气的眼睛上。
心痛的感觉铺天盖地涌上来,毫不留情地攫住他。他有些天旋地转,往後退了两步,用一支手撑住墙才站稳。
“明逊,你怎麽啦?”耳边传来邱依依的声音。
他抬起头,勉强露出笑容,回答:“没事,刚才有点头晕,可能是最近没休息好。”
邱依依挽上他的手臂,嗔怪:“跟你说经常熬夜不好,你就是不听。”
庄明逊总算从那种突如其来的怪异感觉中恢复过来,轻声说:“对不起,我来晚了。饿了吧?”
邱依依望著他手里的食盒,露出甜蜜的笑容:“饿了才能多吃点儿,你做了什麽好吃的?”
两人手挽手往邱依依的办公室走去。上电梯的时候,推上一张病床,旁边跟著刚才见到的两个少年。
邱依依见是相熟的护理人员,就随口问:“什麽病?这麽晚还要抢救?”
“哎,家暴!真下得去手,肋骨都打断了,失血太多,再晚一点就没命了。作孽啊!”
邱依依瞪大眼睛,有些难以置信:“这孩子看著还小!怎麽会有这麽野蛮的父母!”
“谁说不是!”
庄明逊看向躺著的少年。他现在双目紧闭,灰白的脸色和唇色像死人一般。
旁边的少年嗫喏著说:“是继父,不是亲生的。”
邱依依和医护人员露出明了的表情。
庄明逊收回目光,转过头不去看少年。
整个晚上庄明逊都有些心不在焉。邱依依还以为是因为自己不能陪他的缘故,所以对他格外温柔,努力讲了好多趣事来逗他开心。
但他始终神思不属。
邱依依泄气地说:“你是不是因为我今晚不能陪你不高兴啊?”
庄明逊回过神,也觉得自己有些失态,拉起她的手吻了一下,安慰说:“没有啊。我真的是累了。再说,你今天不陪我,我可是要补偿的。”
邱依依听他调笑的口吻,脸上一红,娇嗔说:“真小器,这也要补偿。”嘴上说著,还是忍不住凑上去吻他。
庄明逊顺势抱住她,来了个法式热吻。
两人又温存了一会儿,庄明逊才离开。
走出医院,忽然面上有湿润的感觉。
下雪了。
他抬起头,碎纸一般的雪片飞旋而下。不一会儿,地上就覆上薄薄一层白雪。
隔著雪花,庄明逊觉得自己与世界隔绝了。喧闹的人声和灿烂的光影都在身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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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又开新坑鸟,感兴趣滴娃捧个场。
《呆瓜》滴番外周末奉上。
☆、爱情没商量(二)不良少年
次日,庄明逊下班回到家时,邱依依已经值完夜班在补眠。
庄明逊将晚餐做好之後才叫醒她。
她搂著他的脖子送上一枚响亮的吻,笑说:“你真是新好男人。”
两人在饭桌上一边吃饭,一边聊天。
说到工作,邱依依想起什麽似的说:“你记得昨天晚上送医院那个家暴的小孩吗?”
庄明逊想起那双苍白面孔上无神的眼睛,眉头微微皱起来,“记得啊,怎麽啦?”
邱依依没发现他微变的脸色,自顾自说:“那孩子也太可怜了,伤得重不说,连住院治疗的保证金都没有,让领导挺头疼的。你说不治吧,不人道;治吧,谁来负担费用?”
庄明逊笑说:“你又有想法了?”
邱依依耸耸肩说:“我们几个年轻医生商量过,一人替他出点儿,加上他自己的钱,还差两千,我打算叫大哥赞助。”
邱依依的大哥生意做得很大,两三千对他来说确实是九牛一毛。不过越是有钱人反而越吝啬,他不一定愿意出这种钱。
庄明逊了解她家的情况,摇头说:“算了,你别回去要了。要是大哥不给,平白又要吵架。这钱我来出吧。我虽然没他有钱,也还出得起。”
邱依依露出灿烂的笑容,绕到他背後环住他的脖子,撒娇:“明逊,你真是太好了!”
