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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技高一筹的治术

作者:綦彦臣 当前章节:15236 字 更新时间:2026-6-4 18:26

现代人听来,觉得这个论断十分荒谬,因为不公开审理可以,再严重的案件也得经过合法的程序审判。这种情况要是发生战乱期或非正状态(如戒解)下,尚有情可愿,要是发生在法律秩序正常的社会里,几乎不敢想象。

集法官与律师于一身的张汤(1)

误读点评

◎在生活的时下,一方面,我们痛恨司法腐败,另一方面又深蔽于历史迷障,希望出现如古代那的执法如山的好官。殊不知,所谓的清廉,往往是建立在野蛮杀戮之上的!从汉之张汤到唐之来俊臣再到明代的魏忠贤(及其爪牙),酷吏们不但在残害平民,也在残害体制内的同仁。文祸再经典不过地诠释了中国酷吏文化的顽强性——酷吏之害,甚于贪吏之污!

只有人们明白了历史上酷吏文化的本质,才会知道“文祸”并非“史无前例。”

●当新儒学以复兴旗号向天下人宣示他们的理想时,孔儒“上智下愚”的“分层定理”也复活了。殊不知,中国历史残酷的变乱——从政治、军事到经济、庶务,一次又一次打碎了“分层定理”。在下者狡黯乃至坦率地蒙蔽在上者,在上者或是混然不觉,或是迫于大势而隐忍退让。

”上智下愚“从来就不是中国社会的真实状态!

◎我们的文化是一个忽视弱势群体的文化,从来不肯精心地(更不用谈认真正)保护弱势群体。奉公守法,成了愚昧无知或不知权变的别称。可悲的是,弱势群体一次又一次地被改写成强盗,或成了强盗的合作者。看看《水浒传》中桃花庄刘太公夹在官与贼之间的窘态,便该明自:不懂历史分析的方法去读《水浒传》,也是中国人读书的一大误区。

于此,乃有重复之叹:懂行的看门道,不懂行的看热闹!

现代人听来,觉得这个论断十分荒谬,因为不公开审理可以,再严重的案件也得经过合法的程序审判。这种情况要是发生战乱期或非正状态(如戒解)下,尚有情可愿,要是发生在法律秩序正常的社会里,几乎不敢想象。

但是,这却是在西汉中期以后形成的典籍《礼记》中的刑政规定,<王制>篇称,有四种罪行可以“不以听”即不经审判:

1、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

2、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

3、行伪而坚、言伪而辨、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

4、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

此四诛者,不以听。

这四大刑名都是处理与政治有关的所谓非法行为的,特别是对言论的治罪。

《礼记》成于宣帝时,作(编)者分别为戴德、戴圣叔侄。前者之作称为《大戴礼》,后者之作称为《小戴礼》。一般情况下是专指《小戴礼》的。

《小戴礼》综合了战国至西汉初期有关礼的问题讨论的文章,其中包括孔子的弟子的论述。虽然《礼记》非孔子之原作,但是也是对孔子礼制思想的精细阐述,同时也表现孔子宗法思想对汉初的影响。

<王制>一篇是在汉文帝时就有了定型,系统记述了封国、爵禄乃至学校、刑政计十二个方面的问题。到了汉武帝时又有所发展。<王制>所规定的“此四诛者,不以听”的判例判法,无疑来自孔子对少正卯一案的处理,换言之:儒学后人对少正卯一案的总结,是形成“不以听”的基本根据。

鲁定公十四年(公元前496年),孔子在任鲁国最高司法首长(司寇)、代总理(摄相事)的短短三个月里,最重大的举措就是少了少正卯。他给少正卯定的罪有五项:

其一,心达而险;(有知识但心怀险恶)

其二,行辟而坚;(特立独行而又坚持不改)

其三,言伪而辩;(主张与官方不一样的理论又有煽动力)

其四,记丑而博;(总是观注执政阶层的丑闻并且面还很广)

其五,顺非而泽;(对持有不同政见的人表示赞同并且还施以恩惠)。

在上台的短短七天就对少正卯连抓带杀,实在令人不敢相信!这应算得上中国“严打”史上第一个创举性案例。如果仅有七天的时间来搜集五项罪的证据并迅速定性,那么应该是事先早有了准备,也就是说到处置少正卯的时候,只是一个宣判的形式问题了,

少正卯何须人也,竟让一位最高司法首长如此关注并一定要杀之而后快?据荀子与东汉王充的记录和考证,主要是少正卯的学术兴起冲击了孔子的学术地位。“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并;孔子之门三盈三虚”,“门人去孔子归少正”由于学术之争引发政治倾轧是自然而然之事,它的“活化石”不仅见于上一章所提到的元祐更化那样的事件,也见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所谓文化大革命。何况少正卯又是孔子的下级呢!(少正卯为鲁大夫)

尊儒的学者一般都否定孔子诛少正卯的说法,如民国时期大学问家钱穆称:战国时始行诛士之风,春秋时未见。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则证明由于孔子的武断,致使鲁君决定不再信任他;由于他是著名学者又有众多弟子遍及各国(孔子三十岁授徒,二十余年所教甚多),鲁定公顾及自己的声誉不好一下子革除他,只有以“非礼”之行暗示孔子。如本应将郊祭之后的肉分给孔子,鲁君却故意疏忽。