邱依依替那个小孩凑齐住院的钱,小孩很感激她,千恩万谢,病好出院还送了一把花给她。既然做好事的目的达到了,邱依依和庄明逊便也不再去想这事。
时光匆匆,转眼过了一年多。
这天庄明逊下课回到办公室,见他带的研究生小李正坐在桌前叹气。庄明逊最近带著小李几个研究生在做一个青少年心理的课题,小李专门负责跑管教院。
“今天的调查不顺利?”庄明逊一边脱下大衣,一边拍拍小李的肩膀。
小李见导师回来,忙著起身倒茶,嘴里抱怨著:“别提了。挑选的几个调查对象都还算配合,就那个石小玉,简直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不但不配合,还尽说些让人郁闷的话。”
庄明逊翻著手里的资料,翻到石小玉那页。这小孩进管教院的时候十六岁,是个小偷。之所以选他做调查对象,主要是因为他除了偷盗财物以外,还偷过诸如打火机、名片夹、甚至小孩子的变形金刚等等不值钱的东西,偷盗动机里面很可能有寻求心理安慰之类,加之他是单亲家庭,比较具有典型性。
不过这小孩一直不配合,管教院的数据里只差他的。
庄明逊想想,这段时间他比较有空,这个课题又是等著做的,不如自己亲自出马。
“这样吧,我去找这个石小玉谈谈。”
“太好了,教授出马一定搞掂。”
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庄明逊听见学生的恭维,忍不住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
第二天早上,庄明逊没课,一早去了管教院。
他替管教院的少年犯和管教人员都做过讲座,算是管教院的常客了,每次来都是院长亲自接待。
他向院长说明来意,院长笑著说:“石小玉平时就不太听话,在里面打过几次架,被罚了照样打。你的学生被他为难得够呛,难怪要你亲自来。”
庄明逊被带到接待室。他坐下後,有条不紊地拿出笔记本、笔和微型录音机,安然地等待。
不一会儿,管教人员带著一个少年走进来。
少年个子不高,剃著光头,身上穿著一件肥大的棉衣,小小的头颅缩在棉衣里东张西望。看见庄明逊时,眼睛在他脸上溜了几圈,却是斜著眼睛,有些贼眉贼眼的。坐下後,佝偻著身体,缩成一团,脚还在不停地上下抖动。
庄明逊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
石小玉撇撇嘴说:“你们昨天才来过嘛,今天又来,烦不烦啊!”
“昨天调查的效果不理想,今天要接著进行。”
“哼,怪闲的。”
“你叫石小玉吧?”
石小玉下巴点了一下,算是答应。
“你是因为偷盗进管教院的?”
“你那纸上不是都写著吗?有什麽赶紧问,别废话!”
“你能告诉我为什麽偷东西吗?”
“不偷东西吃什麽啊?”
“你好像不止是偷钱吧?”
“噢,卖屁股行情不好,要不然我就不偷东西了。”小玉说完这话,瞄了庄明逊一眼,见他眉角抽了一下,露出一个捉弄人成功後的得意笑容。
他的表情当然没有逃过庄明逊的眼睛。
庄明逊知道他是成心作对,仍然面色不变耐心地问:“你除了偷值钱的财物,还偷一些小玩意,能告诉我你为什麽要偷这些东西吗?”
石小玉白他一眼说:“喜欢呗!我要是买得起还用偷吗?我不偷,你给我钱买吗?”
碰了个钉子,庄明逊目光直视他,问道:“你好像很反感我们的调查?”
石小玉转过头瞪著他说:“我就是反感了,怎麽著吧?你们这些人无不无聊啊,偷东西当然是因为没钱,有钱谁愿意去偷,要是被抓了打的跟孙子似的。你们有这个精力还不如救济一下像我们这样的穷人!”
庄明逊直视他的眼睛,啪地合上笔记本,淡淡地说:“好吧,我们不谈这些,谈别的。”
石小玉被他的干脆态度怔了一下,然後眼睛骨碌碌在他脸上转,等著他说话。
庄明逊不慌不忙掏出烟盒和打火机,动作优雅地点上一支烟,吸了一口,然後把烟盒对著石小玉递过去,“抽烟吗?”
石小玉眼睛一亮,然後回答:“当然抽。”手迫不及待地拿了一根烟点上,使劲吸了两口,叹道:“真带劲!”