这一重要的失礼细节带来的信息,使孔子确认鲁君不再信任他了。于是,他决定离开祖国,到别国去施展自己的抱负。就在到了边境的时候,他还抱着幻想,希望得到鲁君的挽留。为了这一可能的挽留,孔子在一个叫屯的地方住了一夜。

集法官与律师于一身的张汤(2)

这是让他终生难忘的一夜。这是让他饱受羞辱的一夜。因为鲁定公并没派人来追他,劝他回去。

有人把鲁定公对孔子的冷淡归于受齐国馈赠女乐并文马的原因,即专于享乐而不听治国专家的意见。其实,反推一下便可知道:一个能够接受专家作司法首长的国君,肯定还会希望有更多的专家来为他服务,而孔子却不容这样的人出现。少正卯已为鲁之大夫,孔子为了防止少正卯的学说冲击自己的学术地位,不惜动用公法给学术对手定罪。一个国君是不会接受这样的为政者的,尽管他以前也颇有作为。

政治生存不同于学问之道,学问上的对手可以用合法的暴力消灭,而政治上的对手则具有相当的反制力。季恒子是父子两代效力于鲁的大夫,自然比孔子更有政治根基,所以他要着力把孔子驱逐出政坛。

孔子是一个坚定不移的理想主义者,在杀少正卯之前,他为主削平大夫的实力即“堕三都”,与季桓子的利益有冲突。季桓子为“三桓”(鲁桓公之后季孙、孟孙、叔孙三氏)之一的季氏之后,当然要阻止孔子政策的实施。况且定公与“三桓”毕竟有相同的血统呢?后世汉景帝时晁错之削藩,结果殒命,也算“堕三都”理想主义的一个逻辑结果吧!

孔子还算幸运,没有如后来的晁错那样丢掉性命。

无论如何,孔子给学术对手定罪的方法是让人无法信服的。那仅仅可归为一种制造逻辑的艺术,而不能称为公平的法律操作。但,他万万也不会想到,后世因他这一“严打”的伟大创举,把定罪这么一个很严肃的法律技术问题给艺术化了。从判断人表情的“腹诽”到抓人小辫子的“非汤武而薄周孔”,把构建良好法律秩序的文化可能全部给打烂了,以致于其间还发生了“史学定罪”的血统论学问。

尽管按学科分类还没有“给人定罪的艺术”这么一个专业,但是它确实已经成为历代统治术中的一部分,以致于有了成语“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可见它的悠久性与威力性渐成文化特征之一。尽管给人定罪的艺术是儒家发明的,但这并不妨碍法家对它的应用。之于这点,中国的统治(而非政治)文化被称为“外儒内法”,确实精当!

在孔夫子死(公元前429年)后三百六十年的张汤那里,给人定罪的艺术又有了大发展。

汉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秋天,汉武帝决定制造白鹿皮币。白鹿皮币的想法确属异想天开,皆由于刘彻信方术所致。古人以白鹿为瑞祥,称它常常与仙人为伴。后来的说法更玄了,云:“鹿寿千岁,满五百岁则其色白。”尽管刘彻那个年代还没“满五百岁则其色白”的说法,但白鹿被认为是瑞物的观点已经确立。

颜异这个人很能干又很廉洁,渐次被提拔到九卿的位置,官拜大农令。刘彻问他对造白鹿皮币的意见,他明确表示反对:“现在各王、侯朝贺用的礼物都是白色的玉璧,价值只几千钱,主次很不相称。”刘彻接受不了反对意见,故而对颜异的言论很不高兴。

皇帝的反应是下边人揣摸的重点,有人就根据皇帝不高兴这一政治动向,给颜异“找荐儿”了。有人告发了他,武帝派张汤去查。

告的什么呢?很怪,只是一个表情。

有人说:颜异与客人谈到缗钱等法令时,他的表情不对:客人说这些法令很不恰当,扰民,颜异没回答,只是微微地撅了撅嘴唇。张汤抓住这一微妙的动作,大做文章,上奏说:

“颜异见法令有不恰当的地方,不到朝廷陈述,反而在心里非议,应判死刑。”--罪名叫“腹诽”。

张汤给人定罪的艺术已经炉火纯青,并在中国历史上创立了一个新的刑名,叫“腹诽罪”。也就是,你不说话,只是心里不满也不行。

张汤这种给人定罪的艺术,来自于他在司法实践中的大量总结。他总结出的理论很有“后现代”,可以称为“政治上正确”的始祖。理论不算高深,但实用性非常强:“所治即上意所欲罪,予监史深祸者;即上意所欲释,予监史轻平者。”

用现在的话来说,皇帝想给哪个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大臣)加罪,张汤就吩咐手下人多多搜罗证言、证物,甚至不惜造假,给那个人套上重罪;相反,皇上要想从轻处分的,张汤就采取另一种办法,让手下少用证据,甚至毁灭证据。