“你如果愿意配合我们调查,我可以给你这个。”庄明逊点点烟盒。
石小玉笑嘻嘻地说:“你想问就问吧,我保证好好回答。”
“你家住哪里?”
“前门街。”本城最乱最穷的一条街。
“你是单亲家庭吗?”
“是啊,我老爹在我五岁的时候就翘辫子了,後来我老妈又嫁了个死男人。”
“你母亲和继父的关系和睦吗?”
“和睦个屁!那死男人又好赌又好酒,赌输了要打人,喝醉了要打人,没钱要打人。”说到这里,石小玉烟雾後面的眼睛微微一黯。
虽然只是很细微的表情变化,庄明逊还是感觉到他在谈这个问题时,心情的起伏。
“继父打你吗?”
“嗯。”
“打得很厉害吗?”
“嗯。”
“是你继父让你偷东西的?”
“嗯。”说到这里,石小玉的表情有著狰狞和扭曲,“我进来以後那老东西喝酒喝死了,太他妈便宜了!我还一直想著以後怎麽弄死他!”他抬起头对庄明逊嘿嘿笑:“嘿,我可不是什麽好人。”
庄明逊平静地说:“可以理解。如果是我,也会这样想。”
石小玉摸著头自言自语说:“就是啊,谁摊上这种事情能不恨?”
“你几岁开始偷东西的?”
“我妈嫁给那死男人就开始了,七、八岁,好像。”
庄明逊在心里微微叹息,脸上还是不温不火的样子,“惯偷。”
石小玉抖著腿,头微扬,得意地说:“那是。小爷我运气好,这些年就只进来过这一回。哎,都怪我不小心。”
“你是偷酒店的烟灰缸被抓的?”
“是啊,本来没事的,就是耗子他们不仗义,把以前老子的事供出来了,要不然顶多打一顿。”
“你偷烟灰缸是因为喜欢吗?”
“嗯。那七彩玻璃真好看,在太阳光下面像彩虹一样。我还没见过真的彩虹。”石小玉悻悻地说。
庄明逊被他这种遗憾的语气震撼了。这小孩一副痞子样儿,可是对於美好的东西是有强烈向往的,要不然也不会为了没看见的彩虹去偷一只烟灰缸。庄明逊心中升起一种酸涩的类似於怜悯的感情。
他随便问了几个问题就结束了谈话。他把烟盒里的烟倒在桌上,石小玉一把抓起来往兜里放,不小心碰到了庄明逊的手指。
小孩的手冰凉。
“我还会再来的。”庄明逊带著温和的笑容说。
石小玉拿起一根烟在他眼前晃晃,“你这个人还挺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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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俺多麽滴勤劳啊!!!
为毛票票那麽少???
☆、爱情没商量(三)从新相识到旧相识
庄明逊总觉得石小玉很眼熟。在回家的路上,他开始在脑海中搜寻相关的记忆。忽然一副画面冷不丁地在眼前闪过──苍白的面容、黝黑的眼睛、死灰一般的眼神……
他觉得心脏紧缩似的疼痛。方向盘在手里一滑,身後传来一阵暴躁的喇叭声。他忙收敛心神,调整汽车的方向,背後已经出了一身冷汗。一番惊吓,他想起自己确实以前就认识石小玉。
吃晚饭的时候,他随意地问邱依依:“去年你资助的那个家暴受伤的小孩是不是叫石小玉?”
邱依依回答:“是啊。”
“家住前门街,去年十五岁。”
邱依依歪著头想了想,“好像是。怎麽啦?”
“他进了管教院。正好我在做课题,他是我的调查对象。”
邱依依吃惊地问:“犯什麽事要进管教院?”
庄明逊稍稍犹豫了一下,照实回答:“偷盗。”
邱依依变了脸色,懊恼地说:“早知道这样,当时就不该帮他!不争气!”
庄明逊平静地说:“这不怪他,他是被继父强迫的。其实挺可怜。”
邱依依面色稍好一些,叹气说:“贫穷真可怕!我觉得他是挺机灵的一个孩子,摊上这种家庭环境就没办法。”
“他後来还找过你吗?”
“来过几次,每次都送东西……最近半年就没音讯了。”
“我觉得这孩子本质不坏。”
邱依依拖著腮笑问:“你怎麽看出来的?”