这确是张汤的绝学,使他从一个侯补御史,一跃成为御史大夫(相当于监察部长兼最高法院院长)。他的这种能为也是法家所崇尚的“恃宠以固位”的方法论(法术)的代表作。

虽然后张汤不幸卷入政治丑闻而迫自杀,而皇帝还是怀念他的“政治上正确”的方法论。作为“政治上正确”的补偿,他的后代受到了优待,其子张安世及几个孙子都位居显要,直至封侯。

张汤文化水平不高(曾因此受到丞相汲黯的诟病),但出于政治的需要而大讲学习。他讲学习方法不是自己学习,而请有学历的人充当下属,史称:“是时,上方响文学,汤决大狱,欲附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补廷尉史,平亭疑法。”

然而,张汤无正气可言。为了与替代造假证据害人的手下小官鲁谒居达成攻守同盟,采取非常手段拢络鲁:“谒居病卧…,汤自往视病,为谒居摩足。”这一行动在现在来论是爱护下级的典范,而在那时却成了丑闻;连皇室的人都告发他,指称他与谒居有不可告人的阴谋。没法解脱,自杀了事。

集法官与律师于一身的张汤(3)

作为一个法官,他最终因犯法而丢命,但这种现象在古代政治中并不少见。那个因发愤读书并因“覆水难收”一语而暴得大名的朱买臣,也死于刘彻的报复--认为朱买臣陷害了张汤。但是人们很少注意到张汤还是一个优秀的律师。当然,这是按现代意义套化的。人们似乎只看到了他给颜异定死罪的狠毒一面,却没看到他为当事人开脱的一面,一定要给皇帝希望轻判的人找到有利开脱的证据,乃至毁灭不利证据。只可惜他的本职工作是法官,而不是律师!

孔子推崇史的道德作用,他做《春秋》以微言说大义,致使“乱臣贼子惧”。这一道德信念影响至深,成为中国史学方法论的一个核心。司马迁作《史记》,力图续接孔子的道德版本,只是他远不如孔子那么精细。

多亏他不精细,才给后人留下了诸如仲山甫行迹的那样的历史素材!但司马迁却又有高出孔子、张汤的地方,就在于他能从血统角度来确定一个人的历史地位。用现代术语来说,就是把遗传学引入史学领域。

他在《史记·项羽本纪》(称以“本纪”,还是给了很高的地位的!)中说:

吾闻周生曰:“舜目盖重瞳子”,又闻项羽亦重瞳子,岂其苗裔邪?何兴之暴也!

公平地说,这还不叫血统定罪法,因为项羽只是战败而无罪责(那时尚无“战犯”这一概念)。司马迁提供的是一个分析思路。

到了班固写《汉书》时,这一方法论便升华为“史学判刑”的艺术了。在《霍光传》的评语中,班固说:“昔霍叔封于晋,晋即河东,光岂其苗裔乎?”--很明了:霍光有造反的血传或遗传!

霍叔是周武王的弟弟、成王的叔叔,更是成王时代的三个反叛分子之一。霍叔又称“叔处”,武王灭商后,封于霍(今山西霍县),他与另外两位兄弟管叔、蔡叔的职责是监督已被征服的殷人。三人被称为“三监”。武王死后,侄子成王年幼,周公摄政,霍大为不满,便联合管、蔡二人并被监管的纣王之子武庚还有淮夷、徐戎部落,起来反叛。最后,叛乱被平息,管叔被杀,蔡叔被囚,他被废为庶民。

霍光【注1】死后其对立面纷纷上告他家的过失,妻子、儿子、女婿恐惧不能自持,最

【注1】霍光(?-公元前68年)西汉大臣。字子孟。河东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人,骠骑将军霍去病之弟。初为郎,继任诸曹侍中、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常侍武帝左右,很受武帝亲信。武帝卒,他与桑弘羊等同受遗诏,立昭帝。昭帝即位时只八岁,他以大司马大将军辅政,封博陆侯。昭帝卒,又迎立昌邑王刘贺为帝。不久废去,另迎立宣帝。先后执政二十余年。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曾以昭帝名义令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召集盐铁会议。

终走上了谋反的道路。谋反未成而被发觉,整个霍氏家族遭到毁灭性的打击。除了霍皇后一人被废而未遭刑事处分外,霍家的人被斩杀一绝,他夫人“(阎)显及诸女昆弟皆弃市。”

不惟他的家族遭到了毁性打击,“与霍氏相连坐诛灭者千余家。”--这是一场政治地震,一场西汉历史上少见的政治地震。

这场政治地震的余波持续有多长时间,只有确实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才知道。从班固为霍光做传的语气来判断,到了东汉,这场政治地震所衍生的种种传说还是不断,特别是由此衍生出的故事仍很新鲜。班固采用了一个盛传不衰故事,故事也是一句成语的“曲突徒薪”来源。霍光家族因手握重权,生活方面也更加侈奢,吃喝、车行、建筑各方面无不出尽风头。有一个籍贯茂陵的在京读书人徐福,见到霍家种种行迹,就预言说:“霍家必然败亡。为什么这么说呢?人们知道:奢侈使人傲慢不逊,不逊必然会侮辱在上的。侮上,是逆道。再说,权位重要,在众人之上,人们都生除去他们心理。霍家执掌权柄久了,人们更想除掉他。人们都想除掉他,他又对皇上不恭敬。不败亡,等什么?”他为此还给皇上写了信,递了三次,才到皇帝手中。信中的大意是说:“霍家势力大张,都是因为皇上您厚爱所致;为了免使霍家丧亡,您该压压他家的风头了!”

后来,霍家满门抄斩,状告霍家的人也都得到官职或爵位。有人为徐生的言论给皇上写信,说:“臣我听见一个故事,说一个人到别人家去做客,看见主人的烟囱是直的,旁边还堆了柴禾,就劝戒主人把烟囱改成弯的,把柴禾往远处挪。主人不以为然,笑他多事儿。过不久,果然失火了。邻居们奋力拼救,把火灭了。灭完火后,主人杀牛摆酒,请领导喝酒。被烧燎的人坐上席。其余的人各按功劳大小排坐次,但是没请当初劝他改烟囱的人。有人发话了:当初你要听了客人的劝,也不致今天破费牛酒。主人明白过来了,赶紧请当初建言的那个客人。茂陵徐福的上书不也是这么回事儿吗?如果当初皇帝听了徐福的话,也不致于破费封官赏爵的官位与土地了,霍光的家族也不致于被诛灭呀!希望皇上能体察徒薪曲突之策的作用,不能只让救火的人居上首呀!”

宣帝刘询明白了这个意思,就给了徐福十疋帛的赏赐,后来又提拔他做了朗官。

惊人的“艺术”高潮在持续(1)

张汤给人定罪的艺术,并没有因为《汉书》对他的定论以及《汉书》本身之评霍光,而成了绝学。给人定罪的艺术,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政治斗争武器,更是治理国家的治术法宝。

在桓帝末年黑暗、混乱的政治败象中,李膺被任命为司隶校尉(公安部长兼司法部长)。他以猛勒腐,执法不苟。太监张让的弟弟张朔在野王县(今河南沁阳)做县令,贪污腐败且对百姓很残暴。李膺一上任,他就知势头不妙。弃官逃职,回到首都洛阳,在哥哥家藏匿起来。李膺听人举报说张朔藏在夹壁墙里,便亲率士兵(法警)闯入张让家里,凿破夹皮墙,把张朔纠出来,交付审判,处以死刑。

这一措施震惊了宦官,以致于连休假洗澡都不敢出宫。桓帝问其故,皆叩头哭泣:“怕被李膺找荐抓住。”

李膺毫不手弱地反腐败,赢得了士人的一致赞赏,因为国家败坏到没有人敢主持正义的程度,唯他李膺一人敢于力挽狂澜。所以,士人们以被李膺接纳称为“登龙门”。

可惜,好景不长(不到一年),反腐英雄李膺遭到宦官们的政治诬陷,被捕入狱。宦官们(唆使他人上告)说:“李与太学生和学术名人共同结党,诽谤朝廷,扰乱风俗。”桓帝大怒,不仅下令逮捕了李膺等人,还发起清理文人集团的党锢运动。经过简单审理后,将“党人”遣返回乡,终身不用。

灵帝时,李膺虽身为平民,仍受士人尊敬。士人们用口头传播方式表彰他,以示对朝廷的蔑视。受到高尚赞誉的共有三十五人:

窦武、陈番、刘淑为“三君”,意为一代宗师;

李膺、荀昱、杜密、王畅、刘祐、魏朗、赵典、朱寓为“八俊”,意为人中精英;

郭泰、范滂等八人为“八顾”意为品德可为无下人表率;

张俭、翟超等八人为“八及”,意为引导他人追述祖先;

度尚、张邈等八人为“八厨”,意为能以钱财救人。

灵帝试图刷新政治,启用了于桓帝末年被罢官的太尉陈番,陈番又启用了李膺。

又一次可惜发生了。“新政”刚刚持续了不到两年,宦官集团再次反攻。他们向灵帝报告:“党人乱政,应交付司法惩处。”十四岁的灵帝几乎连党人的概念都不清楚,问宦官们:“党人有什么罪恶吗?一定得处死吗?”

宦官们见小罪名不行了,就扩大其词:“他们企图篡国,不让您当皇帝了!”

一句话,决定了一百多人的命运,打击党人的党锢运动呈现扩大化趋势。东汉王朝的命运彻底陷入了大衰败的泥沼!

两次定罪,就凭皇帝身边的人两句话。这种简单的政治艺术,确非张汤所能比,张汤还要搞一堆假证据,乃至费心地去毁灭证据。

到了张让、曹节那里,取证作案卷的这一套都不用了!尤其曹节,什么都不用了,就仅一张嘴了!当然,迫害愈甚,反而给反对派的无形资产越多,也就使施害者处于愈不利的地位。

有一个叫范滂的人,他大胆地发表时政评论,自公卿以下的人无不对他佩服备至,太学生争相学习范滂的风格。汝南智邮吴导接到朝廷发来逮捕范滂的诏令,来到范滂所居的征羌,抱着诏书,关上驿馆的房门,伏床痛哭。全县人为之惊恐,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范滂闻讯,说:“一定是为我而来。”立即去投案自首。县令郭楫大惊失色,但他佩服范滂的人品、学问,决心弃官,与范滂一起逃跑。说:“无下之大,先生怎么流落在此呢?”范滂坚决谢绝郭的善意,叹气道:“我死了,祸也消了,不能连累你!只是我的老母无人照管。”他母亲听说,指责了他,说他不顾天下之公义而私顾个人孝义,最后坚决告诉儿子:“你现在能与李膺、杜密齐名,死了无恨!”