庄明逊眉头微挑,回答:“专业眼光。”
邱依依嘻嘻笑起来──对於庄明逊的专业,邱依依总是抱著戏谑的态度。用她的话来说,谈几次话怎麽可能了解人身上最复杂的意识。
再次去见石小玉的时候,他仍是那副痞里痞气、满所谓的模样,往桌前一坐,勾腰驼背抖著腿。
他对庄明逊呲牙一笑,问:“那个谁……”
庄明逊不介意地微微一笑,提醒他:“庄明逊。”
“对、对,庄老师,你带烟了吗?”
“你的瘾挺大啊。”
“不是,这里面烟比黄金还管用,有烟好办事。你给我几支呗,我保证好好回答问题!”他嘴角咧得挺大,露出一口小糯米牙,谄媚的表情不输撒娇的小狗。
庄明逊眼中闪烁著笑意,将烟盒的烟倒在桌上。
石小玉忙伸长手把烟捋过去,眼睛亮闪闪直冒光。
“邱医生让我向你问好。”
石小玉回过神,惊讶地望著他:“啊?邱医生?”
庄明逊点点头。
石小玉狐疑地问:“你认识邱医生?”
“她是我的……好朋友。”庄明逊的舌头打了个结,没说出“女朋友”三个字。
石小玉瞪著眼睛在他脸上扫来扫去,脸上的表情变了几变,迟疑著问:“你是不是帮我出医药费的那个庄先生?”
庄明逊淡淡地笑著点头。
石小玉在椅子上挪了挪,垂下头,眼睫毛遮住了眼睛。庄明逊注意到他的耳朵红了,然後脖子也跟著红起来。
本来帮人这种事,庄明逊不会挂在嘴上,他只是想和石小玉拉进距离,方便以後的交谈。
石小玉抬起头,收起那副玩世不恭的表情,眼神诚恳地说:“谢谢你!你是好人,我一直记著的。你别怪我没礼貌。”
庄明逊温和地笑说:“我没有怪你啊。”
石小玉把烟推到他面前,“我不要了。你要问什麽问题尽管问。”
庄明逊按住他的手,摇头说:“你留著吧,需要的话,以後我还可以给你带来。”
石小玉低下头,吸吸鼻子,小声说:“谢谢。”
庄明逊收回手,真诚地说:“我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和你聊天,你当我是你的朋友,可以吗?”
石小玉垂著眼点头。
“你偷东西,除了为钱,还有别的原因吗?”
“我就是看见那些东西,心里喜欢就偷了。我没钱买。”
“拥有你喜欢的东西是不是有种满足感呢?”
“有啊。我把我喜欢的东西攒在一个盒子里,没事拿出来看看,特别满足,就像是……”
石小玉挠著头,皱著眉,努力想一个合适的表达。
“就像是自己很富有,还是能拥有一些美好的东西。是这种感觉吗?”庄明逊替他把话说出来。
石小玉忙不叠地点头,“嗯嗯,就是这种感觉。”
庄明逊柔声说:“我能理解你的感觉。”
石小玉睁大眼睛,有些不相信又有些期盼,“你真的明白吗?”
庄明逊微笑著说:“因为我明白,所以我觉得你是个好孩子。”
“可我是小偷啊。”石小玉的眼神开始躲闪。
“每个人都会犯错,并不是犯了错就是永远是坏人,何况你有不得已的苦衷。”
石小玉的脸上飞起一层红晕,摸著头羞赧地说:“庄老师,还是叫老师好点儿,叫先生别扭……庄老师真会说话,既然你看得起我,我们以後就是哥们了,嘿嘿。”
“好啊,你当我是哥们,我就叫你小玉吧。小玉上过学吗?”
“上过啊,我妈特别羡慕读书人,攒钱让我读到初中。为了供我读书,我妈被那死男人打过好多回!其实,我的成绩不错的,本来可以继续读高中,可是不知怎麽的被同学知道我是小偷,有人丢东西就赖我。其实我在学校从来不偷东西的,但没人相信,後来被开除了。”小玉的语气很沮丧。
他偷偷瞟了庄明逊几眼,生怕他不相信自己。而庄明逊表情认真,目光专注,眼神中不断有情绪闪过。石小玉直觉他和自己感同身受。这种认知让他松了一口气,同时心底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
“小玉有什麽喜欢看的书吗?我下次给你带来。”
“我……喜欢时尚杂志。旧的就行。”
“怎麽会喜欢时尚杂志呢?我还以为会喜欢动漫什麽的?”