史家称此为“子死而母欢其义!”

党人遭受的迫害,并没因一次法律判决而终止。在定案后的七年即熹平五年(公元176年),因一位官员要求平反党锢案而触怒了灵帝,灵帝下诏重新调查党人。上了黑名单的人,五族之内的亲戚不许做官!直到该次“肃反”的八年后即中平元年(公元184年),因黄巾军造反,国内政治形势全面紧张,才不得不给党人解除禁锢…

也许张让、曹节的操作太嫌简单,违背了张汤的古典化。到唐朝政治上升时期,武则天的两位司法官员实现了一次“文艺复兴”--把张汤给人定罪的艺术全面理论化,并将理论著成书,称为《罗织经》。

以《罗织经》为代表,张汤的艺术达到了历史性顶峰。从此以后,中国政治史的任何一次重大事件中,《罗织经》原理的应用达到了屡试不爽的程度。而造就这次“文艺复兴”的第一推动力竟然是武则天的过重的疑心。

武后代唐的野心逐渐显现后,遭到唐室旧勋后代李敬业(徐世勣之孙,世勣被赐姓李)的强烈反对,起兵讨伐武后。骆宾王(人名,非有王位者)写了著名的《讨武曌檄》。虽然,李敬业的反抗活动很快被镇压,但武后一只担心有人还在密谋反对她。她接受了一个叫鱼保的人的建议,铸造铜轨即举报箱,让人举报谋反的阴谋。

举报谋反或打击武后的政治异己,成为当时最快的升迁途径。胡人索元礼的快速提拔,大大刺激了周兴、来俊臣。

惊人的“艺术”高潮在持续(2)

索元礼因告密受到武后召见,被提拔为游击将军(五品以下武散官),并受武后之命专门审诏狱。索特别残忍,每审一人,一定要逼人犯供出成百上千人来。他的审讯技巧很简单,但名称很特别,称为“铁笼”、“晒翅”。至于两种逼供手段具体为何状,今人已无可考。仅从其对高级官吏的震慑来论,足见其威,史称“朝贵亦为震惧”。武后对他的治狱能力大为欣赏,屡次召见,并赏给财物,以致于经他手判处死刑的达数千人之多。

暴政培养迫害狂、虐待狂,成为政治历史上的一条铁律!

周兴、来俊臣见索元礼得势起而效法。两人也因迫害、虐待有方,很快从中低级职务上升到高位:周兴任为秋官侍朗(刑部也就是公安与司法合一的部的常务副部长),来俊臣则升为御史中丞(监察部常务副部长)。后来者居上,两人的品秩超过了索元礼。职级高于索,周来二人办案用刑的手段自然也要高于索。于是,二人合作造出了新办法:豢养几百个流氓恶棍,只要想陷害准,就指使这几百个从不同的地捏造事实以“告密”。于是,在种种伪证在手之后,对人犯滥视酷刑,不容不招。

二人为了全面总结以往的实践,来俊臣与另一酷吏万国俊合写了一本《罗织经》。

《罗织经》是本精品,只有一卷,数千字(不足万字)。这么精华的写作体例,只老子的《道德经》才出现过。

别小看这数千字,它讲述的方法十分有特色:先从密告手段讲起,再告诉使用者如何给指控对象编造谋反一类的重罪;特别是编造情节、捏造事实的技术讲得很详细--让编造者自己到最后都无法分辨真假了。

周、来、万还发明了一套比索元礼的两手更多的刑讯措施,如:定百脉、突地吼、死猪愁、求破家、反是实,等等。

索、周、来、万四人虽然最后皆没得好死,或获罪被杀、或流放途中被仇人所杀,但他们留下的迫害文化、虐待狂的政治病态一直流传下来,成为本性恶劣的不逞之徒发迹的有效工具。后来,来俊臣因得罪武氏诸王、太平公主等人,被杀。受他迫害的人及家属还有民众,找到了一个发泄的机会,尸体被抢剐一空,史称“人争剐其肉,须臾尸尽。”中国人憎恨这些暴虐的酷吏,但又没什么好办法来消除酷吏现象,往往陷入了以暴易暴的恶的循环。《水浒传》上描写的造反头领生吃仇人心的事【注2】,绝非凭空杜撰。“须臾”一词用得很传神,也很恐怖,也就说:当时人们知道他将被处死,都准备好了刀子,准备从尸体上往下割肉;一经行刑完毕,大家一涌而上,比铺天盖地的蝗虫吃庄稼叶子还要快…

虽然武则天时期以来俊臣为首的酷吏把张汤给人定罪的艺术推到了极致,但高潮之后毕竟还有戏要演。

明代又掀起了一个小高潮,不过,这次与来氏的《罗织经》不同了,改成了预先制定口供,等人犯来认帐。最大的“改进”就是迫害狂、虐待狂们把只利用社会流氓“告密”的办法,改成了太监、文臣、特务、流氓并用,组成了一个立体化全方位的“艺术体系”。其中,尤以使用国家正式特工锦衣卫为最厉害之手段。

魏忠贤在宫中有司礼监掌印太监王体乾等三十人与他结成的核心集团;在朝中有御史崔呈秀等五位文臣为他出谋划策,这五位文臣号称“五虎”;在特务机关中有锦衣卫都督田汝耕等五位武臣负责逮捕和毙杀反对自己的人,此五人称为“五彪”;以社会流氓为外围,组成了“十狗”、“十孩儿”、“四十孙”集团。

魏忠贤基本震慑住宰相(称首辅)那个层次后,开始把力量转向打击东林党。在开始动作之前,有一个有趣的插曲,那就是首辅(国务院总理)顾秉谦为讨好魏忠贤,将朝中东林党人官员逐一排队,编成《缙绅便览》交给魏。魏得之,大喜,所有的敌人都在眼前,只是采取何种措施打击的问题了!以天启五年(1625年)三月逮捕内阁中书汪文言【注3】为标志,魏掀起了一场大规模的打击东林党人的运动。

逮捕汪文言为的是从他嘴里取出口供,用它再行扩大打击面。逮捕后,直接将汪下到

【注2】《水浒传》第四十一回<宋江智取无为军,张顺活捉黄文炳>中描写道: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众多好汉看割了黄文炳,都来草堂与宋江道贺。

【注3】汪文言(?-1625年)明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初史守泰,字士克。万历末游北京,捐监生,助太监破齐、楚、浙三党。天启时魏忠贤杀王安,一度受累下狱。四年(1624)因与东林党人友善,忤魏党,下镇抚司狱。后得黄尊素援救,改廷杖除名。不久再下镇抚司狱。次年被许显纯毙于狱。魏党且用其名造假供词,以陷害杨涟、左光斗等。

锦衣卫镇抚司大牢。执行命令的是锦衣卫指挥使许显纯。此公生性残忍,把去年不愿执行残害任务的刘侨一脚踢开,自己直接办案。

偏偏汪文言是个硬骨头,拒不招认锦衣卫拟好的要他诬陷魏大中、周朝瑞的口供。许显纯疯狂至极,将汪文言打死。面对汪的坚毅,许也有些心虚,特别是许的那句话,让他后背发紧--“如果你妄书伪调造供词,日后我会与你当面对质的!”

惊人的“艺术”高潮在持续(3)

按着许虚拟的口供,魏忠贤迅速扩大战果,逮捕了东林党人杨涟、左光斗、魏大中、周朝瑞、袁化中、顾大章六人。许再亲审讯六人,并施以重刑。在抓捕魏大中时,锦衣卫遇到了麻烦。退休在家吏部主事周顺昌在锦衣卫押解魏大中回京时,于吴县(今江苏苏州)宴请魏,故意拖延时间,并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魏的一个孙子。锦衣卫催魏上路,周厉声训斥:“难道你们不知道世间有不怕死的人吗?回去告诉魏忠贤,我是吏部的周顺昌!”

果然,周顺昌很快被革了官籍(开除公职)。锦衣卫奉命到吴县抓周,激起了民变。

吴县县令陈文瑞是周提拔的读书人,得知锦衣卫将要抓人的消息后,登周门,抚床大哭,周安慰陈,劝他不要失态。二人长谈后,周顺昌改换了早已备的囚服,到官署听诏。前来送别的士民有好几千人。巡抚毛一鹭来到官署,王节等五六百名生员拦住他,恳求毛出面救周。但毛吓得满头冷汗,并不敢搭救。东厂锦衣卫见状,怒呵:“锦衣卫来抓人,你们这些鼠辈怎敢干扰?”市民颜佩韦上前质问:“圣旨出自朝廷,还是出自东厂?”锦衣卫差役狂妄地说:“圣旨不从东厂出,又从何来?”

众人大怒,一哄而上,殴打锦衣卫,当时打死一人,吓得毛藏进了厕所,锦衣卫负伤的人跳墙脱跑。毛得以从现场脱逃后,不说自己的狼狈之状,反而上奏诬告吴人尽反,外加了一条“谋断水道,劫漕舟”,极尽扩大化之能事。

周顺昌到京城狱中,遍历酷刑,始终骂口不绝。许显纯怕周,比怕汪文言还要甚一筹,连假口供都没录,就私自杀了周。朝廷当然不会放过颜佩韦等闹事者,将颜等五人逮捕,处死。五人虽死,但给了特务统治一个巨大的打击,“然自是缇骑不出国门矣”,特务们再也不敢到京城以外办案了。(崇祯时代,魏忠贤倒台,有复社成员(东林党后继)张溥【注4】写《五人碑记》,称赞颜等五人:“嗟夫!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者,四海之大,有几个欢?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

锦衣卫把在吴县受辱的怨气一下全发到左、杨等六人身上,拼命用刑。

左光斗扛不过严酷的刑讯,劝五人屈招。以图有所缓计:“我等坚挺不招肯定会死于锦衣卫的严刑,不如现在招了,等到送法司时,再翻供。”