小玉抿抿嘴唇回答:“我喜欢彩色的图片。动漫我没怎麽看过,旧杂志倒是看得多,我家楼下有些小姐常常看。”
庄明逊了然地点头说:“好的,我下次带给你。”
“你帮了我这麽多,我能帮你什麽?喔,你以後想聊天就找我吧,能和小爷聊天的朋友可不多呢。”小玉有些不好意思,想尽量能帮庄明逊,算是对他的报答。
“好啊。”庄明逊郑重地回答。
小玉咧嘴笑起来,忽然觉得坐在冬日暖阳下的庄明逊特别英俊。
後来庄明逊经常去看石小玉,每次去都会带上一些漂亮的杂志,有时尚的、有家居的、有旅游的,总之都是那种彩色的精致的。石小玉毫不掩饰自己的喜爱之情,就差没手舞足蹈了。
石小玉在知道庄明逊帮助过他以後,就不再对他设防。他问什麽都坦率地回答,有时候也会主动讲一些趣事。
这对庄明逊是一种新奇的体验。他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和来自底层的人相处,而且小玉很活泼,讲话幽默风趣,虽然动不动爆粗口,却常把他逗得开怀大笑。
庄明逊发现小玉很敏锐,充满蓬勃的生命力,是那种坐著都不会安静的人。即使十分悲催的事情,到了他嘴里都会带上黑色幽默。这不是教育训练出来的,而是人天生的能力。
因此,庄明逊即使在做完课题之後,还是经常去看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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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明天不更新鸟。
居然还有比青龙文更扑滴文,为毛啊??????
☆、爱情没商量(四)关心
管教院最近接了染布的活儿,小玉对这个特别感兴趣,认认真真地学,还做得有模有样的。庄明逊来看他的时候,他把自己染著玩的废布给他看。色彩浓烈,像梵高的《向日葵》的一样,灿烂中带著些质朴的童真。
庄明逊觉得小玉对颜色很有天赋,建议说:“你对色彩很敏感,有没有想过学画画?”
小玉蹙蹙眉说:“我什麽都不会,瞎画吗?”
庄明逊鼓励说:“就瞎画。好多画家都没经过系统的学习也很成功,回头我给带工具和书来。”
小玉嘻嘻笑著说:“嘿嘿,庄老师,你对我真好!”
下一次庄明逊果然带了彩色笔和一本绘画入门的书来看小玉。但是没见到人。据说小玉和人打架,被关禁闭。
再一次,庄明逊记得小玉打架的事情,特意带了伤药去看他。
小玉脸上还有淤青,看来打得很惨烈。
庄明逊关心地问:“怎麽会打架?伤得重不重?”
小玉撇撇嘴,无所谓地说:“没事,皮外伤。那些王八蛋欠揍!”
庄明逊直觉今天小玉情绪很差,不似往日活泼,“有心事吗?”
小玉抬起眼看著他。庄明逊眼神温柔,像和蔼的兄长。
他低下头,轻声说:“我妈死了。就是打架的前一天。”声音轻微得象蚊子。
庄明逊还是听到了。
他微微一愣,诚挚地说:“有什麽需要我帮忙的?”
小玉不耐烦地回答:“废话!你能帮我什麽!”
庄明逊没把他的无理放在心上,态度依旧真诚:“你不说出来,怎麽知道我帮不了忙?”
小玉可能也意识到自己态度不好,头低得更低,无力地摇头。
两人一时间沈默下来。
小玉想笑,想尽量表现得无所谓,但是脸颊僵硬,连扯一下嘴角都做不到,“老娘苦了一辈子,这也算解脱是吧?”