六人达到了一致:屈招。

但是,六个文人太幼稚了!魏忠贤早已完全掌握了厂卫、法司,到哪里他们也翻不了案。接下来的事情,几乎成了一个既可笑又残酷的故事:既然六人屈招受贿贪赃,就得退赃,可是平常都两袖清风,家产微薄,破了产也交不了“赃”呀。

杨涟被迫屈招受贿两万两银子,家人变卖了所有田地、房屋、杂物才凑了一千两,以致杨涟的妻子儿女和老母亲无处安身,找破庙废寺栖身,吃食也全靠杨的两子沿街乞讨为来源。同情杨的人,纷纷捐款,仍无法退补全部“赃款”。杨涟死状最残:土囊压身,铁钉贯耳;尸体从狱中抬出时,已无完肉,浑身是蛆。

六君子无一活命,全部死于狱中。而六君子案锻炼成狱的最大力量就是特务统治,朱元璋的王朝也终于为自己得心应手的特务统治付出了代价:他所创建的王朝,正往灭亡的深渊飞速下滑。如果说东林党人还是这场下滑悲剧的制动器的话,那么六君子惨死等于制动器完全失灵。

【注4】张溥(1602-1641年)明苏州太仓(今属江苏)人,字乾初,改天如,号西铭,师事徐光启,少时嗜学,所读书必手抄。诗文敏捷,与同里张采齐名,号“娄东二张”。崇祯二年(1629),集江南诸社合为“复社”,倡复古学,以嗣“东林”自诩。四年成进士,授庶吉士,乞归葬亲。六年主“复社”虎丘大。

在历史文化惯性中,给人定罪的艺术也由特务统治再掀小高潮。因为特务统治的全部精髓只有四个字:颠倒黑白!

西门豹比孔圣人技高一筹(1)

孔子一句“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语论·八佾》)的赞美,把西周的制度推崇到极点,于是日后的追述三代都可以拿周为模本了,因为周是前二代夏、商的发展的结果即“周监于二代”的结果。

其实周的制度远非如道德。其一,是它的武力征伐性格更甚于前代;其二,它的意识形态宣传内外有别,表现出了更高的欺骗性,为中国此后历代统治者在意识形态上“玩花活”开了先河--也就是说强权集团总是习惯于说一套、做一套。

周的武力征伐性格从灭殷开始大为伸张,随后“践奄”--踏平不服从新主的奄国,再征南土、伐猃狁,是一路杀下来的。历史资料表明,“周之克殷,灭国五十”,而殷人建国之初所征伐的“不过韦、顾、昆吾;且豕韦之后,仍为商伯;昆吾虽亡,而已姓之之国,仍存于商、周之世。”根据这些史料,清末大学问家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称:“故夏、周之剧烈矣。”

歌颂武王克商的《大武》舞曲表演,更说明周对武力的崇拜即用宏大的艺术表现形式来抽象或复现武力业绩,描述周的军事力量与殷的军事力量大决战的过程。整个表演分为六个环节,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周的武力威风。

第一场表演武王率大军北征,用《周颂》中的<我将>为歌辞:“我天天谋求平定四方,早晚不懈,敬畏上天赋予我的这种责任。

第二场表演武王克商,用《周颂》中的<武>为歌辞:“武王继承文王的事业,战胜殷商,遏止商纣残害人民,大成其功。”

第三场表演武王征伐南国,用《周颂》中的<赉>为歌辞:“普天同庆,我的征伐是求太平,让天下听从周的命令。”

第四场表演是武王使周朝天平基本稳定,用《周颂》的<般>为歌辞:“周朝的疆域已经广大,高山大河壮观非常;各方伯酋敬答武王,服从命令。”

第五场表演武王派出周、召二公指挥战役,用《周颂》的<酌>为歌辞:“我军阵容威严,将获大胜,我把王师交付二公指挥。将士都会听从你们的指挥,出色地表现自己的英勇。”

第六场表演武王胜利回朝,用《周颂》的<恒>为歌辞:“武王平定了四方,保卫了国土,安定了周室,从而使万邦和协,屡有丰年。”

为了震慑殷商旧人和彰显武功的作用,周王把献俘的政治意义扩展到极大化并固定为既定程度。最有宣传效力的两个环节是杀一批重要的俘虏和把最重要的敌军首领的头挂在战旗上。

后者是以纣王之头和他的两个妻子的头为“馘”(祭品)的。当时的场面是:武王主持献祭典礼,姜尚扛着挂有纣王头白旗、挂着纣王二妻头的赤旗进入庙中,报告献上的“馘”的名称;随后,次重量级的敌首(与旗)一同进庙,逐渐形成盛会之状。

为了让殷商旧族放弃对往日荣耀的留恋以及由此而生反叛之心,周的意识形态宣传便强化对他们的三点宣传。《逸周书·商誓解》记载此三点分别为:

一周国虽小,之所以克商是出自天命,纣王违反汤的传统政策才导致今天革命;二,殷商贵族与纣不同,后者乃独夫民贼,前者只要听命于周则可安居乐业;三,不要不敬天命和周命,否则会遭刑(杀)罚。

一派强者的威风,既便恩中亦带威胁,哪有什么道德之感。当然,孔子所歌颂的是周代既定的制度,也就是说逐渐向道德化渐进了的制度,特别是周公辅助成王以来确立的秩序与创造的繁荣。然而周的“道德话语”也出了大问题,它的意识形态是“两乎皮”的,甚至是挂羊头、卖狗肉。

《尚书·周书》之<大诰说>:“天命不僭…”,而在<康诰>中则说:“天命不于常”。前者是对殷商旧族和各个封国及百姓说的,一句话:你休想取代我,周之坐江山乃天命。后者是对内部人即宗室和当政贵族说的,告诫他们:老天有他的道德评判,搞不好,他会找人替代我们。

孔子并不在乎这个悖论现象,他看到的是周制的八百年续存,即最后功利效果。这个悖论也造就了中国政治中迷信国家暴力的性格,当“说一套、做一套”的意识形态不起作用时候,强权集团更相信镇压的作用,结果暴力愈甚,亡之愈速。秦与隋的兴勃亡忽典型地说明了这一点,为什么两个统一且强大的王朝(并具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存之不久?有人说是选择接班人的问题。而在“接班人”问题往下再看是什么呢?往往是在“说一套、做一套”方面表演的最好的人更具获取最高权力的可能,相反,较差的表演或易于直率发表意见或者掩饰不足的人则与最高权力渐行渐远,终至被边缘化。

从历史初期的政治性格,渐次沉淀成文化性格,对政治家个人的品格乃至对全民性格的熏陶则成必然之事。所以,百姓中间又形成了一套——“只做过头事,不说过头话”的世俗逻辑规则。之于民,非顺民,即奴隶;非奴隶,即暴民。

后世史学家虽把儒法两家分为泾渭,但是此两家在方法论上又如此相近,渐使中国传统政治中的“外儒内法”形成给定本质。

吕不韦晚于孔子约二百五十年,作为大思想家和编辑专家在《吕氏春秋》中也肆意编造了一个政治神话。在<慎大览(卷)·慎大>篇中说:

西门豹比孔圣人技高一筹(2)

“武王胜殷,入殷,未下舆,命封黄帝之后于铸,封帝尧之后于黎,封舜帝之后于陈。下舆,命封夏后之后于杞,立成汤之后于宋以奉桑林。武王乃恐惧,太息流涕,命周公待殷之遗老,而问殷亡之故,又问众之所说(悦)、民之所欲。”

很显然,他又一次极度美化了周制,与孔子异曲同工。完全忽略了《大武》的崇武含义,完全忽略了献俘的炫耀含义,更不知“三点训诫”的威慑含义。

霍管蔡与武庚的叛乱史实,粉碎了吕氏的说法。其粉碎意义并不在叛乱本身,而是霍管蔡三叔对殷之遗民武力监督的真实含义。

秦的统一更为“吕不韦神话”的破产添了注解。尽管秦赢政逼死了吕不韦,但他的思想与方法论还是受重用的,所谓“杀其人而用其法”也。可是在移周鼎灭六国之后,他并没按慎大的戏路(原则)去表演(执行),而是把六国的财富与宫女全聚于咸阳,就不用说“恐惧”、“太息流涕”之类的了。有的只是兴奋,兴奋得手舞足蹈。

孔子对周家这套“两乎皮”的制度义无反顾地吹捧,自有他的解释,在《论语·泰伯》中,他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如此,便比“说一套、做一套”更进了一步。对于老百姓的宣传,不见得有什么效果,所以只有让他们按着你的命令去执行就是了,不必让他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并且,最好的政治情景就是“庶民不议”--人民只有低着头听权力层的召呼、支使,而不发表不同的意见,最终导致了拿人不当人的结果:在上者为牧羊人,在下者是羊(被牧者);在上者是父母(官),在下者是儿女(民)。

要使达成这么个高度一致的状态,实非易事。宣传不起作用,就要用手段即以诈术蒙蔽,而制造蒙蔽的手段是虐杀,或者直白地说:用一种蒙蔽对付另一种蒙蔽,用一种虐杀对付另一种虐杀。

西门豹在实践“民可与乐成,未可与虑始”的政治原则是,就充分地使用了以上方法。

魏文侯在位时,西门豹经翟璜推荐去当邺城令(今河北临漳县)。到任后,他走访民众,了解他们最关注的问题。

上岁数的老人说:“这个地方有个为河神送新娘子的习俗,致百姓贫苦。”西门豹进一步询问,老者说:“掌乡间教化的三老还有廷掾每年定例收钱,数量达好几百万,但只用其中二三十万用于为河神办喜事,其余绝大部分就与神职人员分了。神职人员要看到草民百姓谁家女儿长得好看,就以给河神相亲为名,指定下来,经过洗礼斋戒后,就放在专用的大床上送给河神。结果是女孩子在床上漂浮几十里后,就沉入河中。人们怕极了,女儿稍好看一点,就怕被订亲给河神,所以城中逃亡的人多,显得空荡。再说,给河神送新娘子,也没挡了发生水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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