庄明逊点了一根烟递给他。
他接过来只吸了一口,喃喃地自语:“她年纪也不大啊,居然会爆血管,倒在街上就断气了。肯定是磨的!我还说以後挣大钱让她享福,她也不等我出去……後事还是几个兄弟帮办的,我真不是人!”说完抬手给自己一耳光,清脆又响亮。
庄明逊急忙起身按住他的手,劝慰道:“小玉,这不是你的错!生死有命。”
“我就是替她不值。”一边说,泪珠从眼眶里滚了出来。
他抬起手用袖子使劲擦眼泪。擦完了又有,止都止不住。
一张纸巾递到他面前,和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想哭就哭吧。”
小玉接过纸巾,没去擦眼泪,干脆任它尽情地流淌。
他漫无边际地说著关於母亲的事情,偶尔哆嗦著手吸口烟。
庄明逊静静地听他说话。接待室格外的安静,只有小玉哽咽的声音在空气中弥散。
小玉慢慢平静下来。他停住话头,拿纸巾擦去眼泪,又抓起庄明逊放在桌上的纸巾狠狠揩了鼻涕。
庄明逊柔声问:“好些了吗?”
小玉一边擦鼻子,一边点头。
“我看看你的伤。”
“不用,真没事!”
不理会小玉的拒绝,庄明逊站起来,隔著桌子抬起他的脸,对著阳光看了看。然後,拿出伤药,一点点涂抹到小玉的脸上。
他的动作很轻柔,指尖在脸颊上轻缓地滑过,即使是加了力道的揉按,也不会让小玉感到疼痛。因为隔得近,他的呼吸扑到小玉脸上,温热的,稳定的;他的味道全部灌进小玉鼻腔,剃须水合著淡淡的烟味,清爽好闻。
小玉盯著他放大的脸孔,目光忽然有点飘渺,就像被雨打湿了。罩在头顶的阴影消失了。小玉感到自己的失神,眼睫一抖,忙别过头。
庄明逊没有注意到他的异样,又问:“身上有伤吗?”
小玉支支吾吾地说:“有……哦,没有,都好了。”
庄明逊无视他的慌乱,拉起他的衣服,蹲下身替他把身上的伤处都上药。等全部上完,小玉的脸热得可以做铁板烧了。
小玉结结巴巴地道谢:“谢、谢。”
庄明逊坐回椅子上,仍旧安慰他:“生老病死是人生常态,你不要太难过。活著的人总要好好活下去。”他把彩色笔和书推到小玉面前,“心情不好可以画画,也是一种发泄。”
小玉一手捏紧画笔,一手在盒子上来回摩挲,又说了一句“谢谢”。
“你还有什麽亲戚吗?”
“没有。老娘说她自从跟了死鬼老爸就和家里断关系了。”
庄明逊飞快地拿出自己的名片,说:“你有什麽需要帮忙的,给我打电话。我虽然能力有限,总是可以帮到一些事。”
小玉怔怔地凝望著他,琥珀色的双眸里一片水汽盈然。
这眼睛……太熟悉。庄明逊心头猛地一痛,不愿再与他对视。
回去的路上,庄明逊想到小玉飘零的身世。小孩虽然倔强,毕竟只有十六岁啊。不过庄明逊并不担心他。这样的孩子其实像野草一样坚韧且生命力旺盛,不管遭遇到什麽样的情况,他一定不会被击垮,哪怕出於本能也会挣扎著往上。
可是,越是这样不肯屈服的坚强,越让自己从心底怜惜,忍不住就想为他做一些事情。而且,小玉和那人有些相像,总是让自己不由自主地心疼起来。
周末陪邱依依逛街的时候,庄明逊无意中看见一件大红色的羽绒服,只是瞟了一眼,脑海中就浮现出小玉穿这件衣服的形象。他毫不犹豫地买下羽绒服。
邱依依见他买这种颜色鲜豔的衣服,奇怪地问:“你什麽时候喜欢这种颜色了?”
“我给石小玉买的。他母亲刚去世,如今算是孤儿了。怪可怜的。我看他的衣服太单薄了。”
“你的课题还没做完吗?”
“做完了,不过我有空还是会去看他。我和这孩子挺有缘。”
邱依依点点头,转换了话题。到从商场出来了,忽然又说:“你挺关心石小玉。改天我也去看看他。”
庄明逊微愣了一下。随即想到,自己对小孩确实很关心,并不像才认识的人,每次面对他总以为自己似乎和他认识好长时间,总会让自己回想起过去回想起那人。
当庄明逊将羽绒服放在石小玉面前时,石小玉愣了足足有五秒锺,才难以置信地问:“这是、这是给我的?”
庄明逊微笑地点头,“是啊,我觉得这颜色特别适合你,你穿一定好看。”
小玉小心地伸出手摸摸羽绒服的面料。他的手很粗糙,摸上去会发出“呲”的声音,而他掌心里的触感是柔软厚实温暖的。
他嗫喏地问:“这……不便宜吧?”
庄明逊笑意更深,拿出烟在烟盒上敲了敲,“也不贵。嗯,算我送你的圣诞礼物。”
小玉眉头拧在一起,一副冥思苦想的样子说:“我也要送你礼物。送什麽呢?你喜欢的玩意儿,我根本不可能送你。”
庄明逊叼著烟,随意地说:“不用。你要真有心,就乖些,说不定能早些出去。”
小玉瞪著眼问:“啥意思?”
庄明逊眨眨眼,眼里满是笑意,“明年管教院要提前放一些表现好的孩子出去。除了平时的表现以外还要请专人评估,他们请了……我。”他把最後一个字的音节故意拖长了。
小玉欢呼起来:“太好了太好了!我一定好好表现!”
这些天笼罩在石小玉心头的阴霾淡了一些。他第一次露出真心的笑容。
桌上的羽绒服红得耀眼,像是一个欢快的好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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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这文应该是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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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没商量(五)重获自由
阿敏是石小玉的好朋友。两人认识好多年了。
阿敏的父亲是个赌鬼,为了养活自己和父亲,柔弱的阿敏做了MB。小玉有时候偷不到东西也会客串一下MB,特别照顾阿敏。在前门街那种地方,像阿敏那种温柔性子要是没有小玉为他出头,还不知会被欺负成什麽样。所以,阿敏挺感激小玉的,自小玉进了管教院,他不但每个月都来看小玉,还帮忙照顾小玉的母亲。
阿敏早就不再前门街卖了,本市最大的娱乐城“国色天香”的老板沈彬很喜欢他,把他挖到了“国色天香”。对MB来说,那简直是由蓝领跃进白领行列,收入增加不说,接待的客人都上了好多个档次,也不会被警察追、被嫖客欺负。
这是高兴事儿,可是阿敏却总是闷闷不乐的。原先是因为他抢客人,被同行嫉妒欺负,如今是他爱上了,准确地说是暗恋著一个人。这人是阿敏的房东,叫程浩,对阿敏很照顾,阿敏就这麽傻呼呼地喜欢上人家,人家压根不知道。
这天阿敏顶著个哭肿的兔子眼来找小玉,原来是阿敏对程浩的好感表现的太明显,程浩是直男,还是不出来嫖的直男,对阿敏就有些疏远,大概不想和阿敏扯上太亲密的关系。阿敏为这事难过得要死,特意来找小玉拿主意。
小玉说你犯不著为个男人糟蹋自己吧。阿敏说我是真的喜欢他,我该怎麽办?小玉没词儿了。看来小阿敏这回是动真情了。
小玉觉得直男是可以变弯的,关键是要有机会接近人家。MB这种职业太敏感了,不嫖的男人基本不会和风尘中人太接近,所以阿敏首先要解决职业的问题。这可把阿敏愁死了,他不出来卖,怎麽养活自己和父亲呀。小玉也没辄,只能替他干发愁。
阿敏走後,小玉一直在想他的事情。想著想著,就想到阿敏说“我是真喜欢他啊”的那种认真劲儿。他不禁有点儿心动。都说爱情是美好的,是能让人发烧发傻发疯的,能喜欢上一个人也是不错的吧?
小玉自认为比阿敏成熟、懂事,连小阿敏都有喜欢的人,自己还是干草一根,真不甘心啊。
他转头看见放在床上的红色羽绒服,心顿时像给猫挠了一下似的,痒酥酥的。他想起庄明逊的脸,是个很英俊的人,永远带著温文和煦的微笑,眼神敏锐而不犀利,一举一动都风度翩翩的。他的轮廓很深邃,还有些冷峭,要不是带著眼镜,大概很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